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一
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学校食堂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付)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允许乙方在学校食堂内经营饮食。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文具、水果、冷饮。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向学校食堂供水、供电(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4、学校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7、甲方如提出要求乙方对学校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甲方应承担费用
8、甲方保证乙方独立承包学校食堂,不再设第二家承包商。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学校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学校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甲方负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乙方负责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的办理。
3、学校食堂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财务科。学校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
4、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证照及每批产品质检报告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应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
6、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
7、乙方承包者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8、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应每年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因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件而被处罚,罚款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6、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学校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学校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8、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以校历表为准)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学校食堂另行发包。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二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市__路__号,面积共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__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__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__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资源、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场所及期限
服务场所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 区 路 室内保洁工作交乙方,乙方愿意接受本合同约定的保洁工作,并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服务期限
本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____年;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保洁内容
保洁范围
三、保洁要求
时间要求:
乙方进入场地工作时间为: 年 月 日。
员工工作时间: 时至 时,每月休息 ,年假随甲方而定。
人员要求:
(1)乙方委派 名有经验的保洁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保洁工作。乙方必须保证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政策的规定。
(2)乙方指定一名保洁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沟通、联系。
保洁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清洁标准执行,满足甲方要求。
垃圾排放要求:
乙方应将装满的垃圾送至甲方指定的垃圾排放地点,同时将可以回收的废品放至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四、保洁服务费用
保洁费为 元/年,大写: 人民币
付款方式:
以现金形式支付的:
按月结算,每月___________元;甲方于每月___日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可支付现金可转账。
建行帐号:
账户姓名:
提供发票的: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3日之内支付保洁费用。
发票开具费用由甲方承担,税点为8%。
乙方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若有变更,乙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有误导致服务费无法进账,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乙方的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和工作量;但须同乙方协商后作出调整,且调整后的服务费用要随之增加。
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员工工作进行监督,对于不符合甲方需求的员工需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及时更换。
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保洁用水、用电及放置清洁用具、用品的仓库一间,以及乙方员工工作休息室,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员工与各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乙方员工按工作时间工作。
甲方如遇特殊清洁事项,需提前同乙方协商后由乙方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工作。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负责培训和管理派驻本项目的清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环境和秩序,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并经查实确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
乙方须选派一名保洁主管定期安排、全面督导清洁服务工作,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主管负责人的日常工作联系。
乙方每月至少一次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本项目检查清洁卫生情况,征询甲方意见,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应予采纳。
乙方要负责维护甲方一切的财产安全及公共设施完整,决不允许员工有挪用或偷窃行为。
乙方负责在合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在本项目区域内,属甲方人员造成与清洁服务有关事故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为派驻本项目的清洁员工提供统一工作服装,并保证着装的整洁卫生。
除本合同所约定的保洁服务内容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本合同未列明的工作内容并达成书面协议后,乙方可在原有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须按时付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五天(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不付款,乙方有权撤回保洁员;逾期七天不付款(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自甲方逾期付款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年服务费的 5 %每日支付迟延履行金。
甲、乙任何一方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协议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再解除合同,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两个月承包费用的违约金。
合同期满即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商定续签合同事宜。
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双方需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方能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甲方应当对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工作人员受伤或第三人受伤,甲方除赔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须支付乙方违约金 万元。
七、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四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称“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_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相互信赖、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之下述用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应作如下解释: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意指在“场地”构成酒店的各类建筑物和与建筑物结合在一起的设施设备及数量。
2、“经营物料”意指所有应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帘布巾饰品、金属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质类似的物品。
3、“经营物品”意指所有的纸类应用品、清洁用物品以类似的消费品和存货。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维修材料及与其性质相类似的物料。
5、“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6、“经营毛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缴纳的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7、“基本管理费”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限内提供服务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该酒店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8、“鼓励管理费”是指委托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该酒店经营毛利润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9、“营业成本”是指餐饮部门的食品主、辅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经营费用”是指酒店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酒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费用,主要分为人工成本费用、能源燃料费、广告宣传费、物料低值品、日常维修费、坏账及存货亏损、实际应酬费、其他管理财务费、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费及管理方派出人员工资用等九个部分。
11、“非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经营无直接关系,一方无法控制、由委托方处置的费用。下列费用属于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性毛利润时应予除外: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利息、银行手续费、汇兑损失;项目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建筑物财产保险和机器设备保险;项目开办费;管理方收取的鼓励管理费;其他经委托、管理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品牌约定
委托、管理双方合作方式为:全权委托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开业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称暂不定,双方再协商确定。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叁(3)个月前,委托、管理双方协商是否续签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年。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合法经营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续。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厅、娱乐、商业经营点的商标专用权证、营业执照和安全、卫生等相关许可证照。
2、委托方应将一个可以正常营运的“酒店”一次_给管理方经营管理。并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以使管理方能够正常地实施对“酒店”的经营管理。
3、委托方应保证管理方作为合同期限内“酒店”的唯一经营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活动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维护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拥有对酒店的独立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期间,其经营管理权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应会同管理方共同进行盘点、并确认盘点后的清单。委托方应在将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时,将“酒店”完整的图纸和盘点清单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为“酒店”提供足够的经营所用资金,以保证管理方可以迅速展开各项营运操作。经营资金一般为年度营业收入预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业主代表一名、会计一名。其中业主代表担任“酒店”副总经理,进行委托、管理双方的协调工作,会计对“酒店”财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和审核权。除发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外,委托方派出人员须服从管理方派出总经理管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应在事先通知酒店总经理的情况下,可在合理的时间了解酒店经营状况,包括查阅账本与记录。
8、委托方对住宿、会议、餐饮等设施有按照约定时间、数量及价格优先使用的权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签单消费的权利,消费额计入“酒店”营业收入。
第四条管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本合同规定对“酒店”的运营提供服务,组建高水平的管理团队,招聘、培训、管理员工,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2、实际工作中凡预算外的开支,管理方另行报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3、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对酒店固定资产的任何处置必须报委托方批准。
4、由委托方购置的设施设备,须向管理方提供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委托方负责协助管理方联系厂家(供应商)维修保养及质量索赔等事宜。
5、管理方在经营管理“酒店”时,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书面方案和预算获得委托方批准的前提下,在双方约定的职责权限内对酒店进行改、扩建和装修,包括必要的更换、改进、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设备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经营管理标准。
6、管理方应每年适时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如管理方“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财务、人事、质量、工程总监及有关业务的专家),到“酒店”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义聘用、聘请或任命第三方的专业人、代理人、律师或常年法律顾问。
8、在委托方按盘点清单将设施设备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负有保管和保全的责任,除按折旧年限及正常使用损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过失原因导致人为损坏或失少的,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酒店筹备期间的特别约定
1、委托、管理双方约定本“酒店”筹备期不超过天(从开业日向回倒推),具体筹备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筹备期开始,双方约定的本项目派出人员将到“酒店”现场或双方认可的场地工作。项目人员工资将开始支付。
3筹备期间,委托方负责管理方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用。
4、筹备期间,管理方为“酒店”开业准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培训费、交通费、招聘费、食宿费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应在“酒店”营业账目中的“开办费”项目列支。
5、筹备期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确定“酒店”的市场定位;制定“酒店”价格政策、促销方案、奖惩制度;制定营业流程和后台管理程序;协助业主采购营业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经营物料、经营用品、工程物料、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编制营业预算;组建管理部门;整体定岗定编;落实招聘培训计划;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协助确定员工制服的设计、制作;制定详尽的营销策划方案;制定广告宣传方案;员工技能培训;“酒店”开荒;筹备开业典礼。
第六条酒店正式经营期间的特别约定
管理方在合同签署后,筹备期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酒店”开业工作。至少开业前三个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工作。
委托方应保证“酒店”正式经营时,其各项功能完备,各类家具设备与经营物料、用品准备就绪,具备使用条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注入“酒店”足够的经营资金。
双方商定“酒店”开业日为年月日。如果变更开业日期,委托方应至少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方,双方在此通知的基础上商定实际开业日期。
委托、管理双方约定“酒店”开业日/试营业日即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日期的开始。即告管理费的提取日的开始。
第七条管理方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委托方应自“试营业日”起,以逐月结算方式,经营收入不计入应收款,每月向管理方支付管理方赢得的经营管理收益。管理方收益具体为,在经营管理期内,根据管理年限提取。其取费标准为:
1、基本管理费:合同期内,按每月“酒店”经营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费”。
2、鼓励管理费:管理方按“酒店”经营毛利额提取“鼓励管理费”。具体标准为: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100万(不含)以下,不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100万(含)—200万(不含),按经营毛利润的10%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200万(含)—300万(不含),按经营毛利润的20%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300万(含)—400万(不含),按经营毛利润的30%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400万(含)以上,按经营毛利润的40%提取鼓励管理费。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费的具体日期和方法确定为:
基本管理费: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个月的基本管理费。鼓励管理费: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鼓励管理费。
4.因各种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条款,而发生延迟支付时,延期支付给管理方的人民币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
第八条财务事项
1、银行账户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酒店经营业务(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_纳承包经营保证金5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2、将 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负责办理 酒店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酒店印章使用以及责任
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酒店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酒店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酒店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酒店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酒店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通知
1、 依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专人送达,或以挂号信件或传真(随后以挂号信件)发送。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六
甲方(酒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基础上,乙方对甲方________酒店项目(下称“项目”)提供项目资金,用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以下合作协议:
本协议项目项下资金投资额为:大写:________万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
投资合作固定回报期限为: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款到达甲方新设账户之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本合同直至酒店物业到期,双方需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
本协议项目下资金款项用途如下:
一、用于甲方酒店经营的.固定资产采购。
二、用于甲方酒店经营周转。
人民币接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开业之日起(约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业),每月____日前结算上月收益,按该项目纯利润的____%进行结算收益,开业一个月后开始收益不足_______元的将按_______元保底结算,超出则按____%股份实际金额结算。
(一)甲乙双方违反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逾期未支付保底收益超过30天的。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项目资金。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干涉正常营业的行为,私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任何内容的。
(二)产生上述违约事件而导致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守约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且又未就延长期限事宜与乙方达成新的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出资____%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本付息时,乙方有权就到期未支付总额,参照国内银行同期贷款协议条款按同期利息计加收复息的双倍金额。
3、如乙方以任何理由干涉项目正常运营或私自透露本协议涉及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暂停支付收益。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友好协商同意后可以修改、补充。
本协议任何修改和补充条约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协议以外的任何附加条款的增减均不影响其本条款的执行效率。
本协议达到以下条件可以解除。
一、甲方连续____个月没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双方可协商解除。
二、协议到期前____个月双方均无意续签协议的。
本协议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_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协议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七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 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 (¥ 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孝义市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八
甲方:(_饭店)
乙方:(_饭店管理公司)
甲方与乙方经过认真协商,就_饭店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_饭店)硬件设施、规模等投资概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内容包括:饭店的客房经营、餐饮经营、娱乐设施经营等业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饭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饭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饭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饭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饭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_三星级_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饭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执行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和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5-10人,负责饭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本着培训甲方各类专业人员的宗旨,乙方应培训甲方推荐的`总经理人选2-3人和其他专业人员若干人。
5、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饭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饭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6、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第五条 管理方(乙方)的权限
1、饭店所有管理人员以及高级职员的任免(财务部经理由甲方委派)。
2、饭店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根据劳动合同,决定职工的聘用、辞退、奖惩等。
4、为了甲方的利益和经营的需要,经甲方认可,有权出租、变卖、转让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
5、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或外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占用、挪用、平调饭店财产等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第六条 下列事项,乙方应报请甲方批准
1、饭店的主要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工资福利制度等;
2、试营业开业计划及开办费计划;
3、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4、饭店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联营、合并等;
5、饭店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添置及任何超过人民币2万元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开支;
6、举借超过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按当时调剂价)的债务;
7、经营饭店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以外的事项;
8、饭店任何资产的抵押、典质;
9、饭店任何固定资产的租出、变卖、销毁及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处理;
10、饭店名称、店徽、商标等的任何改变。
第七条 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饭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 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饭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饭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__元,其余按饭店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2、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九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
乙 方: 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所拥有的“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权
委托,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 定义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产权属于甲方的“”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带有卫生间且设施设备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属的各类餐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咖啡厅、酒吧、舞厅、商 场、商务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4、酒店对所拥有的客房、餐厅、健身娱乐、公共场所及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相关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绿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酒店经营所需的水、电力、通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煤气、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空调、电梯、卫生、冷藏等设备及设施;
6、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酒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试营业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与甲方签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权委托并举行酒店试营业仪式的这一天。乙方从试营业日起,享受并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酒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装修、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等均符合正式营业的要求;
(2)酒店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
(3)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营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酒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则指从酒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期间;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终止或期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营业成本”指餐饮部门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
(1) 酒店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客房佣金、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3) 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非经营费用”下列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利润(gop)时,应从酒店总费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2、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
3、酒店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费;
5、城市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6、财产保险费;
7、贷款利息;
8、汇兑损失;
9、甲方董事会经费;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
11、受甲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计等费用;
12、其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嘉瑞宾”是指国家工商局颁布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嘉瑞宾”(包括中、英文)字样,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标识,以及可能出现的与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相关的“嘉瑞宾”文字与标识图型。
“嘉瑞宾模式”包括酒店建造与硬件配置、“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运行质量监控与业绩考评体系”等标准化文本,是指由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在不同星级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与标准推行并实施的酒店经营、管理、服务一揽子规范化文件。
第二章 委托事项
鉴于乙方为酒店专业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乙方为管理方对合同中指定的酒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领导。乙方将本着对甲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对该酒店实施全
面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使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所在地区同星级酒店的先进水平。确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达到并保持“嘉瑞宾模式”的规定标准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完全充分地委托给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预该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对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及附件)的限制。
作为对乙方在该酒店实施经营管理的认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还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比例与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费。
本合同规定的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为 5 年。管理期满后,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全权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开业前进行的各种开业准备。
2、从酒店试营业日后,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酒店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前一天;
2、第二阶段: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满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 对酒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随时对酒店财务进行审计,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应该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荐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副经理参与乙方对酒店的经营管理,但 须经管理公司和酒店总经理考核任免;
6、及时完成酒店各种设施的建设,保证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7、及时办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门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续;
8、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煤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
10、保证乙方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对酒店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不无 故干涉乙方对酒店的管理;
11、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保证采取必要的行动, 保证酒店经营不受干扰;
12、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试营业日前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酒店筹备所需的服务:
1、负责招聘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类人员;
2、负责对酒店各类人员按照“ 嘉瑞宾模式 ”进行培训;
3、负责进行酒店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等宣传事宜;
4、负责为甲方列出采购清单及采购计划(采购时间表),使乙方按时采购。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解决在酒店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酒店试营业仪式。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在酒店试营业日前向甲方提交开业前预算,预算项目包括员工培训、酒店筹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所需工资、福利等费用、广告、宣传、试营业仪式、开业典礼以及试营业期间的一切费用预算。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示意见。如甲方三十日内未做出任何反应,则可视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商定日期将这笔款项划拨至酒店的银行帐号。
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120 天内向甲方提交使用这笔款项的帐目。如酒店试营业期间的实际费用超过开业前预算,则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补足;预算如有剩余,乙方应将余额退还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则构成对本合同条款的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甲方确认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单据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开业前预算范围内而又因筹备酒店开业而引起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单据后30天内,按单据上标明的币种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章 乙方在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的职责
第九条 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宾模式)的标准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使酒店的服务水平不低于国内同类星级酒店的水平。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完全拥有对酒店的管理权;在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酒店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负责招聘、任免、辞退酒店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
3、负责拟定酒店经营管理机构;
4、拟定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5、负责对酒店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6、负责对酒店内商场、各餐厅、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签约,经甲方同意并授权后签订上述合同;
7、负责签订酒店经营中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不含任何借、贷款合同);
8、购买酒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负责酒店的广告和市场促销工作;
10、负责酒店进行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年终前30日内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 预算、市场预测分析及销售计划。固定资产等的购置计划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如甲方在有关会计年度开始后30日内未对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上述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上述文件;
12、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告;
13、乙方应在将酒店每月的经营利润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项后,于次月15日前划转甲方指定帐号,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项的范围和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该报表。
15、乙方在经营管理酒店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管理目标、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为
第十三条 管理费的标准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试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计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费从试营业日开始收取,按年经营利润的 3 %计取。
第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月营业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月十五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效益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第二条规定的年经营利润额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五条 酒店筹备期间管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从乙方管理人员进入酒店开始筹备工作起,甲方以酒店总建筑面积为标准,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币的筹备期酬金,直至酒店
试营业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酒店应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大修理费用,用作酒店设备设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费用应事先有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大修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每年度的大修理费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额,不再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应视同经营利润返还甲方。如有较大的大修理项目导致当年提取的大修理费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九章 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资产。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经营和使用酒店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处理用大修理费用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处理所获款额,纳入酒店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对酒店的资产的产权进行变
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十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酒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参照《会计法》、《财务通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酒店的财务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甲乙双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机构或人员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核时,乙方应予同意,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提出酒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对集团北方地区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制订酒店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与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酒店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总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二十八条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员(以下称外派人员)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内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列入酒店费用。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后总收入根据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书面公布的嘉瑞宾集团外派员工待遇标准(以后每年按嘉瑞宾集团所属酒店工资总额增长比例同步递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外派人员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则按上述待遇标准÷30×实际受聘日计算所得。
外派人员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和休假次数,由酒店总经理根据嘉瑞宾集团规定和酒店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探亲交通费在酒店报销。
第十二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三十条 服务商标的使用
1、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酒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报经嘉瑞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宾”中英文字样对酒店冠名。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服务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如甲方要求继续使用“嘉瑞宾”服务商标,乙方可考虑按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保险公司为酒店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需的酒店财产和责任险项,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营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险项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险费等有关事宜应参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酒店管理。
如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酒店进行改造、修理或其他处置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批准,如果时间紧迫不能及时报请甲方批准时,乙方必须由总经理牵头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书面批准迟缓,以致未能及时实施改造、修理及其他处置导致任何后果,甲方应
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预期管理酬金计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实际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总额)。对需要遣散的员工,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导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员,由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安置费用。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6)酒店正式营业后,酒店总经理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办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报年度经营预算方案,同时报甲方审批。包含试营业期在内的第一个年度以开拓市场为主,不进行经营指标的考核,从第二个经营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经理,如连续二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应对乙方总经理班子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可视经营状况和嘉瑞宾集团同类企业当年的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由于旅游市场发生行业公认整体不景气和发生整体性突变等因素,影响到年度指标任务的完成时,双方对年度经营指标应另行协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管理外包合同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确保单位内外整洁清新、以及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特将内外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协议如下:
一、清洁范围
甲方整个公司工厂的清洁区域,主要包括厂区路面、行政楼、工厂办公室、包装间、仓库等区域。
二、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指派1名专人负责协助乙方清洁工作。
(2)提供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
(3)提供一间房屋给乙方做日常清洁机械、用品存放。
(4)按期支付乙方承包金。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委派11名有熟练技能的清洁工在甲方工厂从事清洁工作。
(2)对清洁工进行管理、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用品及维修(含洗手液、卫生纸和清洁袋),清洁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环保标准。
(4)负责本合同所有清洁项目的清洁技术与管理。
(5)甲方因其他活动或工作,需乙方义务做清洁工作协助时,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三、承包金
1、清洁工作承包金为每月人民币xx元整(¥),一年合计为人民币xx元整(¥),上述承包金包括清洁工工资、清洁工具、用品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2、鉴于双方原行政楼清洁承包合同已于20xx年x月x日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行政楼20xx年x月份清洁承包金按人民币xx元(¥)计付,自20xx年x月x日起,双方清洁承包金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四、保证金
1、以甲方延迟支付给乙方的一个月的清洁承包金人民币x元整(¥)作为保证金,并由甲方留存。
2、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将保证金用于下列情况之一:
(1)因乙方职员过错,造成甲方门窗、玻璃、灯具、空调、电脑、车辆、水管、电线等办公设施和机械设备损坏、丢失等损失;
(2)因乙方职员过错,造成外来人员车辆、物品损坏、丢失,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费用;
(3)因乙方职工发生工伤,或乙方职工造成甲方职工、外来人员身体伤害,乙方不承担责任,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医疗费用;
(4)因乙方或职工违法、违规、违纪,而被处罚、起诉,或与第三人存在法律纠纷,导致甲方支付、赔偿、垫付的所有费用;
(5)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委托第三人履行清洁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保证金不足以甲方替乙方支付、赔偿、垫付费用时,乙方应当自行支付、赔偿、垫付费用的不足部分。
4、本合同有效期满,双方同意续签合同时,如果保证金未被冲抵用于支付本条约定的各项费用的,则保证金继续留存甲方;如果保证金部分或者全部已被冲抵用于支付本条约定的各项费用的,则由乙方将保证金补足为人民币人民币x元整(¥)后,继续留存在甲方。
5、如果双方履行本合同至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事由,必须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被解除、终止后五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1、由甲方在每月的前十天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金。
2、乙方指定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发生变更、撤销等事宜,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以乙方重新确认的户主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为准。
3、甲方将承包金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日即为甲方己履行付款义务,由于银行或甲方过错,造成承租金无法支取、承兑、或支取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
4、每月五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月承租金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及催款单,作为结算凭证。
六、验收
1、由甲方指派专人每周对乙方当周清洁工作验收一次。
2、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清洁要求为准。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1、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有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十五日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清洁工作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同意无偿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如乙方返工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扣减当月承包金的2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清洁工完成该项清洁工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承包金。
2、因乙方清洁工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当月承包金超过x天时,则从第x天起至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乙方。
4、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九、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乙方清洁质量未能达到甲方的标准,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市签署。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