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篇一
1、保证设备包装符合防潮、防雨、防锈、防腐及防震要求,标识清晰无误,使物品安全、及时运抵现场。
2、优质、快捷的技术服务为更好地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解答用户提出的疑问,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公司维护中心和各地维护网点,负责各地的开通、维护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维护中心由专职工程师负责随时为客户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保证在接到用户故障电话后,江浙沪皖24小时内赶赴现场,其它地区48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
公司维护中心有24小时的电话服务,由专职的工程师受理用户来话,保证用户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及时得到技术上的支援。
专线电话:
24小时电话:
3、免费为用户调试、开通
工程师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调试、开通、检测。设备在调试成功后,供方应书面给用户提供测试结果,在征得用户同意后供方技术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4、定期巡检
我公司将巡检制度为常规维护工作之一,即公司组织每半年对运行的设备巡检一次。公司巡检工程技术人员为主,有设计人员参与。并听取用户维护人员反映的问题及建议,不断完善产品的软硬件功能和质量。
5、质保期
质保期:合同项下设备保修期为安装调试成功后18个月。保修期内(除天灾及人为损害外)部件、元件费用、出差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6、终身维护,保证用户利益
上海庆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设备自开通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条件下(不含天灾及人为造成的损坏),称体部分(钢结构)保修三年,电气部分免费保修18个月。保修期外,本公司提供终身。
7、建立用户档案,完善产品质量
公司维护中心除开展用户技术咨询服务外,还负责受理和收集用户投诉咨询信息,保证用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能得到及时处理,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同时建立用户档案记录产品使用情况,为今后产品的质量改进提供依据。我们将不断努力,精益求精,为顾客提供最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8、公司备品备件库,可提供用户15年的使用,以最优惠价提供备件。
9、要求及建议
作为上海庆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用户,我们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赖,您对我公司的产品有任何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告知我们,同时应按公司各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定期维护,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我公司各要的维护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设备运行站日常记录,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的沟通和配合,一定会维护好设备。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控制,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严格执行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拒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和瘦肉精等检测不合格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实行严格的宰前、宰后检疫检验制度,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盖检疫合格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同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产品严格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企业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企业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责任人):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篇三
为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已知晓《刑法》第141条和条144条的规定: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等国家禁止添加和使用的物质已构成刑事犯罪,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2、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为畜禽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做到依法、规范养殖。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外地调购畜禽严格执行“引前申报、落地报检、隔离观察、加强免疫、承诺经营”的规定,绝不从疫病风险地区调购畜禽。
3、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时,严格遵守农业部有关公告,绝不使用国家禁止添加的对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
4、严格执行兽药用药期、休药期规定,不在规定的用药期、休药期内屠宰或出售所饲养的畜禽。
5、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义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所饲养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6、对出售的畜禽按要求申报检疫,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出售、不乱弃病死畜禽,并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7、认真做好畜禽来源、用药等有关投入品使用记录,建立购销台账。
8、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检等工作,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
9、树立健康养殖理念,认真落实畜禽防检疫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如发现他人在养殖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揭发和举报。
以上是本人所做出的承诺,并保证认真履行,自愿接受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监管部门、承诺单位各执一份。
监督电话:0827-3369552
承诺人(签名):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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