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实施方案万能篇一
一、总体目标
依托全省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待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xx年年底前将“一照三号”过渡到“一照一码”。
二、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统一。全区使用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统一。
(三)统筹推进。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互联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四)依法互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工作内容
(一)在工商汉台分局注册大厅设置“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二)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三)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受理窗口将三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码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通过并联审批系统推送至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四)因全省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还在完善阶段,目前除工商部门外,质监、国税、地税各自的业务系统还没有与联办平台紧密融合,申请信息和材料在受理窗口受理后无法通过联办平台传递给质监和税务部门,因此,目前在实际业务办理中仍须电子数据与书面数据同步传递。
四、职责分工
(一)工商汉台分局:负责协调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清单;负责全区统一的工商、质监、税务“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应用;承担“三证合一”申请集中受理工作。
(二)质监汉台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制定“三证合一”工作中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的操作流程,按规定将各自审批证号传送到工商部门受理窗口;配合工商汉台分局做好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工商汉台分局要牵头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措施。在“一照三号”到“一照一码”的改革过渡期间,工商汉台分局、质监汉台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要合理调配人员和设施,规范受理、审批流程,落实责任,确保数据资料录入、传递等环节衔接顺畅,为下一步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应用及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加大宣传。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疑点问题,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便利,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万能篇二
为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提出“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县扶贫攻坚目标,打赢三年脱贫攻坚战,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如何帮扶困难群众发展畜牧产业,确保困难家庭一年一增收,最后脱掉贫困帽子,结合全县畜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屇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原则,按照“瞄准对象、因户施策、扶持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结合全县各乡镇贫困家庭养殖传统,扶持一批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有效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 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莲花县委、莲花县人民政府关于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推进产业扶贫“2345”工程的要求,养殖产业扶贫主要是做好“2345”工程中的“2”,即帮助具有养殖传统习惯的贫困农户家庭发展家畜、家禽两项养殖业,到20xx年底,使贫困农户人年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以上,通过养殖产业扶贫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并增强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发展原则。本着可持续发展、项目能长久发挥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和确定产业项目。
(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重点推进,发展主导产业原则。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要因势利导,注重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每个乡镇要确定一个主导产业,集中发展,重点推进,逐步发展到一乡一业。
(三)坚持科技扶贫应用原则。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帮扶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人员、良种良法直接到户的农技推广新机制,形成人、财、物直接进村入户的科技扶贫新模式。
(四)财政支农资金精准投向原则。确保扶贫政策、资金投向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投放,形成的资产直接量化到村落实到户,增加贫困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五)坚持产业扶贫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到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去。
四、主要工作举措
1、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做到精准核查。各乡镇、各挂点村单位对全县已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次大走访活动,了解基本情况,做到“六清楚”即家庭人口清楚、贫困原因清楚、帮扶措施清楚、帮扶项目清楚、帮扶责任人清楚、年内脱贫收入清楚。各乡镇、各挂点村单位通过调查,帮助愿意从事养殖产业脱贫的贫困户选择养殖品种,上报到县农业局建立详细的帮扶档案。
2、开展畜牧兽医技术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技人员送科技下乡活动,县畜牧局组织成立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小组,赴各乡镇指导广大养殖户开展技术指导、防疫、消毒、监测等工作,并落实免疫密度和质量。
3、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活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从事生猪生产和家禽生产等产业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常见动物疫病诊断、用药原则及常用治疗技术等内容。省里重点进行养殖专业户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4、落实好各项养殖产业扶贫财政扶持政策,并对贫困户进行实物供给进行帮扶。县财政落实好养殖产业扶贫财政扶持资金,县畜牧局组织落实好母猪保险和理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惠农政策。在春、秋两季期间,结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向帮扶对象进行疫苗、消毒药等实物供给帮扶。
五、各养殖品种效益分析
实施“2345”产业扶贫工程,“2”代表扶持一批贫困户发展家畜、家禽两项养殖业,重点发展鸡鸭鹅和猪牛羊等家庭养殖业,经市场调查,现将各养殖品种效益分析如下,供各贫困农户参考选择。
1、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土鸡,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4斤/羽出笼,饲养成本大约为50元/羽(鸡苗3元、疫苗5元、兽药5元、饲料30元、其它7元),销售价格为30元/斤,每羽净利润为70元。
2、根据莲花血鸭消费习惯,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肉鸭,饲养周期为2个月,体重达到2.5斤/羽出笼,饲养成本为25元/羽(鸭苗1元、疫苗2元、兽药2元、饲料15元、其它5元),销售价格为15元/斤,每羽净利润为12.5元。
3、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莲花白鹅,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8斤/羽出笼,饲养成本为50元/羽(鹅苗10元、疫苗5元、兽药5元、饲料25元、其它5元),销售价格为12元/斤,每羽净利润为46元。
4、按农村土养方式养殖生猪,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25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1000元/头(猪仔500元、疫苗20元、兽药50元、饲料400元、其它30元),销售价格为1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1500元。
5、按农村放养方式养殖肉牛,饲养周期为2年,体重达到60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5000元/头(牛仔4300元、疫苗50元、兽药50元、饲料500元、其它100元),销售价格为2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7000元,每年利润为3500元。
6、按农村放养方式养殖黑山羊,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5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500元/头(羊仔200元、疫苗20元、兽药50元、饲料230元),销售价格为3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1000元。
六、扶贫资金保障
按照全县20xx年脱贫人员任务为7800人,折算户数为2600户,各贫困户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养殖品种脱贫致富,根据人均年纯收入达到4600以上的目标,每户需年收入13800元,至少每户应养殖土鸡200羽、肉鸭1200羽、鹅300羽、土猪10头、肉牛4头、黑山羊14头。估算每户所需扶贫启动资金15000元,帮扶资金通过财政帮扶和农户自筹的方式予以解决。
财政资金对各扶贫对象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各贫困户因地制宜选择好养殖品种,先行用自筹资金购置种苗及相关养殖设施设备,各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不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扶贫效果检测,并按月建立详细的进度报表,年终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达到预期帮扶效果的贫困户,按每户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全县预计需扶贫补助资金780万元。县财政应针对贫困户所养殖品种的市场价格趋势,建立市场价格风险保障基金200万元,以保障各贫困户因市场价格波动因素所产生的养殖风险。
贫困户自筹资金可以经金融部门协调,通过农村信用社贷款方式予以解决。
20xx年和20xx年参照20xx年帮扶政策继续实施。
七、时间安排
1、摸底调查阶段(2月-3月初)。统一部署,结合全县畜牧产业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挂点驻村单位、乡驻村干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进村入户,详细调查贫困对象基本情况、确定扶贫产业、选择养殖品种,并建立详细的帮扶档案。
2、宣传动员阶段(3月份)发放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各级关于精准扶贫各项文件政策和工作会议精神,对畜牧业产业扶贫进行动员部署。
3、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月)。对畜牧业产业扶贫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扶贫资金、将每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各挂村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活动开展和完成时间。及时做好工作进度汇报,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宣传。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由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组成验收小组,对各乡镇扶贫对象畜牧产业扶贫成效进行验收,并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进一步提高畜牧产业扶贫工作水平,为下一年帮扶工作打下较好基础。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小组,由农业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工作。
2、广泛动员部署。广泛动员各界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组织各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科研、教学、行业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广大养殖场户参与到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中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总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莲花县“奋战三年、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农业系统和广大养殖场户中掀起脱贫致富的新高潮。及时总结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典型、突出亮点,不断总结和探索新模式,完善新机制,建立健全畜牧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万能篇三
根据精神,为确保我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城乡风貌改造范围覆盖全区城乡,具体包括各市、县、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城乡风貌改造的工作内容。
1.建筑物的改造。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着重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主要是结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铺砌沿街路面,实施管线下地工程,种植行道树及绿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等,改善居住环境。
3.规范户外设施。主要是拆除建筑临街面外置防护栏,拆除、改造和规范设置建筑临街面各类雨篷,对商铺的店招、店牌、灯箱、广告、电话亭、书报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家俱等进行统一设计、科学设置、规范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观。重点是研究、提炼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极具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特有的城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镇。
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从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组织实施。
工程分期及改造范围。
一期工程。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
二期工程。完成各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改造。
三期工程。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要交通出入口和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完成1万个左右的自然村风貌改造。
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骤。
一期工程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切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的要求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原则,组织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以县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编制了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要与相关总体规划要求相衔接,不够完善的要进一步修订;未编制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地区,必须按要求完成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编制。在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的指导下,对每栋建筑的改造进行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
第三阶段:申报项目,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设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改造项目,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工程量和单位造价,并安排补助资金。县、乡镇、村范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由所在县负责。自治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工作进度,指导做好规划设计、核准建设内容、安排补助资金。项目一经核准,要尽快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城乡风貌改造的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对改造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对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在组织实施中可根据实际灵活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并参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体工作计划。
成立工作机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际瓦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高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员:张红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韦力平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陆斌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平同志兼任。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分工。要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整体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制订政策措施,审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范围,督查工作进度,并对改造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2.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决议,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定期汇报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改造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改造成果各阶
段验收,统筹协调各部门整体推进,掌握动态、总结经验。
3.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自治区建设厅牵头负责项目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乡风貌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改造的标准、范围和技术规范,审定各市制定的城乡风貌改造方案、范围和标准;对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协调补助资金,跟踪检查各市、县项目开展情况,在各地竣工验收后组织抽查验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的审批、核准工作,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措和拨付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并对口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查处违反规定审批“竹筒房”建设用地的行为。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组织对改造项目的建设进程、决算实施专项审计。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对城乡风貌改造涉及公路、水路相关设施的改造完善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城乡风貌改造中的舆论宣传工作。
4.相关市人民政府的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各县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5.相关县人民政府的职责:承担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自治区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加大投入力度。20xx年,自治区安排一定额度的城乡风貌改造前期工作经费和试点补助经费。20xx-20xx年,自治区财政按照城乡风貌改造规划确定的改造计划,安排占年度改造计划财政补助额度约30%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规划设计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其余70%的财政补助额度,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通过贷款贴息、财政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各市、县也要把城乡风貌改造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相应的城乡风貌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城乡风貌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各市要建立专门的融资平台,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加大融资开发力度,将房地产开发与城乡风貌改造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社会捐助、个人捐赠等民间资本投入,利用信托、债券等金融工具,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任务层级分解、责任明确、责权利相适应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城乡风貌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审计,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发挥效益。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减免相关费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进度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方向,协调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城乡风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表彰激励等制度,保障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加强指导和服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属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抓好城乡风貌改造目标任务的细化与落实。要建立改造项目跟踪服务制度以及领导挂钩制度,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大对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重点做好指导城乡风貌改造的规划、设计以及对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遗存的保护和传承,督促有关设计部门完成指定的规划和风貌改造设计工作;加快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做好财政资金筹措,监督指导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对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核拨等工作;协调解决城乡风貌改造中的项目用地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组织对项目的建设进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
实施方案万能篇四
按照《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兴企强市行动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服务经济发展职能,使全县工商系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
按照兴企强县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部门推进指导相结合,以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积极帮扶企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商标兴企、信用兴企、融资助企、维权护企、党建促企等各项重点工作。
(一)商标兴企强品牌
1、大力开展新《商标法》宣传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法律培训、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实施商标战略的意义,普及相关知识,使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培育品牌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了解新《商标法》关于商标的注册、使用和侵权的保护途径,运用品牌战略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通过组织企业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到先进地区考察等活动,加强企业间商标工作经验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提高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发展注册商标的积极性,促进全县驰名、著名商标和注册商标总量增加。
2、确定重点进行帮扶。加大走访企业的工作力度,深入企
业实地了解企业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继续加大推行“一分局一商标”、“四书两帐”工作力度,明确重点帮扶企业和发展注册商标数量,确定特色产品,重点进行品牌培育。对全县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涉农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排队,有针对性地制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梯次计划,进行重点帮扶,使商标兴企工作形成梯次有序的发展格局。
3、围绕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抓培育。一是围绕重点行业抓培育,把重点放在智能化仪器仪表、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及深加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以及具有行业领先优势和产业优势的企业品牌培育上,突出抓好已形成产业规模的神栗等优势品牌,形成以名牌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注册商标。鼓励具有资源特色、产业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二是围绕现代农业抓培育。围绕生猪、牛、羊为主的畜牧业生产加工基地,以山楂、山杏、苹果、板栗为主的果品生产加工基地,食用菌生产加工基地,设施菜和时差菜供应基地等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引导、扶持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指导有关农产品行业协会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建立以商标标识的农产品为依托的农业产业基地,组建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商标+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施品牌化管理,促进形成地域品牌。三是围绕现代服务业抓培育。突出抓好旅游、餐饮、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品牌。重点引导旅游景区、宾馆、餐饮业、旅行社等积极注册服务商标,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注重利用我县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的满乡文化品牌和旅游商标。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服务技术和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尽快形成一批服务业著名、驰名商标。
(二)信用兴企铸诚信(县局企业监管股牵头)
l、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以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结合业务工作全面记录所有企业的登记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和各类监管信息,并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归集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
2.夯实信用信息公示的数据基础,做好信息采集管理和共享,按照“谁登记、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公示、谁管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奸信息公示和管理工作。
3、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将违法违规或不诚信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重点进行抽查,发现企业违法违规依法严厉查处。
4、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相关信息,方便社会查询。
(三)维权护企保权益(县局维权大队牵头)
1、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傍名牌违法行为。以食品、饮品、酒类、农产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擅白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大力开展知名商品认定工作。对被仿冒的商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认定为知名商品。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认真调查,依法认定,及时组织查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为企业维权提供有力保障。开展重点企业宣传走访活动,深入我县神栗、六禄等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及其他一些经
常被仿冒侵权的企业,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帮助企业提高维权意识、解决维权难题。及时依法处理企业维权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于跨地区的仿冒侵权案件,要充分利用区域间执法协作网络和机制,帮助企业协调沟通,促使我县企业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融资兴企
l、调查走访。深入到中小微企业了解融资需求,做好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
2、搭建桥梁。对有融资需求、信用度高、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向银行等融资机构推荐,为银企搭建合作平台。
3、做好统计。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统计报表和融资总结工作。
(五)党建助企(县局个私协牵头)
1、完善党建组织机构。未建立非公党建组织的积极与组织部门汇报沟通,加快建立非公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已建立党组织的协会要丰富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作用,开展好各种党员创建活动。
2、掌握党员底数。以基层工商分局为依托做好调查摸底,通过走访调查,掌握辖区内非公党组织及人员情况,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借鉴经验。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到具有非公党建丰富经验的地区考察学习,为建立完善的党组织打下基础。
(一)组织领导。此次兴企强县行动是全县工商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局成立兴企强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来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广股,企业监管股、维权大队、个私协会为成员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兴企强县行动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兴企强县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各单位就兴企强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各单位按照县局兴企强县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兴企强县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各相关单位对兴企强县行动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
(三)总结报送。请相关股室,分别于3月28日、7月30日、8月30日前对口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同时将情况反馈县局兴企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广股)。
兴企强县行动实施
实施方案万能篇五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精神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在该学段学业是否合格、准予毕业的依据,也可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时的参考。现就田兰中学对初三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及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并向学生、家长、教师公布。学校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具体负责:z
组员:z、各班家委会成员等。
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
“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包括热爱祖国、勤奋自强、诚信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合作五个方面;社会实践包括学农学军、实践活动、劳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学科学习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智”的评价内容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个方面。其中,学习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两个方面;实践能力包括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学习能力包括阅读交流表达、科学探究两个方面;学习成绩指标主要是各学科成绩。
“体”的评价内容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健身锻炼包括活动参与、健身能力两个方面;身体健康包括体质健康、卫生习惯两个方面;体育学科学习包括个体发展、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美”的评价内容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其中,艺术活动包括活动表现、审美欣赏两个方面;学科学习包括艺术学科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两个方面。
学生自评:自我评定。学生要体现诚信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客观评价自己。
学生小组评:班主任组织9位学生(由班干部、普通成员组成)成立学生小组,学生小组成员本着对他人负责的原则对每位学生进行客观评价,之后选出班级中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的学生,学生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教师及家长代表评:由现担任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联合评定。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价,教师小组评定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4。
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通过学生自评、学生小组评、教师
及家长代表评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三方面评价结果如果是三个优或两优一良,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秀;如果是一优两良或三个良或两良一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好;如果是一良两合格或三个合格,那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
基础型课程中非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按任课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工具学科的学习成绩教务处将统一以一定的比例转换成等级记录。
拓展型、探究型课程按照当年教师评定的等级记录。
实施方案万能篇六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居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现制定居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居民自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居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适应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对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实行依法管理。
二是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客观要求。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基层,广大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只有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明确居民与居委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居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途径,居民才能够真正“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在计划生育中当家作主,才能调动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提高居民自觉依法生育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难”的问题和容易“反弹”的现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通过居民自治,可以调动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底建设,实现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能够发挥居民参与和监督作用,保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和经常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计划生育法制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格局,开创计划生育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二、健全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正常运行。
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内容完备,动作有效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机制。在每年召开的居民或居民代表大会上,居民要听取居委会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安排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讨论、修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合同;审议计划生育合同执行情况,落实奖励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讨论决定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对计划生育户的优生、优待、优惠办法等。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机制。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居规民约的执行组织人员,负责居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成立由居委会成员、计生员、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的计划生育议事会,共同研究处理计划生育日常较大事项。要利用人口校、计划生育 协会、“会员之家”和居民小组长,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理、生殖卫生、避孕节育知识、致富技术和信息等;定期开展生殖卫生保健服务;及时送避孕药具上门;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各项帮扶工作。
(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和评议机制。在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的同时,要推选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计划生育工作监事会,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监督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居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居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居委会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办事,是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等。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是民主监督和评议的有效形式,要做到“四公开”:一是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居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二是全居年度符合生育条件夫妻名单和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情况等公开;三是独生子女优待、奖励落实情况,计生贫困户帮扶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等情况公开;四是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的细则公开。
三、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居民自治章程等居规民约,居委会与居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在内容上,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并做到既要约民,又要约官,在章程制度及合同面前一律平等,同时,居民与居委会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具体,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管理群众有明确标准;在制定的程序上,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处理好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居民委员会与计划生育重点户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平等,不仅要明确居民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更要尊重居民享受的权利,针对居民的需求,明确居委会应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体现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宗旨。同时,强调居民违约责任,更要强调居委会及其成员的违约责任。
(三)处理好居民自治与镇级指导的关系,计划生育自治居委会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镇级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及时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
(四)处理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关系,居计划生育协会是居委会领导下的计划生育群众组织,是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居计划生育协会既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帮助居委会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又要代表广大育龄群众监督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学习,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居委会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习用民主的手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真正办好自己的事情;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学会用说服教育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说服教育,不搞强迫命令,切实把群众不理解、不了解的事情讲清楚,宣传到位,把党和国家的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