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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把女生当狗的小说(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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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把女生当狗的小说(13篇)
时间:2023-03-25 16:22:57     小编:zd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一

经过几天的时间,我仿佛成长了许多,我意识到了,我是一个高中生,我应该承担和承受自己因成长带来的一切。例如:第一,首先习惯每天的作息,早晨五点半起床,中午必须午休,晚上在熄灯之后休息;第二,习惯每天快节奏的生活,不能像以前,干什么事都拖拖拉拉,必须快,必须好;第三,习惯老师的讲课方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接受老师知识的传承……简单来说,改掉自己的坏毛病,臭脾气,就像开学典礼时,闫校长所说,培树三大习惯,做一个四有青年。

在这几天里,我们听了不少讲座,有郑宝兰的“在追梦的路上遇上最好的自己”,只有在追梦的路上超越自己,才能遇到最好的自己。人的一生就好比单趟列车,在这趟列车上我们要学会自我鼓励,学会管理自己,学会自律,更要学会坚持和坚守,我们应勇敢面向未来,因为梦在脚,让我们去追逐吧!我坚信“励志漫长清华园,刻苦方能未明湖”;有王虹的心理专题“把握自己,赢在青春”,在那短短的两个小时,她让我们懂得“把自己当作他人,学会冷静,平和的处理问题;把他人当作自己,学会友善和关心;把他人当作他人,学会尊重和宽容;把自己当作自己,学会责任和和谐。”我们还通过“为青春代言”这个游戏,总结了十六个字“脑中有梦;肩上有责;心中有爱;腹中有量。”我坚信我一定可以做到;还有张玉秀的法制专题,他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制”和“爱国”让我们明白懂法是何等重要,而现在社会的暴力事件频发是何等可怕。以及“行为规范”“礼仪”“应急救护”等。

军训是几天之中最重要的科目之一,我们学习了“稍息,立正,跨立,停止间转法,敬礼,踏步,齐步,正步”等,而这一切都是在军姿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我们的教官“呆萌呆萌”的,但十分尽责,我相信,为了教官的那种“呆萌”,为了我们自己,我们在最后的汇演中,一定拼尽全力,用最好的我们来完成。

过几天便是表现我们歌喉的时候,“四歌”的练习也是军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累成狗”的军训生活中,练习唱歌,准备表演,是我们的娱乐之一,尽管我是一个音痴,但我依然钟情于音乐,在音乐的海洋里,时间永远是流逝最快的,我的注意力也是最为集中的,心中充满期待,期待之后的课程,期待之后的比赛。

第一次的军训过程是艰苦的,内心也曾抱怨,但更多的是汗水,更多的是欢笑,更多的是“唠叨”而不是泪水。军训只剩下短短几天,而在我心中,军训的时光将在我的脑海中留下烙印,在之后的日子里陪伴着我。

筑梦清中,期待一个崭新的自己,加油!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二

直到现在,只要回忆起第一次坐船的经历,当时的画面就会一下子浮现在我眼前。

去年劳动节,天气晴朗,我们一家人去黄河公园玩。刚到黄河边,一阵阵欢声笑语传入我的耳中,我扭头一看,他们都在河上面划船呀!我心里羡慕极了,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坐过船的,便让爸爸妈妈和我去坐船。

爸爸妈妈买票回来,我们去租船,爸爸租了一艘很酷的船,我和妈妈租了一艘很可爱像小猫样子的船。

我刚踏上船,船身晃了一下,我很害怕,想把脚缩回来。妈妈就赶紧在后面扶了我一下,我才上去。妈妈紧跟着也上了船,船晃来晃去,我心里变得更害怕了,呆呆地抓着旁边的护栏,一动也不敢动。爸爸的船就在我们船的旁边,他安慰着我说:“不要怕,你要去克服!”我听了爸爸的话,先让自己的心平静起来,慢慢试着放开了手,发现没什么事儿就渐渐的放松了下来。

我划了起来,船如火车般行驶了起来,我放松地欣赏美景。两岸柳树成荫,柳条轻轻的垂下来,不时的抚摸着湖面,像是在说悄悄话。前面花团锦簇,好像是在比美似的。湖水碧波荡漾,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

不一会,租船时间到了,我们依依不舍的下船了,我心里非常开心。这次坐船的经历让我明白了,无论是什么困难的事,都要去尝试,去克服自己。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三

有这样一种人:他们生命的强度令我们起敬,他们的音容笑貌使我们倾心,多少年后。他们还会时时步入我们的心扉,撩起我们对一段激清岁月的回忆。在与他们无数次的倾诉中,我们依稀读懂了自己,读懂了时代,读懂了历史。我们感到有一种值得生命大欢喜、大飞扬的力量由他们灌满我们全身……而今,我们踏着悲伤的步代,为昔日的友人送行。

军训,我们人生中每一本值得怀念的回忆录,那里面满载我们的艰辛与汗水,有着泪水与言语交替的时轴,说不尽也言不明。生活应当这样朴素无华,是时间左右了我们太多,时间永远只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去承担。

军训,为我们成为军人打下基础。苦与累,都只是过眼烟云。读懂了军训,神马都是浮云。在军训中,我探解出了人生的意义。军人,拥有威武般的气焰,大海般的胸襟,还有卓越的文采,坚忍的步代。人生就像一杯苦咖啡,细品才能品出真实的味道。军训何尝不是一样,虽然身体上很苦,但在心理上是否真觉得苦呢?当兵只为维护正义,为了世界更加和平。我们见解虽不很真知灼见,但也处处有理。并不是因为我从小就崇拜军人。而是因为我的最大心愿就是当一个伸张正义的女兵。这次军训,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让我把人生与心愿融为一体,我相信,有我在,我未来的世界将会变得精彩。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

在与教官离别的今日,心中突然有种莫名的伤感无由地升起。泪水随着脸颊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点滴在滚烫的地面上,渐渐沥沥地声音随着空气的流动而显得特别有节奏,这种声音持续了好久,好…—

风雪满天下,知心能几人?时光无涯,聚散有时。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这光怪际离的人间,没有人能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将会因此变得更加生动而干净。

在长久的坚忍而平静的生活中,我们无意中会窥见生命的庄严法相:那一刻,我们周围的一切都不再平凡——我们了解到人类的神秘,感受到生命的华美,读懂了生活的诗意,我们感到一切磨励和遭际都有着永恒的意义,我们与自己的命运取得了深刻的谅解……人生最美妙的一瞬便是在平凡中体会到永怛,在坚韧中得到升华。那时,正如浮土德一样,我们也许忍不住会说:“多美啊,请停留此刻。”坚信,人是可以创造奇迹的。

万物并肩而不相信,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多少年后,我们这些最美的人儿将会在何处流荡呢?

声音依旧在持续地响着,啊!多美的声音。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四

“两只水汪汪的眼睛,有一条短短的尾巴,跑起来很快,让人抓也抓不住。”你们猜到它是什么呀?哦,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狗。

它有一身黑白色相组合的毛,还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两个耳朵像兔子一样。说到功能,看到这两个字,我就想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多能。它站起来像只小兔子。

我在三年级的期中考试考好了,妈妈为了给我一个奖励,就给我买了一只小狗。

多能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它每天早上陪着我,等我正要去上学的时候,我会依依不舍的看几眼,摸几下,多能也会一直看我出去。那天下学了,妈妈带着多能来接我放学,我看到了多能,我就冲了上去,一把抱住多能,亲了两口,多能好像很高兴,就吐出了舌头对我汪汪地叫。

中午吃饭的时候多能就跪在我旁边,我吃着吃着,把一块饼给掉在了地上,多能就把地上的饼子吃掉了,那吃相很优雅。它再抬起头看我的时候,我就把我手中剩余的最好吃的饼都给了多能。

多能——是你,陪伴着我的生活;是你,每天用开心的笑容和我玩儿。我想大声的对你说一句:“我爱你!”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五

今天妈妈加班,叫我自己烧着吃。这对于从来没有做过饭的我来说,机不可失(哈哈!轮到我一展身手的时间到啦!)。于是,我拿出妈妈平时烧菜的书,决定做皮蛋瘦肉粥和酸辣白菜。

我先把锅洗了洗,到上米淘了淘,再放上三分之二的水,大火烧。等水煮开了后,转小火煮二十分钟......最后把事先切好的皮蛋丁,咸肉丁和火腿丁放进锅里,再过十分钟就可以吃喽!

接下来是酸辣白菜,我从冰箱里拿出一小棵白菜,把它们一片一片剥下来,那感觉,手冰凉的。打开水龙头,水是暖和的。随后,我加了三勺盐,把白菜腌一腌,照书上说要腌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的等待后,我把白菜的水撇了出来,加入白糖,姜末和白醋。呀!白醋没了,这可怎么办呢?算了,不加白醋了。把白糖和姜末搅拌均匀后,我把锅置上火,到上油。把小尖椒放进锅内,只听“吱啦‘‘一声,油好像在疯狂的跳舞一样在锅里跳来跳去,有时还跳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很精彩呢!

就在我正准备把小尖椒翻一下的时候,只听又一声“吱啦‘‘声,我那亲爱得手被滚滚的油亲密接触了一下。“痛啊!”我赶紧从冰箱里水手那了一块冰豆腐就往烫伤的地放敷了一下。“爽!‘‘最终又在一声“吱啦‘‘中,我的这道菜完成了。

这次做的饭菜虽不如妈妈做的好吃,但我吃起来却是那么温馨。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七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八

我爱狗,也爱养狗。我可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工夫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狗当成生活中的一种乐趣:狗养得大还是小都不计较,只要狗开心,我也高兴。在我的小院子里,总能看见朵朵的影子。

不过,尽管朵朵自己会奋斗,我若是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灭,75%的可能性还是会死的。因此,我得天天才、照管它,像好朋友似的关切它。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每一顿饭都不能少;不能让狗吃一些容易上火的食物,不然它的眼屎会逐渐增多。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多得些知识,决不是一件坏事。

我总爱逗朵朵,特别是在我回家的时候。有一次,我回到家,还来不及放下书包,就来逗朵朵。我拿着牛肉干来喂朵朵,正喂得兴头上,朵朵友好得咬了一下。我很生气,就打了朵朵几下,害得贝贝逃得远远的。我想:既然没有把皮咬破,用肥皂洗洗,应该会没事的。洗完手后,我觉得朵朵不是故意的,它知识想逗我开心而已,更不会想到我会这么生气。

于是,我又去找朵朵,朵朵正躲在角落里向我摇着尾巴,好象在向我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走进了朵朵,抚一抚它那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我打它,反而友好的啄两下我的手指。于是,我们俩又成为了一对好朋友。

朵朵来到我们家虽然只有半个月,但是它却为我家做了不少的贡献。朵朵不仅为我们家捉住了馋嘴的老鼠,还为我们家捉住了一个小偷,我们一家可真要好好谢谢它。

这只可爱的小狗,它的到来,给我们全家人带来欢乐和幸福;它的到来,让我体会到做姐姐的辛苦;它的到来,让我的学习成绩大大的提高。朵朵,它以成为我心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九

从4月19日起,我们就开始军训了,大家纷纷和教官、老师一起上了车,向着目的地出发。到了那儿,我们先进食堂一人拿了一个军用水壶,然后教官又给我们讲了一些军人的生活习性,。晚上教我们叠被子,最后带我们去听讲座,今天就到此为止了。

一晃时,就到了下午。我们一个领了一套军服,大家都迫不及待的穿上去,显的很神气。

星期三的早上,在太阳下,五(1)班有一个大姐姐给我们带操,她喊的很详细:“1、2,我喊2的时候,请大家和我读1、2、3、4。”开始我不熟,后来经过她的指导,也会了,越做越精神,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大姐姐,同学们穿着军服都英姿飒爽的站着,像军人似的站着。晚上可好玩儿了,是汽车模拟驾驶,按老师说的,我先踩下离合器,然后点火,再挂挡,最后慢慢把离合器松掉,踩下油门,车就缓缓地开动了,我只要松一点儿油门,仪表盘里的速度指针一下就指向“1”,车也停了下来,这说明我开的不是很熟练,我反复开了一段时间,行驶的比较平稳了,好像开着真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这节功能课真好玩儿!

在部队里我感觉同学们都非常关心我。有一次,我的皮带解不开了,丘佳琪和一些其它同学都来帮我解,可就是解不开,后来还是教官帮我解开的。还有一次,就是上茶艺课前,大家都要训练一会儿,我穿的是短袖,感觉非常冷,胳膊也很冰,孙一帆知道了,帮我用手捂了一下,特别是李颖思,她伸出两只热乎乎的手搂着我,让我感到非常温暖。

星期五返回学校,演出时我们个个雄赳赳,气昂昂,精神也很饱满,几百个照像机对着我们,总教官吹哨时,我们的手臂直直的摆动,像个机器人,所有的队伍都很整齐,没有一个同学乱动,真像一个人做的,领导讲话时我们也齐刷刷的拍手。

演完后,我们班还得了优秀连队呢!我觉得我们这次汇演很成功!

通过这次军训,让我懂得了像教官说的,要学会自立、自强,要学会从部队里感到温暖。要做一个可靠的人!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十

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有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骑车,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做饭……下面,就让我和你们一起,回味我的第一次消费吧!

那是在我读一年级的时候,我和妈妈去步行街买衣服,可那时的我才刚刚到步行街,就又渴又累。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先坐到椅子上歇歇。这时,我看见一位阿姨喝着刚从一家快餐店买来的可乐。

于是,我转过脸来问妈妈:“妈妈,我渴了,我想去那家快餐店买可乐喝。”妈妈说:“可以啊,不过你要自己去买。”

什么?这对我这个从来没有单独买过东西的人来说,可谓是个晴天霹雳。可是,可乐的吸引力是不可战胜的。我鼓起了勇气,答应了妈妈的要求。

我紧紧地攥着妈妈给我的10元钱,加入了在那家快餐店排队买可乐的队伍中。此时,我心中就像藏着一只兔子,在“怦怦”地乱跳。就这样,我一边排队,一边想着等下要怎么说。终于轮到我了,我紧张地来到柜台前。我本来想说:“美丽的阿姨,请来一杯可乐,谢谢!”可是,我却说成了:“美丽的可乐,请来一杯阿姨……”幸好那位阿姨没怪我,不然,非得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我战战兢兢地接过可乐,心想,我以后可要多多锻炼锻炼啊!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消费,你们的呢?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十一

每个人都渴求知识,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拥有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

我的书架上摆着许多有趣的书。有《西游记》、《岳飞传》,还有《水浒传》、《中华上下五千年》等内容精彩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三国演义》。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这本书的卷首语,也总领了全文。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在一个天下大乱的时代,涌现出了这样一批英雄人物:有阴险狡诈、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艺高强、人称“美髯公”的“义绝”关羽;还有足智多谋、九伐中原的“智绝”诸葛亮——不管是什么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觉的最值得一说的还是关羽了,他被后人称为“武圣”,是忠义的化身,他一生从未失败过,不过他有一些傲气,最后还是被吕蒙白衣渡江所俘虏了,为此我深深地对关羽感到惋惜。历史上有很多关于他的事迹,有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等千古佳话,他的这些事迹被我们时代相传。

我认为最遗憾的就是张飞了,他英勇善战,一生杀敌无数、豪放不羁。但因为对将士们脾气不好,不是惩罚就是打骂,因而让这一代豪杰竞死在两个无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孙权靠天时和地利成就霸业,只有刘备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于一次错误的决定,让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失去了复兴汉室的良机,让晋国成了笑到最后的胜利者。

《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了三国鼎立时期的豪情壮志和黯然离别,也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国啊,我为之赞叹的三国!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十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把女生当狗的小说篇十三

怀着好奇与兴奋的心情,我迈入了赵巷青少年实践中心,迎接我们的是三天军人生活……

day 1:

今天是军训的第一天,班主任把我们带到一个教室,发给我们一套迷彩服,并却安排了宿舍,告诉我们:“你们的宿舍有被单被套,枕单枕套,回去自己套好,限时一小时。”

一接到圣旨,大家以8秒50米的速度向宿舍冲去,我当然不例外,回到宿舍,也来不及向室友介绍了,按照老师所说的,爬到自己床铺上套床套,我们都是从蜜罐里泡大的,那会呀?我一看手表,时间不多了,加油啊!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室友,已经套好了,我立马跑去拜师学艺,在她的细心教导下,我掌握了套被子的武功秘籍,三下五除二,就把敌人消灭了(最近武侠片看多了),哈哈!时间差不多了,室友们也套好了大家一轰炸机的速度,换好衣服,奔向操场!

班主任(现在是指导员)给我们介绍了我们的教官,他姓冯,大家叫他冯教官,一个上午都在练立正,稍息,无聊啊!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午饭时间,教官虽然凶,但不能摧残祖国的花朵------不让我们吃饭吧,想象终归是想象,到了食堂,还是稍息立正,好不容易动了筷子,因有人讲话,又变成了稍息立正,这顿饭吃得很艰难呀!

下午,我只能用四个只来形容:惨无人道啊!

晚上,我们洗了澡回到宿舍,有两个室友是我小学同学,我们还是好朋友呢!熄灯了,我的室友一点睡意也没有,兴致勃勃的交谈着,谁都睡不着,但因为床的软,空调的丝丝凉意,让我进入了梦乡!

day2:

早上,我五点多就起了(被室友吵醒的),反正也睡不着了,起吧!但我洗漱完毕时,带着一个盆子,去洗衣服。所谓的洗衣服,不过在水里泡泡而已,我洗的是军装,反正也不是自己的。

随便洗洗就去吃早饭了,早饭很丰盛呢,不过被冯教官那张板着的脸,似乎谁欠他几百万没还似的,总之见了他就没胃口,随便拔了几口粥就不吃了,今天是第二天,也是倒数第二天,忍忍吧!今天上下午是蹲下起立,没创意!练了好久,都快体力透支了,这时,一场大雨赶来助兴,原以为下了雨就不练了,谁知冯教官把我们带到一个像停车棚的地方,继续练,哦,我的天那……

day3:

今天有一场旱龙舟比赛,分三场,男生组,女生组,男女混合组,具体情况嘛……呃……因为我不感兴趣,没看。但我知道结果,三场都是我们第一,终于看到了冯教官的一个笑脸,好了,我们要回去了,三天的军训结束了,我们终于要离开这个“魔鬼”训练营了,有些同学好像舍不得似的,我才不管哩,离开就是好事情,在车上,我们高声欢唱……

回到了家,我感觉自己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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