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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报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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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报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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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报道篇一

民政部部长黄树贤表示,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监护缺失问题,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大力抓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工作,紧紧牵住家庭监护这个“牛鼻子”,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底线;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要依法予以训诫。

此次行动将坚持儿童权益优先,把实现和维护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将主要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口登记责任,并依法打击遗弃行为。

《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出,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遗弃留守儿童的不法行为将予以惩处,并将依法为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集录入其dna信息到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

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各级教育、民政部门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将指导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公安机关积极动员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各地区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强化激励问责、确保工作成效,加强宣传领导、营造良好氛围,保障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报道篇二

昨日,本市召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部署会,目前全市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1236人,即日起将开展专项行动,严打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等监护侵害行为,不满16周岁不能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从今年4月开始,本市民政部门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目前全市共有1236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970人,占78.48%;由亲友监护的33人,占2.67%;无人监护的35人,占2.83%;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198人,占16.02%。从区域分布看,武清、宝坻、宁河、蓟州四个区共有1117人,其中蓟州最多,共565人。从年龄结构看,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分别为279人、834人和123人,各占22.57%、67.48%和9.95%。

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对暂时无法返回的家长,督促其及时指定合适人员代为监护,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责任确认书"。

落实强制报告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委会边排查、边发现,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处于监护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未及时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对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并继续联系父母,及时向临时监护主体通报联系情况。

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中小学、村(居)民委员会要逐一核查,对学生无故不到校超过一星期的要及时组织劝返,劝返无效的,有关部门要依法采取措施,确保适龄的失学辍学留守儿童返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送儿童入学,经批评教育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责。

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为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常住户口,逐一建档。对其中非亲生落户的儿童,公安机关应及时采集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进行比对。

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对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情节恶劣、涉嫌遗弃犯罪的,公检法应依法予以惩处。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的,有关责任主体应依法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申请。

为留守儿童送温暖报道篇三

日前,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沧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构建沧州“爱心+”困境儿童保障模式,确保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暨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及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责任,各负其责,全方位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

沧州市民政局联合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督导各县(市、区)抓紧制定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两项工作。

由沧州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按时完成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落实临时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六项任务。

沧州市民政局组织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分部门分系统适时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参训做到市、县、乡、村一贯到底,确保关爱保护举措细化在基层。

由沧州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牵头,继续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大摸底,为精准关爱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完善动态管理和报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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