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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权质押合同简单 股权质押合同 工商局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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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权质押合同简单 股权质押合同 工商局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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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股权质押合同简单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篇一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股权质押合同简单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篇二

出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率为百分之八。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则用借款金额置换借款方公司股权,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第五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____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为主合同,股权质押协议双方另行签订,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简单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篇三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

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简单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篇四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方依据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关方或经其他相关方同意,其他相关方对展期后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各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质押股权被查封、扣押、冻结、监管的,或出现各方约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依据前述约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则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其他所有当票及《股权最高额质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相关方已签订《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各相关方的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清偿当金、息费、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2、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各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签订

股权质押合同简单股权质押合同工商局篇五

股 权 质 押 合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质押权人:

出质人: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乙方,持有标的公司万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总股本构成吴辛波出资万元合万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万元借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债权质押,并委托甲方代为办理因质权实现产生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委托类别为全权委托,委托期限为质押股权变更至甲方项下止。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5.乙方保证于20年月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的全部股权无条件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全额股东。

第五条 三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乙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乙方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乙方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乙方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乙方应当及时补足。

第八条 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2.优先受偿权。甲方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3.主合同变更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甲方给予乙方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甲方与乙方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乙方的事先同意。

第九条 质物保管与质押解除

1.解除质押登记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甲方可解除质押,配合乙方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2.质物的保管

乙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甲方保管。

第十条 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乙方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乙方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甲方有权处置质物,并以处置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3.甲方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

(1)乙方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乙方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乙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乙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乙方保证其出具的全部资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

(5)乙方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备案、登记、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续,并支付相关税项和费用。

(6)乙方不存在对乙方的履约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本合同项下质物系乙方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乙方保证对该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股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越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十二条 约定事项

1.乙方承诺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⑤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④乙方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⑥其他可能影响质权人权益的情形。

(3)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

(4)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经甲方要求,乙方还应向甲方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一般公证手续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乙方自愿接受该强制执行。

(5)乙方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就质物签署或同意签署任何转让、转移或让与文件,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乙方不得在质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设定或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类型的优先权安排。

(8)乙方应承担与质物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

(9)如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乙方拒绝购买标的公司配股或标的公司发行新股,甲方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10)乙方确认,在债务人向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乙方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2.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为按主要营业地址或住所地挂号寄发后的第7个银行营业日;如果是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果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甲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均须在甲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的,应该乙方签署)以当面送交或邮寄于甲方的方式加以确定。

(2)乙方同意,对其提起任何诉讼而发出的传票和通知,只要发送至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主要营业地址/住所地,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对甲方不生效。

3.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乙方及甲方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或可被撤销;本合同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构成乙方对甲方的违约:

①乙方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规定而作出的或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

被注销或破产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的;

④乙方财产状况恶化,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财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⑤乙方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其重大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导致对乙方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发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物的;或发生质物价值减少、质物灭失或重大损坏等严重影响乙方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的。⑦质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施以强制措施的;或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质物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或者隐瞒质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质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⑧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或者损及甲方正当利益的行为。

2.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款所诉任一违约事件,甲方有权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物外,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享有司法管辖权。争议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未涉及争议的条款。

3.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三方可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除非在本合同中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相关用语和表达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含义。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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