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承包合同期限篇一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127)修理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内容
1.
1、乙方承接甲方运输机保护器(型号127)修理工作。并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1.
2、项目内容见技术协议书。
1.
3、项目施工地点:平顶山xx公司
1.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准备工作,乙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金额为: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出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0%,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元。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4.
1、详见双方技术协议书(合同附件)。
4.
2、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技术协议中的技术质量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向乙方提供设备改造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自已员工的安全负责。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7.
1、由乙方调试人员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7.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7.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7.
4、设备验收完成后,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内设备非甲方原因出现故障,乙方应无偿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8.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5%违约金。
8.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进行扣罚,并从项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期限篇二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现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形式:
二、流转土地情况:该土地位于 乡(镇) 村 社,土地名称 ,四至界限:东 南 西 北 ,总计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详细田土数量分户花名册附后)
三、流转期限:在原承包合同期内,甲方将该宗地流转给乙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四、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将该宗土地作为 用地或开发经营特色农业。土地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亩 公斤玉米、田每年每亩 公斤稻谷,并按当年渝北区粮食主管部门收购中价计算现金交给甲方作为使用费,若今后国家不再收购粮食,以渝北区物价部门核定的大宗稻谷、玉米中价计算租金。为确保甲方应收使用费相对稳定,乙方计价交纳租金时,稻谷、玉米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每市斤人民币 元。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清一年的使用费,从次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预交下年使用费,实行先交使用费后用土地的办法。乙方按照误农户一季小春或大春庄稼交一年使用费的原则支付租金,若乙方当年1至8月份租地,仍应交清当年使用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费。
2、履行与发包方的义务,承担该宗土地的农业税及其农业税附加和其他一切税费。
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必须将土地交乙方经营使用。
4、协调乙方在生产生活中与群众的关系,若乙方因农业经营需要水、电、路、通讯、闭路、环保等设施,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使用该土地期间,除国家建设用地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转给他人,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必须开发经营使用该土地,否则,甲方无条件收回,已交使用费不得退还,乙方损失自负。
3、负责对该土地的生产经营,实行自负盈亏。试用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原则上维持该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产需要的临时建筑,按农业生产用地对待,但须在乡镇国土所、村建所办理手续。
4、在土地流转期内,乙方应服从国家建设用地需要,如被征(占)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筑物、附作物及相关设施和经营损失,按当时国家征地的有关规定补偿给乙方,其余所有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5、乙方负责搞好排污、排洪设施,不能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影响排洪。乙方若要改路,应先修好道路。
6、合同终止时,乙方能够恢复原耕地的地块,由乙方复耕并交纳使用费给甲方作为对农户复耕当年或次年粮食生产欠收的补偿费;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无法复原的地块,应按当年国土部门规定的复垦费标准向甲方交纳复耕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不得违约或单方终止合同。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使用费,从当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额的1%收取滞纳金。土地流转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或再流转给他人,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镇、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经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原发包方同意。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证意见
签证人: 签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期限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村花草的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本村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花草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本村辖区内属于村管理的花草;
二、管理内容:
1、清除花坛的杂草,使花坛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不定期进行修剪;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承包期限约为 壹 年,即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管理费用:工资实行年承包制,计20xx元。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等。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对乙方花草管理项目实行不定期监督和检查。
(2)按合同规定核发乙方管理报酬。
(3)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职责
(1)由乙方承包的合同花草管理项目应达到甲方要求,在承包范围内,乙方应精心养护管理。
(2)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工作时间内确保安全。如发生安全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期限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出租车承包经营事宜,经平等、自愿之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并以本协议书面确认:将甘axx号出租汽车(以下简称承包车辆)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并遵守本协议的其他约定。
乙方同意并以本协议书面确认:承包经营承包车辆,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并遵守本协议的其他约定。
二、承包车辆为“xx”牌小轿车,车架号:xx ,发动机号:xx。
甲方保证承包车辆在发包时性能良好、部件齐全、营运证照完备,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道路行驶和车辆公路客运经营的强制性标准。
乙方在承包时,应检查承包车辆的车况并核对车辆营运证照,发现车辆不符合道路行驶和客运经营强制性标准的,可以要求甲方调整或拒绝承包。
乙方接受承包车辆,视为乙方认可承包车辆符合道路行驶和客运经营强制性标准。
三、乙方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并持有客运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租车服务资格证件。
甲方在发包车辆时,应核对乙方的驾驶证件和服务资格证件。
甲方将承包车辆交付乙方的经营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驾驶和服务资格。
四、乙方承包经营的时段为xx小时,自xx年xx月xx日xx时起至xx年xx月xx日xx时止。
乙方可以连续承包经营。连续承包经营的期限为xx日/月,自 xx年xx月xx日起至 xx年xx月xx 日止。连续承包期间,承包经营时段同上款约定。
五、乙方承包经营的承包金为每经营时段人民币xx元。
承包金由乙方在承包时段结束后一次全额向甲方支付,不得拖欠。连续承包经营的,每经营时段结束,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六、乙方在承包时,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xx元的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承包车辆损坏、证照遗失、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等,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按照损失实际发生金额,自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
保证金在承包经营结束乙方交还承包车辆时,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由甲方一次全额退还乙方。
保证金在承包经营期间,不计付银行利息。
七、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自行独立承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
上述经营成本包括:承包期间车辆行驶所需燃油或燃气费用、承包期间车辆维修费用、承包期间道路通行和停车费用、乙方人身或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乙方驾驶证件和服务资格证件的审验费用。
经营风险包括:违章驾驶承担的行政责任、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乙方本人和他人)、交通肇事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各责任之间的混合责任,承包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间正常使用的折旧和损耗、营运证照审验费用、车辆审验费用、车辆保养费用、运管费用、营业税款、交强险费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等费用,乙方不承担。
八、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行政规章、地方法规的驾驶和运营行为。甲方无权支配、指定或干涉乙方合法的驾驶和运营行为。
乙方有义务在运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行政规章、地方法规。乙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行政规章、地方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自主运营。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正常使用承包车辆,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承包用途使用承包车辆的行为。
乙方有义务合理、正常使用承包车辆,不得违反承包用途使用承包车辆。乙方不得自行更换承包车辆部件。
3、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继续发包车辆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乙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驾驶的,应将承包车辆暂时交还甲方。
5、承包车辆损坏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自行修理车辆。
九、交通事故处理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驾驶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的,乙方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
乙方应亲自参加交通事故认定、损害赔偿调解和损害赔偿诉讼。对交警部门的损害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的损害赔偿判决书和裁定书,乙方应执行。
十、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遵照履行,不得单方解除或终止。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2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另行赔偿。
2、甲方连续二次未将承包车辆交付乙方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按照第一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连续二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按照第一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自行更换承包车辆部件、自行修理车辆、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按照第一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第一条约定中的实际损失,包括足期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全部预期收益。
5、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履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全面理解其含义,并知悉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条款,无加重一方责任而减轻对方责任的情形。
3、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之间没有雇佣关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本人签名): 乙方(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承包合同期限篇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
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常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
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