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信用证贸易条款篇一
联系方式:
地址: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1美元: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3、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月息×_______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②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③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④结算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⑤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4、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账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代理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信用证贸易条款篇二
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加强甲乙双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业务方面的合作,经甲方申请,在满足乙方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以及即期付款信用项下卖方押汇融资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议付,系指应甲方(信用证受益人)的申请,乙方作为可议付信用证项下被指定的议付行,在收到开证行或保兑行付款前购买单据、取得信用证项下索款权利,有追索权地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资金的行为。
本协议所称卖方押汇,系指应甲方的申请,乙方凭甲方提交的不可撤销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向甲方提供的一种以国内信用证项下提交单据能够正常收款为基础的有追索权短期融资业务。
第二条 议付及卖方押汇的条件
(一)议付及卖方押汇的条件
1、甲方根据本协议申请叙做议付的信用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开证行评级须符合乙方代理行政策并且代理行额度充足;且
(2) 乙方已收到开证行到期付款的确认电(函);且
(3) 国内信用证应声明适用《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国内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应经乙方审核认可;
(4) 基础交易项下交易真实、合法,并提交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
(5) 乙方为可议付信用证项下被指定的议付行;
(6) 乙方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2、甲方根据本协议申请叙做卖方押汇的信用证需满足如下条件:
(1)开证行评级须符合乙方代理行政策并且代理行额度充足;且
(2)国内信用证应声明适用《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或在国内信用证开立日有效的更新版本,国内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应经乙方审核认可;
(3)基础交易项下交易真实、合法,并提交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
(4)信用证项下经乙方审核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5)乙方认为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第一款规定的任一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融资。乙方对于上述条件的认定具有最终和完全的决定权,甲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 利息、罚息、费用和汇率
本协议项下的单笔融资币种为人民币,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上记载的利率为准。
1、 融资逾期的利息/罚息。乙方于融资到期日未收回融资款项,且甲乙双方就展期事宜未能达成协议,即构成融资逾期。融资发生逾期时,乙方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有关规定加收罚息利率,具体以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所提交的申请书中的约定为准。
2、 如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实现乙方债权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须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1)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每项业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乙方为收回与本协议有关的信用证、票据、保证和抵(质)押担保项下的款项向有关当事人追索而发生的费用;
(3)甲方应当承担与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4、 甲方履行还款义务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为人民币。乙方依据本协议及单项协议主动从甲方账户中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融资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照扣款日乙方公布的汇率牌价进行折算或者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当天的最新汇率牌价进行实时询价交易。
第四条 具体融资交易需要签署的文件
甲方向乙方申请议付/卖方押汇融资时,应与乙方签署以下相关文件:
1、单笔议付融资项下向乙方提交《议付申请书》或《卖方押汇申请书》(以下统一简称为“申请书”)。该申请书由甲方向乙方申请叙做具体的议付/卖方押汇融资业务时提交,双方协商填写完毕,并由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被授权机构印章后构成单项协议,与本协议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2、在具体的单项业务中双方签署的任何其他书面协议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交或做出的其有效性得到乙方确认的借据、申请书、提款用函件和凭证等也构成单项协议的一部分。
单项协议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依据单项协议和本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乙方对甲方的债权余额。单项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单项协议为准。
第五条 融资交易的先决条件
除非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甲方未满足下列任何一项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议付融资:
1、在本协议有效期前向乙方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2、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协议和单项协议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3、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具体议付/卖方押汇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结算业务量符合乙方的要求;
5、办妥叙做具体议付/卖方押汇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须由乙方办理的,甲方同意给予一切配合;
6、满足单项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叙做业务前提条件或提款前提条件;
7、甲方同意做出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8、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按照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甲方提出的具体申请书;
2、在办理甲方提出的具体议付/卖方押汇业务申请时,提供高效、文明的服务;
3、对甲方提出的监督、质询和批评给予重视并妥善处理;
4、如乙方接受甲方叙做议付/卖方押汇的申请,乙方应按照经其接受的申请书中约定的金额,将议付/卖方押汇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有权按照申请书中约定的期限、利率和方式收取利息和罚息。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1、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在办理融资过程中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计费办法按乙方规定执行;
2、按照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及时清偿甲方对乙方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相关费用和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汇差损失;
3、将取得的资金用于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约定的用途;
4、甲方同意乙方将议付/卖方押汇项下单据寄单索偿所得款项作为议付/卖方押汇还款来源自动冲抵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融资。如果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货款于议付/卖方押汇到期前收妥,甲方同意议付/卖方押汇立即到期,乙方有权立即以该款项抵销甲方的债务。
第八条 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已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义务;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协议和单项协议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凭证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_等非法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甲方承诺如下:
1、定期向乙方报送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季报和月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2、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融资的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和监督;
3、如发生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重大负债、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疑地通知乙方;
4、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5、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与甲方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甲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甲方同意:甲方在出现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融资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其他费用等;
7、对于议付业务,甲方补充承诺如下:(1)甲方以合法、善意、诚信的方式取得票据/债权;(2)甲方对基础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8、对于卖方押汇业务,甲方补充承诺如下:(1)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国内基础交易合同项下货物销售情况的说明;(2)无论国内信用证为何种类型,乙方对甲方的融资均享有完全的追索权;(3)如国内购销项下货物销售/服务提供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毫不迟延地通知乙方。
9、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对甲方的融资均享有完全的追索权。
10、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相关法规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违约事件
(一)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违约(如开证行系中国光大银行自身辖内行,则其中第7款不适用):
1、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未按本协议和单项协议的约定将获得的资金用于约定用途;
3、甲方在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
4、违反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5、确有证据表明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7、出现下列情形:(1)开证行财务状况恶化,乙方认为其将无力履行付款义务;(2)开证行被或者可能被解散、撤销、关闭或宣告破产;(3)开证行被法院宣告资金冻结或者发出禁付令;(4)开证行通知款项被法院冻结、止付或被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而可能导致不能按时支付;(5)开证行主要财产发生毁损,或者被查封、扣压、冻结、没收、拍卖、变卖或征用;(6)开证行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乙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行付款义务的能力。
(二)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立即宣布单项协议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系统内各机构和中国光大银行其它机构的任何账户内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乙方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事件或者要求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所有授信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有效担保;
4、取消对甲方的一切授信/融资并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5、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乙方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授权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甲方放弃对于中国光大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有关诉讼或仲裁主体方面的任何异议。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十一条 弃权与豁免
乙方如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或义务的放弃或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协议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本协议和单项协议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当事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释。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_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相关法规。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加以解决:
(1) 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及/或相关义务仍需履行。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日期较后者为准,协议有效期一年。
到期前如任何一方拟解除本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期满后将自动延展一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甲方与乙方已对本协议包括单项协议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点: 地点:
信用证贸易条款篇三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_合同_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_合同价_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xxxxx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合同编号:xxxxxxxxxxx 供 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 签订时间:xxxxxxxxxx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或甲方提出的技术条件标准要求。如发现假冒,则甲方所承担的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乙方承诺所供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日起三包期为 xxxx 年,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好,否则甲方可自行抢修,乙方承担由其产品质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无条件维修或更换。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延期交货的责任:本合同一旦生效,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xx天内将以上“第一条”内容里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全部送至甲方生产车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交货期延迟。
第五条 运输方式、货物保险:汽运() 铁路()航空(),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随即必备品、配件:乙方提供所供产品的说明书、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第七条 结算方式:货预付款30%,发货前付清其余款。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方可生效。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约定——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所采购乙方的产品暂时无法使用,乙方应原价退货或调换其他甲方可使用的产品。
信用证贸易条款篇四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是在_________号补偿贸易协议基础上签订,由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返销产品_________,其交易条件如下。
买方购买金额与买方在_________合同下售给卖方设备金额的相等的返销产品,计_________元。
买方的购买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完成。每年返销金额是_________元,占整个返销额的五分之一,每年的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交货。
_________。
_________。
卖方提供返销产品的品质、规格。
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买方对返销货物支付的价格以世界市场价值为基础,结合考虑该货物的其它成交条件)。
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物以后即另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妥,货物在装运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负责更换或赔偿。
买方负责。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
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在每一次的返销商品装运前十五天,买方通过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开立以中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货物装船离岸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议付单据: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
装运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_________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带交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二十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电复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四十八小时前,对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上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只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1)品质、数量按照装运港中国商品检验局签发的’证明书。提单上的数量应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根据。
(2)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由买方委托的_________机构负责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责。如发现品质和/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证书由买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但对运输途中品质与数量的自然损失或变化不得提出索赔,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_________天。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任何超出买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而造成买方不能接货或不能付款,买方不予负责,卖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其它任何超出卖方所能控制的范围的原因而造成的卖方不能按时交货,卖方不予负责。
(1)货物如发现缺陷,买方应在到货后半年内书面通知卖方,并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取消合同。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购买本合同规定的货物,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交付罚金。
_________号协议中赔偿与处罚的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如果卖方没有按时、按议定的品质条件交货,或在卖方不能履约时,买方有下述权利:
(1)有关货物包装已运抵买方,不论财产权是否能转移,买方的货物,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在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将取消回头产品的购买义务,不再购买尚未购买的回头货物。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至迟不超过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第_________号合同付款前,买方应向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一旦买方不能购买或不能付款时,由银行负责支付货款或支付罚款。
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则此项争议案件应提交仲裁。仲裁地在被告的国家。仲裁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对于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的规定相同。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证贸易条款篇五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信用证贸易条款篇六
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用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元;资料费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它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市机场)、毛重(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有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