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与宪法同行日记篇一
当我们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在马路上,你是否留意过路口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有人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在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图方便,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穿越马路,这是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吗?
这个星期,正好轮到我们班在学校里值日,我们发现了许多违反校规的同学,他们有的不穿校服,有的打打闹闹,午休时间还强行闯入校门······
再说上个月发生的货车司机强行冲卡事件吧。11月19日凌晨,在水官高速收费站,4辆货柜车拒缴过路费,连续冲卡,最后一辆带着拖挂的货柜车还没驶出安全岛就急转弯,尾部的拖挂勐然撞向收费亭,连收费亭里坐着的工作人员都被撞翻!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右手骨折。
那些货车司机们,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略这些不良行为背后的后果。
犯错误是每人都不可避免的事,所以要用法律来约束我们错误的行为。我们要遵守法制,决不能知法犯法,不能存有侥倖心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的短暂,生命的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和鲁莽,拥有理智和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与宪法同行日记篇二
“法”,相信这个字我们都不会陌生,说起法,各种法律不胜枚举。但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对“法‘的认识到底有多少呢?
翻阅字典,”法“的概念便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法律相继出炉,”法“早已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了,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问题已不复存在;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体罚学生的行为也极为罕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趋减少,这一切不都是法律的功劳吗?
来看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
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曾经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在别人的鼓吹下,他禁不住诱惑而步入了网吧的大门,从此,一双罪恶的双手便把他的思想与意志完完全全的控制住了,使他变得自甘堕落,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到了最后,但他花光了自己的零用钱时,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竟然偷钱抢钱,甚至为了弄钱去上网而作出了伤害自己亲人的事情,这是何等的”丧尽天良“,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在比如,《今日视线》栏目中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真实的事情——在一个破旧低矮的屋子里,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无论风吹雨打,她总是独自一人干活吃饭,看着他颤颤巍巍的身影,使人不禁产生了许多同情,她是没儿没女的孤寡老人吗?不是的,但记者询问她的情况时,老人的眼眶顿时都红了。原来,老人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老伴在六年前去世时,曾经留下两亩楼房地,本来许诺如果哪个儿子能够赡养他们的母亲,这两亩地就归他所有,为此,他们几兄弟之间发生过许多的争执,有的甚至想要偷母亲的地契,这一切老人都看在眼里,却不能说什么,最后,决定让抚养权给大儿子,于是,两亩地便归他了。可不到两个月,丧尽天良的大儿子竟然嫌母亲”碍事“,把母亲赶出家门,而其他的儿女也晚班推托,根本就不想淌”这塘浑水“,老人只好无奈的只身一人住在这破屋子里,包经历半世艰辛的到这时却不能享受”天伦之乐“。但记者了解这一切时,便找来老人的儿女理论,可他们却说记者在”多管闲事“,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把她的儿女告上法庭,使用法律武器为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文明和谐的法制社会。
积极学法,认真守法,与法同行,让法律成为我们的守护神!
与宪法同行日记篇三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小故事教育着我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6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越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
是呀,那几位学生因为鲁莽和冲动,有侥幸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国的栋梁变成了社会的负担。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