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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汇总(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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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汇总(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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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二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学校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家长。

国家在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第一,补助。中央提供的是营养膳食补助。第二,扶贫。目前中央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足额使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第四,改善营养。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营养状况。第五,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国家补贴给每位学生的专用营养补贴,学校应在原有膳食搭配方面提高标准。

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营养早餐,具体由学校食堂实施,实行早餐免费供应。

1、为了防止因食用早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

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

监督电话:0839—7802031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三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营养专干:

成员:各班班主任级村小教师

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学校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人、班主任、从业人员签订了相关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在职教师等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在醒目位置定期公示了监督小组、经费账目、食品名称和数量,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向家长、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我校严格依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符合学校实际,并具有操作性。并积极落实了预案的学习、演练等工作,师生熟悉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相关办法。

(二)规范操作方面

本期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总人数为689人,其中中心校651人,犀牛村教学点28人,道台村教学点20人。我校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选拔业务能力过硬,责任心极强的蒋成军老师专项负责此项工作。

1、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不存在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的数量等行为,确保了给学生提供足量的营养食品。

2、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基本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持证操作。工作人员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了勤洗手、勤消毒、勤剪指甲、穿工作服、戴口罩上岗操作。按计划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为服务好学生做好了保障。定期对储藏室和食堂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3、食品验收符合要求。学校注重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并认真做好了食品的接收工作,确保配送食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学校。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学校还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等事项,有签收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实行食品质量监督登记:

营养专干对食品卫生、储藏室卫生、营养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食品贮存干净卫生,做到了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及食品留样制度按时留样,牛奶留样一盒(200毫升),鸡蛋留样2个。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留样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同时做好了试尝和陪餐工作,详细记录了试偿、陪餐的日期、时间、数量和姓名等信息,做到了天天记录,有据可查。

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品的监督和发放工作,实名登记就餐学生及数量,营养专干核实人数后由班主任签字按时领取营养餐,并监督学生于早自习前在教室内使用,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吃不完的食品坚决逐一回收销毁,及时处理食品垃圾。

5、档案资料齐全:

由营养专干负责有关方案、制度的起草及相关表格的制定、填写,及时搜集上报上级要求的相关信息,按上级有关要求对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做到了档案齐、分类细。

6、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加强了学校食堂的建设,食堂规范、整洁、卫生。新制定了有关节约及安全方面的标语,张贴于醒目处。建立了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存场所,配备了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贮存、加工等场所配备了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学校食堂新增了与供餐量相适应的食品加工、分发、学生进餐的设施。

(三)工作中取得的实效

1、建立实名制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按计划召开相关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及收集家长和学生的反馈信息。

2、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制度的制订和监督,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到实处。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要取得社会对营养餐的理解与支持。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和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撰写简讯,上报我校的先进事迹和优秀经验。

4、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特加大对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密度,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本期未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5、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学校实行专人管理,专人发放。做好签收、储存、分发、留样、信息收集、食用的痕迹材料。

6、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7、认真做好了体质健康监测与上报工作。在监测过程中,认真负责收集相关数据,按实录入系统并及时上报,不拖延。

7、加强了平时的监督和管理,对班主任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了考评制度的制定和公示,依此对营养餐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做到营养餐工作与绩效挂钩。

我校目前实施的蛋奶模式,主要存在下面一些问题:

1、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存储室小,收到场地制约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没有餐厅,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食堂加工条件有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3、工作人员(除从业人员)正规培训不够。

4、由于我校有两所偏远的村小,蛋奶的运送和保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1、近期我校将对旧危房教室进行改造,在改造设计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食堂和学生就餐环境的改善。

2、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专业论文、各类资格考试、生活休闲娱乐、文学作品欣赏、行业资料、高等教育、应用写作文书、中学教育、54思贤小学20xx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等内容。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学生营养餐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缺乏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提高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学区设立营养改善办公室,全面负责营养改善工作的各项事宜。各小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分管人员,各司其职,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是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我学区共有x所小学,x个教学点,有x名学生食用营养餐。学区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制定了《殷家城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收验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工程食品储存制度》、《“营养餐”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学生营养餐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学生营养餐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同各校、配餐企业签订了《营养餐配送合同》等,落实了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的各项职责,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三是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我学区共x人享受学生营养餐,实行周配送、日汇报、周公示、月总结,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做好食品验收、分发统计、学生食用情况统计),做好陪餐、留样,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一是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狼嚎的饮食习惯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改善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饮食结构,增强学生体质,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是有效调动了学生的读书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一是学校食堂进行改造存在诸多困难,很难达到规范,基础设施滞后,不能满足食堂供餐的要求,需要上级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二是殷家城乡地理位置偏远,食品运输价格高,采购成本高,食品新鲜度达不到要求。

近期来,经县营养办召开多次专题会议,我学区认真总结经验,制定措施,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健康安全”的原则,部署下年工作。

一是完善机制,确保安全、营养。在这半年的企业供餐中,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总结出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和实施办法,这些好的经验教训需要我们去保持、去发扬,但同时有些制度并不断完善,包括财务制度、原料采购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营养监测跟踪制度等,这些还需要我们去完善并上墙明示,以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和营养。

二是争取资金,加快食堂建设步伐。在下年的营养餐工作中,我们将会把学校食堂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争取省市县项目工程和资金,逐步在各校建立学生食堂,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保证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顺利实施,这样既便于学校管理,又可以相对控制食品安全,有利于让学生吃得“放心”,有助于实现营养餐补助资金“全部吃到学生嘴里”。

三是以点带面,稳步过度食堂供餐。在全乡范围内因校制宜,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先优先建立几个学校食堂,逐步过度到整体实现食堂供餐。针对我乡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学校分散、经济落后和资金紧缺的现状,我学区的食堂建设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先规范殷家城小学食堂,并在清泉小学和北岔小学新建学生食堂;第二步在桑树洼小学、敬岔小学和张老庄小学新建学生食堂;第三步在寺山小学、李园子小学和白沟圈小学新建学生食堂,并对全乡的学生食堂再次进行各项规范,确保各食堂符合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质检部门的要求。暂时没有食堂的学校继续采取企业供餐模式,必须严把供餐企业的相关资质和供餐学校的规范操作这一重要关口。

四是实名管理,加强制信息系统建设。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对营养改善计划实行实名制管理,这是一项重大政策改革创新措施。今后我学区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按要求做好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工作,严把数据采集审核关,对学校录入的数据进行逐条审核,剔除错误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后上报县学生营养办,力争做到科学、高效、准确。

回顾这半年的学生营养餐工作,我学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县局和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学区要不断总结,反复思考,认真研究,稳步扎实的推进营养改善工程步伐。我相信,在我们学区全体教师的不断的努力下,定会走出一条“安全有保证、营养有保障”的营养改善之路!

殷家城学区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五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学校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家长。

国家在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第一,补助。中央提供的是营养膳食补助。第二,扶贫。目前中央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足额使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第四,改善营养。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营养状况。第五,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国家补贴给每位学生的专用营养补贴,学校应在原有膳食搭配方面提高标准。

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营养早餐,具体由学校食堂实施,实行早餐免费供应。

1、为了防止因食用早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

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

监督电话:0839—7802031

20xx年11月1日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六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七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质量数量落实到位,我校成立了已校长为组长的自查整改组,现把自查整改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我校共六级六班,实施营养餐学生299人;教职工20人。于20xx年八月重建学生食堂,食堂餐厅面积约300平方米。从业人员4人都已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餐饮服务证、卫生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自20xx年9月以来学校先后添置蒸饭车、切菜机、切肉机、餐桌50张、消毒柜2台、冰柜2台等314件,总投入62118元,基本保证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1、 按照每生3元的补助标准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具体是每 天午餐时免费向学生提给烹饪熟的、安全营养的、价值3元的肉类商品。平均发给每位学生,直到打完为止。

2、严把食品采购关,学生每天的营养午餐主要以鸡肉、猪肉、 蛋为主。全部为本地没有喂过饲料的、没有病的家禽。

3、严把食品购入数量关,防止克斤扣两,杜绝资金流失,弄虚作假,中饱私囊。在烹饪营养餐前,由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 表、 学生代表亲自参与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 学生代表亲自参与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 并负责列好每日进货清单、建好供餐台账。

4、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每天做好厨房、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每日都有食品留样,及时杀灭蚊蝇蟑螂等,杜绝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每天领导小组成员都检查炊事员饭菜的洗涤、搭配、卫生安全等。。

6、学校专门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专账,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生3元足额使用,专款专用,一律杜绝克扣及挪作他用。

7、严把食品存储关,做到定期检查,分类储存,标识清楚,杜绝霉烂变质、过期食品出仓。

8、严把教师就餐值班关,确保学生就餐秩序,杜绝混乱就餐,随意就餐。

9、严把人员管理关,学校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知识等培训,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学期及年度工作考核,均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0、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情况。我校严格按照“麻城市营养午餐工作流程”从采购、入库、出库、午餐加工、试尝、留样、分配就餐、成本核算每个环节严格把关。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字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学校定期将营养餐供给及学生签字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校本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从业人员不够稳定。

3、学校资金紧张,炊勤人员工资缺口较大。

4、编制紧,监管人员、分管领导均有较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兼职工作,导致有时的监管未完全落到实处。

2、尽可能安排营养午餐专职管理员。

3、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稳定从业人员队伍。

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简报篇八

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2.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3.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4.改善农村学生营养,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5.落实营养改善政策,惠及千万农村学生。

6.补贴“营养餐”,情暖农村娃。

8.保证学生营养餐,开启健康成长路。

9.国家每天补3元,免费提供营养餐。

10.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优化学生营养供餐。

11.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关注孩子身体健康。

12.吃营养餐,感国家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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