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昆虫记得读后感600字 昆虫记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一
法布尔从产卵,孵化,生活习性方面展现了昆虫世界的精彩。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蜂类的故事。法布尔分别写了舍腰蜂、斑纹蜂、黄蜂、樵叶蜂、黑胡蜂……它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性,但都非常爱劳动,而且特别疼爱,关心自己的小宝宝。
法布尔的探索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不惧任何危险的去找昆虫做实验。在他的笔下让我看见了执着的蜣螂,会玩心理战术的螳螂,看似温柔其实非常非常残忍的萤火虫,要在地下潜伏四年才可以钻出地面,出来后却在暑假里一天叫个不停的蝉,呆头呆脑的松毛虫,痴情的大孔雀蝶,为孩子操碎了心的蜘蛛。
读完这本书后,我开始对昆虫不那么怕了,但有时比较冲动就直接用脚踩死了它们,还有我有时候也会像法布尔那样在楼下抓一些小蚂蚁,把它们关到一个小盒子里,但是过了几天后它们都死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被我饿死的,还是被憋死在那个盒子里的,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
这本书让我知道人只是生物链的一环,任何一个生命,都有捍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和家人可以活得更加的舒适。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与任何的小动物好好相处,让我们和它们一起做朋友,让动物们见到人类不再害怕。
昆虫记得读后感600字 昆虫记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二
我们的生活很精彩,其实小小的昆虫也有无比精_的生命。如果不信,那就去读读法布尔的《昆虫记》吧。
《昆虫记》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从幼儿园一直读到现在。法布尔通过数十年的观察研究,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详尽地记录了各种昆虫的体貌特征、生活习性、生存技巧、繁衍、死亡。这本书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昆虫世界的大门。我跟着它去探索昆虫世界,感受这些小生命的精_生活,学到了许多知识,也收获了很多感悟。
当我读到西西弗夫妻齐心协力为自己的孩子寻找食物、建造房屋的时候,我总会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也是这样对我无私地付出,从来不计回报。昆虫世界的母爱和父爱与我们人类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有爱、有温情,它们的世界和我们一样温暖。
夏日的午后,我抱怨着窗外那令人讨厌的蝉鸣时,我读到了《昆虫记》中关于蝉那一篇。没想到蝉的一生竟然如此艰难,它在地下度过四年漫长的黑暗时光,只为了生命中最后一个多月的放声歌唱。我不再为蝉的鸣叫而烦躁,因为我知道这是生命的礼赞。小小昆虫教会我忍受磨砺和苦难,不畏艰_,不惧未来,用不断的努力换来生命的精_。
昆虫界从来不缺乏天才。建筑学家泥水匠蜂、几何学家蜘蛛、_事家螳螂、歌唱家蟋蟀、清道夫粪金龟……它们用一个个杰作向我们展示着自己独特的才能,让自以为是的人类发出惊叹。
小小的昆虫以不同的方式诠释自己的精_,它们有的机智,有的勇敢,有的勤劳,有的凶残;有的疲于奔命,有的悠闲自在;有的单打独斗闯_湖,有的众志成城克难关。他们用自己特有的方式与同伴相处、与敌人搏斗、与人类共存、与自然共生。
我一直认为,人类是最强大的,我们可以凭借聪明的大脑,改变自然,主宰世界。可是《昆虫记》告诉我,每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因为它都是不可替代的。即便是小小的昆虫,也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自视强大的人,都应该俯下身来,用平等的眼光来看看他们,用包容的心态欣赏他们,学会理解和尊重它们。我们会发现小小的生命有着大大的精_,它们永远和我们人类、和自然同在。
昆虫记得读后感600字 昆虫记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三
寒假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主编是肖复兴,原著是法国作家法布尔。这本书解释了,关键词句的含义和作用。积累好词、好句、好段,了解作品的主要内容和主题。这本书的作者仔细地描写了昆虫世界。
其中,最喜欢读高手狼蛛那一章。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腹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相间的斑纹,狼蛛最喜欢住在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狼蛛的居所大约有一尺深,一寸宽,是它们用毒牙挖成的,刚刚挖的时候是笔直的,以后才渐渐地打弯,洞的边缘有一堵矮墙,是用稻草或者是一些小石子筑成的,看上去有些简陋,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是它的居所呢!
作者用土蜂来引狼蛛出洞,土蜂出来的时候已经死了。我觉得狼蛛就像一个凶残的屠夫,一捉到食物就将其活活地杀死,当场吃掉。狼蛛的毒素是一种多么厉害的暗器啊!狼蛛的毒牙不仅能结束昆虫的性命,对稍大一点的小动物来说也是危险可怕的。小狼蛛捉苍蝇的时候动作也是十分敏捷的。苍蝇常常在两寸长的草叶上,小狼一跳起来就吃掉了苍蝇。
《昆虫记》是一本可以触动淘气孩子心灵的一本书。这里有许许多多狼蛛一样的小昆虫。之前我认为萤火虫是一种非常可爱的昆虫,但是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了萤火虫居然是一种食肉昆虫。
从这本书里我还了解了很多很多课外知识,增长了很多见识,认识了昆虫世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宝库。
昆虫记得读后感600字 昆虫记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四
我最爱看的书是《法布尔昆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出生在法国南部的一户农民家庭,虽然家境贫寒,他仍然抓紧一切时间自学。后来,他获得了教师职位,在课堂教学之余,他阅读了一本昆虫学著作,从此萌生了要毕生研究昆虫的伟大志向。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穿着农民的粗呢子外套,吃着粗茶淡饭,不知疲倦地从事独具特色的昆虫学研究,终于撰写出10本科学巨著-《昆虫记》。
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可多啦!首先,它不像其它的科学书,文字特别多,读起来很枯燥,读着读着就没兴趣了,而这本书有图有文字,当我阅读的时候,就仿佛走进了昆虫的世界里,我甚至觉得触摸到了它们的身体,闻到了它们的气味,成了它们中的一份子。每次拿起一本《昆虫记》,我总是如饥似渴地往下读,不看完一本是不会放手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过段时间就要把《昆虫记》拿出来翻一翻。其次,读完《昆虫记》,我对昆虫们的生活习惯就有了很多的了解,我知道了夏日音乐家蝉是用一个抽水机般的长嘴来吸收树汁的,我还知道了生活在地下的毒王狼蛛是怎样捕捉猎物的,当然,我还了解到神秘的隐士蝎子会用尾巴上的毒液来捕捉食物。
我最感兴趣的是第六册《蔬菜大食客-菜粉蝶》。菜粉蝶能以惊人的速度吃掉卷心菜,还会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它一次能产下200粒左右的卵,但是只能有三四只卵变成菜粉蝶。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是因为它的天敌赤眼卵寄生蜂,小茧蜂和黄金蜂的存在。如果没有天敌,那么菜粉蝶的数量就会不停地增加,整个世界就会变成菜粉蝶的天地了。
法布尔的《昆虫记》,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神奇的昆虫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生活着各种各样的昆虫,它们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它们都是一些可爱的小生命,我们都应该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法布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花了三十年的时间来研究昆虫,从来都不把昆虫开膛破肚,而是充满爱心地在田间研究。他对昆虫们的热爱才让他写成了这么有名的著作。
昆虫记得读后感600字 昆虫记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五
在每个地方遍地都有着昆虫的身影,昆虫和我们一样,也在不断地说着话,唱着歌,跳着舞,在属于他们的乐园里生活。昆虫和我们一样平等,每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精彩甚至远远超过了我们人类。
在《昆虫记》一书中,作者的荒石园是昆虫们的乐园,它们在这里生活,不亦乐乎。
快看啊!这里有一种会缝纫的蜜蜂,它剥下开有黄花底的刺桐的网状线,采集了一团填充的东西。它准备到地下用采来的这团东西储藏蜜和卵。这里又是一群穿着黑色绒衣的泥水匠蜂,它们是做水泥和沙石工作的,非常喜欢充满泥泞的地方,它很喜欢在驴子的蹄旁做小泥丸,每次它都会有丰富的收获。
螳螂有着美丽优雅的身材,让人看起来并不害怕;相反,它看上去相当美丽,但它却是一个狠毒,犹如魔鬼一般的小动物,这却令我始料未及。它的食物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其他种类的所有昆虫,螳螂还是一种吃自己同类的动物,吃掉自己的兄弟姐妹时面不改色,心不跳,十分泰然自若那副样子简直和他吃其它昆虫时候一模一样,仿佛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旁边围观的观众也没有任何反应,还跃跃欲试,一旦有了机会,他们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螳螂真的是比狼还要狠毒十倍呀,就算是狼,也不会吃掉它们的同类。
作者的优美文笔,亲切而又令人向往。语言朴实又不乏幽默。例如法布尔再讲他早年做科学实验时出了一个小事故,于是以后他每次做一种实验,总是让他的学生们离开远一点。文中还处处体现出他对科学的求真求实探寻真理,比如他观察蛛丝,既然可以看出细细的蛛丝是有几根更细的线缠合而成的,可以看出他对昆虫的观察十分细微。法布尔真不愧被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也让我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幅画面: 荒石园中,有一些掺着石子的红土,这里长满了刺桐花,橙红色的花,有硬爪般的植物。“工人们”在这里筑巢,到处是他们忙碌的身影。蝉儿和它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组成了一个乐队,一到夏天就听到它们震耳欲聋的声音响彻天空。现在早已罕见的萤火虫在夜晚里飞舞,它闪现出白色的光,柔和而又幽静,就像一颗颗耀眼的星星。
只是环境恶劣的一步步紧逼,使他们不得不逃离或者死亡,似乎和我们玩起了捉迷藏。或许他们还会被我们发现,继续生活在这个大自然。
昆虫记得读后感600字 昆虫记得读后感300字左右篇六
从小我最喜欢玩虫虫。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及别的昆虫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我还把书上说到的昆虫列了一张表,只要捉到过,就在名称后面打个红勾勾。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勾着勾着,剩下的空格就越来越少了。
那一次,去舅妈的新校区玩。那里可谓是“原生态”,鸟语花香,春意盎然。我当然不会放过这大好的玩虫机会,自顾自跑进花丛找虫。
怪了,我东瞅西瞧,这花丛竟没有虫的踪影。我又朝几棵树走去,看罢第一棵,再看第二棵。咦,上面爬着一个黑东西。我的第一反应就伸手去捏。为啥?因为在我的感觉中,大多数昆虫都是黑色的,这黑东西应当也是昆虫。不过,我还从未见过这种巨型虫。我该小心地来捉着它。
坏了,就在我的手刚刚碰上那黑东西的瞬间,手被咬了。不对,是被夹了,食指的上端正在往外渗血呢。我忍着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捏住黑东西的腹部。哟,它似乎也不甘心,头上一对大夹子抬呀抬,黑糊糊的粗腿蹬呀蹬,不但想挣脱我的手,还想朝我的脸上扑呢。呵呵,人定胜虫。我急忙掂起瓶子,“咕咚”,把它撂入瓶底。它弹腾了几下,终于精疲力尽无奈了,老实了。
回到家,对着昆虫书一查,啊呀,那黑东西竟然是锹甲。我欣喜万分,赶紧在昆虫表格上添上一个红勾勾。
好几本书上都说,在昆虫世界,倘若论力气,独角仙老大,锹甲老二。神气哦,能逮住个虫虫二大王,足能让家属院里的小伙伴眼馋一阵了。
为了报夹我手指头之仇,我接连两天没给这黑东西喂食(当时傻乎乎,以为锹甲跟蝈蝈一样,喜欢吃豆豆)。不料,它依然精神抖擞。再一看那瓶子里,原来放进去的蚂蚱没了腿,蝴蝶没了肚子。咦,原来它也吃“肉”呀!
我忽然悟到,逮住锹甲的那片花丛为啥没有小昆虫,还不是被它吃掉了,或者吓跑了。就这,它还饥荒着,还想咬我手呢。
哦呵,对于被锹甲夹破手指头这件事,妈妈很淡然,只是批评我太冒失。学医的舅妈可说得很严重,她像给学生授课似的,从昆虫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讲到传染、发病。听着听着,我不禁有些心惊胆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