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一
一直以来,我对那些娇弱、艳丽的花没有太多好感,除了向日葵。因为它简约,不屑于沾染任何香气;因为它壮硕,拒绝拥有任何花该有的柔弱;因为它坚毅,有敢于瞬间划破黑暗的勇气;更因为它执著,有着至死方休追随太阳的光与热的坚持。走进小说《简爱》,我触到了这株独特的向日葵——简。
简约的简。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个子瘦小,长相平庸,一贫如洗……”她最好的饰物是黑色的衣服,白色的领巾。是她不想美丽吗?不,是她明白美丽终究只是昙花一现,她追求的是永恒的心灵的美丽!
勇敢的简。在如地狱般的盖茨黑德遭姑妈的嫌弃、表姐的冷落、表兄的欺凌、佣人的嘲讽,在桑菲尔德,深夜莫名其妙的大火、熟睡中疯女人的偷袭,在充斥着死亡气息的罗奥德,她被当众羞辱。我想,很多人都无法承受这些打击中的任何一个,可简用她小小的肩膀全部扛了下来,她充满希望地活着,那茶绿色的眼眶依然清澈。
执着的简。你以为简的执着只是对罗切斯特的爱吗?你错了,她执着的是她心中的希翼,是她对自由、平等的渴望。她寄人篱下,应当低声下气,可当她的人格受到侮辱时,她做出了惊心动魄的反抗。在得知罗切斯特已有妻室时,简不顾他的挽留,毅然离开了桑菲尔德。她遭遇了很多,经历了很多,也放弃了很多,但她始终不放弃对自由和平等的执着。
如果说人们用蜡烛触动了夜空星星的心灵,春天用嫩芽触动了冬天冰雪的心灵,而于我,简就是用她的简约、勇敢与执着,触动了我那逐渐坚强、丰富的心灵!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二
深夜了,一壶清茶一本好书,反思自己沉浸心灵。
朱自清——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 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 不想。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 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 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 却什么也没有。《采莲赋》、《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 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 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 “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三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
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从那一刻绽开了……奶奶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更加困难!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要报答父母的深恩,要知道感恩。但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四
读完了《伤仲永》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触很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复读完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伤仲永》的主要叙述了:方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受到同县人们的赞赏,被人邀请前去做客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不再让仲永读书学习,带着仲永四处做客,谋取小利。因为仲永每天跟着父亲四处拜访客人,他父亲不让仲永学习,所以后来,仲永就慢慢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一个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众人等只顾眼前利益。假如父亲不是为“利其然也”所困,不牵着仲永“环谒于邑人”,假如众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钱求仲永题诗,假如秀才们能将自己读书的辛苦与读书的乐趣讲述给仲永听,鼓励仲永读书学习…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为国家之栋梁。”仲永父亲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虑仲永长远的发展,导致了仲永由一个天资聪明的神童却“泯然众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父母们应该吸取方仲永这个事例,对于自己的子女应该严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视教育,不要认为书没有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可能进步,才可能有成就。连方仲永那样的神童不学习都成了平凡人,何况本来就是平凡人的我们呢?孩子的学习与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只是朝着利益方面想的话,那么孩子的观念也会随着大人们变动,必须要为他们带来一个好的开始,指引他们正确的学习目标。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只有读书才能为我们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能轻言的放弃。想一想我们学过的一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方塘”由于源头的活水,源源不断输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远清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极强的创造力。
我没有像方仲永那样的天赋,我只是受到他的启发,觉得我应该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我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弥补。也奉劝各位同学们,不管你们是普通人还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复仲永的悲剧了!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五
读了沈石溪的《狼国女王》之后,我知道了:凶狠残忍的狼是出于无奈,为了生存,为了孩子,为了大家。书中紫葡萄是一只母狼,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母亲,她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狼是最有父爱和母爱的一种动物。
紫葡萄和她的丈夫狼王盔盔有五只小狼,冬天里不能眼看着小狼饿死,狼王盔盔去捕杀动物,“虎口夺食”意外身亡,狼王没了,所有的公狼互相残杀争当狼王。
紫葡萄为爱铤而走险,为狼群捕杀了一只幼鹿,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很感动,她助紫葡萄一臂之力,让紫葡萄当了国王,让母狼当国王是世上没有的事情,公狼们都不服气,紫葡萄面临着挑战。
紫葡萄为了当一个合格的狼王,用尾巴救起了一只公狼,在寒冷的冬天去野外捕食,她为族群出生入死,冒险猎杀了一只小牛犊,为族群赢得了食物。
我为紫葡萄欢呼,一个有责任感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她用慈爱包容一切,她拥有了狼王的地位,拥有了天下!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六
蒂凡尼的早餐,一部描述爱情和生活的电影,片中的女主角是个奇特而优雅的女子,她像是很明确的在追求着什么东西,然而其实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很多时候都在向弗列说着很多琐碎的事情,似乎无关紧要,又似乎哪些事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得到她的弟弟弗列死去的消息之前,她很乐观的向往着有一个牧场,可以养很多马,可以和弟弟快乐的在过简单生活,而很爱她的前丈夫来了,要她和他回去曾经的家,可是,她说她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叫露拉美的女人,前丈夫失望的回去。然而不久却带来了噩耗,她的弟弟弗列意外事故死了,她霎时崩溃。然后又很执着的要嫁给富豪。
影片中的男主角,帅气可靠的男人,和女主角同住在那个自称摄影师的脾气怪异易怒的房东家,女主角为了逃离喝醉酒的男人的骚扰跑上男主的房间,然后和男主说着自己的向往、生活等等,并称呼男主角为弗列,她弟弟的名字。身为作家的男主角欣然接受她的一切。
两个人在那个安静而美丽的城市各自过着自己的生活,时常来往,像朋友,又像恋人一般。最滑稽的是女主角举办pati的场面,趣味至极,很喜欢一个镜头,男主趴在人潮拥挤的地面接电话,接完了,拉起正在跳舞的男人擦得黑亮的皮鞋把烟头放进去,很搞笑也很别致。作家得到自己的故事被卖出的喜讯,女主角提议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他们去了蒂凡尼,一个高档珠宝店,在那里,男主要赠礼物给女主角,女主角忽发奇想,要在蒂凡尼买个十元以内的饰物,没想到真的有,可是却是个纯银电话拨器,这却和男主想要送给女主的浪漫的东西完全不符。
男主从怀里拿出吃爆米花的赠品——一个戒指,询问是不是可以在上面刻字。蒂凡尼欣然答应。果然是个好极的地方。他们去了图书馆,男主在女主的要求下在自己的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却被图书馆管理员责骂,实在滑稽的无奈。然后他们居然去店铺偷东西,而且顺利的各偷了个可爱的面具出去。在街上遇到警察,警察还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两人离开。分明将他们当成了热恋中的情侣。然而就在女主角认为自己可以嫁给那个拥有牧场的富豪的时候,房东却举报他们涉嫌贩毒。虽然被保释了出来,可是拥有身份的富豪却取消了取女主的约定。
女主依然想要离开那个住了一年多的城市,她说那里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甚至将男主特地从女主家里抱来的猫咪丢下车,她说,他们谁也没拥有谁,人们不属于对方,没有人可以将我放在笼内,她荷猫咪都是无名氏,不属于任何人,也不属于对方。男主很气愤的下车,说她懦弱,缺乏勇气,害怕承认人生就是这样,然而人们相爱,结成佳偶,这是人们获得真正幸福的唯一机会,她说的自己野性难驯,害怕别人将她困在笼子里,其实她已经在笼子里,而那,是她自己造成的,那和什么城市无关,无论去了哪里,她依然会遇到自己。男主从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盒子,里面是那枚他们在蒂凡尼刻字的戒指。男主角下了车,去找那只被她遗弃的猫,雨很大,女主从车上下来,追上男主的身影,问找到猫咪了没有。
影片基调很平静,就像生活安静的流淌,略有浮躁和不安。而哪些从缝隙间洒落下来的阳光安抚了一切。使得喧哗荷浮躁也变的安静,平和。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们上了《草虫的村落》这一课,我很有感触。
《草虫的村落》写的是作者躺在田野里,追随着爬行的小虫,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他的天马行空让他走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和人类世界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世界——虫的世界。
在虫子的世界里,村民们熙熙攘攘地穿行在大街小巷,有美丽的南国少女,有甲虫音乐家、甲虫工程师、甲虫设计师等等,他们分工合作,共同建设着草虫的家园。除此之外,还有游侠,远房亲戚——蜥蜴光顾这个美丽的村落。看到这,我不禁为作者奇妙的想象而喝彩。
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吸引我的是作者的遣词用语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比如:那只英勇的黑甲虫,
走进了村子。我看见在许多同类虫子中间,一只娇小的从洞里跑出来迎接远归者。它们意味深长地对视良久,然后一起欢悦地走回洞穴里去。我猜想,它们有可能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因为分别了许久,在意味深长的对视中,丈夫感到万分羞愧:“离开家那么多日子,让妻子一个人照顾那么多的孩子,真是难为她了。”而妻子却因为丈夫的归来而万分高兴,所有的委屈化为这深情的对视,一切尽在不言中。这多么像我们人类的世界啊!
在作者眼里,虫子和人已经没有区别了。他已经沉醉在虫子的世界了。如果不说红鸠鸟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也许他还可能会以为自己也是一只甲壳虫吧!
作者优美的文笔让我也看见了那个村落。真想有一天也能和作者一样去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真想有一天能变成一只虫子,感受一下虫子们的快乐!
简爱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八
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