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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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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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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篇一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篇二

幼儿园按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要求,根据《xx市学校、托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指导手册》中的传染病复课查验证明指南,对复课查验流程做出以下规定:

1.在园期间,班级教师发现幼儿出现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2.医疗机构诊断为传染病的幼儿病例;

3.晨午检或因病缺课追踪时发现的具有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者;

4.卫生部门建议采取隔离措施的其它疑似传染病患者或隐性感染者。

幼儿在达到复课标准后,按需带好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和幼儿前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新冠肺炎应由xx市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复课诊断证明,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结核病应由xx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复课诊断证明,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

1.开具复课查验证明:

家长携复课证明到保健室,由保健医生查验复课证明确认复课幼儿达到解除隔离标准后,在复课证明上签署“同意复课”并签名写上查验日期,再开具

《xx市学校/托幼机构复课查验证明》由家长交给班级教师,方可进入班级复课。

2.注意事项

若保健医生复核结论与幼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复课证明不一致,以保健医生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并遵照保健医生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篇三

为规范幼儿园患传染病后复课的流程及查验手续,切实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严格执行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园保健室检查,持有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班级参加活动。

3、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幼儿,亦需要先到园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4、若园保健医复核结论与幼儿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园保健医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上课,并遵照园保健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园保健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园保健医立即将情况报告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园的决定,并通知幼儿和家长。

6、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幼儿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篇四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三、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老师应督促其先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将病愈复课证明上报上级复核确认登记,上级准许后,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上级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上级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上级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学校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七、幼儿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感染,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该学生及其家长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篇五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幼儿园复学复课制度 幼儿园复学复课工作制度篇六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永兴镇“公卫中心”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上报校长审批同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5.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裁决。

6.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则必须在家隔离14天后,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课。

7.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体育教师不宜对复课学生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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