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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二十一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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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二十一篇(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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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一

委托代理人:___单位:___住所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市____区(县)____路____号____楼____室。

2、住房结构:___房型___房___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4、总价款: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其中:材料费:___,人工费:__,管理费:___,设计费:___,垃圾清运费:____,税金:____,其他费用: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天_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天___月____日;

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执行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至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2、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3、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3、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6、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7、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8、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工程 单项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

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留 %的工程款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备及用具: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机具,如有损坏和遗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4、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有浪费,乙方须全额赔偿所损失的材料费给甲方。

5、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八、本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三

发包方: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速的完成,保障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二、分包范围及质量要求

以及现场文明施工、施工区场地硬化、地面防护棚的搭设和乙方使用材料的现场卸车、倒运等工作;但不包等不属于主楼结构所包括的内容。

2、分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砼搅拌机、钢筋、木工机械等除外)、包工期、质量、包文明施工、包主体结构范围内验收。

3、质量标准:

4、工程进度:

三、工作内容

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钢筋工程

1、钢筋翻样。

2、钢筋机械安装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和布臵。

3、乙方结构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运(不包括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反复倒运)、归堆码跺、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工作。

4、竖向钢筋连接的合理下料,运至工作面。

5、钢筋制作:

(1)除锈、调直、切断、冷拉、弯曲。

l、分包范围:结构工程的钢筋、模板、砼的施工,施工外架, 括

(2)依据料表制作成型。

(3)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的下料、搬运、连接。

(4)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电气焊割、平直钢筋闪光对接焊。

(5)短料接长,余料加工再利用、废料加工再利用、废料归堆。

(6)半成品钢筋分类整齐堆放、标识及水平、垂直运输。

(7)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将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统一规划,堆放整齐。

6、钢筋绑扎:

(1)半成品材料运至施工层,按料单就位,并整齐堆放。

(2)按图纸设计和国家规范,对结构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结构构件进行绑扎。

(3)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保护。

(4)马凳筋、梯子筋、保护层垫块的制作、安放。

(5)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6)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处的制、绑、焊。砌体拉接筋的制作、安放。

(7)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砼时钢筋保护工作。

(8)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9)预埋铁件的安放(加工制作不包括在乙方工作内容内)。

(10)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二)、模板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实施与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

3、严格依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木模的制作,木方的刨平、刨直加工,小钢模配制成大模板)、拼装。

4、木工机械的安装就位,操作、保养。

5、甲方提供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胶合板、方木等)、设施料(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对拉螺栓)、定型全钢大模板到场后的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

(1)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缝、粘贴海绵条。

(2)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螺栓、卡具、扣件、脚手板等)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3)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拆。

(4)门窗洞口、预留洞口等模板的制作、安装。

(5)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6)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符合文明工地的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末清理不得超过4小时。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砼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及的处理。

9、模板的拆除,清理、起钉、刷隔离剂保护,扣件、卡具、对拉螺栓、螺母等工程完毕后的交库(包括浸油,但不包括刷漆及维修等),方木、模板、钢管等材料的分类堆放、码垛。

(三)、砼工程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

2、商砼的后台放料、输送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设及拆除。

3、砼的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或麻袋、浇水、养护、修补及成品保护。

4、含底层地面垫层施工、砼输送的泵管拆接、清理。

5、对工作面散落的砼、砂浆及时清理和再利用。

6、浇捣混凝土的区域清洁面貌的保持。

7、砼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四)、架子工程

1、本工程的外脚手架采用 钢管外架,协助甲方对架子方案进行审查,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

2、架子所需型钢、钢丝绳、钢管、架板(含木板)、扣件、密目网、小孔网、各种卡具进场后的场内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3、严格按架子的设计方案进行搭设。

4、架子底部按施工方案用胶合板进行包装。负责架管、踢脚板、底层包装板的刷油漆工作。

5、架子搭设完毕自检合格后,书面报给甲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使用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杂物清理工作。

7、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中架子的搭设,架子下面的清理、打扫工作。

8、防护栏杆的搭设、“四口”、“五临边”的围护、防护。

(五)、文明施工

1、保证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材料堆放整齐,达到 级文明工地标准。

2、进行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条幅、横幅的布臵挂设工作。

3、负责生产区的场地硬化、地面防护棚搭设。

(六)、其他

1、不包含圈梁、过梁、构造柱、防水、砌体等所有不属于本工程结构件的工作内容。

2、不含施工电梯及塔吊附墙架搭设、等工作内容,若需乙方用工费用另行协商。

3、甲方负责将楼层的定位轴线、标高投测到各层,乙方提供专职人员配合,各楼层的细部放线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复验。

4、负责乙方所需材料的进场卸车工作,属甲方外租周转材料退场装车乙方不负责,属于乙方的模板材料、工具装车由乙方负责。

5、塔吊指挥由乙方负责,甲方付给塔吊租赁费时,需乙方签字认可。

四、采用的设备及工艺方案

1、垂直运输每栋楼采用 台塔吊, 台施工电梯。

2、钢筋制作采用 台钢筋对焊机、 台钢筋弯曲机、 台钢筋切断机、 台钢筋调直机、 台电焊机, 台砂轮切割机。

3、模板±0.00以下采用 系列小钢模散拼(用螺栓连接,对拉螺栓处采用p10x系列模板打孔)的方案,±0.00以上采用 系列断口式全钢定型大模板施工,梁及顶板采用12mm厚优质双面覆塑镜面竹胶板,顶板模板的支撑系统采用碗扣式(或插口式)加丝座的方案,并配备 台压刨、 台平刨、 台电锯、 台台钻。

4、混凝土采用商品砼,运输到施工现场,现场配备一台砼输送泵、二台布料机布料。

5、施工外架:三层以下采用落地式双排脚手架,从基础垫层开始搭设,三层以上采用型钢悬挑式施工外架方案,密目网防护。

6、本工程楼层均分二段流水作业,以保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施工。

五、合同价款及计算办法

在上述设备配制及方案的前提下,按如下取费单价和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1、基础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

2、地下室按其建筑面积结算,每平方米元 元。

3、地上各楼层按其建筑面积计算(但阳台按其实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入其所在楼层的计算面积中,不足2.2米高的结构层按其实际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

4、屋面以上所有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结构构件(如女儿墙、花架梁、装饰构件等),按每栋楼 元包干。

5、工作范围以外的零星计时用工,按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计算。对于较大量的合同外工作,乙方同意协商施工的,双方协商单价,不能按零星用工计算。

6、本合同单价是按签订合同时的施工蓝图考虑的,若发生变更,只要不发生建筑面积的增减,无论其结构构件的难易与数量变化与否,取费单价和结算办法不变。但变更引起乙方返工的,甲方应给乙方增加相应的费用。

7、以上单价为不含税价,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净费用,税金由甲方统一缴纳。

8、工人住房租赁费由乙方承担。因现场条件所限,乙方尽量把职工食堂开在场外,工人食堂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与付款

1、±0.000以上开始付款,乙方应在每月26日前报量,甲方 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经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认后,于次月15日以前付给乙方上月结算工程款的 %。主体工程完工两月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待工程竣工后付清,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2、在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银行账户(如有变更,乙方法人须出据变更函),乙方收款经办人员必须出据法人委托书,手续齐全甲方给予办理付款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办理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证件、批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工程设计变更一式两份,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

4、甲方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对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还应保证24小时(建设单位影响除外,工期顺延)材料随时供应。乙方应提前5日提交材料计划。

5、甲方提供 及配套设施料。

6、甲方负责提供合同规定的塔吊、垂直运输机械、砼搅拌输送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及施工用电、用水。(其中塔吊、施工电梯、砼输送泵的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对于设备用电线路甲方派专人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7、甲方配备专职电工,对现场用电线路进行布臵、检查、维修。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电源、开关,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8、甲方负责钢筋直螺纹机械连接的钢筋接头滚丝加工工作,其余工作内容由乙方负责完成。

9、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设立警示牌。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处罚处理。

10、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执行甲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等指标任务,乙方应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1、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2、甲方协调乙方同公安、劳动等社会部门的关系,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暂住证由乙方自行办理)。属于甲、乙方各自行为(或内部职工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责任,责任方自理。

13、甲方按省、市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务工许可证、计划生育有关证件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营业执照,编号:

(2)有资质证书,编号:

(3)有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4)保证合同人数及技术水平,合同初定进场人数为 人。

(5)乙方人员均需乙方正式编制员工。

(6)严禁使用童工和体、智残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消防、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并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4、乙方在施工前应熟悉图纸,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5、乙方在施工前应根据合同协议条款,认真编制作业指导书及质量安全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按规程、规范施工,服从甲方、监理监督检查,做好施工的自检、交接检、专检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要求做好质量记录。

6、乙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向甲方提出月旬作业计划,并提出工期保证措施。

7、乙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月计划,提出材料、设施料等需用计划,由甲方审核备料。

8、乙方对进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在工作中或接受其它任务时对甲方提出整改,应无条件服从,不推诿、拖拉。

9、乙方应按省、市进城务工有关规定,办理务工、计划生育、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等手续。

10、按时支付自身员工(农民工)工资,因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大模板租赁

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模板所需的工程图纸及其它资料,并向乙方作书面技术交底。乙方在模板设计方案完毕后交甲方审核签字,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提供的模板如不符合质量标准,应予以修复或退换,如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工程图纸有误以及变更,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其责任、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模板进场前,甲方应及时解决模板堆放及拼装平台专用场地,进、出场时甲方要积极组织协调相关事宜(包括塔吊配合卸车、码放等)。租用的全过程甲方要协助大模板的保管,无乙方签字许可,不许外运。

4、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模板改制或损坏要照价赔偿;甲方应向其他有关配合单位交底,防止模板的损坏,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负责督促第三方10日内照价赔偿。

5、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 日以上,大模板租赁费另按每日 元/m (梁模板、异型模板每日按 元/m)支付;若停工 日以上且近期确无复工希望,甲方可付清本工程预计租赁费总额,要求乙方将模板改造调往其它工地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预计租赁费总额后不再计取每日 元/平方米的租金。复工后乙方应将大模板调回,甲方再次使用模板的改造费用,甲方承担二分之一。

6、乙方向甲方不收取大模板租赁押金。

九、质量与验收

1、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工艺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应达到如下质量要求: 。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质量等问题),没有达到上述结果,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为创建该质量要求所付出的费用。

2、甲方对乙方进行全过程跟踪质量检查和验收,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 %以上,优良率必须达到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应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的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整改的费用。

3、在合格的全钢清水大模板的前提下,乙方施工的主体部分必须达到 效果,即达到不用抹灰直接上腻子的效果,否则结构部分发生的抹灰费用由乙方负责。

4、如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不按施工图预埋铁件、预留插筋、孔洞,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返工和返修材料、人工费用。

5、为实现“长安杯”目标,乙方成立qc小组,创建两项qc科技成果。

6、如乙方不能按国家建筑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可采用警告、处罚要求撤换有关人员等方式限期整改,若仍未见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罚总承包费用的 %,并限期三天内退场,乙方任何人不得滞留甲方场所。甲方对乙方已经实施过的成品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可按合同价款予以办理。

十、工程施工进度

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现场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的形象进度实施。正常情况下,标准层平均每月不少于四层的进度,若工程进度达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要承担责任,每日按 元承担违约金;工期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 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后,工期顺延,乙方保留因窝工索赔的权利,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一、安全和治安

1、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作为合同附件。

2、甲方在施工中提供安全工作设施、料具(除自备安全用具外),安全设施搭建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由乙方完成。

3、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设立警示牌。甲方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4、乙方进场时应协助甲方做好进场前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

3、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由于甲方或第三方原因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或第三方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若乙方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其它法规,除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处罚外,还必须执行项目部综合治安合同的处罚条款。

十二、文明施工与工完场清

1、乙方必须保证在自己的责任区和施工范围内达到 级文明工地的要求。

2、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进场必须统一服装,统一安全帽。严禁打闹、吵架等不文明现象的发生,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

3、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打扫作业面及生活区,保持作业面及生活区整洁卫生,达到 级文明工地标准。

十三、材料的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纯劳务服务,除了乙方自备的机械和工具外,其余所有的施工工具、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均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领用。甲方对乙方的使用行使管理权。

2、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劳保用品:

①移动配电箱及其电缆、振动器、振动棒、手提电锯、手提电刨、角磨机等机械。

②主体结构施工的木工、架子工、钢筋工、砼工四工种的操作工人随身携带的榔头、扳子、钢卷尺、吊线锤、手锯、手钳、手斧、扎丝钩、刮尺、刮杠、铁铲、铁抹子等工具。

③雨鞋、安全带、安全帽、电焊手套、眼镜等劳保用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 间现场办公室和 间牢固的材料库房。

4、乙方应确保科学、合理和节约地使用施工材料,应对材料的节约使用提出具体管理方案,不得随意乱锯木方、模板等。

5、甲乙双方的工长应对各施工层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准确定量,甲方工长根据定量签发限额领料单,乙方工长签字领用,甲方库管人员凭签字后的领料单每层发放一次材料。如果乙方使用时管理不当,因浪费而造成的材料不够用,追加的材料甲方按进价调拨给乙方;如果乙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节约了材料,甲方可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奖励。

6、模板、木方等较大型的材料的管理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交底合理使用。

(2)杜绝野蛮施工,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珍惜材料,不得随意抛、摔和乱锯。

(3)施工时,剩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并及时利用。

(4)甲方的主管工长对乙方的使用进行过程控制。

(5)由于材料自身的质量问题(如钢模板、丝座的焊点不牢固、木方变形等)或正常使用造成材料损坏的(如竹胶板周转几次后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将损坏的材料集中码放整齐,甲方应视损坏的情况决定修复或更换。

7、对于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应专人专机,安装完毕由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交乙方保管、使用,并负责日常保养维修,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架子车、灰浆车、水管和不属于乙方自备的工具、用具等由乙方向甲方借用,丢失或损坏应按原价赔偿。

8、较大的施工工具、电动工具的管理

(1)较大工具(如钢筋剪、管钳、大扳手、大锤)由乙方管理人员在甲方签字领用。

(2)使用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乙方要及时交给甲方,甲方负责修理,乙方不承担费用;但属乙方人为损坏的,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的原因而丢失的,乙方照价赔偿;非乙方原因而造成丢失的乙方不负责任。

(4)甲乙双方应共同管理,爱护一切工具、设施、设备。

9、扣件、u型卡、ε型卡等小型钢化周转材料的管理,甲方向乙方指定的管理人员发放,乙方的管理人员签字领用和保管。归还时应整洁,扣件螺杆清丝刷油。正常损耗扣件按3%,u型卡、ε型卡按5%,其余部分应全部如期归还,超损部分由乙方负责原价赔偿。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10、乙方若发现其他人偷窃工地材料和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处理

11、因材料问题而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扣款或调拨,必须由乙方的现场总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十四、其它约定

1、若甲方不能按时办理结算或付款,即构成单方违约,造成因乙方不能按时向其班组工人发放工资而引起的停窝工损失,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甲方对乙方调拨、罚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等问题,不能超过合同的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处罚或签证的手续,而且必须经过双方的现场负责人签字才有效。材料实行过程管理,存在问题必须当时解决,甲方不得在完工以后对乙方进行材料方面的扣款。

3、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的事,甲方应先签发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

4、甲方授予乙方对塔吊等机械使用过程的管理权,使机械的使用满足乙方施工的要求。

5、甲方的管理人员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同时甲方保证工程监理人员的验收应不分昼夜的随工序跟进。

6、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均应做到行为文明、语言礼貌、相互尊重、互相促进。

7、甲方应给乙方员工营造整齐、卫生的生活环境,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力所能及协助。

8、《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末尽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咸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构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四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住宅楼及车库两个单位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一、 承包方式:只包工不包料。

二、 工程概况: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227m², 车库为 490m²。 按实际完成面积结算。

三、 承包内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四、 工程质量:国标合格。

五、 工程工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承包价:

七、 拨付款方式:

八、 乙方责任:

1、 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达标;

2、 确保按合同规定日期完成任务;

3、 保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完善、安全设施发挥(三宝)作用;

4、 施工过程有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通力合作,及时解决施工疑难和问题;

5、 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守法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6、 乙方负责安排:

① 大、小型所有施工机具、用具。

②所有砼模板材料(木方、模板、铁线、铁钉等全部材料。

③ 脚手架工程的杆、板、钢等全部材料。

九、 甲方责任:

1、 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4份)及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资料,“三通一平”提前到位;

2、 负责校好图纸汇审,解决施工疑难;

3、 负责提供所需的合格建筑材料;

4、 负责向乙方设专业人员技术指导,及时做到质量检测、监督和质量认证、验收;

5、 施工过程对乙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时做到检查监督和教育;

6、 保证做到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剩余尾款;

7、 关于停建、停工问题:施工过程如发生停止建设令,甲方承担乙方一切损失。当发生待料停工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人头人工费,如有停水、停电现象临时性停工,甲方承担向乙方支付生活费;

8、 施工过程因设计、图纸变更,甲方按变更实际工程量向乙方进行进行增减项目的计算,进入乙方竣工结算;

9、 甲方发生临时用工,由甲方专业人员给乙方打签证进入乙方结算。

十、 双方违约:

1、 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合格标准),甲方令乙方二次维修,发生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二次检测再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全员退场;

2、 乙方没按共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制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 如再施工过程万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紧进行调查,按调查结论由责任方承担经济和一切损失;

4、 甲方如没按合同日期支付工程款,隔三日乙方向甲方提出交涉,超七日时,已影响工程正常施工,乙方向甲方再交涉后,甲方及时给予解决;

5、 竣工验收结算: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应及时做好验收结算,结算后十五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尾款,如超三十时,乙方有权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对不可予照的事和问题,甲乙双方及时会面共同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五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结构:

4、工程造价:

5、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形式 :

1、承包形式:

本项目采用抵押承包,风险金为工程总值的3%-5%(500万元以内的5%,500万元-1000万元的4%,1000万元以上的3%)。以下三种风险抵押乙方可任选一种,但在签订承包合同前乙方须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风险抵押金由甲方专户储存。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乙方履行完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和本合同全部责任以及各项债务后,经甲方审计后进行兑现。

①固定资产或实物折价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的由乙方负责办理。

②现金抵押。

③有工程预付款的在预付款中扣除,无预付款的在第一次拨款时支付抵押。 乙方选择第 种抵押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期 间如遇连续大雨雪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核准审查,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其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的七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0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千分之二承担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针对工程的具体内容和合同要求,乙方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后严格执行,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工期竣工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接受业主的处罚,给甲方造成较坏影响的,甲方要视情节处罚乙方。

五、安全文明施工与管理

1、本工程施工现场确保达到 合格 标准安全文明优良(示范)工地。

2、乙方严格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五规范、一标准”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4、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5、乙方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制度。

7、乙方应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按照《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健全安全保障体系。购臵安全防护用品时应购安全主管部门推荐或指定的产品,具备“三证一票”,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8、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9、工程施工期间出现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乙方应实施应急处臵,积极处理和上报甲方,如有隐瞒事故或瞒报事故严重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轻负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无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1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2、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六、材料及设备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

(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以及时间与一览表及其他约定不符时,由甲方负责及时调换,如影响工期进度,双方确认,工期可顺延;如造成返工,则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材料等成本损失。

(2)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上报月度材料供应计划或申领统计表,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甲方要求办理领用手续。

(3)乙方对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质量负有审查义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予拒用,否则造成损失,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4)甲供材料及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承担卸货及搬运义务,不得拒绝。

2、乙方供应材料

(1)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核准,如因所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以及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如影响工程进度,以及造成返工及材料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必须执行。

(3)乙方所购材料必须附有合格证、质保书、送检合格证明,并及时报送工程项目部。

七、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如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需更换,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工程质量标准:

①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和现行行业标准规范施工,确保达到 合格 质量等级。

②分部分项验收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60%以上。

③确保无质量通病项目的发生。

④确保技术、质检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⑤确保职业技能人员持证上岗率 80 %以上。

⑥乙方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部分,乙方必须限期拆除并重新施工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损失。

⑦乙方应将工程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完整,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甲方给予指导,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乙方应将技术资料及时装订转交甲方施工技术部审核保管。

6、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24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90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3 份。

八、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流。

2、按约定供材。

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九、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有故意损害甲方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7 日内进场维修, 7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赔偿。

十、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迟延付工程款,应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3、乙方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5%承担违约金;如仍不足予补偿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

1、采用一次性定价的固定价格方式,工程总价为 元人民币;如施工中涉及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 %以内,双方不再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如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超过 %的,双方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及其他约定,对变更、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 元,工程单价: 元。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山东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己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量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由监理方签字后,还须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财务部负责人复核签字,送甲方分管领导或经理审批后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另签合同,超过5%的,须另签补充协议。

(6)取费标准及说明: 。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

(8)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十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

2、工程款按下列第 方式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己合格完工部分的工程款的 %;

(3)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全部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并经竣工验收后,甲方付至总工程款的 % ; 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如无质量问题,乙方也无其他违约情形的, 年后支付给乙方。工程如存在质量问题或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附则

1、双方在本协议中未约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 两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滕州市经济开发区 住所:

腾飞东路866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277500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六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有关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约定工艺要求:

第二条:承包内容,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内容及工程造价

1. 承包内容:

2. 工程总造价:3. 其它约定事项:二、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

1.工程预计日竣工。有效期 天。

2.如遇下列情况,可合理顺延工期:

(1)因为甲方原因——如施工手续不全等冈素或现场条件不具备;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及风、雨、雪因素或国家政府规定而不能连续施工;

(3)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顺延;

(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

(5)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因素;

第四条:图纸设计

甲方设计的工程,签约时间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二套,土建平面图、剖面图各一份。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搞好开前施工现场路通,电通、场地平整、拆除高空障碍。

2、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并办妥一切准建手续和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

3、提供施工电源,容量a,电费由甲方承担,电源线接到施工现场。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住宿。不收住宿、水、电费。

4、选派施工现场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把好质量关、技术关、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

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4、施工场地要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5、选派施工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设计变更及工程质量

1、若工程在施工中有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延顺。

2、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

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到位合同不生效。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4、工程竣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计元。

5、甲方应严格安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按时付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撤出工器具设备、人员。

第九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乙方自备、且费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担费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终止。

第十二条:未尽带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或由有关部门解决。

附则: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泰州广源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元。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暂定工程总工期为预付款到账后 日历 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础,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设备未能到位,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因供电部门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③设备、材料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 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部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______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款 元。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个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价款后终止。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乙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姜堰市民营经济产业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通扬路分理处 帐 号:320xx8999 电 话:0523-88212362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八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元。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 。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 价款后终止。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乙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九

甲方(发包方):

甲 方 代 表:

乙方(承包方):

乙 方 代 表:

监 理 方:

监 理 方 代 表:

设 计 方: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工程价款:

注:室外台阶及面层工程、二次装修设计及用户自理项目(室内门窗、墙面、隔断、吊顶装修均未计算)设计未明确的项目均

未计算;未计算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另行预算后实施。土方工程没有考虑多余土方外运,土方类别按三类土方计算。(注:水泥地面上的非金属聚氨酯耐磨材料由于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和材料暂不实施,重新预算后实施,扣除水泥地平面积以上的20元每平方米的造价。)地基超深部分据实计算。施工所涉及用电用水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五、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用于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六、工程地点:

七、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以施工设计图设计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及时提出并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及时提出整改等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整个合同表述的“及时”:为3小时以内)。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不可抗力因素约定: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包括因治安环境恶劣、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和停电停水、交通受阻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其他因甲方造成的原因。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六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三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十、付款方式

(一)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按进度付款,按每完成20个百分点为付款单元。最后10%的工程在竣工前付5%的工程款,余下的5%为质保金。

(三)如有追加工程或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更换材料等带来的成本增加及款项。适用于本(一)、(二)条款。

(四)质保金。甲方将工程总额的5%列为工程的质保金,在支付所有款项前扣除该项资金,质保期为一年时间,质保金用于工程质量保证。但本质保金不含乙方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的保证

金。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质保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质保并支付质保金。

质保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质保期间,因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如因极端天气范围内的大风、暴雨、雪灾、洪水、地震、地质变化及人为原因等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不由乙方负责。

甲方应在质保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质保金和退还乙方。

(五)工程验收结束后,除扣除工程总额5%的质保金外,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十一、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3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当日给出验收意见。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份单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

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并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十二、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甲方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十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派人员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工程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综合协调施工环境、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等。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如有异议及时向乙方提出。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5、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竣工申请后3天内组织验收。

6、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指标符合工程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科学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及时与甲方沟通。

4、竣工资料应满足行业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6、乙方接受甲方监理的监督、管理。甲方监理实行事前监理、过程监理,禁止事后监理。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

(二)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

(三)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并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工人误工、机械、材料等损失。

(四)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五、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

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三)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四)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五)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十七、安全施工

(一)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工程开工前,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若乙方不予办理,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相关保险机构人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属工程造价范围内的,防护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不属于工程造价范围内的,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五)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六)由于责任方造成的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责任方承担损失。

(七)承包人机械设备自然损坏及其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所需清理等费用,属于工程总造价的,由乙方承担,不属于总造价的,由甲方承担。

(九)属于甲方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十)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提出处臵方案,甲方收到处臵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十一)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十二)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三)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规范双方的安全责任,该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八、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二十、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有附件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姓 名:

身份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乙方相关人员签字: 姓 名: 身份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5.工程承包范围: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工程合同总价、支付、结算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 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

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

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四)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九条 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一)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二)索 赔

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与事项,承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责任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向承包人送交索赔通知。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包人在发出索赔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等相关资料;

(3)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与发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提供索赔理由和证据;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未予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5)当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每周应向承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和事项,发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及延长竣工日期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义务或延长竣工日期时,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未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事件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资料的报告;

(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关索赔资料的报告后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5)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三)争议和裁决

(1)争议的解决程序: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过。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2)争议不应影响履约: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2 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根据款约定,停止实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优先采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九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终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及合同双方应持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后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解除

发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职责、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进度计划,发包人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无作为(2)工程质量有严重缺陷,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使修复开始日期拖延达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显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履约后仍未能依约履行合同、或以明显不适当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产功能(5)承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承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

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但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发包人:(1)发包人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或根据条款承包人要求复工,但发包人在180日内仍未通知复工的;(2)发包人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影响承包人实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发包人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现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5)发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发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或发包人无力支付合同款项。

2.解除合同后的结算(1) 双方应根据结算资料,结清解除合同双方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2)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承包人可从条款约定的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此后,应将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3)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合同又未约定发包人按条款提交支付保函时,发包人应根据条款的约定,经协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项的余额和利息。发包人在此后的6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根据条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第三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三十七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一

发包人:普安镇宝塔坝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委托代理:肖仕元 普安镇谭家嘴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王高华

承包人:开江县回龙镇顺通建材厂 法人代表:李元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开江县普安镇金山综合体道路改建工程 2、工程地点:普安镇谭家嘴村、宝塔坝村 3、工程内容:堡坎工程、填方、路面混凝土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开发行审[20xx]22号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 3月 10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 5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中选价柒拾贰万捌仟玖佰元。(小写):72.89万元。增减工程量按评审综合单价结算。 2、付款方式

该工程采用“334”的付款方式。即完成工程量的30%,支付合同款总额30%,工程完工后再支付合同款总额30%,余款在工程审计验收合格并留足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国家工商总局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①甲方向乙方设计图纸,作技术交底。②派驻现场技术监理人员(施工员)对工程实行指导监督、管理、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等。③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阻力。④审拟工程开工、停工组织工程验收。

2、乙方责任:①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有序施工。②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安排,确保工期和质量。③加强安全施工意识,制定安全施工措施,配备安全设备,加强安全管理,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如伤、残、病、亡(包括第三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付任何责任。④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乙方提出任何合理建议或修改意见,需经甲方批准,并出具书面通知,方可变更施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⑤文明施工,在甲方协助下认真处理好建设居民、行人、车辆关系,避免由此而发生的矛盾纠纷,影响工程进度。

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按照合格要求进行返修完工,其维修费用、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所需材料必须正品合格,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则和图纸及甲方要求为依据进行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文字补充形式,以合同签字为准,视为合同条款。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财政所、办公室各执壹份存档。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636251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20xx

年3月10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有关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约定工艺要求:

第二条:承包内容,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内容及工程造价

1. 承包内容:

2. 工程总造价:3. 其它约定事项:

二、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

1.工程预计日竣工。有效期 天。

2.如遇下列情况,可合理顺延工期:

(1)因为甲方原因——如施工手续不全等冈素或现场条件不具备;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及风、雨、雪因素或国家政府规定而不能连续施工;

(3)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顺延;

(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

(5)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因素;

第四条:图纸设计

甲方设计的工程,签约时间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二套,土建平面图、剖面图各一份。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搞好开前施工现场路通,电通、场地平整、拆除高空障碍。

2、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并办妥一切准建手续和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

3、提供施工电源,容量a,电费由甲方承担,电源线接到施工现场。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住宿。不收住宿、水、电费。

4、选派施工现场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把好质量关、技术关、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

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4、施工场地要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5、选派施工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设计变更及工程质量

1、若工程在施工中有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延顺。

2、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

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到位合同不生效。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4、工程竣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计元。

5、甲方应严格安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按时付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撤出工器具设备、人员。

第九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乙方自备、且费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担费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终止。

第十二条:未尽带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或由有关部门解决。

附则: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三

发包方(甲方):姜堰市东兴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泰州广源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 20xx 年 12 月 1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东兴用电工程

2、 工程地点:城东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高低压开关柜(含二期工程间隔部分)、变压器、柱上开关、隔离刀闸、避雷器、接地网、柱上开关、柱上开关以下高压电缆、开关室至表计上桩低压电缆、配电室密集型母线以及施工过程中辅助材料供应,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电缆施放、表计安装,本工程含设计费、试验费、运行准备费、二级负荷安装(含材料)及规费。本工程不含:电气工程土建部分,所有电缆桥架,表计配套费(乙方协助甲方申请开户)。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暂定工程总工期为预付款到账后45日历 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础,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设备未能到位,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因供电部门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③设备、材料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 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部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壹佰伍拾捌万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 壹佰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伍拾捌万元。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个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

价款后终止。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9、二期工程低压部分联络柜一期以考虑,其费用待二期另行计算。

甲 方(合同章): 乙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姜堰市民营经济产业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通扬路分理处

帐 号: 帐 号:320xx8999

电 话: 电 话:0523-88212362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四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 包 人:承 包 人:签订日期:(民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描述: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采购、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现场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方及项目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无法施工而影响进度的;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每8人小时顺延工期一日。由乙方书面申请,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当天确认有效;

(3)天气变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两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三级三类工程报价、取费(含税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工程总额按实际施工内容及现场签订图纸变更造价报审计部门据实审核,审核后按据实结算结果执行。

2、工程建设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单价不另作调整,一切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因自身预算漏项原因让甲方增加造价,其漏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合同价付款30%。

2、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再付款40%,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保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3、乙方在分次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乙方所有钢构件材料、规格、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设计施工图要求,所有进场施工的材料均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签收。如有需要监理单位见证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的材料,未达到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和报价单规定的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备验收条件时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验收日期。甲方在另立的验收日期内仍未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按约定给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结论的,视为工程通过工程验收。

3、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时双方应输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依据。

4、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验收组织的书面整改意见并依照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应符合并达到国家颁发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绘制的竣工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图要求组织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据合理性原则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该变更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代表同意后实施,工期予以调整。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甲方或监理代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可并同意以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偿付给甲方工程造价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承诺要求,将追究乙方责任。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1、甲乙双方按合同履行的需要,送交对方的文件、图表、函件、通知、指令等资料,对方代表均应予以签收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本合同为准,未约定内容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五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5.工程承包范围: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 ,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工程合同总价、支付、结算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元,分__ 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 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

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

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四)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九条 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一)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二)索 赔

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与事项,承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责任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向承包人送交索赔通知。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包人在发出索赔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等相关资料;

(3)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与发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提供索赔理由和证据;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未予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5)当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每周应向承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和事项,发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及延长竣工日期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义务或延长竣工日期时,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未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事件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资料的报告;

(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关索赔资料的报告后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5) 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三)争议和裁决

(1)争议的解决程序: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过。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2)争议不应影响履约: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1 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2 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根据款约定,停止实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优先采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九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终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及合同双方应持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后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解除

发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职责、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进度计划,发包人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无作为(2)工程质量有严重缺陷,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使修复开始日期拖延达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显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履约后仍未能依约履行合同、或以明显不适当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产功能(5)承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承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

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但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发包人:(1)发包人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或根据条款承包人要求复工,但发包人在180日内仍未通知复工的;(2)发包人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影响承包人实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发包人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现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5)发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发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或发包人无力支付合同款项。

2.解除合同后的结算(1) 双方应根据结算资料,结清解除合同双方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2) 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承包人可从条款约定的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此后,应将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3) 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合同又未约定发包人按条款提交支付保函时,发包人应根据条款的约定,经协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项的余额和利息。发包人在此后的6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根据条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第三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七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层次 建筑面积

二、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的模板制作及安装,完工后清理整理模板、木方钉并清理干净,装卸租借的钢管、钢模、扣件、夹板、木料等。

三、工程期限

必须严格按照工地负责人所制定的进度计划执行,以各分部、分项工程书面交底签字为准。根据各阶段进度密切配合工地负责人,及时配备充足的劳动力,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要时加班加点。

四、质量标准

依照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书、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本公司的质量操作要求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责。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等级为五、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至全职权甲方驻工地代表职权 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成本等全面协调管理,对劳务队伍进行管理。乙方驻工地代表职权全面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对劳动力进退场按甲方要求进行安排,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负责。

六、长木方不能锯成短木方使用,模板一定要按各纸尺寸合理使用。如屡教不改,每次罚款贰佰元,以照相为准,从生活费中扣除。

七、二次结构一定要按各纸尺寸,必须贴胶带,主体封顶后,所有木方、模板全部清理堆放整齐。

八、材料机具供应

本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材料并及时组织进场。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为垂直机械运输,除上述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外,本工程施工用的其他小型机械、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文明施工

7.1甲方按规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施工人中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按上级及本公司有产规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7.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工作,工地现场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工完场清、合理配料、不得浪费,必须达到 / 级文明工地标准。

7.3本工程实行风险承包,有关风险因素已考虑承包价格内,乙方作业人员因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而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出于人道主义的精神,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乙方应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必要的保险。

7.4乙方对所进场人员必须编制名册报给甲方备案。

十、价格约定

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用,达到约定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的要求,本工程劳务价格按砼与模板接触面积为 60 元/m2在工程质量评定中,如因乙方责任,致使本工程达不到 元。在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评比中,如因乙方责任,致使本工程达不到 / 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愿罚结算价格的 / 。

十一、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约定的工期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如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天罚款 20xx元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地进度计划完成,如乙方原因完不成,每次扣罚 元。

十二、付款约定]

1、基础工程完工甲方节点款拿到后按工资总价的 予以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余款在第二年年底结清。

工程施工中遇有变更,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通知组织施工,无大的工序变更,承包单价不调整。

十三、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能满足工程总体施工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十四、本工程必须有乙方自有的劳务队伍承担施工和管理,不得转包。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所处罚款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2、由于乙方原因产生质量问题而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材料损失则乙方需照价赔偿。

3、工地上乙方工人不得与其他班组工人打架、斗殴。在工地内有偷盗及赌博行为,如发现则依次罚款5000∽20xx0元。

4、乙方必须按图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成品分类堆放整齐。每天工完场清,场内干净整洁,原材料、成品堆放整齐,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同时乙方必须对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成品进行保护,不得破坏和偷盗,发现一次罚款1000∽20xx0元。另材料不准浪费和多用、以大代小,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七

发包人(全称):大连铭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金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铭毅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_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_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_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八

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内容: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7.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 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11.乙方主要义务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承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十九

发包人(全称):大连铭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金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铭毅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20xx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0.8%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二十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议标,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成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1)烤房主体建设。(2)烤房设备安装。(3)工作棚建设。(4)

(5)

4、资金来源:烟草部门。

5、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承包。承包单位采购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建设要求

1、承包范围:包括烤房、工作棚、地面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建设要求(按设计和烟草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 装烟室和热风室墙体统一为红砖建造的眠墙,禁止采用水泥砖、土砖之类的建筑村料。

结构统一采用现浇屋顶,一律按图纸进行现浇筑顶,同是严格做好防水;烤房内挂烟架统一采用钢结构,挂烟梁用50角钢,每2米设一立柱,立柱用方形钢管以增加焊接面;布局严格按照烤房施工布局图进行。

烤房群统一工作棚建造标准,工作棚地面面积每10座必须保证150㎡以上;棚面统一采用彩钢压扎瓦屋面,禁止用石棉瓦之类的材料;工作棚的地面必须水泥硬化。

统一外墙粉刷村料及颜色:外墙底层必须采用水泥砂奖进行粉刷,之后用米黄色外墙漆或涂料进行粉刷,要求持久耐用。

统一门窗标准,装烟室大门、大门观察窗、风机和加热室检修门、清灰门由烟草部门统一代购,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标识牌置放位置,烤房标识牌统一置于装烟室大门的正上方,并嵌在墙体内。烤房建造时必须根据标识牌的尺寸预留出标识牌粘贴的位置,标识牌由烟草部门统一制作,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配置发电机,所以新建密集烤房群必须配置发电机,发民机必须是省局招标入围的生产厂家,由乡镇烟办或村组统一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年 月 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价款:按每座烤房 万元计算(含统一采购设备,设备款在工程款中列支)。总价款为: 元¥: 元

2、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20xx年度支付工程总价款)除设备款外)的60,经省、市二级烟草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xx年度支付乘余的40(除设备款外),付款凭乙方提供正式税票转账支付。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及烟草部门的具体建设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整理施工资料申请验收,验收实行县级烟草部门初验,市级烟草部门审验,省级烟草部门抽查验收。

六、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出现本俩同第七条中第4项、第5项情形,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3、本合同全面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延误期间根据逾期付款数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不符合标准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擅自转包、分包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此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日,罚违约金50元;逾期2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及合同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沙仲裁委员会(浏阳分会)仲裁解决。

九、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未约定事项,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资方、监理方各备存一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样板篇二十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议标,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成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1)烤房主体建设。(2)烤房设备安装。(3)工作棚建设。(4)

(5)

4、资金来源:烟草部门。

5、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承包。承包单位采购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建设要求

1、承包范围:包括烤房、工作棚、地面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建设要求(按设计和烟草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 装烟室和热风室墙体统一为红砖建造的眠墙,禁止采用水泥砖、土砖之类的建筑村料。

结构统一采用现浇屋顶,一律按图纸进行现浇筑顶,同是严格做好防水;烤房内挂烟架统一采用钢结构,挂烟梁用50角钢,每2米设一立柱,立柱用方形钢管以增加焊接面;布局严格按照烤房施工布局图进行。

烤房群统一工作棚建造标准,工作棚地面面积每10座必须保证150㎡以上;棚面统一采用彩钢压扎瓦屋面,禁止用石棉瓦之类的材料;工作棚的地面必须水泥硬化。

统一外墙粉刷村料及颜色:外墙底层必须采用水泥砂奖进行粉刷,之后用米黄色外墙漆或涂料进行粉刷,要求持久耐用。

统一门窗标准,装烟室大门、大门观察窗、风机和加热室检修门、清灰门由烟草部门统一代购,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标识牌置放位置,烤房标识牌统一置于装烟室大门的正上方,并嵌在墙体内。烤房建造时必须根据标识牌的尺寸预留出标识牌粘贴的位置,标识牌由烟草部门统一制作,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配置发电机,所以新建密集烤房群必须配置发电机,发民机必须是省局招标入围的生产厂家,由乡镇烟办或村组统一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年 月 日

竣工日期:__年 月 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价款:按每座烤房 万元计算(含统一采购设备,设备款在工程款中列支)。总价款为: 元¥: 元

2、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20_年度支付工程总价款)除设备款外)的60,经省、市二级烟草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_年度支付乘余的40(除设备款外),付款凭乙方提供正式税票转账支付。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及烟草部门的具体建设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整理施工资料申请验收,验收实行县级烟草部门初验,市级烟草部门审验,省级烟草部门抽查验收。

六、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出现本俩同第七条中第4项、第5项情形,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3、本合同全面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延误期间根据逾期付款数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不符合标准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擅自转包、分包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此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日,罚违约金50元;逾期2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及合同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沙仲裁委员会(浏阳分会)仲裁解决。

九、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未约定事项,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资方、监理方各备存一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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