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一
由于本人的产期是xx年xx月xx日开始,由于本人身体比假虚弱,医院要求本人提前休假回家调养身体,本人特此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出提前两个月休产假的申请,申请产假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发放。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
特此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生育后,由于身体始终没有完全康复,现需要延长假期,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2月1日)请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年×月×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三
尊敬的领导:
我叫╳╳╳,是20xx年的特岗教师。目前任职于╳╳╳小学。
我怀孕即将近产(预产期11月17日前后),一胎,属计划内合法生育,我和我爱人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行动不便,健康欠佳,在学校又无家人照料,实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在此申请休产假一学期。望领导酌情考虑予以批准。我和家人都不胜感激!
特此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四
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20xx年xx下旬,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请假时间为10个月。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xx同志。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申请人:×××
××年×月×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领导:
由于本人的妻子已近临产(预产期x月x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由于家中妻子无人照顾,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此请求陪产假x天(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六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因有孕在身,预产期为 …..年…月……日,需要回家待产,调养身体, 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产假为98天,实行晚婚晚育增加产假30天。我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特申请请产假4个月,现特向单位申请_____月___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20xx__年___月____日至_年___月____日,请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七
尊敬的领导:
本人与xx年xx月在xx部门工作,于xx年0月缴纳统筹金。于xx年xx月领取结婚证,于xx年xx月生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休产假,并符合单位领取产假补助的条件,特此申请领取产假补助金每月550元,3个月共计1650元。
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由于本人刚生育,本人体质虚弱,需延长产假,养好身体,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延长产假申请书篇九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女职工,在生二胎期间能享受到的待遇与生一胎的待遇是一样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准妈妈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每个工作日内哺乳时间工资应该照发。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中国很多省市地区都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如果你所在单位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表现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数额取决于你所在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和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您本人的社保缴费基数。女职工生育后,可以去相应的社保机构领取生育津贴,这部分的福利的作用也相当于产假工资,只是为一次性领取。
《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以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