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咨询服务合同书 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一
乙方: 济宁市鑫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 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费壹拾叁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捌万元整,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伍万元整。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50%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济宁汇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乙方:济宁市鑫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书 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项目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2.1 本协议自 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日终止。
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2.3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甲方向乙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3.1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费总费用为 元,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在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3.2 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3.2.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即元;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初步投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即 元。
3.3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审计、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到 市外办事发生的差旅食宿费用。
4.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4.1.1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4.1.2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4.2.3 对乙方制作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4.2.1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4.2.2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4.2.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4.2.4乙方按本协议提交的各项咨询意见、文件、方案等资料,仅供甲方参考,最终决策由甲方独立作出并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他方及项目公司的设立文件、财务及法律资料、商业秘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6.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
6.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书 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三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咨询服务合同书 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篇四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地块项目”(暂定名称)開發經營规划管理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開發經營建議,產業规划设计、品牌運營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以本项目中之部分農漁產業示範項目总占地面积:约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開發建設,產業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中之預示範项目用地給予概念性開發建設规划方向暨代表甲方參與項目公司遴選,並委託監督項目总體規劃及概念设计的工作給予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開發建設规划设计的定位向甲方提出专业建議;
⑵代表甲方对项目開發建設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代表甲方对项目開發建設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規劃提出意见;代表甲方对项目规划设计商業配套產業设施规划的合理性提出意见;代表甲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商業運營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設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1)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2)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3)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供: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領導匯報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協助甲方項目組提交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⑶乙方需依約参加甲方通知的必要会议;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每月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研究時間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與項目有關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在双方签定合同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每月顾问咨询费: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银行资料如下: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提前一個月向告知。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提前一個月向甲方告知。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书 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五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
关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个日历日(包括个旅途日和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书 咨询服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篇六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网络广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网络广告发布位置:乙方网站: 位置 。
二、网络广告发布尺寸: 像素215; 像素。
三、网络广告发布形式:□ 静态 □ 动态
四、网络广告 (月年),即从广告发布之日起。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此项网络广告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广告的相关背景图片资料和数据;
3、甲方对“初稿”提出审定意见;
4、甲方对本网络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交网络广告初稿1份及电子浏览文件1份;
6、乙方根据甲方的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向甲方提供发布稿及电子浏览文件;
7、乙方取得甲方在发布稿上签字同意后在网上发布;
8、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责任免除:
1、因自然条件(战争、机房停电)等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政府行政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乙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因乙方网站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乙方网站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责任。
七、费用结算:
1、本次网络广告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部款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附件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日期:____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 市 区 花园(大厦小区)共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长度: 、宽度: ;),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元,电梯共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 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年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
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
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____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广告刊户(甲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广告经营单位(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 广告种类:_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___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但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按规定赔偿损失费: 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报有关部门_________份。
五、附则: _________。
六、本合同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