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一
机电系汽车维修专业是系部的一个特色专业,开设专业的目标是为了培养适应汽车维修企业所需要的,从事汽车检测、维修、营销、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汽车维修技术人才。
目前本人作为一名汽车维修专业的教师,在实施一体化教学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困惑,存在许多难点,其中最大的困难是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知识更新与实操运用的连贯。由于汽修知识的专业性较强,更新换代快,实践操作能力要求较高,而自身与外界汽修新技术的衔接度较差,为了提升自身的汽车维修技术,开阔教学视野,拓宽教育教学思维,更好的贯彻学校一体化教学的目标要求,同时能更好的贯彻校企合作的精神,特申请外出前往汽修企业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请审批。
1、拟前往企业:市长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售后部
2、时间:拟定从x年3月1日开始,每周的周一~周五下午及周六全天。
3、组织工作:每周一~周五上午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汽修专业教学工作;下午前往市长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售后部参与汽车维修工作,主要工作安排有汽车维修实操、汽修新技术学习、课程开发等
4、其他事项:本人每天考勤分为上下午两部分,上午考勤由学校统计,下午考勤由市长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统计,月末将两部分考勤合并后送学校进行出勤统计。
此次外出学习对一名汽修专业教师有着非常大的学习与借鉴意义。我也相信,这次培训学习过程对我一定是获益匪浅的,必将极大的促进机电系汽修专业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与新课程的开发,对全面实施一体化教学及落实校企合作等事项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因此,恳请给予批准!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二
:
随着公司日渐强大,对员工素质要求渐高,我本人在现工作中感到知识匮乏在日常工作中遇到许多困惑,许多难点。为了能使我本人开阔视野,拓宽工作思维,充实自我,促进我单位深入落实新标准新制度,适应单位新的发展,我愿意全面接受素质教育,这样使我本人也能享受到优秀的教育教学方法,因此决定外出学习。
我相信,这次学习对我一定是获益匪浅的,必将极大的促进我对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我对工作本质的一个新的认识。为积极探索我单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因此,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至此
敬礼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三
白云区公安分局:
我司广州*公司于*年**月**日成立,因公章、章长期使用现已损坏,现经全体股东同意,申请销毁原旧公章和章,重新刻制广州*公司公章、章各壹枚。
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签名:
股东签名:
经办人签名:
日期: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四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
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
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全力机构,依照
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
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 月份召开
第十六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情,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展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本公司因规模较小,所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监事 一 名。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项的方案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规模较大需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章程的规定,参照本规范章程另行拟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公司股东。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清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券。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工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首届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除本章程规范章程载明的事项外,股东还可以另行拟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五
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首先,十分感谢贵会近几年来对柳州市四所“侨心小学”及柳江新兴小学的大力支持和捐助!感谢贵会一直以来对柳州市侨联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寨县黄冕乡大端小学是黄冕林场板勒华侨分场归侨子弟就读的学校。学校现有7个教学班(包括学前班),共140名学生,8名教师,其中,本科学历1人,专科学历2人,中师学历5人,学历达标率100%。有市优秀少队辅导员1人,县优秀德育工作者1人,优秀乡村教师1人。
学校有两层的教学楼一栋,每层有4间教室,共8间教室,其中用1间作为办公室,7间作为教室使用。有8间平房作为师生宿舍,1间平房作为食堂,师生宿舍和教学楼之间的空地铺上水泥地坪作为体育课和学生课间活动的场所。由于教室少,学校没有专用的仪器室、体育室、图书室、实验室和少队活动室等,教室必须兼作这些仪器室和活动室等。20xx年以来,上级给学校配备了4台电视机、2台dvd机、1台电脑、1台激光打印机。教师办公桌是搬入新校址时配备的,现已有部分破损,学生用的课桌椅多数是从原校址搬来的,普遍比较破旧。学校现有图书约500册,分为军事、社会科学、政治法律、文学、自然科学、地理科学等六种类别,生均藏书量4.5册。学校现有的都是十多年前进的书刊,由于年代比较久,学生翻阅的次数多,都比较破旧,有些甚至字迹模糊。书刊的种类极少,无法满足学生对知识的渴求。大端小学的藏书量距离标准图书室相差甚远。
黄冕大端小学目前的教学条件比较有限,尤其是图书的匮乏,生均藏书远远低于12册的标准,十分不利于小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为此,我们特向贵会申请向该小学捐赠一批图书,以满足该校学生对阅读图书的需求,帮助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我们期望能够得到贵会的大力支持。
致以崇高的敬意!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六
格式:
1、标题。
2、称谓。
3、正文:请示的原因、请求的原因及作法。
4、结尾常用结束词:\“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最后署名、日期。
范例:
关于在xx市举办\“洽谈会\”的请示
xx市经贸委:
为了扩大我商品的知名度,向全国推广,繁荣市场,满足消费者需求,拟于今年x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xx市举办\“洽谈会\”。洽谈会摊位共x平方米,展团由我公司及生产厂家派人组成,经费自理。
妥否,请批示。
x公司
x年x月x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七
各位领导:
您们好!中秋节即将来临,由于我司大部分员工(近70-80%)为外地员工,中秋节不能与亲人团聚,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增强企业凝聚力与亲和力,公司往年均为员工赠送月饼表示节日慰问。
以下提供3间饼店的月饼类型与价格,请选择。
方案一:东海堂月饼券,7.5折,西饼券,8折
每人发面试130元的饼卡(100元的月饼券,30元的西饼券)折后价是99
方案二:雪贝尔月饼券,6折
每人发面值130元的饼卡,折后价是:78元
方案三:广州酒家,31张饼券以上9折
请定方案,感谢!
行政人事部
20xx年8月12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八
公司领导: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将公司对员工的关心落实到实处,经我部研究,现申请为公司发放非现金性福利。经过我部多方考察和对比后,决定为公司在华联超市采购一桶鲁花牌花生油、一瓶橄榄油和一瓶福临门牌香油,三种油总价为239.8元,由于我司采购数量较多,经过与华联超市协商后给予了一定折扣,折后三种油总价为220元。
以上妥否,请批示。
x公司
综合管理部
20xx年10月15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九
县人民政府:
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任务繁重。经排查,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79处(滑坡396处、崩塌22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54处),其中桐木湖塘、长平狮形、桐木焦源为重要隐患区,涉及面积达24.5平方公里,有7处已列入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4处、滑坡3处)。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总人数达4734人,威胁财产约1679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20xx年4月1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上,姚木根副省长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发[20xx]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xx]8号)文件要求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并给予监测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
20xx年,我县被评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有县”,现已基本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其中共有157个村级组织专、兼职地质灾害监测人员233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监测员每年所需财政补助27.96万元。为应对我县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需添置定位仪、报警器、监测仪等必要设备和地灾巡查、应急调查、警示牌、明白卡等地灾防治费用30万元,今特呈文申请拨付20xx年度地灾防治专项经费57.96万元,并将每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7.96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以上报告,敬请批准!
x年xx月xx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十
区委:
20xx年10月16日,市纪委批复我区上报的《关于对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20xx年5月1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湘东区纪委(监察局)设立派出机构的批复》(萍编发〔20xx〕9号)正式批准我区纪委监察局设立派出机构。为尽快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区直部门和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驻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关于对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编委和市纪委会批准,建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
2、建议收回区直机关工委、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经贸委、萍乡陶瓷产业基地、区公共政务管理局等8个单位原纪检组织印章,分别启用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印章。
3、建议将原区直机关工委、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经贸委等单位的6个纪检岗位行政编制统一调剂到区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使用,同时从区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10个行政编制配足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
4、建议解决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办经费20万元(含办公用房装修费用和办公设施购置费用等),合计80万元。
5、建议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调剂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用房,力争每个纪工委3间,共用会议室1间,总计13间。
6、建议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公务用车1辆,共计小车4辆。
妥否,请批示。
20xx年5月31日
学生实训要求 学校安排学生实训篇十一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党工委会20xx年9月20日研究决定,拟于20xx年9月27日召开中共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选好出席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二、会议内容
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党代表大会的党员代表名额拟定为108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6名,占5%;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名,占7%,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代表16名,占15%,代表中的妇女代表36名,占33%,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36名,占33%。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比例要求,按照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代表产生办法
1、出席中共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办法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由所辖各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的意见,按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出席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区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所辖各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在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采取一次性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内江市东兴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当否,请批示。
20xx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