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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一
企事业单位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小型企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应当召开一至二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会议议程和提交会议的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7日前书面告知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向本选区职工征求意见。重要事项需要表决的,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他有关程序事项,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事项需获得全体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中一线职工不少于半数。
公有制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单位经营管理者关于单位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技术引进方案、承包和租赁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自有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案、职工培训计划、改制、重组和破产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单位改制、重组、破产时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
(3)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工资调整方案(事业单位除外)、奖金分配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补贴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5)评议、监督单位高级、中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6)选举和变更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7)听取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履行集体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拨缴工会经费等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情况的报告,并监督单位依法执行;
(8)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提出企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听取和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审查同意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选举和变更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5)听取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履行集体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拨缴工会经费等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情况的报告,并监督企业依法执行;
(6)法律、法规、企业章程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包括单位在岗职工、内退职工、待岗职工、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临时工)等。
职工代表一般以车间、科室或班组、工段为选区,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选举产生。
大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可由分厂(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时本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举行。获得本选区全体职工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到期应当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一百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十五人;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职工代表不少于二十人。
职工代表由一线职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不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一线职工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农民工代表、青年职工代表、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与本单位农民工、青年职工、女职工占全体职工的比例相当。
职工(代表)大会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小组)。专门委员会(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做好下列工作:
1、审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处理的有关议案;
2、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委员会(小组)职责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事项,并将审定事项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处理职工提案,有关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4、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1)成立筹备组。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一般应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由党委、行政、工会等方面人员组成,筹备工作一般应在职工代表大会30日前开始进行。召开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单位,筹备工作还应适当提前。
(2)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
单位工会采用多种形式收集行政方面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行政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建议,征得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将初步形成的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发给职工代表团(组)或职工代表进行讨论修改,同时征集处理各种围绕议题的提案,将经过修改的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提交预备会议。
(3)拟草职工代表大会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和年限、职工代表人数、结构比例及资格认定、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表决的方式等内容。
(4)征求职工群众意见。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报告、议案、职工代表大会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应向职工代表公开。
审议的报告、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应送达职工代表。
改制单位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召开不同类型的职工座谈会,充分听取职工群众对改制方案、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和集体企业资产处置方案等意见和建议。
(5)建立预报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方案和职工代表大会情况说明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7天书面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主要程序是:
(1)报告职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
(4)选举监票人、记票人。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1)主持大会的召开,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3)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4)主持大会;
(5)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大会工作人员核定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宣布召开。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
4、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关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5、工会主席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报告。
6、各代表团分组讨论。
7、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和建议,行政有关负责人进行答复。
8、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9、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签订集体合同等。
10、议程规定的其他议题。
11、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要工作
1、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临时需要解决的非重大事项,由本单位工会召集职
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
3、征集、受理建议和申诉。征集职工代表的提案和建议,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
4、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对职工代表进行职代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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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全体职工。顾名思义,职工代表大会是由全体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他们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表达全体职工的意志,体现大多数职工的利益。因此,职工代表大会实质上是以全体职工为主体的。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力,因此,职工代表大会是一个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出决定的权力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企业最高管理的权力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民主权力。民主管理权力是有一定范围和限制的,权力大小有明确规定。
职工代表大会不是决策的执行机构。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由企业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进行监督和检查。
2特征
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工会法》《工会企业法》),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3、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代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3机构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组成
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但最低不得少于30人组成;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3、听取和综合各项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4、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5、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事务。
(三)、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在职代会上提名,由职代会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9名。其职责是:
1、平时,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了解和听取关于本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工作意见和要求;
2、会前,征集、汇总职工代表提案;
3、会中,上报大会提案,并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服务工作;
4、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属本组织权限内的问题;
5、办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6、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四)、职工代表团(组)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人员一般由职工代表团(组)长、是职工代表的企业党政负责人和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等组成。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召开,占应出席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
4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
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
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5任务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6相关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活动的规范性规定,既属于各企业制订的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有下列两个制度。
民主管理联席会议
①民主管理联席会每季召开一次,由厂工会主席主持,由厂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代表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参加。
②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代表提案处理制度
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
7作用
首先,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统一员工思想。
每次大会,都有统一思想的目的。但相对于其它各种形式的会议来讲,职代会的这一目的性更加明确。按照惯例,每届职工代表大会上行政领导都要作行政工作报告,对往年的工作做全面总结,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安排。这一过程,对于领导来讲,是总结成绩,寻找差距,提出目标的过程。对于员工来讲,过去的一年,本部门做过哪些振奋人心的事情,工作中还有什么不足,本年度将有哪些新的思路和举措。都可以通过职工大会向职工代表宣传。职工代表回去后向职工宣传。
其次,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增强民主管理。
每次开职工代表大会,都要在会议前收集提案,在开会时组织职工代表讨论。这一过程,其实就是采集群众意见的过程,也是收集合理化建议的过程。对于领导决策、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无疑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强班子建设。
一个集体的工作搞的如何,有没有创新,有没有效益,班子的素质和工作业绩非常重要。班子建设除了班子自身的业务素质,自身的工作能力,自身的工作方法之外,群众的监督至关重要。在历届职代会上,职工代表都要对班子进行民主考评,这无疑对班子会起到鞭策和激励作用。
第四,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快依法治企的进程。
曾记得有人说过,一流的管理是用文化来管理。而文化管理重要的一条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全不全,企业领导是不是在依法治企。一个规章制度的健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应通过职工大会的表决通过才能生效。在职工代表大会的进程中,好的制度得以继承和完善,不适应的规章制度将被废除。
第五,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在每届的职代会上,除了党政领导的行政报告、重要讲话、和出台规章制度之外,还有一项内容为财务预决算报告。由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向职代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这无形中,增强了财务管理人员规范管理财务的自觉性。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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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当我们和朋友们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理想的时候,您可知道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同事的家庭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灾难。
陈瑞杰,国际公司物资部见习生,于xxx年10月通过参加校园招聘会,成为国际公司的一员。xxx年1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并取得了硕士学位。该同事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期间,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对工作从不懈怠,是我们公司一名出色的员工。
本来以为一切都朝着光明的前景发展,终于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上越来越好的日子。但是,他的弟弟于xxx年12月份在河北省第三医院确诊为急性白血病,第一次住院就长达35天,不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还从亲戚朋友那里借了两万元。现在,每隔半个月就需要去医院化疗一次,目前治疗费已花了15万元,这对一个以种地为生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xxx年他的父亲因为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当时家中就失去了主要的劳动力,为了供哥哥上学,他的弟弟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十几岁就外出打工,养家糊口;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陈瑞杰从大二开始就一直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从事兼职工作。他的妈妈今年52岁,一年辛勤的田间劳作,也只能满足日常开支。他还有一个舅舅是残疾人,舅妈也有智力障碍,陈瑞杰的妈妈在照顾舅舅的同时还担负起抚养13岁外甥的责任。如今陈瑞杰的弟弟有一个2岁的女儿,也需要抚养和照顾。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原本过得拮据的农村家庭雪上加霜。
“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您的一份爱心,必将改变他家庭的命运;您的一次善举,更将换回心灵的快慰。特此,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建议,为陈瑞杰捐款。希望您伸出温暖的双手,奉献您无限的爱意,送去您有力的支持,以实际行动帮助陈瑞杰走出困境,帮助他患病的弟弟早日战胜病魔。也许我们所捐的钱,对于那笔医疗费只是杯水车薪,但我们的爱心,能给予他力量和温暖。涓涓细流,汇成江海,让我们共同祈福陈瑞杰的弟弟渡过难关,早日康复。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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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实务处理中,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如果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仅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则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其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支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取得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列支即可。
2.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在纳税人的判定方面,现行营业税制与企业所得税法人税制的不同点在于,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如果内部职工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还同时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餐饮服务,那么职工食堂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经营性机构,其收入是因提供了营业税应税劳务行为而取得的,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这种情形下,企业付给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应该取得食堂出具的餐饮业发票。
3.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
与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原理相同,企业付给内部职工食堂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食堂的经费补贴,实质上属于对方的经营性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一条同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也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中“合理工资、薪金”的五大原则,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而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种情形下采用工资支付凭单的形式入账即可。
1.对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税前扣除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给出固定的量的范围,实务处理中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二是符合规定的补贴,实际发生时先在福利费中列支,税前扣除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规定扣除。
2.上述使用发票列支的职工餐费,需要与业务招待发生的餐费正确区分。招待外来客户及人员的餐费支出属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税前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无论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的餐费,还是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的餐费,申报扣除时都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无法区分的可能会面临全部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风险。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应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四条的规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在食堂账目中,应明确记载米、面、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具体体现。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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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补贴打入个人就餐卡的举措,既是职工福利的体现,也加强了对食堂的约束,职工食堂意见建议。然而,对于食堂许多人反映不满意,大量职工和合同工以及外来工流向厂外小餐馆和盒饭摊点,从侧面给我厂的生产、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厂里可以考虑以下问题是否存在,或许能在某些方面得到启示:
如何定位?职工食堂的第一要务是为职工服务。作为承包者来讲,必须知道食堂是为职工服务,还是为挣钱。肯定两者兼有,但为职工服务肯定是首要的。
但如果把挣钱放到第一位的话,就会忽略职工的感受,失去的不仅仅是职工,还有长期的利益。所以,饭菜类型、质量、价格、服务等等全部要围绕这个来实施。
食堂要想办法赢得职工的心,不要指望100%让人满意,但是要每件事情都要尽力,让职工感到你是在努力去改善,总之,饭菜可口、服务周到就会赢得大家的认可。只要价格和质量接近厂外盒饭的水准,相信即可挽留职工食堂进餐,经营者的口袋也会鼓鼓的。
建议:
或可尝试将食堂外包给食堂管理公司运作。
与食堂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由其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厂无需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此模式目前被各个企业公司广泛采用,反应良好。
特点:
1、饭菜原料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采购配送,利用其规模效应,能降低成本;
2、我厂只需提供场所和能源费用,不需支付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
3、食堂工作人员由食堂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定期考核,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危机意识,进而提高工作质量;
4、每周提供营养菜谱供我厂后勤部选择;
5、合作方式灵活,职工如不满意,或随时替换,不受裙带关系的约束;
6、伙食标准丰俭由人,早餐、中餐(基本型2小荤1素菜或1大荤素菜),范文《职工食堂意见建议》。
7、配备专业厨师,能掌握各季节菜式风味一应俱全。
8、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避免了不必要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9、逢节假日可负责为我厂职工提供加餐,天热时可提供凉茶以及豆浆、酸梅汤等降温饮品;
10、营业时间不受限制,可以增设早餐;
具体实施办法:
1、制定食堂管理规定;
2、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宿舍或就近安排住宿,以便增设早餐;
3、制定考核标准,定期实行考核,奖罚分明;
4、饭菜原料由后勤部验收,保证质量。
5、丰富伙食品种,可提供白粥、面条、水饺、馄饨等速食品种;
6、允许食堂开设外卖窗口或厂外盒饭摊点,参与社会经营,增加竞争意识。
祝职工食堂办好,让大家吃的好,吃的方便,吃的放心。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六
公司广大员工朋友们:
大家知道,生命离不开血液,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代替人血之时,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大量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身体健康。
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人体总血量的10%以内时,储存在肝、脾等器官的血液会释放出来参与血液循环,迅速恢复血容量,同时刺激人体造血功能增强,有利于血液的新陈代谢,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生。
无偿献血,让我们用"奉献"为我们的朋友、家人加一项保险。无偿献血既是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互救互助的方式。无偿献血自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有献血量的三倍的医疗用量。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终身无偿享受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可无偿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也是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具有60多年历史的泸康公司,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的精神代代相传,作为21世纪的泸康人更应该成为献血行动的积极响应者。
生命因为有了爱才会更加富有,生命也因为付出爱才会更有价值。献出一片爱心,让身边的朋友、家人分享这爱的阳光。让我们借无偿献血的活动,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请勇敢的伸出臂膀,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托起生命的太阳!
职工代表合理化建议书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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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中国电信重庆公司印发了《关于一届五次职代会职工代表讨论中所提问题回复的通报》,对市公司一届五次职代会议期间,一些职工代表在小组讨论会上就员工关心的一些问题和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做出明确回复。这是重庆公司首次对职工代表在职代会小组讨论中所提问题的正式书面回复,也是重庆公司尊重职工民主管理权利、拓展职工民主管理渠道的又一有益尝试。
重庆公司一届五次职代会会议讨论期间,职工代表就员工关心的一些问题和工作提出了的一些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员工利益的方方面面,职工代表提出的这些问题引起了公司领导的高度关注,公司领导要求对这些问题由工会牵头,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意见,并通过一定的方式与职工代表进行沟通,以形成闭环管理。
职代会结束后,市电信工会安排专人对职工代表所提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梳理和归类,并将整理出来的29个问题分别交由市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和回复。各相关部门认真处理职工代表所提问题,有的部门还召开专题研讨会,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市电信工会在各相关部门回复的基础上,再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并提交公司领导审阅后,以《重庆电信工作通报》予以印发。
“象重视提案一样重视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象处理提案一样处理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这一举措,不仅细化和创新了企业民主管理,也进一步激发了职工代表的主人翁责任感,同时对启迪和集中员工智慧、加快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可谓一举三得。
"为维护劳动职工权益,提高职工收入,拉动经济发展,应当废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对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社会保险税的形式实现。"民革陕西省委副主委、西安外国语大学校长户思社代表建议。
据介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大多数职工在公有制单位就业,就业相对充分且工资差距不大的社会状况下形成的。其特点是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社会救助为补充。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采取由单位和职工分别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社会保险费,职工根据缴费情况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运作方式,可以说是正确的。"户思社说。
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社会结构、经济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户思社指出,目前我国80%以上的劳动者在非公经济实体就业。有些私营企业主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千方百计压低员工工资,逃避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
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职工权益,户思社建议,废除劳动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对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社会保险税的形式实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等,也应当参照劳动保险的做法,废除个人缴费部分,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主要资金来源;制定改革规划,合理均衡确定社会成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形成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相同、城乡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相当、不同地区群众社会保险待遇相仿、社会成员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合理的公正完善的社会保险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