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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一
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身份证:
联系电话: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种植地点:
2、认购种植面积:单元(一个单元为100亩,最多认购3个单元)。
3、合作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种植品种:
1、甲方提供土地及苗木。
2、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70%归甲方所有;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的30%归乙方所有。
2、结算方式:在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每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日内,对上年所产生苗木果实销售盈利总额按甲乙双方所订立的比例结算一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种植土地及苗木。苗木规格为2年树龄,50公分高,多枝的嫁接苗,必须符合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中嫁接苗要求,苗木质保期为甲方保证苗木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存活个月,若在质保期间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向乙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种植过程的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整改措施。
3、甲方负责财务人员的安排,以便双方及时了解本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乙方提供设备、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包括但不限于换土、栽种、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及清场等)。
2、由于本项目采用有机种植,因此苗木在栽植、养护及管理等过程中,乙方禁止使用相关化肥及农药。
3、若苗木质保期过后,发生苗木坏死或假存活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更换相同品种、相同规格的苗木。
4、严格按照国家农业局制定的《油茶栽培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栽植、养护及管理等,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
5、乙方种植苗木时,每棵苗木的种植树穴规格为70cm*10cm*60cm.
6、乙方在每亩土地种植苗木数量上限为100棵,若需要增加种植数量则需要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苗木或苗木果实,若乙方私自出售苗木及苗木果实一次,按当次出售总价的作为罚款支付给甲方。
8、乙方要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作期满后,甲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的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建物等,乙方自行拆除、搬走,若乙方不需要的设施,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10、合作期满后,甲方在本项目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下一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六、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按元/亩计算)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和乙方合作种植果树,土地属于甲方自己所有的荒地28亩,乙方出资一切种植果树的开支。共同发展林产业。
二、如果国家征用土地,地上的种植物属于甲乙双方平分。征得土地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三、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双方信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壹百万元及负一切法律责任。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有一块位于南山下大地坟山地,由乙方负责投资种植果树,为了不必要纠纷,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山地一切权益归属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山地由乙方负责投资管理,如有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尽一切能力帮助解决。
三、投资后才发生山地纠纷不能解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四、种植按总面积分配甲方占3成,乙方占7成,如遇国家动用、征收,征地款一样按这个比例分成。
五、如果没有国家征收情况下,山地种植果树,由乙方负责管理,不设年限,甲方无权干涉。
六、上述如有改动或增加条款,一定要双方签字同意才能执行。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守信原则。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葡萄园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甲方协助乙方葡萄园销售工作,乙方负责种植人工、技术、种苗、肥料等日常管理,乙方销售记录和管理资金,销售完后、进行核算共同分配提成,每年葡萄园产出的葡萄收入,乙方每亩每年除去生产成本后利润甲方占,乙方占。其土地面积约____亩,位置见附图。
二、合作年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日。前两年甲方不参与分成。由乙方自负盈亏由甲方免费出地使用。
三、乙方可在葡萄园内养殖家禽、珍禽和蔬菜种植等(可就地销售),每亩控制在只左右,并保证环境卫生,养殖家禽、珍禽全部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其它管理费用。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的的规范管理制度。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土地整理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
六、如因葡萄园区内项目得到国家政策性补助的由乙方受益。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修改或解除协议,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本协议未经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甲方要终止协议提前一年通知乙方或者重新续签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五
甲方(公司方):xx县xx蔬菜专业合作社
乙方(农户方):xx市xx县 姓名: 身份证:
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公司加农户联合种植蔬菜分配事宜,制定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种植地点:蔬菜种植地点在 村 。
二、联合种植期限与面积:种植面积 亩,共 棚,从20xx年4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分成比例:
1、甲方出种苗、化肥、农药、设施蔬菜大棚硬件,比例为60%。
2、乙方出土地、出工、日常管理及所有工序,乙方所占比例为4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种苗、农药、化肥、设施蔬菜大棚硬件及种植技术等。
2、负责制定乙方每年生产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同时提供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服务,有权对乙方种植蔬菜地进行检查、监督,对达不到标准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改正。
3、负责销售所种植的蔬菜,对合格的产品实行按质论价,协助乙方将所收获蔬菜按时出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土地、出人工及日常管理等所有工序。
2、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栽植、施肥、打药及管理等,对种植基地所栽蔬菜按时按质完成每个工序,发现病情及时通报甲方技术员。
3、乙方在出售蔬菜时,将蔬菜运送至甲方指定收购地点,同时对蔬菜加以保护以防对蔬菜菜品损坏。
六、在出售蔬菜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做好采摘准备,甲乙双方必须在场,公开当次出售的价格及数量,并当场做帐记录。
七、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出售蔬菜,如乙方私自出售蔬菜一次,按当次出售蔬菜的数量及价格十倍处于罚款。
八、在生产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所投资的一切经济损失,对受灾部分双方应及时处理,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九、结算方式:在每月的十五号,甲方统计好乙方每次出售的单价及数量,如实支付乙方应得款额。
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约定的每项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必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带来的经济损失五倍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签字后出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月 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六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 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2、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 ,身份证号码为: 。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 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
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合作项目全体股东所有。除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活动。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项目秘密。
(五)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作项目章程的规定,给合作项目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项目设监事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作项目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合作项目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合作项目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监时股东会,监事列度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合作项目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合作项目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表;
⑤利润分配表。
(二)合作项目应按照协议书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合作项目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合作项目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项目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合作项目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合作项目在以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合作项目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剩利润,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合作项目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合作项目的亏损,扩大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合作项目资本。
(五)合作项目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二十九条 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合作项目合并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合作项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项目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合作项目解散。
本合作项目如与其他合作项目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合作项目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作项目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合作项目或新设的合作项目承续。
(二)合作项目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合作项目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作项目
分立前的债务接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合作项目承担。
第三十条 合作项目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合作项目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三十一条 合作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项目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作项目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灾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条 合作项目解散,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合作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作项目未了结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合作项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合作项目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合作项目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合作项目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条 合作项目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公告合作项目终止。
附 则
一、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订立,自全体股东签字后之日起生效。
二、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经全体股东开会决议通过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执行。
四、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确认。
协议人(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七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经营权转让共同种植、经营农作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采取股份制经营形式,其中:
甲方占总股权51%
乙方占总股权49%
乙方投入人民币: 作为双方合作风险抵押金。
以幸福村民与甲方约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间为准。
1. 在协议履行中,所发生的土地租赁费、人工费、油料费、维修费、专家费、利息等经营费用均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2. 成品粮以外的附料(玉米杆、轴)所产生的收入一同计入净利润,作为经营利润的组成部分。
3. 每个经营年度末,结算经营净利润,按照甲、乙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摊。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协议履行期间投资资金的融资。
2. 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的田间种植技术指导。
3. 甲方负责对土地种植期间农资的供应和协调。
4. 甲方负责对承包土地成品粮的回收。
5. 甲方负责乙方承包地上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费用列支、田间管理等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组织所在村村民落实土地承包工作,并协调村民与甲方办理土地承包手续及每年的承包价格。
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保障的合法权益。保证合同期内甲方电价格合理、用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 协助甲方进行田间种植技术的管理,进行农资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和应用。
4. 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监督所属村民,不得重复将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转让出现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若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与所属村民共同进行赔偿。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5. 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负责田间管理,对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坏等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6. 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秋收期间管理工作,对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粮被盗的情况,按照损失金额在乙方保证金及收益中扣除。
7. 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田间种植管理情况,以及费用支出情况。
(一)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根据甲方的损失情况经乙方于所属农户协商减免当年的承包金。
(二) 在协议履行期内,若乙方所属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继续在合同期内转让土地经营权。
六、 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协议及其所属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须支付相应经济损失的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协议。
七、 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电话:
甲方负责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电话:
乙方负责人: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八
为发展我国中药材生产,满足市场需求,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尽快落实,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联合开发中草药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一、药材种苗规划表: 元/公斤
品名
亩数
用种量
单价
计款
约亩产量
参考格价
二、甲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优质药材种子(发芽率达80%以上),免费提供技术资料。乙方自播种之日起,因种子质量原因造成不发芽,在一个月内,经甲方核实后,可补发种子,(所补种子不再收费),如超期甲方拒绝补种。如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双方所定日期,甲方提前备好乙方所需全部种子,如耽误乙方播种日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
3、甲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负责种植、管理、采收、加工过程中的指导工作,每亩技术费20元。因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回收合同内全部药材产品,以低于市场价(以亳州等药材交易市场交易价)10-15%收购,保证现金收购。质量要求:以身干(水分含量低于10%)无杂、无霉变、无虫蛀为收购统一标准,对不合格产品,经双方协商甲方以质论价收购。
三、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土地、水源、肥料、农药生产管理和种苗的一切费用。
2、甲方备好种子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日期前来提货,如乙方不按规定日期提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以方赔偿(运费由乙方支付)。
3、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及时落实合同面积,双方对种植区确认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变更面积或种植区,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方可。
4、甲方技术人员到乙方后,乙方负责技术人员的食宿及人身安全。并听从技术人员的指导,如不按技术要求种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药材产出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安排收购事宜,负责协商工商、税务等税费,安全送出乙方境内,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6、药材产出后不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药材产品销售给他人,如有流失要按保护价以上价格的利润赔偿给甲方。
四、在药材生产过程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不属双方责任。
五、种款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预付总款的50%定金,剩余种款乙方提货时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款凭证为据。
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至法院解决。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自x年x月x日止。
甲方: 乙方:
法人华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地址: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九
合伙人:甲方 ,住址:
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人:丙方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水苔种植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销售资源及种植技术;乙方出资 万元(大写: )占投资总额的60%、丙方出资 万元(大写: )占投资总额的40%。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33.333%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三人各33.333%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3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合作期内不得有其他人加入本合作项目,如其中一方需要增加合伙人,则新增加的合伙人只可在其股份内占有相应的比例,不得占有其他两位合伙人的股份,且其加入人不具备发言权和决策权。
第一期产生效益后先返还出资本金后再进行利润分成。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人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十
“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
1、巨菌草种植及回购;
2、巨菌草干品销售;
3、巨菌草粗加工
4、区域内允许发展其它种植户
1、具备种植1000亩以上样板示范田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合作社和个人;
2、具有专用农机设备和固定办公场所;
3、具有田间管理经验人员3人以上;
4、具备学习能力和积极接受种植技术服务能力,带动和发展周遍合作社或农户种植;
1.以所属地区为单位划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独家代理;
2、乙方负责带动和发展当地区域巨菌草种植;
3、在授权区域内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定和要求,为购苗客户提供技术培训、田间管理指导、巨菌草收购等一条龙服务;
4、乙方不得跨区开展业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甲方授权方可进行。
1、乙方区域招商享有自治权,可以发展区域内加盟。乙方对外发布招商政策或营运政策等,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申甲方备案后,方可进行实施。
2、乙方应加强对本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带动当地种植户和周遍农民走向科技兴农,科技致富之路。
1、甲乙双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的实体。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对乙方其劳动用工关系及行为,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区域独家垄断型,乙方业务上要服从甲方的统一布置和管理,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接受甲方每月的督察和指导。
一、技术支持
1、免费培训。为乙方免费培训田间管理技术人员,辅导乙方掌握巨菌草种植田间管理关键技术;免费配送巨菌草种植资料并负责培训相关技术。
2、现场支持:育苗、大田移栽,两个重要环节,甲方将根据乙方需求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食宿费需乙方承担。在巨菌草的栽种育种生长期间,甲方将安排技术人员不定期现场巡视指导。
3.全程技术辅导:合同期内甲方提供全程技术辅导和专家咨询。包括:种植技术、施肥、用药指导。
4、定期督检:甲方定期每月采取电话跟进、巡视支持、现场解决问题等方式,对乙方进行督检;
5、建立追溯体系:对乙方区域内发展的种植地,甲方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配送”,一条龙产业化服务;
二、经营支持
1、甲方负责统一供应种苗,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和升级;
3、甲方负责回购。回购原则及质量标准,详见第八部分巨菌草回收质量标准;
4、甲方负责乙方营运培训、种植技术培训;
注:以上经营支持,仅限在合同期间内允许乙方分享使用,合同结束当日甲方收回乙方停止使用。
一、种苗价格:
1、全国统一优惠价:0.2元/棵,每亩需3200棵左右。
2、收购标准:按照国标牧草和甲乙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3、种苗需提前按照种植亩数预定。合同签字后,公司免费提供种苗,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种植、施肥、浇水,待秋收后甲方以每亩2500元支付乙方在种植期间所发生的与种植有关的费用,需合作销售时,分配方案另起协议。
4、种植生长及收割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到十一月之间,根据当地气候和生长状况确定。
二、 其他约定、
1、签订合同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田间管理标准,进行种植、管理、施肥、用药、采收 。
2、种苗销售由甲方统一销售,。严禁乙方擅自销售巨菌草和巨菌草种苗。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带来全部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违约处罚甲方按种植亩数x当地牧草市场价格进行处罚。
3、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告知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回收合同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在收获期内没能按时收购巨菌草,甲方应承担乙方种植期间以及逾期所照成的经济损失。
第一年任务:首批种植1000亩;
第二年任务:种植10000亩;
第十一部分:合作区域及期限
授权乙方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西辛庄村为独家种苗基地。
2、合作期限:十年。
3、本合同期到期前二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作的优先权。
1、合同签字后不得随意变更。如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违约处理方式: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3、在药材种植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失,不属双方责任。不可抗拒因素: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在3日内尽快将发生的时间通知另一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20xx年4月 1日 日期:20xx年4月 1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自愿把长水河农场十四队的二十一公顷土地承包给乙方______种植马铃薯,合作协议如下:
1、甲方以每公顷投资________元,共计投资21公顷乘以____元,交给乙方种植马铃署,该款项包括土地地租、机耕费、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种植和收获与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利用该款项负责种植、经营、销售,乙方享受农场给予补贴的每公顷3000元。乙方也必须完成农场所规定的每公顷交售45000斤任务,乙方同时保证甲方每公顷利润为6500元。
3、甲方给乙方投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日投资_______元,第二阶段6月1日投资_______元,第三阶段投资_______7月1日投资______元,同时保证甲方保证投资准时、准量,若到期资金不到位,则甲方给乙方滞纳金每天______元。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投资及利润。甲方资金回收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由乙方交给薯业任务,所得款项一部分由农场所给补贴扣除,另一部分则乙方必须在其所种植的马铃薯收获到种植面积一半时,全部付清。最晚期限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到期资金不到位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每天________元。
5、补充。在整个协议中,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共投资_____元。乙方则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必须返回甲方所投资及甲方所得的利润共计________元,如若违约则按协议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自愿决定在乙方所在地建立早市番茄上规模的番茄产销联营基地,所需购销金和技术辅导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对种植成熟且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进行定价统购。
2、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按照甲方要求确定种植产品面积 亩,并全权负责田间的种植、移栽、补栽、搭架、捆扎、梳果、施肥、浇灌、病虫害防治、采收等所有田间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和技术指导。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所选用的种植品种为优质高产、抗病力强的无限生长石头型新品番茄种,其生长期长,结果批数多,产量每亩可达10000-25000斤,甲方所提供的番茄种苗为每亩两千余元(含育苗费),但鉴于种植户初次对番茄种植技术和效益的担忧及资金问题,种植户自行垫付所需农药、肥料等农资物品经费。
2、甲方负责番茄种子的前期育苗投入和管理,指派专业人员现场无偿辅导种植户进行科学播种、育苗、梳果、田间种植、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3、甲方负责回收协议内约定的产品,在当地包装外运。
4、番茄当达到商品果采收标准时,甲方未及时收购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在当地定点组织种植甲方所计划的早市番茄土地,土壤达到沙壤土、涝能排、旱能灌大田,严格执行甲方技术辅导规程。
2、乙方应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大田土壤消毒、播种及田间操作,采收种植户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质量要求采收红绿商品果,全权控制向外销售产品,杜绝自外销和自销,若私自外销和自销,乙方应赔偿甲方投入的全部损失。
3、番茄达到商品采收标准时,乙方未按时采收销售,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种植户的面积由组织者和甲方共同核实。
4、采收红果时,留把剪苹果把,挂红线至绿果一律不收购,并将大小果分类,不分类按小果计价,如市场需要收购绿果时按甲方临时通知。
四、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其他事项
1、种植户所种植出的成品商品果由甲方独家定价全程收购,其质量标准为单果重125克以上,达到无病虫、无虫眼、无疤、无裂果、无破损、无畸形、无空洞、太阳果、死苗的高品质商品果。
2、收购价格:番茄商品果达到125克以上的单果标准一律按 元/500克的平均价格订收,为了保护农户的利益,100克以上125以下的单果,按0.2元/500克;低于100克一律不收。
3、甲方提供的番茄种为中国新一代杂交优质新品高档番茄种,如种子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补偿种植户土地占用损失费和种植投入的全部损失。
4、为严控外销,禁止乙方私自销售。
5、如乙方不按甲方种植操作规程种植所造成的减产或绝收,甲方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责任,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投入全部损失。如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叁仟元/亩作为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有效期从 至 止。如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电 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电 话:
年月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本着诚信务实、互惠双赢的精神,甲、乙双方合作开展经济林种植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占总投资份额的百分之五十;
乙方以资金形式入股,占总投资份额的百分之五十。
甲方负责提供种植土地( 亩),树苗选购(品种 ),树苗种植(前期机械化作业、雇佣人工等),日常维护(基本虫害防疫、有机肥料投放等),园林看护;
乙方负责提供种植所需资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 )。
后续所需化肥、农药开销按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均摊支付。
经济林种植周期预计八年,以实际成熟收获期为准;
自经济林收成、销售、结算、收益分成后,本次合作项目自然终止。
经济林种植成熟期后,按实际市场价格销售获得合法收益总额。
甲方以土地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结算,按收益总额的50%分成;
乙方以资金形式入股百分之五十结算,按收益总额的50%分成。
(甲、乙双方收益分成均不得事先扣除本金)
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经济林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情况另行协商;
因政府政策文件要求征用土地而中止经济林项目的,按实际赔偿情况另行协商;
因大面积自然虫害等特殊原因需加大防疫药肥量的,按实际作业情况均摊开销。
因预期未知的其他事项对合作项目造成影响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证明人(签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水稻种植合作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为保证公司和农户种植中药材的合法利益,维护企业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合作的内容特订立种植____________中药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中药材品种的种植信息与品种的选择,提供中药材种植所需用的种子,种植技术,负责中药材产品的市场销售工作。
2、保证优质种源的供应,如因甲方提供的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出苗率低,技术指导失误引起死苗,产量低,药品质量差的情况,由甲方负责相应的损失;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甲方负责销售乙方生产的中药材全部产品,执行市场定价,保证在合作项目中双方所得利益的最大化。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负责提供中药材种植所需的用地,肥料,农药及人工。并负责相应的田间管理,日常看护,产品的采收等工作。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种植面积与原定种植用地的位置;必须依照甲方的要求,执行相应的田间管理技术操作。如因不按照要求,造成死苗,产量低,药品质量差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采收。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对合作项目收获的产品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由乙方按实际出售价格的双倍收益,对甲方进行赔偿。
五、利润分配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所生产的产品收益,由甲乙双方按销售额_____________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六、违约责任
1、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七、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根据种植规划,在中药材种植,培育种苗期间,在不影响中药材种植的情况下,可在选定地块进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其投入与收益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与拥有。
2、甲乙双方在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未经合作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将按照实际投入进行双倍赔偿;农作物与种植生长期内的中药材无偿交付给未违约方,直至本种植周期结束,未违约方享有其全部收益。
3、协议执行期间,如有变更,可共同协商,签订附加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
甲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