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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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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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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一

江刑辩( )号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聘请乙方律师为辩护人(或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

为确认,划×为否认):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查阅、摘抄本案的诉讼文书。□

(三)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四)其他:。

1、在本县范围内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交通费、

通讯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

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复印打字费、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

讯费由甲方预先支付,据实报销。

费不予退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二

协议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进口项目事宜,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 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 甲方义务:

1. 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 □免税证明, □进口许可证, □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 。

2. 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

4. 甲方须在货到港前 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 %)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 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 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 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 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 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 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 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 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 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 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 [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 %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 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 %的违约金。 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x(0.0x%)的违约金。

九、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三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1、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3、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4、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1、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____________元。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3、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4、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一)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5、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四

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人: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一案。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 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 。

a、一般代理及全权代理:一审诉讼阶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现金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自签订本合同时现金交付,(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 元 ,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时,本合同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五

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同意将本合同列明之事项的代理权授予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人身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托代理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组成。委托代理合同为主合同,培训合同、担保合同及甲方关于个人代理人管理有关规定为附合同。

乙方应将本人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提交甲方保存,换取甲方颁发的《展业证书》;甲方应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因甲方过错造成该证书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1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实施的代理行为方为有效。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未做任何终止本合同的行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个代理期限。

乙方实施甲方授权代理行为的地域范围,以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甲方经营区域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经营区域外进行人身保险代理业务。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实施以下代理行为:

1、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1)个人寿险( )。

(2)个人健康( )。

(3)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 )。

(4)经保险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险种( )__________。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行为仅限于向第三人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及产品的组合,无权决定是否承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乙方应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书)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的决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乙方应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预缴及续缴之保险费,向投保人出具临时收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甲方。

乙方以现金或票据方式收据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

乙方应自收到保险费48小时内,将保险费交付甲方。如最后24小时为节假日,则顺延为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甲方业务时间。

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执行的手续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对现行的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变更时,应征得乙方或乙方推选的集体代表同意,并就协议一致的手续费标准订立集体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因。需要调整手续费标准的,如调整后的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最高限额的,可直接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订立新的关于手续费支付标准的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如乙方不能认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手续费标准,则本委托代理合同终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续费的依据是乙方于上月15日以后(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权限内的保险费收入。甲方于每月30日前在代为扣除乙方应付税款后支付乙方当期手续费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应支付利息。

乙方应提供两个甲方认为具有保证人资格的自然人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并与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乙方应同提交单证、票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也不得帮助其他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此协议终止后6个月内,乙方不能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小时;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的培训,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培训,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应遵循《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代理并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告有关完成委托事项的情况。

本合同条款可以进行变更。

甲方应与乙方或乙方推选的代表就合同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甲方与乙方个人协商对合同进行的变更,应订立补充合同;甲方与乙方推选的代表协商,对本合同所作的变更,对乙方所有成员有效,不能同意变更后事项的乙方个别成员,作解除合同处理。

关于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终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决定不再续延本合同;

2、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分立或合并后新的组织没有承诺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承担本合同甲方权利义务的;

3、乙方辞去委托或者甲方撤销委托。乙方辞去委托时,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须提前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辞去委托使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撤销委托时,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支付乙方已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如因撤销委托使受托人受到损失,甲方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1)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持有的属于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

(2)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收回《展业证书》,退还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在乙方归还甲方的单证、票据、业务资料、客户资料以及其他物品后,退还乙方保证金,如上述单证、资料、物品有缺失、毁损,应相应扣减保证金,并将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补偿以上损失的,可以在应支付乙方的手续费中扣除不足部分。

乙方应对在代理过程因本人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在代理过程因过错导致的第三人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甲乙双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解除后,并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调解、仲裁或提出诉讼。

乙方同意甲方制订关于代理手续费的规定和有关寿险代理员管理的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订时,与甲方签订集体合同,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乙方提供的担保人与甲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终止后,对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行为的保证责任不当然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盖章,乙方亲笔签字,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单证票据保证金、《担保合同》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保险公司 乙方:__________分公司

签署地: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六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湖南法律在线

甲、乙双方就委托 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委托权限范围: 。

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 、 及 担任上述委托事项的承办人员,甲方指定本单位 (家庭) 为联络人员,联络地址: 电话: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 )

2.双方协商收费;( )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 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 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 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 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

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湖南法律在线签约时间: 年 月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七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负责人:_____(合伙所)/法定代表人:_____(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_____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xx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三)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四)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一)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二)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一)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甲方:

乙方: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八

广邦律代字(20xx)第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广东邦罡律师事务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三号楼2317-2319

甲方因与一案,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由乙方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协商、诉讼及执行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纠纷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完成上述纠纷的代理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后,指派本所律师 为承办律师参加甲方上述纠纷案件的代理。甲方保证就上述纠纷案件的处理在委托乙方时没有委托其他代理人,或已与其他代理人解除了代理关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代理(详见甲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三)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四)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律师代理费

根据广东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 收取,即 。 前期基础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乙方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工作费 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本案工作。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

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甲方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和解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案件完结,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律师费,甲方无权据此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

甲方不得因委托案件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风险,而要求乙方退还已收的律师费和办案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交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退还

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乙方代理完成后自动终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和承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承办律师(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九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向,双方共同遵守。

1-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有的位于×××地产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销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项目的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单独进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项。

1-4、双方签约资质: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2)乙方:身份信息。

2-1、本约期限:从本约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和契约承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购买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质量、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3、负责收取购买方按约定所支付的款项。

3-4、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销售手续或银行按揭手续。

4-1、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市场营销。

4-2、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全面负责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本项目销售控制和销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问题,并办理后续的登记、银行按揭、公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

5-1、销售价:甲方确定本项目销售价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的代理售房价格,乙方不得低于该价销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价的基础上实际超出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以此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

6-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销售,按甲方确定的销售价为基数计算的销售款由购买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账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实际销售中,超出甲方确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所超出的款项直接由乙方向购买方收取。

7-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时,另一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约另有规定的、双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要赔偿对方违约金 万元。

7-2、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约附件、补充协议与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十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珠海市 (即: )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售。该房建筑面积 ㎡,非住宅面积 ㎡。

第二条 委托出售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并附送a、固定装修 b、家私 c、家电 d、

第三条 房款结算:甲方同意乙方以高于或低于上述委托价格对外销售该房屋,但乙方应严格按照委托出售价格与甲方结算。

第四条 甲方承诺如下事项

1、保证上述委托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否则甲方须向乙方及承购方承担造成损失的补偿。

2、同意承购方(同意打“√”):a、一次性付款 b、按揭付款。

3、同意交易税费(同意打“√”):a、按国家规定各付 b、买方包税 c、卖方包税

4、同意该房屋交割前结清所有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使用费用,并迁出该房户口,以便承购方入户。

5、若该房仍在按揭,则自行清偿所欠银行款项。

第五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业主身份证及产权证明文件原件(指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或发票),并留存复印件。系产权共有人或委托他人还须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内无人居住及无财物,须提供该房屋钥匙。

第六条 委托期限:自签定合同日起 个月,即至200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已在上述期限内将该房屋售出,则委托期至产权及房屋转移到承购方完毕止)。

第七条 销售费用:销售上述房屋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及劳务费,概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

第1种:该房未办产权证只需更名。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电话或信息)三天内为承购方办理好房屋更名手续; 乙方则在承购方取得更名后的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或发票)后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2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同乙方及承购方将权属变更资料交予市房地产登 记中心。交件的当日或次日,如果承购方是一次性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40%,余款在取得承购 方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付清;如果承购方是按揭付款,则乙方付给甲方房款总额的30% (以银行批准贷款须 交的首期为准),余款由银行直接划入甲方设立的帐号。

第3种:该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但仍在银行抵押。乙方付给甲方壹万元,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三天内将银行所 欠款项清偿,并取得撤消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清偿后,产权权属变更及房款给付与“第2种”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及时将房款给付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超过15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乙方须按委托价格的1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若所委托房屋产权有纠纷或甲方变卦以及不按通知时间内来办理产权过户更名手续,应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而导致承购方退购,则甲方须无条件返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委托价格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 3、承购方承诺购买房屋要求甲方清偿银行贷款后又不购买此房,则甲方已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 房屋交割:在承购方取得房产证的当天或次日,甲方须将结清了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使用费用,并已迁出户口的房屋交给承购方使用。甲方与承购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佣金:该房屋成交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佣金,为出售价格的2%及高于委托价部分。

第十二条 委托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该房屋为乙方独家销售,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发生交易,不得自行或再委托他人销售,否则,除按上述标准支付佣金外,同时应按出售价的1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均具同等效力。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 。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 30000元 。(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 30000元 )。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 由甲方承担。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十三

甲方:

地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委托乙方对于本合同不动产标的之物业招商提供委托代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同意订定合同条款如下:

定义

1、“该物业”指位于中国上海市zzxxyy项目(暂名)

2、“租赁区域总面积”指租赁区域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报告为准)。

3、“该商业”指该物业的商业部分,具体面积及位置以承租场所的平面图为准。

4、“业主”指xx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一、委托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条款委托 (招商代理公司)为该物业之一般招商代理。当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将负责租户的询问、协商及现场视察,配合甲方进行相关谈判,完成意向书、预租/租赁合同签订,最终合同文本由甲方审核、确认、签章。相关定金、租金、押金等费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委托招商代理须履行本合同内所述职责,并须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针及政策。如该商业之商铺部分于本合同期内租出,则甲方须按本合同内第七条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合同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长委托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

三、合同委托内容

百货、超市(运动类、家居类、生活类等)、美食广场。

四、甲方须履行之义务

1、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楼层面积、图册、工程规格、建筑用料、屋宇设备之详情及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2、提供各项资料及文件,如许可证、批文、同意书及其它相关资料文件之副本。

五、乙方之义务

乙方关于该物业的委托招商代理义务如下:

1、依据本项目的前期商业定位策划意见,针对现有的整体业态布局提出书面优化建议及各楼层业态定位名称;

2、根据整体业态布局优化建议书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议,同时书面提出店铺分割建议,并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内招商对象的选择范围、租赁限期的合理设定、租赁计划、租赁条款、租赁责任的制定意见;

4、圈定招商范围后,负责为甲方寻找合适租户,期间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陆各大城市、港澳台、海外等招商网络推介合适租户;

5、对所推介的租户,负责全程开展各项跟进工作,带看现场并予以充分说明介绍,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提供租户意向书及预租/租赁合同书优化版本,协助签订意向书及预租/租赁合同;

6、负责根据市场调研及未来趋势科学预测,洽谈最佳商务及技术条件,并为项目之租约条款等提供最新资料及建议;

7、受托过程中,负责及时向甲方报告招租洽谈情况。

六、委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计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为每笔成交的代理费用。用作计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赁合同上所列载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义是指进驻租户与甲方签定之租赁合同内所约定之租赁期内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市场推广费、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2、若以其他形式计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为每笔成交的代理费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租户营业额百分比提成方式计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计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与甲方合资/合作经营,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资建设且由承租方进行经营并取得利润分成;

b.若无保底租金,原则上取租户上年度在同类区域营业额八成乘以合同中约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据租金方案中的测定租金作为保底租金依据;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户应缴交的市场推广费、税费、管理费、空调收费等,同时装修免租期和租赁期内的免租期及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均不计算在内。

七、服务费支付方式

1、代理费须于甲方与承租方完成预租/租赁合同签署且收到合同规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赁合同无法签署,则乙方已收之代理费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赁合同无法签署,则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全数退还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费。

八、保密条款

与租户或准租户所达成之协议,不论是于磋商期间所作协议,或是存载于预租/租赁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内容,乙方均应严格保密。甲方亦同时对乙方所介绍的租户或准租户的资料严格保密。

九、终止合同条款和法律约制

1、如果合同双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为准。如双方确认终止合同条款的条件符合时,则在此之前已签订的预租/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所应支付乙方的代理费须在一个月内结清。同时,已签订租售意向书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签订预租/租赁合同的,则于有关预租/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相关之代理费予乙方。

2、本合同所载条文须按中国现行法律释义,并须受中国现行法律约制。发生纠纷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纠纷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绍客户以客户介绍确认书为准,甲方确认后的2个工作日内须在客户介绍确认书上签字敲章,确认客户为乙方介绍。 客户介绍确认书见附件。

1、未经委托人许可,乙方不得转委托。

2、委托人有权利要求受托人按照要求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本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必须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一方损失的,另一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此金额是否还要设定,设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托人超越委托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之日,文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签署方: (甲方)

签署方: (乙方)

客户介绍确认书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于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户)介绍了xxyy物业,并已提供了项目简介。

现特准备此确认书作为xxyy物业确认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为以上客户租赁事宜代表之凭证。

签字并盖章

日期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东莞市寮步来运家具配件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进行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加诉讼活动,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和资料。如甲方故意向承办律师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不予退还。

四、参照国家《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选其一):

1、按本案标的额之比例收取律师费: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总款项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律师费。

2、按收取办案费后再采取风险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3、按双方约定之其他方式(按时、按件等)收取律师费:

五、乙方律师为甲方办案所需之证据收集、调查、交通、食宿及津贴等费用,由甲方负担。该费用之承付,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围内办案费(包干)无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授权委托书确定之。

七、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非因乙方过错而提出撤诉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未收部分应补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阶段终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或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委托合同,费用另计。

九、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承办律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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