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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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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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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一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窗外响起了阵阵爆竹声,此时,我手正捧着丹麦作家安徒生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正目不转睛地读着。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大年夜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正沿街叫卖火柴,可是没有一个人来买她的火柴。她衣衫褴褛,双脚也被冻得通红。因为没有挣到钱,她不敢回到自己的家中,怕被爸爸打、骂。她来到墙角,冷得缩成了一团。为了取暖,她连续五次划着火柴。在柔和的亮光之中,她仿佛看到了温暖的大火炉、香喷喷的烤鹅和一颗美丽的圣诞树,还有已故的曾经最疼爱她的奶奶。可是,每当火柴熄灭的时候,那一些美好的幻想也随之消失。等到第二天早晨,小女孩坐在墙角里,嘴里浮出一丝微笑。原来,她在大年夜里冻死了。

不知不觉我已成了泪人儿……

我为自己能够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而感到欣慰,但小女孩的家境是凄凉的,小女孩的命运悲惨的,不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为小女孩感到痛心、惋惜……

窗外的爆竹声打断了我的沉思,或许窗外那个最美的烟花是为小红帽绽放的吧!我拿起我那沉甸甸的储钱罐,等待着新的一年到来。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二

初次读《花季雨季》我只不过是个刚进初中的小姑娘,那时只因顺应“大众”潮流而读。如今再次回味此书,我已是个16岁的高一新生,读完的感受却大不相同,我的心灵似乎也被震撼了……

16岁,正值豆蔻年华,也是步入春光明媚的花季年龄。“自信、大胆、活力”是我们的共性;“叛逆、冲动、自主”是我们的特征。在这个更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充满朝气,用少年纯洁的心灵和青春的音符去谱写属于我们青春生命的律动。走进花季,让我们一起珍惜它,把握它。

《花季雨季》中,孤高气傲却兼备才气的陈明,勇于挑战而实力有佳的萧遥,帅气活泼而极受女生亲睐的王笑天,幽默搞笑而鬼点子特多的余发,独立大方的谢欣然,漂亮美丽的刘夏,多愁善感的林晓旭,呆头呆脑的柳清……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就是我们现实中生活的缩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因属花季少年特有的气质。走进花季,我们可以为着自己的追求所疯狂,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冬天吃冷饮引得路人差异的眼神;篮球架下总有男生们打篮球的身影,女生们则在一旁欢呼加油;男生一遇上不顺之事,总是借“球”发泄,潇潇洒洒地拼个你死我活,将烦心事忘的一干而净,这就是女生所羡慕之处。女生呢?则会与好友诉苦或是眼泪不止,这就是男生最怕之处。紧张的学习生活因为有男生女生的存在而变得愉快,有多少美好往事至今历历在目,我们在一起,哭过、闹过、笑过……我们的无知、对过去的遗忘、对现实的挑战、对未来的憧憬,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们正值花季。

此书中的事,我们也有所经历过,多少家长期盼有像陈明那样高才生的子女,一心只读圣闲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但家长们却忘记了一句古话:有得必有失。这样的学生并不是这时代所需的人才。多少花季少年更是羡慕王笑天与刘夏之间纯纯的恋情,视其为花季中最美好的回忆,但却被家长、老师是为“禁果”,青春期最大的障碍。现实使我们这些无知狂妄的叛逆少年终于尝到时代、社会竞争的滋味——残酷,使我们明白了生存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使我们渐渐失去这年龄因有的单纯与幻想。有多少学子在考试时像余发一样视作弊为考试的一种“对策”;有多少同学追求“名牌效应”互相攀比;有多少学子像刘夏一样成为忠诚的哈韩或哈日一族,整日做着“明星梦”……无疑暴露了一些青少年现象,处于这年龄段的孩子极其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因为从小都是养在暖房里的小草,躲在父母的避风港里,渐渐丧失了独立面对挫折的勇气,在失败的面前低头,甚至选择逃避现实。“叛逆”循规蹈矩,“冲动”不会静下心思考,“自我”自私自欲,这一切不得不让我们这些花季少年思索,我们是要珍惜青春,而不是虚度年华。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夏想在生日时在家中开party与同学一起狂欢,但不愿母亲在场,便制开了她,那天正好是母亲节,老师调查同学们父母的生日,可班中知道的甚少,令刘夏感触,决定与母亲一起过16岁生日。看到这,我的脸突然变得滚烫,惭愧之情油然而升,“母亲何时生日?”我顿时发现自己好不孝,记得一个广告词这样说: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知道儿女的生日,但有多少儿女知道父母的生日呢?父母为了培养我们成材,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青春,操劳得头发里还夹杂着几缕银丝,看着孩子天天快乐成长,他们已无比欣慰了,孩子的优良成绩是给他们最大的回报,天下父母的一样希望自己儿女长大后有所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们呢?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还用“代沟”的理由回绝他们,其实我们真的不懂父母的心,比起他们我们无地自容。在这里,我最想对妈妈说:“对不起,请原谅女儿的任性。”

走进花季,去拥抱青春,把握现在就等于掌握未来;珍惜花季,去享受青春,记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1904_1936),苏联著名的布尔什维克作家,自他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问世以来,他就同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一道,成了世界上千万千万有志青年的朋友和楷模。

1920xx年,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乌克兰一个工人家庭,父亲是一家酿酒厂的季节工,母亲在大户人家当厨娘,家境十分贫寒。因此,他只念了三年的书,十岁左右就开始干活谋生。奥斯特洛夫斯基干过各种职业,如帮人家牧马,在车站食堂当小伙计,在发电厂当助理司炉等,贫困屈辱的生活培养了他对旧世界的仇恨和反抗性格。13岁的时候,他就开始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20xx年,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家乡一度被德国军队占领,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完成组织上交给自己的收集敌人情报和将革命布告贴到德军司令部哨兵棚上的任务,显示了他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得到了同志们的赞扬。

1920xx年7月,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家乡成立了共青团,他成了第一代共青团,并参加红军奔赴前线同白匪军作战。第二年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腹部多处受伤,右眼因伤而丧失了80%的视力。严重的伤痛使奥斯特洛夫不得不离开队伍。然而,伤势刚刚有所好转,他就以高度的革命自觉性转入劳动建设,先是到一家铁路工厂当助理电机师,后又自愿报名参加突击队,投入修筑铁路的艰苦劳动。在工地上,他染上了伤寒并患了风湿病,常处于昏迷状态。这场大病还未痊愈,他又积极参加在第伯聂河上抢捞木柴的紧张劳动。因为长时间泡在齐腰深的冰水中,致使风湿病更加严重,又很快迸发了多发性关节炎,肺炎。从此失去了最起码的健康,并日趋恶化,到1920xx年,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完全失去了活动能力,但他丝毫也不悲观消沉,“只要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就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对党有用的人。”学习文学创作,是躺在病床上的奥斯特洛夫斯基找到的“进入生活的入场券”。

1920xx年底,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与病魔做斗争的同时,创作了一篇关于科托夫骑兵旅成长壮大以及英勇征战的中篇小说。两个月后小说写完了,他把小说封好让妻子寄给敖德萨科托夫骑兵旅的战友们,征求他们的意见,战友们热情地评价了这部小说,可万万没想到,手稿在回寄途中被邮局弄丢了。这意外的打击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残酷了,但这并没有挫败他的坚强意志,在参加斯维尔德洛夫共产主义函授大学学习的同时,他开始构思规模更大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1934年小说出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也被吸收为苏联作家协会会员。随后,奥斯特洛夫斯基开始创作另一组三部曲长篇小说《暴风雨中诞生》,以表彰他在文学方面的创造性劳动和卓越贡献。1936年12月,由于重病复发,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莫斯科逝世。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儿他受尽了凌辱。他憎恨那些斯压究人的店老板,厌恶那些花天酒地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妄图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保尔的家乡乌克兰谢别托卡镇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红军解放了谢别托夫卡镇,但很快就撤走了,只留下老布什维克朱赫来在镇上做地下工作。他在保尔家住了几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许多道理,朱赫来是保尔走上革命道路的最初领导人。

在一次钓鱼的时候,保尔结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

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由于波兰贵族李斯真斯基的儿子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在狱中,保尔经受住了拷打,坚强不屈,为迎接白菲头子彼得留拉来小城视察,一个二级军官错把保尔当作普通犯人放了出来。他怕重新落入魔掌,不敢回家,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由于上次钓鱼时,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他的到来让她很高兴。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阿尔青,他把弟弟送到喀察丁参加了红军。

保尔参军后当过侦察兵,后来又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敢于冲锋陷阵的能干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他特别喜欢读《牛虻》、《斯巴达克斯》等作品,经常给战友们朗读或讲故事。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再回前线,于是他立即投入了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特别是修建铁路的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吃少穿,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拢和疾病的威胁。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和冬妮娅的爱情产生了危机,冬妮娅那庸俗的个人主义令他反感。等到在修筑铁路时又见到她的时候,她已和一个有钱的工程师结了婚。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俩人逐渐产生了感情。但他又错把丽达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氏尔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0xx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终于在1934年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的最大成就,就是成功地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个在布尔会维克党的培养下,在革命烽火和艰苦环境中锻炼出来的共产主义新人的典型形象。他以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风貌、高昂的革命激情、奇迹般的生命活力和钢铁般的坚强意志,谱写着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的壮丽诗篇。

保尔是一个自觉的、无私的革命战士,他总是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那血与火的战争年代,保尔和父兄们一起驰骋疆场,为保卫苏维埃政权,同外国武装干涉者和白匪军浴血奋战,表现了甘愿为革命事业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在那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艰难岁月中,他又以全部热情投入到和平劳动之中。虽然他曾经金戈铁马,血染疆场,但他不居功自傲,也没有考虑个人的名利地位,只想多为党和人民做点事情。党叫他修铁路,他去了;党调他当团干部,他去了,而且都是害出命来干。为了革命,他甚至可以牺牲爱情。他爱丽达,但受“牛虻”的影响,要“彻底献身于革命事业”,所以按照“牛虻”的方式来了个不告而别。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他生命的全部需要,就是能够继续为党工作。正像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四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qiang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生活着的我们得以本质般活着,没有必要为任何目的去讨好任何人,当然,若为实言则可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讨好其他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因此违背自己内心说话,便成了口不对心的人。由此可得,我们应脚踏实地并句句发自肺腑,当一个“真心真意”的人。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也会是他的命运吗?”

于连在连打两个“胜仗”后,独自挺立在峭崖上,仰望晴空。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却不得不将崇拜之情藏于心底,他把拿破仑的的头像藏在睡床处,每每情绪激动时便在头像背处写下感言并著上日期。他特别崇拜拿破伦,因为在拿破伦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子弟有着在战争中迅速升官发财的机会。但是于连却是生活在贵族、僧侣统治下的复辟时期。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中,没有爵位和财产的人,受着更大的压抑和鄙视;即使象于连这样有才能的人,也无处施展他的“抱负”。这种情况就造成了于连对统治阶级的不满和反抗。

在一个痛恨篡位称帝的瑞那先生家里,其是痛恨此人的。他仰瞰着脚下的维璃叶城,心情激越,思绪飞扬,空中盘旋的雄鹰吸引了于连的目光,他渴望雄鹰搏击长空的力量,孤高的境界,由此可知于连为什么如此崇拜拿破仑,整个场景暗喻了于连的征服野心。

,——“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

-圣留阿尔

小说,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日常发生的事,其奇奇怪怪的一面,往往掩盖了激-情造成的真正不幸。”

女主人与于连之间仆主的恋情继续升温,他在她身边,并不是一个身兼情人的仆人。“担忧一去,堕入爱的疯狂,连带这又产生致命的怀疑。”在爱恋,悔恨,欢愉的交叠中,日子过得如闪电一样快。两人便浑浑噩噩地,双方都想承担恶果或者说是力争于报应。女主人感慨叹息这男人非她的丈夫,便不会发生如此多的事了。他们片刻的愉悦,有时也是令人不愉悦的,心里总有种道不出的滋味。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五

《飘》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六

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玉麒麟卢俊义……这些英雄好汉的名字和称号不仅是在中国,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谓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而记录他们的《水浒传》这本书我是从小“抱”到大,里面一百单八好汉的形象读着读着就跃然纸上,把我看的是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提起把大刀,先出门砍倒五六十个恶贼再说。而在这一百零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中,最吸引我,最让我崇拜的既不是以仁义争天下的宋江,也不是一身武艺无双,威震八方的卢俊义,而是智慧超群,赤胆忠心的吴用。

相较于立于梁山泊首位,得一众好汉拥戴,慈悲心怀的宋江,或是神勇无双,屡建战功的卢俊义,吴用在水浒传中的色彩就淡了很多,诚然,他的确没有宋江的仁义心怀,也没有卢俊义那种久经沙场的气势,但他却有一种智慧,一种忠勇,就是这几个因素让他成为了梁山泊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人。

说他智慧超群,是在一个个妙计中体现。就拿“智取生辰纲”来说,他在开始行动之前,就已经摸清了杨林的性格,先让假扮成卖枣的人喝下一些酒,是为了消除杨林的疑心。而后面趁着众人抢酒造成的混乱,吴用才偷偷跑进林子,把药撒进瓢里,然后又混入众人间,假装用瓢子去抢酒喝,实则是把药混进了水里。一环扣一环,紧密无间,不但骗过了军士,还瞒过了生性谨慎的杨林。说他赤胆忠心,是在结尾众好汉大都被奸臣算计而死,而他侥幸逃脱,明明可以隐居起来,独善其身,但他仍然选择自尽而亡,与弟兄们在九泉之下相见。

不管是在开头“智取生辰纲”,还是在之后一场一场的战役中,都有着吴用的身影。虽然他从未与敌人正面交锋,但每一次都是他在出谋划策,布下一个一个谜局让敌人昏头转向。也许有人会觉得,在智谋和忠心上,吴用比不上《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但他却有一点是诸葛亮也比不上的:进退有度,从初始做到了最终。

翻开水浒传,浏览梁山泊起义从盛而衰的过程,就可以发现,虽然梁山泊上好汉如云,但从创立梁山泊到最后一直在的,人数也没超过二位数,吴用就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从开始一个默默无闻的山寨,到能与朝廷对抗,战无不胜的梁山泊,再到之后盛极而衰,寨破人亡,也就只有吴用几人,在乱世中进退有度,步步为营,默默陪着这个寨子,直到消亡……

《水浒传》所演绎的是不仅是一个纷争乱世,更是一曲悲壮的绝唱,也告诉我们,就算处境再不堪,不管成功与否,都要挺直腰杆,做出属于自己的反击!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七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然而,最打动我心的却是海轮,一个同样充满智慧和爱心的小姑娘。

海伦——我心目中超凡美丽的天使。她超凡,是因为她完全放弃现世,达到了浩淼高远的精神境界,有着难以比拟的忍耐精神。她美丽,毋庸置疑,有哪个人心目中的天使不美丽呢

海伦的超凡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包括简爱。

海伦在人世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发出了流星般耀眼的光芒。海轮的一生,有如落日一般辉煌与悲壮,这是一种崇高的美,豁达的美,气势磅礴的美,可歌可泣的美。

还记得那次梦中醒来,努力搜集所有有关海伦的语言和描述。不知为什么,对她的死就是有一种不甘。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发现了一段被自己忽略了的细节,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在海伦的墓碑上有这么一个拉丁文,resurgam意思是我将再生"。

一股郁结也心胸的感伤终于释怀了。我欣然,释然。"resurgam"不正象征了海伦的崇高精神永存不灭吗

我想,这也是对海伦的死的最好的诠释。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喜欢书中对爱情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

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象野花野草那样无人欣赏,无人攀摘,自生自灭。可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一开始她把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喝茶,吃午餐和傍晚的散步,她尽可能地若无其事,平静处之,但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她打开记忆的闸门,他们相处的一幕幕清楚的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的婚事,罗切斯特先生也佯装与英格拉姆小姐亲密。他们相互之间试探,相互审视着对方,其实他们早已在心灵上合为一体了。罗切斯特先生对简刻骨铭心爱的表露:"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象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也许还有低能,粗俗和暴燥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的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是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本该一帆风顺走下去结婚生子,但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搁浅。罗切斯特先生发疯的前妻的出现,简走了,为了她的自尊,也为了对爱情的忠贞。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所有一切,跳楼身亡;罗切斯特先生为救疯女人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的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的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平静走向小木屋。。。。。。

这是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过了许多年,可在我看来,仍常读常新。也正是被故事所深深打动,使我在对待生活,对待环境,待人处事和对待感情方面引为自鉴。在这个什么都和金钱相关联,人情比纸薄,人称之没有爱情的年代里。《简。爱》的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爱的真谛。也特别适合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来读,来领略简那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名著读书心得500字 名著读书心得300字左右篇八

《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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