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一
这个故事说了关羽、刘备、张飞被曹操给打败,刘备和张飞两人逃走了,关羽则留在山里,照顾刘备的家人。曹操派张辽来劝说关羽投降。
关羽刚开始死也不肯投降,可是最终经过好朋友张辽的劝说后最终答应了,曹操也答应了关羽的条件。曹操送了许多珠宝,可是关羽都不要。有次,曹操送他一匹马,他却高兴地理解了。
之后得到了刘备的消息以后,关羽立刻去找刘备,曹操设了五个关卡、六位将军,但这全都被武功高强的关羽杀掉了。关羽最终找到了刘备。
看了这个故事,我对将军们有了新的看法。以前,在我眼中将军们都只是武功好而已。86.看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明白了将军张辽不止是武功好而已,并且口才好,也很聪明。
我们也要像张辽那样,不能够单单是成绩好,并且口才也要好才行。就比如,那次我们班有同学和别人打起架来,我立刻上前去劝架。我问了一下我们班的同学:“你为什么和他打架呢”,他对我说:“他骂我!”。
我轻声对他说:“你看看,就这么小的事,又和别班的同学打架,到时又好像上一次那样打得头破血流,害了自我不说,教师明白后,又要罚我们抄书。真是害人害己啊!”他听了我的话后就立刻向对方认错了,一场干戈就这样被我平息了。从那里我们能够看得出,口才好是多么的重要啊!
这个《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具有了许多教育意义,使我们受益匪浅。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我读了《过五关斩六将》这篇文章,受益匪浅。我不是为关公的忠心和义气所折服,而是为曹操的诚信所折服。
这篇文章的主要资料是关羽与兄弟失散,无奈之下投靠曹操,得知兄长下落后,与曹操告别。曹操念其忠义,没有不遵守承诺,放关羽而去。虽关羽一飘过五关斩六将,但曹操并没所以而违反承诺将其杀之。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感受是虽然曹操爱惜关羽的武艺人才,但他并没有所以强行将他留下,从此可看出曹操为人诚信,真是天下豪杰。从这篇文章中,我想到了许多类似的事情,如:某人答应了另一人到哪里去干什么,天气再恶劣,他也准时赴约。
我也记起了与之相反的事例,如:我邀请我的同学到我家共做一件事,可我在家里从早上等到晚上,还是没等到她的踪影,第二天问她时,她便用各种理由为自已开脱,这是不对的。看了这篇文章,我想起几年前学过的一篇关于宋庆龄的课文,是讲有一天宋庆龄要去伯父家,她十分想去,但正因她答应她的同学这天教她做花篮,所以没有去。
想到这,我的眼前浮现了这样的画面:有个人与兄弟姐妹相约去钓鱼,但正因临时有个大客户而不能赴约,事后又用各种理由为自我开脱职责。我突然明白了此刻有些人不讲诚信的原因是利益和为自我开脱的理由!其实,遵守诚信只是举手之劳,让咱们抛弃利益和为自我开脱的理由,开始讲诚信吧!个姓签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收获是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咱们重拾美德,一齐讲诚信吧!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三
我在教师给我们借的《三国演义》,是我深有感触的是《过五关斩六将》。讲的是关公关云长自从不把曹操赠袍的事讲给了刘备的两位妻子。然后就往洛阳而来,前至一关,名叫东岭关。守关的名叫孔秀,招了五百个官兵,孔秀下马要文凭,关羽没有,孔秀就不放行,说如果要走,就差人去想丞相禀报,关羽嫌太慢,孔秀就一身披挂拦住不让过,关羽大怒,举起青龙偃月刀,一刀就把孔秀劈死了。
关羽于是就带着刘备的两个妻子向洛阳进发早就有洛阳的探子报知洛阳太守韩福,韩福急忙把驻在洛阳的将军招到一齐,牙将(偏将)孟坦说先要他去和关羽打。假装落败让他追进关里,主公就要暗箭把他射死。
就在这时关羽到了,孟坦引了一千名官兵排列关口,不让关羽过去过去。关羽怒说东岭关孔秀已经被我所杀,你要找死吗?孔秀大怒,抡起双刀朝关羽天灵盖劈去,关公就举刀来迎。不到三回合,孟坦拨马就跑,关羽拍马追来。孟坦只是想引着关羽走,没想到关羽的坐骑是赤兔马,比他的快,只一刀,就送他回老家了,关羽收马回去。门后的韩福尽力地放了一箭,正中关羽的左臂,关羽用嘴巴箭拔了出来,血流如注,关羽冲到韩福面前,也是一刀就劈成了两半,关公用一块布包住伤口,担心又遭别人暗算。骑马直接到了下一个关口—是汜水关,守关者乃是卞喜。
他为关羽布了一桌酒席,暗中布下二十名刀斧手。吃着吃着,卞喜突然把杯子一摔,那二十名刀斧手一齐冲了进来,来砍关羽,关羽急忙把佩刀拔了出来,几下子那二十名刀斧手就“没了”,卞喜当然不能也没例外。从汜水关出来就奔到了荥阳,荥阳太守王植把关羽接到城里去休息,半夜却让胡班去放火。胡班看关羽一表人才,就把放火的事给关羽说了说。关羽大惊,连忙披挂逃出
城,刚出城,王植就带了一队人来赶来追击,关羽又怒,拦腰把王植砍成了肉条。又来到滑州地界,守关者刘延、秦琪拦住不让走,还大骂关羽忘恩负义,关羽刀起,刘延头落,刀落,秦琪头落!关羽所过关口五处,斩将六名,后人称之为—过五关斩六将。有歌曰:
挂印封金辞汉相,寻兄遥望远途还。
马骑赤兔行千里,刀偃青龙出五关。
忠义悍然冲宇宙,英雄从此震江山。
独行斩将应无敌,今古留题翰墨间!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的我们之间有些人中所不重视的友谊对于关羽来说居然是这么重要,即使过五关斩六将也要去见,这篇文章读完竟然有一种催人泪下的感觉。这就不仅仅是友谊了,而是同生死的那种友情,那种敢为朋友而去死的友情,而在我们此刻是绝无仅有的。而关羽居然肯为朋友而去死!这种精神是可歌可泣的,可见他们的友情是多么的无私啊,关羽为了刘备,宁可丢弃三等大爵位、赤兔马、和荣华富贵,也要去见他,这也表现出关羽和刘备的友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我们此刻许多人人生在世,求的就是官位、房子、车和钱,其实我也认为钱财乃身外之物,不要贪得无厌。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四
《欧也妮﹒葛朗台》它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对于它,我却始终留有深刻的印象。
当初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喜欢那个美丽善良的欧也妮。她温柔隐忍,对于自己吝啬的父亲,她始终是顺从的态度。但为了爱情,她勇敢地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表弟查理,在父亲例行要她展示自己的金币的时候,她因拿不出金币,被父亲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因为此事,她胆小而贤淑的母亲被吓得一病不起,而最终,她等来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欧也妮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子,她的父亲,视财如命;她的母亲,懦弱胆小,在关键的时候保护不了她;克罗旭一家和格拉桑一家把她作为继承万贯家财的跳板;而她深爱的表弟查理,在发财后,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最终负了她。
那时候,觉得这样一个女子,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为了爱情,敢于把金币给自己爱的人、不怕因此同自己一直顺从的父亲起冲突,真的很勇敢。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不再单纯地因为喜欢这个女子而喜欢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更深层次的东西,能够更为客观地来评价书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老葛朗台这个形象。
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很特别。一般人的吝啬,大多是对于别人,而葛朗台却不止如此,他对自己的家人吝啬不说,对自己,也是吝啬得很。葛朗台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但他们一家人却过着近似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从来不买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
金钱于他,只是一种虚幻的满足感,他抱着大把的金币,看金币发出的金晃晃的颜色,听金币碰击的声音,因此而产生满足感。他大把地囤积金钱,不使用它们,只是为了欣赏,为了满足自己的敛财癖。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他因为钱,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在知道女儿把金币都给了查理后,他认为金钱比亲情重要,固而将女儿关起来。妻子因为此事一病不起,在即将离世的时候,葛朗台不是没有伤心难过的,这个时候,他的人性得到了些许的流露,但是,当妻子死后,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在他心里,金钱最终战胜了人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然而,巴尔扎克虽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但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台为了金钱,一辈子花尽心思,甚至为了钱连亲情也不顾,但最终一分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是一无所获。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五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着,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六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它让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学生,因为不满同学们对他得看法,所以自己一个人来到河边钓鱼,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宝贝—宝葫芦。这是一个有魔力的宝贝,可以满足他的主人的任何愿望,条件是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王葆接受了这个条件,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不是一般人享受的幸福。比如他要演讲比赛,想要一份演讲稿,马上就会有一份演讲稿出现在桌子上;如果他想买东西没有钱,他的口袋里立刻会有一大把钱任他花。王葆自以为获得了一件神通广大、魔力无边的宝贝,可以让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这些“幸福”的生活,却给王葆带来了不少麻烦。从次,他得屋里有多处了许多千奇百怪的东西,当别人问起怎么回事,他总是撒谎说是替别人寄存的。他每天躲着自己的朋友,生怕别人问起关于他的事。后来王葆才得知,宝葫芦变出来的各种东西,原来都是别人做好的:演讲稿是别人写好的;花草是别人培养的;机械模型是别人做好的。最终,纸包不住火,王葆出卖了宝葫芦。
人每时每刻都在想着不劳而获,却忘记不劳而获对别人的损害,以及对自己的麻烦。
我们都要不能做损人利己的事,应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600字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非常有趣,你一定想知道是一本什么书吧,告诉你吧!那是一本《宝胡的秘密》,下面我就给你说一下里面有趣的内容吧!
本文的主人公是王葆,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他挺想学好,肯做好事,关心集体,热爱同学,但是他有点懒,不爱动脑筋,什么都想要现成的,遇到麻烦的事,就幻想有一种宝贝,帮他做事情,自己不用费脑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后来王葆无意中得到了一个宝葫芦,他想要什么,宝葫芦就会为他实现什么,不过这事是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的,原来,如果有第二人知道他有一个宝葫芦能变出各种东西,那么宝葫芦从此以后就变不出东西了,从此王葆心里就一直藏着这个秘密,不敢跟别人讲,甚至对他最亲的爸爸也得撒谎,整天无所事事,生活失去了意义,最后当王葆知道了宝葫芦变的东西其实是把别人做好的东西拿给他时,他就气得拼命要把宝葫芦砸碎、烧掉,再也不要它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自己去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劳而获,天下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七
《谁动了我的奶酪》分3部分。第一部分:同学聚会——讲述一群过去的同窗在一次聚会上讨论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化。第二部分是核心,讲的是这个故事,在故事中,有一个神奇的迷宫,四个性格不同的小精灵们有一个共同的任务,找奶酪,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好不容易找的奶酪站不见了,面对变化,其中的两个小老鼠——能很嗅出变化的嗅嗅和能及时行动的哼哼,把事情想的很简单,他们这么找到了新的奶酪。而两个小人有人类的复杂的脑子和情感——害怕并否认拒绝变化的哼哼和当看到变化的好时,能及时去适应的唧唧俩,唧唧过了很久醒悟了,也找到了奶酪,哼哼呢?我们在等他。第三部分是那些同窗们围绕这个故事的讨论和启迪
这个小小的故事其实有着深刻的道理。故事中的奶酪其实是生活中的你想得到的东西。而他们失去了奶酪也就是象征生命中的一些变化,他们找到了新的奶酪就是你又从新得到了你生命中的“奶酪”。
一个古老又年轻的民族,一个活力四射的国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创造力向世界经济的顶峰攀登。飞速扩展的城市,飞速扩展的信息,飞速扩展的市场……
与此同时,年轻的效率也正在付出年轻的代价。变化与困惑,规范与活力,曾长与问题相互而舞。
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你可以抱怨,牢骚满腹;面对变化,你可以更加浮躁;面对变化,你也可以一直等待;面对变化,你还能否思考?
你的工作,你的财富,你的幸福,你的梦想,你的爱情,你的学时,或者仅仅只是你的一份心情……
是是谁改变了他们?究竟是动了你谁的奶酪?
你困惑,
也许没人可以说清年轻的激情中的理智的目光与感情的奔放谁更重要;也许没人可以说清崛起的效率中,变化的激情与思考的冷静水更重要。大踏步地前进,因为中国还很落后;而科技文明以将全球经济变的更加一体多元化。
不管你是否愿意,你将面临更加波澜壮阔的变化,也将面临更具挑战性与更复杂的困惑
谁动了你的“奶酪”?
无人以答。这个国家、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在从无数变化中创造“奶酪”。
那应该属于你的奶酪也将从这些变化中、你的思考中 、从你积极而自由的心态中脱颖而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变化,我们应该学习文中的小老鼠,不要不事情想的那么复杂,当丢失“奶酪”时,赶快行动,相信胜利就在眼前。人类的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与情感有时也是前进路上的的阻碍,有时简单形式回跟我们带来去多的便利与益处。
是的,生活中常有变化,他们总是在不断拿走你的“奶酪”,所以,我们应该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也要经常闻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要追踪变化。当遇到变化,我们还要尽快适应,也就是越早放弃旧的“奶酪”,酒会越早享受到新的“奶酪”。别忘了要自我变化,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乐观的享受变化吧,尝试冒险,去享受新“奶酪”的美味。最后,作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地去享受变化,集注:他们仍会不断的那走你的“奶酪”。
这便是我总结出的。罗伯特 彭斯说过:“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让我们一起面对变化,面对“不测”。没有恐惧,没有顾虑,只要做到坚忍不拔,思路清晰。
来吧,让我们快快行动。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八
看完后就百度了一下作者,没想到他竟是一九六一年出生于法图。因为单凭这本书,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想像作者竟然是52岁的老者。然后再马上查查写这本书的年份,很遗憾我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是我查到这是马克。李维的第10部分作品,湖南文艺出版社20xx年7月份出版,但我不确定这就是中国的第一批〈偷走影子的人〉。
很清新的一本小说,讲了一个从小瘦弱总受欺负的小男孩却有一总特别的本领。能够不经意间偷走别人的影子,并发现对方不愿意述说的秘密。是一个有爱,勇敢的孩子。全书讲了小男孩的成长经历。生动有趣地描写了孩子的成长过程。每一个阶段都能让我感受到真实存在。每一句交谈的话语都太符合那个时期的孩子,所以我一直感觉作者应该是一个年轻的爱生活并且很细腻的人。因为只有越年轻才越能接近并熟悉自己或别人的童年。我随着故事的发展也仿佛回到了童年,和主人公一起成长。一起用成长的态度和思维来与他共同去面对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不同的是我不是在我的童年里,而是在主人公的童年里,只是我成了他的影子,而他却偷了别人的影子。
喜欢主人公幼稚时期又带点成熟的想像力,那应该是一般同龄的孩子所没有的。喜欢那个最好的朋友吕克,当然也不讨厌那个总爱欺负人的马格。因为每个人的成长都会有朋友和敌人,但是长大了,会让我们更加怀念那份难得的友情,却一点也不加恨于那些曾经给过自己不快乐的人,也许我们早已忘了他们的不好。
主人公的第一份爱情,是同学,也将是同事。因人她们共同就读于医学院。是时间和空间让他们自然的走在一起。但是往往这咱种自然最适合做朋友而不是情人,所以他们最后理智的选择做了最好的朋友。
主人公的第二份爱情为本书更加增添纯洁与清新的感觉。这份感情原来一直埋藏在彼此的心底。童年的初恋。纯纯的,没有一丝的污染。所以不用太多的表达与行动,只要彼此心里还想念着对方,如果有缘一定会在一起。就像书的结尾一样。主人公读出了她用风争写出的“我想你”。模仿了影子亲吻了克蕾儿。
还有,最让人遗憾和最让人感动的是主人公的妈妈。在书的结尾,她过世了。留给了主人公一封信和永远都包围着主人公的母爱。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和我的亲人。每个妈妈都是伟大的,虽然她们没有表达过,但是我们可以回想到太多的细节去诠释母爱的伟大了……
写到这我也下班了,因为单位不是很忙,可以用工作的时间写了这篇读后感。真的是很不错的一本书。
过五关斩六将 读后感篇九
我是个马马虎虎的女生,所以我从来不知道生活处处有细节。但是,从我读了《大宇神秘惊奇》之后,我就发现原来生活中有许多细节。
从前的我看到白纸之类的平常东西,总是不以为然。而大宇,他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活力,对每一件事都能认真地思考。他总是能在不起眼的事情上发现不一般的事,从一张白纸看到可怕的案情来。
这让我想起了一些关于我的马马虎虎的事:有一次,我在桌子上发现了一张纸,我看也没看上面的字就把它扔进垃圾桶里了。一会儿之后,妈妈急匆匆的走了过来,问我有没有看见一张纸,这上面写了一些重要的事。我顿时慌了神,最后,颤抖的手指向了垃圾桶。
为了这件事我还挨了一顿骂,所以从那天开始我决定做一个细心的女生,留意生活中的细节。虽然《大宇神秘惊奇》这本书是恐怖加冒险类的,但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些离奇的故事让我明白自己应该做一个细心的人。
几天之后,我就发现自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当妈妈问我,一张重要的白纸在哪里的时候,我一反常态,指了指书桌。妈妈看了,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下,我的心里平衡多了。
其实,我还是很希望有大宇这么一个朋友带我去经历那些离奇的事,如果真的能见到他,我一定会对他说:“谢谢你,让我变成了一个细心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