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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5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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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5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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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车险领域反保险欺诈犯罪工作已经受到财险公司内部和社会各界关注,但是关于车险领域的反保险欺诈犯罪的实践理论研究却存在一定的滞后,本文从车险领域保险欺诈犯罪的特点、车险领域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车险保险欺诈行为出现的新动向、车辆领域反保险欺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车险领域反保险欺诈的主要措施等五个方面简析目前险领域反保险欺诈犯罪难点问题及对策,旨在为反保险欺诈犯罪工作建言献策。

□葛朝阳

一、车险领域保险欺诈犯罪的特点

1.违法犯罪主体多样,主要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交通事故或保险事故中受害、受损的第三者,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维修保险车辆的维修人员,而损失金额较大的涉及车辆碰撞的案件多为汽车修理业内人员所为。2.主观方面多为直接故意,被保险人、投保人大多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致使道德失衡,诱发道德风险,骗取保险赔款;而受损的第三者多因被保险人侵权,认为侵权人应赔偿其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伪造虚假单据和证明材料,夸大损失程度;维修保险车辆的维修人员利用与客户的修理合同关系,人为扩大保险损失或精心策划、制造虚假保险事故,通过财险公司理赔,非法获取维修利润。3.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人的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车险领域保险欺诈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

1.实施先出险、后投保或后加保其他以前未投保险种行为,骗取保险赔款的;2.伪造虚假单据和证明材料,夸大人身损害程度或搭车看病,骗取保险赔款的;3.移花接木,假借他人牌照,故意造成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的认定错误,骗取保险赔款的;4.隐瞒事实,伪造事故现场,谎称保险责任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5.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赔款,骗取保险赔款的;6.保险车辆私下转让或因民事、经济纠纷被利害关系人占有,而以全车被盗抢为由骗取保险赔款的;7.空车套贷,空车投保,诈骗银行贷款,恶意向保险人转嫁贷款风险的;8.通过处理人伤的案件的“黄牛党”,故意夸大人身损害程度,通过伪造、变造证据,捏造事实、恶意串通等手段,恶意提起民事诉讼,欺骗司法审判机关,骗取保险赔款的;9.利用财险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对实施保险诈骗的车辆在多家财险公司重复投保商业车险,违反损失补偿原则,以同一事故、同一损失向多家财险公司索赔,骗取保险赔款的。

三、车险领域保险欺诈行为出现的新动向 1.存有欺诈可能的客户在保险标的选择上多选择老旧进口车型,在承保时故意不告知保险标的实际交易价格,利用展业人员多收保费的心理,故意以高于保险标的实际交易价格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金额投保。一种方法是在一年保险期内故意制造多起保险事故,在材料费上做文章,取得多次保险赔款,积小赢为大赢。另一种方法是故意制造保险标的全损事故,利用出险时实际价值难以确定这一制约因素,通过谈判、诉讼手段,从中获得不当利益。

2.在作案险种上,从过去的多选择车损险作案转化为在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上作案。如保险诈骗犯罪分子可选择一台老旧货车为保险标的物,故意伪造多起该老旧货车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双车碰撞或多车碰撞保险事故,利用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多次赔付后,责任限额不变的特点,在该老旧货车的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索赔,获取保险赔款。

3.在办理保险时往往采用挂靠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的方式,在保险合同上掩盖保险标的的归属,少缴保险费;同时,出险后,让保险人认为保险标的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车辆,而放松警觉,导致欺诈容易得手。

四、车辆领域反保险欺诈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刑事法律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欠缺,难以对欺诈金额较小的保险欺诈行为进行规制。《刑法》第183条、第198条、第266条和《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活动的决定》中关于对金融诈骗罪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有关规定,刑法虽然对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修理人员人员实施保险欺诈行为的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起刑点金额(保险诈骗罪为10000元,诈骗罪为2000元)有明确规定,但保险理赔的实践证明,保险诈骗罪的起刑点过高,难以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诈骗行为进行打击。同时,对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未遂与既遂的认定,普遍认为犯罪嫌疑人通过实施诈骗,未获得财物,应认定为未遂,而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打击保险欺诈犯罪的力度,致使许多犯罪嫌疑人因保险诈骗未遂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由于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保险欺诈愈演愈烈,尤其缺乏立法保障,财险公司只能在保险欺诈面前无奈、被动的防御。另外,罪与非罪、罪名认定上还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如投保人实施的先出险、后投保欺诈行为,有观点认为该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这一情形,而属于合同诈骗罪,原因在于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保险人仅对保险合同期限内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而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期限外的事故故意报案称发生在保险合同期限内,来骗取保险赔款。此行为更加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行为特征,笔者也倾向认同这一观点。

2.法律难以赋予财险公司理赔人员侦查的权利,加之理赔人员缺乏调查取证技能的专业培训,致使无法取证或者取证不合法,难以作为证据使用,更谈不上举证,使财险公司望“证”兴叹。实践证明,不少案件的举证不足,关键是涉案初期,就没有按照法律要求的规定办事,等到诉讼举证时,环境、条件已被破坏,给诈骗活动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3.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受损的第三者的信用缺失直接导致保险欺诈行为的产生,让财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平等公平的合同关系变得复杂,财险公司考虑到今天欺诈者是昨天的客户,或许会成为明天的客户,对其欺诈行为的处理让财险公司为难。 4.社会各界力量难以联动,也是制约反保险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以打击汽车盗抢为例,甘肃省兰州市成立了反盗车大队,而许多地方并未成立专门打击车辆盗窃的公安队伍。但是兰州反盗车大队也常因警力、经费的不足,难以扩大战果。

5.财险公司业内联防机制亟待建立完善。目前,在财险公司同业间缺乏有效沟通的情况下,特别是第三者车损由哪家财险公司定损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协议规定,很容易被他人钻了空子。目前,各家财险公司之间在理赔上几乎没有什么合作,这无疑给骗赔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投保人在一家财险公司屡次骗赔被察觉后,会转而投保到别的财险公司,因为信息不对称,新投保的财险公司无法防备其骗赔行为,等到其因为再次骗赔被发现,损失已经造成。

五、车险领域反保险欺诈的主要措施

骗赔提高了财险公司的赔付率,增加了财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要防范骗赔案件的发生,各财险公司就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预防”,尤其对疑难案件,应加强财险公司业界的排查力度,共享业内的保险信息共享;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充分利用全国公安车辆信息查询系统、全国被盗抢汽车管理系统和公安队伍的技术侦查力量,加大骗赔案件的调查、取证、勘查、侦破、打击力度,实现资源共享,真正对骗赔者形成威慑力。财险公司内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切实加强报案记录工作。从查出来的骗赔案看,有的案件出险后未及时向公司专线报案,许多造假行为是在报案前发生的。因此,要求客户要按规定时间向报案专线报案,接案人员应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保存好电话录音。在非车险操作过程中,很多案件都是案件处理好了才向公司索赔,大部分案件的造假都是在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因此,要认真建立报案登记及案件进展情况登记。这不仅有利于防止骗赔案的发生,也有利于公司加强未决赔款的管理工作。

2.加强与同业间的联系和沟通,进行深度合作。目前,在各地保险同业公会的牵头组织下,相继成立了当地反保险欺诈工作委员会,在组织架构建立的前提下,重点是加快财险公司间的反保险欺诈的信息化建设,使财险公司之间能够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做到欺诈信息共享,共同打击保险欺诈犯罪。

3.全面提高第一现场查勘到位率。进行现场查勘是防范保险骗赔最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特别是要尽可能追溯查勘第一现场。查勘时应将损坏部位与客户陈述进行认真对比,对于不相吻合的情况要一查到底。查勘人员切忌人云亦云,应认真仔细查勘,从各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来审视案情。进一步完善车险的定损流程,实施查勘、定损工作分离的防范措施,回收车辆换下来的旧配件,以检验维修厂对车辆修理的真实情况等。

4.防止汽车修理厂代理索赔实施骗赔行为。有的案件由客户委托汽车修理厂代理索赔。由于修理厂经常跟财险公司打交道,熟悉公司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甚至有的修理厂专门研究财险公司的漏洞,而许多车主不了解财险公司的操作过程,怕麻烦,将索赔全权交修理厂,有的修理厂为自身利益人为扩大损失,易产生多赔的骗赔案件。对修理厂代理车主索赔的案件要严格把关,做好记录,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的委托书,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真相。

5.加强赔款透明公开工作。要加强与出险车主的联系和沟通。事故发生后,为了保证出险车主的权益,查勘人员必须和出险客户联系。赔款付出后,理赔人员应积极联系车主了解赔款是否真的领到手了,领到了多少,特别是只有车损和代理赔的案件。

6.全面核实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对客户提供的交警、派出所、消防等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证明,如发现疑点,必须赴出具证明的单位或部门查阅存档材料,核实真伪。对于金额较大的单方事故,理赔人员到第一现场调查取证。7.加强承保验险,特别要注意保险标的有无可保利益,限制老旧车型高额投保,对增加保额和承保条件等关键要素的,承保部门在批改前要与理赔客户服务中心加强沟通,掌握车辆的实际状况。

8.查勘定损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高度的职业敏感。加强理赔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关键。目前,打击骗赔的方式更多限于公司理赔队伍人员,从事现场查勘、质询、调查等工作。查勘定损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高度的职业敏感。理赔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对假赔案的判断不能只是依据本公司范围内的数据和经验,而要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技能。要切记“拥有黄金千两,不如一技在身”。专业技术是每个定损员安身立命的根本。因此加强理赔队伍建设,经常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尤其显得重要。此外还要不定期进行赔案抽查、定损复查,一旦发现业务员参与骗赔行为的,严格按照公司的处罚办法处理。

9.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法律制裁。少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投保动机不纯,加之一些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由于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无形中为骗赔者提供了便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识破的骗赔案,可依据保险法律解除保险合同而不退还保险费。此外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对非诚信行为进行鞭挞,对于制假性质严重的,应及时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申请司法介入,严厉打击车险骗赔行为,维护财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乙:今年那,咱们举办了奥运、又逢改革开放三十年,真是举国欢庆啊!

甲:“含悲忍泪往前走……”

乙:哎!腊月天的你哭个什么劲儿呀?

甲:“往前走……”

乙:下边我给大伙说段相声……

甲:“往前……

乙:我说的是……我……

甲:“往……

:停!

甲:吓我一跳。

乙:你这不存心捣乱吗。

甲:我这不难受吗。“往前……”

乙:得,得,得,你先来。

甲:“只因金融风暴起,害得我钞票难赚到。今天看你不顺眼,真想给你捅一刀。”

乙:嗐!有我什么事儿啊?有本事你找小布什去。

甲:找谁都没撤,金融危机一闹。这“钱”啊,那是越来越难赚了。

乙:对,这个有感觉。

甲:最近这个金融危机闹地是挺狠的,哪个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乙:这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奥巴马都拿它没辙了!

甲:奥巴马没辙,我有辙啊!

乙:噢!你比奥巴马还有能耐?

甲:有没有能耐不敢说,不过,挣钞票的本事还是有的!

乙:既然这样,美国人民应该选你当总统啊!

甲:你还别不信,你看啊,我给你支个招,保你年底钞票装满包,怎么样?

乙:有这等好事?

甲:有啊,怎么没有?你不是今年才买了一辆本田车吗?

乙:是啊,这和发财有什么关系吗?

甲:我说你这人怎么那么钝啊,这可大有赚头啊!

乙:这玩意儿,我一年养它都得花好几万呢,还有什么赚头?你别瞎忽悠了吧!

甲:忽悠?谁忽悠?你不信是吧?

乙:不信!绝对不信!

甲:我问你,你买车肯定买保险了吧?

乙:买啦!不买保险,万一出了事咋办?这年头,你不撞别人,别人可撞你啊!

甲:赚钱的机会来了!

乙:什么机会?

甲: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因为所以,不但而且,也就哈哈哈!

乙:什么乱七八糟。你说说怎么个赚钱法呀?

甲:不可说,不能说,不必说。

乙:哎,你说说吗,要不我赚了钱一人一半。

甲:这可是你说的。

乙:君子一言。

甲:得,看你是真有诚意。我就把天机给你漏一漏。

乙:你就说吧。

甲:你选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驾上你的本田,来到人烟稀少、奇曲不平的道路之上,瞄准一片乱石,脚下用力一踩油门,只听得“咣”地一声,和大石头来个亲密接触,然后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花花的钞票不就哗哗地来吗?

乙:噢!碰磁儿呀?这可不行,我这车刚买两个月。你想撞车,找别人去吧,别来骚扰我!

甲:你看你这人怎么死脑筋,转不过弯来呢?

乙:我那是新车。

甲:就因为你那是新车,嘿嘿,才有机会挣钱呀!

乙:不行,这绝对不行!

甲:真的不行?

乙:真的不行。

甲:我就知道跟你说那是白说。给你机会都不能好好把握那好,我和别人说去。

乙:哎,别生气呀,换一个方法,换一个方法行不?

甲:不换。

乙:换一个吧。

甲:不换就不换。

乙:要不发财了咱们四六分成,你六我四。

甲:不……那就换一个方法?

乙:哎,换一个方法。

甲:哦,看你这么有诚意,那就换一个方法?

乙:您说。

甲:那这样!你不是买了什么“家财一卡通”吗?这也是个难得的发财机会啊!

乙:这也跟发财有关?

甲:有啊!赶明儿,你选上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乙:我怎么老是在选这么个晚上?

甲:竖起你尖尖的小耳朵,睁大你那发着绿光的小眼……

乙:我成耗子了。

甲:这叫眼观六路,耳听十八方。

乙:错了,那应叫耳听八方。

甲:多听点安全。

乙:没听说过。

甲:见外边没人,你把你家新买的那64寸液晶电视悄悄地抱到我家去。然后,给保险公司说被人盗了。

乙:这可不行啊。送你了,我那电视还能拿回来吗?

甲:这点你放心,到时候,咱们把保险赔款给分了,不就行了?

乙:这事我看也不行。

甲:怎么不行呀?

乙:这可是违法行为。保险公司要是知道了,那就麻烦了!

甲:你胆子太小了。俗话说得好: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金弹子打不到金凤凰,舍不得娘子也就套不住色狼。

乙:什么乱七

八糟的。

甲:这叫“机遇和风险”共存。

乙:说什么也不行,这些可都是我最近新置的家当啊!

甲:不行是吧?那我问你,你到底还想不想发财啊?

乙:想啊!活这么大,没听说过不想发财的!

甲:对呀。你媳妇最近不是打算到千岛湖旅游嘛!

乙:诶,对啊,我媳妇旅游关你什么事

啦?我可告诉你,少打什么坏主意!

甲:瞧你都想哪儿去了?你也不看看你媳妇那样,长得跟“芙蓉”姐姐似的。

乙:切!我看你这人也就这点儿损人的本事!

甲:哎呀,跟你说不清楚,我是说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啊。

乙:我看你是赚钱赚疯了吧?只听说过旅游花钱的,没听说过旅游还能赚钱的!

甲:这种专业方面的知识,你当然不懂了,你看啊,你媳妇旅游不要买那什么“旅游意外伤害险”吗?

乙:买啊,肯定买,没想到你小子对保险还蛮了解的嘛!

甲:这就行了啊!你和你老婆选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乙:打住!

甲:怎么了?

乙:我听着就有点瘆得慌。别说时间,就说内容。

甲:你和你老婆划着小船荡漾碧波的时候,你轻轻一摇小船,让你老婆“扑通”掉下湖,“咚咚咚咚”喝上满肚子水,然后上医院躺上个几天,这钱不也就来了嘛。

乙 :有你这样缺德的做法吗?再说我媳妇万一上不来那不就……还是不行。

甲:舍得、舍得嘛,没“舍”哪来“得”呢?

乙:我说你出的这些招都太损了,得不偿失啊!

甲:我看你这人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这辈子注定也就这样了,啊?

乙:不是,你能不能出个不损的招呀?

甲:不损的招?行。你儿子刚上幼儿圆对吧?

乙:是啊,这你都知道啊?我说你怎么越来越像间谍啊?

甲:上幼儿园,那肯定买什么“学幼险”了?

乙:不错,我前几个月才交的保险费!

甲:买了就好、买了就好,你选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乙:你选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甲:哦,不行是吧?你儿子还搁家睡觉呢。那白天,跟你儿子交代下,下学校楼梯的时候,就不要一阶一阶的往下走了。

乙:那怎么下啊?

甲:直接从二楼沿着扶梯一刺溜就滑到操场了,那就发大财咯!

乙:呸,这招更损了。我说你这人是干什么的?

甲:实话告诉你,我是开公司的。

乙:什么公司?

甲:铜陵市金点子保险诈骗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乙:没想到在这碰到你了啊,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不?

甲:不会是同行吧?

乙:同行谈不上,不过跟你这行还有点关系。

甲:那你是……

乙:铜陵市保险反欺诈警务室。

甲:哎哟,我的妈呀。

乙:走,跟我回铜陵去!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组长:楚香香

副组长:时某某

成员:张某某、蒋某某、石某某、及各班班主任

1、xx《xx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以“防范电信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増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诈骗案件线索,苢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落实责任,确保后续跟进。

(三)利用微信等先进媒体,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云南省医疗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

(2014年2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0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 南 省 公 安 厅 云 南 省 财 政 厅 云 南 省 卫 生 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根据《^v^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欺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过程中,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反欺诈,是指社会保险、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防范、调查、处理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中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

1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 省、州(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及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全省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协调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二)受理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三)查处医疗保险欺诈行为;(四)移交应当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医疗保险欺诈案件;(五)奖励举报人;(六)对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和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八)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被调查对象的财务状况、工资支付、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情况进行审计;聘请医疗专家或者具有资

[1]质的鉴定机构、专业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医疗行为、标准提出咨询建议。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的监管,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被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

监察机关对社会保险等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环节中,缴费单位和个人以逃避缴费义务为目的并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

(一)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二)不如实申报用工人数、缴费工资及其他资料的;(三)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与医疗保险缴费有关的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四)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欺诈行为。

第七条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环节中,单位和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为目的并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

(一)将本人身份证明以及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违规使用的 (二)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或者社会保障卡违规使用的(三)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

3(四)隐瞒、编造入院的真实原因办理虚假住院的;(五)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欺诈行为。

第八条 定点医疗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为目的并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一)允许或者诱导非参保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二)将应当由参保人员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三)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办理住院的;(四)不确认参保人员身份或者病情,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或者冒名住院的;(五)向参保人提供不必要或者过度医疗服务的;(六)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合并到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的;(七)协助参保人员套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或者统筹基金的;(八)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九)将非医疗保险的病种、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保健品、食品、生活用品等替换成医疗保险病种、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十)弄虚作假,以虚报、假传数据等方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4(十一)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欺诈行为。

第九条 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为目的并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下列行为属欺诈行为:(一)为参保人员变现医保卡内个人帐户资金的;(二)为非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代刷医保卡的;(三)直接或者变相刷医保卡销售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和其他未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物品以及器材的;(四)参保人员用医保卡购药的价格高于用现金购药价格的;(五)弄虚作假,以虚报、假传数据等方式套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六)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欺诈行为。

第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参保人员申请医疗保险待遇时涉嫌欺诈的,应当在收到医疗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核查,核查后认为欺诈事实存在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移送相关证据材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投诉的涉嫌医疗保险欺诈案件,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报表,认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第十二条 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在调查涉嫌医疗保

[1]险欺诈案件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进入有关生产经营场所就调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二)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财务帐表、职工档案、医疗文书、费用票据等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三)采取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四)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灭失的资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调查方式。

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调查的涉嫌医疗保险欺诈案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涉嫌医疗保险欺诈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后认为需要移交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后,应当将处理情况反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六条 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

同一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的,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

[1]第十七条 举报奖励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放奖金;(三)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奖励。

第十八条 举报奖励标准:

(一)举报案件涉及金额10000元以下的,奖励500元;(二)举报案件涉及金额10000元至20000元以下的,奖励1000元;(三)举报案件涉及金额20000元至40000元以下的,奖励1500元;

(四)举报案件涉及金额40000元以上的,按涉及金额的5%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受理、办理举报案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二)不得向被调查单位或者被调查人出示举报材料;(三)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人员,未征得举报人同意的,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7 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v^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有欺诈行为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险反欺诈罚没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截留挪用。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根据反欺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部门预算从反欺诈罚没收入中统筹安排。

第二十四条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反欺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0日起施行。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做好xxx乡防范电信诈骗工作,巩固平安创建成果,推动平安xxx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自即日起在全乡组织开展“全民反电诈”主题宣传活动,并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x的目标,充分发挥全乡各职能单位的优势,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保护群众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三、职责与任务

1、乡综治中心:负责统筹调度宣传工作落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牵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使用政府显示屏持续播放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标语。

3、各村委会:做好日常入户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对群众开展反电诈宣传。

4、银行:要利用显示屏集中播放防诈反诈宣传标语,落实针对储户开展“防诈”、“反诈”宣传,还应在营业大厅、atm取款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提示、警示标识标语,争取在银行汇款、转账环节阻止诈骗案件的发生。

5、中心学校:要充分利用微信群等媒体向学生家长发送信息提醒,同时,还要采取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板报、温馨提示等形式,将“反电诈”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四、工作要求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保险公司xx年度反^v^工作计划及要求

各中心支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了提高公司反^v^管理工作质量,规避^v^风险,根据《^v^反^v^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规定,结合总公司反^v^工作要求及分公司实际情况,本着促使公司各级机构反^v^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反^v^人员专职化及公司各机构反^v^材料报送及时,准确等要求,分公司制定了xx年反^v^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计划

(一)分公司为贯彻落实《反^v^法》《保险业反^v^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反^v^体系建设,提升反^v^工作水平,根据总公司反^v^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对已成立的xx分公司反^v^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设置反^v^专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反^v^相关内控制度,如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反^v^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等。

(三)组织分公司系统内反^v^专员认真学习总公司反^v^系统上线培训文件、材料,并进行反^v^系统测试,达到正常使用该系统

(四)组织召开反^v^工作专题培训会议1-2次并进行反^v^知识测试1-2次。

(五)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要求组织系统内反^v^相关人员参加人行组织的反^v^培训,并进行转培训。

(六)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和分公司反^v^宣传制度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反^v^宣传材料,组织各级机构进行反^v^宣传。

(七)按照《xx分公司xx年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属机构进行反^v^工作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对全省反^v^工作的共性问题下发全省通报,督促自查整改,要求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八)依照分公司下发的反^v^相关制度,督促下属各机构完善本级反^v^内控制度,要求下属各机构上报本级反^v^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报告。

(九)指导下属各机构做好反^v^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机构对反^v^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按照反^v^考核办法,对各中支反^v^工作进行考评;年终做好反^v^工作的总结,制定下年度反^v^工作计划。

(十一)按时,准确的做好反^v^工作的各类报表、报告的报送工作,做好监管部门及总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反^v^工作要求

(一)按照分公司及当地人民银行要求,制定本机构xx年度反^v^工作计划,并于xx年2月底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二)各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反^v^工作领导小组及反^v^专员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将调整后的本机构反^v^工作领导小组及反^v^专员及时上报当地人民银行,同时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三)结合分公司下发的《xx分公司xx年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要求,制定本级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并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四)依照分公司下发的反^v^相关制度,完善本级反^v^内控制度,并将本级反^v^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五)按照本级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属机构进行反^v^工作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六)组织本机构系统内反^v^工作人员召开反^v^知识及反^v^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促使系统内员工熟悉反^v^知识及反^v^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交易资料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上报工作。

(七)按照当地人行和公司反^v^宣传制度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进行反^v^宣传。

(八)严格按照《xx分公司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按时,准确的做好反^v^工作的各类报表、报告的报送工作及反^v^日常工作。

(九)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反^v^部门的沟通,扎实做好反^v^相关工作,并在检查时全力做好配合。

(十)年终做好反^v^工作的总结,制定下年度反^v^工作计划。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各辅导员贯彻落实班级范围内的宣传教育活动;打造“防诈骗”主题特色班会,正面引导学生思想,增强防范意识;组织各班级举办“防诈骗”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案例分享,总结诈骗套路,及时预防事故的发生;邀请相关人员入校面向全院同学举办“防诈骗”主题讲座,普及前导知识,传授防范方法。

给全院同学下发《“防诈骗”告知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教育他们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净化校园文化;鼓励学生向家人朋友普及防诈骗知识,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切实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学生志愿参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参与社区服务,同步防诈骗宣传防范工作。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抓牢行业领域基础,发挥阵地优势促宣传。xx镇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出台行业部门反电诈宣传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形成反诈长效工作机制和宣传载体,筑牢行业领域宣传阵地。各村(居)要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反电诈宣传工作有机融合,纳入帮扶干部日常入户走访工作内容。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2012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活动班会。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我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近来有同学在校园内外手机、钱包被偷,经常接到兼职中介索要身份证号码等电话的情况等等,所以为了增强同学们的防盗、防骗、防扒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推进建设“和谐平安校园”,为了提高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意识,我班特召开“防盗、防骗、防扒”主题班会。

一、主持人以“安全在我心,安全在我行”的号召引入班会

1.结合近期发生的校园安全案例展开讲话

2.结合所见所闻对校园中的真实安全事故作出分析。问题涉及火灾、盗窃、诈骗等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重点强调了宿舍电器使用安全如何逃避火灾等人身安全,手机、现金及银行卡等财物安全。

二、班委轮流发言总结“防盗、防骗、防扒”心得

1、通过学生宿舍防盗、防骗、防扒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2、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安全意识。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离开宿舍和睡觉时间要及时锁好门窗,短暂离开宿舍时也要及时锁门;不要将钥匙借给他人,不要在宿舍内留宿他人;遇到陌生人进入自己宿舍或相邻宿舍时要仔细询问,如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值班室或拨打校内报警电话。

3、各宿舍舍长要召开宿舍安全教育会议,提高同学们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求学生把班主任或身边好友的电话告诉家长,一旦有盗窃和行骗等此类情况发生,家长要通过自己掌握的电话来求证,不可轻易相信他人,以免蒙受损失。

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一些,处处小心,安全第一,在自我物品的保护上多留点神,减少个人损失。让我们做日常生活的有心人,健健康康的生活每一天。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中国^v^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

保监发〔2012〕69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2年下半年反保险欺诈工作重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各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明确反欺诈工作责任部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建立理赔反欺诈联席会议制度,各保监局指导当地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反欺诈组织。

二、建立制度机制。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针对欺诈风险建立反欺诈制度机制。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于12月底前将欺诈风险管理的专项制度建设计划报^v^;区域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报当地保监局。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保险欺诈的公益宣传和专题教育,重视反欺诈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再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参照执行。

各单位在贯彻实施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

联 系 人:程静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三

工作目标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三、宣传对象及内容

1、宣传对象。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四、任务分工

集***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具体推进,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落实。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宣传、培训素材交由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自行印制、发放。每1周通报各乡镇电诈案件发案情况(具体到社区、村)。各派出所将防诈与防盗、交通知识、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做好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各镇在本级党委统一部署下,***入户宣传和社会面、管理对象的宣传工作。各地入户宣传和社会面宣传工作由乡镇、社区(村)的工作人员及居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县委平安办负责对各镇防范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公共媒体、自媒体的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并定期对宣传情况进行督导。

县委政法委负责对各乡镇、各县直单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四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电信诈骗。

二、活动之间:9月23日—10月15日

三、活动安排:

1、转发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2)出刊专题板报。(3)利用班队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五

车险理赔反欺诈专项工作方案

近年来,保险欺诈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司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公司系统上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范和打击车险虚假赔案,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保险欺诈所造成的超赔问题还十分突出。为将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总公司在全系统内召开了反欺诈专项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本着“短期有效、长期有利”的原则,公司决定在全系统全面推进车险理赔反欺诈专项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司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郭生臣副总裁任领导小组组长,总公司理赔管理部、车辆保险部、法律部、监察审计部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二)成立公司专项工作执行小组。执行小组由总公司理赔管理部谷伟总经理担任组长,由总公司、分公司相关业务骨干担任小组成员。

(三)各省分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当地行动开展。办公室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车险理赔的副总经理任主任,分公司理赔管理部、车辆保险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担任成员。办公室应根据总公司要求制

定当地的工作方案,组织领导行动开展,上报相关数据及信息。

二、工作目标

(一)在短期时间内,在全公司乃至全行业范围掀起反保险欺诈行动热潮,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以各省级分公司为单位,集中调查疑点案件、打击欺诈分子和团伙,完成总公司布置的反欺诈工作任务。

(三)建立公司长期有效的车险理赔反欺诈体系,将反欺诈工作纳入公司理赔核心类工作范畴。

三、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专项工作要按照 “办实事,有实效”的要求,各省级分公司在近期须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合作,从快、从严打击保险欺诈行为

各省级分公司要在所辖范围内组织落实与公、检、法机关的合作,对第一阶段已经查清、查明的违法犯罪行为,力争从快、从严地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对保险欺诈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联合同业公司,加大行业内协同打假力度

要充分发挥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导地位,积极协调、推动、联络同业公司,加大公司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建立行业内的协同打假机制,加大行业内协同打假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1、在营业场所制作并悬挂“开展车险理赔反欺诈专项工作,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横幅、发放宣传材料;

2、对于第一阶段打假的成果、典型案例以及对于不法分子的处罚结果进行宣传报道,对不法分子进一步起到威慑作用;

3、对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保险欺诈行为进行重点宣传,突出开展专项工作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赢得社会公众对反欺诈工作的支持和响应。通过宣传,力争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打假,使得制假、造假行为无处藏身的社会良好氛围。

通过上述宣传工作,再次掀起专项工作的高潮。

(四)深化检查,保证不走过场

各省级分公司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打击假赔案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跨地区的交叉检查、省级分公司集中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检查,加大打击力度。保证打假不走过场。尤其对于第一阶段打假效果不显著,且赔付率居高不下的分支机构,应作为此次开展专项活动的重点地区。

(五)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

1、各省级分公司参考总公司设定的风险要素,结合本地区的情况,通过it系统进行案件数据提取,锁定目标案件,集中力量进行检查;

2、从财务付款端入手,通过赔款支付对象、赔款流向等关键信息,发现问题,倒查赔案;

3、从2009年12月31日起,对出险时间在晚10:00至凌晨6:00,估损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进行100%的第一现场查勘;

4、各分公司应对一个保单年度内出险5次以上(含5次)且赔付率高于200%的保单所涉及赔案提取清单进行逐笔复查;对起保2个月内有效立案件数在3次以上的,且车龄在1年以上的保单提取清单进行逐笔复查;

5、对2009年1月1日以后出险的,出险时间距离保单起保日期在15天以内的盗抢险案件,必须根据清单逐笔进行案件调查并形成报告;

6、对车龄在3年以上的车身划痕险案件逐笔复查;

7、各省级分公司重点检查直接理赔费用、间接理赔费用列支情况,对于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费用支出,要一查到底。

(七)各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公司应对外公布反欺诈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邮件的筛查和核实。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四、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案确定阶段(2009年12月)

总公司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省级分公司应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和配套的实施细则。

(二)集中打击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上半年)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符合特定标准的案件进行集中调查,完成此次专项工作的短期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7月)

总公司将对各省级分公司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进行集中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和统计数据评选专项行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效果将此次专项工作中的一些举措固化为长期工作内容。

五、建立“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省级分公司要在近期重点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一支专门队伍,五项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公司车险理赔反欺诈体系。

(一)逐步建立反欺诈专门队伍

各省级分公司应根据当地人员情况,抽调反欺诈业务骨干组成反欺诈专业队伍。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对业务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可疑赔案进行反欺诈调查;委托外部机构对可

疑赔案进行调查,负责与外部反欺诈机构的合作;负责与公安执法机构和司法机关的长期合作,设置专门的联络人。

(二)建立反欺诈预防查处机制

一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加强公司管控水平,堵塞制度流程漏洞,减少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加强欺诈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工作,提高被保险人的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理赔队伍的守纪和责任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理赔关键环节岗位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二是建立事中打击处理机制。针对各类不同的保险欺诈行为,增强承保端与理赔端的信息互动与共享,增加资源投入,加大对可疑案件分类调查力度和打击力度。三是建立事后赔案复查机制。利用it技术,通过系统对符合设定条件的赔案进行定期复查,挤压赔案水分;不断提高反欺诈的技术手段,创新和丰富反欺诈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可疑赔案筛查机制

为了有效地发现可疑赔案,快速处理正常赔案,公司将制定赔案可疑性评估、识别标准,将依托新车险理赔系统功能,开发反欺诈案件评估、识别、处理模块。在系统中设置可疑案件赋分表,根据评分结果将案件划分为不同等级,对具有欺诈嫌疑的案件实施分类查处。

各省级分公司应根据当地欺诈案件的特点,制定本地欺诈案件评估识别标准并编制可疑案件赋分表。赋分表采取百分制,基本格式可参考《车险理赔反欺诈工作指引》中的相关内容。

(四)建立反欺诈外部合作机制

车险反欺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除了本公司内部力量外,还需要外部机构的合作和支持。车险反欺诈主要涉及的外部机构有同业保险公司、公安司法机关、专业调查机构、法律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

车险理赔反欺诈需要与政府主管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密切合作,不断提高反欺诈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同时,应全面开展与外部调查机构的合作,逐步建立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外部合作体系。

1、各省级分公司与公安司法机关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反欺诈联合行动办公室。

2、建立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定期信息沟通机制。

3、总公司选择较强实力、反欺诈调查经验比较丰富的外部调查机构开展合作,委托其对全国范围的疑难案件进行专业调查并出具报告。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诈骗形式层出不穷,高校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和学生防范电信欺诈意识和能力,抑制电信欺诈事件在我校发势头,由市公安局刑事支队和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与我校合作开展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案。

本次活动由刑事支队反电诈中心领导,我校保卫所具体负责,由学生所、学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此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反欺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入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所负责建立反欺诈宣传联系人,负责与公安机关、年级指导人、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系。贴防欺诈宣传海报和钱盾软件宣传海报,复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教育大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积极推进手机安装欺诈防止软件钱盾、计算机安装计算机版钱盾(钱盾:阿里巴巴开发的独占手机终端、pc终端、pad终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信息泄露防止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恢复损失。市反欺诈中心通过微信群立即推出最新的防欺诈知识,也容易接受学生的通报。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七

1、提高同学们的惕性和对虚假信息的辩知能力,避开非法集资校园诈骗的陷阱,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让更多的人知道轻信和散播虚假信息的危害。

3、让大家明白财富不可能不劳而获,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获得。

勿轻信、不误传、同努力、抵虚假

1、两社团做好联谊工作,并商讨活动相关事宜。

2、在人员流动多的地方(老食堂、新食堂门口等)向同学们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让同学在条幅上签字,做出自己的一份保障。

3、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宣传以及相关平台推送。

4、调查本次活动的影响力,两社团对此活动做出总结。

1、活动时间:中午时间(周一至周五任意几天)。

2、活动地点:x民族师范学院人员流动处(老食堂、新食堂门口)。

1、主办单位:x民族师范学院校团委

2、活动负责人:

3、参加人员:x民族师范学院所有学生自愿签字

(一)活动准备

1、书写策划书:由生物院勤工俭学社策宣部书写并递交策划书。

2、引导人员:活动中需要有人拉条幅,向同学们宣传有关本次活动并引导同学们签下“保书”。(勤工俭学社:预报15人,ier创业社:预报12人)。最终人员汇总到两社团社长处。

3、人员工作分配:由两社团秘书部负责协调安排两社团活动中人员的工作情况。

4、赞助商的确定:两社团至少各自找到一个赞助商,把资金做足准备。

5、条幅的制作:由两社团各部门商讨设计一个或两个条幅内容(条幅数量视资金而定),并制作出来,备用。

6、展板制作:两社团有关部门制作一张或两张有关本次活动的展板。

7、桌椅借取:由两社团组织部负责桌椅的借取归还工作。

8、其他物品的准备:马克笔数支(视赞助资金而定)。

9、其他以上没提到的准备事宜,由两社长商讨后决定。

(二)活动流程

1、召开签字活动开幕式(签字活动开展之前的某一天)。

由两社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预报的25人参与本次会议,会议中介绍参会人员、活动目的及意义、宣读预报人员的工作安排、提示活动中需注意的相关事宜。注意会议照片的采集工作以及会场的纪录卫生问题。

2、活动开展

在活动过程中,参加人员向学生门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告诉大家不要转发虚假信息,并引导大家签下“保书”。

3、活动结束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切实做好我校师生反诈防骗工作,减少诈骗案件发生,保护学校和师生财产安全,根据《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安发〔2021〕9号)和《xx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反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2021〕5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反诈防骗,我们在行动。

二、目的意义

三、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7月15日

四、牵头单位

党政办、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四公里派出所、校保支队、机械工程学院

五、参与单位

校内其他二级单位

六、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在校从事物业服务的人员

七、活动内容

1、根据今年以来发生在校内的典型案例制作《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反诈防骗主题宣传ppt第三版》。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配合单位:四公里派出所、校保支队

2、召开主题班会,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反诈防骗主题宣传ppt第三版》为主,以第一版第二版为辅,由辅导员在各班进行宣讲,学生覆盖面要达到100%。或者邀请班上受骗学生讲述受骗经历、体会和教训。

责任单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

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3、集中组织一次案例宣讲会,邀请受骗学生讲自己的受骗经历、体会和教训,引导受骗学生争当反诈防骗小卫士。

责任单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配合单位:各二级学院、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4、其他各二级单位和在校的物业公司自行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

配合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5、举办“紧绷防范之弦,远离诈骗之害”反诈防骗千人签名活动。

责任单位:机械工作程学院

配合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6、举办“反诈民警进校园”宣讲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邀请四公里派出所民警到外语学院开展“反诈民警进校园”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外语学院

配合单位:四公里派出所、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7、在所有食堂餐桌上张贴反诈防骗宣传资料。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配合单位:四公里派出所、校保支队、后勤处

8、在学生公寓区域悬挂反诈防骗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配合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四公里派出所、校保支队、后勤处

9、在校园所有治安岗亭设立反诈防骗宣传点。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配合单位:四公里派出所、校保支队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九

反保险欺诈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保险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根据《^v^保险法》、《^v^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v^)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再保险公司和其他具有反保险欺诈职能的机构参照本指引开展反欺诈相关工作。

第三条 保险欺诈(以下简称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除特别说明,本指引所称欺诈仅指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本指引所称保险欺诈风险(以下简称欺诈风险)是指欺诈实施者进行欺诈活动,给保险行业、保险消费者及社会公众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 反欺诈工作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

第五条 ^v^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机构的欺诈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监管。

第二章 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

第六条 保险机构应当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妥善处置欺诈风险,履行报告义务。第七条 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与业务性质、规模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制度机制;

(三)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流程设置;

(四)职责、权限划分和考核问责机制;

(五)欺诈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处置程序;

(六)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七)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八)报告和危机处理机制。

第一节 制度体系与组织架构

第八条 保险机构应制定欺诈风险管理制度,以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管理层、相关部门在欺诈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职责及报告路径,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考核、问责制度执行。

第九条 保险机构董事会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定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总体政策;

(二)审定欺诈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

(三)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四)审议管理层或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的欺诈风险管理报告;

(五)根据内部审计结果调整和完善欺诈风险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层整改;

(六)审议涉及欺诈风险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欺诈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第十条 保险机构管理层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欺诈风险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建立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确定欺诈风险报告路径;

(三)对重大欺诈风险事件或项目,根据董事会授权进行处置,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定期评估欺诈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

(五)建立和实施欺诈风险管理考核和问责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监事会(监事)应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欺诈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指定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v^。负责人应由能够承担欺诈风险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责包括:

(一)分解欺诈风险管理责任,明晰风险责任链条;

(二)组织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与内控建设措施;

(三)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实施;

(四)为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议;

(五)审核反欺诈职能部门出具的欺诈风险年度报告等文件;

(六)向^v^报告,接受监管质询等。

保险机构应当为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当向^v^提供书面说明。负责人因岗位或者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保险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另行指定负责人并向^v^报告变更。

第十三条 保险机构应在总部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反欺诈职能部门,并设立专职的反欺诈管理岗位,负责欺诈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反欺诈职能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欺诈风险管理的具体政策、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报董事会或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二)建立并组织实施欺诈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报告流程;

(三)建立并管理反欺诈信息系统;

(四)组织开展反欺诈调查和风险排查;

(五)协调其他部门执行反欺诈操作规程;

(六)监测和分析欺诈风险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和^v^提交欺诈风险报告;

(七)提供反欺诈培训,开展反欺诈经验交流,建设欺诈风险管理文化,进行反欺诈宣传和教育;

(八)与欺诈风险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应保障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置必要的岗位、配备适当的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欺诈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保险机构的其他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为反欺诈职能部门提供支持。

第十五条 保险省级机构应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反欺诈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欺诈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并按照赔案数量、保费规模、风险特征、机构数量等指标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工作人员。保险省级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将反欺诈组织架构和负责人告知所在地派出机构。

第十六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重大欺诈风险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不同层级的应急响应措施。

第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欺诈风险管理策略、制度和程序及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判断相关策略、制度和程序是否需要更新和修订。评估工作每年最少进行一次。

第二节 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

第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基于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构建反欺诈管理体系,合理确定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欺诈风险控制点,明确欺诈风险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核部门和审批权限,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将欺诈风险管控覆盖到机构设立、产品开发、承保和核保、理赔管理、资金收付、单证管理、人员管理、中介及第三方外包服务等关键业务单元。

第十九条 保险机构在开发新产品、引入新技术手段、设立新机构和新业务部门前,应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对欺诈风险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欺诈风险管理措施,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保险机构应将员工道德风险可能引发的职务欺诈作为欺诈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营造诚信的企业文化,健全人员选任和在岗履职检查机制,明确岗位责任,设置内部控制和监督措施等。

第二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审慎选择中介业务合作对象或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重点关注对方的资质、财务状况、内部反欺诈制度和流程等。

第二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将欺诈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内审部门应定期审查和评价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报告评估结果。内部审计应涵盖欺诈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程序是否足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欺诈风险;

(二)欺诈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是否完善;

(三)欺诈风险管理报告是否准确、及时、有效;

(四)相关机构、部门和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既定的欺诈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审计工作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鼓励业务复杂程度较高和规模较大的保险机构委托专业机构对其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 保险机构应当为有效地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欺诈风险建立信息系统或将现有信息系统嵌入相关功能,其功能至少应当包括:

(一)记录和处理与欺诈风险相关的数据;

(二)识别并报告疑似欺诈客户及交易;

(三)支持不同业务领域、业务类型欺诈风险的计量;

(四)采用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评估欺诈风险并进行风险评级,监测欺诈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五)为行业反欺诈共享平台和保险业征信系统提供有效数据和信息支持;

(六)提供欺诈风险信息,满足内部管理、监管报告、信息披露和共享要求。 第二十四条 保险机构应对欺诈案件信息或疑似欺诈信息实行严格管理,保证数据安全性和完备性。反欺诈职能部门应制定欺诈或疑似欺诈信息的标准、信息类型,根据数据类型进行分级保存和管理,并准确传递给核保、核赔、审计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依据保险业标准化和保险业务要素数据规范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和数据报送责任机制,确保欺诈风险管理相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规范。

第三节 欺诈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

第二十六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欺诈风险识别机制,对关键业务单元面临的欺诈风险进行收集、发现、辨识和描述,形成风险清单。欺诈风险识别流程包括:

(一)监测关键的欺诈风险指标,收集风险信息;

(二)通过欺诈因子筛选、要素分析、风险调查等方法,发现风险因素;

(三)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按照损失事件、业务类别、风险成因、损失形态和后果严重程度等进行合理归类,形成风险清单,为风险分析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欺诈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欺诈风险评估基本流程包括:

(一)对识别出的欺诈风险的发生概率、频率、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二)对应欺诈风险威胁,对公司制度、流程、内部控制中存在的薄弱点进行分析与评价;

(三)对公司已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价;

(四)依据欺诈风险计量的方法及风险等级评价原则,结合行业标准,确定风险的大小与等级;

(五)确定公司承受风险的能力;

(六)对公司欺诈管理投入的资源、经济效益做出总体评估,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控制、缓释等相应措施。

第二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针对欺诈风险事件,综合考虑欺诈风险性质和危害程度、经营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规定及对保险行业的影响,选择合适的风险处置策略和工具,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弥补资产损失,妥善化解风险。

第二十九条 保险机构发现风险线索可能涉及多个案件或团伙欺诈的,应对线索进行串并,必要时应提请上级机构或总公司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审核与串并。涉及其他机构或其他地区的,应报请各地保险行业协会或反欺诈中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风险线索进行审核与串并。针对发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各保险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做好风险预警。

第三十条 各保险机构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v^及其派出机构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据案件线索移送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

第三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欺诈风险管理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频率、路径。保险机构应及时报送欺诈风险信息和报告,包括:

(一)欺诈案件和重大欺诈风险事件报告。对于已经由公安、司法机关接受处理的欺诈案件或危害特别大、影响范围特别广的欺诈事件,应根据保险案件相关的监管规定向^v^及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告。

(二)欺诈线索报告。保险机构通过风险识别发现欺诈风险和线索,可能引发保险欺诈案件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机构或^v^及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告。

(三)欺诈风险定期报告。保险机构应定期分析、评估本机构的欺诈风险情况、风险管理状况及工作效果。保险法人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v^报送上一年度欺诈风险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反欺诈风险管理设置和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公司反欺诈制度、流程建设情况;反欺诈自主评估和审计结果;重大欺诈风险处置结果;其他相关情况等。保险分支机构按照派出机构的要求报送欺诈风险定期报告。

(四)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保险机构应当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三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定期分析欺诈风险趋势、欺诈手法、异动指标等,指标分析应包括:

(一)总体情况指标。反映在公司制度、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欺诈风险应对能力的总体情况指标,包括欺诈案件占比、欺诈金额占比、欺诈案件的追诉率、反欺诈挽损比率等,用以衡量公司欺诈整体状况。

(二)分布特征指标。主要包括行为分布特征、险种分布特征、人员分布特征、地区分布特征、金额分布特征等,用以更好地制定欺诈风险的防范和识别措施,提升欺诈风险管理的经济效果。

(三)趋势性指标。将不同时期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比较,从而综合、直观地呈现欺诈风险的变化趋势和变化规律。

统计分析至少应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三十三条 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可适当借助公估公司等机构力量开展反欺诈工作。

第四节 考核、宣传教育及举报

第三十四条 保险机构应针对欺诈风险管理建立明确的内部评价考核机制。第三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开展案例通报和警示宣传、发布风险提示等方式,提高保险消费者对欺诈的认识,增强保险消费者防范欺诈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十六条 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能部门应定期向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反欺诈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内部反欺诈制度、操作流程、职业操守等,针对承担反欺诈职能的员工还应进行欺诈监测方法、欺诈手法、关键指标、内部报告等培训。

第三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欺诈举报制度,向社会公众公布欺诈举报渠道、方式等,并采取保密措施保证举报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章 反欺诈监督管理与行业协作

第三十八条 ^v^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行业反欺诈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建立反欺诈监管框架,制定反欺诈监管制度;

(二)指导保险机构和行业组织防范和应对欺诈风险;

(三)审查和评估保险机构反欺诈工作;

(四)依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中的风险综合评级规则,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进行评价和监管;

(五)通报欺诈案件、发布风险信息,定期对行业整体欺诈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六)推动建立行业合作平台,促进反欺诈协作;

(七)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合作、协调和信息交流;

(八)普及反欺诈知识,提高消费者对欺诈的认识。

第三十九条 ^v^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反欺诈监管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内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三)欺诈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建立和人员履职情况;

(四)欺诈风险管理流程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运行情况;

(五)反欺诈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欺诈风险报告情况;

(七)风险应对和处置情况。

^v^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监管评级、风险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管。

第四十条 ^v^及其派出机构应致力于完善反欺诈协作配合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一)健全与^v^门和司法机关的案件移交、联合执法机制,深化案件联合督办机制;

(二)将欺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记录纳入企业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提高打击欺诈行为的震慑力;

(三)完善与公安、司法、人民银行、工商等部门的案件信息和执法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互训;

(四)会同有关部委推动反欺诈立法,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惩治欺诈犯罪的司法解释,明确欺诈的认定标准和处理规范;

(五)探索建立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打击欺诈案件的联动机制;

(六)构建与港、澳、台地区的反欺诈合作机制,在信息查询通报、组织委托调查、调查程序与文书认证标准、开展技术交流等领域进行协作,并建立反欺诈工作的日常联络机制;

(七)推动国际合作。建立健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框架体系,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与国际反欺诈组织的沟通联络,在跨境委托调查、提供司法协助、交流互访等方面开展反欺诈合作,形成打击跨境欺诈的工作机制。

第四十一条 ^v^及其派出机构应指导保险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深入开展行业合作,构建数据共享和欺诈风险信息互通机制,联合开展打击欺诈的行业行动,深化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强化风险处置协作,协同推进反欺诈工作。

第四十二条 保险行业协会应在^v^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反欺诈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欺诈风险警戒线标准和欺诈风险关键指标;

(三)组织欺诈案件协查和风险排查;

(四)通报欺诈案件、发布风险信息;

(五)推动行业数据及信息共享,组织建立反欺诈警示名单及不良记录清单等;

(六)加强与国际反保险欺诈组织的沟通联络;

(七)开展反欺诈培训、专题教育和公益宣传活动等。

第四十三条 派出机构应在^v^的领导下,指导辖区行业协会、保险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反欺诈组织,如设立或与公安机关共同成立反欺诈中心、反保险欺诈办公室等,完善案件调查、移交立案、证据调取等机制。第四十四条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在^v^的指导下,探索建立多险种的反欺诈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集中管理优势,为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的分析和预警监测提供支持。

第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指引的配套应用指引另行制定。第四十六条 本指引由^v^负责解释、修订。第四十七条 本指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

此次专项行动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物业科、法规科、市场科、监管科、城市更新科、保障科、住宅中心、修缮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维修资金、保障中心、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协调督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有力有序推进。

(一)全覆盖推进“入户走访宣传”: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各街镇综治部门、人口办、辖区公安派出所按照100%全覆盖入户宣传的要求,将最新的防范宣传要点告知居民群众,把最新的防范提醒材料送到群众手上。(责任单位:物业科)。

(三)利用对外办事窗口开展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在所有对外服务办事窗口醒目位置放置“易拉宝”、张贴海报。(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将防范提醒、宣传短片通过各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推送,实现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办公室)。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保险公司xx年度反^v^工作计划及要求

各中心支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了提高公司反^v^管理工作质量,规避^v^风险,根据《^v^反^v^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规定,结合总公司反^v^工作要求及分公司实际情况,本着促使公司各级机构反^v^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反^v^人员专职化及公司各机构反^v^材料报送及时,准确等要求,分公司制定了xx年反^v^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计划

(一)分公司为贯彻落实《反^v^法》《保险业反^v^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反^v^体系建设,提升反^v^工作水平,根据总公司反^v^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对已成立的xx分公司反^v^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设置反^v^专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反^v^相关内控制度,如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反^v^现场检查实施方案等。

(三)组织分公司系统内反^v^专员认真学习总公司反

^v^系统上线培训文件、材料,并进行反^v^系统测试,达到正常使用该系统

(四)组织召开反^v^工作专题培训会议1-2次并进行反^v^知识测试1-2次。

(五)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要求组织系统内反^v^相关人员参加人行组织的反^v^培训,并进行转培训。

(六)按照人行xx市中心支行和分公司反^v^宣传制度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反^v^宣传材料,组织各级机构进行反^v^宣传。

(七)按照《xx分公司xx年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属机构进行反^v^工作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对全省反^v^工作的共性问题下发全省通报,督促自查整改,要求上报自查整改报告。

(八)依照分公司下发的反^v^相关制度,督促下属各机构完善本级反^v^内控制度,要求下属各机构上报本级反^v^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报告。

(九)指导下属各机构做好反^v^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机构对反^v^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按照反^v^考核办法,对各中支反^v^工作进行考评;年终做好反^v^工作的总结,制定下年度反^v^工作计划。

(十一)按时,准确的做好反^v^工作的各类报表、报

告的报送工作,做好监管部门及总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反^v^工作要求

(一)按照分公司及当地人民银行要求,制定本机构xx年度反^v^工作计划,并于xx年2月底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二)各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反^v^工作领导小组及反^v^专员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将调整后的本机构反^v^工作领导小组及反^v^专员及时上报当地人民银行,同时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三)结合分公司下发的《xx分公司xx年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要求,制定本级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并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四)依照分公司下发的反^v^相关制度,完善本级反^v^内控制度,并将本级反^v^内控制度建设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五)按照本级反^v^现场检查指导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对下属机构进行反^v^工作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通过oa系统上报至分公司。

(六)组织本机构系统内反^v^工作人员召开反^v^知识及反^v^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促使系统内员工熟悉反^v^知识及反^v^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

和客户交易资料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上报工作。

(七)按照当地人行和公司反^v^宣传制度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进行反^v^宣传。

(八)严格按照《xx分公司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按时,准确的做好反^v^工作的各类报表、报告的报送工作及反^v^日常工作。

(九)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反^v^部门的沟通,扎实做好反^v^相关工作,并在检查时全力做好配合。

(十)年终做好反^v^工作的总结,制定下年度反^v^工作计划。篇2:保险公司反^v^工作计划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公司2011 年反^v^工作计划 2011年我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州公司关于反^v^工作的要求,在反^v^工作要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原则,以反^v^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反^v^工作自查自纠的力度,加强对反^v^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缺陷整改,不断提高公司的反^v^工作水平,有效防范^v^风险。以下是我公司对2011年反^v^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v^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v^犯罪和恐怖融资活动犯罪呈现多发态势,犯罪分子^v^意识越来越强,^v^手段愈趋复杂化,保险金融机构面临的被动^v^风险将会越来越大。做好反^v^工作对于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经济、社会的稳定,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既是我们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也是公司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客观需要。对此,我公司在今年的反^v^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反^v^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反^v^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反^v^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v^的义务。

(二)深入开展反^v^的培训宣导 一是利用晨会、夕会、各项培训、工作会议等机会,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v^知识、反^v^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反^v^宣传月活动,普及反^v^知识,提升公司广大员工、保险代理人和社会公众的反^v^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公司《反^v^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在公司内部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反^v^岗人员以及其他反^v^相关人员的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员的反^v^培训,对代理人开展反^v^培训和宣导。

三是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参加人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上级公司举办的反^v^宣传培训活动。

(三)强化反^v^监管规定和公司反^v^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需要根据反^v^的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系统的反^v^内控制度,确保反^v^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并具有操作性,另一方面,最关键的就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反^v^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反^v^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宣导进一步提升反^v^有关人员的执行意识,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反^v^相关人员的执行技能,通过明确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执行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反^v^制度执行的效果。通过

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反^v^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反^v^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反^v^义务。

(四)切实做好反^v^日常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并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保证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无遗漏,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保存准确、完整、符合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的通知》和总公司制定下发的《可疑交易识别指引》,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深入研究可疑交易识别规律,认真开展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审核登记和报告等工作,重点关注业务过程中的重大^v^风险,特别是大额现金收支业务、提前退保、第三方支付以及返还型业务,不断提高可疑交易分析识别的有效性。

三是按照反^v^监管规定和总公司的要求,认真做好反^v^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的报送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四)加强与反^v^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一是主动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的联系和沟通,汇报公司反^v^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监管部门对公司反^v^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民银行反^v^监管思路和监管重点,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配合监管部门对公司开展的反^v^现场检查和审计,及时对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按时向监管机构和省公司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三是按照反^v^监管规定和人民银行的要求,主动、准确、及时地做好反^v^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和反^v^工作动态及信息的报送工作。篇3:保险公司2013年反^v^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

关于印发《xxxxx中支2013年反^v^培训制

度及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支公司,公司各部室:

公司反^v^培训制度是公司反^v^内控制度之一。为建立健全反^v^培训机制,确保各业务条线反^v^岗熟悉反^v^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员工分析判断能力,切实掌握反^v^实际操作和实战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

《xxxxx2013年反^v^培训制度及计划》各区、县支公司及公司各部室在接到通知以后,请及时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中心支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 反^v^ 2013年培训制度 计划 通知 抄送:总经理室

保险公司xxxx部

编录:xxx 2012年12月12日印发 校对:xxx xxxxxxxxx中支2013年反^v^培训制

度及计划

公司反^v^培训制度是公司反^v^内控制度之一。为建立健全反^v^培训机制,确保各业务条线反^v^岗熟悉反^v^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员工分析判断能力,切实掌握反^v^实际操作和实战经验,从思想上重视对反^v^的培训工作,从而保证反^v^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v^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根据公司各机构及各部室开展反^v^工作实际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反^v^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公司2013年度反^v^培训制度及计划如下:

一、培训要求:

把反^v^培训工作列入年度经营管理中。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

二、2013年公司整体培训工作计划:

上述培训计划为公司2013年反^v^工作整体培训计划的一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但全年培训次数不得少于六次,具体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人民银行反^v^工作最新要求组织培训;

2、根据总、分公司合规管理部要求安排相关培训内容;

3、公司反^v^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反^v^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组织培训。

公司各区县支公司、公司各部室反^v^培训制度及计划制定、考核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四、各区、县机构及各部室培训制度要求:

各区、县机构及各部室每个季度必须组织本机构(部门)员工进行至少一次反^v^工作培训,主要内容为:

1、人民银行反^v^新规;

2、公司各项反^v^相关制度文件;

3、反^v^工作操作实务。

同时要求各区、县机构及各部室以纸质文件、会议记录、照片、视听资料的形式将反^v^培训情况建档保存备查,并

将此纳入各机构、公司各部室半年及年终考核。

五、新入司人员及转岗人员培训制度:

所有新入司人员必须经过反^v^法律法规(一法四令)培训以后方能上岗,同时新入司人员还需根据上岗岗位工作要求由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做反^v^培训,并上报培训记录到综合管理部反^v^岗以备查。

三个月以内新入司人员,由综合管理部反^v^岗集中对新进人员进行再次全面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分公司合规部组织的反^v^考试,考试资料及成绩将予以存档,作为新近员工转正考核指标之一。

六、培训考核:

每次业务技能培训,需当堂对参训人员进行笔试,并按分数予以对参训人员进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员工培训档案,试卷交综合管理部存档。xxxxxxx中心支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篇4:2013年反^v^工作计划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 2013年反^v^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推进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反^v^工作,打击一切涉及^v^、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和非法转移资金活动,纯洁社会风气,预防和杜绝^v^行为在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内发生案件,确保我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保证反^v^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到反^v^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针对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度反^v^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强化内控制度,建立反^v^奖惩激励机制

按照反^v^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联系实际建立反^v^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将反^v^工作同绩效挂钩,将反^v^处罚同管理层、直接责任人薪金收入挂钩,调动反^v^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员工自身的潜能。

二、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反^v^工作执行部门及职责。 为进一步理顺反^v^组织架构,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体系,2013年我公司将按照省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反^v^管理和执行部门职能,明确反^v^工作办公室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人工筛选工作由运营部各岗位人员负责。一是承保、理赔、保全岗位相关人员为反^v^工作开展直接责任人,反^v^工作开展得好坏和准确与否在业务管理

环节至关重要,必须业务管理前端同时做好反^v^工作;二是拟设立反^v^信息收集兼职人员,进行反^v^基础数据的人工甄选和统计,负责辖内的反^v^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反^v^队伍的专业水平。

三、加强反^v^法规、政策和技能培训工作。 我公司今年将反^v^业务培训作为法律法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v^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并继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反^v^业务培训,形成全辖联动的反^v^培训、宣传良好局面。计划在2013年3月份至11月间组织四次反^v^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研究、交流反^v^工作情况、学习当前国内反^v^形势和任务及反^v^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从理论上讲解反^v^工作的必要性,明确^v^风险的控制和预防是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证参加培训人员深刻领会反^v^的重要性,并将培训内容、操作技术和方法传授给其他职工,共同提高、掌握反^v^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定期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提高员工对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履行好这一项重要职责。

四、切实做好反^v^的宣传工作。

我公司将继续通过在客服大厅和一楼电梯口宣传栏张贴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客户提供反^v^基本常识的普及宣

传,柜台一线人员也要做好发放宣传资料工作和向社会宣传反^v^工作,使大家认识到反^v^对社会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和配合金融机构的反^v^工作。

五、开展内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检查。

加强稽核检查,将反^v^工作纳入日常稽核检查范围,为反^v^工作保驾护航。计划在2013年6月份和10月对反^v^涉及岗位的反^v^工作落实情况各进行一次检查,对在此期间内所发生所有业务的客户资料进行跟踪抽查,对临柜人员操作反^v^业务程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v^犯罪活动的发生,对于违反公司反^v^工作制度且整改不力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切实履行好反^v^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繁荣。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篇5:xx保险公司2012年反^v^工作总结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反^v^工作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 2012年,xx财产保险公司在人行和各级监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反^v^义务,持续完善反^v^工作,切实打击^v^活动,有效地推动了全辖反^v^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现将2012年反^v^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2年反^v^工作重点

(一)注重领导,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体系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v^管理要求,为了扎实开展反^v^工作,今年以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部分部室整合、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完善了反^v^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反^v^工作的领导公司。4家因人事变动的分公司和新成立的山西、贵州、山东分公司相应调整和建立了反^v^工作领导小组,把反^v^工作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

2、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v^工作。年初,公司制定了2012年合规工作计划,把反^v^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将反^v^管理进行全面覆盖,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各业务部门和兼职合规员参加的季度合规工作会议,及时总结通报季度合规管理及反^v^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反^v^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文下发专题会议纪要,跟踪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各级分支机构结合各地人行和监管机关的要

求,定期召开反^v^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的反^v^工作要求,保证了反^v^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v^工作的认识 针对保险公司容易存在的对反^v^工作的片面认识,公司围绕反^v^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反^v^知识的宣传学习、培训。

一是注重加强对各级高管人员反^v^知识的培训,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中国^v^组织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各级高管人员对反^v^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

二是强化对中层干部、分支机构经理、关键岗位、业务一线人员反^v^方面知识的培训。为切实履行好反^v^重要职责,各分支机构利用晨会时间向全体员工灌输反^v^思想,力求使员工深刻领会反^v^的精神和意义,确保公司反^v^工作措施在业务第一线得到全面落实,提高其反^v^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今年以来,公司还两次对兼职管理员集中进行反^v^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对《^v^反^v^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v^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xx保险公司反^v^管理办法》、《反^v^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学习、讲解。10月份,^v^颁布实施《保险业反^v^工

作管理办法》后,我司在转发、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又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反^v^视频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员工对反^v^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完善内控,推动反^v^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了强化反^v^管理,公司围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管理等反^v^关键环节先后建立了《xx保险公司反^v^管理办法》、《反^v^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较为全面的反^v^内控制度,确保了反^v^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根据公司反^v^工作具体情况正在按照^v^《保险业反^v^工作管理办法》着手修订完善公司反^v^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反^v^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四)积极研发信息技术系统,抓好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客户身份识别和对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工作,我们以做好反^v^工作质量日常监测为抓手,积极抓好四个关键点:一是在展业、承保、理赔、客服等与客户接触的各业务环节,针对具有不同^v^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类型,严格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收集客户信息,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性质,提高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努力守住^v^的“入门”风险防线;并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

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二是积极研发完善反^v^大额可疑监控系统,各分支机构可以通过反^v^大额可疑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抽取、筛选。公司针对业务一线在使用反^v^大额可疑系统存在的问题,在信息资源部的支持下,对原系统可疑交易“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的”提取标准由“30天5次收付”改为“10天3次收付”。目前,该系统运行良好,可疑交易交易数据的提取准确度明显提高。三是通过反^v^大额可疑系统,对各分支机构反^v^大额可疑交易进行日常化监测,每天核实反^v^系统提取出来的大额、可疑交易数据。目前,共审核321条反^v^可疑交易信息,其中较为可疑的交易60余笔,经逐步研究均排除可疑交易,属于团意险集体投保、退保情形或车辆集中报废的情况等。对监测结果进行适时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四是严把非现场监管报表质量关,全面提升反^v^非现场监管报表质量。公司按照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的要求,按时汇总公司全系统范围的数据,填报《客户风险划分情况统计表》、《异地反^v^监管信息报送表》以及10张非现场监管报表,未出现填报内容失真和错报的现象。

(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反^v^法》

今年是《反^v^法》贯彻实施的第六年,我公司按照人行重庆营管部的统一部署,10月份我司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系统开展了反^v^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反^v^法》。一是在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门前悬挂了反^v^的条幅;二是制作了35块展板,简明扼要地向受众介绍了什么是^v^、^v^的危害以及反^v^的主要内容等;三是设立咨询展台,现场答疑,受理社会群众有关反^v^的各类咨询使广大市民对反^v^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四是加强沟通,同各业务条线密切配合,重点针对一线业务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认真讲解反^v^在各条线业务环节中的要求,特别是对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及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使得广大业务人员充分理解并进一步认识了日常业务活动中反^v^规则的具体要求,重新认识到风险防范、合规经营及反^v^工作的重要性。

(六)加强检查,推动反^v^工作的开展

为保质保量完成反^v^工作,今年公司对全系统客户身份识别及资料保存、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等工作进行了抽查。各省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等分支机构进行了全面自查。总公司审计稽核部还对2010的反^v^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提出了反^v^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整改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反^v^工作。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20xx年1月10日至3月31日。

1、宣传对象。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集xxx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具体推进,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落实。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宣传、培训素材交由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自行印制、发放。每1周通报各乡镇电诈案件发案情况(具体到社区、村)。各派出所将防诈与防盗、交通知识、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宣传。xxx做好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各镇在本级党委统一部署下,xxx入户宣传和社会面、管理对象的宣传工作。各地入户宣传和社会面宣传工作由乡镇、社区(村)的工作人员及居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县委平安办负责对各镇防范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公共媒体、自媒体的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并定期对宣传情况进行督导。

县委政法委负责对各乡镇、各县直单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三

通过开展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金融诈骗活动”主题宣传,让居民和村民不会因为缺乏金融知识而上当受骗,增强防范诈骗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牵头开展,全县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

(一)存款及利率安全

宣传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收益率、国债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等基本知识;宣传公众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注意事项;宣传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基本知识;宣传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知识。

(二)信用保护

宣传信用报告基本知识及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形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多种原因及后果,宣传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途径。同时,承担“征信知识进校园”、“征信知识进景区”任务的银行机构要继续在有关学校、景区开展征信宣传;承担“征信知识进文化礼堂”任务的银行机构要尽快对接有关乡镇、行政村,及时制作宣传长廊,开展特色宣传。

(三)银行卡安全

宣传实名制开立银行卡的政策要求和具体操作规定;宣传非实名开立银行卡、出租出借银行卡的主要危害;宣传安全用卡、保护个人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等相关知识。

(四)假币辨别和诈骗

宣传普及辨别假币知识,宣传假币诈骗常见方式及防范手段。

(一)媒体宣传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四

xx年度xx中心支公司反保险欺诈信息

xx年xx中心支公司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反保险欺诈义务,提高公司员工和营销员的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将xx年反保险欺诈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公司领导立即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充分认识反保险欺诈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成立xx反保险欺诈领导小组。组长由中支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管理部门负责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反保险欺诈。

(一)宣传培训

(二)通过悬挂宣传海报,扩大宣传面。

(三)、设电脑屏保界面,创建良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氛围,树立“反保险欺诈工作人人有责”理念。

二、实务操作中发现的欺诈风险

保险骗赔现象层出不穷,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xx年度在本级机构实际操作中并无别存在故意制造损失,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捏造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的。

三、年度本级机构与反保险欺诈相关的自查情况 今年以来,xx中支不断加大对销售误导管理,中支下半年反保险欺诈领导小组专门组织骨干开展了销售误导、理赔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保险监管基本思路的得到落实。

四、年度内xx中支没有发现反保险欺诈相关的案件情况。

五、年度内本级及所辖机构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等;

保险欺诈的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从保险公司内部着手加以控制,还需要外界各方面的努力,为防治保险欺诈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下一年度中心支公司的反保险欺诈工作计划;

(一)、完善组织体系。明确反欺诈工作责任部门;

(二)、建立制度机制。

2014年度xx中支不断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重视反欺诈宣传教育不但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而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五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人们有钱也有闲了。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也开始活跃起来,各种、欺诈勒索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老年人和妇女儿童,更是骗子们的首选。龙游农信联社走访周边小区,宣传防及反假事项,获得了不少居民朋友的认同。

存在已久,而且方式多样,比较常见的方式有“中奖”诈骗、“电话欠费”诈骗、消费短信诈骗、“紧急情况”诈骗、冒充领导诈骗等,令人防不胜防。而最近假的新闻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有时虽然金额不大,但毕竟每一分钱都是苦劳动所得,必须让更多的人懂得识别假,保护自身的利益。

本人结合龙游农信联社日常工作经验,谈谈自已的一点想法:想要防范及反假,必须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世事洞明,具体来说,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在思想上杜绝“天上掉馅饼”的想法。许多人在思想认识上,就是喜欢贪图小便宜,所以,会在接收到这样的电信电话或者是短信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是天大的幸运,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容易上当受骗。

其次,要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防止泄露。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向电话那头不明身份的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存款、等情况,不轻信他人。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实际情况,不要慌乱。

第三,多学习相关的知识,多关注相关的新闻。平时的时候,可以和家人朋友一起学习相关的金融知识,比如新版的特征,或是一起关注新型诈骗的手段,把这些信息与大家共享。这样,即便遇到类似的事情,也能做到心中有数,而不是急于上当了。

总而言之,现在、欺诈勒索的现象虽然多种多样,但只要坚持“不轻信”这个基本点,有任何问题找110这条“绿通道”,就能够有效躲过不法分子的“黑洞”,保护自身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六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xx《xx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七

成立羊场镇防范电信诈骗宣传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辖区内的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杨昌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蒲树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龙向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均文和蒋献坤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好方案制定、工作指导、督导检查,确保防范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1.镇综治办:负责统筹调度“防诈”、“反诈”宣传工作落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同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每月集中对全镇干部、村干、工作队开展一次“防诈”、“反诈”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防诈”、“反诈”知识;二是每月赶集日开展一次“防诈”、“反诈”宣传活动,营造“防诈”、“反诈”宣传氛围;三是进校园开展以“小手拉大手“”集中宣讲“防诈”、“反诈”知识。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八

1、作为小学生要了解防骗安全防范措施。

2、将学到的防诈骗知识向父母宣传。

收集诈骗资料

一、导入

1、说说身边的诈骗故事。

2、板书课题。明确本节课内容

二、讲解诈骗故事

1、借用物品诈骗

与不甚熟悉的人交往要保持戒心,尤其当对方借用物品时,绝对不能让财物离开自己视线范围,借出贵重物品更加应该小心。

2、“调包”诈骗

“调包”是一种偷龙转凤的手法,犯罪分子事先准备好伪造的存折(或储蓄卡),与事主接触时,借验看之机,迅速换走事主手里的存折(或储蓄卡)。当事主将货款存入“自己”的存折(或储蓄卡)时,犯罪分子则用与该存折(或储蓄卡)相配套的储蓄卡(或存折)提款潜逃。

3、集资诈骗

一些人利用老百姓手中有余钱谎称有很好的投资项目,如果投资可以获取高额的利润回报,但是一旦投入往往血本无归。集资者根本不是把钱用来做项目,而是将钱款转出或挥霍掉。

4、神药行骗

神丹妙药本身纯属乌有,实际生活中不可能有包治百病的特效药,当有人向您兜售药时要多个心眼,多加提防,不要上当。二是有病时,特别是有疑难杂症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接受检查,对症下药,慢慢的治疗恢复。三是别贪心,要正确认识药的价值,一些贪心的人往往就成了违法犯罪分子引诱、骗取钱财的对象。四是遇到此类犯罪分子时要巧妙^v^,争取时间报警。

5、易拉罐中奖

诈骗分子往往拿一易拉罐作道具,告诉受害人中奖,然后其同伙假意购买,并鼓动受害人听中奖查询电话内容证实确实中奖(此电话实为另一同伙接听),骗受害人购中奖拉环。如果他们出现,一不要相信;二要稳住对方悄悄报警,帮助警方为民除害。

6、招工诈骗

工作要到合法的正规劳务中介市场,千万不要听信街头的小广告。所谓“高薪诚聘”小广告不仅非法,而且充满骗局,千万不能相信!这些骗子每次开口让您掏的钱并不是很多,但他们编造的各种理由确实很像真的,不仅使农村求职和打工的人员受骗,也会使警惕性不高的居民上

7、告急电话骗汇款

不要随便相信出门在外的家人遭遇车祸的消息,不要惊慌,拨打“114”查询当地公安局、医院电话求证,到时再汇款也来的及。

8、合伙做生意诈骗

在大街上邀您合伙做生意赚大钱的事可能吗记住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是想骗钱。

9、魔术诈骗

公园总有一些神秘的魔术表演或自称有特异功能的骗子,利用魔术造成人们视觉上的误差,让您参与进来,而有的人过分的轻信,总以为眼见为实,结果损失钱财追悔莫及。对此不要抱有大发横财的心理,不要参与任何赌博、投机取巧性质的活动。犯罪分子通常为两人。一人以合伙做生意先与受害人搭讪,在闲谈的过程中自称可以将小钱变大钱,并当场演示,利用魔术手法将受害人手中的一元钱变成十元钱,十元钱变成一百元钱,令受害人信以为真回家拿钱变钱,然后以掉包的方式骗走受害人的钱财。

三、班会小结

听了今天的防骗知识介绍,大家有什么收获今后遇到类似诈骗你会怎么做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v^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v^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二十九

反保险欺诈指引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欺诈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章 预防、发现和处臵欺诈风险 第五章 反欺诈监管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保险业欺诈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欺诈风险,根据《^v^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预防、发现和纠正保险欺诈》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保险欺诈]本指引所称保险欺诈是指行为人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对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实施欺瞒、诱骗,以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行为。包括: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非法设立保险机构、保险诈骗以及利用保险单证进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在^v^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公司。

第四条 [监管权限]中国^v^根据《^v^保险法》和^v^授权,对保险机构进行欺诈风险监管。中

共45条

4条 3条 6条 21条 9条 2条 国^v^派出机构在中国^v^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 欺诈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 [欺诈风险]本指引所称欺诈风险是指欺诈实施者利用欺诈机会进行欺诈活动,给保险行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六条 [基本要素]保险机构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研究制定与机构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性相适应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董事会对欺诈风险的控制;

(2)高层管理人员在欺诈风险管理中应尽的职责;(3)组织架构的安排;

(4)欺诈风险发现、识别、预警和控制的制度、流程;(5)处臵欺诈风险事件的制度流程及重大欺诈风险事项的应急预案;

(6)欺诈风险监测和评估的技术标准。

第七条 [风险管理框架]本着“公司为主、积极协作、加强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行业反保险欺诈体系。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要根据经营情况和特点,尽快建立反保险欺诈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行业协会统筹制定行业反欺诈的操作标准和信息共享平台;监管机构加强对反欺诈的监管,对市场欺诈风险进行监测、评估。

第三章 机构和人员

2 第八条 [专业组织]保险机构应建立开放的反欺诈理念,积极参与行业反欺诈组织的建设,为反欺诈组织输送专业人才和提供资源、技术支持。

第九条 [责任]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反欺诈部门统筹安排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反欺诈部门开展工作。保险机构未设董事会的,经营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重视欺诈风险管控,并承担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1)审批、制定与公司战略目标一致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政策;

(2)监督欺诈风险管理执行的有效性,审议高级管理层关于欺诈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欺诈风险控制在其容忍度范围之内;

(3)审议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的欺诈风险年度报告;(4)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反欺诈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 [高管]保险机构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主要职责包括:

(1)在欺诈风险的日常管理方面,对董事会负最终责任;

(2)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及总体政策,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欺诈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欺诈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

3(3)全面掌握本公司欺诈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欺诈风险事件或项目;

(4)明确界定各部门的欺诈风险管理职责以及欺诈风险报告的内容、频率、路径,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欺诈风险管理职责,以确保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5)为欺诈风险管理配备适当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经费、设臵必要的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为欺诈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赋予欺诈风险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权限等;

(6)及时对欺诈风险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修订,以便有效地应对由于内部程序漏洞、产品缺陷、业务活动、信息系统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所造成的欺诈风险损失事件。

第十二条 [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者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反欺诈职能部门,负责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反欺诈职能部门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欺诈岗位。

反欺诈职能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公司欺诈风险管理的政策、规划和操作规程,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报告;

(2)建立并组织实施识别、化解欺诈风险(含内部控制措施)的方法和监测评估欺诈风险的标准以及欺诈风险报告程序;

(3)组织开展反欺诈调查,协调其他部门执行反欺诈具体操作流程,建立并管理反欺诈信息系统;

(4)定期检查和分析各业务部门欺诈风险体系管理情况;

4(5)负责为董事会、高管层以及其他部门提供反欺诈培训和培养反欺诈专业人才,开展反欺诈经验交流;

(6)负责公司风险状况内部通报、反欺诈信息报送和参与实施行业间反欺诈信息共享等项目;

(7)定期向公司董事会、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提交欺诈风险报告。

第十三条 [内部配合]保险机构核保、核赔、信息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在涉及其职责和专长的业务范围内给予欺诈管理部门应有的资源和支持。

第四章 预防、发现与处臵欺诈风险

第十四条 [欺诈风险管理政策]保险公司应制定与业务种类、规模以及性质相适应的欺诈风险管理政策,并应将反欺诈内控制度和流程覆盖到以下环节:(1)产品开发;

(2)承保和核保;

(3)员工的招聘和离职管理;(4)中介及第三方外包服务;(5)理赔管理。

第十五条 [欺诈信息管理]保险公司应对欺诈或疑似信息和案件实行严格管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备性,并能准确的传递给核保、核赔、审计等部门。

欺诈管理部门应制定欺诈或疑似欺诈信息的标准、信息类型等,根据数据类型进行分级保存和管理。

5 第十六条 [信息系统]各保险机构应当为欺诈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反欺诈信息系统,其功能至少应当包括:

(1)识别并报告疑似欺诈客户及交易;

(2)支持不同业务领域、业务类型欺诈风险的计量;(3)采用数据驱动型的定量标准和典型案例驱动型的定性标准,评估欺诈风险并进行风险评级,监测欺诈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4)及时、准确地为行业反欺诈共享平台和保险业征信系统提供有效支持;

(5)准确、及时、持续、完整地提供欺诈风险管理信息,满足内部管理、监管报告、信息披露和共享要求。

第十七条 [欺诈风险监测]保险机构应建立欺诈风险监测机制,科学设臵欺诈风险监测指标和监测警戒线等,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欺诈风险监测的内容应包括:可疑欺诈类型、可疑欺诈信息级别、事项等。

第十八条 [举报与保密]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欺诈举报制度,并采取有效保密措施保证举报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九条 [报告]保险机构应当根据欺诈风险监测的信息,分析危害程度,及时发出预警,并按规定向上级机构、业务主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v^或其派出机构报告。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欺诈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无误导性陈述。

第二十条 [处臵]保险机构应当在欺诈行为发生时,根据欺诈行为的危害程度,采取终止交易、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弥补资产损失和移送公安司法部门等措施。

6 第二十一条 [自主评估]欺诈风险管理部门应定期分析欺诈风险趋势、欺诈手法、异动指标等,对本公司的欺诈风险状况、制度流程的评估应至少每年一次。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的结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 [宣传]保险机构应当定期整理欺诈风险监测结果,结合欺诈风险检测结果,通过开展案例通报、在保险单证上印制“欺诈是犯罪”等警示宣传,强化消费者反欺诈意识。

第二十三条 [培训]反欺诈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员工提供反欺诈培训,包括初任培训和后续教育。

董事、高管及普通员工的教育培训应包括:公司内部反欺诈制度、流程有关规定、职业操守以及疑似欺诈报告等内容。针对负责不同业务职能部门的董事、高管,销售、核保核赔、内审等岗位的员工,反欺诈部门还应提供:欺诈监测方法、欺诈手法、关键指标以及内部报告等培训内容。

第二十四条 [信息共享]保险机构之间应建立欺诈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共享信息包括营销员的不良记录、理赔申请人,受益人,中介机构和其他第三方的欺诈信息等。

第二十五条 [外包管理]保险公司在选择中介业务机构和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时,应将机构的合法资质、财务状况、内部反欺诈制度和流程规定等作为关键因素考虑,但不得将反欺诈管理责任外包。

第二十六条 [诚信承诺]保险中介机构应在与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前,在业务协议中承诺遵守保险机构反欺诈制度,在业务环节严格执行欺诈风险警戒标准,遵守诚实守信

7 承诺。

第二十七条 [尽职义务]保险中介机构应尽职履行发现和报告欺诈风险的义务,参与保险机构反欺诈信息平台的动态维护,帮助保险机构有效监测、识别潜在风险交易对手。

第二十八条 [内部管理]保险中介机构应全面梳理公司内部管控制度,将反欺诈制度嵌入员工管理、财务业务管控流程,促进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和欺诈风险管理有机结合。

第二十九条 [持续教育]保险中介机构应将反保险欺诈作为高管和员工持续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每年应明确反欺诈培训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和演练,确保反欺诈持续教育的针对性。

第三十条 [专业组织]保险行业协会应统筹建立统一的行业反欺诈组织,培育专业人才培训和反欺诈专业考试,并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委员、专家对反欺诈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标准制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提高反欺诈标准化水平,建立统一的欺诈风险警戒线标准和关键指标,明确风险评估方法及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十二条 [行业信息平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反欺诈技术标准和组织行业建立反欺诈信息平台。

第三十三条 [考试]行业协会应定期举行理赔管理考试,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及涉及理赔环节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参加考试,主要考察保险公司在充分利用承保、理赔信息开展反欺诈工作的能力和评估理赔工作的质量。

第三十四条 [研究与交流]中国保险学会应推动反欺

8 诈学术研究,加强行业反欺诈交流活动,提高行业反欺诈研究水平。

第五章 反欺诈监管

第三十五条 [权限]中国^v^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机构实施反欺诈监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指引,由中国^v^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规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报备]保险公司应将关于欺诈风险管控的操作流程和制度报中国^v^备案。

第三十七条 [年度报告]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定期应向中国^v^及派出机构报送欺诈风险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反欺诈风险管理设臵和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

(2)公司反欺诈制度、流程建设情况;(3)反欺诈自主评估和审计结果;(4)重大欺诈风险处臵结果;(5)其他相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 [欺诈风险评估与披露]^v^及其派出机构将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情况纳入监管框架,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适当公布。

第三十九条 [资质审核]^v^及其派出机构在审核保险机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外机构的申请,股东资质、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时,应将欺诈风险管理状况和不良欺诈

9 记录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第四十条 [反欺诈检查]中国^v^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定期对保险公司欺诈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和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有:

(1)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履职情况;(2)欺诈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控制的完备性、可操作性以及执行情况;

(3)欺诈风险处臵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监测和报告欺诈风险的方法,包括欺诈风险关键指标和欺诈风险损失数据;

(5)欺诈风险管理程序中的内控、检查和内审程序;(6)计提的抵御欺诈风险所需资本的充足水平;(7)欺诈风险管理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 [整改与处罚]保险监管部门对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进行纠正整改和对其实施处罚。

第四十二条 [合作]保险监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与国内外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单位的合作,推动反欺诈法制建设。

第四十三条 [信息交流]保险监管部门应在其内部指派一名反欺诈联络员,负责建立和促进反欺诈信息交流以及与国际反保险欺诈组织的沟通。

第六章 附则

10 第四十四条 本指引由中国^v^负责解释、修订。第四十五条 本指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三十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手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讨论法互动法

17电本国际1班

s1103

(1)校园中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2)社会上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无根据的同情陌生人,或者是昔日的好友,不可泛滥其同情心。详细的阐述如何合理利用和保管银行卡等。

(4)学生讨论分组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例以及如何预防此例事件的发生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成立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副主任组长、政法委员负责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副组长、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成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在开发区、黄塘派出所分别设立办公室,管辖区派出所负责欺诈防范工作的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宣传和建设。

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一)积分宣传。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为扎实做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加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合理使用和风险防控,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打击各类骗保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x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认真作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辖区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向群众解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利用镇村干部会议、村组会议等形式增强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是粘贴宣传海报。镇、村工作人员分别在宣传栏及其他醒目地点粘贴宣传海报,公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金举报投诉电话,并向就医参保者解读相关医保政策,加深对相关政策了解,提高警惕意识。

三是流动发放宣传单。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呼吁广大参保人树立医保法律意识,了解相关常识,自觉自律,共同监督。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关系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镇将持续高强度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攻势,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为了加强我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力度,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区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6月15日开展了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在百日行动期间,我办事处紧密结合本区实际,认真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险种反欺诈反冒领调查工作,并及时处理和纠正了一批冒领和欺诈行为,切

实维护了我区基金安全。

一、我区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办事处工作组人员已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提前完成核查任务:对没有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审的人员核查率达100%;对通过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年审的人员核查2302人,核查率为42%;对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核查424人,核查率为31%;对工伤治疗及享受工伤待遇人员核查38人,核查率为41%;享受生育待遇的人员86人,核查率为40%。现我办事处已清查出:

1.冒领养老金行为3宗,冒领养老金共元,追回的资金返还养老基金账户,其中一宗由**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欺诈失业保险金案例1宗,追回失业保险金2140元,已返还失业金账户;查实有3个单位返聘失业职工306人,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利用欺骗手段逃避公益性求职和培训24人,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有33名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减免税,已全部停发失业金;查实匿名信投诉有5人,这些人仍在单位上班但继续领取失业金,现已全部停发失业金。

3.欺诈生育保险金案例1宗,冒领生育保险金3344元,查处冒领的生育金正办理返还生育基金账户手续。

二、主要好的做法及特点

(一)领导重视,层层抓落实

市劳动保障局3月8日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动员会后,我办事处领导迅速行动,3月9日及时向**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区劳动保障局领导汇报了这次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会议精神,并得到了局领导的支持,即日成立以劳动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社保、医保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及时召开社保办事处工作人员会议,迅速传达市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动员会精神,成立了以社保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社保办事处各业务股长为成员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组,层层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宣传、举报工作

从3月9日起连续7天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该项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我区主要街道悬挂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宣传横额12条,并在我办事处大门及业务大厅内悬挂横额及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社保办事处开设一部举报热线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方便公众举报有关社会保险欺诈、冒领行为,并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并派专人跟踪落实。

(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险种反欺诈反冒领核查工作

我办事处根据各险种的业务特点,从4月起由我办事处领导带队,抽调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关系股长组成专门的社保反欺诈反冒领工作组采用排查、重点稽查的方法开展核查工作:

1、排查:各险种负责人对本险种参保及待遇发放情况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一次排查,收集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线索,同时由于这次反欺诈反冒领行动规模较大,需核查人数较多,为确保些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办事处从大系统、大单位着手调查,对需核查单位发放清查通知,要求各清查单位在我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单位核查前,先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对本单位长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本单位使用失业人员或反聘失业职工情况、本单位使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职工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本单位领取长期残疾退休金的被保险人及领取长期生活补助的供养直系亲属、配偶和领取工伤、伤残津贴的人员进行清查核实。对其中发现可疑的现象记录下来,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记录表》,交我办事处。

2、重点稽查:针对可疑现象(包括未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的享受社保待遇的人员)和被举报投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我办事处工作组人员一方面通过所在居委、派出所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工作组人员深人各单位、当事人家中调查,详细了解记录案件要素,做好细致的核查取证工作,并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问题记录》,《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调查笔录》。稽查结束后,当场填写《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稽查情况认定书》,并签名、印手指模。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明显的案件进行处理,下达《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对不配合、不具备领取资格的单位及个人,我们停发其社会保险相关待遇,追回冒领社保金并返还社保基金账户。对证据确凿、拒不改正的欺诈冒领行为,按有关规定提请劳动^v^门依法处罚。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为确保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顺利开展,我办事处主动加强与地税、公安、工商、街道居委会、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对我区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优势,为我们开展核查工作提供帮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办事处提前完成了我区社会保

险反欺诈、反冒领“百日行动”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5月起,我区失业保险申领资格验证已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采用采集指模验证,现因有一小部门身患特殊疾病(如:精神病、身体残疾)的失业人员因身体的原因不能来采集指纹验证,对该类人群该如何处理,需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衔接。

2.隐性就业人员核查难度大。虽然我们采取很多措施对申领失业金的隐性就业人员进行核查,但效果不明显,每月对申领失业金人员进行验证时,对于隐性就业人员很难界定。

3.目前我办事处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将于6月份启动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指纹验证,由于离退休人群比较特殊,有身患重病的(如:瘫痪)、有出国(境)定居的,对这些特殊人群,如何处理,也需要与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衔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市防范犯罪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对的防范能力,本月在全校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10月12日—10月30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本次活动由刑警支队反电诈中心牵头,我校保卫处具体负责,学生处、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反电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处负责建立“反诈宣传”联络员,负责与公安机关及年级辅导员、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络。张贴防骗宣传海报及钱盾软件推广海报,覆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和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积极推广以手机安装防诈骗软件“钱盾”、电脑安装电脑版“钱盾”(钱盾:由阿里巴巴研发的.可覆盖手机端、pc端、pad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防信息泄露的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挽回损失。市反诈中心通过微信群及时推送最新防骗知识,也便于受理学生报案。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加强车险反欺诈工作 还保险市场一片净土

《中国保险报》记者 李彬

5月29日,由唐山市保监局、唐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燕赵司法鉴定中心协办的“预防车险骗赔与依法合规减损座谈会”在唐山召开。

^v^在2012年、2013年分别印发了《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v^关于进一步做好车险反欺诈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是^v^推动反保险欺诈尤其是反车险欺诈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这次座谈会旨在专门就车险反欺诈工作进行研讨,是唐山保监分局结合唐山车险市场认真落实^v^有关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燕赵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骆孟波就《车险骗赔预防及减损》进行了主题发言,并对车险骗赔中可能涉及到的骗赔人员、骗赔方式、项目和涉及的险种进行了分析,从政策、制度层面提出了预防车险骗赔和依法合规减损的建议,在骆孟波发言最后,特别介绍了燕赵司法鉴定中心受委托的近500起案件中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刘建军就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进行了介绍。

人保财险唐山中心支公司理赔部主任陈志刚介绍说,随着车辆保有量的增多,出险率的上升,假事故现场越来越多,不法份子的手法越来越严密,做假的技能水平越来越高,他特别介绍说,随着今年节

能减排政策的出台,唐山部分资源型企业发展形势不好,造成很多高档车流入二手车市场,二手车贩利用这些高档车来故意碰撞或损毁车辆,甚至形成了专业的高档二手车“骗保”团伙,分工明确,流程严谨,对保险公司的查勘理赔人员是巨大的挑战,无形中增加了成本支出和赔款支出。他建议说,保险公司与司法鉴定中心合作是开始,关键是最后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法律环境里的证据地位,法院的认可程度,应予以探讨。

骆孟波表示,司法鉴定意见书是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人的地位包括科学技术地位和法律地位两个方面,从科学地位来说,是具有专门知识的自然人,从法律地位来说,接受鉴定委托后是诉讼活动的参与人。在我国,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属于诉讼参与人,被定位为法官的科技助手。法律为了保证司法鉴定人所作鉴定结论的可靠性,以及更好地参与诉讼,帮助法官认定事实,其在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与承担一定的义务。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法律地位和被认可需要整个司法环境的支持,他呼吁政府、司法部门包括公检法、政法委应给予支持,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仅从保险人或单纯的鉴定机构去争取呼吁是不行的,因为鉴定机构不是执法机关,它的主要职能是提供技术支持。

座谈会上,有的代表介绍说,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对一些事故的现场追查情况不乐观,如误工证明、护理情况等都是公安机关或村委会所开具的,人情因素较多,包括伤残评定也存在对保险公司不利或不公的地方。另外,公估公司在定损过程中上报的配件是损坏、更换、还是可修复的依据并没有专业性,更多的还是依赖于4s店和修理厂。如果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能将事故的照片收集好,通过鉴定机构对更换的配件从碰撞力学上鉴定这个配件是好是坏,也就是对公估完或修复完的车辆进行重新鉴定是十分有必要的。的代表提出,现在有的保险公估公司结合修理厂、二手车贩在制假方面给保险公司造成相当大的损害,出现了公估公司到4s店做广告,鼓动车主出险后不找保险公司报案,直接找公估人员定损,车主拿了报告直接去法院起诉,部分公估公司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和名誉。

唐山保监局局长陶孟麟表示,现在唐山有保险公估公司包括外埠驻点的公估人员曾经被保险公司举报,确实涉及到误导或劝导保险消费者出事故不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报案,而是直接让公估公司查勘定损,并随意扩大损失范围,任意提高配件价格,消费者取得公估报告后,直接到法院起诉,此类案件保险公司基本无胜诉可能。公估公司与保险公司一样,都是经过中国^v^审批的具有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公估报告可以为法院所采信,但针对部分公估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各保险主体公司如果发现,收集证据,立即举报,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启动,保险监管机关将重拳出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险中介市场环境。

陶孟麟在总结发言中认为,当前做好反车险欺诈工作非常有意义,首先是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据统计,保险业每年因欺诈造成的损失占各类赔付的10%-30%。车险假赔案扩大了保险赔付

支出,增加了保险公司成本,变相抬高了保险产品价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反车险欺诈有利于挤压赔付中的“水分”,还原保险产品的真实价格,保证保险消费者获得合法的风险保障。其次,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反欺诈工作涉及公司承保、核保、查勘、定损、理赔等业务流程以及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等各环节。做好反欺诈工作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内控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提升信息化程度,实现“人防”与“技防”的较好结合。第三,反欺诈有利于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车险欺诈活动猖獗,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侵蚀保险机构效益,破坏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加强反欺诈工作,从技术手段严厉打击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让其放弃侥幸意识,还保险市场一片净土,为保险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改善环境。大地财险河北省分公司高度重视这次会议,该公司派河北省分公司客服部经理文乃忠和唐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素平参加了这次会议,并介绍了公司反车险欺诈工作。

唐山市的22家财险中支公司主管理赔的副总及理赔部经理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者倡议:

一是加强理赔队伍建设,借助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对查勘定损员资格认定考试的强劲东风,根据各自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定和特色,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技能,第一时间打击虚假赔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反

欺诈系统,从承保入手,严把入口关,加强各保险公司间的横向联动,将骗赔者告示天下,建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防火墙,使保险欺诈无处藏身;三是呼吁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大物价、公估考核力度,建立投诉机制和准入处罚制度,完善物价、公估接受委托申请流程,公开作业,确实负起社会公平公正的评判责任;四是积极推动有资质、道德标准的司法鉴定中心的发展力度,将打假降赔、反保险欺诈工作全面社会化、合法化、阳光化,以减少职务犯罪,确保保险业健康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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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反欺诈活动工作汇报

财产保险公司反欺诈活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财产保险公司认真贯彻^v^、总公司关于严厉打击保险领域各类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和省公司理赔事业部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警保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打击保险诈骗高压态势,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紧密协同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打诈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了当前保险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沉重打击了保险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保险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挽回了公司的利益损失。截至目前,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中心总共查处涉假案件157件,为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2万元,其中事故现场拒赔/部分拒赔案件85件,在案件理算、核赔环节发现疑点后调查确认造假案件72件,主要包含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被盗抢假案、摆放虚假现场、故意夸大损失、“倒签单”、伪造事故证明等各类保险犯罪行为。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在打击保险犯罪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打击保险犯罪工作责任

在省分公司理赔事业部的正确领导下,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中心主任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打击保险犯罪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统筹兼顾,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将打击保险犯罪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经营成果的重要内容,始终对保险犯罪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同时,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中心进一步健全了打击保险犯罪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保险犯罪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保险犯罪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市市分公司、省公司营业部和新区分公司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保险犯罪工作格局。

律赋予^v^门打击犯罪的职权,联合打击,对保险欺诈犯罪将产生有力震慑作用,从根本上打压保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有效遏制保险诈骗的势头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突出重点,注重打击保险犯罪宣传实效

加强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保险欺诈的危害性,披露典型案件,起到警示作用。通过多渠道宣传,让广大民众熟知保险欺诈是利用虚构交通事故、篡改事故时间、伪造法律文书、夸大事故损失等手段骗取保险赔偿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谋,相关机构如保险中介、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医疗机构、法医鉴定机构、汽车修理厂等人员共同实施的特征,具有隐蔽性、多样性和危害性,直接导致保险公司赔付率上升,损害大多数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破坏保险合同和法律制度的严肃性,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有损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

会风气,危害性极大的经济诈骗行为,营造有利于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社会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氛围,实现打击保险犯罪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四、提高警惕,强化打击诈骗意识和技能

保险犯罪活动的高发,有社会因素,也有行业因素,也有公司管理方面的原因,激发从上到下各岗位员工遏制和配合打击犯罪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全方位、多角度的从理赔角度发现疑点案件,同时要加强保险理赔员工的业务培训,总结诈骗案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技能和防骗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人员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使不法分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成。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保险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保险犯罪体系,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深化警保合作,全面借助各公安分局及交警有关部门的侦查力量,加强保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二是对涉嫌骗赔的涉案车辆、人员、汽修厂、租赁行建立“黑名单”,为公司在处理案件时提供参考、掌握主动;

三是继续加大媒体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继续提倡社会举报,广辟线索来源;

四是切实提高保险诈骗犯罪防范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堵塞理赔漏洞,消除各种诱发犯罪因素,抑制诈骗案件的发生,把发案率降到最低点。 财产保险公司 -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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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借助电信技术手段实施罪案件数呈上升趋势,使用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给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防骗、识骗能力,##桥镇政府联合##桥派出所展开了一系列反诈活动。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立##桥镇反诈联盟,吸纳辖区通讯运营商、银行、寄递业、宾馆以及部分沿街店面共同开展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反诈是场‘硬仗’,只有依靠群众,加强反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力度,才能筑起‘反诈战壕’,扩大反诈‘战场’,减少群众受骗率。

(一)印制各类反诈宣传单15万余份,每月开展一次反诈联盟系列宣传活动,派出所与移动公司联合每周开展一次派出所宣传日工作,通过有奖问答、安装反诈app派发小礼品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

(二)购置反诈宣传小喇叭50个,分发给每个流动人口协管员和巡防队员,每日对重点发案村社开展小喇叭宣传工作。

(三)制作微信朋友圈反诈宣传广告推送2期,有针对性的推送给辖区内的居民,每期推送10万微信用户。在各类反诈微信公众号中挑选有典型性的反诈推文60余篇,同时,本所共制作13期“防骗攻略”,通过三级微信群推送给辖区村居群、企业群、学生家长群等重点防诈骗人群。

(四)对辖区居民、企业人员、学生家长等群体以发放“一封信“的形式开展反诈宣传。印制“致##区居民的一封信” “致企业老板、财务人员的一封信”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共计5万余份,通过走访、沿街派发等形式进行发放。在中小学校开展“我给家长上堂课”活动,仅在五一假期、十一假期两次便向学生家长发放电信诈骗防范宣传材料2万余份,收回回执2万余份,群众参与后反响热烈。

(五)打造“一街、两站、十村、百企”反诈宣传阵地。在##桥镇金江南街,设置40余座广告灯箱共80余面广告面;在万泰商圈、临江工业区联勤警务站(在建)设置宣传展位,开展反诈宣传;在各村村委会设置反诈宣传展板,目前已在我镇的叶店、让长、马海地、郑阳、横大路等11个村居社区设置展板;与##桥商会对接,由商会出资在##桥各会员企业设置反诈宣传展板200余面。

(六)通过村居广播、数字电视插播广告形式开展宣传。与华数公司对接,由华数在本辖区数字电视1万余用户中设置开机屏保宣传;在辖区村居小广播播放重点时段(中午10:30至11:30,晚间17:00至18:00)插播反诈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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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公司2011

年反^v^工作计划

2011年我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州公司关于反^v^工作的要求,在反^v^工作要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原则,以反^v^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反^v^工作自查自纠的力度,加强对反^v^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缺陷整改,不断提高公司的反^v^工作水平,有效防范^v^风险。以下是我公司对2011年反^v^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对反^v^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v^犯罪和恐怖融资活动犯罪呈现多发态势,犯罪分子^v^意识越来越强,^v^手段愈趋复杂化,保险金融机构面临的被动^v^风险将会越来越大。做好反^v^工作对于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经济、社会的稳定,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既是我们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也是公司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的客观需要。对此,我公司在今年的反^v^工作中要不断深化对反^v^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反^v^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反^v^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v^的义务。

(二)深入开展反^v^的培训宣导

一是利用晨会、夕会、各项培训、工作会议等机会,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反^v^知识、反^v^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反^v^宣传月活动,普及反^v^知识,提升公司广大员工、保险代理人和社会公众的反^v^意识。

二是认真执行公司《反^v^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在公司内部经理室、部门负责人、反^v^岗人员以及其他反^v^相关人员的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全员的反^v^培训,对代理人开展反^v^培训和宣导。

三是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参加人民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上级公司举办的反^v^宣传培训活动。

(三)强化反^v^监管规定和公司反^v^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需要根据反^v^的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系统的反^v^内控制度,确保反^v^内控制度的健全、完善并具有操作性,另一方面,最关键的就是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反^v^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公司反^v^内控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宣导进一步提升反^v^有关人员的执行意识,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反^v^相关人员的执行技能,通过明确分工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执行责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反^v^制度执行的效果。通过

进一步强化对公司反^v^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反^v^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反^v^义务。

(四)切实做好反^v^日常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工作,并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保证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无遗漏,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保存准确、完整、符合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转发的通知》和总公司制定下发的《可疑交易识别指引》,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深入研究可疑交易识别规律,认真开展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审核登记和报告等工作,重点关注业务过程中的重大^v^风险,特别是大额现金收支业务、提前退保、第三方支付以及返还型业务,不断提高可疑交易分析识别的有效性。

三是按照反^v^监管规定和总公司的要求,认真做好反^v^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的报送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四)加强与反^v^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一是主动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的联系和沟通,汇报公司反^v^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监管部门对公司反^v^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人民银行反^v^监管思路和监管重点,抓好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是认真配合监管部门对公司开展的反^v^现场检查和审计,及时对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按时向监管机构和省公司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三是按照反^v^监管规定和人民银行的要求,主动、准确、及时地做好反^v^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和反^v^工作动态及信息的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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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本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工作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认识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参保人员法律意识,达到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效果。

为切实加强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领导,全面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成立xx市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医保局局长张宝良同志兼任。

此次宣传活动由市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及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市市场^v^做好配合。

按照省和长春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开展宣传活动。

(一)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举报投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渠道及将要实施的举报奖励办法;

(三)重点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宣传。

(一)多种形式宣传

主要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情景短片、宣传条幅、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筹划好此次宣传活动。

(二)多种渠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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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诈骗形式层出不穷,高校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侵害群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和学生防范电信欺诈意识和能力,抑制电信欺诈事件在我校发势头,由市公安局刑事支队和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与我校合作开展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案。

本次活动由刑事支队反电诈中心领导,我校保卫所具体负责,由学生所、学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此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反欺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入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所负责建立反欺诈宣传联系人,负责与公安机关、年级指导人、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系。贴防欺诈宣传海报和钱盾软件宣传海报,复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教育大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积极推进手机安装欺诈防止软件钱盾、计算机安装计算机版钱盾(钱盾:阿里巴巴开发的独占手机终端、pc终端、pad终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信息泄露防止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恢复损失。市反欺诈中心通过微信群立即推出最新的防欺诈知识,也容易接受学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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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疗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建设,根据《xx市集中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专项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打击和震慑欺诈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建设的目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定点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参保人员的就医配药行为,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健全更加完善的医保运行和监管体系,打造全方位的阳光监管平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复查窗口报销的大额票据。对2016年度以来窗口经办的单次大金额(1万元及以上)及单人高频次(同一参保人全年报销4次及以上)的报销票据作为重点,进行票据复查,并与就诊医院核实,确保报销票据真实可靠。如发现骗保、套保行为的向前追溯至所有报销票据。

(二)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是否存在留存参保人员医保卡,冒名就诊,串换药品,挂床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或利用医保卡非法谋利等行为。实地抽查面不低于本县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的三分之二。

(三)巡查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进销存管理以及是否存在日用品、副食品、保健品等串换行为。实地核查面不低于本县定点零售药店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核查部分参保人员。对2016年以来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由高到低排名在前的参保人员各取100名进行重点核查,查询这部分人的病史、病历,核实其疾病与配药剂量、配药品类的关联度。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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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来主要是:

邀请社区民警和社区内的金融共建单位如上海银行,农商行等定期来社区对我们的党员、楼组长等社区骨干队伍开展防电信诈骗知识讲座,并通过观看防诈骗短片、交流诈骗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帮助他们深入了解电信诈骗的常用作案手段和防范方法,从思想上提高警惕,从而起到教育一人、影响一家、带动一片宣传辐射作用。

走出去主要是:

一结合社区每二月一次的便民服务活动,在辖区繁华路段、居民聚集较多的地点设摊宣传,向过路群众发放防电信诈骗宣传单,提醒大家不要听信莫名的欠费或所谓安全帐户等电话。

三是针对社区独居老人,这类电信诈骗高危人群,我们组织社区老伙伴志愿者与辖区60多名独居老人一一结对,定期上门聊天沟通,关心起居生活,从而潜移默化地对老人们进行防电信诈骗教育,并为他们时时把好安全关。

以上是我们社区针对防电信诈骗开展的一系列宣传工作,今后我们还将不断努力,力争使社区居民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防范,防止电信诈骗案件在社区内发生,共同构筑起预防电信诈骗的牢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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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保险欺诈与反欺诈问题的研究报告

文/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课题组

内容提要:遏制医疗保险欺诈行为,是防范医疗保险基金风险,保证医保制度健康稳健运行的重要课题。本文紧密结合管理实践,试图对医保欺诈的行为特征、主要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对其性质进行科学界定,同时从管理层面和社会学角度,对医保欺诈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剖析和理性思考,着重就防范和打击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欺诈行为,从“三改”并举联动推进、健全法制建设、构建社会诚信、规范医保管理和加强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医疗保险 反欺诈 研究

遏制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是防范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的重要课题,尤其是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基金管理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管理者与违规欺诈者的博弈。本课题研究,试图结合医保基金的管理实践,对医保欺诈行为进行分析,对医保反欺诈,重点是防范和打击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欺诈行为提出对策建议。

一、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的基本特征及主要特点

欺诈行为就是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医疗保险欺诈是指违反医疗保险管理法规和政策,采用虚构保险事故以及其他方法,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的行为,这一行为,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首先,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医保基金或非法获得医保待遇为目的。据对天津市医保启动以来发生的26件医保违规案例分析,其中绝大部分案例中的行为人的行为是以欺骗手段获取医保待遇或医保基金,并且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具有诈骗性质,涉及诈骗金额共计 万元。其中:虚假申报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12例,涉及金额万元。违规出让医保专用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4例,涉及金额 99万元。将非医保项目按医保项目申报,骗取医保基金的6例。涉及金额万元。采取“挂床”住院的办法骗取医保基金的4例,查实145人次。冒名顶替就医骗取医保基金的3例,涉及金额万元。虚开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1例,涉及金额万元。据统计,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2004年度累计拒付医疗机构不合理住院医疗费万元,平均拒付率为%,这其中,有一些明显不合理费用的产生是与欺诈行为有关的。

其次,实施手段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即故意虚构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以达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医疗保险待遇的目的。重点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履行参保缴费义务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医保权益。即用人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采取出具伪证、编制假的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或工资台帐的办法,少报、瞒报缴费基数、人数,以欺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达到少缴医疗保险费,换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2)在医疗行为上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医保基金或医保待遇。主要是参保人或者医疗机构、医生以故意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或者隐瞒保险事故真相为主要手段,欺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达到非法占有医保基金或获取医保待遇。

通过对目前发生的欺诈行为分析,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实施欺诈的行为人较为复杂。受利益驱使,既有参保人,也有医疗机构,还有用人单位。在利益趋同的条件下,往往参保人与医疗机构人员共同合谋欺诈,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在欺诈过程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作用十分明显,即使参保个人想实施欺诈,往往也要得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支持、纵容和配合。甚至有的欺诈行为就是医疗机构有组织、有领导进行的,带有集体欺诈或法人欺诈的性质,如就医资格作假、病因作假、票据作假、处方作假、医疗明细作假、医疗文书作假、住院床位作假、医疗证明作假等等,无不与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关。如某职工医院领导与医护人员合谋欺诈,手段恶劣,触目惊心,查实涉案金额高达万元。

二是欺诈手法繁多。据不完全统计,竟达28种之多。其中比较常见的包括:就医资格作假。即冒名顶替,如非参保人员以参保人员名义就医;未过门诊起付线的参保患者,以已过起付线的参保患者名义就医。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参保人年度内可享受的医疗费用余额冒名看病报销。医务人员在参保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患者身份证、医保证办理虚假住院,并编造医疗费用手续,向医保机构申报。病因作假。将非医保支付病种(如车祸、工伤、打架斗殴、自杀等)改按医保支付病种。票据作假。定点医院开阴阳票、大头小尾、虚开票据,甚至不就医也开票或卖票(将医保票据卖给个体诊所或非定点医院、社区服务站。或者以承包形式搞“院中院”,将诊室出租给无医保资格人员行医,使用本院医保票据)。处方作假。将非医保支付的项目如美容、保健、镶牙等换成医保支付的项目,或以物充药、以药换药。医生将保健品、滋补品、化妆品等其他生活用品开成医保药;将非医保药开成医保药;将普通门诊药写成门诊特殊病用药,以提高报销比例。医疗明细作假。多申报就医费用,如做一次ct申报成两次,用三天药申报成十天,等等。凭空捏造,未进行的医疗检查项目、未使用的设施却开出检查费、治疗费和使用费等,进行申报结算。医疗文书作假。为了骗取医疗保险待遇,伪造、编造住院和门诊病历、各种检查治疗记录、报告单等等。住院床位作假。即挂床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后不实际住院治疗,只在应进行检查治疗时回医院。摞床住院。一张病床同时收治数名住院病人。证明作假:定点医院向医保部门提供与实际不符的证明材料。参保患者私刻医院药品外购章,自行到定点药店购药或购其他物品。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医保改革初期,在管理工作没跟上的情况下,医保欺诈行为较为明目张胆,几年来经过不断加强和规范医保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医保违规欺诈的行政处罚力度,包括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暂停医保协议、依法追回非法所得和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媒体曝光,开展社会舆论宣传等,欺诈行为有所抑制,但手法在不断翻新,行为更加隐蔽,依靠医保机构稽核检查已较难发现严重的违规欺诈问题,有些重点案件的查处主要是通过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医保管理机构只有通过暗访的办法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获取到相关证据。

四是甄别困难。主要是由于缺乏行业标准,使医保管理机构在甄别医疗机构、医生和参保人员是否有欺诈行为时,有时难以判定,如^v^门没有制定统一的诊疗规范、出入院标准,使医院和医生即使有故意扩大住院指征,降低住院条件,欺骗医保机构的问题,也难以按欺诈定论。

五是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医疗保险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利益,医保欺诈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已不仅局限于医保本身,甚至已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对医保改革的信心。首先,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职工共同缴纳的,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的公共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不择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直接侵害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其次,违背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体现了社会公平。容忍骗保行为的存在,就是对绝大多数参保人员的不公平,社会也就没有正义可言。再次,破坏了社会诚信原则。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医疗保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诚实信用是促进公平竞争,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的基础条件。以欺骗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不仅侵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总之,医保欺诈行为,不仅造成了基金流失,削弱了医疗保险的保障能力,影响了职工的基本医疗,而且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必然阻碍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产生医保欺诈行为的动因

一是利益驱动。医疗保险涉及参保人、参保单位、医疗机构和社保机构四方利益。医保欺诈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受利益驱动的结果。参保单位以牺牲参保职工利益为代价,希望尽可能地降低经营成本,从而不缴或少缴保险费。参保人希望获取尽可能多和尽可能好的医疗保障服务,甚至不履行缴费义务也能够得到医疗保障服务。医疗单位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无论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希望通过提供服务得到更多的经济补偿,“分配与医疗费收入挂钩”、“以药养医”的机制与现状,使利益最大化成为医院法人和医务人员追求的重要目标。医保机构作为医疗保障管理者负有管理医保基金的责任,掌握着一定的审核支付医保基金的权利,受利益的诱惑,个别意志薄弱者以权谋私,也可能成为医保欺诈的帮凶。综上所述,利益的诱惑,使医保基金成了欺诈者想方设法蚕食的唐僧肉。

二是社会道德缺失。医保欺诈行为的出现,反映出社会道德意识的淡漠与轻视,有的欺诈者并不认为这是一种违背社会公德的问题,即使明知违法,但法不责众的心理状态使得人们对此有恃无恐;价值观的颠倒和社会责任感的丧失,使得有的人把以不正当手段为小团体获取效益或为个人谋得利益,看成是一种能力和本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从社会学角度分析,改革的过程是利益调整的过程,面对社会发展变化,贫富差距的加大和利益上的落差,造成有些人心理失衡。甚至有的人,对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时积累的医药费,一直未能报销;对社会腐败现象,贫富差距不满,将欺诈医保基金作为一种心理宣泄和经济补偿。另外,医疗费用高,令一些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着心理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个别人甚至陷入无钱就医、因病致贫的困境。这些都是产生医保欺诈行为的社会因素。

三是法律制度建设滞后。医疗保险改革步伐较快,但是相应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法治的力度也不够。社会保险虽然是强制性保险,但是立法层次低,执法的强制力不够,即使情节与后果严重,构成具有刑事违法性的欺诈行为也未有得到刑法的有力支持。从刑事处罚方面看,《刑法》虽然对保险诈骗犯罪作了界定,但没有明确社会保险诈骗罪,按照我国“罪刑法定”的原则,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因此对打击社会保险诈骗行为并不适用。其他相应法律,如《劳动法》对社保欺诈行为的处罚没有涉及,《保险法》中对保险欺诈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有相应规定,但只能调整商业保险行为。因此,司法机关对采取欺诈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的处理处于无法可依,进而无法立案侦察、审理和处罚的状态,以至于即使骗保行为情节严重,在刑事处罚上也缺乏法律依据。从行政处罚方面看,^v^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社保欺诈行为如何适用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医疗保险制度最高级别的文件是《^v^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天津市医保改革的正式文件是由市政府批转的市劳动保障局制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仅是政策层面的规定,立法的层次低,法的强制力不够。现行政策对不依法参保缴费、以非法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对行政处罚手段规定较多,但在实际落实处罚上并不尽如人意。虽然规定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实际上没有配套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刑事与行政处罚上的力度不够,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在客观上,给恶意骗保者提供了“宽松”的环境,甚至有的行为人存在“我就骗了,能奈我何?”的心理。

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医疗保险基金风险与医保参保人和医疗机构、药店工作人员的就医行为和医疗、医药服务行为有直接关系,对于任何一个管理如果涉及到社会几百万就医患者和医疗服务人员,其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天津市现有参保人员万人,2004年医保住院就医达万人次以上,门诊就医46万人次以上,有定点医疗机构477家,医生几万人,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专事医保管理的人员仅有百余人,即使加上劳动保障行政管理人员,力量也有限。这几年,医保管理机构在创新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进结算方式、强化审核监督、提高计算机管理水平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和治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管理对象,如此众多的医疗行为,要管住、管好,其难度可想而知。另外,医保管理机构对欺诈行为调查取证,需要得到卫生、公安、交管、药监、120急救中心和街道居委会等有关方面的配合,但是由于没有法定的工作协调机制,调查取证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五是政策设计缺陷。客观分析,医保欺诈和违规行为的大量出现,主要是人们趋利心理作祟,但是也与政策制度设计有关,主要是由于一些政策规定不够完善,客观上不利于抑制人们的私欲膨胀。如目前医保政策没能很好地体现义务与权利的对应,由于参保人缴费基数不同,缴费比例相同,所交保险费不同,但是享受的待遇标准是一样的,使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故意瞒报缴费基数,想办法少缴费;门特病准入标准不够严,按规定只要凭任何一个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或具有专科特色的一级定点医院进行诊断,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就可办理,对应建立复查制度和退出门特病管理的条件没做规定,为欺诈者作假埋下隐患;现行制度实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缴费挂钩,使一些用人单位不择手段,通过企业人员调整,改变企业在职缴费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数量,用较少的人员缴费,换取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医保待遇;现行政策对违规欺诈行为在行政处罚上力度不够,刑法处罚上又没有对医保诈骗罪做明确规定,使违规欺诈者的违规成本很低,不足以起到震慑违规欺诈行为的作用。

三、解决医保欺诈问题的对策意见

鉴于医保管理的复杂性和欺诈形式的多样性,加强医保管理,遏制医保欺诈行为必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既要对深层问题从深化改革上找出路,又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当前医保欺诈的防范办法;既要从司法介入上有所突破,坚决查处大要案,又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寻求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既要依靠医保机构自身力量加强监管,又要注重调动和发挥医疗机构和参保患者的积极性。总之,对涉及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医保欺诈行为,要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科技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一要坚持“三改”并举,联动推进。要解决体制上的问题。当前医疗保险进展较快,但是医疗体制改革与医药流通领域改革的步伐相对滞后,国家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面对逐步市场化的医疗市场,使医院在依法行医,自觉控制医疗费用与追求生存和发展两者之间陷入两难选择。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体,也是控制费用,解决欺诈行为的主体。(1)要在维护医保改革大局,加强领导和思想教育的前提下,通过改革合理调整利益机制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协调好医疗机构、药店与医保机构三方的利益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益,使医疗机构和药店主动参与医保改革,端正医疗行为和经营行为。(2)要通过医保政策调节,合理分配医疗保险市场,使不同等级的医院能够在为患者提供良好服务 的前提下,在经济利益上得到相对合理的补偿。(3)通过管理,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医疗保险市场准入制度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招标制度,对未达到医保管理要求和条件的医疗机构,不给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4)试办由医保管理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医保患者提供服务。

二要提高立法层次,加大处罚力度。尽快制定颁布《社会保险法》;修改《刑法》,增加“社会保险诈骗罪”的罪名,规定定罪量刑依据。还可参照《刑法》和《保险法》的定罪量刑的规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典型案件的判例,对社保欺诈行为的刑事处罚作出司法解释,以加大司法机关介入打击医保欺诈行为的力度。如果上述条件不成熟,建议地方加强行政处罚立法,制定社会保险反欺诈处罚办法,对医保欺诈行为调查办法、处罚标准以及“骗保”人违法取得的利益如何承担经济责任等等作出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对医保管理机构难以调查取证的案件,建立^v^门介入的工作衔接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的机制。同时,对政策制度设计不完善、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修改与调整,使政策和制度导向有利于避免或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通过开展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金融诈骗活动”主题宣传,让居民和村民不会因为缺乏金融知识而上当受骗,增强防范诈骗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牵头开展,全县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

(一)存款及利率安全

宣传存贷款利率、理财产品收益率、国债利率和民间借贷利率等基本知识;宣传公众参与社会金融活动的注意事项;宣传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基本知识;宣传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知识。

(二)信用保护

宣传信用报告基本知识及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形成不良信用记录的多种原因及后果,宣传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途径。同时,承担“征信知识进校园”、“征信知识进景区”任务的银行机构要继续在有关学校、景区开展征信宣传;承担“征信知识进文化礼堂”任务的银行机构要尽快对接有关乡镇、行政村,及时制作宣传长廊,开展特色宣传。

(三)反^v^

宣传^v^和^v^罪的基本知识,^v^活动常见的途径或方式,反^v^的基本知识,常见的^v^诈骗方式以及防范手段。

(四)银行卡安全

宣传实名制开立银行卡的政策要求和具体操作规定;宣传非实名开立银行卡、出租出借银行卡的主要危害;宣传安全用卡、保护个人银行卡信息、身份信息等相关知识。

(五)假币辨别和诈骗

宣传普及辨别假币知识,宣传假币诈骗常见方式及防范手段。

(一)媒体宣传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临近春节诈骗活动猖獗的重要时期,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时间为20xx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集中宣传活动后,将“防诈骗、不参与”宣传工作常态化。

(一)预防不法分子打着扶贫旗号的敛财诈骗;

(二)预防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敛财诈骗;

(三)预防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集资诈骗;

(四)预防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短信的敛财诈骗;

(五)预防不法分子冒充亲友的敛财诈骗;

(六)预防不法分子以保健为名诱骗老人钱财的诈骗。

(一)利用电视台等主流谋体开展宣传;

(二)利用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反保险欺诈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

2013年8月省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反保险欺诈宣传培训月活动的通知》(xxxx【2013】339号)。本次活动以“防范保险欺诈犯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提示保险欺诈风险,强化反保险欺诈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欺诈外部环境提升员工反保险欺诈职业素养、识别能力及专业技能,加强公司反保险欺诈内部管控能力。

为贯彻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反保险期许宣传培训月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和全民对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认识,xxxx总经理室高度重视此次反保险欺诈宣传培训月活动,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宣传培训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反保险欺诈宣传培训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周密计划,精心部署,力求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较好的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悬挂宣传横幅

xxxx按照总、省公司的要求,十分重视反保险欺诈工作,长期在大门悬挂“防范保险欺诈犯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横幅,积极响应总、省公司的号召,坚决做好此次反保险欺诈宣传培训月活动。

二、设置反^v^宣传专栏

xxxx在信息栏里面开辟反保险欺诈,张贴《反保险欺诈知识问答》。在柜台设立反保险欺诈咨询处,并放置反保险欺诈宣传画及手册,以便客户宣传反保险欺诈知识并解答客户的相关问题。

通过设置反保险欺诈专栏,不仅在“反保险欺诈宣传培训月”中起到了对公司员工知识培训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以一种长期的形式对客户进行反保险欺诈的教育宣传。

三、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反保险欺诈知识培训

根据xxxx〔2013〕194号文件要求,xxxx分三批对全休员工进行了反保险欺诈知识培训。培训就反保险欺诈的概念、危害、欺诈形式等做了详细的介绍,同时还联系日常工作情况就有关反保险欺诈内容做了交流。员工事后反映,他们一些人没有想到生活中有这么多的事情和规定是同反欺诈有关,表示受益良多,坚决支持反欺诈宣传活动。

总之,xxxx通过以上一系列反保险欺诈宣传月活动的宣传,一定程度上使反保险欺诈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保险欺诈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已成为共识。反保险欺诈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xxxx将严格按照总、省公司的要求,切实做好反保险欺诈工作,在业务过程中加强监督,同时更大范围更深入地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打击一切保险欺诈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金融体系稳定,促进保险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xxx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金融机构,开展覆盖宣传

2、自助区、自助终端醒目位置张贴反电诈提示语。

3、通过客服号向用户发送反电诈短信。

4、柜面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三问一确认”制度(询问客户汇款用途、询问汇款对象、询问是否认识对方,询问之后再确认签字),及时对可疑转账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5、银行安保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疑似被骗客户及时劝阻、制止。

责任单位:农合行xx支行

(二)聚焦学生群体,开展集中宣传

1、xx学区要组织全镇各小学,根据学龄段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反电诈讲座,发放《x县反电诈致家长一封信》,通过校讯通发送反电诈短信,提高学生及家长识骗、防骗能力。

2、镇团委、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举办全镇反电诈师生培训会,组织新时代文明志愿者队伍、派出所民警参加。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本次活动由刑警支队反电诈中心牵头,我校保卫处具体负责,学生处、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反电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处负责建立“反诈宣传”联络员,负责与公安机关及年级辅导员、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络。张贴防骗宣传海报及钱盾软件推广海报,覆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和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积极推广以手机安装防诈骗软件“钱盾”、电脑安装电脑版“钱盾”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三、活动时间

(三)评估考核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检验宣传成效,办公室将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直接纳入年终平安综治绩效考核。

四、职责与任务

(一)加强全方面宣传。

落实媒体宣传。镇党政办牵头落实媒体平台的防范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转发县公安局发布的“防诈”、“反诈”相关案件、警示文章,拓展群众获取“防诈”、“反诈”相关信息的渠道,扩大知晓面。

镇便民服务中心宣传。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大屏宣传,每月做好在门口大屏上播放“防诈”、“反诈”相关短信及图片宣传,并留存记录。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因此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在学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我们都对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以及应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对策有了一定的了解,提高防骗意识,因此我们在影片中都获益匪浅。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手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所谓“盗窃和诈骗”就是犯罪分子利用学生经验少,心肠软等特点,蓄意编造故事,博得大学生的同情,伺机借走其银行卡,然后想尽办法盗走密码,最终骗走卡内资金的事项。

(1)校园中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2)社会上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四、学生讨论分组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例以及如何预防此例事件的发生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无根据的同情陌生人,或者是昔日的好友,不可泛滥其同情心。详细的阐述如何合理利用和保管银行卡等。

搞笑版“老同学”(一个学生被昔日的同学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入传销的情景剧)

短短的40分钟我希望能够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播下了一颗安全意识的种子,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生活中各种安全问题的重视意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让自己心中那颗安全教育理念的种子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随着时代发展,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近期社会上诈骗案件频发,松阳恒通村镇银行新兴支行高度重视,及时更新大堂宣传资料、梳理业务流程,组织前往各个村落进行宣传,努力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守好客户的“钱袋子”。

8月初,该行对营业场大厅宣传资料进行一次更新整理,将电信诈骗的宣传资料统一张贴在大厅的出入口以及办理业务的窗口等显眼位置,图文并茂的向客户进行宣传展示,做到进门能见到,出门能看到。

该行积极梳理业务流程,将开户阶段风险降到最低。截止目前,该行柜面活期开户前需要进行5步的确认步骤:

第二步:人脸识别

第三步:“云互联”系统查询

第四步:手机号码身份验证

第五步:详细询问开户用途、职业等信息并填写申请书,经上述五步而无明显异常的,才会进入开户操作。该行承诺在无明显异常的情况下,不采取简单“一刀切”的方法来拒绝开户,但会慎重开通非柜面交易。

除严把开户关外,该行还积极主动的降低了新开户客户非柜面交易额度。额度由过去的默认最高限额改为了符合客户身份需求的小额度,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如确有需要高额度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资料,审核后及时进行提额,保障客户资金使用。严把柜面转账关。目前,该行在填写转账单据的间隙,将转账风险提示书供给给客户观看,该提示书上列举了一些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并阶段性将松阳本地发生的电信诈骗事件罗列上去,客户确认未发生后再进行转账。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手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所谓“盗窃和诈骗”就是犯罪分子利用学生经验少,心肠软等特点,蓄意编造故事,博得大学生的同情,伺机借走其银行卡,然后想尽办法盗走密码,最终骗走卡内资金的事项。

(1)校园中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2)社会上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四、学生讨论分组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例以及如何预防此例事件的发生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无根据的同情陌生人,或者是昔日的好友,不可泛滥其同情心。详细的阐述如何合理利用和保管银行卡等。

搞笑版“老同学”(一个学生被昔日的同学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入传销的情景剧)

短短的40分钟我希望能够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播下了一颗安全意识的种子,希望通过这次班会,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生活中各种安全问题的重视意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让自己心中那颗安全教育理念的种子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成立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副主任组长、政法委员负责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副组长、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成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在开发区、黄塘派出所分别设立办公室,管辖区派出所负责欺诈防范工作的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宣传和建设。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积分宣传。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附件:

深圳保险业反欺诈工作机制

保险欺诈是一种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实施欺诈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深圳保险业深入开展反欺诈工作,打击保险欺诈犯罪,切实保护被保险人权益,营造良好的保险经营环境,提升保险业社会形象,根据中国^v^关于保险业反欺诈工作的相关精神,并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防范化解欺诈风险为根本目的,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构建预防和惩治保险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优化保险发展环境,提升保险业社会形象,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深圳反保险欺诈组织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防范保险欺诈风险的工作机制;建立深圳辖内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协作机制,严厉打击保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深圳保险机构反欺诈风险意识和社会责任,加强公司内控,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建立深圳辖内统一有效的反欺诈技术平台和数据库;加强保险宣传教育,适时发布反保险欺诈 1

工作动态,预防保险欺诈犯罪。

三、工作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深圳保险业在深圳保监局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反欺诈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力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解决单个保险公司开展反欺诈工作中存在成本不对等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升打击效果。

二是先易后难,由点及面。保险产品种类复杂,涉及行业众多,各产品面临的欺诈风险差别较大,在打击保险欺诈时,各保险机构应根据现有数据基础找准突破口,对某类产品或某个领域进行重点整治,然后逐步延伸至其他产品及领域。

三是惩防并举,务求实效。深圳保险业应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系,深化交流合作,借助外力打击保险欺诈,同时应加强公司内控,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欺诈案件发生率。

四是齐抓共管,社会监督。深圳保险业应逐步建立以保险监管部门为统领,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为主力,保险行业组织为纽带,保险消费者、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多方参与的全方位反欺诈工作体系。

四、工作机制

深圳保险业反欺诈工作机制由深圳保监局稽查处牵头

2指导,保监局各处室予以配合,以保险机构为主体,强化协作,共同治理,相关工作机制如下:

(一)建立保险欺诈案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深圳保监局指导深圳保险业建立保险欺诈案件指标体系,组织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按照指标体系对案件进行筛选甄别。各公司应高度重视反保险欺诈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或疑似案件,应当以专报形式直接报告至深圳保监局稽查处。各公司应简化案件信息报送的审核环节,注意案件报送工作的保密性。对于应报告而未报告或者在报告过程中未做好保密工作,特别是导致严重后果的,深圳保监局将依法处罚。

(二)建立案件定期分析机制

一是利用车险信息平台分析案件。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应充分利用好车险信息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在车险信息平台中对赔案进行筛选,定期分析评估欺诈风险,并将疑似欺诈案件信息以专报形式直接报送深圳保监局稽查处。深圳保监局将组织开发理赔监管系统,加强对保险欺诈风险的防范。二是建立定期案情分析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行业就保险理赔与反欺诈工作进行交流,对常见的案件形式、作案手法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保险业的应对方法。

(三)建立联合打击机制

建立与深圳市^v^门(包括公安分局、派出所、市经

反诈骗工作安排 反诈骗工作实施方案篇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电话短信诈骗客户工作,提高客户防范风险意识,保护客户资金不受损失,根据省联社《关于电话短信诈骗受害人起诉银行事件的风险提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防范电话短信诈骗工作,我社成立防范电话短信诈骗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颖斌

副组长:张铁龙

成员:杨哲王秀娟刘云龙宋维军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电话短信诈骗的防范和处置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大风险提示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有效防控电话短信诈骗风险。

对于电话短信诈骗的防范和处理,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客户被电话短信诈骗的处置工作,对客户反

映的各项问题应详细记录并呈报联社领导。

(二)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联社领导交办的客户被电话电信诈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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