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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____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
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____人民币(¥____元/m2)。
六、厂房建设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
乙方应在每月____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____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____%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
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
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茂名市政府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广东省茂名市 的厂房,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
甲方同意出租的租赁标的物为甲方拥有财产权属的位于广东省茂名市 的厂房(包括相应配备的职工宿舍和食堂),但该土地、厂房原所配有的工业设备、设施(除职工宿舍和食堂外)不在本租赁合同的租赁范围内,甲方应将租赁标的物的产权证明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或附表。
其中:厂房面积为 平米。空地面积为 平米。宿舍位于 ,共 套,面积为 平米 。食堂位于 ,面积为 平米。
上述租赁物四至及面积见附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双方约定的租赁标的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乙方如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的,双方约定本合同的乙方权利和义务可以由乙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则在其国内设立的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后,仍需就其国内设立的公司因本合同承担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使用
租赁标的物自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按租赁标的物现状将租赁标的物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标的物内归属于甲方的原有工业设备、设施(除职工宿舍和食堂外),甲方自租赁标的物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 0日内自行负责清理转移,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可根据租赁使用用途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自行建设水电设施、制冷设备等工业设备、设施,但乙方的装修、建设工程不得损害租赁标的物主体结构,如确需改动的应提前 5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需报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应书面委托甲方向相关部门报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托办理报批工作而产生的合理费用);乙方的装修和建设工程期限为一个月,甲方给予乙方在装修和建设工程期限内免租金的租期优惠,乙方装修和建设工程工期超过甲方给予的租期优惠期的,自租期优惠期过后第二个月开始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管理费用。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 甲乙双方议定租赁标的物租金为人民币 3.5 元㎡月(其中:厂房月租金为4.50元㎡;空地月租金为 .00元㎡;食堂月租金为4.00元㎡;宿舍月租金为4.00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一天开始,共计五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发出租赁标的物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甲方清理转称原有设备、设施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乙方的接收延误;
(5)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6)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 乙方的租金交付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首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二个月租金计算),该保证金自本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由甲方返还给乙方;租金交付采用月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最后五日内一次性交付下个月租金,乙方的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收款人,甲方收款后开据收据给乙方,乙方第一期租金交付应自甲方给予的租金优惠期最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 管理费
1. 租金不包括租赁标的物的管理费。管理费双方约定按每月3000元包干(包括保安、环卫、绿化等费用的分担),由乙方向甲方缴付。管理费的缴付与租金交付同步。
2. 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3、双方约定将乙方租赁标的物区域与甲方其他地域分区管理,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标的物区域内的管理;但租赁标的物区域内涉及应由甲方负责管理的部分仍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当配合协助甲方的管理。
4、乙方车辆、设备经由甲方管理区通道进出租赁标的物区域的,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详细通知;对于因临时突发事件而进出的应当在甲方门卫处临时登记,事后报补通知;乙方工作人员出入中润工业城须佩带工作证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工作证样件,如乙方工作人员未佩带工作证的,甲方有权拒绝其工作人员入内,乙方就此应承担向其工作人员进行出入规章的培训教育责任。
5、管理区内所及甲方其他共公休闲、休息设施、设备和场地等,甲方无偿向乙方开放使用。
6、乙方承担其管理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生产安全和生活安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管理区界定为租赁物使用范围内(详见界至附图)。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应为其租赁使用的租赁标的物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电表等计量设备,如通过甲方统一缴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依据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数据向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现有变电设施不能承受乙方生产经营负荷的由乙方另报建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 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
2. 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3.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租赁标的物交还甲方之日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租赁标的物用途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如乙方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变更用途,但甲方有权依据变更后的用途要求对租金进行相应上调,具体上调幅度由双方议定。
乙方应依法报批租赁标的物用于工业生产所及的环境影响评价;甲方按现有消防系统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如需变更现有消防系统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协助。
第九条 不得分租等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其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甲方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
2.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
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物,如发现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安装、装修或建设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工业、生活用水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租赁标的物,记录、检查、测量、维修。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标的物保护
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租赁标的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已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不得损害租赁标的物。如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租赁标的物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降低租赁标的物在租赁期间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三条 甲方紧急进入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租赁标的物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四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 乙方的生产经营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当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理性进行监督。
3、乙方生产工艺、产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标准,不得对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如因此产生对甲方和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如因乙方生产工艺、产成品和原材料等的管理使用问题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导致引发社会群体性纠纷事件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情势变更条款
根据国家物价上涨指数,本标的物的租金每年递增5%租费。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就租赁标的物招租或出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 )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4、租凭期内,如甲方因法定事项至租赁物产权变更的,乙方可选择向资产拥有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和解除本合同之任一方式处理,乙方采取解除方式的,乙方已多缴交的部分租金由甲方退还。
第十九条 交还租赁标的物
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等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以及产生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各自承担各自损失。
第二十二条 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另一方,应以有记录的另一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另一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
如一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3.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4.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附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厂房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xx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xx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xx,xx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xx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xx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xx元,共计人民币xx元。
第四条xx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xx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xx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xx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xx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xx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xx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xx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xx装修条款
7.1xx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xx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xx免责条款
8.1xx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xx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xx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xx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xx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印章):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厂房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1、厂房建设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至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____________元。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____________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分,双方各执______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厂房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__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2 租金: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范本《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_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2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_______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_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
厂房租赁合同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交割清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
乙方提供: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1 年。自 20xx 年 1 月1日起至 20xx 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含 2 个月的免租期(自 20xx 年 1 月 1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开办厂房进行家具加工生产,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供部分员工进行居住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否则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租金
租金为5万元一年。
第六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使用
(一)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
(二)房屋使用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房屋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结构性改建。
3、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主体形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和形象设计,其设计、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确认,同时乙方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施工中,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除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一)的规定设置公司标识外,若乙方需设置任何广告、标识、招贴或其它资料,需事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机关的同意和/或批准。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广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乙方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
第八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附件四《附件四:房屋交割清单》所列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自行改造建设或因乙方非正常使用导
致损坏的状况除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维修房屋不及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应按实际影响的天数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由乙方自行装修改造建设的结构与设施及乙方自行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维护维修。
3.甲方应在向乙方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进入房屋进行修缮,且不得影响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但若遇紧急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或起房屋内管线损坏对相邻房屋产生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协调消防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进入房屋进行修复工作,而无需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4.租赁区域内部的清洁工作由 乙方 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按租赁范围由 甲方 负责;房屋外部乙方标识部分的清洁工作由 甲方 负责。
第九条: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变相转租、转借或对外提供担保,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的返还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7日或合同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将出租房屋物品搬迁,视为乙方放弃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甲方可以随意处置上述物品,收回出租房屋。 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乙方经营项目未通过当地工商局、税务机关、环保机构审批的。
(三)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达 日;
(7) 拖欠租赁费用万元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 30 日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三十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如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乙方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 日以上的。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