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本次活动由刑警支队反电诈中心牵头,我校保卫处具体负责,学生处、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反电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处负责建立“反诈宣传”联络员,负责与公安机关及年级辅导员、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络。张贴防骗宣传海报及钱盾软件推广海报,覆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和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通过联络员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微信群(内含铺导员、各班班长),由市反电诈中心向群推送防电诈宣传知识及典型案例,再由各辅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进行推送宣传。活动结束,作为学校反诈骗网络平台,此微信群永久保留,群内人员根据各学院情况及时更换。
(三)积极推广以手机安装防诈骗软件“钱盾”、电脑安装电脑版“钱盾”(钱盾:由阿里巴巴研发的.可覆盖手机端、pc端、pad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防信息泄露的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挽回损失。市反诈中心通过微信群及时推送最新防骗知识,也便于受理学生报案。
(四)校团委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开展防范电诈知识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反电诈中队民警进校园举办防骗知识讲座。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骗,强化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避免上当受骗,降低发案。
(二)活动期间,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法,高效推进反诈宣传活动。
(三)为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辅导员、班长进群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在学院、年级、真实姓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退群、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群里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于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辅导员、各班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报送至保卫处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扫码进群。辅导员,各班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确定新人员并向学校保卫处书面报告,以便更换责任人。
(五)辅导员、班长负责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诈知识,向市反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配合校保卫处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各班微信群宣传情况。
(六)各辅导员、班长微信绑卡,确保能成功进群。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并按时报送学生处。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刑警支队、内保支队及辖区派出所的回访工作。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今年以来,我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为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开展时间自202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严密防范”的工作格局。根据省、市集中宣传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发案的情况,针对夏季案件高发期,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针对重点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防范知识,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诈骗手法,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易被骗群体识骗、防骗能力。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实现电信诈骗发案、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目标,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保障集中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翁朝晖任组长,市联席会召集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世民任副组长,市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马贤平任办公室主任。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台卡。
2、自助区、自助终端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
3、通过客服号向各自用户发送“防骗短信”。
4、柜面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三问一确认”制度,即询问客户汇款用途、对象以及是否认识对方,询问之后再确认签字,及时对可疑转账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5、银行安保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疑似被骗客户及时劝阻、制止。
6、对管理不规范、涉案银行卡较多的开户行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市银保监分局,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1、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85号)宣传,全面掌握我市实际运营的第三方支付手段,召集运营方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在推广时和登录、交易、支付界面增加风险防范提醒。
2、加大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惩戒曝光力度。
3、通报一批违规移机使用的实体特约商户和买卖账户信息的单位、个人。
4、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支付账户较多的支付机构进行约谈和曝光。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xx中心支行,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
1、各通信企业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形式开展风险宣传和防范提醒。
2、各通信企业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至少发送一次公益短信的“防骗提醒”。
3、各通信企业营业网点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诈骗标语、微视频,张贴海报,柜台摆放宣传材料。
4、各通信企业对网点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六部委关于电话卡实名制的要求,对管理不规范、涉案手机卡较多的网点严肃查处并曝光。
(责任单位: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1、各级公安部门会同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一次针对公司财务人员的反诈宣传。
2、针对公司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发放《防范宣传确认书》,企业负责人、财会人员签名后存档,防止大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3、针对小微企业,公安机关牵头,会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冒充军警、冒充熟人领导、贷款、办理信用卡及信用卡提升额度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市教体部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针对中小学生,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反诈讲座,发放《xx市反电诈中心致家长一封信》,通过校讯通发送反诈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的识骗能力。
2、针对大学生,市教体部门负责联系在学校官方网站开设防范宣传专栏,在学校宣传栏发布反诈通告,通过微信群、qq群发送宣传材料。
3、团市委牵头,市公安局主办全市“红盾”反诈讲师团视频培训会,分别组织志愿者、公安民警参加。
4、辖区公安机关负责督促驻高校警务室通过开学第一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防范网络兼职、虚假消费、网络贷款等诈骗手段。
5、针对出国留学生和其他人员,市外办借助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定期发布安全提醒。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政府办外事科,市公安局)
1、各级公安机关协调全市社区办事大厅、村委会,利用电子屏幕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发布微视频、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社区防范宣传。
2、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小区物业以防范单身人群的网络交友、全职妈妈的网络兼职、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开展反诈宣传,在小区醒目位置发布宣传内容。
3、辖区公安机关编写发放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手册、宣传单等,由社区民警把防范要领、识骗口诀送至每家每户。
4、辖区公安机关指导宾旅馆行业通过摆放台卡等开展针对性防范宣传。
5、市卫健委组织全市医院、保健院、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和各大药店开展针对性反诈宣传。
6、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根据管理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网购群体的冒充客服、老年人的购买保健品、残疾人的医保补助、低保户的政府补贴等诈骗防范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1、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各级新闻部门网站、市委网信办组织本地各大论坛置顶发布反诈宣传内容和相关活动报道,平面媒体及时跟进。
2、市广电新闻局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在收视率较高的栏目及黄金时间段播放公益广告。
3、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车站、公交车(包括站台)、出租车显示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出租车内副驾驶显著位置张贴反诈内容。
4、市城管执法局协调企事业单位等户外显示屏、大型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投放公益广告,发布反诈内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新闻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
1、策划、制作一个h5防骗反诈主题融媒体作品。
2、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短视频。
3、策划、制作一个防骗反诈图解。
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抖音等各类平台,积极开展移动化、可视化、社交化、定制化传播。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1、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统筹,各成员单位联合举办2020年xx市反诈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
2、市公安局牵头,与深圳市公安局携手开展“老区·特区”系列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与深圳市公安局合作反诈微信公众号“终结诈骗”共同开展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各成员单位组织本系统通过电子屏显示、摆放台卡,在工作群和服务对象群中推广发送等方式,开展防骗反诈宣传。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19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宣传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区分不同对象,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9月30日)。领导小组成员分组赴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县区和单位分别问责和约谈。活动结束后,市联席办将发布各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对发案、损失数不降反升的县区开展问责。各地、各单位在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长效机制,固化为常态宣传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见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班,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协调,确保此次宣传活动的高规格和全覆盖。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将集中宣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任务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强化工作力度,切实把宣传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单位在各宣传阵地投放、张贴的宣传材料及公布的融媒体作品须加注“皋城反诈先锋”和“终结诈骗”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畅通渠道,联动发力。联席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工作方案报送市联席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工作动态、重要情况和创新举措随时报送。市联席办将及时总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联席办。各单位在宣传中发现的涉及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378009),或通过公众号“皋城反诈先锋”报送。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近年来,xx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打、防、管、控、宣”五位一体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判质效,坚决遏制电信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xx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反电诈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xx县人民法院创建“无电诈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勇于担当、重拳出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蔓延势头,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成立了“无电诈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刑事审判庭,由刑事审判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各办公室成员职责明确、分工明晰。
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重磅指导性文件;派干警积极参加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业务培训,通过听取课程、研习法律、学习优秀案例、案件讨论交流等形式统一办案意见,提高办案水平。结合“反电诈宣传月”活动、创建“无电诈单位”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及国家反诈微信公众号,并向人民群众大力推广,揭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手段,提高干警、群众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严格执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好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审查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情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区别对待,科学量刑,确保罚当其罪。对于犯罪团伙中的组织、指挥、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以及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打击;对于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积极赔偿损失、认罪悔罪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同时,严格控制、掌握适用缓刑的范围和条件。目前已审结x件x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型犯x人,共计退赔x万余元,判处罚金x万元。特别是,审结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牛某某等x人重大电信诈骗案,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
四、加大宣传防范,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全民参与、靶向宣传、精准防范”的原则,在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悬挂反电诈宣传标语、放置宣传展版,开展下乡、进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校园的普法宣传活动,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进行重点宣讲、重点提醒,全面筑牢“反诈防火墙”。创新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防电诈知识x篇,强化“以案说法”、“以案说纪”,通过身边真实案例让群众了解新型诈骗手段及防骗知识,做到反诈骗工作常态化宣传、精准式预警和长期性防范,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防范率,营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市防范犯罪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对的防范能力,本月在全校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10月12日—10月30日
1、校园网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各单位、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闽教法〔2020〕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学校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教育。将《民法典》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其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形成“头雁效应”。(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二)抓好党员教师重要群体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民法典》,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邀请民法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方式,整合利用线上培训资源,发挥好教职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普法平台、党员e家等线上资源,开展学习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二级单位党委)
(三)抓好学生成长关键时期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二级学院党委)
(四)抓好《民法典》宣讲工作。依托法学院专业骨干教师组织宣讲团,各二级单位应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特别注重邀请本校法学专业专家,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要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在举办法治讲座的同时,帮助师生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法学院、二级单位党委)
(五)抓好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创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积极推送《民法典》相关解读内容,把策划线上活动和开展线下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活动效果。通过新媒体矩阵,及时反映各二级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形成浓厚学习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单位党委)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认识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列入本单位2020年的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各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工作与复学复课常态化疫情防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紧密结合,通过《民法典》的学习宣讲,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要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坚持把讲精神、讲政策、讲法律、讲案例结合起来,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为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三)做好宣传总结。要注重活动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活动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存在问题,推广经验方法,宣传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