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代建工程合同 代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篇一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工程合同 代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篇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荷谐花园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委托代建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代建工程概况
二、委托代建内容:代表甲方行使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包括竣工资料的移交和竣工审计结算的办理。授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三、委托代建工程期限:自20xx年 10 月 6 日至20xx年 10 月 7 日。
四、委托代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待竣工审计结算后,根据本合同条款结算实际代建费用。
五、委托代建费的计算标准,支付时间及方式
建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150万元;当委托事宜(施工)完成7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200万元,其余代建费用待乙方全部完成代建事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汇票方式支付。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背了上述条款,将按合同代建费用总额的1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附则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签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工程合同 代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篇三
鉴于位于 祖屋历经50多年,已年久失修,现须尽快重建。
因重建工程涉及 众多后人,为尽快开工建设,现经 后人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 后人共同遵守。
1协议各方
11目前陈家后人中,18周岁以上所有男丁均为协议签订人,也称协议各方,共 人。
12按目前陈家祖屋产权人,分为两部分,分别称为甲房和乙房。
其中甲方代表人有: 共 人;乙方代表人有: 共 人。
2新建房屋规模
21新建房屋拟定拆除全部现有旧屋,原址重建。
22新建房屋平面布置基本保持原有风貌,南方四合院布置,即:正屋、两边横屋、前面围墙。
其中:正屋共9间,含屋厅1间、两边房间各三间共6间、两边楼梯(含卫生间)各1间;横屋两边各三间。
23新屋规划建设共三层楼,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4新屋建设分期建设,一期先建设第一层,基础及公用设施按三层设计和施工。
3新屋产权分配
31重建后的新屋产权分配,按原来旧屋的产权进行分配和确认,不得更改。
32新屋产权分配如下:在每层楼中,甲房拥有正屋4间、横屋4间共8间,乙房拥有正屋2间、横屋2间共4间。
此部份房间产权属协议各方私有房间。
33甲房和乙房占有的房间分配由其内部协商处理,本协议不作规定。
34新屋中的屋厅、楼梯、卫生间、围墙、地坪、道路等均为协议各方共同拥有,属产权共有部份。
35房间权属如下表所示:
4新屋建设吉位和吉日的选择
41新屋布置必须选择最佳风水方位和最佳开工、竣工吉时等,以佑陈家后人丁财两旺,长发其祥。
42由协议各方充分协商,共同推荐一名风水先生进行操办吉位和吉时的选择。
由该风水先生根据陈家后人及屋址风水格局,开出新屋吉位及开工、竣工吉时后,交由协议各方自费去找其他风水先生进行确认。
43协议各方对吉位和吉时有不同意意见时,可以发表意见并协商,直到协议各方意见一致,才能最终确定吉位和吉时,并付诸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发表不同意见和争议。
5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及管理
51本次重建 祖屋,是本屋族人二十世裔 字派共 兄弟(或其后人)共同出资建设,每层楼中共有 间正屋和 间横屋,根据新、旧房屋产权分配方法,正好每人分得正屋和横屋各一间,出资额为每人六分之一。
52本次重建陈家祖屋资金来源分为两方面:族人赞助和产权人出资。
53族人赞助资金首先用于房屋共有部分建设,建设资金不足时由产权人按每人六分之一出资筹足。
54房屋私有房间按每人六分之一出资,不能少出资。
55成立建房资金管理小组,统一集中管理资金,小组共3人组成。
其中一人管理存折(此人可以是甲房和乙房之外的人),甲房和乙房各出一人参与管理。
56所有资金收支都应有资金管理小组三人共同签字才能有效。
管理资金应建立资金流水账,随时公布资金收支情况,协议各方可以随时查账。
57为使工程开工后能顺利完成,避免出现由于资金不足而影响工期的情况,在施工日期确定后,协议各方应在开工前及时按预算足额缴足各自出资额。
全部资金到位后才能备料、折旧房和建新房。
58工程建设过程中,如遇资金不足,资金管理小组要及时公布资金收支情况,说明应补足资金数额,协议各方认可后及时补足,以免影响工期。
6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
61新房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由协议各方共同委托本家族中熟悉工程建设的人负责。
62新房工程施工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委托一支施工队伍负责,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63工程材料采购由协议各方人士中有经验的人负责。
7工程建设涉及的资产处置及征用
71折除旧房后剩下的旧房材料,属共有材料,在建新房时尽量利用,不能利用时统一使用到其他地方或作废。
72建新房施工过程中,包括修路、取土、存料、施工临时用房等,必须使用到协议各方目前拥有的田地、荒地、砍树等时,协议各方必须无偿提供,不得谈价钱。
7其他事项
7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解决。
72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长期有效。
73本协议共11份,协议各方各1份。
协议各方签字:
甲房代表人:
乙房代表人:
年 月 日
订立于
代建工程合同 代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篇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 (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__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总工期时间不变,除合同明确约定外,开工时间的延后并不涉及费用及工期的索赔。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现行国家相关专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含税合同价为: (rmb¥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签订时间: 20__ 年 月 日
代建工程合同 代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篇五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 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 万元,自筹 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1.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 万元,开办费等其他费用 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工程合同 代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篇六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