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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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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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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一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了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领导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动和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治有机地结合起来。

2.全面清理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先后取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备企业资格认定、养老机构设立服务许可、福利机构设置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并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3.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业务,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编制《市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并上挂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4.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放管服组办函〔2019〕1号)要求以及2019年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在2018年度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五个一律”的原则文件要求,市民政局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的清理,动态的调整。2018年清理规范事项2项,保留4项,2019年新增1项保留项。

5.加强市场监管。根据省民政厅工作安排,2019年5月,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19〕59号),主要清查内容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四个方面内容。具体情况如下:全市共清理行业协会商会115个,无任何收费44家;会费超四档15家(已责令整改),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5家(收费项目含咨询、培训、印刷等收费)。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中除按各自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外,无其他收费项目,未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和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六盘水市民政局制定《市民政局办公室会议学法制度》和印发《六盘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

2.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逐项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其中《市人民政府拟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送审稿)》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6〕37号)2个文件的落实单位划转到市医疗保障局。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要求进行备案审查,2019年市民政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一是自觉加强行政决策有关制度建设。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以红头文件印发了《六盘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等制度的通知》(六盘水民发〔2016〕53号),附件《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研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为民政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制定行政决策执行纠偏制度。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于2018年制定了《六盘水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民政执法过错和责任追究。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市民政局于2019年9月与贵州贵君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合同,聘请马玄斌律师担任市民政局法律顾问,进一步强化我局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二是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为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办理公职律师证书。2016年我局蒋春君同志为公职律师,但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目前我局暂无公职律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权责清单目录中未涉及行政强制事项。此外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和《贵州省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 》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市民政局2019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保障和监督民政系统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更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司发〔2019〕61号)要求,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按要求完成对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实施的21件行政许可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评查结果显示,基本做到立卷规范、内容清晰、装订整齐、卷面整洁、摆放有序的要求。

4.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机构改革划转、调出人员及时在执法人员库中更新信息,确保执法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我局有持执法(监督)证人员共11人(其中执法监督证2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全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健全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已答复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理情况为“满意”;已答复办结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情况为“满意”。

3.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根据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实行)》,进一步健全民政系统行政调解制度。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至今,市民政局未收到针对下级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本级未被行政相对人向上级提起行政复议,同时也没有涉诉案件。市民政局将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方面,市民政局主要从2个方面开展相关活动:一是开展《宪法》主题知识培训。2019年9月11日邀请市委党校杨江老师开展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的培训,参训学员为县区民政局、乡镇民政工作干部和村两委人员,参训人数为200人。二是开展干部职工日常法律学习。2019年4月19日市民政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宣传片《间谍罪名的背后》,通过以案释法的方法,学习《反间谍法》;同时,2019年5月邀请法律顾问到单位针对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矛盾纠纷等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制定六盘水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专门法制科室,承担法治建设任务;此外,市民政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2019年以来,我局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我们的工作还存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力量有待加强。我局虽然在法治民政工作建设中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但因法学专业人员调出后,现暂无法学专业的人员,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等工作需要工作人员专业性较强,但因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二)执法资格人员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由于缺少行政执法证,且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拥有专业执法证的人进一步减少,此外也因为单位人事岗位职责调整,有些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未在执法岗位上工作,导致不能正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宪执政、依法行政、依规施政、依纪从政,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实质,把上级的部署要求与民政实际紧密结合,在完成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针对工作队伍专业性有待提高的问题,现我局在人才引进、招考等方面,均设法学相关专业,待人员到位后可得到解决。

(二)针对专业性强的工作,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我局将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及时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二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健全机制、抓好培训、注重监督,促进我市民政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精心组织,责任明确,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教育,提升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的条例进行解读,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兴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三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兴市民通〔2019〕51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决策部署下,落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三个聚焦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工作依据,认真履行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严格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的工作要求,强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认真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对我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从2020年1日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650元/月提高至67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4140元/年提高至4332元/年,增幅分别达到3.85%和4.64%。

二是认真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从2017年起所有新申请登记社会组织一律实行网上申办网上审批。稳步实施了直接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前置许可外,对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商会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办理登记。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社会组织备案门槛。对社区社会组织在活动资金、会员人数等方面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支持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并组织开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通过全面清理和普查,全市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05个。

三是加强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197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进行指导,将早婚早育、扫黑除恶、义务教育、大操大办、赡养老人、公共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与文明家庭、五星文明户、积德榜、好人榜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通过舆论和道德力量来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营造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村民的参政议政意识,畅通村民与干部之间的沟通渠道,融洽干群关系。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依法、依程序行政,扎实开展业务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三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将普法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领导带头,促进工作内容落实,注重学习提高等有效手段,积极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县内容,在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认真落实县里提出的今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重点内容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实施意见,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各股室提出来五项具体要求。即: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促进干部职工认识提高:领导带头学习,促进全员普法到位,抓好监督检查,保证时间、内容效果到位;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法律自学。在普法工作经费上,我局给予充分的保障,按要求购买发放了普法教材、辅导书,保证了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为了增强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的能力,针对每年普法工作内容的不同,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实施工作中的指导,注重通过普法工作,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县里的要求,收集了一些单位的工作案例,在案例剖析中阐述法理知识。同时,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归纳起来,开展讨论,这种学习形式不仅增强了学习兴趣,也为干部职工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法律问题,受到了普法工作对象的欢迎。通过普法工作,不仅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自觉运用法律规章,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制度,使普法工作的效果日益显现。同志们都认为,依法行政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利于执法者规范执法,高效执法,避免执法过错。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按照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环境监督管理,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跟踪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对照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完善现有制度内容,定期对照考核目标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多种渠道征求企业经济实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其中有效合理的建议都在工作改进过程中得到贯穿落实。

在认真实施普法工作中,着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结合文明评议行风、优化政务环境的“双评”活动,坚持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民政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向社会公布了县民政局对外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了行政处罚依法集体研究、逐级审批,罚缴分离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日常督导检查,使机关形象、办事效益有明显进步;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落实首席代表制,婚姻登记、收养全部集中统一到窗口;全局设立政务公开栏,民政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办结时限全部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民政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社会各界对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服务咨询随时可以通过县民政局网站、热线举报电话等多渠道查询、投诉;对市民群众反馈的问题建立了查处责任制度,回复反馈查处情况制度;今年受理各类信件、电话投诉共计件(含热线),全部按规定办结。全局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达到了推进实施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机关形象好、办事效率高的建设目标。

(一)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新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开展环境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的民政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环境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的民政法律意识。结合“5.12”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民政法治理念和素质;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工作,结合“一学三讲”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四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了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始终把法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有序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治述职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深化法治学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议等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开展了“民政干部素质提升年”行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重点学习《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清理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相关文件,加强文件的审查、备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所有所有涉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均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讨论,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

(四)深入推动职能转变,依法履行民政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公共服务进行分类,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持续开展全县民民政领域优化民生事务审批服务改革活动,出台了《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完善“1+n”兜底保障体系,推了行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新建长者食党32处,让老年人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基层治理创新,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按时完成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加强了社会组织行政监督、执法监督、审计监督。

(五)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监督。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百法治氛围。利用“清明节”“七夕”“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传统节日、特殊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殡葬、婚姻、养老、慈善等民政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开展“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悬挂横幅6条。编印了社会救助政策二维码,录制了“村村响”播放救助政策音频,广泛开展民政政策宣讲,提升了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

(七)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应诉行为。积极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规定,认真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行政诉讼案件。

(八)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信访接待和问题整改,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截至12月份,共收到12345热线交办、群众信访17件,全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2022年,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依法行政人员能力水平与实现高标准工作之间还有差距,学习力度和深度还需加强。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民政保障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实施,努力开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三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四是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提高我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质量。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12345”热线办理,完善网上受理信访机制。六是夯实民政普法宣传工作基础利用“清明节”“七夕”“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传统节日、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殡葬、婚姻、养老、慈善等民政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五

为积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自2012年开始,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挂了政策法规科,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法规科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与浙江省汉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规定》,建立执法资格考试与个人考核晋升挂钩机制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这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创了首例。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共有34人拥有执法证,持有率达70%。

(三)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老协宣讲骨干到各镇、街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慈善法》的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4月,我局在晨沐广场举办大型便民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大力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今年我局在晨沐广场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知识问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婚姻有关规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收养条件、服务咨询电话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收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四)落实执法责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创建要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两手抓,依法行使职责。

一是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今年,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成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浙民法〔2018〕45号)文件,逐项检查权力事项库、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等及办事指南、便民手册事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及时完成了政务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一证通办事项梳理、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截至9月底,民政窗口已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52项,办结840项,提前办结771项,按时办结81项,平均办理天数7天(平均数5天),实际提前速率61%。

二是开展竞争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我局对近几年来以我局为起草单位所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竞争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梳理未发现出台竞争性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建立民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范围,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及其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追求相关责任,并设立执法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将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违章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三是根据权力阳光要求,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做到审批切实提速提效,效果良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局在系统中随机抽查中46个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规范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所有行政行为都按照法定程序,今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起,最后都以我局胜诉而告终。

(五)规范制度建设,突出民政工作特色。我局坚持将治创建工作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突出民生特色,积极参与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今年6月,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对印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修订),进一步完善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程序。于9月份,又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完善,加大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我局在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中,能始终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并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因受人员编制性质的制约,我局相当一部分无参加对应岗位的执法证考试资格,造成执法上岗人手不足。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六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一)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一是疫情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和《xxx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精神,细化深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实施《xxx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范围、合法性审核程序、备案流程及政府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指导各股室规范文件起草发布程序。年初以来,先后审核各类文件xxx余份,咨询法律顾问xx次,其中出台规范性文件x份、签订政府合同x份。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政府合同合规合法。

(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学法工作,制订《xxxx年度普法工作学习计划》,通过“党组成员带头学、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座、全年持续学”方式,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外,每月确定一个法律主题进行学习培训,每季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全年持续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会集中学法x次,法律知识专题学习2次、法治专题讲座x次,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有效提升了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xxxx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xx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局党组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按照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通知要求,开展身边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短信和微信平台发布廉政信息,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局机关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监督工作,先后配合省市脱贫攻坚等重大项目申报的评审监督x次,此外,还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人事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的纪律监督,严格按要求走实相关程序。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单位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信息及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对我局官网进行优化升级,及时收集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对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由服务号变更为订阅号,信息发布频次提高到每周一次,大幅提升了对外信息宣传的便利性与灵活性。三是不断提升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时效强、效率高、便捷化的特点,及时通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与群众、企业等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建议,提升传播力、互动力、服务力。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在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动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三是运用执法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一是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切实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分析、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三是明确分工,抓好落实。研究制订了《xxx民政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不断推进x民政法治体系建设。

(二)加强法治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培训制度。每年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培训的形式,着力提升全县民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年度实施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x次。二是组织学法用法考核。严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核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xxx%。

(三)加强法制机制建设。结合编制体制改革实际,调整民政工作职能,明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作为法制工作职能股室,确定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奠定了组织和人员保障基础。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完善内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局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认真抓好学法计划落实。严格对照学法计划,按时节点组织开展下步学法普法内容学习。

(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培养全体人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xx.x”国家宪法日,认真筹备做好本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县民政系统中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七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按照《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我局始终把坚持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为民政事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按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同时,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行政处罚与缴纳处罚金分别有相关股室负责,做到罚缴分离。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建立“两法衔接”制度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执法文书、案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要求进行制作、装订,目前未出现处罚案件。

二、存在问题

在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用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的各项配套制度需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三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管不能做到全覆盖问题。

三、下步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

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篇九

2021年,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对照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工作总体要求,民政局着力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在社会管理工作方面,为落实《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省民政厅等1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深化殡葬工作改革,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专门制定《市加强殡葬管理治理散埋滥葬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散埋滥葬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市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暨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落实方案》,进一步严格殡葬管理,坚决制止散埋滥葬行为;

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方面,目前全市7家行业协会商会已于2017年全部完成脱钩工作,脱钩后各行业协会商会均设立独立办公场所,不再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等问题,职能作用更加明晰。此外,为规范收费标准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填报工作。在放管结合工作方面,民政局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和救助金发放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保留“一事一议”审批和救助金发放权限。为加强资金监督,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标准和备用金的资金使用管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也在全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有序推进,完成具体工作目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民政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通过市政府网站对外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市财政局、脱贫办、教育局等5个部门,以及全市15个乡镇和街道意见,并报送法制办对实施细则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规范性发文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此外,配合司法局完成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超出年限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清理。

(三)推行行政决策法制化等工作方面。2020年,在2019年制定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础上,民政局对照省民政厅制度建立情况,逐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保障民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发展。此外,按照《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要求,着力构建“12345+”制度体系,完善建立民政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名录库与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各类执法事项清单等要素内容,高质量完成民政“12345+”制度体系构建工作,并实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建设版块进行公示,保障各项民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推进民政执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发展。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方面。2020年,民政局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与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除日常学法工作外,积极组织新进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2020年共组织系统内21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科目,为民政局更好开展相应执法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本级民政执法工作没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五)行政执法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通过“双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形式,对全年各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方便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进行监督。

(六)推进部门学法工做提升法治思维方面。按照省市“七五”普法工作要求,民政局着力推进机关学法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每月一法”学习工作,于年初制定“每月一法”学习计划,细致规划确定每月学法内容,学习内容涵盖宪法法律与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条例等,方便干部职工在学习中补足短板,实现法律素养的综合性提高;

二是扎实开展“无纸化”学法工作,严格落实《2020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局内3名公务员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等工作,圆满完成学法目标。三是灵活组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民法典》学习与“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成果,使民政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与法制思维在学习中得以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目前,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亟待解决。

问题方面:目前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基本由事业编制人员组成,与上级执法工作要求相冲突,不利于今后民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亟待有关部门帮助研究解决。

不足方面:执法人员素质水平还存在差异,部分执法人员思想意识有待提高,在执法检查中偶尔存在重监管、轻宣传现象。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0年,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2021年度工作打算

2021年,民政局还将继续按照法制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求,着力开展制度完善、规范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内部建设。不断扩大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在工作中勇于刀刃向内,深挖问题根源,着力解决各类法治建设问题,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为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二是推进法制创新工作。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法制建设要求,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并积极着眼于域外,对标学习先进地区行政执法成功经验,不断提升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民政法制建设规范化、创新化发展。

三是继续开展学法活动。在以往开展集中学习的传统模式外,积极拓展学法方式,通过网络学法、小组学法等方式,不断加强部门执法队伍建设,真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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