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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心得篇一
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使我收获颇多:
一、食品安全在身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越来越丰富,各式各样的食品应有尽有,不管什么样子的,什么味道的都有,而且美观又好吃。可就是有些商家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不择手段,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制造出许多不合格的产品,放了许多添加剂、合成色素,有的甚至有致癌物质,如:苏丹红、掉白块等等,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
在一些路边的小摊上,有许多的食品很不卫生。虽然,老远就可以闻到食品的香味,让人觉得很想吃,但是,在这些食品里,有许多“垃圾”配料。爸爸曾经告诉我,这些小摊里的食品,有的用的油是地沟油,有的用的是变质食物,有的是“三无产品”,还有的细菌超标,甚至带有传染病菌,危害人体健康。
二、食品质量要关注
为了提高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国家相应提高了食品标准,并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在食品包装上表明产地、日期、执行标准、成分等等。所以,食品好与坏,有国家标准,完全可以鉴别。
因此说,我们在购买食品时,要在正规的商场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注意看保质期、成分、qs标志等,不要在学校门口、路边小摊里随意购买,更不能吃变质食品。只要我们时刻注意食品安全,就能保证身心健康,人人把好食品安全关,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三、校园食品安全是第一
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健康教育。原来的体育课现已改成体育与健康课,并将营养、健康、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纳入其中,通过体育与健康课对学生进行教育,让他们懂得这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学校板报、校园网络、宣传栏,甚至闭路电视、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三是开展主题活动。
新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正式实施,一方面要坚持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另一方面,要加强“尚德守法”教育,真正做到“三心”。
所谓“三心”即指一要有爱心。学校管理者和食堂经营者要像关心自己孩子健康和安全一样关心校园食品安全,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二是要有良心。学校相关人员必须要有起码的良心,要做到不糊弄人,不采购变质食品,时刻把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要有责任心。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校园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把关,这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
食品安全法的心得篇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这一理念贯穿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始终。具体而言,在预防为主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政府监管中的风险预防要求。在风险管理方面,提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在全程控制方面,提出了国家要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在社会共治方面,强化了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规定。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范了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到贮存、运输和装卸的非食品生产经营等各个方面,从食品本身扩展至食品息息相关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等各个环节。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监管角度出发,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武器”。通过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
一、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职责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终结了“九龙治水”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模式,从法律上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的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这就要求我们市场监管稽查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工作中要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要从源头上加以防范,从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好防范与风险监测工作。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做好网格台账和建档台账工作。
二、 明确工作重点,加强风险监测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管部门应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该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人员监管重点与关键性的节点。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相结合。对于石台当地的特色食品产业如小菜一碟、酱腌菜的制作,绿、红茶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核查食品生产的资格(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符合许可)、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尤其是当地一些水厂企业如仙寓山矿泉水,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实地检查生产的车间,是否具备紫外线灯和空气净化器以及杀菌消毒设施是否到位)、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以及从业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等等各个方面做好风险的监测工作,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如刑事责任优先、引入行政拘留、规定行业终身禁入等,这些规定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加大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违法信息。要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打击行动。例如在食品方面,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等大宗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活动,严惩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宣传力度,促成社会共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此项规定有助于提高社会各层次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强化了食品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作为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做好监管工作,而且要做好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拓宽消费者的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管的作用,做好举报者信息的保密与有奖奖励工作。做到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通过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我对食品安全监管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法律条文为标准与导向,严以律己,全面遵循和落实“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食品安全法的心得篇三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思考全面、资料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职责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另外,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个人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用心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那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那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状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必须要追查监管职责时伤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出台,预计未来2-3年内各相关职责部门及人员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追查到职责。
新版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四)
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代替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