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企业必备合同篇一
身份证:_______身份证: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乙出资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_________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________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合同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合同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必备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聘用担任会计职务。双方就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
1、编制财务计划、投融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分解分析预测,制定成本费用控制预算,由各成本中心负责实施,并对各成本中心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3、制定公司会计内部控制规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根据总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设计制定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5、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认真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规范记账、算账、报账会计日常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时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决算报告。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7、会同其他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进行审查。
8、承办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甲方为乙方办理相关保险,履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出差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5、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奖励和处罚。
1、服从甲方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遵守岗位职责,提高职业道德。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工作,使各项工程质量保证,工期合理,效益最大化。
2、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相关质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3、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可拒绝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指挥的作业。
4、自觉遵守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不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打骂。
5、由于本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浪费材料、延迟交工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工资为年薪_____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_____________日发放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劳保上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否则一切安全事故于甲方无关。
1、本合同到期;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3、双方因工作原因产生重大分歧,无法合作;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必备合同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工作。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1.甲方实际每周工作___天(___小时),休息___天。
2.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1.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_____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日。
3.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1.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___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___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___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___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___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3.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____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____%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____%,合同期满不赔偿。如乙方出境培训,培训费项目包括:
6.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____________劳动局、__________人事局和__________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必备合同篇四
兹有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合同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合同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________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合同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合同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合同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1、合伙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合同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必备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合同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合同签订之日时缴付。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________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________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____%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____%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合同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合同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合同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合同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合同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合同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合同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2条本合伙合同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合同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合同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合伙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