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一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二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
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不要说结婚要文凭,找工作要文凭,连买票都要证书,他们去三闾大学的途中,那接待他们的人,看到他们拿出的新闻编辑证,研究所证,秘书证,把赵辛楣误认为谁时,点头哈腰,阿谀奉承,尽说好听的,就可以看出。证书好比人的一个人的外表,人人都喜欢穿得体面,有条不紊的人。
哲学家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们剩下的是什么呢,可以想象。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三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
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
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得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洞察人情世故的比喻,“我发现拍马屁跟恋爱一样,不允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由此观之,“盗亦有道”,马屁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拍得来的,自有操作规程。剖析人生弱点的比喻,“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往树上爬,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这个比喻毫不客气,一针见血,使人不禁汗颜,自惭形秽,把它作为“夹着尾巴做人”的注脚是最恰当不过的。描摹人物情态的比喻,“船又过了锡兰和新加坡,不日到西贡,这是法国船一路走来第一个可夸傲的本土殖民地。船上的法国人像狗望见了家,气势顿长,举动和声音也高亢好些。”本体是法国人将到的西贡,喻体是狗望见了家,那气势、举动和声音何其相似。描写人物复杂心情的比喻,“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把苏文纨表面自命清高,内心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注的心理描写得入木三分。这些比喻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让人忍俊不禁,这些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四
读《围诚》之前,听说名气很大,很想一读;读《围城》时,因为哲理深,读得很慢,恨不得一把扔掉。终于读完,才知道要找专家了。
翻开发黄的资料,专家们的重要见解大同小异:《围城》是钱钟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中期,写了“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他们的“基本根性”。“某一部分社会,”实际是旧中国荒谬迷乱的病态社会,“某一类人”是病态社会中的知识分子,他们落寞、迷惘、卑琐。
掩卷,为深居简出而沉思
《围城》写病态的社会,写病态的人,究竟是为什么,读《围城》的人那么多而且与目俱增?
对病态社会中的病态人,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那钱钟书呢?《围城》富有哲理,极具人性味和人文色彩,应该有钱钟书的深切期望。
能否这样比喻?试想——秋季来到冬季将至。江河枯水甚至断流,江河降格为鳄鱼潭。鳄鱼原先不愁吃喝,现在时时处处为生计费尽心思。《围城》中的“某一部分社会”,很像凄凉的鳄鱼潭;《围城》写的“某一类人”,很像鳄鱼潭中的鳄鱼。哪一条鳄鱼能逃过劫以难?
资深的记者,包括cctv的记者,渴求采访钱钟书,钱氏夫妇深居简出。无冕之王坐了冷板凳,吃了闭门羹,高高在上的钱老富有哲理的《围诚》,难道可望而不可及?
谁人参破禅机?《围城》中充斥争斗;钱氏崇尚深居简出,个中哲理,让人受益匪浅。
互相争斗,源于“基本根性”,可悲也有可取。在垮塌的矿井中,矿工在黑暗中祈祷,这是加速死亡的沉寂。有经验的老矿工,自己抽耳光,却污赖是某人打的。就这样挑起了争斗。矿工们因此而摆脱死寂,保持旺盛斗志。并最终获救。“某一部分社会”死寂可怕,“某一类人物”争斗不休,可叹可悲,但却是挣脱死寂。
赵辛楣在不知情时,嫉妒方鸿渐,故意灌醉方鸿渐害他出丑。甚至用心把方鸿渐弄到三阁大学去。他傲慢无礼地对待方鸿渐,想用威风压倒和吓退方鸿渐,方鸿渐并不希望赵辛楣,请人吃饭时并没请他,有什么大不了?
“赵辛楣对方鸿渐虽有醋意并无什么你死我活的亿恨”。还成为了好朋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方鸿渐同情赵辛楣,也对他有了好感,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
鳄鱼潭中还在争斗,但有一条摆脱了争斗,带着伤痕和生存的经验教训,深居简出,期待着明天的祥和。生物学家证明,鳄鱼潭最后存活下来的,不一定是最凶最猛的。却一定是深居简出的一条。深居简出的扬子鳄,在中国已有两亿年的生活史。
双耳夫聪的贝多芬,凭着视觉指挥着自己的乐队,演奏着自己的《命运交响曲》评论家赞叹说,贝多芬将自己对整个人生的希望,寄托在轰鸣的交响曲。
钱氏笔下的鳄鱼,寄托了深厚的期望,那是哲学理念。争斗,从相反相成走向相辅相成;隐忍,以退避三舍赢得硕果永在。中国式的扬子鳄,已经诉说两亿年……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五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大作,“围城”一词是书中的一个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不得不说,这句话极具讽刺意味。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苏文纨是书中的一个女主角,她本人很有才华从国外的一流学校拿到文凭,在回国的游轮中与男主角方鸿渐相识,当时的方鸿渐和游轮上的鲍小姐有着暧昧关系可是,苏文纨还是渐渐地爱上了方鸿渐。我想,我很难理解当时方鸿渐的心情,一个在好大学拿到文凭的女高材生喜欢上自己,而自己呢,是一个每天要伸手向家里要钱,在国外混了几年,连文凭都是假造的。自己并没有一点点的真才实学。他为此感到很恐慌可是也避免不了有一丝窃喜。即恐慌苏文纨发现自己的文凭是假造的,也窃喜苏文纨这样的才女喜欢上自己。于是,方鸿渐天性中的胆怯占了上风,使他一次次错过机会,通过苏文纨,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方鸿渐心里想着唐晓芙可是,唐晓芙结婚了,新郎并不是他。反而,由于方鸿渐的胆怯与懦弱,言不由衷,方鸿渐渐渐陷入步步为营的孙柔嘉的“围城”中。可是,结婚后他们并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反而日日争吵,家无宁日。
方鸿渐的生活和事业以及婚姻都深陷与“围城”中,他的婚姻是孙柔嘉的步步为营和他的胆怯懦弱造成的,婚后的生活可谓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他急欲挣脱,可是却不能挣脱。这对比与他婚前的状态,不正好切合苏文纨的这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吗。而方鸿渐的事业,他的假文凭虽然让他有了工作,可是假造的文凭,让他每天都提心吊胆,心惊胆战害怕被别人发现,会被他人嘲笑,在这个充满了尔虞我诈,虚伪,明争暗斗的世界,他感到极大地压力。而在离开这个使他感到压抑的地方后,新的生活并不能使他感到舒心,反而使他感到无所适从,他只能逆来顺受的接受朋友的施舍。以至于,他的生活也是出于“围城”之中。
读了《围城》,我发现,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表面一套,背地里又是另外一套,你完全不知道她的真面目,也不从得知她的真目的。她做每一件事都有她的目的。就像《围城》中的孙柔嘉一般,她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以另一种面目。她将自己的真面目隐藏起来,以一种小女人的面目去得到自己的目的。这不免让人心寒。因为她太会演戏了,生活中不乏演员之流。可是,孙柔嘉却将戏演到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中。可以想象,如果我发现自己亲密的人,有着无数张脸,在你和别人的面前,演着一场一场的戏。这很恐怖。
而方鸿渐这个人物告诉我,一个人千万不能造假,一个谎言需要千万个谎言来弥补。这句话不可谓不精辟。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所以伪造了一份文凭。可是,他日日担心他的假文凭会被别人发现,由此他会被别人嘲笑,会身败名裂。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文凭是假的,他说了无数个谎言来弥补。在做每一个决定前都要考虑会不会被他人发现文凭是假造的。以至于,影响到了他的婚姻,生活以及命运,事业。这不可谓不可悲可叹。
《围城》给了我很大的思考,它让我想起我小时候说谎的经历,让我想起我过去的好朋友,我这十几年来为之努力的梦想以及我的未来。我不可说我的收获是不大的,读这本书时,我曾大喜大悲,因为从书中的主角,我想到了我自己,我联系到了我的生活,我曾经做过的错事,我记忆中比较深刻的回忆。这无一不使我感到一种疲惫。书中的主人公们,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很多事。也让我想了很多很多。
书中的人物其实是现实社会中人的缩影,不愿意从基层做起,眼高手低,希望世界围绕着自己转,不肯踏踏实实做事,浮躁,一味的急功近利,追求高工资高回报。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能做长远的考虑。只图当下的快乐。更有许多人,靠着父母或者,自己不努力工作,只做啃老族,生活的庸庸碌碌。没有上进心。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想了很多。我会过好自己的每一天的。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六
《围城》通过妙趣横生的比喻反应人们在生活中所受的压力和束缚——围城。
起初读它的时候,仿佛在看一部电视剧。只觉得它的剧情很好而已。不过看到后来,我又才发现钱老先生仅用朴实易懂的词句刻画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活灵活现的人物。没有高深的词汇、华丽的语言,却有着撩动心灵的力量。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从很小就听说了这样的话。稍大一些的时候,知道这是对爱情婚姻的描写,然后再大一些,就知道了原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不由感慨钱老的话真的很经典很精辟地阐述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可以叫“公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学习与娱乐、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若我们把一生都奉献于冲破这堵城墙上,那人生谈何意义?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我们能做的该做的,就是接受这堵墙,在墙内开展我们的生活,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让我们的梦想在墙内绽放光彩,让墙的另一边的人都能感受我们的热情与精彩。这样,所谓的墙,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了吧。
从某个程度上讲,围城是我们的归宿,爱情的围城、婚姻的围城。年轻就是不断的犯错,然后不断的改正,到最后已经不再去计较对与错,因为对与错根本就没有定义,就像是一加一永远等于二,而她和我却已不再是我们。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七
狼吞虎咽的读完了钱锺书先生的《围城》,从前只知道最为大家所记起的是钱锺书先生写到的,“婚姻就像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当我真正拿到书的时候,看到钱锺书先生做的序,先生实诚而且是秀恩爱高手,里面提到了对杨绛女士的感谢,提到或许要说要将书献给谁谁谁,但实际上说作品还是自己的,很为钱老先生的实诚感动。
而看到正文的时候,更是令我惊奇,钱老的文字不禁描写力极强,要是拿到高中那会儿,必然也是必须背诵全文的部分,要么就是模范散文的节选,现在就带大家一起感受一下。
开篇即是: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度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到红消醉醒,船舱里的睡人也一身腻汗地醒来,洗了澡赶到甲板上吹海风,又是一天开始。”
我默默惊叹,恨不得摘抄下来,贴在便签纸上时时刻刻都能够温习。继续往下看,我才发现,如果真的如我所想,那钱老先生的整本《围城》大概我都要摘抄一遍。
下面这一段是我在读到时候,情不自禁的想要停下来,将这段文字打在我的手机便签里。
“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跟爱人如愿以偿结了婚,恐怕那时候肉骨头下肚,倒要对水怅惜这不可再见的影子了。”
忽然想起传说中张爱玲说,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因为不敢肯定是否为张爱玲所说,故用了传说)好似大致也是这种体验,而钱老把人说成了狗,这样的兽性,或许,人和狗都相差无几吧。
偶尔盲目的固执,当认定某一件事,便不管任何阻拦,任何相左的意见,不管挫折,不撞南墙不回头,似乎偶尔当出现这样的自己的时候,我会问自己,这样的坚持或是固执是否值得,我是那个衔着一根骨头棒子看见井里的那个骨头棒子的自己好像更加满足,便不顾一切跳进井里的狗吗?好像固执和强迫症好像就不那么明显了,而同样的,我也在怀疑自己是否是不够坚定,好像一下子冒出了一个双子座人格。
实在抱歉,一说起大道理就刹不住,仿佛自己是一个博学多才的能人在发表着救赎人类的讲演。下面请继续欣赏。
“这雨愈下愈老成,水点贯串作丝,河面上像出了痘,无数麻瘢似的水涡,随生随灭,息息不停,到雨线更密,又仿佛光滑的水面上在长毛。”
书的最后,杨绛先生给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写了附录,《记钱锺书与<围城>》里面讲到钱锺书先生从小是一个在大人看来比较“痴”的小孩,动作慢慢悠悠,反应也不算敏捷,而看到这里时候,我发现这样的描写让平时看到的雨好像来到了面前,而且多了不好生机。或许观察本就需要如此用心,才发现在那样的动之下,还有另外一种灵动。
以下一段同样写得生机勃勃,好似天空闹哄哄的,而在这闹哄哄的环境下,五个落魄的书生任由两个车夫拉着在风雨里狂奔,很多无奈,还有几分有趣。
“天仿佛听见了这句话,半空里轰隆隆一声回答,像天宫的地板上滚着几十面铜鼓。从早晨起,空气闷塞得像障碍着呼吸,忽然这时候天不知哪里漏了个洞,天外的爽气一阵阵冲进来,半黄落的草木也自昏沉里一时清醒,普遍地微微叹息,瑟瑟颤动,大地像蒸笼揭去了盖。雨跟着来了,清凉畅快,不比上午的雨只仿佛天空郁热出来的汗。雨愈下愈大,宛如水点要抢着下地,等不及排行分列,我挤了你,你拚上我,合成整块的冷水,没头没脑浇下来。读后感车夫们跑几步把淋湿的衣襟拖脸上的水,跑路所生的热度抵不过雨力,彼此打寒噤说,等会儿要好好喝点烧酒,又请乘客拾身子好从车座下拿衣服出来穿。坐车的缩作一团,只恨手边没衣服可添,李先生又向孙小姐借伞。这雨浓染着夜,水里带了昏黑下来,天色也陪着一刻暗似一刻。一行人众像在个机械画所用的墨水瓶里赶路。夜黑得太周密了,真是伸手不见五指!在这种夜里,鬼都得要碰鼻子拐弯,猫会自恨它嘴好胡子当不了昆虫的触须。车夫全有火柴,可是只有两辆车有灯。”
“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倚老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驭了解。”
很多文字在这里我也就不一一列举了,我要去抄书啦。
对于一个喜欢用隐喻手法来表达情感的我,还想要推荐给你以下一段话,从前,我们以为这是些大道理,但慢慢的经历着,我们发现别人经历的人生,我们也同样在经历,隔着时代,隔着生与死,我依旧能体会到您写作时候,给自己逗笑,也把自己感动流泪的场景。
“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对于伴侣,对于仰慕的人,我们常常在起初想象着他所有的美好,似乎他并没有确定,而对于我们自己在与别人的相处过程中,同样有意无意的想要隐藏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们在吹牛的时候总是避开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让自己都耻于提起的事,或是害怕别人知道,会对自己嗤之以鼻。或许是听多了男人在一起吹牛,特喜欢说自己何时何地如何的惊天动地,而女人听了便会觉得这样的吹牛方式好像是拍照时候开的美颜和滤镜,把自己在迷茫时候的窘迫和不安全都像女人脸上雀斑和细纹一样通过美颜都化解了,留下一个让大家觉得很完美的样子。
我们很多时候必须活得精致,就好像《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那样,生了两个孩子,依旧保持着姣好的面容和精致的身材,等丈夫睡去才会卸妆敷面膜,第二天在丈夫醒来之前打理好头发,喷上香水,好像自己不管何时何地都是这般。而当我看到杨绛先生说到自己不善做家务,为了生火,给自己弄得满脸煤灰,我无法在现场,却因为在农村长大,能够体会到被烟熏到眼泪直掉,脸上带着煤灰的这样一个书香气息但又有着人间烟火气的人事多么的可爱。
在这里不仅推荐钱锺书先生的《围城》,同样也推荐杨绛先生的《我们仨》,虽然不一样的风格,但通过杨绛先生,更加了解了《围城》的作者钱锺书先生,虽然先生说:“如果你觉得一直鸡蛋很完美,但你却不一定要去了解下这只蛋的母鸡会是什么样子。”
于我而言,《围城》值得去深读,而作者钱锺书先生及其夫人的一生也同样值得深读,了解那一时代,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我的敬佩之情相比钱老的文字已经害羞到无法继续,只能说十分极其之敬佩了。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八
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
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九
有的报导说,方鸿渐便是作者的化身,乃至有的人还狐疑作者的博士单元能否也是虚拟的。但无论若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抽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由于他是知识分子,并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立场处世又有点良知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为了他平生的第一圈围城。他盼望做个大人物,如许的脾气,彷佛就决定了他的平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便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究竟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以前,他也问问良知,他为本身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贩子,要看契据。以他本身的口吻,便是说了假话,还要讲良知。撒谎就撒谎嘛,讲了良知这假话就变得不正经了。既然讲良知,就爽性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知了,就爽性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本身当个副传授饮泣吞声的,两端不着岸。
方鸿渐平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否决,是他在处置情感成绩时刻的玩世立场。大概从第,圈围城建马上,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谁人随处是大人物的期间,做个大人物并非每个人都有本事的。然则他照样盼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盼望本身可以或者使家翁感到灿烂门楣;买了文凭,又感到有损品德。要晓得,社会上只要两种人可以或者混得好。
种是真正直写的入,他们有他们奇特的能力,他们有他们崇高的情操。他们是由于他们近乎榜样的活动,才博得别人的尊敬。而另种,则是完整相同的。他们用歪门邪道,撒谎时,可以或者令本身都骗过去。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动活动偶然真是没有良知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古往今来都是如斯。袁世凯用了若干手腕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若何登上皇位的?就连如今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腕,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然则,并非所有人面临这些时都可以或者狠下条心的。多半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末一点的良知,有那末点的虚荣。他们随处做君子,又不得随处防备君子。他们也晓得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或者《围城》的文学代价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重视的,实在的社会情况。
世道的艰险,然则并无好好地去回收它。他们测验考试去转变,就彷佛方鸿渐想晓得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本身的公平同样。熟不晓得,人家早就设定了圈套等他踩进去。
或者《围城》的文学代价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重视的,实在的社会情况。
读完围城的心得体会篇十
仿佛是上演了一场妙趣横生而又很实际的喜剧,这便是我初读《围城》的感觉,钱钟书先生是位的作家,尽管我之前对他并没有深刻的了解,但通过《围城》,我便朦胧感觉到他是个带有些幽默,讽刺并很细腻的人。
书中记叙了围绕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回来的一系列事情,通过描述主人公包括他身边的朋友的一些有趣甚至有些愚蠢的事,我也领略到了语言艺术的魅力,书中上百的别具一格的比喻令我更具体生动地体会到人物的心理及作者的感受。
如数家珍般地,我拾一颗闪光的珍珠仔细端详。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遇见苏小姐,苏用来遮阳的是一顶阔边草帽,“衬得柔嘉手里的小阳伞落伍了一个时代”。临走时,苏小姐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女神提了盾牌”……
在如今的人才济济的时代,“沉默已不再是金”,我们都必须学会用巧妙的语言艺术去表现自我不寻常的交际能力,以此得到公司,社会,朋友的认可。掌握着语言的艺术,就如同在脖子上神气地戴起一串光耀的珍珠链,顿时使自己在人海中放起光彩。
走进院子里,同样充满着用语言的魅力,院子里水管漏水,修理工被呼叫后很久才赶到,于是终于见到他时,一个妇女道:“在等你来的过程中,我家孩子已学会了游泳!”一阵欢笑后,修理工便红着脸惭愧地低下了头。
再走进文学的华丽殿堂,我们还看见这样一幕,钱钟书先生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不错的,在中华五千年的渊博的文化中,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大批有卓越口才的人,如当今当红的于丹教授,听她讲话如沐春风般清爽。也正是这语言艺术,使中华的魅力更递进了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