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一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需求,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快乐创业协会在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下,由一群积极的业务精英和管理人才齐聚一起;经院领导审核院团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干部全部来自我们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院团委监督及院社团部的领导的管理下,由爱好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直接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通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来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和实力,提高协会综合水平和整体素质;让大家在参与社团的工作中:“自我锻炼、自我总结、自我反省”不断地提高个人的实践能力;社团的口号和发展方向符合当代大学生就业的需求;
第三条:本社团本着坚持:“人性化管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宗旨,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热爱社团工作,服务科贸,加强自身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与社团实践活动。宣传口号:“奋斗的大一、梦想的起步、需学习规划、坚持到底”;
第四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自我管理”为工作理念,发扬“为他人植树乘凉”的奉献精神!按照:“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六点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一条活动的宗旨:提升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加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口才;
1、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协会内在实力;
2、加强学生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思想学术交流,增进学生之间友谊和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3、组织承办各类型校园文化活动;
4、加强培养协会干部的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协会活动范围:
进行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术科技(口才技巧)、文化娱乐、社会实践(业务拓展)、志愿服务(农村支教)、体育竞技(武术培训)等;
一、主席团、信息部、各部门工作部署及构想:
1、主席团(会长团):
会长、副会长分别作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分工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绩的评审;相互监督和考核工作能力;每个月开一次全体协会干部工作总结大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下个月工作打算;每学期期末做协会工作的奖评和干部选拔;每学期开展二到三场有意义的文化活动(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等)以及组织好各部门的联谊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交流;
2、信息部(秘书处):
负责协会新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大文件的起草,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管理主席团、各部门文件档案(工作计划和备案);对学生干部每期进行注册、备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期的工作计划和每星期一次例会、每月一份工作总结以及年度全体所有部门的工作报告总结表彰大会);对各部门评优工作进行评分,完善部门责任分工到人,秘书处每次派专人到主席团、各部门参加日常会议并做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3、学联部:
组织有意义的学习交流活动和专业知识竞答;让同学们产生主动去学习的兴趣,而不是被动的去学习知识理论;通过实践的理论(演讲)比赛来锻炼同学们的胆量和口才;把学习专业知识的掌握放在首位,用学习、工作成绩来回报学院、父母的教育培养;以及组织我们协会开展的文化、文艺工作的宣传,通过一些校园文化活动(班级才艺竞技),娱乐校园沉寂的气氛;提供大家一个轻松的学习和工作交流的平台,在自己创造的舞台上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用自己擅长的表演展现我们大学生的能力,弘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4、宣传部:
a、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b、负责社团横幅、海报的绘制和宣传;
c、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d、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协助各部门对内对外活动宣传;以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我们的工作成果;其他学生组织各项宣传工作;
5、商务部:
为我们协会开展的大型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和外界大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与兄弟高校学生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各项工作交流活动;维护我们协会的正当利益,承担就学生工作问题与学院各学生组织的咨询工作;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社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深入市场(或学院)调查:了解基本的本地特有的人文、生活习惯、消费水平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好记录;
6、策划部:
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筹备策划书)和制定招新宣传资料(运作方式、营销模式);做好二方面准备:通过对学院(市场)实际调查拟定对协会的工作、业务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划;备用活动的流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7、业务部:
主管全权负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协会信息部秘书长管理本部人员、业务资料;总代理和业务员负责1-3个不同的业务任务量;业务员必须从事1个业务为标准;主管根据业绩的程度可对优秀的业务进行奖励和提升优秀业务员晋升代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任务量和任务目标;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向主席团、信息部回报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勤工俭学工作,培养自己的销售水平和营销技巧!
8、人事部:(干部选拔、考核、培养建设方案)
a、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活动合作,提升我们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增强各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和整体凝聚力;我们要先做到整合内部的团结,再走出科贸,吸引和学习其他高校组织的管理模式加以运用;
b、决策机制:各项工作开展时,先由各部门进行讨论和策划,再上报主席团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分工协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三点工作上的:“管理、理论、思想”创新;
1、在管理上,我们要完善我们的组织机构,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和落实工作中漏洞;
2、理论上:我们要建立适合我们学生会组织发展的章程和工作计划;
3、思想上:用“责任和分工”解决职务管理造成不当的影响;在心态上: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敢于无私奉献,把我们学生会组织当着我们的家一样去建设;
c、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行提升和评优;对于主席团、各部门干部的评审公平公正对待;对我们学生会组织存在的难点和弊端进行整顿,不合格者进行辞退;
d、自律机制:学会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我们整体的办事效率和能力;
e、反馈机制:学会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落实责任;杜绝搞派系拉关系,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相互督察举报;部长带队考核协会干部在信息部的工作记录和工作内容作为评优的前提;对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审核上报主席团;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加强协会运作能力和规章制度;
9、武术教练、武术助教:(负责培训“宏楠武术培训小组)
武术教练等同“副会长”只专职负责武术培训;负责和组织协会开展的武术训练,制定训练计划和工作安排;协助主席团组织武术学员应对协会或学院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校园文化活动的演出;
第一条湖南科技经贸学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是本协会的主管部门本社团受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的直接领导,由院体育部协助指导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条本社团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定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份举行,届时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选拔。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社团设置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三名,本社团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一任正副会长由创始人担任和任命)。
1、社长职责: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处理本会的各项事务,对本会全权负责,对本会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有权调整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负责与其他社团或校外单位联系;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召开的社团会议,下达会议的具体情况忽然布置各项工作。
2、副社长职责:负责招新工作;与会长共同管理协会,如会长不在时,副会长有权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可以召开各项会议,代表会长参加学校各项会议及处理相关事宜。
3、协会干部职责:以学习为首,热爱协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篮球常识,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四条:本社团的重大决议需以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数的过半通过后方起作用,更变社团宗旨,口号及解散社团,修改章程,任免正副会长,须由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出席会议的4/5以上通过后方有效。
第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条普通会员入会时须交纳会费30元/期,社团成员须交纳会费
20元/期,本社团开出会费收据和发放会员卡。
第三条财务部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经费使用报告,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本着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开支,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宣传费用
2、订购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的费用
3、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4、奖励优秀会员的奖金
5、临时的特殊经费(工作报销)
6、协会购买武术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项目不予支出,特殊经费需有会长和财务部共同通过。
1.》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有损协会形象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2.》损害协会利益或泄露协会机密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3.》开会期间进行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有特殊情况需向信息部汇报,以及事后一定要进行书面形式请假在信息部存档;缺勤达10次上者:无法胜任该职务,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4.》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学习、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章办事,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维护本协会利益;
5.》每一位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应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文明礼貌、工作积极热情、乐于助人;
6.》每一位成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上进心强、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服从协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活动和业务;
7.》每一位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开展的工作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方案;
8.》本协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只是“责任和分工”的不同;
9.》每一位成员都可以考核和监督部长级上的干部,每一位成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享有协会每月和年终评优权利;
10.》本协会的各位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11.》每月评出对协会做出贡献的四名成员进行证书奖励和二名红包奖励以及部长级以上干部做每月工作总结、以及工作内容在信息部存档,作为评优的前提;
12.》本协会每月开一次全体大会:部长级干部作工作内容总结和成员自由言论,以及评出每月的优秀干部进行奖励;协会任何一位成员在参与协会的工作中获得利润的20%回报给协会,作为协会的奖励基金;
13.》以上的规定从20xx-3-26号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注:本手册规定、解释、修改权最终归《快乐创业协会》;
第一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院团委、院社团部和本协会会长的领导。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第三条不做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不做有损社团和其他社团利益的事。
第五条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缺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学期会议、武术等事项无故缺席活动累计达五次者,做自动退社处理
第一条会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退社必须书面通知社团,经社团统一方可退社)。
第二条会员向社团提出建议,指出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拥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拥有竞选社团干部的权利,有权选举担任本社领导职务。
第五条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享受赞助商9折待遇(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一次10元)。
第七条优秀会员可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证,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
第一条会员的义务是必须履行协会的纪律(第六章)。
第二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第九章)
第三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处理好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按时、按质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按时交纳会费,逾期不交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一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罚,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给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对本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社团推荐为“优秀社团干部”,并向该会员所属系院反映。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三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四
1、社团部成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布的工作任务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团部成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学生会社团部形象的事情;
第一条:为有效的管理超越科技社团之运用,特制定[超越科技社团规章制度
个部门的管理要点,以下是本社团管理要点。
本社团有五个部门各部一名部长,1、宣传部,2、财务部,3外联部,4信息部。副社长有三名,社长一名。
第二条:
1、宣传部
负责我社全部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网络宣传。
2、外联部
负责对外联络事宜。
3、策划部
4、负责组织团里所有适宜。
5、秘书组
负责社团的人事,财务事务及后勤事宜。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本社团必须按照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六条:秘书部设会计出纳各三名,实行财帐分管,每次活动后结算,正规发票经经手人签字后标明用途,并由社长签字报销。会计学期整理一份财务报表,连同原始凭证,帐本上交院团委监督审查。
第七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九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社员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社员。
入社条件:
热爱计算机;
遵守拥护本章程;
为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在校学生;
第十二条:入社团程序
提交入社申请;
社团团委组审查通过;
交纳入社费;
由社团发给社员证;
采集社员信息,建立社员档案;
第十三条:例会制度
社联大会:每学期在学期初和学期末举行,如有重大活动,可加开会议,由社联全体人员参加.人员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各部门负责人和社团委请假.
第十四条:
部长以上会议:每两周定期举行副部长以上会议,主席团全体成员,各部长(主任)副部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长请假.
第十五条:
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和干事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本部部长请假.
第十六条:
考勤制度:社联大会由办公室负责,副部长以上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无故缺席两次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三次作自动退出社联处理.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五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六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七
1、社团部设部长一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
2、社团部设副部长一名,负责协助部长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3、每个社团社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总结;
4、每社团设副社长一名,负责本社团的日常管理、评估、考核,并协助社长开展工作;
5、每个社团有干事若干,在组织、宣传、活动等方面协助社长工作。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入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由社团将本社的新社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等资料上交社团部。
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社团成员拥有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转会的权利。
需要转会的成员到各自的社团领取“社团转会申请单”,经原社长、指导员老师和新社长分别同意签字后交至社团部,社团部批准后办理转会手续,予以转会。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需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交社团部审批,活动后要有总结。
(1)活动时间或次数:
a、漫画社、戏剧社、计算机协会、音乐社、英语协会、电视台、摄影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为每周一次常规活动;
b、广播站每天进行活动;
c、“执雅”报社每学期出两期《执雅》;
d、“雅风”文学社每学期出两期《雅风》文学杂志;
e、英文杂志社每学期出一期《wings》杂志。
f、心理协会每学期出两期《心岛》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的总结:副社长在每次活动后都必须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并与社长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例会前一周上交社团部;
(4)社团活动的检查:部长与副部长将对各社团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检查活动质量和纪律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作为五·四优秀团干评比的依据之一。
1、社团部例会制度:社团部会定于单周的星期一召开,各社社长副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部部长对两周来各社活动进行总结,再由各社长发言,谈心得体会,大家讨论帮助其工作上的困难;
2、各社团例会管理:各社团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活动情况,讨论本社的活动安排。
1、每年五·四青年节将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的评比;
2、凡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取的荣誉的成员可进行评比;
3、不遵守社团章程,一期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将给与除名处理。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八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箭、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1、坚定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九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十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一
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计算机社团是由外语系软件专业主办的学生团体组织,是我校锻炼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基地。
二、本本社团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本社团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本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4.用所学知识服务学院。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本社团:
1、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本社团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本社团;
2.计算机方面有一定基础的本院学生;
3.热心本社团工作,积极支持本社团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2.由本社团管理部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
3.参加面试,由本社团内部裁决后进入本社团。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本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本社团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认真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本社团机房上传未经本社团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本社团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本社团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不做有损本社团声誉的事;
9.本社团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会员必须遵守本社团规章制度,维护本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本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通过自筹经费和赞助。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1.本社团副会兼秘书部管理本社团会费;
2.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且每次写清支出原因,管理人签字后方能支出,并定期公开帐目;
3.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4.经费为本本社团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其他原因侵占或挪用,否则追究其责任。
1.本社团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 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在指导工作。
2.各部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本社团会长主持,全体会员参加。
3.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 体负责。
4.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 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5.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 务。
6、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本社团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 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7、不准不经本社团的允许以本社团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一、本社团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本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本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分秘书部、技术部、外宣部。各部各设部长一名,具体由各分部自行处理。
二、各项活动由外宣部策划,活动后各部长向本社团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三、本社团受外语系软件专业办公室,监督和指导本社团的活动。
四、本社团负责人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长,技术部长,外宣部长组成,具体工作由各部长执行负责。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由负责人之间协调完成。
会 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对于经费的审核。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本社团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本社团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副会长:辅助会长开展工作和向各部门的部长传达任务,以及督促各部门的一切活动。对新会员及秘书团成员进行管理。在每次活动后,抽样调查会员的反馈情况并对此做出总结。做好各部门的指导工作,主持本社团内部会议。并协助会长处理有关问题,如会长不在,行使会长职权。
部 长:负责会员培训问题,指导会员学习,日常组织上机由本社团副部长协助。
秘书部:
主要负责理事会和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工作,会议记录,文件起草,档案备份和其他日常事务,策划本社团活动,起草策划书,活动结束后记录活动总结,等。配合会长和副会长搞好各项活动。
外宣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本社团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组织外部事项,本社团活动拉赞助,保证本社团活动经费充足。
技术部:1、负责协会的网站制作。制作和完善协会的网站,及时更新协会网站的内容。完善好协会网站、有充足的人员资源的基础。
2、应积极承接社会、学校和其他学生社团的网站制作工作或者软件的制作工作,通过这些外部工作,进一步锻造计协的技术团队,提高计协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计协的技术优势。
3、在协会有关于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方面的活动时,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参与活动组织。
4、协助各部门并处理硬件或软件技术方面的问题,接受会员关于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咨询,帮助会员解决软硬件方面问题。
我们将倾向于服务性社团的建设。由于目前普遍的同学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计算机,但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可以自己解决,但有些问题却需要具备一定的的计算机和网络运用基础的人去协助解决,这为同学们带来了许多不便。为此,我们协会将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另外,如果有的班级或其他社团有需要,我们将帮助他们制作班级或协会网页、制作相关活动的视频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将举办一系列相关活动,为那些计算机水平卓越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从而使同学们更加合理地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1.本社团会员须尊重本社大局、服从本社团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计算机社团。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二
(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3经费来源合法。原创: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4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5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6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7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8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9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10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11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12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13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14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15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16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17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18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1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20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五)经费使用情况总结
21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22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23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4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六)财务管理人员应公正,严明,认真,负责的态度,管理好本联合会的经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树立良好的形象。
(七)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于本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三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舞蹈学习的有序进行,同时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音乐舞蹈方面的素养,培养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针对舞蹈社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十四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大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英语沙龙
心理社团规章制度篇十五
前言
电子竞技体育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通过运动,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心眼四肢协调力和意志力,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正是因为电子竞技运动这样的内涵和功能,20xx年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将电子竞技列为第99个正式体育竞赛项目。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条社团目标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一)社团组成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4)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扩大社团的知名度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2)经审批后,需填写《中心电竞俱乐部成员信息表》,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无误,由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二)社长一职由所有会员进行公开公正选举,进行民主投票,且必须经过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认可,否则视为无效;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四)社长因有事(如:关系个人前途的事等等)需退出社团,必须书写退会申请表,经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同意方可;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六)若社长不称职,不用心于社团,或者做有弊于社团的事情等等会员大会及监察委员会有权强制使之退出,并改选新社长。若愿意留下,则继续保持会员身份;若不愿意,则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副会长,必须写书面申请,交由会长及监察委员会核实,在换届会员大会上,由社长主持,并通过公开民主竞选(特殊情况亦可公开招募)产生副社长;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1)定期举办各种活动,活动包括会员晚会、知识讲座、技术指导、健康网络教育、电竞比赛等
(2)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讨论研究社团事宜
(3)定期召开全体会员会议,落实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讨论社团发展方向
(4)所有会议由秘书处记录、整理和存档
第二条有关考勤的规定
(1)所有考勤由管理部处理
(2)管理部由所有会员共同监督
(3)考勤包括会议,活动等的成员出勤情况
(4)所有违纪都由管理部记录并上报秘书处
第一条活动经费的来源
(1)在自愿条件下社团成员在入会时缴纳会费
(2)其他赞助:在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并在经过学生社团联合会和校团委批准的条件下接受外来赞助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1)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合理,公开透明,并能尽可能的服务大众,服务会员
(2)经费的使用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活动的开支
(3)本社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所有的经费必须公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挪用
(5)所有费用的支出与收入必须由秘书处审核,并接受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6)所有审核通过的费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三条管理经费的办法
(1)所有的经费由管理部保管
(2)对于所有的审核通过的的经费使用都必须由秘书部联系与转交
(3)每个月都由秘书处和副会长对资金进行审核
(4)所有的挪用行为都将移交学校处理
第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由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审议。
第二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需在联合审议后7日内,报给团委。
第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的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挂靠部门、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联合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条本社团竞团委办理注销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上海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社团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2)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活动。如有发现,协会作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