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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协议书(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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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协议书(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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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协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

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

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

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

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

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

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

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户配合为前提。

如住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修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业主: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本《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来自:)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室外管网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本补充合同约定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保管。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1.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三年、五年及延长期满时分别结算一次,甲方在结算后二十天内将当期结算后剩余保修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按30%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在保修延长期满后二十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出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

保修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所购电脑在保质期内均凭有效发票由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一、保修机器型号:

保修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一年。

二、维修方式:

1、当甲方的机器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维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甲方排除机器故障。

2、乙方维修人员应为甲方人员讲解明白如何正确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一些常识。

3、合同保修期内,如甲方的设备人为造成损坏需要更换零部件,乙方维修人员应讲明白更换这些零部件的原因,以及不更换这些零部件所造成的后果,甲方应尊重乙方技术人员的意见,甲方承担更换零部件的成本费用。非人为因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保修期外,所需配件成本费用及维修费均由乙方由承担。

4、为确保甲方设备正常使用甲方应尽可能地使用乙方所提供的零部件和消耗品。

5、如甲方人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或甲方的某一机器出现故障,甲方负责人没有通知乙方,甲方就擅自处理,这两种情况不应有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设备进行维修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电脑设备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否则如有重要数据丢失,后果由甲方负责。在甲方积极全力配合情况下,如造成数据丢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联系方式:

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修协议书篇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身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_______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_______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__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_________元。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_____‰的滞纳金。

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保修协议书篇五

祁县胜威小区住宅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保修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祁县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单位):祁县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砂;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起止时间为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3、装饰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采暖系统保修起止时间:从xx年11月26日后的两的采暖期。

5、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时间: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预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7、在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 50% 返还乙方; 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 甲方应预留

保修协议书篇六

业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商:建设总公司

业主及承包商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ⅱ标段工程建设合同,为保证该合同范围内承包商承建的工程在一定的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承包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保修协议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及防渗漏(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门窗等),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以及约定的其他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限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之日计起,分单项移交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内因承包商工程质量问题而保修的,相应保修期从修复之日起计算,时间顺延。各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2年(按有关文件规定);

2.装修工程为2年;

3.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等)为5年;

4.电气安装、给排水安装、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6.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竣工验收后移交前由于承包商保管不善造成各部件、整体或单体损坏、脱落、变质、丢失等,均由承包商承担赔偿和修复责任。

2.在质量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商工程质量原因给业主和业主造成的直接和连带损失,由承包商承担赔偿和保修责任,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工程移交给管理,质量保修金转交该公司保管,并从移交之日起,有权代为行使业主在本协议中的所有权利和责任。

4.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商同意接到业主或业主通知后派人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修理,并保证保修质量,否则业主有权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5.承包商需指定专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在承包商人员到达之前,业主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具体时间如下:

(1)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承包商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其他情况,承包商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6.维修过程中,业主应给予承包商必要的协助。

四、保修质量承包商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业主或业主代表验收签字方可。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因承包商施工质量问题,承包商维修两次后,同一部位出现类似问题,承包商每次每项向业主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业主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由此引起的费用和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五、质量保修卡为增强客户信心,本工程由施工单位向各客户出具质量保修卡,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质量保修卡应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交业主。

六、质量保修金支付工程结算时,依据合同内容,业主从承包商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质量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承包商应在接到业主通知后天内将差额补齐。

七、质量保修金返还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经业主、物业公司签字同意后,在21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返还承包商。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并不免除承包商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

八、其他若工程移交后出现渗漏,承包商除应立即修复外,还应向业主支付质量赔偿金;如引起投诉,承包商还应支付名誉赔偿金,详见合同条件细则。质量保修卡样本如下:

正面:质量保修卡

施工单位:(填写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房号:

业主编号:

(施工单位名称)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建工程,现保证房屋和整体配套工程质量达到标准,除装修等人为损坏外,各部位质量保修如下:主体结构保修期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和门窗框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赔偿、维修。

物业管理处及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背面:

施工单位简介

业主(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 日期:

保修协议书篇七

建筑工程合同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 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 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 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程的保修期与质保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保修期可以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国务院颁布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工程质保金的提取及返还则是合同双方的约定事项。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质保金的,建设单位无权提取质保金。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 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见,工程质保金既形成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的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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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开发商应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力保障,因此,对于开发商来讲,工程质保金至关重要。

工程质保金不能想当然地与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联系起来,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须由合同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作出明确约定,下列要素在约定时不缺少:

第一,工程质保金的总额。一般来说,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来由建设单位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年)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第三,工程质保金如何直接扣减维修费用。一般来说,建设单位 应在出现质量问题的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企业前来维修处理,施工企业逾期不处理的,建设单位可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为开发商来讲,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环节,否则,所支出的费用很难在质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质保金返还时是否计息应约定清楚。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后者是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其中: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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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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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令

第 80 号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xx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俞正声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质量 保 修 办 法

第一条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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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设备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身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免费为甲方提供6次上门服务;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部件,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北京市内24小时内上门,市郊区48小时到位,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电话技术咨询服务,次数不限;

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乙方对所售的设备配件、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1、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2、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3、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设备配件。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保修协议书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楼展示大厅装修工程。

2、工程内容:装修一楼大厅背景墙、电视墙、展示台等。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总造价:叁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31842.00元)整,施工费按照施工实际图案的平米数计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入工地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材料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全部金额。

三、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4、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3、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4、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保修协议书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指购买本项目房屋的客户)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优良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1.4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住宅领地凯旋帝景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3.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3.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4.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4.2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按照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按照2倍计算。

4.5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甲方书面知会乙方,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4.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1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委派两名全权代表(土建1名,安装1名)在现场办公,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5.2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

a: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b: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c: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5.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5.4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5.5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每人次。

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为:

6.1质量保修金返还的起止日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止。

6.2保修期满2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80%。

6.3保修期满五年,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保修质量无异议后7天内办理完成保修金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手续后无息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20%。

6.4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7.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7.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

保修协议书篇十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保修期限为壹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计取。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保修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产品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维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乙方为保证甲方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正常使用,对产品保修方的协议产品进行维修服务,为保护甲、乙、产品保修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产品保修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产品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维修。在法定15个工作日内,把产品维修好。

2.在保修期内乙方在维修时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在保修期内乙方的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在保修期内乙方维修不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由产品保修方提供。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产品保修方不对此部件负责。

6.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7.乙方根据甲方合同产品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计划,对甲方协议产品进行上门维护。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8.乙方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产品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产品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产品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产品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产品保修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产品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维修费用结算方式:乙方跟产品出售方协商,由产品保修方支付。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产品保修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修协议书篇十三

买受人:_________

保修人:_________

设备制造商:_________

上述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设备签订保修协议如下:

保修人和设备制造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_________,以及各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保修期自安装后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定期对设备运行状况回访,定期清洗,如有特殊情况,立即派技术人员上门检测,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行,提高使用寿命。

保修装备精良齐全,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配套服务物品齐全,检测手段先进,体现专业化素质。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保修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_________天内派人修理。保修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买受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保修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保修人施工质量或设备制造商设备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质量保修金为设备费的_________%,买受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将设备质量保证金返还保修人。

保修人和设备制造商对本设备承担连带质量保修责任,设备制造商对设备质量负责。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保修人(签字):_________

设备制造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修协议书篇十四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单位计算机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订立本协议

甲方自愿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具体配置见配置清单。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合同期

为________年。甲方共有计算机_____台给乙方维护,共需要维护费用______元(b)年;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果新增电脑,维护费用另议。该款项自合同签署后,甲方每(季度)付清商议服务款项给乙方。按(每)季度付_____元(包年)。

该合同总计甲方需首付给乙方服务费_______元(b),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b)。

服务项目 描述

1、电脑各类故障检修 无法启动,不能进入系统,运行速度减慢,常死机,电子邮件设置等,操

作系统重装

2、各类外设维护 de、打印机、扫描仪

3、系统软件安装 98.2、等

4、工具软件安装及维护 ffce、acdee、金山词霸等市面常用软件

5、增加及更换电脑板卡及部件 c、主板、内存、显卡、声卡、电源

6、电脑升级 给客户最佳的升级方案,用最少的花费做到最好的性能

7、各类硬件驱动程序安装 各类显卡、声卡、de

8、查杀电脑病毒 各类电脑病毒(分区病毒、文件病毒、邮件病毒)查杀

9、数据备份 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客户提供)

10、各类网络维护安装 网络设备安装、设置、检测,网络服务器维护(大规模的网络变动,费用另计)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

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不另收服务费,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需购买的所有电脑配件和电脑耗材,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采购权。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但甲方必须提供厂家的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和电脑部件的保修书,乙方不保证成功及所需时间。厂家在____区内不加收服务费,在____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时。

5、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不另收取服务费。如果修理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报价等待的时间),乙方可以提供替用配件(外设和显示器除外)给甲方使用至部件修理完成。但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修理或不是由乙方维修的情况,不在此列。

6、所有品牌电脑(如xx,xx、xx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乙方只提供软件及检测服务(不开机箱),若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只能由相应的代理商代维,若代理商要求送修则乙方提供将整机送修服务,代理商在____区内不另收服务费,在____区外需加收相应的服务费。

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

甲方如需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需要查杀电脑病毒服务,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在保证甲方用户正常功能和保护数据的前提下,乙方工程师有权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甲方报障时请预约时间,承诺从报障时计

1、5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如果甲方离____区超过6千米,响应时间为5小时,具体时间由甲方和乙方约定。上门前乙方进行电话确认。乙方工作时间为8:30—19:30,如甲方要求加急服务或晚间服务,则甲方需支付的士费用。下列情况,甲方可以将主机交给上门工程师搬回乙方维护,承诺在48小时内预约送回:

1、 甲方不希望上门工程师在现场操作。

2、 故障情况在现场无法解决。

3、 故障情况解决所需的时间较长而甲方不能相陪。

非乙方过错、在维修过程中因硬件老化等原因形成的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硬件损坏,甲乙双方协商赔偿金额,以该硬件折旧价格为协商基准。但乙方不承担由于维修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甲方重要的数据、资料丢失等。甲方应当自行备份数据、资料。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做备份,但不对备份甲方资料、数据的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所做的服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由服务引起的间接损失。

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在确认甲方电脑的型号和编号以后,甲方电脑管理者签字确认。

乙方工程师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尽可能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 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工程师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合同,则另签合同。乙方工程师与甲方发生剧烈冲突,经双方协商难以调解的,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和约,但甲方必须付清已经服务的次数所需的费用。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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