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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学销售工作总结 出国留学销售提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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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学销售工作总结 出国留学销售提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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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留学销售工作总结 出国留学销售提成篇一

医疗器械行业具有知识密集和资金密集的特点,因此进入的门槛较高,但近年来仍然吸引着大量的资本,丰厚的利润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理由。但是产品价格高,使用周期长,客户要求严,却是给销售人员设了很多难题,浇了无数盆冷水,该怎么做,是不是要继续做,可能是他们一直在问的问题。答案当然是继续下去。技巧就是坚持下去。下面是从医院设备及家用器械两方面做比较整理出来的销售技巧,供迷茫的医疗器械销售人员参考。

再提一下,要决胜医疗器械市场,不可能速战速决,只有打持久战一条路可走。在这条路上,销售人员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没有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是很难获得成功的。

目前,市场上医用器械的销售方式可大致分为三种:一是社区定点或不定点销售,俗称“跑腿式”。第二种是会议营销,具体还可分为单一会议营销型和复合会议营销型。目前单一型会议营销比例已经较低了,“社区店+会议营销”模式更为普遍,因为增加了前期筛选的过程,会议营销投入产出比有所提高,但营销成本高的弱点也同样明显。第三种就是“体验中心”模式,相比较会议营销而言,特点是购买周期长,顾客满意度较高。

了解了上述基本情况,还必须了解不同消费者的心理。以家用医疗器械为例,普通消费者之所以投资于医疗器械,是为了保障健康。而一旦达不到这个目标,他们就会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指责。若出现这种情况,对产品品牌的树立、口碑的形成都是非常不利的。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只要他们相信能在较短时间内(即回收期)获取利润,他们通常都愿意下订单。而管理性设备则比较难获得订单,这是因为医院多有这样的认识:购买生产设备可以赚钱;购买办公设备只是让员工更舒服些,对于医院不会有太大好处,因此医院对购买管理性设备的审批往往进行比较严格的控制。

消费者在购买医疗器械时更注重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购买生活用品的消费者考虑更多的可能是商品的形象和品味等问题。虽然,价格对医疗器械销售来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但第一要素肯定是质量。因为,消费者都有这样的认识——再便宜的东西如果不能消除病痛,提高生活质量也是“白搭”。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质量同样是需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因为,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没有这个基础,医院的正常运营根本无从谈起。而在购入设备时,领导们还十分关心设备的运行费用、耐久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只有这几个要素都能达到院方的要求,他们才会考虑购买。

销售人员要针对上述种。种心理特征开展工作。以管理性设备为例,可以将其作为“生产设备”来推销,着重说明产品提高效率的能力,要让购买方清楚了解,产品是如何减少医疗机构的服务成本(时间及人力成本)的,从而说服对方最终购买。而在面对家庭使用者时,则更应强调其产品的保健功能、方便性和快捷性。

留学销售工作总结 出国留学销售提成篇二

出国留学总结报告

土木06a-1 刘浩

我荣幸地于2008年8月作为土木系的一名学生到美国南方州立理工大学交换学习一年。20年的成长岁月里,这是我第一次孤身一人踏入语言障碍重重,文化风俗习惯与中国大相径庭的国度里,其间饱受泪水与欢乐,挫折与成功。生活时间虽短,但是经历颇多,这将成为我以后人生道路上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我于2008年8月13号登上从首都机场出发前往美国的飞机。早已听说美国航班的空姐多已上了岁数,今一见果真如此。飞机上的一班乘务人员年纪均较大,打扮的浓妆艳抹,甚是诡异,看着倒像是印度人。这是我第一次分明地感到一种别样的气息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它不至于让人惊恐却又感觉是那么地怪异,我的旅美体验便从这里开始了。我在飞机上呆了15个小时,经历了黑-白-黑并倒退12个小时后,终于与美国时间13号晚10时到达美国机场,在那里早有两位接机的学长等候多时了,那一刻,我从未像当时那样真切地感受到看到同胞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

我被分到和一名美国人同屋的寝室里,室友是一名黑人,善良滑稽。有一天夜里宿舍报警器响了,willy把我叫醒,说是要和我一起跑,见我没有反应,竟二话不说把我从床上拽起,不容我穿好衣服,便拖着我一溜烟地向外跑,幸好当时是夏天,我才没有感冒受凉,事后调查发现是有人用烤箱烤面包,导致厨房烟气过大,触发报警器,其实这是常有的事。willy先天性听力障碍,常常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清别人说的话。我们平时交流,我大多是口形、眼神、手脚并用,不过这倒培养了我勇于开口说话的好习惯,我想反正他听不见,我又何尝担心怕说错话而不说话呢。

我不喜欢美国的食物,住在校园里一天二餐基本上都是薯条、汉堡、炸鸡翅,这是为什么后来我搬到校外自己做着吃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不愧为世界上的头号发达国家,马路上全是汽车,没有自行车道,所以骑车买食物是一件危险的事。我被撞过一回,自行车撞坏了,人还好没大碍;又有几次提着装满食物的塑料袋往回走,结果塑料袋漏底,食物洒了一马路;后来索性推着超市的车回家,被工作人员发现,差点报了警。我做饭谈不上手艺,能吃就行。结果又一次食盐放多了,引起反胃,好几天没吃菜,因为一沾上有点咸味的食物,我就想吐。那时我就在想,这是何苦?花着大把的金钱来美国却过着清苦的生活,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可是我又坚信万事开头难的道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后来的一次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次,我请几位外国人来家里吃饭,他们连连称赞我做的菜好吃,尤其是糖醋鸡翅,那个印度人一个劲地问我究竟是怎么做的。

我到美国时英语基础不好,其间走了不少弯路,熬夜加班背单词复习功课是常有的事。我想建议学弟学妹们,如果你打算出国,最好在国内把英语练好了,出国后可以达到正常交流的程度,不必为语言障碍而犯愁,这样于己于金钱,都是一个万全之策。有些人存在这样一个认识误区,以为到了一个完全说英语的国度,英语自然就会好起来的,其实则不然。美国教授教学方法风格迥异,有的讲着讲着会突然唱起歌;有的讲课嘻嘻哈哈,课堂气氛很轻松;有的则满口脏话,像son of a bitch!goddamn it!简直成了口头禅;不过也有满脸严肃的,我就在这个教授的课上拿下致命的一个c,导致我没有申请上学费减半的州内学生待遇,而打包回国。美国的课程普遍简单,书本上的一切公式不用背诵,考试时会发一张列有各种公式的单子,只要照着往里套数就好了。课程设臵也很灵活,经常会发现同一门课程的授课老师会使用不同的教材,而且有的也不按教材的顺序讲,全凭经验来。学生若有学习困难,可以向教授说明,往往会有惊喜。我的很多同学都喜欢上 的课,原因是他的课允许中国学生不用上课,不用考试,只要平时交交paper,就可以拿到a。我相信这不是特权主义在做事,因为有很多教授都曾给过学生这样或那样的恩惠,因为他们更注重人性化的教育。我在美国一年共学九门课,其中五门得a,俩们b,俩们c,平均,成绩不是理想,但门门是真成绩,无丝毫作假之嫌,全是刻苦读书,熬夜复习的结果。有成绩较低的科目,含金量甚至要大于拿a 的科目,这跟课程难易程度和选课老师有关,不可相互比较。我引以自豪的是我拿a的一门专业课—《交通》,最终以全班第二的平时成绩通过审核,特批免考期末考试而直接拿a,而《英语作文2》又是在所有选该课的华人同学中成绩最高,这些都与我努力奋斗的结果相联系。

美国是一个宗教气氛很浓厚的国家,信教的人数众多,教堂也遍地都是。信教之人,善良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为圣经里说: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得怎么对待别人。我在美国曾受到美国人的多次邀请及随一些朋友到美国人家里做客,又曾出去漂流、探险、淘金、野炊,深切感受到美国人民的友好以及他们纯真善良的一面,很受感动。

我从一个小镇来到首都北京看到**已经算是一件奇迹,能够在20岁出国,感受发达国家的文化风俗更是一件幸事,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再接再厉,不断充实提高自

北外庄绎传教授的25点翻译体会

庄 教授在1984年出版的《英汉翻译练习集》前言中归纳了自己在英译汉实践中的25点体会。其中绝大多数是他对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特点的认识。据他自己说: “这些认识对我后来的工作,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都是有帮助的。”现在将这25点体会连同有关的译例发出来,供译友们参考 交流啦。

1.一词多义。弄清原文的意思,在汉语中选用适当的词语。例如:

born in 1879 in ulm, germany, albert einstein was two years old when his parents moved to munich, where his father opened a busine in electrical supplies.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1879年出生在德国的乌尔姆城。在他两岁的时候,父母移居慕尼黑。他的父亲在慕尼黑开了一家工厂,生产电气器材。(句中busine一词,据有关资料介绍是指factory,而不是store,故译作“工厂”。)

⒉ 英语名词和介词用得多,汉语动词用得多。psychologically there are two dangers to be guarded against in old of these is undue absorption in the past.从心理方面来说,到了老年,有两种危险倾向需要注意防止。一是过分地怀念过去。(如译作“对过去的过分怀念”,则不顺。)

⒊ 英语代词用得多,汉语实词用得多。在一个句子里,英语可以先出代词,后出实词;汉语则先出实词,后出代词。

one day, while i was playing with my new doll, mi sullivan put my big rag doll into my lap also, spelled “d-o-l-l” and tried to make me understand that “d-o-l-l” applied to both.有一天我正在玩一个新娃娃,沙利文小姐把我的大布娃娃也放在我腿上,然后写了“d-o-l-l”这几个字母,她是想让我知道“d-o-l-l”既可以指新娃娃,也可以指旧娃娃。(如译作“指二者”,就不顺;如译作“两个都指”,意思既不清楚,句子也压不住。)if they are disappointed at one place, the drillers go to another.钻探石油的人如果在一个地方得不到预期的结果,便到另一个地方去钻探。

⒋ 英语动词有时态,时间概念往往通过时态表现出来:汉语动词没有时态,表示不同的时间,往往需要加时间状语。

it is like a dream to me now, floating through my mind in slow children were playing close to the water, and we were stunned by their ignorance and daring.现在回想起来,就仿佛是一场梦,当时的情景还在我脑海里缓缓浮动。那一天,许多孩子在靠近水边的地方玩耍,他们那样大胆,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使我们非常吃惊。(译文加了“那一天”。)

⒌ 英语被动语态用得多,汉语被动式用得少,有时不用被动形式也可以表示被动的含义,有时可以用无主语句。when the whale is killed, the blubber is stripped off and boiled down, either on board ship or on shore.鲸鱼杀死以后,把鲸脂剥下来熬油,这项工作有的是在船上进行的,有的是在岸上进行的。(不一定译成“鲸鱼被杀死以后”,不用“被”字仍可表示被动的含义。)

great sums of money have been spent, for example in the deserts of egypt, in “prospecting” for oil.在石油“勘探”方面,已经花了大笔的钱,比如在埃及的沙漠里进行的勘探工作就是如此。(原文是被动语态,但未说明谁是施动者。译文用了无主句。)

⒍ 英语并排用几个名词、动词或形容词时,其排列顺序可能要考虑到词的长短(长的放在后面,这样节奏较好)或分量的轻重(重的放在后面,这样不显得头重脚轻)。汉语除了考虑常用的顺序以外,还常常考虑词的音调。分量的轻重关系不大,常把分量重的词放在前面。„setting aside big tracts of land where nobody can fish, shoot, hunt, nor harm a single living creature with furs, fins or feathers.„„圈出大片土地,不准钓鱼,不准打鸟,不准打猎,凡是长皮的,长毛的或者长鳃的动物,一概不许伤害。(原文fish, shoot, hunt,由轻到重,feathers最长,放在最后。汉语则“长皮的,长毛的”连下来较顺。

7.英语一般避免重复,代称用得多,不但名词可以用代词来替代,动词、形容词也有相应的词来替代。汉语则不怕重复,实称用得多。

english grammar is very difficult and few writers have avoided making mistakes in it.英语语法十分困难,作家很少不犯语法错误的。(译文重复“语法”二字。)

8.英语连词用得多,汉语连词用得少。例如表示条件或原因,汉语不一定用“如果”或“因为”之类的词,意思就包含在上下文里面了。this film showed how they put aside a thousand acres out west where the buffaloes roam and nobody can shoot a single one of they do, they get in jail.电影演的是他们怎么在西边儿把一千英亩土地划出来,让水牛自由行动,谁也不准开枪打死一只。打死了,就得坐牢。(译文第二句没有用连词,没有用主语,重复了第一句里的“打死”二字。)

9.词的搭配,如形容词与名词的搭配,副词和动词的搭配,主语与谓语的搭配等,英语可以用的搭配,往往不能直接译成汉语,这就需要选择适当的词语,或者改变句子的结构。

the road we have long been traveling is deceptively easy, a smooth superhighway on which we progre with great speed, but at its end lies disaster.我们一直在走的这条路表面上很好走,是一条平坦的超级公路,我们可以高速前进,但是走到尽头却要遇到灾难。(原文lies disaster 不能直译,只好改变句子结构,译作“遇到灾难”。)

10.英语常以抽象名词做主语,后面接表示具体动作的动词。这种主谓搭配,在汉语里是很少用的,一般都要改变句子结构。

anger and bitterne had preyed upon me continually for weeks and a deep languor had succeeded this paionate struggle.几个星期以来,我又气又恨,感到非常苦恼,这种感情上的激烈斗争过去之后,我感到浑身无力。

11.英语有些副词和动词的搭配无法直接译过来,可将原文副词的含义译成谓语或分句,放在句末。

so heedful a writer as henry james, for instance, on occasion wrote so ungrammatically that a schoolmaster, finding such errors in a schoolboy’s eay, would be justly indignant.就拿亨利•詹姆士来说吧,连他这样细心的作家写的东西,有时也不合语法。要是小学老师在学生的作文里发现那样的错误也会生气,而生气是完全应该的。

12.英语有些副词放在句首,具有丰富的内容,译成汉语可以适当地加以发挥。

ideally, one day, researchers will know enough about the genesis of earthquakes„„ 最理想的情况是,有朝一日研究人员能够对地震的成因„„有足够的了解。

13.主语的位臵。英语往往把目的状语或其他成分放在句首,然后再出主语,主语与动词靠得较近。汉语则往往先出主语。

to protect the whale form the cold of the arctic seas, nature has provided it with a thick covering of fat called blubber.大自然为了保护鲸鱼,使它不致在北冰洋受冻,便让它长了厚厚的一层脂肪,叫做鲸脂。

14.英语的书面语差不多每个句子都要有主语,汉语的主语则不那么重要,如果前面已把主语说清楚,后面的句子不一定用主语。甚至在一个句子里应该出现另外一个主语的时候,这个主语仍然可以省略。

they used this kind of scare tactic when i was growing wonder what they use today.我小的时候,他们用过这种吓唬人的办法。现在用什么办法,就不得而知了。(译文第二句,两个主语“他们”和“我”都没有出现。)

15.英语有who, which等词,可以引出定语从句,汉语多用并列分句,或单成一句,有时可把定语从句先处理。

richardson, who served as both secretary of defense and secretary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welfare during the nixon administration, was talking about the negotiations for a law of the sea treaty, which came to a virtual conclusion last week after six years of deliberations.理查森曾在^v^政府中担任^v^长和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他是在谈到关于海洋法条约的谈判时说这番话的。(译文用了并列分句)

i have never had much patience with the writers who claim from the reader an effort to understand their meaning.有些作家,读者要费力气才能看懂他们的意思,我对这样的作家一向是没有多少耐心的。(原文中的定语从句在译文中提前处理。)

16.英语的主语部分可以很长,其中包括几个介词引导的短语作定语,汉语往往用分句来表达,或者独立成句。

the 180-page document, with more than 300 articles and eight annexes, definitively covers every conceivable iue dealing with the seas, from the definition of what constitutes an island to the jurisdiction over fish that live in fresh water but spawn in the ocean.这份长达一百八十页的文件,有三百余条,并有八个附件。它涉及能够想到的每一个与海洋有关的问题,从岛屿的定义,到对在淡水生长而在海洋产卵的鱼类的管辖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原文中的主语部分独立成句。)

17.英语除了有who, which等词外,还有动词的-ing形式,因此句子可以很长,但组织得很严密。汉语叙事,则多用并列结构,一层一层地把事情说清楚。有时可以把较长地句子译成几个短句。

in the winter of 1879, james lecky, exchequer clerk from ireland, and privately interested in phonetics, keyboard temperament, and gaelic, all of which subjects he imposed on me, dragged me to a meeting of a debating society called the zetetical: a junior copy of the once well known dialectical society founded to discu john stuart mills eay on liberty when that was 年冬天,詹姆斯•莱基拉我去参加一次辩论会。莱基是爱尔兰人,在财政部门当职员,有空喜欢研究语音,练习弹琴,学习盖尔语,他还硬让我也学这些东西。这次 他带我去参加的辩论会是一个名叫“探索学会”的团体举办的。当年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的文章《论自由》刚刚发表时候,成立过一个“辩证学会”来讨论这篇文 章,这个学会曾名噪一时。探索学会就是仿照这个学会建立起来的,只是没有它那么有名罢了。(原文虽然较长,但并不很复杂。主语部分有一个同位语和一个定语 从句,谓语部分有一个同位语和一个状语从句。译文则分成了五个句子。)

18.汉语一般不用一连串的定语,一连串的“的字。适当地在“的”字前增加动词,就显得有些变化,不那么单调。

the resounding succe of the curacao experiment whetted the appetites of florida livestock raisers for a similar feat that would relieve them of the scourge of screw-worms.库拉索岛上的实验取得巨大 的成功.引起了佛罗里达州牲畜饲养者的兴趣.他们也想以同样的办法消除螺旋锥蝇这一祸害.(原文主语部分是一名词定语,若译作“库拉索岛上的实验的巨大成 功”,就连用了两个“的”字.如在第二个“的”字前面加上“取得”二字,就好一点。现在把这一部分译成一个分句就更好了。)

19.英语在一个句子里往往先说个人的感受,再说与感受有关的动作,最后才说最初发生的事情。汉语则相反,往往按照事情发生的顺序来叙述,最后才说个人的感受。

the most important day i remember in all my life is the one on which my teacher,anne mansfield sullivan, came to am filled with wonder when i consider the immeasurable contrast between the two lives which it connects.在我的记忆里,安妮•曼斯菲尔德•沙利文老师来的那一天,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我的生活和以前迥然不同,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感到非常兴奋。

20.表达同样的意思,英语的结构比较紧,汉语的结构比较松。

a gang of men, under the direction of their energetic and likeable foreman, 25-year-old phineas , was working on a new line of the rutland and burlington railroad.一伙工人正跟着他们的领班在拉特兰-伯灵顿铁路 的新线路上干活。这位领班名叫菲尼斯•p•盖奇,二十五岁,他精力充沛,待人和气。(原文是一简单句,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动词,却包含了这么多内容,结 构显得比较紧。译文分为两句,第二句还包含两个并列分句,结构显得比较松。)

21.拆句的情况多,合句的情况少。 poets as we know have always a made great use of are persuaded that the repetition of a sound gives an effect of beauty.我们知道,诗人一般总喜欢押头韵,觉得重复一个声音会产生美的效果。(原文两句都比较短,译文合成一句,语气较顺。)

22.注意文体,应该用口语的地方,选用适合口语的词句。

“i remember thinking, ‘s not jackson, its not my husband, its not my jackson,” she said.“but it was lying in the street, right acro from our police said a man shot him over a parking space.” “记得我当时就想:‘不,不。不是杰克逊,不是我丈夫,不是我的杰克逊”她说。“可是,那不是别人,正是他。他躺在大街上,就在我们的房子对面。警察说,为了争一块停车的地方,人家把他打死了。”

23.一段文章的最后一句,特别是全文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要比较有力,否则文章煞不住。中英文都是这样。翻译时就要把这最后一句的分量表达出来,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words have weight, sound and appearance;it is only by considering these that you can write a sentence that is good to look at and good to listen to.词具有一定的分量、声音和形状,只有考虑到这些因素,写出来的句子才能既好听,又好看。(若把“好听”放在最后,就压不住了。)

24.题目可以照原文译,也可以根据文章的内容拟定。

a valentine to one who cared too much.衷肠曲(这个题目是参照文章的内容拟定的。原题的意思是:在情人节写给一个人的信,这个人关心的事情太多了。)

25.遇到中国读者可能不熟悉的典故、人名、地名等,除了加注以外,还可以在译文中加几个字,略加说明。

i learned a great many new words that do not remember what they all were;but i do know that mother, father,sister, teacher were among them—words that were to make the world bloom for me, “like aarons rod, with flowers.” 那一天我学了许多新词,也记不清都有哪些词了。但是其中肯定有 “母亲”、“父亲”、“姐姐”、“老师”——后来就是这些词把一个美好的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就像《圣经》上说的“亚伦的杖开了花”一样。(这个典故出自 《旧约•民数记》第17章第8节。为了帮助中国读者了解,译文加了“就像《圣经》上说的”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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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销售工作总结 出国留学销售提成篇三

出国留学总结

专业:草学 姓名:谢奇霖

首先,很荣幸能够以交换生的名义远赴波兰进行半年的学习和生活,在离开中国之前,要准备的东西非常的多,最重要的是把签证的事情办下来,机票订单、学校邀请函、研究生在读证明、保险单、个人存款证明、护照办理、在线签证预约等材料准备很繁琐,一步一步最终在波兰驻北京使领馆成功获得签证,更多的是兴奋之情以及对出国生活的憧憬。

初到波兰,很多东西都不懂,正好让学长带着在弗罗茨瓦夫逛街买东西,顺便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去了波兰才发现这里牛奶和酸奶特别便宜,欧洲人普遍长得高我猜想和喝牛奶也有很大的关系吧;波兰是一个农业大国,尤以苹果产量最高,水果和果汁也较便宜,可乐在饮料中算贵的了。弗罗茨瓦夫早上很冷,不过待到中午太阳出来后温度会有所回升,欧洲的暖气供应系统很好,所以在室内感觉不到寒冷,热水供应系统也很完善,生活中除了饮食习惯问题也没什么困难,去能吃米饭的店子都比较贵,而且口味偏甜;吃肉这里很实惠,波兰人偏好吃猪肉、鸡肉和牛肉,在这里做好什么都吃的准备,肯德基算是接近国人的口味了。波兰地处中欧,和中国时差较长,夏季6小时时差,我去的时候冬季,有7个小时时差,调好当地时间和适应时差的问题也很重要。弗罗茨瓦夫菜市场管理很好,干净和秩序良好很重要,看不到垃圾看不到苍蝇,里面还有很多卖花的地方,这边人还挺浪漫;无规矩不成方圆,正因为这边的规矩“死板”,我才觉着波兰的秩序很好,车辆都是让着行人,弗罗茨瓦夫常见的交通工具是轻轨,公交车反而坐的不多,打的欧洲通病就是贵。

学校的课程很多样化,到弗罗茨瓦夫环境与生命科学大学的时候,英文课程的选择不多了,尤其是农业类的课程,我选择了农业技术和农业市场管理两门课程,老师上课很认真,在这里认真学习了半年,收获颇多,尤其是英语的口语和听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平常在办公室的英语交流和上课时的英语教学都可以锻炼和提高我的英语口语和听力,波兰人淳朴热情大方善良,愿意和我们交流,愿意给我们无私的帮助和关心,使得我们有很多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留学波兰期间,很感谢导师对我学习上的指导和生活上的关心,每天到达办公室自习学习专业相关的知识,这些书籍都是导师甄选给我看的,英文虽然看不习惯,但我也坚持慢慢在读,有助于了解波兰草地面积分布;塞巴斯蒂安博士也带我去草场看了他之前做过的试验,一枝黄花和各种类草坪草所做的对照试验,讲解了他的试验方案,专业英语的交流有些困难,但我还是根据他设计的图纸和讲解明白了他的试验方案;karol导师也给我讲了高尔夫球场草坪草的课程,包括场地的准备,树和岩石的清理工作,土壤的整理工作,草种的选择,种子的质量和标签,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的作用和意义,施肥注意的问题等等;在上农业技术的课程时,老师教学与实践相结合,60分钟教室讲课,60分钟在一楼仓库认识机械以及机械的用途,如联合收割机,播种机,除草机等机械的结构认识和它的用途,40分钟电脑室分析机械类运作数学物理等理论知识;农业市场管理的课程上,老师会经常提问,启发我们自主学习,课程的最后老师会要求一篇农业市场管理的论文作为评价学习的成果。

其次,我们在波兰去了不同的城市,如首都华沙和卡特怀兹,波兰以琥珀闻名,格但斯克更是琥珀之都,每年都有琥珀会展,华沙也有很多琥珀店子,我在华沙也挑选了自己喜爱的琥珀,琥珀种类繁多,颜色各异,我最钟爱的还是虫珀,戴着虫珀显得人很大气,考虑到价格因素,我也只买了些许留作纪念;波兰冰淇淋也很有名,无论夏季冬季都可以尝到美味的冰淇淋;在波兰的半年时间里,我还去了欧洲很多其他的国家旅游,在德国柏林,游玩了柏林墙、东部画廊、柏林电视塔、世纪钟、红色市政厅、柏林大教堂、博物馆、国会大厦、勃兰登堡门、犹太广场、胜利纪念柱等著名景点,除了这些柏林还是个购物的好地方,我们去了奥特莱斯购物,东西比国内便宜很多;在捷克布拉格,我们去了布拉格城堡、查理大桥、天文钟、火药塔、老城广场、会跳舞的房子等景点,布拉格城堡的教堂属于哥特式风格,不同于柏林大教堂的巴洛克风格,教堂同科隆大教堂都很雄伟壮观;圣诞节过后,我们用欧洲通票游览了丹麦哥本哈根、风车王国荷兰阿姆斯特丹、比利时布鲁日和布鲁塞尔、德国科隆和汉堡、法国巴黎和马赛、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摩纳哥、意大利米兰和罗马和佛罗伦萨、梵蒂冈城,途中领略了各个国家不同的自然人文风光,感受了不同国家民族文化和习俗,欧洲空气很好很清新,天空蔚蓝,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年轻的时候多出去走走,开阔自己的视野,锻炼自己的能力,之前长期呆在国内,看不到世界上其他人的生活方式,人生观也会变得狭隘,出去之后很多东西都会慢慢改变,对未来有所憧憬,对人生有所感慨,自己必须不断努力前行,才会达到心中的目标。

在弗罗茨瓦夫,我也是每天进行锻炼,和老外打乒乓球,都知道中国人打乒乓球很厉害,我们也是印证这一点,波兰朋友也很可爱,我们都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通过打球建立彼此之间的友谊;出去了自己就要肩负自己的责任,维护好自身的形象,更要养成良好的素质习惯,虽然会遇到挫折和不愉快的体验,我们也要把它变成前进的动力。国外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取其精华,不断创新,不断去超越,我们自己的国家也变得越来越好,离回国的日子越来越近,心情很兴奋也很激动,正如第一次离开祖国的时候一样,原来思乡情切,归心似箭,还是习惯于国内的饮食,觉得中国的菜是最好吃的,远胜过各种西餐。

时间过得很快,半年转瞬即逝,已经到了回国的时候,感触颇多,在波兰留学的这段日子,外向了许多,学到了很多,交到了不少国外的朋友,取得了很多小小的进步,半年里吃的虽然不习惯,但这段时光无疑很珍贵,很值得,遥想起出国前的值不值得,回顾这半年,我只想说我不后悔!

留学销售工作总结 出国留学销售提成篇四

出国留学总结报告

我荣幸地于2008年8月作为土木系的一名学生到美国南方州立理工大学交换学习一年。20年的成长岁月里,这是我第一次孤身一人踏入语言障碍重重,文化风俗习惯与中国大相径庭的国度里,其间饱受泪水与欢乐,挫折与成功。生活时间虽短,但是经历颇多,这将成为我以后人生道路上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我于2008年8月13号登上从首都机场出发前往美国的飞机。早已听说美国航班的空姐多已上了岁数,今一见果真如此。飞机上的一班乘务人员年纪均较大,打扮的浓妆艳抹,甚是诡异,看着倒像是印度人。这是我第一次分明地感到一种别样的气息弥漫在周围的空气中,它不至于让人惊恐却又感觉是那么地怪异,我的旅美体验便从这里开始了。我在飞机上呆了15个小时,经历了黑-白-黑并倒退12个小时后,终于与美国时间13号晚10时到达美国机场,在那里早有两位接机的学长等候多时了,那一刻,我从未像当时那样真切地感受到看到同胞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

我被分到和一名美国人同屋的寝室里,室友是一名黑人,善良滑稽。有一天夜里宿舍报警器响了,willy把我叫醒,说是要和我一起跑,见我没有反应,竟二话不说把我从床上拽起,不容我穿好衣服,便拖着我一溜烟地向外跑,幸好当时是夏天,我才没有感冒受凉,事后调查发现是有人用烤箱烤面包,导致厨房烟气过大,触发报警器,其实这是常有的事。willy先天性听力障碍,常常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清别人说的话。我们平时交流,我大多是口形、眼神、手脚并用,不过这倒培养了我勇于开口说话的好习惯,我想反正他听不见,我又何尝担心怕说错话而不说话呢。

我不喜欢美国的食物,住在校园里一天二餐基本上都是薯条、汉堡、炸鸡翅,这是为什么后来我搬到校外自己做着吃的主要原因之一。美国不愧为世界上的头号发达国家,马路上全是汽车,没有自行车道,所以骑车买食物是一件危险的事。我被撞过一回,自行车撞坏了,人还好没大碍;又有几次提着装满食物的塑料袋往回走,结果塑料袋漏底,食物洒了一马路;后来索性推着超市的车回家,被工作人员发现,差点报了警。我做饭谈不上手艺,能吃就行。结果又一次食盐放多了,引起反胃,好几天没吃菜,因为一沾上有点咸味的食物,我就想吐。那时我就在想,这是何苦?花着大把的金钱来美国却过着清苦的生活,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可是我又坚信万事开头难的道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后来的一次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次,我请几位外国人来家里吃饭,他们连连称赞我做的菜好吃,尤其是糖醋鸡翅,那个印度人一个劲地问我究竟是怎么做的。

我到美国时英语基础不好,其间走了不少弯路,熬夜加班背单词复习功课是常有的事。我想建议学弟学妹们,如果你打算出国,最好在国内把英语练好了,出国后可以达到正常交流的程度,不必为语言障碍而犯愁,这样于己于金钱,都是一个万全之策。有些人存在这样一个认识误区,以为到了一个完全说英语的国度,英语自然就会好起来的,其实则不然。美国教授教学方法风格迥异,有的讲着讲着会突然唱起歌;有的讲课嘻嘻哈哈,课堂气氛很轻松;有的则满口脏话,像son of a bitch!goddamn it!简直成了口头禅;不过也有满脸严肃的,我就在这个教授的课上拿下致命的一个c,导致我没有申请上学费减半的州内学生待遇,而打包回国。美国的课程普遍简单,书本上的一切公式不用背诵,考试时会发一张列有各种公式的单子,只要照着往里套数就好了。课程设置也很灵活,经常会发现同一门课程的授课老师会使用不同的教材,而且有的也不按教材的顺序讲,全凭经验来。学生若有学习困难,可以向教授说明,往往会有惊喜。我的很多同学都喜欢上 的课,原因是他的课允许中国学生不用上课,不用考试,只要平时交交paper,就可以拿到a。我相信这不是特权主义在做事,因为有很多教授都曾给过学生这样或那样的恩惠,因为他们更注重人性化的教育。我在美国一年共学九门课,其中五门得a,俩们b,俩们c,平均,成绩不是理想,但门门是真成绩,无丝毫作假之嫌,全是刻苦读书,熬夜复习的结果。有成绩较低的科目,含金量甚至要大于拿a 的科目,这跟课程难易程度和选课老师有关,不可相互比较。我引以自豪的是我拿a的一门专业课—《交通》,最终以全班第二的平时成绩通过审核,特批免考期末考试而直接拿a,而《英语作文2》又是在所有选该课的华人同学中成绩最高,这些都与我努力奋斗的结果相联系。

美国是一个宗教气氛很浓厚的国家,信教的人数众多,教堂也遍地都是。信教之人,善良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为圣经里说: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得怎么对待别人。我在美国曾受到美国人的多次邀请及随一些朋友到美国人家里做客,又曾出去漂流、探险、淘金、野炊,深切感受到美国人民的友好以及他们纯真善良的一面,很受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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