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本次试点工作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积极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加强社会监督。
通过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指导,健全群众监督网络。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通过制作产地身份标识,规范标识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三是探索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全程监管工作新模式。
通过完善监督抽样方式,使监管工作覆盖原辅料、成品和市场成品,提升地产食品质量。
四是规范“放心店”管理,扎实推进“千万”工程。
将我区100多家加贝“放心店”纳入食品电子监管,健全奖惩机制,提升“放心店”的示范效果。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
在柴桥菜市场、星阳菜场、大型超市配备豆制品冷链销售柜台,在豆制品市场流通企业配备冷链车,提升豆制品安全水平。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卫生监督执法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率。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自11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各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德阳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及行业的自律意识,努力保持我镇食品安全总体稳中向好态势,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认真开展八项专项整治行动,即: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毒豆芽、调味品、病死禽畜的专项整治,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制售假劣农药兽药、违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违法行为。以粮食、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厂(场)为重点,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证两章制度,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严禁只收费不检疫的现象发生,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出厂。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窝点,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有序开展清理换证,整顿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以及发布违法广告、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按照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和两集中,两提高,一规范,一防范(资源向大企业集中,生产向园区集中,切实提高质量、提高效益,规范生产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开展调查摸底、研究分析,掌握白酒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白酒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四川省白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狠抓审批、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督导企业通过设备改进、技术攻关等措施,做好工艺改造;全面清理和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行为;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构建提升白酒质量的长效机制,扶优扶强我镇白酒产业。
(七)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针对四季不同特点,加大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坝坝宴)中的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
(一)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成果,持续加大对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犯罪活动,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二)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抓好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我镇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刑事司法机关有关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情况通报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司法提前介入等相关制度。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严惩故意、恶意违法犯罪行为,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过放行。
(一)推进监管机制建设。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抓紧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充实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力量。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协作互商、资源互补、信息互通、执法互动等联动机制,强化对不合格食品案件的案情通报和案件协查,彻底查处不合格食品。健全我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汇集全镇各监管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监管信息,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促进相互间合作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健全基层监管工作体系。落实监督部门和村(社区)、居委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村(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政府配备一名食品安全专职干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聘用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以村(居)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驻村干部为主体力量的一专三员基层监管队伍。
(一)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强化各部门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加快最急需、最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继续推动食品企业检测水平提升。
(二)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政府下达我镇20xx年社会保障工程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风险检测计划任务。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队伍,加大风险监测投入,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监督,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
(一)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完善各有关部门系统内的纵向信息报告体系,健全横向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密切掌握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及时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反应快捷的网络信息员队伍,加大食品安全舆论正面引导力度,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明确信息发布主体和信息口径审核程序,归口统一发布。针对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科学、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三水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的职责和责任。加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20xx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一)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党校、大中小学的相关课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报等载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先进人物、诚信典型的宣传,树立食品安全正面形象。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专合组织等在舆论监督、消费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加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实施力度,及时兑现奖金,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岗位培训,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综合素质能力。强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队伍的素质。
(四)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深化示范效应,引导更大范围、更广层面的示范创建参与。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街、示范店等多形式、多层面的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和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行黑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充分发挥其他领域对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推动更多的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通过cms认证。
(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塑化剂等易迁移物质带来的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xx年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政府、村(社区)、居委会管理责任,明确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必须摆上重要日程,强化监管责任,明确任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经费,特别是对20xx年社会保障工程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风险检测计划任务的投入要有专项预算。
(二)强化协调配合。镇食安办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的职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加快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要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做好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将日常情况报送、信息通报、行政办案、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督查考核重点内容,加强对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和程序。今年将在主要监管部门推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食品科将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严格要求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加强安全监管、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发挥职责效能,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全面履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现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发布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发布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食品科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突破口:一是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加强“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写作、案例分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科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地应对本县食品领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食品科、基层所、稽查队、乡镇“四员”人员组成的县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县内重点领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需要。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
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
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要求,加大工作实施和落实力度,努力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深入探索“智慧”建设背景下的食品药品监管举措,紧扣“四品一械”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重点环节,力争在农村自办宴席、行政许可现场审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医疗机构大型在用医疗器械、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入场检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级监管和食品安全违法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长效机制。
结合实际,攥紧拳头,擦亮眼睛,在食品药品各环节每年筛选几项群众关注度高、存在潜在安全风险、多年整治未取得明显效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下决心开展专项治理,逐环节、逐品种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以“讲责任、讲诚信、讲良心”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黑名单”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险制度,引导生产经营企业争先进位。.
引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科技核心要素,建成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信息化平台。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把查找问题、防控风险作为监管常态,体现人性化服务,推动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转变,监管方式由分散化向系统化转变,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市场巡查网格化、痕迹化管理,较好的解决食品药品市场巡查责任不清、巡而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
以健全县乡监管机构高效运转机制为主线,厘清县乡事权,靠实监管责任。以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努力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责任。构建以县级监管机构为主体、乡镇监管机构为支撑、村级协管员为补充的监管工作机制。以“朝受命、夕饮冰”的使命感,以“昼无为、夜难寐”的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与各成员单位、乡镇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注重发挥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社会共治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行刑衔接机制。按照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的原则,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与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重大工作,对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磨合协作机制,提高实战能力。
采取专题培训、交叉检查、现场观摩、集中点评、闭卷考试、技能比武等各种有效管用的办法,以滴水穿石的恒心、踏石留印的毅力、聚沙成塔的信念,实实在在地把执法人员法律法律和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培训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着力打造一支日常监管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顶得上去,会检查、会办案、会办事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
结合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办法》,通过“两微一端”、《新》报、电视台等新型和传统媒体矩阵,通过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等多种途径,联合宣传、教育、卫生等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宽范围、广覆盖开展12331举报投诉宣传推介工作,努力把12331投诉举报平台构建成食品药品系统的“110”,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知道找谁投诉,怎么投诉,着力营造人人支持参与、全社会合力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监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