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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实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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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实用五篇)
时间:2023-03-31 15:40:23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篇一

您们好!

“山高人为贵,路长脚当尺。”生活因经济社会的发展而精彩,生命因家庭社会的关爱而珍贵。私家车不仅是上班一族的代步工具,而且成了现代家庭居家旅游的伴侣。但是祸福转瞬间,在给人们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私家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加。您的安全行驶牵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乃至家庭的幸福与安宁。希望你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用双肩担起责任,共同沐浴和煦的春风,感受生活的甜美,为创造平安、和谐、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切实做好私家车的安全工作,确保平安出行,我们再次提醒广大私家车驾驶员,请您在出行时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开文明车,为自己、为他人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交通环境。

二、注意车况是否良好。车辆技术性能完好,是保障行车安全的基础和前提。驾驶员要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能因工作繁忙,就对车辆疏于检查、保养,更不能让故障车带“病”运行。

三、注意严格控制车速。超速行驶是安全行车的大忌。司机在驾车时必须降低车速,特别是在驶经市区繁华道路、弯道、桥梁、窄路和视线不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或遇到下雨、下雪、大雾等恶劣天所时更需严格控制车速,否则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注意劳逸结合。驾驶员要注意睡眠和休息,只有劳逸结合,时刻保持充沛的精力,才能保证行车安全。不超载、不超速、不超员。不在车道内上、下乘客;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五、周末、假日驾车出行,要善于学会识别道路标志标线,确保安全行驶,特别是跑长途线路,切忌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时,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祝各位驾驶员: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欢乐!平平安安!

xxx

xxxx年x月x日

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篇二

两轮、三轮车驾驶员朋友们:

两轮(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以其经济实用、机动灵活等特点,成为不少群众青睐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高度发展的今天,两轮、三轮车在服务、配送等方面发挥着“最后一公里”的作用。但是,由于部分两轮、三轮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载人、超员,随意乱穿乱行、无牌无证、超员超速、违规改装、飙车竞驶等交通违法多发频发,给我们的城市安全畅通带来重大隐患,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特别两轮、三轮车系“肉包铁”且安全性、稳定性较差,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非死即伤、后果更为严重。20xx年1至7月,南溪区涉及二轮车的死亡事故为11起12人,涉及三轮车的死亡事故为6起7人。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南溪区持续推进两轮、三轮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两轮、三轮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南溪区公安分局将在全区范围内针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无牌无驾驶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非法加装遮阳伞、不靠右行、飙车竞驶等两轮、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南溪区公安分局将采取组织集中学习,责令上路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并对有关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视其违法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同时适用记分、扣留、暂扣、吊销、拘留等处罚措施。特别是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的,一律扣留车辆并依法从重处罚;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并处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恢复原状并从重处罚。对相关违法行为,将抄告所属企业、单位,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整治中查扣收缴的非法拼装、无牌无证、达到报废年限的两轮摩托车,依法清理后予以集中销毁。

两轮、三轮车驾驶员朋友们,为了文明畅通、为了群众的安全出行、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幸福,当你骑着爱车出门时,请时刻谨记“有牌证、限两人、戴头盔、靠右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创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区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篇三

近年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马路杀手!仅今年春节期间我省就接连发生了两起因酒后驾驶致多人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又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案例一:20xx年1月30日14时许,驾驶人刘某在枣庄滕州市大坞镇刘庄村村内道路醉酒驾车,造成路边行人4人死亡,3人受伤。

案例二:20xx年2月1日20时许,驾驶人卜某在临沂郯城县杨集镇寺东村村内道路酒后驾车,造成路边行人4人死亡,6人受伤。

两起事故的主要都是因为驾驶员漠视法规、心存侥幸,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引起的。众所周知,由于酒精作用容易乏困、操作不稳,反应迟顿,超速行驶等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0xx最新酒后驾驶处罚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记12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省的两起事故都发生在农村道路,由于城乡结合处周边区域暂住人口较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加上一些交通设施陈旧落后等问题,造成交通隐患。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交警部门在此呼吁:

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养成“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的`良好习惯,同时,主动劝阻他人不要酒后驾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和舆论氛围。

杜绝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无牌上路、摩托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在遇有交通拥堵时请依次排队等候,不要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不要穿插等候车辆。

驾驶过程中,遇到暴雨、雪、沙尘等恶劣天气,要控制好车速,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或危险报警闪光灯,必要时到安全地点停车等待。注意收听公安交警、交通、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坚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守法驾驶,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做文明交通的榜样和典范,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勇于同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斗争,努力做到“四文明”(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停车)、“四礼让”(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安全谨慎驾驶,文明礼让出行。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我们深情企盼,少一些揉碎的生命,多一些平安的延续,少一些撕心裂肺的哭喊,多一些幸福欢乐的团聚,少一些悲壮的悔过,多一些美满的旋律。安全礼让促和谐,路畅盼来人民安。让我们共同携手,以百倍的努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环境,让每一天的阳光都能照亮每一段道路和每一个生命!

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篇四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

长期以来,你们靠双手养家,为追求美好生活而辛勤劳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健和谐作出了贡献,在20xx年“春运”即将到来之际,阿克苏市交警向你们致敬!

20xx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了您和旅客的安全幸福,在为期40天的“春运”期间,请您和我们携起手来,讲文明、戒陋习、保平安。

请您遵章守法,安全驾驶。在高速公路上严格按道行驶,切忌抢占道路霸道行驶,杜绝疲劳驾驶;在国省道上守法守序通行,切忌超速超载,杜绝逆向行驶和强超强会;在城市道路行驶应自觉礼让行人,切忌违反交通信号,杜绝闯红灯。

请您驾驶合格安全车辆,不开带病车。自觉按照规定及时检修审验车辆,逾期没有审验的抓紧审验,车辆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立即修理,不符合装载要求的不出站、不上路,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绝不带着安全隐患上路。

请您文明驾驶,远离陋习。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大家共同抵制野蛮危险驾驶行为,多一点文明,就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多一份尊重,时刻绷紧安全弦,把后果想在前,把风险记在心。

请您珍爱生命,珍惜家庭。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基础,您是家中的顶梁柱,是家人的依靠。您的平安是家人的天,行车在外,不要忘记家人的牵挂;您的平安是全家的福,出行千里,请您时刻记着家人的叮嘱,平安回家是家人日夜的期盼。

全市交警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时刻接受您的监督。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阿克苏市公安局交特巡警大队

20xx年1月24日

致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封信篇五

驾驶员朋友:

你们好!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的高峰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创造春运期间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以下提醒内容请自觉做到:

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春运期间,特别是春节前后,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规范驾驶行为,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坚决杜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不超速行驶。注意保持安全车速。行至路口,转弯或者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路段及遇雪、雾、冰冻天气时,降低行驶速度,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

2.客运车辆不超员。客车载客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杜绝站外拉客等违法行为。

3.不疲劳驾驶。注意劳逸结合,防止疲劳驾驶。客运企业驾驶人,落实好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规定。

4.不酒后驾驶。严格约束自己,做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

5.不无证驾驶。为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并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

6.不违法超车。不在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不在交叉路口、窄路、弯道、隧道、人行横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7.要文明驾驶。注意文明行车,如驾车到城区购物,要注意礼让,不强行穿插,不违法停车。

8.驾驶两轮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

春运连着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祝驾驶员朋友新春快乐,出行平安,万事如意!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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