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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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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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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0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体系。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教育,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不可进入作业。人力资源部教培处负责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及文字记录。

3、各分矿要建立入井准许制度,凭准许证入井作业,严禁无入井准许证入井。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及工作地点。

4、各分矿设安全组,安全组由分矿和外委施工队伍派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组负责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检查、监督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安全确认、车间级安全教育、协调分矿与外委施工队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项等。

各分矿要强制外委施工队伍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制度标准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定置管理标准化、生活设施布局标准化。各分矿的新开拓中段,基建工程,必须按安全标准化施工,已形成的中段通过整改要达到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要从工程设计、验收抓起,设计不符合的不能批准,无设计不能施工;重新制定工程验收办法。

原则上外委施工单位每年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标准为:工程额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安全生产抵押金不低于6%的工程额提取;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前项基础上按不低于超过部分的4%累加。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班组长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内容一般为:

1、学习党和国家、上级与企业下达的安全施工规定、文件、通报、快报和简报,并组织讨论。

2、按企业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总结和回顾上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

4、分析班组成员的安全思想动态,结合现场上的施工生产进度分析现场上的安全施工生产形势,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都要给予肯定和提出。

5、由班组成员进行自评和互评,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

班组每天开始作业之前,应坚持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由班组长对全班组成员进行“三交”、“三查”等工作。其主要内容有:

1、三查:

①通过察言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②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

③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员是否带上安全带。

2、“三交”:

①当天作业的内容、作业方法、作业顺序、作业分工;交代每个作业小组,每个人的任务是什么。

②当天作业的内容和部位有什么易发生事故的不利因素,危险点是什么,如何防范,怎样执行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都要详细的交代。

③施工作业中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要同时交代清楚,使每个作业人员心中有数。

3、总结、评比:

①对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且简明扼要地小结,做得好的表扬,做得差的批评。

②如果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比较好,要提醒班组成员力戒骄傲,千万不要松懈对安全作业的重视。

(一)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主要是受工地主任、安全员的指导,作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每天三件事,即: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罚。

6、检查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督促检查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二)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告阴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施工中时时、处处、事事注意做好安全施工。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危险因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自己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工地领导。

4、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认真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加强设备维护,爱护安全设施,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有权向上级反映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领导提出改善安全施工的建议。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

1、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

2、班组的施工任务、设施、工器具的性能及使用等安全要求。

3、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过程安全知识与要求。

4、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5、紧急抢救知识及应用。

6、同类岗位事故介绍、吸取教训。

7、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保管、试验要求。

8、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检验。

9、文明施工知识。

10、一些必知的法规及安全管理、理论常识。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每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队提出申请,技术工程部组织验收,由运行部、工程部、安装施工队、保管员等参加验收,验收后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对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同时按规定进行处罚。

3、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1、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的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后果轻重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

2、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司将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3、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实际用料与出库材料不符,公司将给予施工队材料差额的3倍罚款。

4、施工队对公司检查通报提出的问题如未及时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200-5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整改单一式二份,整改结束后反馈给安装项目部备案,对未及时反馈的按未整改计。

5、施工队应保证按合同或派工单规定时间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每拖延一天,给予施工队100元的罚款处理。拒不进场施工的,停止安排工程任务并罚款1000元,直至取消施工资质。

6、在单位用电必须套用电表;工地施工用电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有裸露线头,如发现一次,给予施工队罚款200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7、施工队在单位规定场地下料必须保持卫生良好,施工后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的,每次扣罚施工队100元。

8、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并由施工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施工现场必须着装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如未穿公司统一的服装和安全帽,给予施工队100元/人的罚款。 10、已经施工队长报验的工程经验收或运行开通检验发现漏气的,给予施工队100元/处的罚款并限期维修。

11、施工队如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行,公司将对施工队进行罚款500-20xx元的处罚,并将当事员工开除公司。

12、工程相关施工人员(施工队长、路网施工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保持正常联系。如通讯不畅经核实给予50元/次处罚。

13、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报验并让建筑方签字认可,无验收单不予结算。

1、为了使施工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使施工队管理向系统化、制度化迈进特制定出此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2、在公司的不定期抽查过程中、针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施工形象的综合考评获得最优的工程,奖励该施工队200-500元。

3、积极配合公司对重点工程的安排,为公司换回较大的经济效益或避免负面影响的产生,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4、鼓励全体工程人员进行创新,公司设立“工程创新奖”,包括工艺、材料、措施方面,如所提建议被公司采用,给予相关人员100-300元奖励。

5、奖励金额必须由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为了规范施工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施工队各班组严格执行。

1、上岗前严禁喝酒,发现有喝酒者,当班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并对其处50元罚款。

2、通知接班后,自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井口房开班前会,迟到10分钟内罚款20元/次,超过10分钟罚款30元/次。

3、下班后必须将劳动工具全部交井口工具房,发现一次不交者,处30元罚款,造成丢失的,罚款50元,并按原价赔偿。

4、班中严禁脱岗、睡岗、漏岗,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

5、上班期间不准早退,早退者罚款30元。

6、请假一天者向跟班队长请假,两天者向施工队长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向劳资部门请假,不请假者,按每天100元进行处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向施工队长请假,如不请假者处罚100元/次

8、每周安全学习必须按时参加,由施工队长组织学习,如施工队长有事不能组织学习时,由施工副队长组织,如一次不组织学习,罚施工队长、副队长各100元。

9、每周安全学习时,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每月学习请假不得超过2次,超过者按不参加进行处罚。

10、施工材料员必须12小时在井口房发放材料,清点好库房内的工器具,库房内材料、工器具必须码放整齐,并建立交旧领新台账,做好施工队领进材料的验收工作。

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每月制定的月度计划安排施工,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循环时间对班组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以出入井时间为准,班前会必须明确当班施工任务,施工质量和安全注意事项;

完成时间段,每节约1小时,奖励当班班组500元,超1小时,对当班班组罚款300元。施工队派专人对班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掘进:掘进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掘进允许偏差0~250mm,超欠挖50mm,对跟班队长处100元罚款。

2、钢筋:钢筋绑扎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绑扎允许偏差为钢筋间距±20mm,排距±10mm,构造筋±30mm,保护层±10mm,超过或小于规定,罚跟班队长100元,竖筋必须全部用套筒连接,发现一个未连接,罚跟班队长20元/个。抹帮人员必须将合口、伸缩缝及蜂窝、麻面抹平、抹直,发现一处未处理到位,罚抹帮人员50元。

3、浇筑:配料必须按配比进行,尤其是外加剂的掺加量要按配合比牌板所用量掺加,发现一次不按规定配比配料,罚当事人100元;

振捣采取定点、定人进行振捣,发现振捣不到位,有蜂窝现象,罚当事人50元,跟班队长50元; 合口必须合严实,合口板必须打直,发现合口部位平整度超过规定,罚当事人50元,跟班队长50元。

1、当班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处理完的应向主管队长汇报,发生特殊、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汇报,对不汇报或虚报的,处罚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各50~100元。

2、二平台、吊盘信号工必须坚守岗位,打好本班信号,不能喧哗,不能窜岗、脱岗、睡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主副信号房卫生要清洁,记录要填写清楚、详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二平台翻矸工必须将罐稳好,稳罐所用的钩子必须用铁丝或麻绳栓牢,否则罚款50元;交接班时,将钢梁上的土块等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款50元。

5、跟班队长必须如实汇报当班生产任务、安全隐患、质量等问题,如果不如实汇报的,罚款50~100元。

6、各班班组长应将当班所使用的工器具带好,如不带或没有带全的处罚班组长30元罚款。

7、井口工看好井口,井口周围的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搜身制度,如不按制度执行,给井口工罚款30~50元。

8、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打火机、烟草、点火物品、手机下井,发现一次给当事人罚款250元,井口工罚款100元。

9、入井人员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矿靴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二平台、吊盘信号工不能带手机上岗,更不能在班中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250元。

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具体考核办法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1、项目启动会-施工队管理制度

2、会议上由项目部对项目情况进行阐述,明确项目要求。会议上对施工队进行合同交底,要求对双方责任划分清楚,并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3、建议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主管进驻项目部,方便施工协调与管理,需按人头支付一定生活费。

4、要求施工队给全体人员配置安全帽,原则上项目部人员为白色,施工人员蓝色,安全管理人员为红色(包括项目部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专责),另配备黄色安全帽以备参观考察人员使用。另需要的安全工器具要求配置齐全。

5、施工队需为施工人员办理暂住证,需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提交购买凭证和保单复印件。

6、施工队进场需提交:机械器具年检合格报告复印件,现场特种从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现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拟定进场人员名单,要求至少填写姓名、年龄、从事工种、级别、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7、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参加。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可擅自更改施工工艺及施工流程。若有疑问,必须待确认清楚后方可施工。

8、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在培训记录上签字。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9、施工队需要拟定材料员,现场实行限额领料制度,项目施工所需材料及设备由施工队材料员提交申请,经相关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到项目部材料员处领料,施工队材料员需要对每日的施工用量进行统计,并报各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剩余材料退还项目部由项目部材料员入库登记。

10、施工队必须节约用料,本着合理消耗的原则,自我约束,采取措施,加强节约用料,严格杜绝大材小用,小材不用的浪费现象,并杜绝监守自盗的现象,施工队所用的材料超耗者按材料原价的200%扣减劳务费。

11、项目部车辆实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恕不外借,若有急事需用车辆,可与驾驶员协商由其驾车。

12、施工队不能越过我方直接与甲方联系,做好本职分内工作。

13、施工队应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施工优化建议。

14、针对项目部提出工程外的用于项目部建设或其它的零星用工,在不影响本体施工的情况下,施工队应予以支持。

15、针对本项目情况,施工队应在2日内提交方案,并递交工期保证计划及措施。

16、隐蔽工程未经得项目部同意不可随意更改,并在经过项目部及甲方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若未经验收即进行下一步工序,项目部有权要求其挖开进行检查,如未按图纸要求施工,责令其进行修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施工队承担。

17、施工时全员佩戴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闹嬉骂的现象,做到文明施工,要求每天工完料清,定点放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定时清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污染环境。

18、做好生活区管理,处理好生活油污和垃圾处理,生活区要求整洁干净,并有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并配备急救医药箱。施工人员应洁身自好,不寻滋惹事,不聚众赌博,严禁打架,施工队负责人需加强管理,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应立即遣返。

19、若遇到需要赶工期而加班的情况,施工队负责人应做好相关工作,避免施工人员带有怨气施工,降低加班效率。若项目部发现施工队现有劳力不足以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项目部将发文要求施工队增加劳动力,施工队必须无条件配合。

20、项目部会不定时对项目施工情况及进度进行巡视,重要工序必须经过项目部验收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21、施工队必须每日做好随工资料,据实填写施工日志,填好施工人员签到表、材料每日用量表,并按时报送项目部。有需要进行调试及实验的,报送实验报告。

22、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时,施工队技术及现场负责人必须陪同配合。竣工验收时,施工队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到场。移交培训时,施工队相关人员应对接收人员进行交底,对隐蔽工程、预埋管线等进行现场交底。

23、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做好成品与半成品保护,并注意对项目附近的构筑物的保护,若有损坏,施工队负责相关的维修和赔偿。在设备未移交时,项目设施的看护由施工队负责,施工队应派专人值守,若因值守不到位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承担。施工队应派人对项目部存放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守护。

24、施工队主要技术人员及负责人在未经得项目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换相关现场负责人。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管理不到位,我方有权利要求更换负责人。

25、在设备移交完成,各项缺陷及甩尾工程整改完毕后,经项目部书面同意,施工队方可撤离现场,同时做好善后工作,处理好生活垃圾,并进行必要的地貌恢复。

26、施工队付款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本项目付款按照实际进度进行支付,由施工队提交请款申请,由项目部对其施工进度进行核准,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

27、项目部参与实际收方,并在确认的收方单上签字,收方单作为进度核准的唯一依据。

28、施工队做好自我的资金计划,避免出现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出现。

29、尾款支付必须在做完各种甩尾工程及缺陷整改后,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支付

3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进行支付,若质保期间因安装质量问题引起的售后处理,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期间施工队不配合处理售后问题,我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处罚,甚至扣除质保金。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外包单位

4.4.1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安全教育

4.3.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2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3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4.4.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竣工安全验收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建设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确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参加公司所管辖单位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外来施工单位(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子公司除外)进入公司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经公司hse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和查核,才能进入公司作业。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业绩。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hse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五条 公司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公司的hse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承担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公司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hse管理部门审查。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公司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七条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hse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公司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针对公司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八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确保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hse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十条 公司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有关主管部门、hse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生产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第十二条 生产装置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迅速鸣笛警报、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三条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各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华胜公司施工均需参加华胜公司hse施工评比活动,并缴纳3万元抵押金,每季度由hse部门对各施工队进行季度评分,并在年终进行评分汇总,采取相对应的奖罚措施,以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hse管理力度。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公司hse管理部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管理不严不力等因素造成集团公司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灾、爆炸),及年内受到多次警告切情节严重的将罚出华胜公司。不得继续在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建设和检维修工程。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九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经理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工人要统一着装,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证,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发现违反一次扣20元);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吸烟、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办公设备,保持现场轻拿轻放,施工完毕必须放回原位;(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客户单位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办公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定要争取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钉线槽之前,需要在库房先将线槽和槽盖分开,将槽盖留在库房。线缆入线槽后,机房内线缆未入线槽部分要盘圈放在墙角隐蔽处,地面要用纸箱或木板铺在底下,前端底盒处要将预留线缆盘圈捆扎好。若与其它工序同时进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视觉的整洁,当天所布线缆必须当天完成扣盖工作。钉完线槽,将槽盖统一放置在库房内,待进行扣盖工作时再取出;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发现违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员如从库房内取走材料,在收工后与项目经理进行数量核对,如发现丢失、浪费或损坏要由工程队按价赔偿;

4、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住在宿舍里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别的宿舍的人员或学生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工长签字。

2、施工工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凡涉及到与其它装潢交叉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底绳必须卡到下巴底下,两侧必须放到耳朵后面,不许歪戴。

4、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5、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6、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7、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甲方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由电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8、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9、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10、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明显处挂防火、防触电等警示标志;施工临时建筑或有易燃情况的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

直接工实行计件工资,辅助工实行联产计酬,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标准如下:

1、炮工:

月成巷达到30米,每人每米150元。

2、辅助工:

3、绞车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四十支付工资。

4、把勾工:按直接工的百分之六十七支付工资。

5、班长:按直接工的百分之百计算工资外,每米加20元带班费。

1、由于施工需要,炮工与出渣工实行滚班作业制。出完渣,炮工必须及时下井作业,如果出完渣5分钟炮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出渣工在响炮时必须等在井口,如果响炮后5分钟出渣工还未到井口,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班长罚款100元。

2、如果因迟到被罚而不上班,按旷勤处理,罚款200~500元。

3、交接班由队长把关,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工作安排。罚款也由队长当天出罚款单,并交给会计。

所有上岗人员,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队长请假,队长在准假时及时做好人员安排。凡是不请假的人员一律按旷勤处理,罚款50~100元。

每月出勤够29天及以上者,奖励50~100元;每月出勤不足26天者,罚款50~100元;出勤不足10天者,按计时工结算工资。

1、认真抓好交接班工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班中不得随意升井,违者罚款50~100元。

2、严把工程质量关,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工程。

3、抓好各道工序的衔接工作,有效利用作业时间。

4、认真抓好安全工作,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三违”现象。

5、搞好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确保施工场地物料码放整齐有序、无杂物。

6、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队长的领导和指挥,队长有处罚权和开除权。

7、队长全权负责井上下的全面工作。不得营私舞弊,必须一视同人。

1、安全:

(1)、提放吊桶时必须进行稳罐,否则不得运行。

(2)、任何人不得乘坐装有物料或矸石的吊桶升入井。

(3)、一次乘坐吊桶的人数不得超过4人,每超1人对把勾工罚款100元。

(4)、所有乘坐吊桶的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并系牢。否则,每人罚款100元。

(5)、放炮后,出渣工出渣前必须首先清理吊盘、模板上的浮矸,清净后方可进行出渣作业。

(6)、出渣工必须及时清除岩帮上的浮矸活块,避免其掉落伤人。

(7)、把勾工必须经常清扫井盖,确保井口3米以内无矸石、杂物。如果发现井盖上有矸石、杂物,对把勾工罚款50~100元。

(8)、每天必须有专人对绞车、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及其连接装置、稳车及悬吊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9)、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酒后入井。违者罚款500~1000元。

(10)、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绞车房,否则,每人罚款200元,对绞车工一并处罚。

(11)、吊桶不得装的过满,桶梁必须挂正。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

(12)、必须保证连续通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

(13)、把钩工兼职检身,如发现有人将烟、火带入井下,对把钩工罚款100—500元。

2、质量:

(1)、炮工必须准确掌握炮眼位置、深度和数量,不得严重超挖或欠挖。超欠挖允许100毫米,每超出规定10毫米罚款20元。

(2)、出渣工必须把帮底清理干净,为支模作业创造条件。

(3)、浇注砼时,每浇注500——600毫米必须捣固一次,砼必须对称浇注。

(4)、砼必须严格按配比进行配制,并用搅拌机搅拌。

(5)、浇注砼前,必须用水清洗砼接茬,否则,不得进行浇注作业。

(6)、支模时必须用井筒中心线校对井筒半径,并将钢模加固牢固。

(7)、超挖过大时,浇注砼时必须用毛石进行壁后充填。

(8)、浇注的井壁不合格时,必须崩掉重新浇注,由施工人员包工包料。

(9)、必须保证井壁的砼厚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0毫米。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井筒周长的五分之一。

(10)、井筒的几何尺寸不合格、井壁厚度不合格、砼配比不合格的,对班长罚款200~500元。

1、严禁酒后闹事,一经发现,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造成后果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班后严禁过量饮酒,一经发现,罚款200—500元。

3、尽量少与非本工队人员交往,以免发生纠纷。否则,后果自负。

4、带家属的职工不得在工地吵架,一经发现,立即开除矿籍。

5、严禁在工地赌博,违者,罚款200—1000元。

6、严禁混乱男女关系或骚扰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7、杜绝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不正当言论,否则,一经核实,罚款50——500元,直至开除矿籍。

8、搞好宿舍及其周围的卫生,检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适当处罚。

9、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罚款1000——5000元,并开除矿籍。造成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每班的班长升井后,必须将当班的生产情况(包括安全、影响、进度、质量等)向队长如实汇报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和解决。

11、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各小班领用或的工具、设备、器材要认真维护和保养,人为损坏的设备、器材按价赔偿;工具必须以旧换新,否则,按价在工资中扣除。

1、发生重伤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15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2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200元。

2、发生死亡事故,对当班班长罚款3000元;对当班队长罚款5000元;对总负责人罚款8000元;对当班工人每人罚款500元。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一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分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1、按工程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协助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关于施工用电的搭接事宜,指定分包单位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用电的全面管理。

2、指定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进行操作。

3、在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用电费用未及时按月度缴纳至总包单位,即逾期(一个缴纳周期)不缴纳,建设单位将书面通知,若在规定日期内还未缴纳的,建设单位将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予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在分包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同时积极配合服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用电管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5、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总包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且便于指定分包单位的搭接,并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定包单位在搭接用电时,必须与总包单位密切衔接,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

搭接,积极配合总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3、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每月定期抄表,相互签字确认,所产生的用电费用

以现金方式每月缴纳至总包施工单位。单价按甲方收取总包单位单价的1.1倍计取。在工程月度,应积极配合抄表及交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4、在工程竣工后,应主动与总包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将表抄好,确定计量,核实费用,及时缴纳于总包单位。如果指定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未进行抄表核价,擅自拆离现场,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代表将共同确定用电总量,并进行书面催缴,在催缴时间内还未履行的,建设单位将以与总包单位所共同确定量的两倍计取,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1、指定分包单位的二、三级配电柜(箱)必须安装与电缆、用电负荷相匹配的断路器、互感器、计量表(kwh),并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地保护。二、三级柜(箱)出线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规范安装,经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后,才给予送电,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概不送电,所造成的后果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计量表必须垂直于地面安装,如发现随意放置表箱(柜),则处以100--300元/次的罚款;在施工用电使用过程中,如果产生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司,同时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直接将施工班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并通报公司,予以重处,即扣除整个工程款的0.5%--1%,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二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骆,在施工后必须对骆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控制施工环节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燃气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四条 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

1、施工组织与计划管理

2、材料设备验收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4、签证管理

5、施工单位资信管理

第五条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招标、设计、合同及档案信息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为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 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及管理工作,与监理单位共同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第八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刚正不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形象。

施工组织与计划

第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在每年初根据市场开发任务制定工程施工计划,要合理平衡、先难后易、先紧后松、先重点后一般,确保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第十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根据中标的各施工单位资信情况、组织管理能力、施工质量效率等情况,合理分配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科学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通过后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因用户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工程计划的实施也应机动灵活,以适应施工任务的频繁变动。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任务应列入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材料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 材料检验、验收的范围:

1、施工用各种管材、管件、铜件、法兰、盲堵板等。

2、施工专用设备,如各种阀门、伸缩器、调压器、 流量计、燃气表等。

3、施工用耗材,如螺栓、生料带、警示带、焊条等。

4、附属工程用建材,如钢筋、水泥、石子、沙、机砖等。

5、防腐材料,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防锈漆、玻璃丝布等。

第十六条 材料检验手段包括目测和仪器检验,目测材料外观无明显缺陷和损伤;仪器检测管壁厚度、内外径、长度、设备气密性等;对铜件应进行破坏性试验,确保其强度和韧性。规划建设管理部应积极探求先进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标准和能力。

第十七条 材料集中验收

公司采购部门或施工单位按批次集中采购的材料,由规划建设管理部对每个批次的生产许可证、材质书、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进行检验校对,在仓库集中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材料进场验收

采购、领用的材料进场后(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低于进场总量的10%,库存时间较长即将使用的阀门应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防腐验收

对于管道防腐如石油沥青、环氧煤沥青、3pe防腐等,在首先对管材、壁厚等验收合格,防腐材料验收合格后对管道集中防腐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包括:除锈、防腐材料调制、防腐工艺、防腐等级进行全过程间断性检验,每批次防腐完毕,进行防腐管的抽样检查,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管理员应不定点、不定时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抽检,以确定使用材料是否与已验收材料相符,杜绝伪劣材料混入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员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有权进行没收、销毁并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生产运行部门在参与工程验收时,有义务对材料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因工作失职、工作不力、粗心大意等因素导致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造成质量问题和损失的,根据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中的工作不作为相关条款追究责任。

现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实行工地代表(施工管理员)负责制,工地代表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全权负责,并接受部门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 现场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监管以及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五条 质量控制是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实现质量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程序,照图施工,规范施工。

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信条件,包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书、技术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机械设备配置水平等。

3、加强合同管理和项目分包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

4、加强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论证、比对、调整、监督和落实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5、加强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复核,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6、建立严格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阶段验收至少应包括:下管前的沟槽验收,回填之前的焊接检验、防腐检验、技术措施验收(如套管和隔离保护措施等)、警示带(或金属示踪带)验收,隐蔽工程签证验收和管线定位等;竣工验收至少应包括:强度试压、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验收、防腐检测、金属示踪带检测、外观验收和室内布局合理性验收等。有埋地管道或大中型的项目验收,应由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组织或参与,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应派人参加验收。

7、实行项目监理的,应按照监理制度进行施工监管,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旁站管理。

8、施工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第二十六条 成本控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发包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决算标准。

2、工程签证应及时、准确,签证必须和图纸相符,不得重复签证。

3、施工管理人员应提前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和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并适时处理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减少停工窝工导致的成本增加。

4、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出库管理,有效杜绝公司财产流失。

5、做好工程预算及合同管理,避免合同索赔导致的成本增加。

第二十七条 进度控制主要针对大型独立工程项目以及有工期要求的其它项目。保障施工进度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学完善的工程施工计划、公平合理的任务平衡分配机制以及灵活机动的调节保障措施。

2、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储备充裕的施工技术力量和强有力的管理手段。

3、组织有效的工程协调例会,高效务实的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

4、可靠的物料供给渠道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第二十八条 安全施工是现场管理的基本任务,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企业,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管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保证措施,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和专(兼)职安全员设置情况。

2、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是否合理。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杜绝不规范的施工方式和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和现场警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行人安全。

第二十九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可制定具体的现场管理措施,在不违背合同主要条款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保障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三十条 施工管理人员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和相关的各种记录,并对施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和存档管理。

签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管理员(工地代表)是工程量签证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严格核实工程数量,严禁以任何方式虚报、多报、重复报工程量,违者将按照《违纪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分。

第三十二条 重大的或可能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应在变更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原则上不得有任何签证;但设计变更频繁、工程量出入巨大,可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予以签证;增加幅度超过合同总价10%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十四条 实行固定单价的,合同内涵盖、但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不投的按“工地代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 的顺序进行审核签证;合同内未涵盖的新增项目,由施工管理员上报部门经理,造价在一万元以内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的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实行可调价格或“成本加薪酬”结算方式的,应根据合同界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及计价单位,严格履行现场签证程序,确保签证数据真实准确。

第三十六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的,应根据合同及上述相关规定确定是否进行签证;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开工或完工,设计变更后需要返工的,应按实际增减工程量(或造价)进行签证。

第三十七条 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的合同以外的工程、支付的费用,因建设单位责任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形成的窝工及机械搁置,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重建或返工等,应按相关规定据实签证。

第三十八条 以庭院户内工程为包干单价的,应按下列方法确定签证范围:

1、中压管道及调压站等附属设备(以调压站出口阀门或低压出口管道出调压站基础/箱体为界)应单独签证。

2、有院墙的居民小区,庭院户内工程以院墙为界,无院墙的以楼前管道起始端退后20米为界,界外工程应做签证。

3、商业用户表前阀之前的工程应做签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由施工管理员和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现场签证,特殊原因未能现场签认的,应做好详细的施工日志,竣工后及时补签。补签时存在争议的,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记录为准。

第四十条 工程签证量必须同测绘数据一致,必要时可由测绘人员复核工程量并签字,部门经理全面把关。

第四十一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签证单在7日内做出竣工资料,报规划建设管理部审核。为便于运行管理,竣工图应在工程验收前向参与验收的部门提供。

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促进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增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第四十三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企业组织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合同履约情况、施工技术力量和水平、施工质量(含材料)、安全管理、施工效率进度、服从指挥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应将各项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设置不同的分值和权数,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按百分制建立各施工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档案。

第四十五条 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于每年年底工程结束后举行,由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规划建设管理部相关人员、生产运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投票打分。投票权数中工地代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应占到30-50%,所有投票加权平均后为最终得分,质量信誉等级按得分高低划分排序。

第四十六条 质量信誉评价等级将作为每年工程招标评分的一个参考,可占到招标评分的10-30%,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开标前确定确定。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划设计和图纸会审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结合使用。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四

根据雨季气候特点,为保证雨季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充分考虑雨季给施工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带来的困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雨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提高雨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1 电网施工

3.1.1根据雨季特点,结合施工生产进度情况,提出合理的雨季施工组织方案,及时调整施工保障资源,合理配置人员、机具、设备,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3.1.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编制雨季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施工,加强危险作业过程的监护工作,做好雨季施工的预防性管理、技术措施,重点加强边坡防护、地基处理、高空作业等工作。同时要控制人员、物资在施工便道运输过程中因路面湿滑、塌陷等原因造成的危害;还应充分考虑雨季对施工机具、个人安全防护造成的影响,认真检查其可靠性,保障雨季施工过程的安全。

3.1.3加强与当地气象、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广泛了解当地的地质灾害情况,对施工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做好预控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司职能部门、建设单位进行汇报,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设备事故。

3.1.4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雨季施工可能导致的自然灾害,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 物资加工、运输及后勤保障

3.3.1各单位要加强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驾驶人员及时了解沿途的气候及路况,做好出发前的车况检查,为安全运输提供保障。

3.3.2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避免驾驶人员连续、疲劳驾驶,同时,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雨季行车的安全要求。

3.3.3外租车辆及委托运输时,要完善相关手续,对重要设备、施工机械的运输应完善保险手续,预防因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3.4物资部门要对库区的防雨、防雷设施及生产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生产任务顺利进行。

3.3.5物资部门的材料运输与装卸,要充分考虑雨季运输与装卸的不利因素和危害,编制雨季材料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照措施组织运输与装卸工作。

4.1各单位(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加强雨季行车的安全管理,严肃车辆调度纪律,没有特殊事由,减少出车频率。

4.2严格加强雨季车辆检查。重点检查制动、转向、传动系统、灯光、雨刮、喇叭、轮胎、后视镜、止退器、防火防盗装置、安全带等。

4.3 严格贯彻执行“八不准”、“两注意”、“一熟悉”。

4.3.1“八不准”:

(1)不准违法驾车。雨天行车,驾驶员视线受阻视力变弱,车辆行驶要减速慢行多鸣号。严格控制车速,正确操作驾驶车辆,严禁违法超速超载行驶。

(2)不准驾驶“带病”车辆。严禁发生因机械原因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不准猛打方向。雨季行车路面较滑,轮胎与地面的附着力变小,磨擦系数降低,猛打方向会使转向失控,导致车辆横滑、调头、方向失灵发生翻车、撞车等事故。

(4)不准使用紧急制动。雨季行车路面较滑,制动距离延长,使用紧急制动会使车辆调头侧滑。

(5)不准猛加油门。猛加油门会使车轮打滑,应保持平稳匀速行驶。

(6)高速公路不准盲目超车,路上积水容易产生侧滑翻车。

(7)不准盲目进入涉水区,必须“一看二慢三通过”。

(8)不准盲目通过泥石流、山体滑坡地段。

4.3.2“两注意”:

(1)注意避让行人。雨中行人撑雨伞,骑车穿雨具,导致其视线、听力受到限制,往往车辆临近时才知来车,会发生惊慌避让或自行滑倒等,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切记减速慢行多鸣号,合理避让行人。

(2)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严禁熬夜及一切影响身体健康危害安全行车的活动。

4.3.3“一熟悉”:

熟悉各种道路的操作方法。柏油路、泥砂路、山区便道和弹石路的结构不一样,行车时操作方法也各异。

4.4 针对阴雨天雾大,道路能见度低,要求驾驶员在行驶前检查车辆灯光,行驶中必须集中注意力,对前车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盲目超车。

4.5 雨天行车必须确保雨刮器处于良好状态,注意减速行驶,通过泥泞路及其它容易引起打滑的道路,车速要慢,尽量不超车,会车时要慢。遇大雨、暴雨天气禁止动车。

4.6 雨季在湿滑的路面行驶,因车辆附作力小,车轮容易发生空转和打滑,为确保安全,无特殊事情禁止驾驶员动车。

4.7 雨季后,应对运输道路进行整修,确保运输道路畅通。对危险路段应设置警告标志,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4.8 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抬运苯重物件的道路,其宽度不宜小于1.2米,坡度不宜大于1:4。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9 施工队(班组)每周的安全日活动,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分析和总结雨季行车的安全经验。安全员应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监督和教育。

施工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五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8、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设施。

9、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应入库保存。

10、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4、在深基坑内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防止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项目部应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深基坑内及基础施工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作业,加强控制。

9、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应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错开13:00—15:00时的高温时间,夏季施工抢两头。预防脚手架搭设等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因中暑而导致坠落事故。

1、电梯井、管道井,应在井底上方2m处用木板或竹架板设一道全封闭的首层防护。首层防护以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电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楼设有飘窗的立面洞口,应采用定型的方钢管或镀锌管制做的栅栏,用膨胀螺栓固定。

2、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阳台边、上人斜道外侧边、卸料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外侧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两道水平杆,外 挂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出料口、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应设定型制做的安全防护门,防护门高度在1.8—2.0m,防护门上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载、层次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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