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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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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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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篇一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信访形势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好转。今年1--8月份,我办受理信访总量为2258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33.6。

(一)来访情况

1-8 月份,我办接待来访713件次3786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8.3和29.8。其中集体上访165批次2891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4.5和 32.2;个人上访548件次895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6.1和20.7。共发生越级访128件次835人次,其中进京访9件,集体访1批次7 人,个体访8件次16人次,已办结6件;上省访21件,集体访9批次173人次,个体访12件次32人次,已办结12件;到市上访98件,其中集体访20 批次,个体访78件次109人人次。

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工资、社保问题共127 件次2276人次,占受理总量的77和78.7;二是企业改制问题共22件次389人次,占受理总量的13.3和13.5;三是城市管理问题7件次131 人次,占受理总量的4.2和4.5;四是农民土地问题共5件次58人次,占受理总量的3.1和2;五是城市拆迁改造问题共4件次37人次,占受理总量的 2.4和1.3。

(二)来电情况

1至8月份,区长信访电话共受理群众求助电话1432件,办结1409件,办结率98.39。完成市长信访电话交办函件69件,电话交办133件。

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城建环保问题共计973 件,占受理总量的30.64。其中环境污染问题518件,水电气热问题344件,私建乱建问题75件,物业管理问题36件;二是各类纠纷问题191件,占受理总量的13.34;三是涉法问题70件,占受理总量的4.89;四是劳动人五)继续深入有效开展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区长信访电话、人民来信和人民建议征集的各项制度,完善各项措施,同时,热情主动接听群众来电,认真协调处理各级各类电话反映的信访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以来,我区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也得到了市、区的充分肯定,但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是: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抱有侥幸心理;对有的信访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处理时,牵头单位主动性差,甚至踢皮球,使矛盾积存,恶化,导致越级上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厌战情绪,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特别是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为保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及哈尔滨大冬会的顺利举办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在巩固已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做到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有人接待、有人处理、有人督办、有人问责。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初信、初访、初电等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处理,从而避免引发重信重访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等信访问题。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问题的预测预警和报告机制。落实信访问题《处置预案》,有效掌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提供有利条件,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信访条例》的宣传,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

(五)注重搜集和整理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并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报告。

(六)认真做好20xx年国家、盛市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信访值班工作。

(七)做好迎接年末的对标准备工作。

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篇二

2019年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专项工作,安排局办公室、法规科及纳税服务科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机构、工作人员等都得到了保障。同时,2019年我局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在工作中端正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县局审查后发布。

(四)、及时组织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实际及时维护更新。

(五)我局依托网络发布信息,注意落实内容更新维护。截至目前,我局按照规定在县政府政务信息网上报送政府信息42条。

(一)、我局加强服务大厅栏目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科成建制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利用县行政中心的公告资源,在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和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根据业务类型细分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涵盖税务登记、涉税审批等内容,使纳税人在窗口办理是能及时了解县局的政务公开信息。实现公众与我局政策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二)充分运用公告公报、新闻媒体、服务热线、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将进驻县行政审批中心的纳税服务窗口作为公共查询点,便于广大纳税人前往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二是以《岱山日报》为载体,将一些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报纸上刊登,通过报纸了解我局的有关信息;三是在岱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五是资料发放宣传,通过税收宣传月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

201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间紧促,有些信息还未及时得到清理,一些政务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由于县局日常征管工作繁杂,所以政务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进一步加大落实信息化建设经费和人员,规范上网内容,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查询、办证等业务,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的国税部门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篇三

为了保持税务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税务机关工作,根据《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广西信访条例》、《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要认真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我局的信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在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办公室负责全局信访接待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本局综合性的信访工作,各股、室全力配合。信访部门、人员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本级其他单位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开展信访信息调研工作。

税务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税务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由税务机关处理的活动。主要信访事项为:

(一)我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一)本局制订领导接待日制度,由领导接待、协调、处理信访事项,并向社会公布领导接待日时间和地点,为信访人提供便利。

(二)通过廉政服务监督卡、外勤服务反馈表等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访部门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信访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宜。

(一)登记制度。

信访人员在信访接待过程中要在信访接待记录本上详细全面地记录来访人所反映的有关问题,记录内容包括:

1.检举控告类: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被检举控告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要问题的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向其他机关控告过,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控告人对原处理的意见和这次来访的要求,等等。

2.申诉类: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受处分的时间、地点、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处理意见;这次上访申诉理由与要求等等。

3.其他类: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地址,来访内容和要求。

4.接待人员做完记录后,应向上访人复述或给上访人审核无误后,请上访人签名或押印,对电话来访者,如其同意可以录音。

(二)接待制度。本局接待场所为十楼会议室。多个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推选代表,走访人数不能超过5人。接访人员热情帮助群众解决上访中的特殊困难,安抚上访人员的情绪,并认真记录,恰当处理。。

(三)受理告知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对直接向本部门提出的信访事项要当场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含节假日,以下相同)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人姓名、名称、地址不详的除外)。对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信访工作人员应当自收到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转交具体承办的部门或单位。

3.信访工作人员收到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在15日内告知信访人向有权机关提出并函告有权机关(如:涉及到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等职权的信访事项,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途径解决的)。如无法告知信访人的,应当在15日内函告有权机关处理。

4.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中,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又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四)紧急信访事项报送呈阅制度。各部门如发现有反映突出问题及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呈报市局领导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对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五)信访件处理流程:

1.信访案件受理后信访人员应对上访人反映的情况填写“信访问题请示报告单”,连同原信或来访来电记录及时呈送主管领导批阅。

2.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信访人员接到调查单首先到纳税人经营地走访核实情况,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实际行动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意见的重视,安抚举报人员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3.建立信访投诉“一案一分析”制度,每发生一起信访投诉都必须由被投诉人就举报案件发生详细经过及个人思想认识进行书面陈述,并由所在部门出具反馈报告,就信访产生的原因、责任认定意见、如何处理做出说明。信访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及部门反馈拟报告初稿并报主管局领导审阅。

4.由局纪检组长与被投诉人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针对投诉案件产生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预防。

5.局纪检组定期将信访投诉案件情况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通过召开成因分析会对产生信访件的原因从办事程序、服务态度及效率、税务人员业务水平等各方面进行成因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改进的方向与措施,杜绝类似信访件的再次发生,使我局涉税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提高。

(六)交办、督办制度。

1.涉及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税务信访的工作原则转送属地、对口部门处理。

2.上级部门或领导批示、市长热线电话交办的信访件应立即办理,并按交办要求时限反馈处理报告。

3.信访事项要求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后可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日,并要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4.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办结信访事项、反馈办理情况,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要及时进行督促催办,并通报批评。

(七)答复制度。各部门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后,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应以书面形式答复信访人:

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要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八)保密、回避制度。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信访工作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因未按规定操作而造成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要参照《信访条例》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信访人在税务信访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合法权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的,参照《信访条例》依法追究信访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信访人员负责每季后5日内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信访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1月5日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上年度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篇四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和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1——12月份,全县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26件(人)次,较去年同期的1258件(人)次下降了10。其中,来信8件,较去年同期的10件下降20;单个访21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225人次下降了5;集体访55批904人次,较去年同期的60批1023人次分别下降了8和12;集体访占信访总量的80。去市上访4批97人次,没有发生赴省进京上访。办理省、市交办案件4件,现已办结上报,县立案件67件,办结65件,结案率为97,一般信访问题的查处率达90以上,信访总体形势明显好转。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4月23日,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于5月13日召开了由全县各级各部门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安排部署了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我们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代课教师、复退军人、退耕还林、城镇“女子户”、乡镇“八大员”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和社会治安引发的信访问题;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发的信访问题;一些部门和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问题为重点,每季度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全年全县共排查出各类信访案件97件,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了部分征地补偿、城镇拆迁改造等一大批重点信访案件。

一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各乡镇把本乡镇逢集日确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对涉及面较大的案件,在每周一的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进行集中接待办理。对确因问题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的,由乡镇或归口部门报信访局分类汇总梳理后,确定为县级领导信访预约接待事项,并向来访代表告知接访领导、职务和具体接待时间、地点,通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参加接待,做到了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对县级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以纪要形式下发落实,按照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按期办结。全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共接访群众87批278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87件,办结85件。

二是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来县赴省市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等重大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8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中、省、市交办案件和县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专门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部门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同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事项办理情况的通报》,对重视查办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群x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了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针对今年中、省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县信访局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届时派信访主管领导到现场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各类会议值班10余次,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五是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是本乡镇、本部门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三到位”。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今年,我们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为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3月初,县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各类重信重访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等重信重访问题6件,全部做到五落实,即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单位和办案人员,落实办结时限,落实稳定措施,落实处理问题所需的经费。截止目前,以上6个重访问题,已经全部得到解决。

6月28日,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x性事件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省、市关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x性事件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工作,确定由县委书记、县长带头接访,其他县级领导参与,每天安排一位县级领导到县信访接待大厅坐班接待上访群众,并及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报道、张贴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告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使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同时县委书记、县长还多次带领法院、信访、城建、交通、国土、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深入到化子坪镇、建华镇、县城建局、街道办城南社区下访、接访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对大接访中接待的部分疑难重大信访案件进行回访,集中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道路、公厕维修、大棚改造、退耕还林、农村人畜饮水等一大批涉及民生的信访问题,使信访案件彻底得到解决。截止目前,县委书记、县长先后共接待信访群众70批237人次,现场答复12件,不予支持5件,立案53件,现已办结51件,未到期正在办理2件。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在信访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信访局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的实践载体。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时间学习党的xx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市县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文件及领导的讲话精神等必学篇目,人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5篇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撰写调研报告5篇。开展了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信访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扫清思想障碍。在分析检查阶段,支部以理论学习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来××县视察讲话精神,以及对信访工作的三点指示精神,学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要求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班子自查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面,为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信访部门的努力工作,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继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坚持搞好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工作;四是继续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使信访工作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信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材料篇五

2019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信访局的关心指导下,全市广大信访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按照“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的信访工作总体思路,不断推进工作,全市信访工作呈现出“一好转三提高三下降”良好态势,一好转即:信访秩序全面好转;三提高即:信访办结率、停访息诉率、群众满意率提高;三下降即: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总量均明显下降。 2019年,我市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事项 件、人次,比2019年增长 %。其中办理群众来信 件次,比2019年减少 %;接待群众来访 批次 人次,分别比2019年增加 %和 %。重复访 批次 人次,同比下降 %;越级访 批次 人次,同比下降 %;集体访 批次 人次,同比下降 %。按信访总人次与全市人口总量之比,我市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在全省十四个市州排名末位。

1、加大领导力度,确保政策支持到位:主要领导经常接访、调查、研究信访工作,为信访工作提供了高视点、广角度、深层次的智力支持。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全年研究信访工作10余次。书记李亿龙、市长易鹏飞在按季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同时不定期下访和约访、督促重大信访事项办理、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市政府全体班子成员按制度定期接待上访群众,共接待群众来访 人次,批阅人民来信 件,撰写信访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篇。市直机关有38个单位自3月份以来坚持每个星期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公开接访。省委8号文件下达后,李亿龙书记召集常委会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编制、人事、经费、管理等重大问题,为我市创新落实省委8号文件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2、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办公经费到位:通过调整增加财政预算、解决福利待遇、添置办公设施、追加工作经费等使信访部门逐渐由弱转强。2019年,市本级信访工作的财政预算在前几年连续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又曾加了12.5%,联席会议办的工作经费2019年以前只安排xx0元/年,2019年调整到40000元/年,增幅达100%。全市13个县市的信访经费都能满足工作需要,大多数县市按公安部门的预算标准纳入预算。在书记李亿龙同志的亲自安排下,年初恢复了实行津补贴统发时取消了的信访岗位津贴,且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增加到200元/月。近几年,发出每年为信访系统办一两件事实的号召:2019年有10个县(市、区)为信访局配了小车;2019年,、市政府要求为每名信访工作人员配备一台电脑的工作已于10月份前落实到位。电脑的配备,为我市信访信息化工作奠定了基础。在行政机关办公场地普遍紧张、狭窄的情况下,、政府为市信访局安排了1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市信访局2019年上半年就可以搬到宽敞明亮、舒适大气新办公室工作。

3、强化组织建设,确保工作力度到位:强化信访工作领导班子、协调机构和工作队伍三大块的组织、机制建设,保障人力充足,力度强劲。2019年,省委8号文件下发后,怀化市业已形成的“一个领导核心、两套协调班子、三支工作队伍”的信访工作系统从理论上、政策上、实践上都得到进一步加强。“一个领导核心”是指各级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核心权威和作用,怀化市自2019年7月份以来就不间断地开展市、县、乡三级和党、政、企、事、法、群六条线党委“一把手”大接访活动。今年1-11月,各级各战线党委书记有 人次参与接访 件次,“一把手”接访实践极大地强化了各级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两套协调班子”是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联席会议,我市认真落实了副书记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政法委书记或常务副市长任联系会议召集人和信访领导小组组长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这两套班子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两套班子的协调、高效运作。“三支工作队伍”是指接访办信队伍、包案稳控队伍、督查监管队伍。2019年主要是通过政策和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两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使三支队伍的管理都有了明确、规范的政策、制度、程序依据。例如建立《县级领导包案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

4、提高政治地位,确保政治待遇到位:强化“三项建议权”、解决信访工作者职级、建立新提拔干部信访挂职机制、加大信访绩效考核力度。书记李亿龙提出“要把处理和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市政府通过出台《政府决策的信访风险评估》、《党政机关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等政策,从程序上保证了信访机构“决策建议、人事建议、奖惩建议”等三项建议权的行使,赋予了信访工作部门较高的权威。4-11月,市、县两级信访部门行使“三项建议权”,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议170余条、人事建议40多件、奖惩建议260余件,基本被采纳。组织部建立了《领导干部信访实践制度》,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安排到“信访实践岗位”培养锻炼新提拔、拟提拔、拟交流干部700余人次,现已被提拔为处级干部的有17人、被推荐为处级后备干部的有35人,科级干部经过信访实践培训的以后交流、提拔的有380余人;最近一年多时间里,市信访局调入、提拔、调出处级干部7人,占在编干部的50%。通过实实在在的“用人导向”促成了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纪律素质的增强和群众意识的提高,进而促成了信访干部的政治地位提高。

一是拓展民情调研职能,积极履行决策参谋职责。信访部门充分发挥接触群众比较多、了解问题较深入、调解纠纷有经验、便于集中归类处理、便于宣传教育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制定决策的研究员、实施政策的宣传员、落实政策的督查员。围绕民情调研,我们从三个方面探求规律,发挥优势,强化职责:一是在职责方面依法跟进。实际工作中,全面履行《信访条例》赋予的“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给予行政处分”等“三项建议职责”。二是在内容方面与时俱进。信访工作的具体内容随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变化,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问题,明确新方向,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使信访工作成为政府为民服务和决策的“风向标”。三是在方法方面不断创新。用新思维研究新情况,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围绕《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委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作了大量的宣传、调研、落实、督办工作;向县以上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312条;跟踪督办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问题1152件次;安排专人调处或稳控重大信访维稳事项346起;通过党报党刊和专业性杂志发表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通讯等170余篇二是拓展信访救济职能,大力实施帮扶救济活动。当前的信访诉求,75%以上的“利己性经济诉求”,信访经济诉求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接济方通常不明确或指向公共财政,而相关政策法律又不完善。当前,各地普遍要求地方政府出资接返越级访信访人、出资稳控违规信访人的做法的“理论”依据就在于信访人的经济诉求指向不明或直接指向公共财政。鉴于信访人诉求和处访工作实际,依据省委8号文件,我市市本级财政安排了150万元信访救助金,13个县(市、区)合计安排了820万元的信访救助金,开展了对信访人的救助。近一年来,救助信访人635人次,通过救助促成32名持续上访5年以上的信访人息访。其中,给予救助金最多的是会同县的城建搬迁户杜金秀,救助40万元;给予救助影响最大的是辰溪县的涉法涉诉信访人钟碧颖,救助13.5万元;给予救助方式最特殊的是年过8旬的老户邓莲英,由政府雇请保姆全程跟踪护理。在对有理但无政策法律依据的贫苦信访诉求者给予现金救助的同时,我们还通过民政、社保、就业、扶贫等途径开展对贫困信访人实施救助,2019年由联系会议办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2019年将进一步形成相关制度,出台相关政策。

三是拓展纠纷调处职能,创新开展信访调解业务。在参与“三调联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排查包案活动和复查复核工作的开展,“信访调解”具有了超前性、综合性、集结性、终结性、建设性等其他调解形式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信访调解”的独立性和其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最近几年,我市年均调解量为6千件次3万人次以上,涉及相对人(包括法人)超过6万人,占到怀化市总人口的近1%。人数之众、影响之大、效率之高,在“四项调解”工作中居于首要位置。2019年,我们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开展起了独具特色的“信访调解”工作。使“信访调解”充分融入“三调联动”工作中,形成一个互动系统,实际上形成“四调联动”的格局。一年来,我们依法引导信访人走复查复核程序,使协调结果得到“硬化”;强化联席会议的协调、调度职能,扩大信访调解的工作参与面,发挥多部门联合作战的优势。全年调解解决信访事项2583件、调处解决信访隐患矛盾1732件,累计涉及矛盾双方当事人5300余人次。

四是拓展下访约访职能,深入推进服务民生活动。自推行领导干部包案、信访隐患排查、重大决策和项目风险评估等制度以来我市领导干部下访蔚然成风。2019年,我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访1100余人次,解决信访问题(包括信访稳定隐患)860余件。参与领导下访活动的党政机关达3500多个(次),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中新发现并报告到信访局、维稳办的矛盾隐患达320余起。各级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大量信访维稳问题,还开展了访贫问苦、民情调查、政策法律宣传等多方面的工作,领导们下访慰问困难群众1030户,捐赠慰问金32万余元;撰写调查报告370余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170余篇;参与见证处访、调纠过程,受到政策法律教育的群众达50000人次。为便于调度相关部门、有关专家,集中时间、人员,高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包案”领导们还开展了“约访”活动,副处级以上领导全年“约访”860件次,参与的党政机关达2600多个(次)、专家达1200余人次,“约访”案件“案结事了”率达96.7%。

1、开展“接办一体化”探索,形成了对初访的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困必解的“四有处访格局”。 2019年,我市开展了三种形式的“接办一体化”实践:一是领导接访的“四见面、两点头”制。市级领导公开接访时安排信访问题较多的部门业务主管人员陪同侯访,施行即接即交,要求做到信访人、接访人、办访人、督查人四方见面,信访人与办访单位两方点头认可。领导下访、约访则准备更加周全,通常都是先研究过案情,有备下访、约访,严格按照“四见面、两点头”的模式操作,不太复杂的案件争取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二是日常来访时的“三级四线告知制”。即每立案办理一起信访事项都要告知信访人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里业务主管部门;告知信访人、办理人、稳控人、督查人。形成“三级四线联动”的处访办信格局。三是对来电来信的“四个公开”制。即对立案办理的来电和来信:公开接收受理情况、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结效果。公开办理结果是对办理结论施行公示,让群众参与评论、监督;公开办理结果是向群众告知信访人满意与否、信访人动态等案件办理效果。

2、开展“捆绑式帮扶”探索,形成了对老户的教育、扶持、疏导、监管、打击、追责的“六加一管理模式”。 厘清信访人员和与其相关联主体的关系,集合信访维稳工作的多种责任主体,开展“捆绑式帮扶”活动,形成了涉案主体齐心协力帮教、扶助信访人的局面。一个复杂的信访事项往往涉及9个不同的责任主体:当事人、相对人、源起方、维稳方、调度者、仲裁者、波及者、决策者、领导者,如果不统一口径,依法按政策同步处理,不同的主体参与信访事项处理的力度、角度、尺度可能会有很大的出入,不同的主体相互否决,信访人无所适从,就会导致信访问题久拖不决,甚至使信访矛盾升级为群众事件、刑事案件等新的问题。对这类问题,9个主体的意见必须统一,否则难以办理,怀化市采取的措施是由联席会议的专项小组组建专门班子,集合9个主体,分清各自的职责、任务,从经济上、法律上、政策上、义理上、亲情上对信访人开展“捆绑式帮扶”。怀化市2019年采取“捆绑式帮扶”的形式处理了城建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重大信访事项62起,均实现了“案结事了”。

3、开展“隐患期介入”探索,形成了对隐患的纪检、仲裁、司法、纠纷、项目、决策等“源头控制制度”。当前,信访事项的引发源头主要有执法不公、劳资纠纷、干部违纪、民事纠纷、项目建设、政策不公有六个方面,针对这六个信访事项高发区,我市2019年采取了四项“隐患期介入”措施:一是建立信访隐患排查包案制度。二是建立政府决策程序的信访隐患预测制度。三是建立重大项目信访部门全程跟踪制度。四是建立信访事件责任倒查制度。我们把这四项制度融合到涉及六个信访事项高发区的各个部门和相关办事环节,取得了良好的源头控制效果。鹤城区是城建拆迁类信访事项高发区,该区2019年城建拆迁类信访事项达 起,占该区信访总量的 %。2019年,该区推行了重大项目信访部门全程跟踪制等“隐患期介入制度”,安排了信访工作人员到17个重大建设项目指挥部挂职,参与了12项政府重大决策的信访风险评估,开展了每月一次的信访隐患排查包案,该区城建拆迁类信访事项比上年减少30%,相关集访从上年的 件次 人次减少到 件次 人次,降幅达 %。我市自xx年以来信访总量年均曾涨8.5%的势头,今年首次得到遏制,控制在了2.0%以内,下半年来连续4个月同比呈下降趋势。

4、开展“热点访归类”探索,形成了对集访的接访、转交、办理、归类、决策、跟踪等“六段式处置模式”。集访,始终是信访工作的难点、重点,抓住了集访问题就牵住了信访问题的“牛鼻子”。2019年,我们把城建拆迁、涉军群众、企业改制、库区移民、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问题等六类比较突出的集访问题作为归类处理的重点问题,采取“解剖麻雀”的个案处理方式和“六段式归类处置模式”来解决。归类探索的第一阶段是:分类交办个案。年初,由联系会议办组织成立了六类集访问题处置专项小组,根据以往的处访经验初步设置了不同类别的集访处置方案,制定了接访处访程序,并向每个专项小组交办了一起集访案件“解剖麻雀”。归类探索的第二阶段是:总结交流经验。4月份,各个专项小组总结其处置集访的办案经验,并在全市相关部门、人员中交流探讨,初步形成不同类别的集访案件的处理规程。归类探索的第三阶段是:调整完善政策。根据信访问题的产生、发展、处置、预防等各个环节的需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既要促成已发案件“案结事了”,又要防止新的同类信访事项产生。2019年,市、县两级成立六类专项小组62个,办结集访案件86起,参与县、市政府制定和修改相关政策文件22个,制定了较为科学的六类问题的处置规程。

一是信访总量持续增长的势头急需遏制;二是工作中存在五个信访难题亟待破解:1、土地征用补偿纠纷问题;2、商住房开发“两证”难办问题;3、劳动和劳动纠纷化解问题;4、改制或破产企业职工生活保障问题;5、涉法涉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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