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一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坚持目标牵引、问题导向,以20xx年全省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以及全省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开展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以下简称“两类机构”)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等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追回医保基金损失,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规范引导医药机构诊疗服务与收费行为,不断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两类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医保经办机构包含承担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外伤保险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一)医保经办机构治理重点(详见附件1)。在医保系统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在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结算、监管等环节的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缴费、违规拖欠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二)定点医疗机构治理重点(详见附件2)。重点治理内外勾结欺诈骗保、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过度医疗保障),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违规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定点零售药店治理重点(详见附件3)。药品管理不规范,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数据不准确、盗刷、代刷医保卡、违规销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串换药品、药品价格管理不规范、医疗器械销售管理不规范、销售食品和非药品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成立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医保经办机构及两类定点定点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督导检查,收集总结汇报工作情况等。
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时间为20xx年5-10月,分为3个实施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5月30日前,完成部署发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工作方案报市医疗保障局备案。6月中旬前,全面组织两类机构开展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相关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两类机构要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梳理、自查整改存在的相关问题。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省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定点医药机构要全面梳理自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主动退回涉及违规资金,剖析违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书面报告报医疗保障部门,并作出不再违法的书面承诺(承诺书范本见附件4、附件5)。
(二)检查复核阶段(7月-9月)
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全覆盖工作要求,对责任范围内两类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逐一开展检查复核,确保检查复核无遗漏。将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全省飞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列为检查复核的重点内容。对检查复核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欺诈骗保、违法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行为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
(三)总结整改阶段(9月-10月)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并督促两类机构认真整改到位,迎接省、市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的复核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部门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联动纪委监委、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部门合力,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切实保障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二
【篇一】
根据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年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的总体思路,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织密织牢社会共治“安全防线”,推进医保基金长效监管,形成“不敢骗、不想骗、不能骗”的良好氛围,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检查对象
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重点参保人群、医保经办机构。
三、检查方式
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科学合理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
(一)日常检查
(1)现场检查: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二院、市三院现场检查每两周不少于一次,且每个病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其他医疗机构每月不少于一次,且每次检查覆盖所有病区;对定点零售药店等的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新定点的医药机构在三个月内至少开展一次现场辅导,覆盖率100%。
(2)随机抽查:通过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定点医院抽查比例不小于50%,定点零售药店抽查比例不小于10%。
(3)举报核查:对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举报投诉线索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处理,完成率100%。
(4)智能审核:对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年新产生的疑似数据进行审核,完成率100%。
(5)病案审核:按照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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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三
根据xxx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制定了《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基金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通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顺利完成工作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在不断加强业务经办能力的同时,创新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业务经办三级审核制度”等规范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了业务经办、基金财务等工作的职责范围。
依法依规经办各项业务,规范经办流程,核定业务数据。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信息修改等要求资料齐全,按程序办理。对参保人员进行待遇支付时,做到初审、复核、分管领导签字、负责人签字,做到了各个环节相互监督制约。
在基金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建立财务专户,专款专用,真实准确的核算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及时认真填制、审核财务报表,确保相关数据一致。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要求,20xx年,我们在开展医疗基金的监管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开展审计工作。在20xx年3月1至4月30日开展医疗保险内部审计工作,对20xx年的政策执行及制度建设、基金收支、信息系统现状等进行重点审计。配合审计局做好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工作。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作规范、有序、稳定运行。
(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今年,与县内15家定点医院、9家定点药店签订《20xx年度的医疗保险零售药店管理协议书》。在协议签订过程中,对定点医疗机构在上年度的协议执行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禁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的情况发生,在年度考核中,严格协议考核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并扣取了对应的“保证金”金额,违反协议其他条款的,严格按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外伤核实和异地住院核查力度,控制基金支付风险。规范乡镇出具医保患者外伤受伤经过证明,要求乡镇在出具城乡居民外伤受伤经过证明时实事求是,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出具虚假证明和相关材料。对外伤调查以入户调查、走访群众为突破口,截止目前共入户调查32人次,涉及因交通事故和第三责任人产生医疗费用万元,拒绝支付该费用的报销。采取传真、电话、信函、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大异地住院核查工作力度,防止基金流失。
截止20xx年6月,共征集到城镇职工各类医疗保险基金2500万元,累计支付城镇职工各类医疗保险基金901万元;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100万元,累计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偿城乡居民3101人次,实际补偿金额万元。
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及相关制度、流程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知晓率,保障业务经办及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使医保政策惠及参保群众,使我县医保工作提升一个台阶。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四
按照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方式、银行账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医疗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股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我局在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收支未使用现金收支方式,在城镇居民待遇支付方面已实行由银行批量代发结算。
我局开设医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与开户银行签订了对账制度和批量支付协议。收入户已签订pos刷卡消费协议。建立了银行对账制度,按月进行对账。
(一)设立财务管理股室,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
(二)、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医疗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统筹股与基金股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医疗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规定设立医保基金收入户、零余额账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管用分离,专款专用,征缴的医保基金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基金支出由中心报县财政审批,批准后由县财政局从财政专户拨到零余额基金支出户支出;不发生侵吞、截留、挤占挪用医保基金行为,没有医疗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五
在盘县县委、县政府和县卫食药局、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健康稳定的发展,基本达到了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目标,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自实施以来实行封闭运行,从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到中央、省、市、县下拨资金都是实行封闭式运行,严格遵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现将2011年上半年合作医疗基金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2011年全县总人口1,179,859人,其中农业人口966,762人,参加合作医疗947,387人,参合率为98%,达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95%),筹集参合金2,万元,2011年共筹集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18,万元,目前已到位国家级资金4,010万元,省级资金 3,007万元,总的筹集资金为21,万元,相比2011年多筹集到8,万元,提取风险基金1,万元,全年可供使用资金20,万元。按平均计划每月可供使用资金1,万元。
(1)全县1-6月份共报销4,万元,平均每月万元,占平均每月可使用资金的,占总可使用资金的。受益人数为206,911人次,收益率为;门诊补偿资金万元,占补偿资金的,门诊资金补偿比为;住院补偿资金为万元,占补偿资金的,住院资金补偿比为。具体报销使用情况见下表:
从以上图表看出,就诊人次数村级、乡镇级、民营医疗机构下滑很多,接近一半;县级、慢性病门诊、外出务工、转诊转院基本没有变化。在基金使用方面,下滑最大的是乡镇级,下降;其次为村级下降;民营医疗机构下降县级下降;慢性病上升;外出务工下降;转诊转院下降。
民营医疗机构由于启动时间相对晚一点,基本上3月份才开始正常运转,与20xx年相比不具有可比性。
县级医疗机构由于还差人民医院的数据没有报上来,按前几个月的数据来核算,基本上保持正常水平,不应下降。
在补偿基金构成情况方面,县级医疗机构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达到40%,转诊转院占21%,乡镇占18%,外出务工占11%;从上面的比例分析,县级比例上升了,外出和转诊转院上升了,由于今年对村级进行了每天15元的统筹支付和每年100元的封顶,对村级有了一定的限制;而对转诊转院和外出务工的政策没有多大调整,比例基本维持正常。根据国家现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施原则,对合作医疗统筹支付应倾向乡镇及村级的原则,应加大对乡镇及村级的补偿支付,从而提升乡镇及村级的服务,以满足参合人群的正常就医。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六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医保局基金监管总体工作部署,在新冠疫情常态下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以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力度,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优化服务,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市医保基金监管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市医疗保障局按照《20xx年度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议》、《20xx年度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议》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制,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
今年 4 月,组织了覆盖全市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组织 24 个督导小组深入到 24 个乡镇(街)村屯,向农村干部群众宣讲医保扶贫和医保基金监管政策。二是以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村卫生室为宣传主阵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三是有效利用医保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案例以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四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传播功能,采取集体转发等形式,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有关政策解读内容,以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出台《20xx 年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明确了领导组织、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组织并督促各定点单位深刻认识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医疗行为、经办服务行为和履约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主动自觉整改到位。三是真抓实干、全面督导。5-6月份,组织2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利用一月余的时间,对 3 家医保经办机构、52 家定点医院和 105 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以强化外部监管,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及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医疗保障法规文件、医保目录管理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为检查依据;以现场检查和抽调病历集中审核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共抽查门诊处方 6583份,慢性病手册 3893 份,住院病历 5022 份,电话回访 713 人次,现场查房 420人次。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联合抽查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了《20xx 年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按照文件要求,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 20 余名业务专干和医疗专家分 5 组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履约情况开展抽查复查工作,本次联合检查共抽取门诊处方 100 余份,病历 9657 份。五是积极配合飞检,认真核查移交数据,9月份配合省局圆满完成对我市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组织专业骨干 10 名完成对省局交办的对其他地区的飞检任务;对于省局飞行检查组移交给的定点医院的疑点数据,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基金监管科、经办机构业务骨干及医院医保专家、财务科长等 18 人的专项检查组,现场核对疑似违规病历,并对照《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医用耗材》、《市医疗服务价格使用手册》逐一对涉及的违规问题进行核查;同时调取医院财务数据、医保相关政策文件等,查看医保政策落实情况等。
(一)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二)做好飞行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国家以及省局完成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市内飞行检查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完善诚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
(五)强化宣传曝光力度。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七
根据《xxx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和20xx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xx县审计局于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对xx县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县下辖14个乡镇,49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20xx年成立了由县长为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监督,发挥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经办机构设立情况
(二)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三)参合及筹资标准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20,452人,参合率为。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0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80元(中央16元,省级20元,市级24元,县级20元)。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14,235人,参合率为。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2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00元(中央省级元,市级24元,县级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况
20xx年筹资总额62,240,元,其中:个人筹资12,409,元,各级财政补助49,640,元,利息收入191,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 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7,184,元(住院支出66,563, 元,门诊支出621,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3,285, 元。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2,777, 元。
20xx年1-5月筹资总额55,167, 元,其中:个人筹资12,284,元,各级财政到位资金42,748, 元,利息收入134,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9,475, 元(住院支出29,178, 元,门诊支出252,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1,053, 元,其他支出44,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1,282,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1,724, 元。
(五)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20xx年度,全县新农合受益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7,945人次,门诊补偿77,175人次。补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报销金额达到封顶线(3万元)。全县住院补偿比例达到,比20xx年增长了近17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达61%以上,县级医院补偿比例达55%以上,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县新农合受益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6,485人次,门诊补偿17,005人次。补偿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有219人,三万元以上的有5人。
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
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工作是在进行充分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进点时,召开了由xx县卫生局、财政局、新农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讲明了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以上部门有关科室进行了多次座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求该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的责任是对其提供这些资料发表审计意见。重点审计调查了新农合管理、监督、经办等机构建设及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政策执行和制度运行及效益情况等。同时延伸调查了县人民医院、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调查中采用了审查、座谈、走访、监盘等方法进行。在审计终结阶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评价和建议。
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把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国家和省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参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推动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延伸审计调查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镇卫生院两个乡镇定点卫生院得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增加了定点卫生院的患者,扩大了业务规模,提高了定点卫生院的造血功能,缓解了乡镇卫生院在卫生系统中逐渐边缘化的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机构建设、制度执行、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
(一)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
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891,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额拨付到位;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741,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额拨付到位。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社[20xx]3号)“……市县两级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要于3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之规定。建议财政部门及时拨付。
(二)新农合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1、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大
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而国家规定的最高结存比例为25%,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个百分点,超最高结存额10,078,元 。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基金结余数额。
2、医疗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过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将部分医疗诊疗项目全额纳入了新农合统筹范围。如:ct费不予补偿的项目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人工关节未执行“国产的个人先自付30%,进口的个人先自付6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的规定,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 icu病房费未剔除个人负担20%的部分,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10号)“二、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加强诊疗项目审核和监督,不得擅自增减诊疗项目”之规定。责令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3、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扩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部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按照三级医院执行,未按照医院级别区分用药范围,存在超医院级别使用药品并予以报销的情况,扩大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20xx年共越级报销5,734,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14种,应报4,937,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1种,应报797,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级报销3,647,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04种,应报3,268,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种,应报379,元)。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9号)“(二)药品按医疗机构级别分三、二、一、村四级使用……标记“○”的药品即为该级别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补偿的药品,没有标记“○”的药品在该级别医疗机构不能纳入新农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相应级别医院的用药范围予以报销。
4、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不衔接
通过对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对象与新农合患者就诊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共82人,救助金额238,元,其中当年参合并住院报销的47人,总费用1,991,元,报销金额678,元,个人自负1,313,元。而20xx年新农合报销达到封顶线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医疗救助。由此可见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不衔接,民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缺乏信息沟通,对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户未得到医疗救助。不符合《xxx中央、xxx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五、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19.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以使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工作的相互衔接。
5、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
根据县新农合办提供的电子数据分析,并与县医保处有关城镇医保参保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存在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的情况:按电子数据筛选的6-14岁的学生共有30,657人参加新农合,另通过身份证号码验证确认重复参保的学生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没有身份证号码或号码错误而无法核对)。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严格执行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农村户籍中小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不包括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均属新农合参合范围……”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6、新农合基金补偿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不相衔接
经审计调查发现截至审计日,仅对患者医药费用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而未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专项补助政策。不符合《xxx、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xx〕68号)“……要做好新农合基金补偿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的衔接,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做好两项工作的衔接。
7、新农合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20,452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数616,910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14,235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员604,866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9,369人。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8、新农合数据库操作系统存在的问题
(1)业务软件设计可选用的病种过多,使各医院的录入人员可选择性随意性加大,口径难以统一,项目过多,致使业务数据的归集整理难度加大,无法对业务数据进行归纳汇总,难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业务信息。
(2)数据录入信息不准确。经审计发现,参合录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错误的现象,其中:参合信息完全重复的有23人,身份证号码完全重复的815人。
(3)新农合电子数据不对应。经审计20xx年电子数据,发现有752条记录只有汇总数据而没有明细数据,其中:门诊659条、住院93条,涉及总费用金额元,报销金额元。
建议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乡镇卫生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中成药平均加成率为;县直医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中草药平均加成率为。3个医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计超规定的加成率销售药品7,060,元。药品加成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严格控制医院经营药品的加价率。省内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乡镇医院)经营的所有药品(不区分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含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2、医疗收费项目不明细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疗费项目不明细181,元。不符合《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21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3、部分病案自费药品未签知情同意书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存在2个病案未签署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不符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进行治疗时使用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时,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并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改正。
通过对xx县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了新农合基金运行在财政、新农合办公室和定点医疗机构中存在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由于市级财政资金紧张,新农合资金年度补偿实施时间晚,造成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和冒领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我院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开展了社会医疗保险自检自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在医疗保险工作上进一步严查漏洞、严密监管,努力维护医疗保障基金的安全,保障医疗安全,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合理使用医保资金,规范诊疗活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我院医保自查自检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所开口服药物与诊断不符。
2、超范围检查,超标准收费。
3、病历书写不规范,部分医师学历不高,水平有限,书写的病历质量不高,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现象。
1、严格落实医保管理制度,优化医保服务管理
开展优质服务,设置就医流程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坚决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所开的药物必须与诊断相符,杜绝大检查;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建立长效控费机制,完成各项控费指标 充分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全院医保病人费用、自费比例及超定额费用等指标,实时查询在院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情况,查阅在院医保病人的费用明细,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和主管医生沟通,并给予正确的指导。
加强控制不合理用药情况,控制药费增长。药事管理小组通过药品处方的统计信息随时了解医生开药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大处方”的查处,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和药品使用排名公示制度,并加强医保病人门诊和出院带药的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限量管理规定。
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实施检查,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不是病情需要,同一检查项目不得重复实施,要求大型仪器检查阳性率达到 90%以上。
3.加强医务人员在病例书写方面学习,不断完善病例。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我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可靠保障。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九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20xx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方案。
20xx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万人,筹资标准为7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2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520元/人,当年基金收入为27454万元。
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454万元,扣除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基金1855万元(人均50元)、意外伤害保险市级统筹基金万元(人均25元)、分娩预算支出298万元、家庭医生签约预算支出243万元,同时按当年筹集基金的10%补齐风险基金,应提取风险基金792万元;20xx年可分配基金总额万元。
根据20xx年医保基金运行数据分析,预算20xx年医保基金住院、门诊分配率分别为、,预算额分别为18624万元、万元;其中:住院类在县外、县级、镇村级预算分别为46%、50%、4%,预算额分别为8567万元、9312万元、745万元。
根据20xx年县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额、执行情况和稽核结果,确定20xx年县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额。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指针,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严禁推诿病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级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制,超支不补;
(三)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医保审计问题整改和规范诊疗行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医保政策的管理和规范医保资金的使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检查组对我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对我们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虚拟庄甄为组长,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同时成立医院医疗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医院各科室医疗收费工作。
2、制定整改方案。检查组反馈意见后,按照检查组要求,制定了《医院关于落实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各个科室,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
3、推动整改进度。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上,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1、末梢血糖测定应对应为葡萄糖测定(血糖仪)。
2、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已包含长二导联项目,不再收取附加导联费用。
3、加强对限制性使用范围药品的管理,如注射用兰索拉唑、长春西汀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马来酸桂哌齐特注射液等医保限制用药比对为非医保;对临床确实符合医保限制范围用药的,经向医务科或医保办申请同意后,方可以医保的方式支付。
4、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已包含普通心脏 m 型超声检查、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不再另行收费。
5、全身麻醉的费用项目内涵包括气管插管,不再收取气管插管术的费用。
6、心电监测费用包含心电电极片,不再另行收取心电电极片的费用。
7、停止收取无创心功能监测费用。
8、非重症监护患者不再收取一次性血氧探头,麻醉恢复室监护不再收取一次性血氧探头。
9、脑功能检查、面神经功能主观检查属于神经系统体检,已包含在住院诊查费中,不再另行收费。
10、收取全身麻醉的条件下不再收取一次性全麻包。
11、康复科医嘱开普通针刺、电针、穴位贴敷治疗、拔罐疗法等,病程记录中要明确具体穴位已整改到位。
12、化验单上列明检验方法,已整改到位。
13、超声刀辅助操作收费已包含超声刀材料费,不再收取超声刀材料费。
14、加强手术病人传染病筛查,及时出具报告,确保收费合理合规。
15、对医嘱开检查单与报告单的一致性工作再次进行强调,并列入今年医疗质量安全检查重点工作。
16、 对照《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文件,对 ct 检查计价部位收费进行逐一排查,合理规范收费标准。
在上级医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医保各项工作。
1、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检查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检查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2、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相关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院多科室的问题,调动多科室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完成。
3、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检查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医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对我院医保工作的自查整改,使我院医保工作更加科学、合理,今后我院将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医保基金监管稽查方案篇十一
根据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州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控及约束作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进一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结合我县医疗监管工作实际,县医保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医保局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县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我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设置内控机构和人员。2020年调整设置了内控机构,以李青松局长为组长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具体负责内控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工作要求,不断的完善县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制度,从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缴、就医管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和业务档案管理七个方面实施控制,制定各项制度,使部门和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符合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建立业务经办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授权管理,设置初审与复核分离,业务与财务分离等岗位设置不相容。
(3)、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及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为了做好医疗保障内审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确保医疗保险事业扎实推进,健康发展,根据《xxx审计条例》、《审计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内审监督制度。
(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医保局设立内部审计小组(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对基金运行进行审计监督。内审小组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
(1)、建立稽核检查流程。结合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县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流程。在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过程中,按照《县定点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及《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工作。
(2)、合理、合规、合法执行稽核检查流程。在2018年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过程中,按照文件要求对我县19家定点医疗机构、1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合理、合规、合法执行稽核检查。确保稽核检查结果能经得起查验。
(3)、违规处理是否按规定完结。按照《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对涉及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协议管理要求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省异地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平台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完结。
(4)、违规本金、违约金的规垫是否按规定执行。在执行协议的同时,对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下达扣款通知书,同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将违规金额及处罚金上缴医疗保障基金。2018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上缴金额万元。2019年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上缴金额万元,年度考核违约金缴纳万元。
(1)、对定点医疗机构履约情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2018年以来,对县内19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全覆盖”方式进行了检查,履约检查率100%。
(2)、对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情况是否进行全面检查。2018年以来,对县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全覆盖”方式进行了检查(其中1家是2019年新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履约检查率100%。
(1)、待遇认定是否流程严谨、合理、便捷。本着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严格医疗保险政策行使职权,遵守内部工作流程。按照医疗费用支付业务管理权限,分项目审核支付的原则,分别设立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基本医疗、特殊人群医疗补助等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岗位。对产生的医疗费用严格按照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审核流程进行初审、复核,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汇总交接财务室支付。
(2)、待遇审核、复核的手续是否完备、资料齐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支付单,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总控协议及服务协议的要求,对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资料按初审、复核等进行逐个审核,再报领导审批后,交财务科进行费用支付。审核人员对参保患者提供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及其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仔细核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性别、年龄、病种),防止冒名顶替、发票与处方不符、大处方、伪造发票等情况发生。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审批和高值药品、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审批,审核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审查,按程序审定签章后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1)、严格执行总额控制等付费制度情况。为加大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管理,根据甘医保发〔2019〕2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基础上签订付费总额控制服务协议。2020年县人民医院城乡居民控费在803万元,城镇职工控费在146万元。
(2)、待遇支付审批程序是否健全完善。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医保基金财务核算和收支与医保经办机构经费会计严格区分,分开核算,财务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设置负责人、会计、出纳三个岗位,相关人员相互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全过程。财务负责人对待遇支出进行审核签字,出纳人员负责待遇支付的初审录入,会计人员负责待遇支付的复审授权。
(3)、按有关规定拨付定点医药机构费用(是否违规提前、多支、拖欠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操作流程,拨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按照审核科室提供的汇总表在核三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支付金额正确后交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在每月25号前完成系统支付。
(1)、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材料齐全。按照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办理我县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的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工作。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1、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法人、经办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2.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3.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等数据;4.职工名册及职工征缴基数及应缴费等情况;由医保局经办人员分别由a岗办理,b岗复核结束。完成参保登记、关系变更、转移接续的办理工作。
(2)、对终止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和待遇支付及时作出处理情况。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移民或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给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在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关系变更时一并申请个人账户支付(参保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火化证/公安销户证明、单位账号户名。领取医疗账户一次返还支付通知单并签字)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或或其法定继承人在当地经办机构申报个人账户支付(a.移民及其他原因需要退保的提交退保申请书、本人银行卡复印件b.参保人死亡的由法定继承人提交医学死亡证明推断书/火化证/公安销户证明、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办理人(法定继承人优先配偶、子女、父母)与当时人关系证明材料、办理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终止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支付由a岗办理b岗初审c岗复核结束,由a岗或b岗汇总后提交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支付
(1)、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暂未进行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定期核对个人缴费情况。
(2)、收缴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按规定定期对账。暂未进行收缴部门与财务会计部门定期对账,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严防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等行为。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限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和弱点。对经办机构内部各项业务、各环节、各岗位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2)、确保医保数据不外泄情况。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确保医保数据不外泄。
通过本次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充分认识到医疗保障工作是一项持续、持久的工作。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通过自查,找到自身工作的短板。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密切配合上级部门,把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