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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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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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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一

红火蚁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对农业生产、人体健康以及公共安全危害极大。它取食作物种子、幼芽、根系、果实,造成作物减产;捕食刚孵化的小鸟、节肢动物及其他小动物,破坏生物多样性;损坏供电设备、电信设施和堤坝等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影响发生地的农产品、绿化苗木、盆景植物及有机肥等产品的国内国际贸易与经济社会发展。更为严重的是,红火蚁还会叮咬人,人体被叮蛰后会出现火灼般疼痛,伤口会化脓红肿,个别过敏体质者可能发生休克,甚至导致死亡,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红火蚁发生区域复杂,城区公园绿地、马路绿化带、农田、林地、江河堤坝、城乡垃圾场、景区、球场以及住宅小区、工地都有发生案例,新余市2020年首次发现红火蚁疫情,分宜县今年6月6日首次发现,全县普查截止6月30日止,全县红火蚁发生面积涉及分宜镇和双林镇8个行政村共计3640亩。如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控制,将会导致疫情快速扩散蔓延,严重威胁分宜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县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红火蚁危害的严重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红火蚁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疫情防控机制,加强监测与防控,强化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加强红火蚁防控和检疫工作。

县农粮局会同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教体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公路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建立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红火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农粮部门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田地、农村生活区及周边区域的监测防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林地、苗圃等区域的监测防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学习红火蚁危害知识,避免学生受到红火蚁伤害,并做好校园区域红火蚁发生情况监测防控;住建、城管、工信、交通、公路、水利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生产建设单位运输建筑材料、调运绿化苗木、城市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带区域、工业企业厂区范围、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周边绿化区域、公路交通线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绿化带、铁路线路两侧地界以内绿化带等红火蚁易发区域的监测防控;商务部门组织做好疫情发生县(市、区)收寄相关邮件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红火蚁防控经费,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红火蚁发生情况监测防控。

县农粮、林业部门要认真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江西省植物检疫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检疫监管和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从疫区调运的带土农作物苗木、带土绿化苗木、草坪草等作物的植物检疫,监督指导农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红火蚁检疫防控工作。交通和商务部门要督促道路货运经营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做好疫情发生县(区)承运或收寄相关货物、邮件、快件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确保疫情发生区无证不承运、不收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配合做好疫情发生区内建筑材料、有机堆肥等染疫物品的处置,督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遵守法规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县有关部门要通过微信、宣传单明白纸、公开咨询热线、张贴海报挂图、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红火蚁科普和法规宣传,普及红火蚁识别防控知识和救治办法,让群众认识红火蚁、了解红火蚁,提高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心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县农粮、林业部门要印发红火蚁防控技术资料,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制定本地区红火蚁监测调查及防控方案,加强部门协同,推进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要主动宣传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危害人体健康紧急医疗救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生产、建设、经营、管护单位和人员的红火蚁防控宣传培训,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控制红火蚁发生范围和程度。

疫情防控是公益性、强制性政府行为,必须由公共财政提供支持和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植保植检队伍和防控体系建设,将红火蚁疫情监测调查、防控阻截、应急处置和宣传培训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机制。重点督查防控机制是否建立,防控责任是否落实,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防控目标是否实现。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力求把红火蚁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二

红火蚁同时被列入我国农业、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是全球100种最具有破坏力的入侵害虫之一,也是受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重大植物疫情。近年来,红火蚁在国内多省扩散迅速,现已传播至四川、重庆、湖北等12个省份、435个县区,对入侵区域的农林生产、公共安全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全国出现多起敏感人群被红火蚁叮咬危及生命安全事件,我省也有尖似事件发生。目前,在我县还未发现红火蚁,但在凉山州、攀枝花市红火蚁呈快速蔓延趋势。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红火蚁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提出如下防控工作措施。

红火蚁食性杂、习性凶猛,不仅可直接造成植物受害减产,还可攻击叮蛰人体、危及敏感人群生命安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警醒,始终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举一反三吸取已有的教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大局观念,把红火蚁防控作为保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中之重。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红火蚁是农林共同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防控工作涉及农业农村、林草、住建、园林等多个部门和乡镇村组、社区街道等政府基层组织,要理顺关系,明确责任,避免出现防控工作盲区盲点。二要确保责任落实。红火蚁防控是一项长期任务,建立落实防控任务的长效机制,抓准抓细,确保每项责任在基层落地落实。

红火蚁防控重在抓早抓小,掌握疫情动态、加强检疫监管是防控前提。一要主动了解掌握发生区(疫区)疫情动态,加强重点区域监测调查,在农田、林地、草坪、绿化带等区域,采用设置监测点定点调查、随机诱集调查、访问调查和踏查等方式,广泛开展监测。二要强化检疫监管,谨慎从疫情发生区(疫区)调入带土草坪、苗木等,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强化落地复检。

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明白纸、挂图、农村广播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红火蚁识别、危害、防控方法等知识,教育群众提高警惕性,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三

红火蚁是重大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繁殖快、分布广、竞争力强、破坏力大,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省红火蚁防控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红火蚁四级及五级(最高五级)发生水平面积控制在总发生面积的1%以下,公共区域疫情基本控制在一级轻发生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以下措施。

各地要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并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红火蚁疫情应急预案和预防控制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部门职责与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属地实施、政府领导、协同联动的防控机制,形成市级负责、县抓落实、镇(街)村协助、社会共防共治的防控格局。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作为,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落实职责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坚决遏制红火蚁疫情的发生与扩散。

各地要完善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体系,抓好监测网络规划和建设,科学布设监测点,配置先进设施装备,依托云采集、随手拍等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提升红火蚁疫情智能化监测水平和安全风险识别能力。要组织监测普查,开展风险调查评估,定期收集、分析、报告监测信息,准确掌握疫情发生范围、危害程度和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结合本地区红火蚁发生危害情况,制定疫情防控任务推进路线图,挂图作战,分类施策,持续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植物疫情报告制度,按全国农业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及时规范报送本行政区域内的红火蚁疫情快报、月报、年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红火蚁疫情监测信息,不得阻挠他人如实报告。

各地要把红火蚁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红火蚁防控和应急处置需要,充分做好防控物资和队伍准备。推动建立红火蚁药剂零售网点,保障红火蚁防治药剂有效供给,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红火蚁防治药剂零售点布设任务,全省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农药经营门店提供红火蚁药剂零售服务。加强防控队伍建设,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红火蚁统防统治,组建以本地居(村)民为主体的基层红火蚁防控服务队伍,鼓励兼职防控服务,加强对基层队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红火蚁防控。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建设一批红火蚁综合治理示范区,带动提升全省红火蚁科学防控能力。

各地要在每年春季(3—4月)、秋季(9—10月)等红火蚁防控关键时期集中实施防控行动,落实区域内统防统治、区域间联防联控,最大程度压低红火蚁发生区的蚁群密度,减少红火蚁在不同区域间的迁徙往返和扩散危害。对蚁巢密度较低且较分散的发生区,可采用饵剂点施法灭除单个蚁巢;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的发生区,可利用撒播器、无人机等撒施饵剂开展大面积防治;在人体健康或重要设施受到严重威胁、急需尽快处理的发生区域,应委托专业机构或队伍采取粉剂灭杀、药剂灌巢等方法开展应急防治。

各地级以上市的春、秋季防控情况(包括资金投入、防控面积和效果等),请分别于每年5月、11月底报送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各级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认真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严把农林作物生产基地产地检疫关,监督指导农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红火蚁检疫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种苗、花卉、草皮等植物及其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调运应施检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设施、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等施工业主单位和个人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海关要加强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防止红火蚁传入传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口岸红火蚁防控工作。

加强红火蚁药剂质量监督检查,开展药剂市场价格监测,规范药剂生产和市场经营行为。监督指导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有关单位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与合理使用规定,建立服务档案,如实记录作业时间、内容以及用药名称、用量等。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产品和行为。将红火蚁防控工作纳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地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不重视、不作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严肃处理。

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火蚁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全力避免发生因红火蚁攻击叮咬致人员死亡事故。卫生健康部门要主动宣传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危害人体健康紧急医疗救治,对危重患者要集中医疗资源抢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疫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救治。

要高度重视红火蚁防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红火蚁高效药剂、风险监测、诱集技术、扩散成灾规律和非化学防治技术等攻关研究,筛选出一批安全、稳定、高效的红火蚁防治药剂,优化集成不同环境下的红火蚁防控实用技术。建立“省、市、县、镇”四级红火蚁防控科技指导服务支撑体系,省专家组要制定统一培训教材和防控指引,为全省红火蚁防控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市、县级专家组负责指导服务本行政区域内红火蚁的监测普查、防控效果调查评价等工作。镇级依托农技服务站、农药经营门店,安排科技服务人员为群众提供红火蚁识别、安全防范和科学选药用药等技术指导服务。

广泛开展红火蚁防控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海报挂图、现场观摩、科技下乡和在线直播等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将红火蚁识别、防控和防护救治等知识普及推广到千家万户。加强红火蚁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制作科普短视频和网络培训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升全社会特别是重点人群的防控能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植保植检体系队伍建设,理顺工作职责,稳定基层机构队伍。现有机构编制少的地方,可采取聘请兼职植物检疫员、返聘离退休农技人员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植物疫情监测防控。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将植保植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改善植保植检工作条件,配备配齐植保植检基础设施设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农作物病虫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现代化植保植检服务水平,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四

红火蚁是全球公认的百种最具危险入侵物种之一,不仅危及生态环境,更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农业生产安全。2021年10月15日,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与我市签订了红火蚁防控责任书,将对我市红火蚁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红火蚁防控工作当做一项保障群众权益的重点民生工作来抓,作出了一系列批示指示。虽然经过多年的防控,但红火蚁繁殖能力强、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各县(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红火蚁的发生危害。

要针对前期防控的不足,切实加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科学组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推动有关责任部门协调合作,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组织镇村做好辖区内的红火蚁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结合实际制定红火蚁防控行动方案,组织专业防控人员,做好扑杀工作,及时进行药效检查,查漏补缺,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利用库存的防控药剂,科学开展防控工作,确保现有的防控药剂及时到镇到村到蚁巢。充分利用各级财政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红火蚁防控资金使用方案,及时采购发放药剂,确保各项资金如期完成支出。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统筹安排,落实资金保障。同时,要动员引导农业企业和群众自主购买防控药剂,开展群防群控。

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及时下沉基层,了解红火蚁防控工作动态,指出乡镇红火蚁防控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重点关注红火蚁防控点发生面积消减情况、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工作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针对不防、漏防或防控不到位、工作推进不积极的乡镇要及时约谈、通报,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市红火蚁疫情防控办将对各县(区)红火蚁防控效果进行暗访,对不重视、不作为、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县(区)进行通报。

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五

红火蚁是近年来传入我国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虫食性杂、习性凶猛、繁殖迅速、竞争力强,具有很强的攻击行为,对农业、牲畜、野生动植物和自然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还损坏公共设施、电子仪器等。目前,全国红火蚁疫情呈从南向北逐渐蔓延扩散态势,截至今年四月,我省已有7个市,20个县(市、区)发现红火蚁疫情。我县于2020年7月在鳌江梅源发现红火蚁疫情,随后立即开展相关防控工作,目前当地发生区域的红火蚁为害等级已从二级下降到一级。为有效控制红火蚁疫情蔓延危害,进一步保障我县农林生产安全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秩序,我县2021-2022年在全县开展红火蚁监测防控,确保红火蚁疫情被及时发现和处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52号)文件要求,全县实施1000亩次以上的红火蚁监测防控,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1、开展农村地区红火蚁普查

以村为单位,通过科学投放红火蚁监测装置开展监测,重点监测农田、园地、草地、绿化带等场所,同时兼顾居民区、学校等其他场所。结合踏查,及时发现红火蚁疫情,为科学开展防控提供基础。计划普查覆盖全县75%以上的村,根据每村实际风险程度大小,投放1-6套装置(1套监测范围50亩左右),实现全县农村地区50000亩左右的红火蚁监测普查。

2、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人员培育

根据普查情况,对各村进行红火蚁发生风险分析,选取风险较高3-5个镇,在其中2-3个村招募红火蚁监测调查志愿者,监测该村红火蚁发生情况。在春秋季节组织疫情监测点监测员和志愿者进行红火蚁监测装置使用培训,并进行现场投放和回收指导,同时指导火腿肠简易诱集监测,积累监测经验。

3、开展科普宣传

结合全县农村地区红火蚁监测普查工作,向各个村农资店、花卉苗木种植基地、村委会发放宣传海报,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

4、实施疫情防控

对普查后发现的红火蚁疫情,若发生面积在20亩以内的,由普查服务方直接开展应急防控;若超过20亩,则通过采购第三方防控服务进行防控。

2021年省下达项目资金20.0万元(浙财农〔2021〕52号),资金主要用于监测设备及配套服务的采购。用途如下:

监测设备及服务采购:通过“政采云”采购1111套红火蚁诱集调查监测器(含装置投放-回收服务,180元/套),共需资金约20.0万元。

由于监测普查结果的不可知性,防控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只有监测普查完成后,才能根据发生面积预算防控金额,因此调查发现的红火蚁的防控经费由县级财政安排防控资金。

1、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重大病虫害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认识红火蚁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站在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生物安全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落实部署,坚决打赢红火蚁疫情防控阻截战。

2、强化监测防控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防控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并处置红火蚁疫情,着力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和程度,扑灭于新发之时。进一步健全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布设监测点,加大调查力度,准确掌握红火蚁发生动态,抓住春末夏初、秋季两个红火蚁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3、开展宣传培训

大力宣传红火蚁识别、叮咬患部应急处置等基本常识,提高发现疫情效率和速度,加强农技人员、农资经营人员、花木场经营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提高监测的覆盖率。

4、严格资金监管

为了确保红火蚁监测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和资金规范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协调项目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实施负责人付福全,技术指导人梁世优、陈兰;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指导、拨付,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和督查等工作。监测设备及服务按有关要求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六

为切实抓好我区红火蚁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红火蚁危害,有效控制红火蚁发生和扩散蔓延,保障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21〕3号)及《来宾市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抓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红火蚁防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有效遏制红火蚁危害,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生产、公共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具体目标是:一是进一步调查红火蚁发生情况并监测发生发展趋势,摸清其发生、分布,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对红火蚁发生区进行2-3次药物扑杀,扑灭红火蚁,逐步减少红火蚁发生面积。

(一)属地实施,部门联动。红火蚁防控工作以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为主,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的工作机制,采取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落实措施,全面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

(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红火蚁防控工作,防止红火蚁扩大蔓延。做好对居民小区、学校、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堤围、旱作农田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等红火蚁敏感地带的全面监控工作。每年抓住红火蚁繁殖高峰期进行扑杀,提高防控效果。

(三)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未发现红火蚁的地区要加强防范,实施检疫,严防疫情传入。已发现红火蚁的地区要及时开展扑杀防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持之以恒开展防控工作,巩固防控效果。

(一)2021年7月底前,对已经确认为红火蚁巢穴的,实施统一投药,进行1-2次扑杀。

(二)2021年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完成红火蚁发生普查工作,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三)2021年11月底前,对普查确定的红火蚁巢穴投药扑杀1-2次,同时由专业人员检查扑杀效果。

(四)2021年12月,全面检查防控效果,进行阶段性小结,总结经验,为下一步防控打下基础。

(五)2022年3月底前,全区集中开展红火蚁发生普查工作,掌握整体情况。

(六)2022年5月底前,对确认为红火蚁巢穴的进行统一投药扑杀,并及时进行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有效开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宾区红火蚁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协助分管副主任及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经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兴宾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兴宾公路养护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由黄焯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区农业农村局:承担区红火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区红火蚁防控工作;牵头起草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根据防控需要,组织红火蚁防控宣传、指导及培训工作;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加强对带土农作物种苗等的检疫工作,对违规调运行为进行查处;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筹备紧急防疫物资,督导防控措施落实。负责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具体负责农田、果园红火蚁的监测、预报和疫情控制、扑灭的技术指导。

2.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林地、荒山、园林、花卉红火蚁的监测、预报和疫情控制、扑灭的技术指导;利用林业检查站,组织做好疫情发生区内园林苗木、花卉调运的检疫工作。

3.区住建局:负责城镇有物业企业入驻的小区、城市公园与公共绿地的红火蚁调查、防控工作;负责对园林管理部门调入苗木、花卉、草皮等可能携带红火蚁的植物活动的督导,禁止从红火蚁发生区调入。

4.区交通运输局、兴宾公路养护中心:负责所管辖道路、车站的红火蚁疫情调查、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输监管,防止红火蚁在本区内流动;保障红火蚁防治的药品、器械等物资紧急运送。

5.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红火蚁的调查、防控工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红火蚁疫区内植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管,防止红火蚁在市场内传播。

7.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相关防治知识的普及工作。

8.区卫健局:负责监测调查红火蚁在居民生活区中发生情况,组织医务人员做好预防红火蚁蜇咬宣传和被红火蚁叮咬人员的治疗工作。

9.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红火蚁防控经费,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协助跟踪督查资金的使用。

10.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周边绿化区域红火蚁发生情况的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

11.区经贸局(科技局):负责组织红火蚁发生情况的监测与防控的科技攻关工作;负责红火蚁发生情况的监管工作,所有植物及其产品邮寄必须凭植物检疫证办理,防止红火蚁通过物流、快递运输包裹进行传播。

12.兴宾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红火蚁发生情况的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

13.区气象局:负责提供红火蚁发生蔓延、监测及防控所需的气象资料,做好与红火蚁发生扩繁关系密切的天气预报工作。

1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红火蚁疫情普查监测上报和防控工作。制订红火蚁防控工作方案及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防控规划和重大疫情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物资的贮备等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的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

(四)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控技术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红火蚁防控技术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发放资料、张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掌握红火蚁的识别与防控技术,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疫意识。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专职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训和依托绿化管护、环卫、公路养护、护林员、乡镇农技人员等各类现有人力资源,充实基层监测、防控队伍,提高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水平。

(五)加大普查力度,摸清基本情况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组建红火蚁专业普查队伍,依照职责管辖在全区范围开展红火蚁普查。重点调查杂草丛生的荒地、农田田埂、堤坝、道路、果园、苗圃、花卉基地、房屋墙角、近年来新种植草坪、绿化林带、堆肥场、学校、公园等场所,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观察、图片对照等,发现红火蚁蚁丘及时进行定位、拍照并汇集数据。对不确定的疑似红火蚁要收集样本在24小时内送到区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站鉴定。要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不留死角。调查监测中,一旦发现红火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六)加强检疫监管,控制疫情扩散

未发现红火蚁的地区要加强防范,要教育引导辖区内有关企业和种植专业户不从疫区调入绿化苗木、草皮和动物粪便肥料等物品,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街道要共同抓好对以上物品调入的检疫监管,严防疫情传入。已发现红火蚁的地区,应采取措施集中进行封锁,按照《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及时控制和扑灭红火蚁,做到发现一片处理一片,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集中扑杀后还要派人做好监测和跟踪防治工作,及时查漏补缺。要强化植物检疫执法检查,避免人为调运植物传播红火蚁。

(七)落实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开展

红火蚁防控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入侵防控周期长、投入资金大,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每年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红火蚁预防、控制和扑杀工作,为做好红火蚁防控提供有效保障。农业农村局根据防控目标及实际防控需要编报资金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由区财政部门核拨。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八)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指导

区红火蚁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召开全区红火蚁防控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红火蚁防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实行疫情周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防控。各乡(镇)、街道要建立3–5个疫情固定监测点,密切监测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红火蚁发生防控周报表,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oa邮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对全区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平时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指导、落实防控责任。若发现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对监测不到位、隐瞒不报、防控措施和资金不到位、没有专款专用、防控不力导致红火蚁发生面积蔓延扩散等情况,按问题轻重程度将线索报区纪委监委,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红火蚁工作情况汇报篇七

通过科学监测评价、严格的检疫和科学的施药控制,有效降低发生区红火蚁种群密度,扑灭新传入、小范围的疫情点,不发生恶性伤害人畜事件,不出现恶性扩散蔓延。

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以科学监测为基础,坚持防控与阻截并重,在发生区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毒饵法、灭巢法等防控方法,降低种群密度,压低扩散虫源。同时,采取有效的检疫监管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防治方法包括毒饵法和触杀性颗粒剂、粉剂灭巢法,常用的化学药剂剂型包括毒饵剂、粉剂、颗粒剂和液剂。

3.1加强监测

在红火蚁发生区和扩散高风险区科学进行监测布局,以面上踏查和点上诱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和扩散趋势。

3.2检疫措施

3.2.1严格控制发生区内可能携带红火蚁的苗木、草皮、肥料等物品的调出,对确需调出的物品进行化学药剂处理。

3.2.2药剂处理方法

发生区种苗、花卉、草坪(皮)、栽培介质等物品调出前必须使用触杀作用强的药剂处理。作物使用药液浸渍或灌注处理时,栽培土壤或栽培介质须完全湿润;如果是盆栽作物,也可以均匀施放触杀性颗粒剂等于栽培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栽培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搅拌均匀,洒水彻底浇透。

发生区垃圾、肥料、土壤等物品调出前必须进行药剂处理,施放触杀性颗粒剂等药剂于介质内(药剂有效成份约占介质之0.001-0.0025%),施用完搅拌均匀,洒水彻底浇透。

3.3毒饵法

3.3.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红火蚁发生地点。

3.3.2毒饵药剂要求

采用氟蚁腙、茚虫威、呋虫胺、多杀菌素、阿维菌素等具胃毒作用的药剂配置毒饵。要求毒饵的作用效果较缓慢,一般施用饵剂后2~6周有较好的防效为佳,达到最终杀死蚁后及其他个体的目的。

3.3.3使用方法

可以对单个蚁巢进行处理或在发生区普遍撒施毒饵,也可以根据红火蚁的发生情况两种方法结合使用。

3.3.3.1单个蚁巢处理

对活蚁巢密度较小、分布较分散且诱饵法中工蚁数量较少的发生区进行单个蚁巢处理。在投入饵剂时不要扰动蚁巢,在距蚁巢10cm~50cm处点状或环状撒放毒饵。根据活蚁巢体积大小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毒饵用量,一般直径在20~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或大于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3.3.3.2普遍撒施毒饵

对蚁巢密度较大、分布普遍或采用诱饵法普遍诱到工蚁、但很难发现活蚁巢的发生区,采取普遍撒施毒饵法进行防治。处理较小面积区域时可直接用手(穿戴塑胶或橡皮手套)撒播,处理较大面积区域时可用手摇式撒播器撒施。撒施毒饵剂时要覆盖所有发生区的所有地点。毒饵剂的用量根据活蚁巢密度、诱饵法监测的工蚁密度和毒饵剂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每100m

2

使用推荐用量的2倍左右。

3.3.3.3综合处理

在蚁巢密度大、分布普遍的红火蚁严重发生区域可采用单个蚁巢处理与普遍撒施毒饵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防治效果。

3.3.3.4补施毒饵

在使用毒饵剂防治红火蚁后,经防治效果评定,对分布有活蚁巢、诱集到工蚁的地点进行补施处理。一般采用围绕这些地点小范围点施的方法。处理活蚁巢时毒饵剂的用量同单个蚁巢处理,处理诱集到工蚁的地点按推荐用量的下限值使用。

3.3.4防治效果评定

根据有关监测、药剂防治评价标准进行防治效果评定。防治前进行一次调查,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防治实施后2~6周内对发生区进行全面调查1次。

3.3.5注意事项

使用毒饵剂时地表适宜温度为21~35℃,地面应比较干燥,在使用毒饵剂后6小时内无降雨,并且尽量在红火蚁活动觅食时间施用。

3.4颗粒剂、粉剂灭巢法

3.4.1适用范围

适用于蚁巢明显的发生区域。

3.4.2使用方法

采用触杀作用迅速的颗粒剂防治红火蚁时,先将药剂直接均匀地撒布于蚁丘表面及附近区域,然后立即洒水,之后每2~3天洒水1次,至少洒水3次以上。使用量根据商品使用说明确定。

使用具生长调节作用药剂为有效成分的粉剂防治红火蚁时,先破坏蚁巢,待工蚁大量涌出后迅速将药粉均匀撒施于工蚁身上。使用量根据蚁巢大小和商品使用说明确定,一般直径在20~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中间值,小于20或大于40cm的蚁巢使用推荐用量的下限值和上限值。

3.4.3防治效果评定

防治前对发生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防治10天后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别记录活蚁巢密度、工蚁数量,并进行效果评估。

3.4.4注意事项

施用粉剂不宜在有较大风力的天气下进行,施药要快速。

3.5二阶段处理法

二阶段处理法是指先在红火蚁发生区域撒布毒饵剂,10~14天后再以触杀性杀虫剂或其他方法采用单个蚁巢处理法处理单个蚁巢。大面积撒施毒饵剂防治效率较高,而采用颗粒剂/粉剂灭巢法等单个蚁巢处理法速效性较强,将两者结合起来使用,发挥各自长处,会得到很好的防效。

详细记录并保存包括施用毒饵剂品种、数量、次数、施药时间、防治面积、防效调查方法及调查次数、各次调查的蚁巢密度、工蚁密度、防治效果等。

本方案推荐的杀虫剂是经我国农药管理部门登记允许在环境中使用的。当新的有效农药出现或者新的管理规定出台时,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红火蚁化学防治过程中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推荐使用低毒、生物源农药。

6.1施药操作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被红火蚁蜇伤或农药中毒;

6.2在施药区应插上明显的警示牌避免造成人、畜中毒或其他意外;

6.3在公共场所、住宅区等人群活动较频繁的发生区域要注意选择使用安全低毒的药剂,施药时要避开人流高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4在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养蜂区、养蚕区等使用农药防治红火蚁要注意选择药剂种类,防止对有益生物的杀伤和环境污染。

6.5施药前要对红火蚁的发生基数(蚁巢和工蚁数量)进行调查,施药后要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技术规程》、《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9部分:杀虫剂防治红火蚁》等技术标准进行监测,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药剂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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