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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协议书正规篇一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将下列事实与借款细则订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叙述借款事实及经过
2、甲方还款数额、余下未还款数额,利息计算方式及还款期限
3、甲方将房屋产权人为: ,房屋权属证书号: 的坐落于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乙方,作为向乙方借款的反担保措施。若甲方归还乙方本金,该房屋将由乙方自行处置。
4、甲方应及时还款,若到期仍迟迟未还,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
5、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甲、乙双方如对本协议有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制作成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双方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成立。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抵押借款协议书正规篇二
县 乡 协议字第 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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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
│日期 │金额(大写)│利率│用途│日期│本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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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
│ 借款方 │ 贷款方 │公证单位 │
│借款单位(人)(章)│贷款单位 (章)│公证机关 (章)│
│负责人 (章)│审批组长 (章)│公证人 (章)│
│经办人 (章)│信贷员 (章)│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抵押借款协议书正规篇三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 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 ___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协议书正规篇四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
抵押借款协议书正规篇五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一、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每万元贰佰元计算。
四、借款期限:十二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借款本金归还和利息的支付: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期限届满未能全部归还本金和利息,乙方除照付利息外,还应按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加计违约金给付甲方。
每月利息应于每月25日前存入甲方在农业银行的账户(账号:),不得拖欠。乙方迟延支付利息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提前要求乙方归还本金,并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2、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3、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七、本合同涉及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一、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二、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四、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五、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六、抵押人应保证该抵押物权属没有争议,且本人及其家人不得以该房屋是唯一住处等任何理由抗辩执行。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并经公正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和抵押登记部门各存一份。
三、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