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一
乙方:
根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施工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工,项目工期为天。
第六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_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二
农田水利条例
_总理李 4月27日主持召开_常务会议,部署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补“短板”,夯实发展基础、促进社会公平;确定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措施,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和国家软实力;通过《农田水利条例(草案)》,
采取免费教育等方式培养乡村教师
会议指出,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把提升最贫困地区教育供给能力和最困难人群受教育水平作为重点任务,提高教育质量,是夯实发展基础,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实现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
会议确定了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措施。一是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布局教学点,按标准配置教学设施和教师。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逐步分类推进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能力,推广现代学徒制,推行校企联合,强化实习实训,增强实践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创造条件。三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四是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扩大中西部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五是办好农村学前教育,支持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尤其是民办托幼机构发展。六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增强学生发展能力,
依托馆藏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会议认为,深度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弘扬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一要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国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开展试点示范,允许在确保公益目标、保护好国家文物、做强主业前提下,依托馆藏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二要大力培养创意研发、营销推广等人才,完善引导扶持机制,畅通国有和民营、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才流动渠道。三要推动优秀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等跨界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更多融入公共空间,丰富城乡文化内涵。加强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四要强化政策支持,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范围。国有文化文物单位要积极探索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为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会议通过《农田水利条例(草案)》。《草案》坚持科学统筹、建管并重、节约用水、加大扶持等原则,对农田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农田灌溉、排水等作了具体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经营,并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用制度确保农田水利建得好、用得上、增效益。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_《建筑法》、《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 的所有砼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包括现场的所有零星砼),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和范围:施工图纸所涉及的所有砼的浇筑及相关工作,包括斗车、振动器、砼布料机、水管、大小扫把等所有工具、器具都由乙方自己购买,费用自理(包括维护、维修),劳保用品、(安全帽、对讲机由甲方统一购买,按乙方领用数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统一工作服、工作牌、雨衣、雨具等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购买,费用均在承包单价内;灯线、灯具在甲方领用,其它的由乙方负责,且费用含在承包单价内,若丢失、损坏,按市场价赔偿。施工现场内的零星砼的浇筑及相关工作,乙方也应积极组织施工,后浇带砼乙方必须施工,单价同合同单价一样,甲方不另计价。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制定工期计划,进度安排,负责协调各班组间的关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在施工现场内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严格执行。
2、每次浇砼前乙方应配合项目部工长抄平,且在验筋前要铺设好跳板,用水冲洗工作面上的所有杂物,渣渍,并且还要进行收捡,甲方不另计价。
3、乙方所需的一切泵管架均由乙方搭拆,甲方不另计价。如有砼堵塞泵管的现象,不管原因为何,乙方都必须无条件进行疏通,直到能正常浇筑砼,甲方不另计费。
4、浇筑前要对下面一层的渣渍进行清理(方便砼的回收利用)和柱墙脚进行堵塞。
6、乙方施工应做到工完场清,楼层建渣及砼污染物由乙方清理、清扫至不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含多次清理),并达到交工验收要求,及时清运建渣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不执行,甲方将每平方米扣除1元做为罚款。且建渣不能从外架上从上往下抛丢,必须从甲方指定地点下建渣。待楼层封顶后,乙方必须把楼层和外架上的砼渣清扫干净并交由甲方验收合格。
7、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若有此行为一经查实扣除合同总价的5%做违约金,并勒令退场。
8、乙方必须要有一名常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并且保证通讯畅通。
9、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每次浇砼要保证充足人员),只要有工作面,乙方应无条件积极进行施工,若乙方没有充足的人员达不到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外调人员进行突击施工,并由乙方统一管理,工资从乙方中扣除,按每人每天200元计算。
10、乙方合同承包单价内已考虑并承担了在施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民工工资的上涨,下跌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
11、浇筑后及时对砼的覆盖,养护乙方必须及时跟上。
12、每次浇筑完后的泵管、布料机、木跳板等要收捡、清理放在同一指定地点,配合清理泵车和冲洗泵车、罐车及电缆的收捡、堆码等都不另计价。
13、乙方合同承包单价内已考虑了在砼浇筑过程的停工待料和其它因素,甲方不再另作补偿。
14、现场余料的及时收捡再利用以及下车的及时配合和材料堆码,场内材料无次数、无距离远近的转运以及塔机转运盲区的材料转运,要做到现场清洁卫生,都不另计价。
三、质量、工期要求:
1、乙方无条件达到项目部的工期进度,若未达到,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天,在当月付款中扣除。若情节严重者,请主动退场,所有工程款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才进行支付。
2、本工程必须按优良工程标准施工,乙方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复检,对过程进行控制,在交验时必须评为高分合格,必须达到优质结构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工程款做为处罚,砼楼层尽量做无找平层收平,平整度不得大于1cm,如有质量问题要返工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3、如因质量原因,造成交工时发生的增加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砼量也尽量控制不浪费,如浪费超标(按照项目的有关标准),由乙方赔偿材料款。如有剩余的砼,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丢。
五、文明施工:
1、乙方应自己购买劳保用品,防暑降温药品及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工作牌。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遵守项目的规章制度,必须按照现场标准化的施工要求施工,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达到标化工地标准。
2、若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失火以及治安、城管、卫生防疫等不论大小与轻重,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损失和经济、法律责任。并且还要接受甲方处罚。若在10000元以内乙方全部负责,视情节轻微在10000元以上双方协商解决。按 比例分配承担。
3、乙方必须负责为施工工人购买保险和承担保险费用。
4、严禁现场肇事,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违者双方各处5000元以上罚款,并勒令出场,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严禁对甲方管理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违者加以重处。
六、付款方式和单价:
1、按建筑平方面积09定额计算,每平米元计算, (包括浇筑、收面等合同要求的一切内容和其它工种的配合费其单价组成为:(现场所有零星砼也按此单价计算。)
2、付款方式:主体施工至15层顶板后20天内支付该单项工程的80%,之后按每月的工程进度在次月20日内支付80%,主体结构封顶后在一月内支付至总的85%,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三个月内,支付95%,余款在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3、所有工程经甲方及质检站验收合格后,各专业工长按施工过程及施工结果评定验收合格后,且符合标化工地的要求,甲方另补偿和奖励乙方元(伍万元整)。
七、砼工程管理细则:严格按技术交底及现行规范执行。
1、不按图纸要求的砼强度标号进行浇筑的,每次扣20xx元。
2、养护不到位的每次扣50元(养护时间不能小于7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湿润状态,且每天不能小于4次)。并且要固定专人进行养护。
3、蜂窝、麻面严重的必须处罚,并且要固定专业的人打振动棒,不能随意更换。
4、砼产生孔洞:每处扣200元。
5、若属砼的原因露筋:每次扣50元。
6、缝隙不能夹渣。
7、标高>±10mm:每次扣50元。收面拉广线。收面必须进行两遍以上。
8、表面平整度>10mm:每处扣100元。
9、凡未清扫落地砼和剩余砼,视现场情况进行处罚。
10、浇砼时垫木板,不得破坏钢筋形态的。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四
2005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汇报材料
今年年初以来,我县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地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地区水利工作会议和***县委&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克服困难,自加压力。通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展良好,为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县今年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县辖五乡一场一镇,有汉、哈、回等19个民族,总人口*8万人。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共有耕地*(万亩,灌溉面积(万亩,草场**万亩。农作物种植主要以小麦、玉米、苜蓿为主。我县深居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气候干旱,降水量少,且时降水分布不均,春洪夏旱。主要河流无控制性调蓄工程,地表水资源利用率很低,还不到10%,全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6条,年径流量亿立方米,目前,用于灌溉的河流只有5条,年径流量亿立方米,仅有2座小型水库进行调节,总库容720万立方米,年均引用地表水不足5000万立方米。地下水储量亿立方米,年提取地下水5000万立方米左右。山前平原耕地50%为旱地,农业灌溉用水严重不足,干旱缺水是制约我县农牧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重要因素。
二、**县2005年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情况
为坚持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断适应我县经济发展对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目标,认真落实地区水利工作会议要求,水利部门广大职工进一步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苦干不苦熬的精神,使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一年来,全县完成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万元,其中:国家投资*万元,县乡干部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万元。
(一)防渗渠建设情况
今年,地区下达了80公里防渗渠建设任务,为保证防渗渠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根据各乡(场)实际情况分解落实了防渗渠建设任务。把防渗渠建设作为全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各乡(场)签订了《农田水利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乡场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组织实施防渗渠建设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为使防渗渠质量好,经久耐用,避免重复建设,从混凝土预制板的生产着手,严把建设质量关。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关键在于预制板的生产,我县对混凝土预制板进行集中生产,统一管理,并对预制板生产工程实行了公开招投标,为保证砂石料的质量,我县在*开设了洗砂厂,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其它河道不符合标准的砂石料,把好防渗渠修建的`原料关;三是为节约有限的建设资金,动员广大群众自己动手,拉运工程所需的砂石、戈壁和预制板,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四是加强渠道施工过程的技术监督和指导,实行技术员分乡包点的办法,每两位技术员负责一个乡的质量监督,并且一包到底,对渠道的测量、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严把质量关,谁负责的渠道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每条渠道由水利局测量设计,严格按图纸施工,无设计图纸或未按图纸施工的渠道,一律不计入建设任务。为保证打好每一块板,修好每一段渠道,要求技术人员必须在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做到技术到位。截止目前已完成新修防渗渠公里,维修渠道90公里,完成渠系配套建筑物125座,完成投资53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万元,投劳投料折合资金71万元。
(二)防病改水情况
为尽快解决农牧民吃水困难问题,切实为农牧民办实事,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今年完成了**乡南村人畜饮水工程,该工程总投资62万元。**乡南村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地形,之前一直都是肩挑车拉的取水方式,今年克服重重困难,使万人和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难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10万元,群众自筹50万元(其他?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帷幕灌浆及溢洪道扩建,坝后填筑及配套设施建设。该工程于2005年5月1日动工, 9月30日竣工,目前正在准备验收。该工程竣工后,保证了水库下游*8乡近万亩耕地安全有效灌溉,同时也有效保障了水库下游农牧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农牧民的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四)克孜布拉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去年完成了安全鉴定工作。今年2月份初步设计通过了地区水利局和自治区水利厅的审查,4月份通过了黄河委员会复核。项目总投资49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万元,自筹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加固原大坝,增设溢洪道,加固原放水涵洞等。项目有望明年立项开工兴建。
(五)牧区水利建设
**县是一个农牧相结合的县,畜牧业是两大支柱产业之一,发展牧区水利对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发展牧区水利经济,今年我县完成了***乡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该工程总投资2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0万元、地区自筹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地埋pvc管公里,给水栓519个,喷灌机6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面积3000亩,目前,该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
(六)日本协力银行贷款节水项目
日本协力银行贷款节水项目是我县利用日本协力银行贷款发展高新节水技术灌溉的重要项目。项目计划实施喷灌2万亩、滴灌万亩,更新机井70眼,该工程总投资2342万元,其中:70眼机井更新由云南地质勘测总公司负责施工,工程总投资993万元,截止目前为,完成更新机井40眼。用于生态建设30眼,各乡场农牧民的农用机井10眼,估算完成投资568万元,其中:日协贷款375万元,自治区配套50万元,地区配套资金143万元,完成更新井凿井283米,架电2000米,配套水泵及变压器40台。万亩喷滴灌工程由新疆石油天然气节水总公司承建,目前项目正在准备实施。
三、初步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
我县自2000年开展“供水到户”工作以来,三年内完成了山前平原4个乡19个村的“供水到户”工作,累计推广面积万亩,三年内节水总量66万立方米,亩均节水立方米,亩均减少水费元。通过推行“供水到户”,理顺了村级水管体制,维护了农村正常用水秩序,消除了“搭车”收费和乱推水量、乱收水费的现象;实行供水卡(证)制度,保证了农牧民用明白水、交明白钱,减轻了农牧民负担。今年截止目前,已收取水费万元。同时,供水到户在管理上也面临不少问题,如:缺乏量水设施,致使灌区不能全面实行供水到户;实行供水、量水到田头,增加了水管人员的工作量;缺乏拦蓄水工程,造成枯水期不能保证用水户足额用水。面对以上问题,我县初步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的办法,成立了农民用水协会,建立了协会章程,但由于此项工作刚刚起步,协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四、加强水政执法工作,促进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水利工作依法行政进程,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水事环境,我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水政执法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使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今年我县以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广泛深入城乡对《水法》及各项配套法规进行了宣传,出动宣传车一辆,出黑板报一块,悬挂横幅六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为依法治水、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为切实减少水土流失,在重要河道开办采砂厂,进行统一管理,使弃渣及时回填,杜绝乱采现象,减少水土流失,并为我县水利建设提供砂石料。对未办理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的实行严格的处罚制度。截止目前,已征收采砂费万元,发放采砂许可证50本;三是根据《***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规定严格执行收缴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已征收水资源费6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万元;四是水利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光明工程”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对于审批、许可、登记、备案事项及水政执法的时限和程序、水利规费征收的标准和依据,通过永久性公示栏和“光明工程”栏对外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尽管今年我县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亟待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城市防洪规划、中小型灌区规划等项目由于缺少资金尚未启动;二是由于我县灌区属于中型灌区,由于国家对大型、小型灌区有资金投入,使我县中型灌区建设目前还靠自力更生,为此灌区的骨干建设一直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水土保持工作力度不大;四是全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达不到供水成本价,许多水利工程因长期得不到养护、更新、改造,工程效益锐减,很难跟上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五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广大用水户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缺乏了解,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积极性不高。
在2006年的水利工作当中,我县将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积极争取牧区水利节水示范项目;二是加大干、支、斗三级渠系的维护和配套;三是积极做好安全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地区水利部门搞好***前期工作;五是做好日本协力基金贷款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的实施;六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水保工作全面启动;七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农民用水协会工作。
今年我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县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基础薄弱,水利工作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兄弟县(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地区领导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县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开拓进取,排难而上,全面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现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工程区域内之农田水利的相关工程,交给乙方承建。
一、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
二、乙方作业内容:新建ⅱ型(×)灌溉渠;新建ⅰ型(×)灌溉渠;整修ⅱ型(×)灌溉渠;整修ⅰ型(×)灌溉渠;新建ⅰ型(×)排水沟;新建ⅱ型(×)排水沟;维修×排水沟;整修山坪塘。以上作业内容按照“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的设计规划工程量施工。
三、工期:乙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面竣工。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北京三通四联灌溉科技有限公司”,在20xx年1月编制的《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变更设计方案单体图册》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要保证各单位工程建设成功后,达到当地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竣工验收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
五、合同造价核算: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均按照以下公式核算:p=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约定单价×乙方实际完成量×(降点费14%+施工企业管理费1%+应付税x%)合同总造价为各个作业内容造价合计,即“p合计”。
六、安全责任:乙方及乙方成员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内外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甲方义务:甲方按照本工程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为乙方的施工放线布点,施工阶段如实记录各单位工程完成量。
八、乙方义务:乙方组织管理队伍、组织施工设备、组织施工材料、组织民工队伍有计划的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议和管理会议,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罚金、工期延误费等)。
九、工程款预付办法:乙方在施工阶段的合格工程,以国家主管职能部门检查为准,合格工程款的预付,甲方每取得一次国家拨款,就拨付乙方一次,按照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70%进行拨付,国家资金不到位,甲方不堑付。预付期间,甲方对本合同第五款中乙方应付税x%暂不核算扣取,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税率核算统一扣取。
十、工程款结算办法:重庆市垫江县高峰等两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经国家级验收合格后,甲方取得拨款,拨付给乙方本合同第五款中所核算的p合计×25%之工程款,下余的p合计×5%为保质金,保质期一年,保质期内,乙方承担的施工作业内容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修,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取得拨款后,付清给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相关损失,如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且各执一份为凭),至竣工结算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
第三条 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
第四条 _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_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规划
第六条 _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田水利规划,征求_有关部门意见后,报_或者_授权的部门批准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规划,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七条 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发展思路、总体任务、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还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推广、资金筹措等内容。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调查。农田水利调查结果是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的依据。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 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田水利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农田水利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一条 编制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规划涉及农田水利,应当与农田水利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 工程建设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制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的与农田水利有关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田水利标准。
农田水利标准由_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组织制定。
第十四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第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并公示工程建设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代表参加。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受益者组织竣工验收。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或者受益者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水利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竣工验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造册存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田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收集与发布农田水利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信息。
第四章 工程运行维护
第十八条 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确定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运行维护;
(二)政府投资建设或者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规定交由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使用和管理的,由受益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四)农民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五)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按照约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主体。
第十九条 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灌区管理单位管理与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灌区管理办法由_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 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度,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农田水利工程水量调度涉及航道通航的,应当符合《_航道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履行运行维护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发现影响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形的,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下列行为:
(一)侵占、损毁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二)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三)堆放阻碍蓄水、输水、排水的物体;
(四)建设妨碍蓄水、输水、排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向塘坝、沟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应当与取用水的单位、个人或者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协商,并报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占用者应当建设与被占用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效益和功能相当的替代工程;不具备建设替代工程条件的,应当按照建设替代工程的总投资额支付占用补偿费;造成运行成本增加等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因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灌溉排水功能基本丧失或者严重毁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章 灌溉排水管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灌溉排水的监督和指导,做好技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依照《_水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
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
第二十八条 灌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制定灌区内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与用水户签订用水协议。
第二十九条 农田灌溉用水应当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监测。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促进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改造;控制和合理利用农田排水,减少肥料流失,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排水试验工作。灌溉试验站应当做好农田灌溉排水试验研究,加强科技成果示范推广,指导用水户科学灌溉排水。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先进的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等,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第三十三条 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国家鼓励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节水灌溉设施,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购买节水灌溉设备。
第三十四条 规划建设商品粮、棉、油、菜等农业生产基地,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水资源短缺地区,限制发展高耗水作物;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田灌溉新增取用地下水。
第六章 保障与扶持
第三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的方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措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农田水利建设投入。
第三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建设条件、补助标准等信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农田水利工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提供农田灌溉服务、收取供水水费等方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经营活动,保障其合法经营收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经营农田水利工程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三十七条 国家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农田灌溉和排水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第三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应当履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
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田灌溉和排水、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等公益性工作。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田水利新技术推广目录和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人员和农民的培训。
第四十条 对农田水利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农田水利管理和监督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养护和调度、不执行年度取用水计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依法强制执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堆放阻碍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蓄水、输水、排水的物体;
(二)建设妨碍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蓄水、输水、排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三)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以及有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行为的,依照《_水法》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塘坝、沟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七
甲方:
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原县博康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
2、工程地点:三原县渠岸镇东100米处;
3工程内容:本工程设为地上五层,前部六层,现实际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3323㎡,内容包括有土建、给排水、用气等。
二、承包内容:
1、施工图中除甩项部分外的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2、对于弱电部分只做埋管、按图纸设预埋到位。
3、对于所有门窗、二次装修瓷砖,大理石洗漱台,卫生瓷片均未切 ,不在承包范围内,不含所有涂料工程。
4、埋设标准说明
⑴给水灾本工程内全部接通;
⑵室内为毛地墙(墙体为抛光)卫生间爱你做志贴瓷,楼梯间地面压光,天棚水泥 顶,电梯间外不作装修。
⑶楼梯栏木扶手用 按依据图纸;
⑷户内灯具为图纸设计要求;
⑸外购土方未入,如需要外购则由甲方
⑹钢材主要以龙钢为主,按图纸设计尺寸使用(禹龙牌)
三、工期
1、计划开工:
计划竣工:工程总天数 天。
2、工期每退后一天,按1000元对等奖罚。
四、工程质量: 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按建筑面积1084元㎡,承包施工。
2、发生图纸变更,以及其他因素要变更,变更部分按双方协商的市场价增减后结算。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七、双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甲方负责办理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提供 地下各种管道、帅线、通用线路,在开工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工作。
⑵开工前甲方应以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及红线为准,向乙方现场交验。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六套。
⑷工程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及时准确地发出施工指令,如期组织工程中间验收,若因甲方指令不及时、失误、工程进度不能按期如数支付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延误的工期相对顺延。
⑸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随时发出停工指令、整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乙方工作
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给的施工图,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及相应图集,甲方指令组织施工,完成双方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计划,进度报表等。
⑶乙方遵守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等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内有关手续,应由发包人员 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认可后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⑷乙方交工前将现场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进场,达到现场垃圾建筑均无污染。
⑸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并积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工程所有安全在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⑹已设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 工程保护,甲方不及时验收工程应承担费用,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复,若甲方提前使用造成工程损害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材料预购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预购,乙方确保预购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标准,工程主要材料双方共同认可。
九、付款方法
本合同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分别为:基础、主体2层、肢体完、内外粉刷完、安装完、工程竣工。在双方确认工程量后5日内,甲方将进度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每次支付工程量价款的80%,剩余价款在工程验收完毕至工程造价的90%,其余款项在决算认可后付至97%(除扣留3%为保修金)保修金两年内支付。
十、工程验收、结算
1、工程验收
⑴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认可的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否则就认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⑵加甲方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工程结算
⑴依据合同确定的平方米造价指标,在施工图纸设定的建筑面积的基础上依据设计变更,现场实际发生的进行可观调息作为工程量终结决算依据。
⑵工程验收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工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报告14天内,进行核实并确认,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甲方留2%的工程保修金,其余款项一次付清。
十一、其他事项
1、此协议作为甲、乙最终决算的依据,其他仪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附件有效。
2、后有经来工作均以书面形式出现,有甲乙双方带白哦签字生效,其它均无效。
3、其他事宜,执行gf-20xx-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八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农田水利沟渠清淤
工程地点:__
工程内容:沟渠清淤修整边口
资金来源:上级扶持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沟渠清淤修整边口
三、工程量
长度___米(__x米),单价:__元/米。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整(小写)__元
六、合同工期:__天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施工。
七、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双方自签订日日起生效。
发包人:__ 承包人: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年__月___日
合同格式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九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报价单中材料的安装及供应。
一.设备选型:主要设备微喷头、过滤器、pvc管、pvc管件、pe管、pe管件。
二.工程造价,付款与结算:
1本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2.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本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60%即人民币 元,大写: 。材料到场施工一半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20%即人民币。工程完工甲方验元 收后,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清单总造价的17%即人民币 元,
剩余的3%为工程质保金,即人民币
。 元,大写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地,工期200 年 月 日起到200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阴雨天及不可抗力的因素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续其总工期予以顺沿。因甲方协调及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窝工由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派人员进行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工程安全, 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对于乙方进场的材料甲方应协助保管。
2.因工程需要确需增加的材料及工程安装量甲方确认并增加费用,增加的费用依次计入工程总价进行结算。
3.甲方应协助解决乙方施工人员食宿。并且保证施工水、电供应到位。
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5.因乙方供应的管材质量和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返工, 材料的消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四.工程施工
1、乙方应按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确保喷灌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乙方应通知甲方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自行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施工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及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安装方案,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出安装方案,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五.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应进行共同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指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3日内),经乙方同意后,可改日验收,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最终验收期超过乙方提出验收申请7日内,即本工程自动合格并认为已经移交。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即行向甲方移交,如甲方不能及时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竣工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4、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方案为依据。
5、乙方对其供应的材料和安装的工程在非人为破坏情况下免费保修一年。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工程结算
1、本工程施工所需费用,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税收等,均由乙方负担。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承包款(即人民币 元)按时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发票。
七.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如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签订日期为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九.合同附件
1、 设计方案图
2、 材料设备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扎囊县沙包锑矿___号井采掘工程承包给乙方,按照《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扎囊县沙包锑矿采掘工程
2、工程地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对甲方扎囊县沙包锑矿____号井的采掘工程。
2、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三条 合同有效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结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期结束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格
本工程结算单价:掘进按___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 采矿(包括出矿)按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为标准进行结算。
出渣_______元/米(大写___________), 巷道支护(木支护)_______元/拱(大写:________)。
第五条 结算与付款
1、工程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开采的矿石运输到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测量确定采矿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要求,随时要求乙方暂停开采。
2、除本合同第四条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承包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燃料费、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动福利保险和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用、税费,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3、质量: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门人员在进行验收。具体验收质量已甲方要求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由异议,可向有关机构提起鉴定。
4、结算时间:采掘进尺及采矿量每月月底进行验收一次,结算以甲方的验收报表为准。如乙方对甲方验收报有异议的应当在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5、付款:双方在确定验收报表及结算单后于次月十五日前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部颁规范标准,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开采不合格的巷道不予结算款项。
4、甲方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工程的验收;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按现行质量、安全标准、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正常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5、乙方应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
7、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如果在现场开采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损坏方承担。
9、乙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
第八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将承包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如甲方同意分包,分包工程价款均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及安全制度,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处理交警、城管、运管关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承担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并拆除全部临建设施。
第十条 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开始前指定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指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
1、在事故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如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3、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赌博,每次罚款乙方5000元;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乙方未按协议要求,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工作,或者配备的人员不具有从事本协议项下专业工作的知识、经验和水平,经甲方要求调换或者增补,乙方在三日内不调换、增补或调换、增补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乙方转包或分包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的;
如因管理混乱,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要求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未能按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度组织施工的,经甲方要求纠正之日起3日内仍不纠正,或纠正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天内进行人员、机械撤场,清理完全部临建设施。如乙方未在3天内撤场的,则每迟延一天承担违约金20xx元,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款按已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65%结算: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的;
乙方未按约定足额、按期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严重影响甲方施工、办公的。
3、甲方有权提起15天书面通知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漳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的采矿施工劳务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承包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掘进20__米完工时终止。
三、 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开采施工,甲方按照掘进量每米 元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款。支付方式为:
1、前两次在每掘进3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2、以后在每200米时付清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3、掘进总量在1000米之后,每150米支付一次该批进度的劳务报酬款。
四、甲方提供矿山开采所需的设备及坑口全部固定资产。
五、开采所需的爆破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爆破材料等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适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施工人员由乙方负责雇请、管理。工资,福利等由乙方与工人自行协商,甲方不予以干涉。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抵押金 元,此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八、甲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共关系,努力给乙方创造良好的开采环境。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和开采环境。
九、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者甲方中途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抵押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十、乙方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可以停止生产。
十一、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报酬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按照《_经济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xx乡xx渠(xx段)渠道加高工程, 加高硬化渠道xxx米。
二、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承包额为人民币x万元(小写x元)。
三、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x年x月x日,竣工日期为x年x月x日。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大包施工,具体负责进料、人工、机械、原料采购,直至工程被验收合格为止。
2、施工所用沙石全部为伊河优质石料,石料大小、杂质含量不能超标,必须干净,水泥全部使用国标500号高山水泥。
3、甲方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事项协调、质量监督等,并安排一名工程质量监督员。
五、安全生产
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到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自负。
六 、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经乡质检组及有关负责人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全部工程款项。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ox年x月x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三
甲方(公章):
乙方:
按照《_经济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甲方将********的水渠工程****米,包工包料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造价:*********浇灌为人民币********元整,水渠*****米,以每米人民币******元的价格,合计人民币*****元,浇灌渡槽**米,以每米人民币******元的价格,合计*****元,以上三项工程款合计人民币*********元整。
三、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为11月3日,月31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四、乙方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一半工程量,甲方预付3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待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水务局组织投资,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成立邢台县鉄楼供水站,由邢台县鉄楼供水站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2、联村供水工程入户水表(含水表)以上管道、机井、水泵、配电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入户水表以下管道、水龙头产权归农户所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24小时供水服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入户水表出口处供水压力10米。
6、为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发生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乙方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组织施工,费用由乙方用水户承担。乙方单方面无权对村内管道进行改造,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水费计量实行总表校核,入户水表计量原则。总表为校核用,不作为供水站对村收取水费的依据。村内各用水户水表计量值作为甲方征收水费的依据。
8、供水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价格执行。参考已建供水站和其他县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水价情况,供水价格居民暂按每立方米元征收,居民以外的用水户暂按元/立方米水价征收。当遇国家政策性水、电价格等调整或综合物价调整时,供水价格按照水务局及物价部门共同核定批准的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9、水费征收按月结算,用水计量周期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水费由甲方管水员负责在每月的28-30日在村委会集中收取。
10、各用水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水费标准和用水数量交纳水费,逾期不交者,应加收滞纳金(每逾一天加收1‰)。经催交无效,逾期30天不交水费者,甲方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11、对在供水期间发现的私自改造、安装及偷水行为的用水户,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况给予该用水户上月用水量2-3倍的水费征收;对故意破坏供水工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用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将成为正式协议的组成部分。
13、本协议已经乙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甲方同意,协议的执行不受村换届及其他因素影响。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务局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五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1、 工程名称:___x
2、 建设地点:___x
二、工程范围: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园建、景观、绿化工程
三、工程总造价:
合同总价含 费用确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人民 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叁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双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ii. 甲方委派 许志敏 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i.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ii.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iii.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七、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a)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双方确认工程预算,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b)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同时乙方将全部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
c) 该工程养护期为三年,如在养护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内派出人员进行处理。
d)本工程至 年 月 日,苗木成活率为100%。期间,乙方应对死亡的苗木进行补植。
九、 其他事项:
a) 在施工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b) 乙方负责办理进出的一切手续,其他对外手续由甲乙方共同办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预算以及共同认可的附件共同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设计图、工程预算均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正式开
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其他条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x 乙方:___x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 ___年__ __月___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六
甲方:
乙方:
按照《_经济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
xx乡xx渠(xx段)渠道加高工程,加高硬化渠道xxx米。
二、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承包额:
为人民币x万元(小写x元)。
三、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日期:
为20xx年x月x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x月x日。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大包施工,具体负责进料、人工、机械、原料采购,直至工程被验收合格为止。
2、施工所用沙石全部为伊河优质石料,石料大小、杂质含量不能超标,必须干净,水泥全部使用国标500号高山水泥。
3、甲方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事项协调、质量监督等,并安排一名工程质量监督员。
五、安全生产
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到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后果自负。
六、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乡质检组及有关负责人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全部工程款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原有住宅年久失修,为居住安全,拟将旧房拆除后,新建砖混结构二层复式楼房一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承包修建。现就工程承包及施工的有关具体事宜订立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15;私人住宅。
工程地点:县镇村,甲方原有住宅院内。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农历____月初一)。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农历____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
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
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
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________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客户____ _ _ ( 下文称“甲方”):
本保证人____ _ _自愿为 ____ _ _ ____ _ _ ____ _ _(下文称“乙方”)完全履行其与甲方已经订立的或者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包括: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预约协议书、优惠(赠送)补充约定、样板房价格保值协议书、工程质量锤协议书、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环保装修补充协议等。下文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甲方保证下列各项:
一、保证范围: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所有合同项下 的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所有合同 项下 的全部义务 应该向甲方退还已经支付 的 工程预付款本金、合同总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 以及向甲方 赠送、安装的家用电器,和向甲方保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空气环保质量应该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等。 二 、若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发生地址变更、经营性质变更、公司倒闭或者公司不存在等情况,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时, 则由保证人代乙方 把 甲方 已经支付的(大写:一万二千)元工程预付款 退付 给 甲方。
三 、如果乙方向甲方承诺赠送、安装的 海尔抽油烟机(型号: _____) 、海尔燃气灶 (型号: _____) 、海尔热水器(容量:_____,型号: _____ )、海尔全自动滚筒洗衣机(容量:_____, 型号: _____ )不能兑现,则由 保证人代乙方把上述产品 向甲方赠送、 安装到户。
四、如果乙方 不按照装修行业的市场价格和行业规范乱报价、多收费、欺骗、坑蒙、漫天要价、以次充好、 以假冒真、偷工减料、恶意拖延工期、装修质量低劣、环保装修达 不到国家 标准等不诚信行为, 则由保证人 代乙方 把 工程款本金( “工程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首付款、工程中期款、工程尾款。下文相同)或者 (大写:四万)元的 合同总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全额 赔偿支付给甲方。
五、保证责任期间:________年,自 甲、乙双方签订主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乙方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担保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者补充,包括同意甲方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保证人 不管今后是否是乙方的员工,均 保证乙方履行完成 所有合同 项下的全部义务 或者由保证人代为乙方付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退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等,或者由保证人代为乙方 付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退款 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维护权利的费用 等 ,以及由保证人代乙方为兑现 本担保项下的所有 升级、赠送 、安装 的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前,甲方不向乙方追偿。
九、本担保书受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本担保书自签字 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签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八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凤凰城b栋二楼750㎡室内装修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各自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全优加芬兰探索式早教机构装饰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凤凰城 商城b栋二楼
第三条 工程内容: 早教中心室内装修(详见内清单)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干方式
第五条 工程造价: 预算价:陆拾柒万捌仟肆佰伍拾陆元整(元) 最后工程总价经双方审定为陆拾贰万元整(元整) 如图纸不变更或甲方不增加其他工程 工程总价不变
第六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20日,共80个工作日,每日需经双方确认是否能施工。如因其他的客观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七条 付款方式:乙方人员进驻场地,材料进入及施工10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20%,约应付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元整);总工程量完成40%以上时,甲方第二次付总价款的30%,约应付人民币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元整);总工程量完成90%以上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约应付人民币拾捌万陆仟元整(186000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所有款项,即付人民币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元整)。
第八条 设计变更:如施工当中需要变更图纸及项目,需双方协商认可,其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精益求精,努力创造优良工程,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条 甲方双方职责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须无偿提供施工场地的电力设施。
(2)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延缓付款,以免延误工期。
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工程,因施工操作不妥,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时付工程装修款,每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乙方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处罚1000元。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以上条款未尽快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由甲乙双方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法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十九
甲方: (供水方)
乙方: (使用方)
丙方: (协调方)
为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满足群众用水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水务局和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现有水厂进行改造,利用现有水厂相关设施,以绥东供水站为水源地为乙方供水。现就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签订如下协议:
①甲方负责按水务局提供的设计进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关设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农民耕地及其它相关财物时,应由乙、丙双方协调,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责。
②甲方保证供水充足稳定,每天供水时间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两季早晚顺延1小时)。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间,安排供水稽查员对用户进行查水,有权对擅自使用抽水设备的进行收缴和处罚。
①乙方应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水费,具体交费时间应在1月30日之前,缴纳金额人民币元,按县物价局核定水价标准以乙方用水人口数计算,人口数以村级台账为准,本协议签订时按县物价局批准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缴水费没有达到全额标准,剩余水费应由乙方负责缴纳。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丙方协调后无效,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终止协议,依据《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供水管,一经发现视为偷水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做好“三农”工作,郝王庄镇农民,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成立灌溉用水协会,为约束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水务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对所辖工程进行管理和水费收支管理。
(四)对所辖工程组织进行维修。
(五)负责协会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技推广。
(六)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水费。
(四)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维修、大修、折旧和管理费,并投工投劳。
(五)保护工程及设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会。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撤回协会援助其的物资原值。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二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_经济合法》暨《_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内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内容。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_________________%,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____________%,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责任
帮助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责任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
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_________________个月。
2、质保金
承包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_%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3、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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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二十二
发包方: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建筑法》和《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管桩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慨况及内容
1、 工程名称: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
2、 工程地点:浠水熊湖
3、 静力压桩机施工。
4、 工程总量:大约19000米。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造价的全包
方式。
二、 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必须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管桩定位必须按图施工,偏差不得超过10mm;因本工程管桩桩顶标高均低于自然地面,施工时必须送桩,为保证管桩成桩质量,送桩前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检查桩位偏差,合格后才能进行送桩施工。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使用的[管桩均为优等品(管桩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与管桩是否一致,验收合格并签发施工令才能施工)。施工工艺必须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4zg207的要求。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中关于静压管桩的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三、 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全套施工设备必须进场。
2、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及其附楼管桩基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⑴ 施工用水、电、场地、道路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同意,七天内不能解决者;
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⑶ 设计变更较大及工程量增加;
⑷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⑸ 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四、 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包括管桩及辅助材料、管桩运输及装卸、静力压桩机(压桩、送桩、焊接、切割、凿平桩头至满足检测要求、夜间施工、设备进出场等)全部施工费用及所有技术处理措施和静力压桩机配合桩基检测等全部工作内容,按人民币区 元/m包干(此包干价含税,除合同约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增)。
2、合同造价:以双方现场代表在施工过程中签证认可的原始资料中的数据为基础,参照施工图要求的桩顶标高和地质勘察报告,由甲方相关部门现场复查按图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数据,经甲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按工程单价(包干价)计算工程总价。
3、造价调整:因设计文件要求压力值和桩长双控,设计桩长为21m,压力值取值2200kn。如因地质原因,桩长无法达到21m者,经图纸会审设计方同意修改桩长而导致需要短桩(桩长8m及以下),则短桩一律采用5m长的建华管桩,按需(经甲方确认)每使用一根补管桩价差35元给乙方。因施工原因导致实际桩顶高于设计标高,多余部分在1m以内由甲方按实际尺寸累计每米补 元给乙方,超过1m者属乙方配桩失误,由乙方负责。送桩费(设计桩顶标高低于自然地面)以实际送桩长度按 元/m结算。
五、 付款方式
乙方每完成20xxm管桩施工,由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后出具工程进度款支付单,经甲方分管领导审核后,遵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甲方支付本次工程桩总价款的85%作为进度款。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除滞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余款一月内付清(乙方必须凭工程_结算工程款)。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六、 双方责任
㈠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场地内道路应满足80t拖车正常行走,提供150kw施工用电及临时施工用水。自甲方配电房和水表井至施工地点的管、线由乙方自理,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当月实际用量(价格按供水、供电部门收款收据价格为准)在工程进度款内扣回。
2、负责协助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报建时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承担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3、负责提供两套施工图给乙方并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水准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给乙方。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更和现场签证,负责质量监督和验收。甲方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发现问题责令乙方改正或停工;有权对施工方案提出变更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权在乙方不服从管理并屡教不改时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5、负责参建各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归整和审查并将合格的竣工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及相关部门。
6、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现场正常施工。
㈡ 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技术素质过硬的施工人员和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标准及甲方提供的经各有关单位会审后的施工图组织施工。
4、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水准控制点和坐标控制点完成轴线、桩位的放线定位工作。
5、派出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资料、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将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相关证件报甲方存档备查。
6、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按期完工。负责与工程同步编制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交甲方存档。
7、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因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因素对甲方社会信誉度造成影响进行赔偿的权利。
8、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在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乙方按本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遵循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乙方负责本工程已完部分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前损坏修复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挪用现场材料,如发现违规者,责任人及其所属单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乙方项目经理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七、 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量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验收,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甲方。如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或管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其上部工程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必须请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并经甲方认可后,无条件处理到位,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工程质量违约金。如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全部合同内容,甲方一次性奖励捌仟元给乙方,进入工程造价。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连续施工,使乙方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甲方按每天六百元人民币赔付给乙方,且工期顺延。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分歧较大,可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二十三
节水需求方:指市场中有节水改造需求的企业或单位。
节水服务商:指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合同节水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商,与需求方签定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的公司, 它可以把各种不同元素组合起来,使工程施工进程一体化、协调地进行,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并担负全面责任
咨询公司:指根据需求方对节水技术的要求,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为委托方提供技术选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机构。
设备厂商:为合同节水项目提供相应设备支持的商家,并且提供的部分设备产品已通过节水认证。
施工单位:合同节水项目的工程施工方,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具备专业资质的国营建筑公 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等组织机构。
招标公司: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评估机构:合同节水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基础设计及招标等,对合同节水项目投资做系统预算的企业/单位。
长效运营:同节水项目实施完毕后,为整个项目提供后续的长效运营服务、硬件维护与软件深化双向推进的节水长效化的企业/单位。
勘察机构: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水文、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提出合理基础建议,编制 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机构
水平衡机构:以用水单位为考察对象,对其用水单元和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机构。
节水认证:指用于提供节水认证服务,是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节水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节水产品/技术认证证书和节水 标志的行业权威机构
设计公司:负责为合同节水项目的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提供相应的工程设计方案的企业/单位。
金融支持:为项目、设备及平台的各类服务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支持或银行。
保险公司:指符合国家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经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单位。
节水灌溉承包合同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篇二十四
最新关于农田水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
第三条 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
第四条 _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_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规 划
第六条 _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田水利规划,征求_有关部门意见后,报_或者_授权的部门批准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规划,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七条 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发展思路、总体任务、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还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推广、资金筹措等内容。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调查。农田水利调查结果是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的依据。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方面的意见。
第九条 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田水利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农田水利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一条 编制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规划涉及农田水利,应当与农田水利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 工程建设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制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的与农田水利有关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田水利标准。
农田水利标准由_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组织制定。
第十四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第十五条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并公示工程建设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代表参加。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受益者组织竣工验收。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投资者或者受益者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水利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组织竣工验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造册存档。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田水利信息系统建设,收集与发布农田水利规划、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信息。
第四章 工程运行维护
第十八条 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确定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运行维护;
(二)政府投资建设或者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规定交由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使用和管理的,由受益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四)农民或者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五)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按照约定确定运行维护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主体。
第十九条 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实行灌区管理单位管理与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灌区管理办法由_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 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度,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农田水利工程水量调度涉及航道通航的,应当符合《_航道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履行运行维护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发现影响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情形的,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应当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下列行为:
(一)侵占、损毁农田水利工程设施;
(二)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