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一
他面上从不阴云密布,总是笑容满面。他笑起来很可爱,双眼眯成一条缝,身上散发着孩童般天真烂熳的朝气。而他在默思时,一只手支着下巴,一双发亮的眸子望着远方,眼里闪着智慧的光芒,俨然是一尊神圣不可侵犯的雕塑。他对别人偶尔的捉弄亳不在意,只是一笑了起。
但对那些不讲道理的人,他却毫不手软。
有一次,一位同学在放学后被留下来补作业,一脚踹翻了他的书包。他看见了,并没有动怒,只是要求对方把包放回原位。谁知那人不知怎么了,竟然骂了他一顿。他依然没作回答,只是沉思了几秒,阴下脸冷冷地对我说:“拿个扫帚来。"我不知所措,木讷地站着。“快!"他在催促。我把扫帚交给他,却不曾想到他径直用扫帚朝那个同学打去。那人眼中先是闪过一丝惊愕,脸上浮现出惊恐的神情。突然,他收手了,只是让那人道歉。随后他转过身来,对我说:“放回去",同时嘴角有着一丝冰水般的微笑。望着那丝微笑,我顿时感到阴森和恐惧像蛇一样盘在我颈部,让我几乎窒息。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残忍的人。其实,在有些人面前,他是个善良的人。
去年夏天,有一位同学在操场上吐了起来,满地都是污秽之物。许多人见了都娇滴滴地掩着鼻子或是大惊小怪地吵嚷着。而他却只身一人飞奔上楼拿下拖把,清理干净地上的脏物。在清理过程中,有许多脏东西溅了起来,沾到了他身上,但他自始至终从未抱怨过一句。
他是一个复杂的人。面对欺侮他的人毫不留情,对于弱小的人又总是竭力相助。他是谁呢?他是我的好朋友丁超。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
我的学校在郑州郊区,所以我住在城市里,但我没有城市里的美丽和浮华。走进我们学校的大门。你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水泥路,左边是一排生机勃勃的小树。树冠像一个厚厚的绿色蘑菇头,很可爱!
透过左边的小树,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最喜欢的操场——。我们的操场虽然没有塑胶跑道,但是有一种我们喜欢的球场氛围,因为地上有草坪,周围有小树。课间,同学们在操场上开心的玩游戏,有的玩叉跨步,捉迷藏,跳绳…
操场中间有一棵结实的梧桐树,一直陪我们玩。天气太热时,我们可以在它下面乘凉。这棵梧桐树不怕风,不怕雨,不怕太阳,不怕寒冷,就像一个高大的士兵,它永远保护着我们的校园。
操场右上角有门卫叔叔种的玫瑰和蔬菜。操场的右边是我们的教学楼。教学楼前有两个花坛,一左一右。教学楼的门在两个花坛之间。花坛里的花是月季花、月季花,五彩斑斓,美不胜收,给校园带来了芬芳的花香。
走进教学楼,就是我们学习知识的世界。教室宽敞明亮,老师不厌其烦的给我们讲解知识,为我们每个梦想插上翅膀;学校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在这里,我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书中的故事,被吸引,甚至忘记时间;电脑教室大概有50多台电脑。老师让我们了解计算机的世界,教我们学习编程,引导我们探索计算机的奥秘;音乐教室也很有趣。老师为我们演奏优美的音乐。我们坐在座位上,听着歌曲中的每一个音符…
学校还为我们组织了各种社团:有女同体操社团、音乐社团、电脑社团、五子棋社团……我参加了一个语言社团,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绕口令、童话、寓言、背诵,拓展了我用语言表达和回答的能力。我的学校虽然没有一些学校那么华丽,但是历史悠久,知识渊博,承载着几代人的梦想。我的梦想也诞生在这里。我很爱这个地方——我的智慧校园!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三
走过一段很长的路,身后早已是模糊的云烟,那些或深或浅的脚印,都是属于自己的,属于自己的努力,属于自己的胜利,属于自己的未来。
好久没登过山了,淡忘了那片被绿色包裹的海洋,清晨,和朋友一起去爬山,我们坐在车上,我睡了个回笼觉,风吹着我的脸,像针刺一样,慢慢的,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座硕大的山。
到了山脚下,我们先沿着山脚下的公路往上爬,走着走着看到了一座大门,门两边有两尊师狮子,像是看守这座山的卫士,进了门开始了爬山之路,我们先上木梯,我们一行人拍成一排,整齐地向上爬着,渐渐被“绿色的海洋”,淹没了。我们看到了一座亭子,就在亭子里休息了一会儿,休息时我们边吃东西边聊天,之后有围绕着山转了转。
山间的环境可真美好,有山洞亭子,树木又高又茂盛,花草新鲜芳香,这么好的环境原来是一位老爷爷在保护,我和朋友默默的看着他,他给花草浇水,还捡着地上的垃圾,瓶子罐头盒,我和朋友向前去问:“爷爷您累吗?”爷爷笑着说:“不累,只要环境好,我就开心。”我们给了爷爷一个面包,爷爷和我们都可开心了。
休息过后边又开始爬山,慢慢的中午了,太阳又大又热,我感到疲惫不已,朋友见状,鼓励我说:“加油,要坚持啊,不能半途而废。”看着和我一样疲惫不已的朋友还在坚持,我也默默坚持了下来。
没过多久,我居然又感到累了,便想起朋友告诉我的话语,又坚持了下来,朋友无时不刻的鼓励着我,我看到朋友脸上流下的汗珠,我感动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登到山顶!
终于在朋友的鼓励和坚持下,我们终于爬了山顶!再山顶向下望,这么高斗是一步步坚持下来的,一阵风吹过,感到舒服极了,这阵风与平时不一样的感觉……
人生就像爬山,在你休息时,总有一个目标在驱动着你向前进,去实现梦想,交一个好的朋友也很重要,朋友会影响你很多,我的朋友教会了我很多,在困难时也鼓励我,帮助我,我们平时在一起有很大乐趣。
这就是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四
我的朋友今年14岁了,是个初中生。她留着一头瀑布般的长发,脸上长着一双杏仁眼,戴着一副眼镜,还有一双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她平时喜欢穿着一件运动衫、一条牛仔裤,再配上一双布鞋,活像一个活泼的假小子。
虽然她的穿着与其它女孩不同,但她比其他人要细心,更可贵的是,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有一次,奇趣作文班组织同学们到“大自然”游玩。由于一路上车子总是不停颠簸,加上我一向来都会晕车,所以没过多久,我就吐了。“哎哟,真臭!”“好恶心啊!”同学们一边不住地埋怨,一边捂着鼻子躲开了。只有她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把我扶起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绢,递给我。我惊讶地抬起了头,对她说:“这可是新的手绢,你舍得吗?”“我.....”她犹豫了一会儿,对我说:“我舍得!弄脏了,洗一洗就行,你快擦擦嘴吧!”说完,她又向老师那儿走去。不一会儿,她就端来一杯水。“来,喝点水吧,喝了会好点的。”她笑眯眯地安慰我。我一口气喝完了水,对她说:“谢谢你。”“不用客气。”她走回自己的座位上,从书包中掏出一盒口香糖,然后走到我跟前,把口香糖递给我,说:“你要是还不舒服的话,就先吃一粒口香糖,这样就不会吐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老师端来十几杯水,说:“同学们,来喝水吧!水不多,刚才喝过水的同学就不要再喝了!”我听了,心里酸溜溜的,只好拿出饮料。就在我想喝饮料的时候,她递给我一杯水,“你晕车怎么
能喝饮料呢?”她抢过饮料,“还是喝水吧!这饮料等下车后再喝。”“你不也是晕车吗?那你怎么办?”“没事!我不怕,你快喝水吧。”她拍了拍胸脯,自信地说。我听了,心里热乎乎的,就像一束阳光射进了我的心田。
大家一定会问:“你的朋友到底是谁呀?”让我来告诉你们,我的朋友是小颖。她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我一定会学习的!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五
人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最忠诚的朋友,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比如说奶奶家的狗。
奶奶家的狗全身金黄金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颗颗明亮的星星,一张标致的小嘴微微一笑美极了,可以说是倾国倾城。天啊!一只狗怎么能比人还漂亮!但它有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老黄。当然我不管从哪个方面或哪个角度看它,都感觉无比的厌恶。
怎么说呢,最大的厌恶就是它和我们争宠!老黄和奶奶感情很好。每次老黄见了我们都不理不睬,还时不时对我们翻白眼,但是一见到奶奶,它就立刻换了表情,露出一副开心激动的表情,抖着金毛,咬着尾巴围着奶奶转来转去,亲昵的贴着奶奶的腿,当奶奶将它抱起时,它马上露出伤心的表情,"呜呜"地哭着并望着我们。这时奶奶就会一脸生气:"你们是不是欺负老黄了,我告诉你们再欺负老黄……"说完抱着老黄走了,老黄向我们露出轻蔑的眼神表示着"我赢了"。我当时又气又恨。
但是后来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一次我和老黄去庄稼地里玩儿,想趁机报复它,于是我一会儿左跑,一会儿右跑想把它甩了。果然我把它给甩了,正当我窃喜时身后传来“嘶嘶"的声音,一条长长的东西在地上扭动着,带着杀气慢慢地向我爬来。哦,不!是蛇!我惊呆了,瘫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想这次死定了,我不知所措,想捡石头砸它,但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有泥土。这时一个身影唰的出现在我面前,它一口咬住蛇的身体,不管蛇怎样甩,它都不松口。突然蛇在老黄的背上咬了一口,老黄不知怎的将蛇使劲抛开,蛇逃走了,老黄疼得在地上打滚,我将它抱住,它微笑的看着我……
我喜欢这只狗,尽管它之前……过去就过去了,我将重新认识这条狗,了解关于它的更多更多,因为我喜欢它一一老黄。
渐渐的我还发现这是一只奇葩狗,它是一个大胃王,什么都吃,还会嗑瓜子,真是厉害!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六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都没有一个知己或朋友,那么他的一生就等于虚度。假如你有许多知己和朋友与你共同分享你的快乐和悲伤,你的一生就会过得充实并且成功。所以,拥有朋友的友情才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升入初中,会结识许多新的同学,接下来,我向你介绍几位与我关系好的同学吧!
姚文涛,长得白白的,眼睛比较小,喜欢翘兰花指,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娘,所以是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说起他的爱好吧,似乎除了打篮球外,就只有搞恶作剧了。他特别喜欢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扯下别人的鞋带,或者在别人桌子下贴上双面胶,把别人的鞋带粘下来等,仿佛别人的惊讶声和对他的责骂是他的笑料。
又一次,我的同桌唐晓璇正在冥思苦想一道数学题,似乎快要想到答案了,姚文涛深情地唱了一首《新贵妃醉酒》,把他的思路全打乱了。看着她抓狂的样子,看着杨文涛调皮的面孔,不仅是他自己,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吴东航,是我初中后第一个朋友。自我们认识以来,他的头型好像一直是个小平头,一直那么短,似乎没长过。他的笑点很低,没事就喜欢傻笑。他长得还算端正,可不知为什么,人送外号“猥琐男”。跟风是他最大的特点,每当下课,他看周围人做什么学科作业,他也做什么学科的。在没换座位之前,他与姚文涛同桌。姚文涛没事喜欢唱《新贵妃醉酒》,他也跟着唱。他那五音不全再加上沧桑的嗓门,真是“迷倒万千美少女”啊。他还喜欢跟别人讲述他的悲惨生活,说他母亲怎样虐待他,他的命有多苦,给我们的印象是看小说看“走火入魔了”!
友情是无限的,需要你的不断发现和摸索。
同学之间,无论快乐也好,矛盾也罢,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缘分,刚从小学毕业的我们深有体会。
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七
甲鱼是我最好的朋友,“甲鱼”两字并不是她的名字,是她的外号,听起来既美味又亲切。
甲鱼长得不黑,很普通,典型的大众脸,却又十分容易辨认。原因是在她嘴的周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青春痘,黄白的凸点围着一圈红色,还有些零零星星地分布在额头和鼻翼两侧。这些痘痘的出现还多亏她脸上总也洗不干净的油,看着有点一言难尽。常常有人对她说:“甲鱼,你以后少吃点油腻的东西。”而油油的甲鱼有点呆板,摇个头都规规矩矩的,跟我这个上课跷二郎腿的完全不一样。遇事也沉稳冷静,其实心里没一点办法。她不会变通,真诚,不作假,所以遭罪也多。
晚自习总共三节大课,其中一节老师还要用来辅导,留给我们自己完成作业的时间不多。甲鱼写字速度小学起就慢得像甲鱼在爬,方方正正的字迹,小小的,全是她一笔一画勾出来的。要改变她的字体真的很难,她曾经挑战过行书,后放弃了,只有方正的楷体适合她。这真是字如其人。
一次作业压顶,只剩了一节课的时间去完成。作业堆一块,足足七厘米高!甲鱼依旧云淡风轻,眉都不挑一下,好像没她什么事,淡定地做着计算量最大的数学题,真让人想拍拍她的脑袋,她是怎么想的!长久写字的手会很累,写端正字体的手更累,作业期间她要多次甩臂放松。
下课铃打响,该回宿舍了。别人都以“草书”或“道具”写完了所有作业,而她桌上还有一本作文本,一字未碰!而且作文本里还夹着张英语试卷!坐在她后面的老昝看不下去了,拿出了背着老师私藏的答案,第四排的同学大都靠着他的答案玩了一会儿,但甲鱼一口回绝,带着作业回了宿舍,不惜早晨三点起床补,真傻!
她真心待人,也希望别人真心待她,她朋友不少,但戏弄她的人也不在少数。
甲鱼真的很好,虽然她是老师眼中总完不成作业的“懒”学生,但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八
我的朋友“牛魔王”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很了解对方的个性,总喜欢给对方取个外号,所以我们总是腻在一块儿,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现在我们早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今年十岁,身高一米四五左右,有着魔鬼般的苗条身材,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扎成了两个小羊角辫子,看起来更像“牛魔王”的角,这也是我给她取这个“牛魔王”的原因,她白白、嫩嫩的脸蛋上一双浓眉大眼,黑黑的眼珠仿佛两颗黑珍珠,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但总是滑落下来,为此,这也成为了她的烦恼。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的樱桃小嘴。
她乐于助人而又倔强。有一次,她看到马路上有一位老爷爷摔倒了,坚持把老爷爷扶起来,一直送到老爷爷家。一路上,老爷爷说:“好孩子,谢谢你,但你还是快去我自己能走回家!”可她还是倔强地把老爷爷送回了家。然后风驰电掣般地往学校跑。
她还很勤奋。有一次,我是值日生,但我忘记了,只顾着出去玩,她发现后悄悄地走向讲台,拿起黑板擦,把它按在黑板上晃来晃去。不知是她技术好,还是黑板的质量好,凡是她擦过的地方都干干净净,有时粉笔灰把她呛得直咳嗽。那时,我正好进来,看到这一幕,我仿佛看到了她金子般的心。这是一颗勤劳的心,一颗纯洁的助人之心。
我真希望我们能天长地久地一起学习,玩耍,你们想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徐开心。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九
朋友,不需要许多物质去铺垫,只有真情,才是朋友间最重要的。
他,很爱开玩笑。常常能听见他装作不在意地对我说:“你是不敢打我的。”然而他空洞的眼神中似乎已经诠释了他的害怕,在我对他笑了笑后,他仿佛感觉到了我“不怀好意”的笑,就会把手伸出来合十说:“对不起,我错了。”这让我哭笑不得。每次和他聊天时,都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一句玩笑话逗得笑到合不拢嘴。
他,很负责。之前坐后排时,他说他看不清想让我把另一副眼镜借他,我答应了。他不是戴着就是收到盒子里,我也没有介意。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就把眼镜放在桌子上,但是却不知道被谁给撞了,整个镜片都歪了,镜框也变形了,看起来也不能再戴了。他很慌,我知道不是他弄坏得,我也很意外他说:“我用的时候坏的,就我赔给你吧。”当时因为生气,没和他说话,他竟然去找了班主任说了情况,我没办法,就让他不用了,因为我也知道这不是他弄坏的。因为这件事,他也听我埋怨了许多,但也不会还口什么的。
他,很认真投入。每次遇到数学难题,都不去问别人,总是一只手在桌子上比划计算,另一只手在嘴巴上扶着。这可能就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吧,坚持着一道题一定要证明出自己的想法,往往他会在那道题上停留很久,然后再想出来后找老师验证。可能大家都只看到了他搞笑的一面,并不知道他的认真与投入是多么珍贵。
他的玩笑,总是不会太过分,只会让我们开怀大笑;他的负责,让我不可置信却又被感动;他的认真,是我学不来的投入。
我真希望,我们能永远是好“哥们儿”!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
一个圆脸、大约11岁的小女孩,她总会微笑着朝我走来,轻声说:“我来帮你吧!”这个小女孩就是amy,她待人十分友善、真诚。
有一次我们聊天,她知道我最近也在画油画,于是就邀请我去她家一起画油画。
周日下午,我兴高采烈地来到她家,她也热情地接待了我。她把我带到她的房间,笑着说:“一切都准备齐全,就等你来了!”我定睛一看,只见房间左侧放着两个画架,而且已经摆好了白色的画板。多种色彩的颜料放在笔槽里,甚至画油都一应俱全。看到这里,我内心感动不已。
我们要画的是故宫的长廊。虽然我画过几次油画,但还是有点紧张,迟迟没有动笔。amy意识到后,马上走过来说:“我来帮你吧!”她帮我打了底稿,接着说:“放开一点,按自己的感觉画就行。”我会意地点了点头。
在画白云的时候总是不够完美,我看了看amy,她用笔自如,真让人羡慕。她说:“白云一定要有由亮到暗的感觉!”说完她过来帮我做示范。我豁然开朗,我画的云果然变得生动形象,还很漂亮。最难的是画屋檐,这属于细节部分,要特别仔细才行。amy细致地指点我说:“这得用调和法画,还得加阴影,在画细小的部分的时候还要注意用侧锋笔……”我在amy不断的提醒下,慢慢完善了我的作品。amy悉心地教我绘画,她是那么的耐心和真诚。
后来我们还共同分享了下午茶,amy还把从欧洲买来的纯黑巧克力拿给我品尝,虽然我苦得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但心里却是那么地甜蜜。
今天的相处,我们都很开心。amy认真地为我准备画具,细致地教我绘画,开心地和我分享美食,这一切都让我感受到了她的真诚、友善。我很高兴交到amy这样一个好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一
我有一位朋友,他叫李叶峰,男,十岁。如果用词语来形容他,那就是白白胖胖、聪明勇敢,可爱幽默。
他和我们同龄人有些不同,拥有一个又大又胖的啤酒肚。走路时腆着大肚,双手轮开活像一个“打手”。当我俩意见有分歧,他就会用他的肚子来“推”我。更逗的是他跑步,每当跑步的时候,肥肚一上一下的颠,他大口的喘着气,又慢又可笑,仿佛就像一头胖猪学人跑步一样。
他爱动嘴巴和腮帮子来搞笑。他经常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讲,鼓起腮帮子,嘟起自己的“樱桃”小嘴,把头向周围转来转去,像和老师抢镜头。那样子就像一头可笑的猪。他上课一做这个动作,就害得我听不进去老师讲课了。
他还有个特点是:“馋”。有一次,我放学的时候让他去我家做客,他先问:“你家有好吃的吗?”。我说:“当然有。”
到了我家,他先打开了两袋我“珍藏”好久的薯片。他问我:“你吃吗?”我就客气了一下拿了两片,没想到他就操起“熊爪”抓来一把全塞进嘴里,一口吞了。吃完薯片,又问:你家里有雪糕吗?我就拿了一根递给他,他吃完,又去拿了两根,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哎!我的零食打水漂了。
他还很会讲笑话。这不又讲上了:有个人叫小明,他去帮妈妈买东西。看到一个地方冒着烟,就拨打了119火警电话。小明不知道里面是一些人边抽烟边打麻将。消防员们站在门口问:“里面有多少人?”一个人打麻将说:“两万。”火警又问:“人的情况怎么样?”一个人说:“胡啦!”听完后,我被逗得捧腹大笑。
李叶峰就是这样一个幽默、可爱、活泼的小胖子。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二
我的朋友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的个子不高,鼻梁上架着一副近视眼镜,显得很有学问的样子。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她,就是人见人爱的蓝清阳。
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只要别人遇到困难,她总是会伸出援助之手。
记得那一天,美术课结束回教室的时候,由于走得匆忙,我不小心把工具箱打翻了,蜡笔、水彩笔和水粉颜料撒得满地都是。哎,真是越忙越乱呀!看到一片狼藉的样子,我真是欲哭无泪!现在该怎么办呢?别说收拾了,就是捡起来也要花些功夫。马上就要上课了,如果迟到要被班主任批评的。可是这些美术用品也是必不可少的学习用品呀,它是我花了许多零用钱才买齐的,现在先捡了再说。我蹲下身子快速地捡着,然后随手扔进工具箱。这时许多同学都步履匆匆地从我身边绕过,加快步伐向教室跑去。正当我心急火燎之时,我的身边出现了一个身影,她正在帮着我快速地捡着彩笔。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蓝清阳。
真是“人多力量大”,在她的帮助下,我俩进行了分工,我把笔捡起来,她飞快地把彩笔分门别类地摆放整齐。不一会儿,不但地上的彩笔都被捡了起来,工具箱也被整理好了。细心的她还查看了周围的桌椅夹缝旁,看看有没有漏捡的彩笔。检查完毕后,我们一起赶到了教室。刚坐在座位上,上课的铃声就响了。我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再看了一眼蓝清阳,发现她已经坐得端端正正的,做好了上课的准备。
我对她非常感激,如果刚才没有她,我肯定还没能走进教室呢!她发现了我感激的目光,对我笑了笑,笑得那么灿烂,那么甜蜜,如同阳光般的明亮,阳光般的温暖!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蓝清阳。
她就是一束阳光,走到哪里,就把温暖带到那里。从这以后,我俩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三
她比我高一个头,体态均匀,皮肤虽没有那么白皙,一双杏眼却水灵灵的,能从其中明显地看出喜怒哀乐。
一次偶然,我看到了她的作业,发现字体方正,错误极少,即使剩下的答题区域十分狭小,字也依然端正没有丝毫的歪曲,只是尽可能的缩小到了。再与自己的作业一比,我不禁有些羞愧了。下课时我也常到她的座位找她一起玩,却发现她还在完善学习笔记,仔细一看,已经做了许多页了,每一页的纸面都平平整整,字端庄秀气,显得十分干净。后来我和朋友们再提起时,都道她字如其人,做事一丝不苟,从来不会因为难度大或赶着去做下一件事而马虎结尾,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还有一次,我和她坐同桌时,我发现桌子上有只小蚂蚁。指给她看了看,想着弹走就好,她却撕下一张纸,轻轻地靠近小蚂蚁,让它爬到纸上,再小心翼翼地捧着纸,放到窗边,等小蚂蚁从纸上爬下,沿着窗边爬走时,才轻轻将纸放回到桌上。
前几天我生病了没有上学,她便帮我收了作业,放在手提袋里给我。待我回到学校时,她笑着问:“看到给你的糖了吗?我不禁一愣,袋中的东西我并未及仔细查看,有些抱歉地说:“我回去再看看。”她似乎有些失望,却又很快恢复了笑容,和我还有朋友们玩去了。
回到家后,我第一时间打开袋子,找出了那块糖,味道甜丝丝的,虽不知第一次吃,却觉得与以往相比甜了许多。
相遇时我六岁,现在十二岁,在和她一起度过的六年间,我们一起玩耍,我也不断向她学习,提升自己。爱因斯坦曾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正直的朋友。”我是十分赞同这句话的。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四
“唉!等下我!呼……”唉,她又不等我了。什么?你说她是谁哦,她叫陈琳,和我一般大,爱唱歌的她,还有爱跑步的她,是我怎么都比不上的好朋友。
瞧!她又要和我比跑了!“准备好了吗?”
“嗯,当然。”我摆出一副起跑的架势。
“那……预备!开始!”她马上就领先了我,我也不甘示弱,快速地跑了起来,但是,我跑着跑着就没劲了,喘息不止,就像刚到站的火车头,大口大口地吐出一团团白气,两条腿沉得再也抬不起来。可她呢!似乎越跑越有劲,你看,她张着双臂像脱缰的野马一样,急速地向前奔去,不一会,我们俩又拉开了一大节距离,我看啊,我以后是再难追上她了。我好不容易跑完了一圈,她却已经坐在池塘边上休息大半天了。唉~不亏是我们班的“跑步之星”。
说完了跑步,再来瞧瞧她的女高音怎么样。
一天,她拿着她的乐谱走进物业和我聊天,我和阿姨都说让她唱一首,让我们听听。
“啊,那多不好意思。”她大声说。
“唉呀!唱一首呗,难道你不想让你的死党——我深了解一下?”我坏笑着看着她。
“那……好吧!”
“这才像我的死党嘛!”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唱了,这是一首我从没听过的曲子,但是,那歌声真是太好听了,如翠鸟弹水,如黄莺吟鸣,她的声音已经把我们都给感染了!暖暖的,流进心田,许久后才发现,这美妙绝伦的歌声发自于她的心里。
“唱完了,怎么不给点掌声呀!”
我马上清醒过来,鼓起掌来。
怎么样,有没有觉得她是个很棒的女孩子呢?如果有,那也来跟她比跑步,跟她比唱歌,看谁最棒,你——敢来吗?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五
她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儿,她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女孩儿,她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女孩儿。她是谁?她就是我的好朋友—雷雨虹。
我和她在上幼儿园时就常在一起玩,那时院里就我和她两个女孩儿,所以我们很早就是非常好的好朋友。如果你在院里看到我玩儿,雷雨虹准在。
雷雨虹非常喜欢看书,每当她闲着无聊的时候,她就会找出一本书看。她看书的时候,不管有什么事,她都会抛在脑后。
一次,我和朋友去找她玩儿,她正好在看书,就对我们说:“我看书呢,不玩了。”这时她妈妈对她说:“去玩儿会儿吧!每天都在家里看书,都快成书呆子了!”她听了无奈的摇了下头,穿好鞋,和我们走了。我们正玩的起劲,忽然刮起一阵风,一张报纸正好被风吹了过来,雷雨虹看见了,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们看见了,就从她手里抢过报纸说:“雷雨虹!你都已经出来玩了,怎么又看开报纸了?快和我们玩吧!”“等一下,我看完着篇文章再说!”她一边把报纸拿回来一边说。我们没办法,只好等她看完。可谁知,她看完一条又一条,看完一遍又一遍,一直看到她妈妈叫她回家。哎!一个下午又没玩成!
雷雨虹还是一个很有有责任心的人,那时她在上三年级。一天她正在值日,一不小心碰掉了花盆,花盆掉到地下,摔了个粉碎。她马上跑到老师办公室,和老师说了这件事,还让老师罚她。最后,老师没罚她,可她还是很内疚,一上午都没高兴起来。
关于雷雨虹的事还有很多很多,我和你说几个小时都说不完。用一句话来说吧,如果你和她交朋友,绝不会后悔!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六
我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小女孩,有很多好朋友,但魏梦媛是最适合和我一起玩的。
有一次,当我下课回来时,我发现我的铅笔盒不见了。我汗流浃背。铃响了,所以我不得不向同学借一支钢笔。我希望老师不要让我们做作业。我在心里祈祷。没想到,这个班居然考了。我心想,“结束了,结束了”。
当时魏梦媛就坐在我前面。她问我怎么了,我跟她说了。魏梦媛见我着急,说:“刘悦,你放心,我借给你。”“真的,谢谢你,你真是帮了大忙”。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韦梦媛,‘刘悦,上课说话,站起来!“我觉得对不起韦梦媛,怕她不会借我一支笔。
考试开始了,我拿着试卷两眼发呆。这时,魏梦媛转过身来,递给我一支笔。她对我笑了笑,好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我拿起笔写了试卷。突然,一个地方写错了。我没有橡皮擦,但我不敢向魏梦媛借,怕被老师发现。更何况我知道魏梦媛只有一块橡皮擦。我心里一急,也犯了错误。然后魏梦媛发来一张纸条:刘悦,你要橡皮擦吗?我写道:是的。她转身给我一块橡皮,老师看到了,以为是抄袭。
考完试,我把笔还给魏梦媛,对她说了声谢谢。她说:“没关系。对了,你的铅笔盒是怎么消失的?让我陪你去告诉老师。”虽然我很感激她,但总觉得她是想去找老师告诉他,他只是借了我的笔,不是抄的。为了感谢她,我和她一起去了老师的办公室,解释了一下情况,但是我的铅笔盒却凭空消失了,没有任何消息。放学后,魏梦媛对我说:“刘悦,别担心。如果你找不到,我明天给你带一个。”我很感动,也为怀疑她而愧疚。
从那以后,我和魏梦媛成为了比自己姐妹更好的朋友。我们可以坦诚相待,没有秘密,一起分享美好的事物。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七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眼睛大,身体不是太高,他的头很大,如果偶然会下降像。我们在学校,因为我们几乎爱,所以总是在一起玩。
他很有知识,一个下课,我和天空说话,无尽的,他不仅知识更多,而且很幽默,可以说话,只是精致,常常我们都笑着笑。我们在这个笑声知道。
他有一个优点:做什么是糖混合黄瓜-脆(简单),这不是dawdle:一次,我打电话问他一件事,他随便说:我的家庭作业写完成了,你?我惊讶的是,口腔不在:我刚刚回家,没有时间做家庭作业,他已经做了。
但是,人们并不都是完美的,他也有一个小问题,是一个话题太长,其他人都厌倦了听,而且他也很珍惜,无聊地说。但无论如何,他被认为是酒吧的九大美。
当谈到这一点,你应该知道他是谁,他是我的同学是我的好朋友-刘浩然。我的朋友
作者:刘浩然
我的好朋友戴着黑色眼镜,保持时尚的短发看起来很帅气,高鼻子下百科全书(可以说口语)。想知道他是谁?---机密!
想知道我和他是一个好朋友吗?请慢慢听我的-这是因为百科全书,它知道天文学,在地理上。我想让他教我一些知识,所以我们成为最铁的伙计孩子。
我记得,一旦我们一起吃饭,我很喜欢吃一块巧克力,但他眼睛很快把我的巧克力地下。我立刻愤怒。我很愤怒,他正在和他斗争。他说巧克力是一种高热量的食物,你吃不会吃米饭。哦!他是为我的缘故,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和自豪!
我们每天一起玩,你抓住我,他告诉我的故事我告诉他笑话很有趣,我们相互学习,取得进步。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八
我的好朋友
小小的个子,红扑扑的脸上镶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乌黑发亮的“黑葡萄”整天滴溜溜转个不停。那张樱桃小嘴,只要一打开,就如同开了机关枪。她就是我的好朋友——郑于敏。
在一个火辣辣的三伏天午时,我们上完体育课回来后,拿起矿泉水“嘀咕嘀咕”往嘴里灌。我边笑边喝,由于控制不住当时的激动情绪,我把水壶里的水喷了出来,郑于敏心爱的书包一下子成了“落汤鸡”。我心里就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要明白,这书包可是她妈妈出差时给她买的呀!我以为将要面临一场“狂风暴雨”了,谁知,郑于敏并没有生气,而是风趣地说:“鄙人乃宽宏很多之人也,不为小事而怒。”
郑于敏不仅仅宽宏很多,还舍己为人。
有一次,同学们在教室里做作业,一股恶臭弥漫了整个教室。原先有位同学吐了,有气无力地伏在桌子上,一动也不动。我不禁皱起眉头,向四周一望发现同学们都捂着鼻子,纷纷议论,这时教师来了,把清扫任务交给了我们。当时大家都不愿意,纷纷找借口。突然,一只小手举了起来,我心想:这人可真傻。一看,原先是郑于敏,她自告奋勇地说:“我去。”
只见她毫不犹豫地拿起簸箕去花圃里弄些干土来,撒在呕吐物上,弯下腰,眼睛睁得大大的,嘴紧闭着,认真地扫起来。过了一会儿,地上最终清理干净了,教室里的异味慢慢散去,她红扑扑的脸上最终露出了笑容。
郑于敏每到一处,都会留下一片欢乐。要是有一天见不到她,我就觉得缺少了什么似的。瞧,她又出此刻我眼前了,她还是那么活泼,那么可爱。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十九
我们一起疯玩过,一起谈心过,一起在qq上聊天过,一起挨过训,一起罚过站。你还记得吗?小旭?
你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超一流的鼻子,一对顺风耳和一张出口成章的嘴巴。你在美国生活的怎么样?你还记得我吗?
你曾是那样的调皮,整天崩上天落下地,浑身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你捕蝴蝶,抓蚱蜢,喂小鸡,赶母鸡。样样精通,记得吗?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我和你疯玩了几乎一整个夏天就是你了,我们拉过勾: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永远不分开,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可你却在四年时出国去了美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去那,那里有什么好?难道那里有很多漂亮的蝴蝶,青色的蚱蜢,淘气的小鸡,胆小而可爱的狗狗?分别已经有三年了,我不知道你是否想过我,想过我们一起共度的时光。也许,也许你早已不记得我,早就把那段日子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我永远忘不掉!那段美好的童年回忆,因为那是我最快乐得一段时光。
记得吗?那次,我们追赶别人得母鸡被发现了,主人把我们臭骂了一顿,说是要告诉我们的家长,正在我忐忑不安的时候,你挺身而出,把全部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非常想报答你,可是......
我没有料到你会离开,我又着急又悲伤,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就如此分开了,我内疚,着急,悲伤,无奈。我复杂的心情你是不能理解的,就像情同手足的兄弟在你最无助,最需要你帮助的时候逃之夭夭。
我曾试图从qq上与你取得联系,我留了言,却迟迟不见你的回话。又过了几个月你的qq也莫名其妙的从我的好友中消失了,我失去了唯一的安慰,小旭你在哪?小旭!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
那天,蒙蒙细雨轻悠悠地洒下来,滋润了世间万物,为花草挂上晶莹露珠,也为你和我的头发蒙上一层粉钻般的细碎雨露……
放学了,你我一起走在旧校区的林荫小道上。雨不大,我们跨过泥泞的洼地,绕过被雨水浸过而又苍翠欲滴的小树,凉爽的空气使你我心中特别快活。
这条“林荫小道”是你我的秘密基地。
此刻,我们在这个隐蔽的秘密基地里,没有任何人能够发现。
当时,我们在找蜗牛,雨天,是蜗牛最佳的“出门”时间。你发现了一只壳儿泛黄,有花斑点的小蜗牛,与此同时,我也找到了一只相貌平平、身体渺小的蜗牛。你用树叶儿将它们俩包起来,我又用石头把它们周围一圈,为它们做了一个舒适的家。你我双眼相视,嘴角不禁上扬,笑了。
可是,我不小心割破了腿,红色的血液如流水般涌了下来,我不禁皱着眉头咝咝抽了几口凉气。“怎么了,没事吧!”你听到了我的呻吟,放下手中的蜗牛,急忙赶了过来。“没事,只是划了一道口子而已。”我说。“哎呀,怎么流了这么多的血啊,我这儿有创可贴,快贴一下吧!”“哦,谢谢……”你这么体贴人,关心我,顿时,我感到伤口不那么疼了,暖流涌遍全身,多愁善感的我差点儿流出泪来。
“好了,我扶你,咱们一起挖泥鳅吧!”“好,咱们走”。
雨停了,天边显露出一抹霞,那霞光照在“林荫小道”上,洒在你的脸上,我感到温暖至极。与你相处了六年,是你让我体会到了深刻的友谊,也许那旧校区“林荫小道”已经不存在了,可你我的友谊永远存在……亲爱的你----我的朋友,我真心的谢谢你……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一
在科城四年的读书时间里,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但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他——陈竞麟。
他有一对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整天咧开带笑的嘴巴,他性格最为突出的一点是——爱笑。
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很好笑的脑筋急转弯题,别的同学都笑得很小声,可陈竟麟呢,他张开嘴哈哈地大笑,简直就旁若无人,我们都吃惊的望着他。而且,还不只这一次,如果只这一次我就不说他了,他几乎每次碰到好笑的事都比别人笑得大声。
他也有一个很好的品质,那就是——好学。他在我们班成绩很好,他为什么每次考试都那么棒呢?我专门跟他讨论过了,原因是:主动学习,并不被动学习。有一次,他有道数学题不会做,他非要把这题弄懂才肯罢休,正是这个原因,我才那么喜欢他,崇敬他,把他当做我这一生中的好朋友!
说到这儿,该揭揭他的短了。俗话说得好:一个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他也是个人,还不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那么,他有时也有点坏毛病也就不足为怪啦!他让我感到最反感的一个缺点就是——不谦虚,太自大。
比如,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数学题,我们算出答案后,都争先恐后的举手,最后,发言的是他。他说得很精彩,可有几个要点说错了,我就给他提出来,没有想到,他竟说:“哎呀,你别吵!”说完就用那种轻蔑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当时我心里那个气呀,真想上前扁他一下。我希望陈竟麟能改掉这个毛病。
跟一个优秀的同学学习,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有时我真不想与他竞争,他是我的朋友啊,他胜我胜有什么区别呢?我不也希望他更优异吗?可是,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努力吧,我的好朋友,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对手。同时,我愿和你结下更深的友谊!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二
朋友,是每个人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可以帮你分担你的忧愁和烦恼,可以陪你一起笑一起开心。乐交诤友,广交益友不交损友,我就交了一个令我哭笑不得的好友。
随着一阵“嘿嘿嘿”的笑声,我就知道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来了,我们两个经常在一起玩耍,所以我早已熟悉了这种笑声。
我们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好朋友,她的性格比较内向,所以她并不怎么爱说话,但和我在一起玩的时候,她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活泼好动。总是和我在一起打闹,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我们俩在一起玩的时候,时常会闹出一些笑话,而我们也经常笑得合不拢嘴,或是笑得肚子疼,笑出了眼泪。她笑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一般,两边的嘴角往上翘,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们两个在一起就总会发生有趣的事情,而且我们的笑点也出奇的一致。每次看到好笑的事或听到好笑的笑话,就会同时笑出来,要不就是装作一副好笑的样子。
她一看到好笑的事便开始“嘿嘿”地傻笑,虽然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但我看到她笑也开始想笑,然后这种念头会快速转变成大笑。我问她有什么好笑的?她总是很平静的开始给我讲,讲到大约四分之一,她脸上开始露出笑意,讲到大约二分之一她开始笑出了声,快讲完的时候她便笑喷出来,所以每次都听不完整,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更不知道我为什么也跟着笑。
有时特别无聊的时候,我们还会同时把头转向对方,开始对视,而我们也总是因为对方那张滑稽的脸儿笑喷出来。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总会发生有趣的事惹得我们大笑,反正没什么坏处,正所谓笑一笑十年少,毕竟在一起玩耍的时间有限,还是多笑笑吧,这种笑声在以后还能听见几次呢?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三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表弟,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他脸上长着两个小酒窝,眼睛大大的。每次回家过年的时候,我们总是形影不离的在一起玩耍。
一次回老家过年,外婆见我回老家感到很高兴,给了我50元钱,让我和他去超市买东西吃。
我们来到超市,超市里的东西琳琅满目,我们各自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我看见了悠悠球,心想:悠悠球我都没玩过,这回机会来了。我拿了一个。来到收银台,找回了八毛钱。原来悠悠球花了40元钱,表弟觉得很不公平,跟我吵了起来:“哼,本来每人花25元来着,你花了这么多,我呢才花了这么少······”一连串的话进了我的耳朵,我赌着气,不理他。在回去的路上,我们谁也不理谁,自己走自己的路。
来到外婆家,各自锁上房门。我躺在床上,越想越后悔,后悔没有看标价,后悔买了悠悠球,后悔与他争吵······我正想去找他道歉,这时,响起了敲门声。我心想:不会是表弟吧,他来干什么?是跟我吵架还是跟我和好?我带着怀疑的心情打开了门。一张笑脸呈现在我眼前,他不好意思地说:“刚才的事,咱们忘了吧。一起玩悠悠球吧。”我又惭愧又兴奋地说:“好哇!但是我不会,你能教教我吗?”“好,首先要这样······”表弟认真的教我,我也认真的学。
在他的鼓励下,我学会了悠悠球。我们轮流玩,玩的不亦乐乎,笑声在屋子里回荡。那件事早就冲的九霄云外了。
这就是我和表弟纯洁的友谊,虽然我们每年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只有十来天,有时会因为一件小事而争吵,但这些并不会破坏我们的友情。我相信我和表弟的友情和亲情会越来越深。我的友情会天长地久。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四
事实上,我俩根本不认识,但是看到它时,我默默地想,“愿它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那天,我们初次见面,在一个院子门口,或许是我们家养宠物的缘故,我一眼便看见它,它蜷缩在门旁一角,身上的毛脏兮兮的,像泼了墨水一般,几缕毛簇拥在一起,让人不由得产生了恻隐之心,再看它的四肢,颇显消瘦,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好像得了什么疾病。这时,我与它目光交汇,它求生欲望强烈但又沉静淡定,我在心里承诺,“我给不了你像王可可那样的生活但我可以提供给你食物,有时还可以和你一起玩。”
它好像能听懂我的语言,摇着小尾巴来到我身边,我亲切地摸了摸它的头,给它清理了嘴巴上的垃圾,虽然这个动作很危险,但我毫不犹豫地做了。拿出书包里的一块面包,分成小块放到小狗旁边。突然,它叫了一声,我被惊到了,没想到它的小跟班摇着尾巴也乐呵呵的跑过来,像是一个欢迎仪式。
它们一起狼吞虎咽的把面包吃完,我知道它们的饭量,这点面包对它们来说远远不够,但我也无能为力了,看着它们渴望的眼神,我心头一酸,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这样的流浪狗,我起身,瞥见它眼角闪着泪光,可也只能向它挥挥手,表示我的离开,而它一直目送我离开,直到道路的尽头。
从此,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回去看那位老朋友,放学回家从那里经过时,我都会朝门里望一望。我愿它能被好心人收养,让它的世界没有严寒、酷暑与饥饿。虽然不能与它为伴,但依然会很开心,因为它奖拥有温饱和爱。会与花、与草、与流水一起领略世界的美好。
我的朋友,你最近还好吗?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五
时光化作流水,冲走了曾经的伊人,淹没了记忆里的花。
我们站在曾经生活的地方茫然,身边的风景依旧,然而却物是人非,只有我们在时过境迁之后,夹在记忆与现实之间,不知所措。
喧嚣一如既往,却少了曾经的笑脸,静静的站在人流中间,沉默的感受着熟悉的场景递解的陌生,无助的想要落泪。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我第一次听到把时光比做流水的句子是孔子的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我记得当时老师是拿它来教育我们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而我却想到了无关紧要的另一件事,不由的有些难过起来,时间不停的在流逝,曾经的朋友与恋人总会分离,我相信世上没有永恒的。但分离之后呢?那曾经温暖而美好的回忆是无法忘记的,曾经的快乐与幸福终会化为忧伤的记忆,慢慢的噬咬我们的灵魂,让我们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泪流满面。
然而时光总会不断的逝去,曾经的分离与相聚终会不断上演,在我们的记忆里构建五彩的青春,让我们在跨过18岁的时候可以义无返顾。
是谁说的,让我们老了的时候,如果还有回忆可以回忆,是多么幸福啊,那些记忆里的人,某个眼光明媚的早晨,必将成为我们心中最珍贵的珍藏。在我们孤独无助的时候,只要在想起远方的朋友还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好似后幸福的忧伤着,我们就不再孤独。
面对那些逝如流水的岁月,请让我们歌唱,为那些流过泪的和将要六国的做个天真的笑脸。请不要在感到难过,虽然我们会为那些逝去的东西感到哀伤,但它们依旧还在我们心中珍藏,在未央的某一天,当我们再次想起的时候,会幸福的笑出来的。所以我的朋友,当我不在你们身边的时候,不要难过,不要哀伤,只要你们依然幸福,我也会快乐。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六
友情是心中的一元钱,永不丢失……
——题记
微风轻轻吹过发梢,滑过你红润的脸庞,留下一丝痕迹。桂花飞起的枝丫下,我看见了你手中那枚被擦得发黄的一元钱。你把那带着手中残余的温度的银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手心里,你朝我嘴角轻轻上扬,那金灿灿的朝阳穿过冰冷的空气,照在你脸上。可我却不知那小小的一元钱竟是你的……
又是星期五,星期五是我又爱又恨的一天。周五既有体育,也有美术。体育要跑来跑去,跳来跳去的,身为一条货真价实“懒虫”怎会喜欢呢?美术嘛,就一点不好:要买钩线笔,“糟啦!”我刚走到校门口,顿时恍然大悟,“今天,要买笔,差点忘了。”我不顾前方的同学,像一头牛般向前撞,撞,撞!可好不容易到店门口,却发现少带一元。正当我围着老板娘转到第八圈时,我看到了一位自带光芒的“救世主”——你!
我远远望见你优美身影在桂花的衬托更加美丽动人。耳畔传来一阵阵清脆的“交响会”,我跟你讲完事情的由来,一双眼睛中充满着期待。你从口袋中掏出那一枚小小的银元,递给了我,我兴高采烈地跳向商店。可我却没有瞧见背后的你却是一脸的苦涩,却是一脸的担忧,却是一脸忧郁……可当你望见我走出商店却是一脸的笑意,一脸的温暖,一脸的温馨……
美术课时,你被古板的老师骂了一顿。我望向你时,你却微笑着回应我的眼神……
我心头一振,呆住了……
月,悄悄爬上枝头;风,送来无边幽香;雾,挡住了我的眼线。一朵飘落的桂花落在了我的窗前,落在了窗台的银元上面,遮住了它的“思绪’,也遮住了我的回忆,不被你所发现……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七
友谊是一把锤头,把我心中堵起来的石头锤碎。友谊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行的路。友谊让生命之舟变得无比精彩的重要零件!
大家好!我的名字叫朱阳光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一个男孩子我的朋友也是一样。
我的一个朋友:许琳,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子。身体胖胖的,是我们学校足球队的一名队员,她长着胖胖的脸,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长长的头发,她也擅长跑步。另外她还擅长鼓励别人。举个事例吧:
现在,我们班不我们学校要举行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我跑步最差,但班主任邱老师认为我腿长所以就给我报了1000米的跑步,在体育课的时候我试着跑1000米,跑下来后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筋疲力尽,累的要“死”。我那时真的不行了,在我想放弃的那一刻,是许琳鼓励了我。她说道:“朱阳光,你个大长腿跑那么慢,还不快加油!”那时,我心想:就是你个大长腿跑那么慢,还不快快跑,我突然快跑起来。跑完后,我体会到了了友谊的力量!我很想感谢她,给了我这份力量!
我还有一位朋友要向你们介绍呢,他的名字叫陈宇越。他不高,黑黑的,体育很好成绩也很好。还有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在打篮球的时候,更酷。同样,在体育老师测1000米的情况下我跑了5分钟,我很沮丧,但是陈宇越却安慰我说:“朱阳光没关系下次努力,实在不行我们足球队不训练陪你跑!你一定能成功的,付出了就会有回报的,加油!”我感动的差点哭了。
友谊是生活中的一盏明灯,它能指引你走上正确的道路,是你的生活丰富多彩。如果一生中没有友谊,那么,生命就会像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八
那个炎热的夏天,火热的阳光透过玻璃射入教室,空气乏味极了,连喘息声都没有。天空中,有几只没精打采的鸟慵懒地伸展着翅膀高高盘旋在空中。
我呼吸着沉重的空气,令人头疼的学习生活中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一天了。
我焦急地翻找书包,不敢相信七年级下册的地理书居然忘在家里,难道我整节地理课就只能站在外面听了吗?我不断翻找书包,希望只是自己看错了。时间过得很快,我也越来越着急,不断有汗珠滴落下来。坐在前面的小顾看出我的焦急,问清缘由后便安慰我说:“别着急,我帮你问问隔壁班的同学,看他们有没有带?试一下能不能借一本。”听到这话,我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赶忙连声道谢。
在这下午第一节英语课上,窗外树上烦人的知了正扯开嗓子鸣叫。我非常想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课上,但是我的脑筋就是不听指挥,不断地浮现出地理书的模样。小顾偷偷转过头,微笑着说:“别担心,一定有办法的。”那微笑让我慢慢静心下来听课。
下课铃一响,我和小顾就匆匆离开教室,来到9班时,她挥了挥手,喊道:“小黄啊,你有没有带地理书啊?”小黄摇了摇头,后来又找了几位同学也一无所获。眼看又要上课了,她突然截住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孩,急促地问她带地理书了没有,得到的回答还是摇头。上课铃降至,我们依旧没有借到书,茫然不知所措的我站在原地,眼神中透着焦虑和沮丧。小顾似乎看出了我的沮丧,不时看看那个班,望望那个班,随手将手放在头发上,将发丝缕到耳后。
在她将一本地理书递给我时,又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那一刹那,一缕凉风吹过,吹散我周围闷热的空气,吹走我的不安。
感谢你,我的朋友,陪我共同度过美好的青春。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二十九
真正的朋友,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会给你及时的支持和鼓励;在你有缺点可能犯错误的时候,会给你正确的批评和帮助……我就有这样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他很高很壮,一头黑头发下有一双黑珍珠似的眼睛,一身运动衣更显出了他的爱运动。他上初三,我上六年级,但我们总是能玩到一起去,一起打篮球、玩游戏……
有一次是我生日,爸爸给我买了一个篮球,但是我连拍都拍不稳,更别说和姚明那样投篮打球了。起初买回来我拍了两下,但没几天就不感兴趣了。他见了,便拿起篮球为我“表演”了一通,我真没想到,篮球还可以这样玩。我让他教我,他说行,领着我去了一个那时我从没去过的地方——篮球场。他教起了我,先让我练会运球,又让我投篮。我以为,篮球技术到此为止,可是,没想到他又叫我去学,之后,我学会了三步上篮、防人、战术等等。
还有一次,我和他去打篮球,摔了一角,磕了好大一个口子。他二话不说,带我去包扎了一下,腿不能走路,他就背我,最后背到家了,他累晕了。
想念朋友,常常是在万籁俱寂、风清月朗的夜晚。窗帘儿轻轻被风掠起,朋友的谈吐举止,尤其是那悠悠深邃的眸子荡着涟漪,或脉脉含情,或活泼愉快,随着潮汐般的月光一起倾泻进来,于是眼前便分明坐着久违了的朋友,或兴奋激动地讲述相逢时的感受,或娓娓动听地叙说着分别后的岁月里所发生的故事,或一起畅想、憧憬着美好生活的未来。
冯瑞斌,够义气!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三十
说到朋友那我还真不少,比如说眼镜女—“常慧霞,王莜楠,”;苗条女—“刘雅绩、李文沛”;音乐女—”张雅宣、郝新芸等,现在改为你讲一讲郝新芸了。
她,有一身苗条的身材,热爱音乐,扎着马尾辫,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样的小嘴。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在家里写作业。我们写完后,还做了一份同样的试卷,做到了附加题,我们都不会。妈妈让我们仔细考虑,过了六六三十六分我们俩都想了出来。我高兴地站了起来,只见新芸还在思考,我说:“写完了,你还在干什么呢?”她没有理我,反而更加仔细、认真了。我怕打扰他专心致志的样子,坐了下来。我妈妈给我们看了一下,打出了分数,新芸考了一百分而我考了八十七分。这是因为新芸检查了一遍,而我却在玩儿。
新芸是一个仔细又贪吃的人。有一次,到了街上,我们俩个准备为自己买文具,到了文具店,我看的全都是可以一边玩儿一边写的多用笔。而新芸看到的只是一枝普通的笔。一点也没贪心。除了文具店,有一家卖烧烤的。新芸立刻跑到那里买了烧烤,平时妈妈说不能卖烧烤,但是,她做到事都是对的,我没有阻拦她,回了家,妈妈说了新芸不能吃烧烤。
到了中午,妈妈在做饭,忘了买醋,让我去买,我情不自禁的说:“我不去了,上午玩了一上午,我都困了,要休息一会儿。”|弟弟也不想去。这时新芸自告奋勇:“我去买吧,你们等我一会儿,我一会儿就回来了。”她回来后妈妈表扬了她,批评了我。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仔细,认真,勤劳,但又爱吃烧烤的朋友。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有一个小女孩,她,有一双的眼睛;她,有小小的鼻子和嘴巴;她,有一张胖胖的小脸,大家想知道她是谁吗?接着往下看吧!
她几乎是和我形影不离的,我们在学校一起学习,在托管一起写作业,在周末一起上兴趣班,一起看电影,一起玩耍……
虽然她不是完美无缺的,但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好榜样。虽然我们不能永远在一起,但童年的回忆深深地印在我们心中。
有一次,我在跑步时摔了一跤,有一个大口子,因为老师知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让她扶我回教室消毒。我本以为她会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扶到教室,可是她去问了我许多问题,她问我疼不疼,要不要打电话给妈妈……那时我看她着急的样子,心里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对他说:“你去帮我把电话手表拿过来吧!”她点了点头飞快地跑向教室,虽她的动作并不是很好,看可在我看来,她的动作像仙女下凡一样。
她终于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她把手表给我时,我看到她身上的衣服已经浸湿了,我悄悄地哭了……
我费劲地爬起来,走向草地,在草地上坐下打开电话手表给妈妈打电话,电话通了以后,以前爱讲话的她,只是像只安静的小狗一样,屏住呼吸,认真地听我们的对话。
电话挂了,她神情严肃地问我:“你妈妈让你干嘛?”
“我妈妈说,能坚持就坚持。”我吸了吸鼻子说。
她二话不说就扶着我走向教学楼。
走进教室里,教室里空无一人,她默默地拿了药具过来,她好像有一点难过,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担心你呀!”我哭了,她也没有问为什么,继续帮我消毒,也许她知道我为什么哭。
大家想知道她是谁吗?她的名字就叫张诗曼,我非常幸运,能有一个这么好的朋友。我此刻只想张诗曼说:“谢谢你,张诗曼!”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我的朋友叫小胖,他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双浓眉大眼配着一张"血盆大口"。虽然他的长相看起来凶猛,但是嗓音却很尖,笑起来总是像在嘲讽别人。走起路来那真是一扭一扭的啊!他的口头禅是:在一瞬间,有一百万个可能。他什么都好,就是爱管闲事,别人有一点不好他都会生气,都要去指正。哎,如果你的不好被他看到,那你就倒了大霉咯!
说起管闲事,你们会立马想到马小跳的爷爷的那条大黄狗吧,但是我想到的就是我们班的小胖。他管起闲事来,不解决是会吃都吃不下饭的哦!每当他管起闲事来,一天不吃饭都可以。我真就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一整天可以不吃饭的他会这么胖呢?不管了,他管的闲事太多了,我来小说一件吧!
这是一件小胖讲给我的他管的闲事:那天,小胖路过我家楼下的幼儿园时,看到墙面上被人用粉笔画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气愤之余,他拿出自己的彩笔在纸上大大地写了"请勿乱画"四个大字,准备贴在墙面上。
可是,一位老爷爷正巧路过,不问青红皂白地便斥责小胖:"你这个娃娃,怎么在这里乱画啊?"
小胖摆着手连忙解释:"不是您想的那样,我贴广告是为了提醒大家呢!"
大爷摸了摸脑门,忽然又说:"那你不是应该把别人画的擦掉吗?这样别人就不会误会了嘛!"小胖恍然大悟,这才拿出手帕,开始仔细地擦去墙上的字了……
听完这个故事,我只想说,我们幼儿园的墙,你管啥子啊!做好你份内的事吧!但小胖就是这么个对自己对别人都认真较真儿的人,我也是服了他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爱管闲事的小胖!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每次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项及证书可以堆成一坐小山。若是旁人有这样的成绩,怕是尾巴早就翘到天上去了,可她却很谦虚,从不和别人提起。我真是打心底里羡慕她,更是暗暗地佩服她。
每次提起,认识她的人都会赞不绝口。可每当有人夸赞她时,她总会面带羞涩,两个脸颊红扑扑的,摇摇头,又露出一抹笑。
我是她八年的老友了,自幼儿园起我们就一起玩耍,我也一直引她为豪。有一次去她家里玩,无意中发现一个小箱子。它被放到了书柜的顶层,或许是许久“无人问津”了,上面已经落满了灰尘。当我轻轻地拿下它打开时,不由得“哇噢”了一声。这里面的证书啊、奖状啊多如牛毛:古筝的、书法的、拉丁舞蹈的……我看得两眼放光,细细端详了许久才放回去。“这么多证书,你可真是了不起啊!”我称赞道,谁知她却说:“这没什么的,都是以前的了。”
她所取得的成绩让我惊叹,可我最欣赏的还是她对朋友毫无保留的真心。
有一次,我们一起参加学校运动会上的“跳大绳”项目。比赛开始时很顺利,大家拼足了力气想夺得冠军。当轮到我上场的时候,却鬼使神差的被绳子绊得“五体投地”。好不容易在老师的帮助下从地上爬起来,可我的脚已疼得不听使唤了。她二话没说,把我的胳膊架在肩上就走,我忽然觉得,旁边无比瘦弱的她,此时很高大。
还有一次,我的作文发表了。这本是一件大喜事,可妈妈却因我弄丢了家里的钥匙而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在我生闷气的时候,她打来了电话,在电话那头静静地听我倾诉了很久。等我平静之后,她不仅安慰了我,还和我聊其他的事情转移我的注意力。
谢谢你,王乙璇。你不仅品学兼优,更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我有一个最最亲爱的朋友,她的名字叫涵涵。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小巧的鼻子,和一张可人的樱桃小嘴,她的额头上还有一颗黑痣。又白又嫩的小脸蛋儿,笑起来格外迷人,宛若一朵娇艳欲滴的花儿。
她的心灵,同她的外表一样美。那件事,让我与她的友谊,更加深厚。
一天课上,要练钢笔字,我的钢笔写着写着没墨了。这时,我突然想到涵涵有两支钢笔,于是,小声地对她说:“涵涵,你能借我一支钢笔吗?”“当然可以!”她爽快地答应了。说着,就把笔递给了我。
课间时分,涵涵对我说:“桐桐,你能帮我看一下东西吗?我去上洗手间。”当时的我只顾埋头写字,并没有认真地搭理涵涵,只是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她便走了。突然,只听“哐当”一声,不好,涵涵的钢笔被我的手肘碰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我这下才反应过来,等我弯下腰伸手准备去捡得时候,为时已晚,笔头被摔坏了。
忽然想起涵涵与我说过这支笔的来历。这是她十岁生日时,爸爸妈妈托人从国外给她带来的生日礼物,笔盖上还刻有她的名字。平时,她总对这支笔爱不释手。
这下可如何是好?正当我愣在原地不知所措的时候,涵涵回来了。她一眼就看见了那只残破的笔,又看了看一旁的我。我低着头,不敢与她直视,嘴里支支吾吾的,不知说什么好。谁知这时,涵涵却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没事的,桐桐,一支笔而已,谁让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呢?”
我慢慢地抬起头看向涵涵,只见她正冲着我笑,那笑容灿烂、美丽,令我至今难忘!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一排排书整齐地站在书架上,阳光从窗外飞进屋里,悄悄地落在它们身上,照亮了我欢乐的回忆。
在我还是一个小小的我时,书朋友就已陪在我的身边。我结识的第一个书朋友叫《父与子》。它用一幅幅图片给我讲述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父亲的大道理,儿子的小调皮,常常让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乐的在床上直打滚儿。《父与子》在我最年幼无知的时候,教给了我父爱,让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
当我稍微长大一些时,新的书朋友也随之而来,注音版的《伊索寓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成了我童年的玩伴。在那些个冬夏,它们带给我无尽欢乐的同时,也教会了我真诚、勇敢、正义的美好品格。
还依稀记得《伊索寓言》里那一则《小孩与栗子》,小男孩因多拿了栗子,所以手卡在了罐中,这则故事教会了我做人不能贪心,要学会知足。这些故事陪我度过了童年最快乐的时光,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说它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更为贴切!
现在,我已渐渐长大,书朋友更成了我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简爱》、《朝花夕拾》、《百年孤独》……它们带领着懵懂的我走出了无知狭隘的小天地,来到了新奇未知,等待着我探索的大世界。
我非常喜欢《窗边的小豆豆》,喜欢里面的小林宗作校长,喜欢巴学园的电车教室,午餐的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每当读书时,再坏的心情也会不知不觉得随之变好,书朋友是不是会快乐魔法的精灵呢?
和书朋友待在一起的时光,总是充满了快乐!美好的阳光依然如初,照在我和书朋友的身上。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喝,下不来,老鼠老鼠你别急,抱个狸猫来哄你。”这首童谣陪伴过多少小朋友多少日日夜夜啊!而我总是能想起那位“鼠弟”。
“鼠弟”实名叫小芳,圆滚滚的身体,水汪汪的小眼睛,芝麻般的小嘴,没错,就是它。小芳是一年前来的,它当时来的时候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害怕了,躲在笼子的角落里不敢动,连个鼠影都不愿让人看见。连续几天,不吃不喝,急死人了!我总在笼门前望着它躲藏着的那个角落,谁知它更是大气不敢出。
我只好将花生米、饼干这类食物放进去,离开了笼子前,在门外看。几分钟内,它一动不动,仿佛在试探环境,直到那双小耳朵告诉它没有人时,它才从木屑里探出脑袋,小心翼翼四处张望,这才有了点儿动静。
小芳在我家生活了几星期,终于大了胆,开始在笼子中四处跑动,每天还有任务——跑步。简直可以和上班族相匹配,但总是畏畏缩缩的,像在逃避什么。有时还偷偷摸摸的,还是小心着人。
一个月过去了,小芳对我家已熟悉极了,便开始显示出“鼠威”了。它每天不会再匆匆忙忙的了,小芳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从容不迫地散了一会儿步,释放一下起床气。接着开始吃我准备的早餐。早餐过后,又来跑步。啊,真像我的老熟人了,像在对我打招呼,说着:“你好,你好。”我也会朝它笑一笑,真是一位友谊顽固的朋友。天下没有不散的席!在冬天,寒风凛冽,我并未想到多弄点木屑加进去,它被冻死了。
唉,我真想再去见一见我的鼠弟,再去看看它玩耍,高兴、悲伤、生气的样子。我真懊悔当时我的大意,要是能回到过去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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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班上,康康是我的“铁哥们”。他身高145厘米,体重40千克,有一对浓浓的眉毛,一双大大的眼睛,看上去十分帅气。
康康生性好动,也喜欢搞恶作剧,在上课的40分钟里总会坐立不安。有时他会写几张小纸条,下课的时候塞到其他同学的衣服背里,看到我们生气的样子,他总会哈哈大笑。
有一天早晨,阳光透过窗户洒向班里,温暖着我们的心,风儿也很柔和,轻轻地拂过我们的脸蛋。在如此安静的环境中,康康早就坐不住了。他先自己玩,玩着玩着他便找同桌玩。可是他的同桌在认真地学习,并不想跟他玩。康康很生气,嘀咕着:你这个同桌,敢不跟我这个天才一起玩,有你好苦头吃……
趁着同桌回答问题站起来的机会,康康将她的座椅往后挪了一点点,同桌回答完问题要坐下来的时候,只有一半板凳儿,吓了她一跳。康康看见了,背过身子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康康有时爱恶作剧,但是他很善良很勇敢。譬如,同学们摔跤了,康康会扶着他们去学校医务室;高年级同学欺负低年级同学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有一次,班上的水桶破了,班上的同学都面面相觑,谁都不敢上前一步去救水灾。眼见水桶漏出来的水越来越多,康康虽然也怕自己的裤子被水冲湿,但是他还是很勇敢地冲过去,抱起水桶就往厕所里面跑。这时,我们班的其他同学才如梦初醒,有的同学在拖地,有的同学为拖地的同学加油,教室里立即炸开了锅。
水灾的隐患终于在我们班上被解除了,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等着康康归来。过一会,康康回来了,只见他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我们班同学齐声对他说:“康康,谢谢你!”康康也腼腆地笑了起来。
康康,我的“铁哥们”,希望你以后上课时能够好好听讲,争取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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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快乐的时候他会跟我一起快乐,悲伤时我会找他谈心,我也有许多的铁哥们儿。
其中最铁的又最让我难忘的是——小明,我们的友情如春风一样,时断时续。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们都动起了笔。正当我们写到一半时,小明的钢笔突然没水了,于是他对我说:“同位,你可不可以,借我墨瓶用一下?”“可以呀!”我把墨瓶给了他。“谢谢你。”“不客气,都是哥们儿。”小明把墨水灌在了钢笔里。可是他的钢笔有了墨水也写不出来。于是他就甩了一下,可就在这时,钢笔里的墨水滴出了一滴飞溅在我的衬衫上,顿时墨迹分散,开成了一滩墨迹。我一看新买的衬衫被他弄脏了,就怒气冲天的对说:“小明你干什么?我新买的'衬衫都弄脏了,你赔!”“我不是故意的。”我们的对话惊动了老师,老师走过来问怎么回事儿?我抢先一步说:“小明把我的衬衫弄脏了。”“我又不是故意的。”小明反驳道。你就是故意的,“你们不要吵了,这样吧,小明你给买一个新的吧!”小明委屈的低下头,像个霜打的茄子,“知道了老师。”
晚上吃完饭躺在床上,我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我又回想起了白天的事儿,我心想,我不应该叫小明买个新的衣服,只要洗一下就可以洗掉了,我要跟他说对不起!
到了白天,我早早地起了床,准备去跟小明说对不起,我来到小明家门口敲了门,小明来开门了,我就对他说:“小明,我为我昨天做的事感到对不起,你不用给我买了。”小明,听我一说就从门后,拿出一个白衬衫对我说:“哥们儿,我不怪你,给你的白衬衫收下吧!咱哥俩谁跟谁呀!”从这件事以后,我们的友情更深了。
朋友在你成功时会跟他一起分享,在你失败时他会为您解忧,朋友是你迷茫夜晚中的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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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李甜甜,我们也算不得是什么非常要好的朋友,我甚至都有点儿讨厌她,每次遇见她都很少说话。可是,就这样一个我不太喜欢的人,现在,我已经把她当成是我的好朋友。
记得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让我们带镜子(因为第二天要学有关镜子的内容)。可我这个人就是那么没记性,第二天要用的时候,大家都拿出了镜子,可就我这个没记性的没拿出来。当老师叫我站到讲台上,让我罚写200到口算题的时候,我的“救星”终于来了。李甜甜站起来,说:“老师,蔡沁园的镜子忘到家里了,她妈妈让我帮她拿着。”于是老师让我去拿,然后接着上课。我到她位上一看,咦?我记得我们家没这样的镜子呀?可我还是把镜子拿走了。就这样上完了一节课。下课了,等到教室里的人都快跑光了的时候。李甜甜走过来,对我说:“把镜子还给我吧!”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李甜甜带了两个镜子,她把她的另一个镜子给了我,让我“逃过一劫”。嘘,还多亏了她呢!要不然,我可就……
有一次,我生病了,但我还是坚持去学校上课。李甜甜知道我生病后,趁下课的时候过来问我:“蔡沁园,听说你生病了?”我说:“嗯。”李甜甜又问:“那现在好点了吗?”“嗯,好多了,谢谢你对我的关心。”看着眼前胖胖的李甜甜,我感到特别的亲切、可爱。
……
事后我就想:就连我身边最要好的朋友都没问问我,而她,一个我不太喜欢的人却……我太感动了!想起以前我一直对她不好,我感到很后悔,也很内疚。在这里,我对我“最对不起”的人——李甜甜说一声:对不起!
我现在才知道,真正的朋友是对对方发自内心的帮助与关怀,而不是外在的、虚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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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桐桐”,她和我一起玩,她和我一起,和我一起上课,桐桐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挺挺地鼻子,樱桃大的小嘴巴,漂亮极了!
“桐桐”有一个优点是,很自觉,很听话,很懂事。
王依芃是我的好朋友。我可喜欢她了。她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芃芃长得很漂亮,脸上光滑滑,每天嘴都笑呵呵的。她一看到我,就摆出小老鼠的模样,我觉得她就像个小精灵,好可爱!每天下课我们都在一起玩,她有时候把我当马骑,有时开火车,有时候是我的妹妹,我就是哥哥。王依芃也温顺可爱!每次放学,我们都抱到一块,不是撞墙就是撞柱子。我们出大门,有的时候我们还会抱到一起,同学们都说我们像双胞胎!
柳福祥是我最好的朋友,这可能是我们俩从前同住一个小区的缘故吧。从一年级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柳福祥他比我矮,也比我瘦。在班里,他算最矮的之一。而且算是新华同力幼儿园小饭桌的老客了吧,我来的时候他早就来了。我告诉你个秘密,我可不是吹,我们小饭桌个个都是讲笑话的高手,比如柳福祥吧,有一次,一个四年级的大哥哥来我们小饭桌吃饭,柳福祥就给他讲笑话,最后把那个哥哥笑的肚子都疼了。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柳福祥。
我的好朋友是曹毓联,她胖胖的样子很可爱。她那双像葡萄一样的黑眼睛亮晶晶的,闪动着智慧的光彩,是那样的有神,是那样的迷人,她还是我们班的班长呢!
有一次,我在学小提琴的时候发现曹毓联也在学小提琴就觉得很奇怪,就走过去问她,她说她的妈妈让她学的,我说:“那太好了!”从那天起我就和曹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是不是很出色呢?我要向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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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爱情是最难懂的,亲情是最可靠的,我非常认同他们说的。但是他们说友情是最不可信任的,这句话我不认同。
我有一个朋友,在上初中之前毫无交集的我们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一起。她学习很棒,但不会目中无人。她人缘很好,但总是寡言少语。很优秀的她就是脾气暴躁,一心情不好就更话少了。我认识她是在一个补课班里,那是我上初中时的第一个友谊诞生的地方,初次见面时我对她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坐到了她的旁边,之后便开始了这段孽缘。
她总是骂我笨,说我脑回路不正常。我也不生气,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跟她在一起就很随意,很放松。她不爱笑,我总是想逗她笑,之后便看穿她了这个笑点并不高的家伙,一逗就笑。和她玩儿的好的有很多人,每次看到她身边围上一群人我就很不高兴,大概是自私作祟吧,总不希望她跟别人走太近。于是每当一群人围着她的时候,我就会跑过去说:“你过来一下,我有事要和你说。”“你过来一下,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你过来一下,我有个东西要给你。”这类似的话都快成为我的口头禅了。说得多了,我把她叫过来也没什么可说的,她就明白了。好笑的说:“白痴,他们只是来问题的,你吃什么飞醋啊!”
之后再看到她的受欢迎,我反而替她开心,心里也像抹了蜜一样。这之后,我明白了,朋友不一定非要占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不是说你是我的朋友,你就只能和我玩,朋友的意义是深沉的,是值得信任的。
我从她那里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甚至在这一门学科上修得深得人心。
朋友之间最需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宽容。是她让我学会了这些,我为有这一个朋友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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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嵌在白净的脸上。她十分文静,在班里不常干出“大事”,但有一次,让我十分敬佩她。
“同学们,我们先来学习腿部的蛙泳动作。”教练茶着双手,对我们说。我们几个女生胆怯地下了水,跟着教练学动作。经过教练的示范后,就轮到我们自主练习了。
对于我们这些“旱鸭子”来说,简直是比登天还困难!就在我们抱怨时,刘思敏带起了头。只见她双手搭在“扶手”上,身体笔直地“卧”在水里。可是她的身体下沉了,这不符合教练的要求。可她不肯放弃,在一次尝试了起来。
这回,刘思敏改变了“策略”。她把头闷在水里,将手搭在“扶手上”。可惜她这次尝试还是失败了。这可怎么办呢?连我都替她着急。刘思敏啊,刘思敏,你不会就不要练了呗,反正教练也不回来说你。
就在我要去劝刘思敏放弃时,她进行了第三次尝试。
只见她屏足了气,两眼一闭,上手自然地搭在“扶手”上,脚也伸地直直的。刘思敏似乎感觉到浮力的作用了,便把两腿“劈开”,在水面上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形!刘思敏成功了!她成功地做出一个精彩的、准确无误的动作!
在旁“观看”的我,顿时目瞪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刘思敏,你好厉害啊!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你竟然……”没等我话说完,刘思敏谦虚地挠挠头:“没什么。只要坚持不懈,你也可以做到的!”说罢,她又去一旁练习了。此时,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刘思敏。她的成功就来源于她的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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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站在我身边,耐心的等我收拾书包,然后我们一起离开了学校。你不生气吗?我有点紧张。她对我笑了笑,脾气很好。没什么好生气的。走吧。她说,然后率先抬脚离开。
时间已经回到中午,我们去食堂吃饭,边吃边笑边玩。晚饭后,我们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去工作。一切都是按部就班计划好的,但是当我意外走进教室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心一下子就凉了。妈的!我对她说,我把公交卡忘在食堂了!我急得差点哭出来。当她安慰我时,她试图找到一种方法。所以,问老师,我陪你去食堂。不用担心。之后,在老师的允许下,她迅速带我去了食堂。一进食堂,发现食堂关门了,正在收拾东西。但是她什么也没说就带我来来回回。桌子上,没有;椅子下面,没有;在墙角,整个饭堂几乎被翻遍了,但什么也没找到。于是,她挑了挑眉毛,带着我一个个去食堂问阿姨。你看到这里的公交卡了吗?她清脆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大堂里一遍又一遍的回荡,但她从来不去打扰。但现实是残酷的,答案不言而喻。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沮丧的哭,她一路上还在帮我找。看到我哭,她忍不住轻声安慰:别哭了,总会有办法的。但是我的眼睛还是红的。
不然用我公交卡明天还我。她咬着牙齿说。我怔了怔,看着她的关心,一股暖流从心里流过。不用了,谢谢。我笑了,全心全意的笑。
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我在书包里找到了公交卡。但是我不仅不开心,还有点不爽。我看了她一眼,怕她生气浪费一个下午跟我找东西。她松了一口气:随便找,随便找,没有生气的迹象。看她为我高兴的样子,我心都快化了。
如果你有朋友,你能要求什么?我很高兴有她这个朋友。
有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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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是我妈妈,她也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妈妈不会做饭。我想让她在春游的时候像其他孩子的父母一样给我做点吃的。她做不到。我不得不要水果沙拉,所以我父亲仍然在努力地看着她,怕她割破手。
我妈妈,她害怕小动物。如果路上有毛毛虫,她一定犹豫了很久,是从虫子前面经过,还是跳过,还是从后面绕过去。如果我们买的螃蟹从盆里爬出来,她会大叫,左右跳,躲到一边。
我妈,她还是很迷茫。锁了很多次车都没走两步,她只好回去看看好像没锁车。有时候从学校回来,一个问题都做不出来,就给她打电话,却发现屋里响起了悠扬的铃声,她又忘了带手机。
我妈,她还是有点懒。每次去超市买东西,她从来不自己拿,而是让我拿。她连自己的包都不带。她也有句名言,怕被别人抢。当我在拿作文的时候,没有人会抢我的东西。事实上,她很懒。
我妈,她还是脾气不好。如果我做了让她不开心的事,前一秒还笑得像朵花,下一秒就变得阴云密布,风雨飘摇。她就像个孩子一样,又气又哄,不然可以不理我好几天。
我的妈妈,她不是超人,她有一些缺点,但是我还是很爱我的妈妈。因为她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之一。如果她不会做饭,她会小心翼翼地把为我准备的春游午餐串起来,放进花里。打开精致的饭盒,你会看到满满的惊喜和爱。所以怕小动物,她会毫不犹豫的挡住冲过来的狗,保护身后的我。迷迷糊糊中,她能在第一时间准确的记住我的事情,为我做好适当的准备。我妈妈可以成为一个全能的妈妈,会唱歌,会跳舞,会写字,会画画,会写字。她是我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的朋友,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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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后面用小陈代替),他有一个不高不矮的身材,皮肤有点黑,一张水滴形的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有一个又短又小的鼻子,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
但是我们四年级到升五年级时,他的腿一长一短了(当时也已经发现,他的父母没钱帮他治疗只能拖延,到四年级升五年级时才够钱),所以我们只能一个学期没有见到他。
我们同学都说,没有小陈班里好寂寞呀,感觉小陈不在班里就没有了什么味道。
我们只能靠小陈的好兄弟(是有血缘关系的)小潘才知道他日常生活和他的腿怎么样?
我们原以为他五年级下册会来,谁知他下学期还没来,全班都伤心极了。但我们上网课,他有时还在发言,在听课,连家长会他妈妈都有来。一层好了点以后从小潘口里听说,原来,他去了老家玩。腿好了但是呢,不能跑,也走不快。这打消了我心中的念头,本想考完试去他家看他,谁知他去了老家。小潘还说,他好好啊,每天都在打游戏。但我不觉得他承受着痛苦,还要比我们迟毕业,这是多么伤心啊!他康复时多么痛苦啊!还要有一根钢铁穿进他的腿里。每天涂着药膏在伤口上,每天只能用轮椅代步。
最后,终于我也感受了他的痛苦。五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病倒了,去学校只能用轮椅代步,还熬了一夜,上楼时还要同学扶上楼,去洗手间还得一跳一跳地跳过去。但同学没有嫌弃我,反而在帮助我,帮我送资料,上楼时扶上去,下楼时又拖我下来,去洗手间也扶我过去,帮我买东西。
最后我祝我的朋友的腿尽快康复,能跑能跳。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世界上总会有人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帮助你。在你最抑郁的时候鼓励你;难过的时候安慰你…那个人是——朋友。
我有很多朋友,但其中有一个让我最难忘。他很勇敢,很负责,而不是像普通朋友一样借给你东西,和你玩,和你分享快乐。他是在万——部队大院里一起长大的伙伴。
记得去年暑假的某一天,晚饭后,我们去大院的操场玩,狂跑了一会儿。我们都大汗淋漓。这时我灵机一动,提出骑自行车,继续玩两个人互相追的游戏。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拼命蹬着自行车,直到感觉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万彭宇在后面拼命追赶,不时打出口号,眼看就要追上去了。我忘乎所以,回头看。说来也巧,轮胎撞到了一块小石头,我的手一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突然手心一阵灼痛,左臂出血,掉了一大块皮。说时迟那时快,万立即冲到我面前,把我抱起。“你没事吧?疼吗?”他的脸上充满了焦虑和不安。我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一直安慰我,“坚持住,我们去诊所吧。”然后,他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向诊所。
到了部队门诊部,看到大门关着,灯也灭了。也许,值班医生已经休息了。这时,他绝望地喊道:“叔叔,快开门,有人受伤了。”看着他焦急的样子,我很感激,也有点不好意思。我说:“我们回家让我妈给我消毒吧。”但他坚定地说:“不,再等一会儿。”之后值班医生给我下药,一直看着医生给我下药包扎,眼里满是关心。虽然这是小事,但却带给我亲人的温暖。
这是我的好朋友——万彭宇。当事情发生时,他是如此的乐于助人和冷静。有人说,良好教育的顶点在于热情地帮助别人。彭宇,他的真诚和善良在一件小事上表现的如此淋漓尽致,我真的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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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高尚义。他有一头黑发,长眉毛下有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健谈的小嘴,能讲出很多知识,让我们佩服他。我们都称他为“小神童”。你觉得他帅吗?
有一次,老师说今天要考试。每个人都把书放在桌子上,拿出铅笔和橡皮做试题。在等老师发试卷的时候,突然发现找不到铅笔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满头大汗,低头看着桌椅,心想:现在要是有笔就好了!这时,高尚义见我着急,轻声问我:“怎么了?”我焦急地回答:“我找不到我的铅笔了,我想我忘了在家。”高尚义急忙翻出铅笔盒,递给我他最喜欢的铅笔,轻声说:“你放心,我借给你。”说话的时候把铅笔递给我。我一看,立刻笑着说:“谢谢。”“不客气!小事一桩。”就这样,我和高中一起做卷子。
还有一次,我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学生们跑。我心想:我是班里跑得最快的。没人能打败我。为什么
可能输呢?跑步开始了,我大步流星,冲向第一,可是,我突然摔跤了,膝盖跌破了,划出了血印子,脚上很痛很痛。高上一看见了,立即停下了脚步,扶着我,去帮我敷药。我心里十分感激。
我也有帮助高上一的时候。记得有一次,高上一提着重重的一袋牛奶吃力地走过来。我见状,立即去帮助他。高上一连忙说:“谢谢你。”我笑眯眯地说:“我本来就是班上大个子,体力活由我来干。同学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就这样,我和高上一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一个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小男孩。你喜欢他吗?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叫黄庭光。
他的家乡盛产玫瑰蛋糕。玫瑰饼馅的主要成分是玫瑰花瓣。为了做出高品质的玫瑰蛋糕,对玫瑰花瓣的质量要求极高,特别挑剔,比如花瓣的形状是否完整,新鲜度和触感是否达标。他看到摘玫瑰花瓣的工人每天都很累,腰酸背痛,他很心疼。他决定发明一种特殊的机器来采摘玫瑰花瓣,而不是手工劳动。
他的第一代机器很不错,但是还是有些问题。比如有些枯枝烂叶没有去掉,而是留在花瓣里,需要人工采摘。有一些玫瑰雄蕊粘在玫瑰上,一些花粉和花托混在玫瑰里,也很难分开。他苦苦思索,也找不到解决的办法,这让他很苦恼。所以,他经常去玫瑰园想办法。有一天,他太着急了,抓起一些玫瑰扔向天空。结果,花托先落在了他的头上,而花瓣则慢慢落到了地上。这件事之后,他突然有了灵感,想加个吹风机吹走花瓣,沉重的花托掉到了机器下面,同时可以吹走粘在花瓣上的雄蕊。这不是两全其美吗?但是做出来之后,效果并不理想。花托是分开的,但是枯枝败叶并没有和雄蕊完全分开。
这是怎么做到的?黄定光整天在村里转悠,绞尽脑汁,苦苦思索。有一天,他出去放松的时候,看到一个老人用机器上下振动把小麦和麦麸分开。这时,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还能用这台机器把枯枝败叶从雄蕊中分离出来。首先,他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这台机器,证明非常有效,只留下好的花瓣。
他把这台机器给了做玫瑰蛋糕的老板试用。不出所料,不仅省力,而且速度快,质量高,得到了老板的认可。
这是我的好友。他激励了我,我也想好好学习,掌握知识和智慧,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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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生活在地球母亲温暖的怀抱中。我想了解整个世界,但是我不能去各个国家。你知道我是怎么对付他们的吗?顺便说一句,我特别的朋友,地球仪,会派上用场的。
这个地球仪是我九岁生日时父亲送给我的。我很喜欢。每天放学都要看,经常擦脸,就像照顾自己的眼睛一样。它由一个圆形的棕色闪亮底盘支撑,外框由一个闪亮的黄色金属环固定。南极和北极两端固定,使整个球体可以自由转动。地球上彩色的板块代表着——个国家的着陆点,被蓝色的海洋包围着。中间的红色细线是赤道,也是最热的地方。连接东西的线叫纬度,连接南北的线叫经度。
在地球上,我们可以看到海洋、沙漠、山峰和长城,就像环游世界一样。巴布亚新几内亚像一只老鼠,澳大利亚像一大块牛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像一只大公鸡,傲然屹立在全球。哪个国家更大,哪个国家更小,这是很清楚的。
地球仪给我带来了很多帮助。放假期间,同学们发了朋友圈哪里玩的照片。我在地球仪上一个个找到了他们去哪里玩,比如海南。我知道海南属于南方,靠近赤道,所以很热。黑龙江哈尔滨离赤道远,离北方近,所以会比较凉快。
地球仪也让我知道每个国家分布在哪个大陆。有一天父亲问我,四大洋七大洲是什么?我流利地回答:“北冰洋、印度洋、大西洋和太平洋、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南极洲、非洲和大洋洲。太平洋是世界上最大的海洋,我们生活的亚洲是最大的州。”爸爸满意地点点头。
地球上还有很多知识需要我不断探索。我轻轻转动地球仪,看着每一个国家,心想:如果你现在好好学习,也许当场认识国家的梦想就能实现!小地球仪,你丰富了我的眼界,教会了我很多地理知识。我真的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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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小明。
小明的刘海很长,简直遮住了眼睛。于是他剃了一个机器人的发型:眼睛上平平的剃掉,看起来像一块方形的显示屏。身材偏瘦,比我高一点。喜欢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
我们的兴趣一样,经常在外面骑自行车。
有一次,我们在玩自行车比赛的时候,他的车撞在了我的车轮上。两辆车同时倒下,他迅速跳下了车,我则疼的叫了一声。我慢慢地爬起来。想要扶起车时,我发现我们两个的自行车卡在一起了!我们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们取出来。这时,我发现车轱辘的漆蹭掉了,上面的一根铁丝都被撞断了!我很生气,发誓不想再跟他做朋友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前几天觉得没什么,后面就觉得越来越无聊。老是呆在家里有什么意思呢?幸好我没有删他的联系方式,于是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打了好几次都没打通。我失望极了,他真的不跟我做朋友了。正在我烦恼不已的时候,突然听见了叮铃铃,叮铃铃的电话铃声。小明给我打电话了!“对不起。”他说。“但是我不是故意的,那天我不小心碾到了一个小石头,车摇摇晃晃向你那里撞过去,我已经没有办法改变它的方向了……”“今天下午我们还在一起玩,行吗?”“好哇!小区门口那见吧!”
我开心极了,小明还是我的好朋友!小明也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小明看见我自行车上的伤时,他大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说:“我也有错,我不应该没有问清楚原因就把责任推到你头上。”于是我们和好如初,痛痛快快地出去玩了……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我,是一个普通小学生,但是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知心朋友。
她,是一个尖子生,只要你问我们班学习最好的是谁,大家都会回答“陈瑶!”对,我的朋友,就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
她有着一张圆圆的脸,水灵灵的眼睛,粉红色的樱桃小嘴,可爱极了!有时候,她会给我一脸笑容,有时候会和我互相交流。别看她还没我高,但是,她脑子里装的知识可不少!
我为什么喜欢她呢?因为她可爱,因为她是我的知音,还因为她从来都对我忠心耿耿,从没背叛过我,没有倒出我们之间的秘密。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和她心灵相通,很多人都很羡慕我们能分别找到自己的知音。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给我们看他玩悠悠球的把戏,我和陈瑶都对他赞不绝口。在同一时间说:“哇,你真棒!”当时,那个同学一愣,笑了。
陈瑶和我可以算是我们班第一学期第一对好朋友,第一对知音。这可是因为一次偶然的帮助。
当时,刚刚开学,我迟到了,同学们都在早读了。我望着大家各种的眼神,在四十四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中找到了这双和我心灵相通的眼睛。我知道,我的知音中绝对有她一个。
我知道她的名字是因为我和她被老师排在一起时,她干脆地问我:“你叫什么?我叫陈瑶,能和你交个朋友吗?”说着,伸出了她那只充满友谊的手。我心中突然涌进了一股暖流,这可是我第一个在班级认识的朋友,还是她主动和我交朋友呀!我当然同意了!可我可没想到,这次普通的同意,却造就了一种不普通的友谊。
之后,我和她的友情越来越好,越来越深,使我们已经是一对好姐妹,而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朋友关系了!
我和她的友谊见证,是明媚的蓝天,是那蔚蓝的大海,是那被玫瑰染红的云霞!我爱我的朋友——陈瑶!
我的朋友的作文700字初一篇
友谊是人生永恒的话题,朋友是人生不可缺少的板块
题记
一、不打不相识
“只有朋友之间才知道,要永远好好守护一组暗号”这首歌,是我经常哼的。
说起朋友,那就不得不说说她一一白嫩嫩的脸蛋儿,月牙儿般的眉毛衬托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副十分“卡哇伊”的眼睛腿儿紧紧抓住她那圆润的耳廓。对,这就这她,我的好朋友梦迪。说起我和她,还真应了“不打不相识”这句话。听妈妈说,我和她相差一个多月,两家住的很近。在我们蹒跚学步的时候,有一次,我俩都在一个台阶前扶着台阶玩,忽然,我那双肉嘟嘟的小手往一伸,“咚”的一声,正好把梦迪推倒,梦迪的头磕在了旁边的水泥地上,顿时鲜血直流,梦迪疼的哇哇大哭。而我,好像也知道自己闯祸了,吓的也哇哇大哭起来时光飞逝,如今,她的额头上还留着那块疤,每当我看到这块疤时,总会感到愧疚,而梦迪则像没事人一样安慰我说,“你不是说这是我们友谊的见证吗?”听了她的话,看着她的脸,我俩都笑了
二、侠女二人行
三岁幼儿园,六岁上小学,直至六年级,我和梦迪一直都在同一个班级。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开心,一起玩笑,一起在班里“伸张正义”。还记得三年级时,班里有个男生,总爱调皮捣蛋,欺负女生,搞恶作剧。每当此时,我和梦迪总会挺身而出,不用动蛮力,耍耍嘴皮子,总会让他无地自容。女生们戏称我俩是“侠女”。你可能好奇,为什么那个捣蛋鬼会怕我俩,因为梦迪是学霸,每次考试都第一,而我则是千年老二。学渣怕学霸,哈哈哈!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七年级,我来到了南阳实验学校上学,而梦迪,还在家乡的学校,我们虽然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读书,但我们的友谊却永不可分,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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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我总是非常羞怯,跟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总是紧紧地拉着妈妈的衣角,她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从不肯轻易地放开,生怕自己走丢了。每到这时,我总是想:要是有个人能陪我留在家里就好了。可惜,这个愿望总是不能够实现。
也许是妈妈知道了我的心思吧。有一天,妈妈带给我一个礼物,这个礼物在礼盒里一动一动的,让我既好奇又害怕。在打开礼盒的一瞬间,我惊喜万分:是一只雪白的小兔子呢!这只兔子也有点惊奇,一直盯着我看,好像在说: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在这里?
惊喜过后,我又仔细地端详了它的模样:雪白的身体扭动着,长长的直竖着的耳朵十分警惕地倾听着周围的动静,红红的眼睛不时地打量着四周,小鼻子灵敏地嗅来嗅去,三瓣嘴上的胡须颤动个不停,仿佛在和我打招呼。
我们给它安排了一个住处。我和妈妈找来一个大纸箱,在里面放上一条破旧的棉被,放到阳台上,这就成了它的临时住所。白天,它在屋子里玩闹,晚上,它就在这里休息。住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食物问题了。我给它放了胡萝卜、大白菜和青菜,我想它应该最喜欢胡萝卜吧,就多放了一些,没想到它对胡萝卜不屑一顾,反而对青菜情有独钟。不一会儿,青菜全都被它狼吞虎咽地消灭了。
跟它相处久了,我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我们已经成了非常好的朋友。每天傍晚放学回到家,它总是跑出来迎接我的归来,亲热地在我的脚上蹭来蹭去。给它喂食时,它也会用胡须轻轻地碰我的手。但是当我不在它身边时,它就会安静下来,回到自己的小窝里,不再那么活泼、欢快了。
突然有一天,它失踪了。我非常伤心,可我相信,它是会回来找我的,因为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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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们班上的“爱哭鬼”,那一定就是小明。只要他遇到挫折,就哭得稀里哗啦。
他的外貌平平,但却有着不俗的学习能力,眼睛水汪汪的。好似两个水晶球,耳朵上架着一副帅气的小眼镜。还长着一张国字脸。
记得那是一个暖洋洋的下午,全班整好队伍下去上体育课,我们来到操场,激动人心的50米乘8跑要开始了,同学们各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终于到我了。
我往右边一看,原来是小明,我心想:“这把稳赢了。”小明光有两条长腿,但跑步的力气不够。“三二一”。开始跑了,刚跑的时候,我们平起平坐。到后来,我加速了,如赛车一样快,而小明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我隐隐约约地听见他说:“我要赢,我要赢……”但是他的跑步速度慢了下来,似乎没有了力气。可我发现,他竟然喘不过气了!两分钟过去了,我与他肩并着肩,谁也不愿输。最后一个来回,我想与他签约“和平条约”,一起过线。他没有说话,但他用坚定的眼神告诉我:“我才不要呢。”既然他不肯,我也就放手一搏,冲过了终点。跑完后,我发现他的眼里闪出了泪光,不是因为输了,也不是因为激动,而是喘不过气。过了一会儿,他的泪水如大雨滂泊一样下来,同学们笑了,我却没笑,我用着鼓励的语言对小明说:”坚持就是胜利,输了不要紧。”他笑了。好像听懂了我对他说的话。
赢了和输了他都爱哭,连数学题不会时,他也哭;被绊倒一跤又哭了。就这样,不知哭了多少回,几乎每次都是我用语言化解的。
小明真是一个让人又气又笑的“爱哭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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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千里难寻是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
现在我亲密的朋友是我的同学,我们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有时在一起讨论学习问题,有时在一起搞创新,有时在一起玩游戏......
你瞧,这边围着一桌,他们正在讨论问题呢,个个都非常认真,人人都发表自己的高见。
再看,那边也围着一桌,他们是一群爱动手的同学,正在一起搞创新呢......
虽然同学是我的朋友,但最亲密的朋友就数同桌了。我俩更是亲如姐妹,形影相随,无话不谈。但再好的朋友也会有矛盾的时候啊。我和同桌之间曾经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那是一个返校的日子,数学课代表突然宣布:交周末带回家做的试卷。由于害怕自己做得不好,害怕老师会责罚,所以很多同学都在对答案。我和同桌正在讨论一道题,这时有位同学说要拿她的试卷去对答案。同桌随手把试卷扔给了那位同学。我俩继续讨论。
到了交卷时间。大家都交了,而同桌却说她的试卷不见了。我帮着她寻找,把我俩的抽屉书本翻了个底朝天,可就是不见试卷的影儿。这时她急哭了,也许是太急,连眼泪也未来得及擦,她又仔细搜了一遍,还是没找着。她说肯定是我拿了。我说我没拿。我俩越说越生气,越说声音越大,谁也不甘示弱,于是快闹僵了。两人沉默了很久,谁也不理谁。
突然,刚才那位借她试卷的同学正拿着同桌的试卷说在她那儿。同桌愣住了,嘴巴张得大大的,许久才晃过神来。她惭愧地向我赔礼道歉,为了维护我俩的这份友情,我接受了她真诚的道歉。
从此以后,我俩更加珍惜这份友谊,更加友好团结。我明白:只有经受各种磨难,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更加知道友谊的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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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一缕阳光,可以驱散心中的迷雾;朋友,是一股清风,可以吹走眼前的黑烟;朋友是一把尺子,可以丈量人生的广度。朋友,每人都有,可以是人,可以是动物,可以是植物,甚至可以是一条绢,一块石头,一个笔盒。而我最好的朋友,是他。
他身材与我差不多,瘦瘦的,1。60米左右,发型比较“潮”,对人总是一副笑脸,给人一种喜感。他的眼睛不大,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爱好广泛,且听我一一为你道来。
先说他的才艺,他才高八斗——不只是唱,跳,包括rap,篮球他样样都会,先说唱。他的唱歌技术堪称一绝,他的英语底子很好,这使他唱起英文歌毫不费劲,如有神助。这使我不禁想起那一句古书中的话:“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形容他的唱功,绝不为过。
再说他的跳,学校的艺术节,毕业典礼,只要有街舞节目,他从不缺席,正如名人陈家翼所说:“他可能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正义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他在台上一遍又一遍地跳着街舞,酷毙了。
然后是rap,他的英语口语“十级”的基础造就了他的超快rap速度,一段rap别人需要10秒,他只要5秒,用一个英文词来形容他,就是“raport(绕舌机器)!”
最后一个:篮球,他投篮是百发百中,打起球赛来毫不含糊,抢球、运球、走位、定点、投篮——进了!一套娴熟的日常操作后他又得了三分。没错,是三分球,真是牛人。
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全能型选手,他究竟是谁呢?让我用他的那一句话来揭晓答案吧!“行为改名,坐不改姓,我就是吴铭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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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陈缪锐。他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皮肤有一点点黑,每天都会穿着一件黄色和红色相间的乒乓球服,很是帅气!
陈缪锐非常爱打乒乓球,他在我们学校可是一名乒乓球高手呢。有一次,他和一个五年级的同学打比赛,他竟然一点儿也不怯场,用尽全身力气打赢了比赛,真了不起!我们班上的许多同学都喜欢和他一起玩呢。打球时候的他,在我们眼里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让周身的其他星星都黯然失色了。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可在我眼里,陈缪锐就是个完美无缺的人,他几乎每天都会被老师表扬。如果有同学打球不认真,老师就会铁青着脸,说:“你怎么这么不认真!快看一看缪锐是怎么做的!”我想,老师最引以为傲的学生应该就是陈缪锐了。
这次国庆节,厦门有场乒乓球比赛。如果打进前三名,就可以进入国少队呢!陈缪锐报名参加了,我知道后也跃跃欲试,立马报名了。可是,我心知肚明,和他比起来,我的球技太一般了,所以有些紧张。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忐忑,就跑过来给我加油打气,我一下子放松了很多。后来,我在小组赛就惨遭淘汰,陈缪锐却挺进了36强。我为他骄傲,陈缪锐安慰我说:“没事,这只是一个意外,你继续努力!”后来我才听陈缪锐说,他每天要练习两个小时的乒乓球,我大吃一惊,怪不得他就像一名身经百战的老将一样无人能敌呢!
陈缪锐不仅球技好,还是一个非常大方的人。有一次春游,他带了很多的奥特曼卡片,很多男生都很想玩,当然也包括我。他并没有拒绝,而是把卡片分给了大家,让我们一起玩。我们的脸上都乐开了花。
陈缪锐真是优秀,我这一生可以交到这样一个朋友,真是不胜荣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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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知识的源泉。——题记
我和书是一对好朋友,这位朋友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但也差点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时翻船。
在黑暗中,我摸到一本书,拿到枕边。今天我要把没看完的书看完,真紧张啊!
我翻开书本,朝四周看了看,确认没有目标,就向有灯光的地方伸了伸,努力地看起书来。
"沙沙"什么声音?走廊传来一阵声音,我抬起头,又马上压了下去,眼睛闭上。"沙沙"声音越来越小,直到听不见了,我才抬起头!发现是目标在收垃圾,对!目标就是阿姨,我必须小心点!
我继续看书,书里的语言和心理描写特别生动,连主人公的动作都像我自己的动作,仿佛是我亲身经历似的。我一子就被吸引住了。我又往有灯光的地方伸了伸,这样清楚一点。我看了看别的室友,全都睡了,还能听见呼噜声呢!外面的走廊一个人也没有,我完全放心了,又低下头看了起来。真好看啊,我的心里赞叹着。我太入迷了,完全不知道阿姨来了。
"好看吗?"阿姨悄悄地问,应该是害怕吵醒别的同学。
"当然!"我自然地回答,因为我没发现阿姨,眼睛都没离开过书本。
"那我收走啦。"阿姨似乎有些生气。
"干嘛呢!"我生气地看向阿姨,"阿姨!你你你……"
阿姨做出别说话的动作,然后拿走我的书。那天阿姨叮嘱我了几句,把书带走了。虽然阿姨没有骂我,但我十分不开心,如果书不那么好看,如果灯光不离我那么远,如果那么多个如果,都已经晚了,书啊,你是我的好朋友,还是坏朋友啊?
理所当然,我们什么时候都需要用书,如学习,闲暇,无聊时,我都会想到它。不管怎么样,书,可真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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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似流水,一眨眼工夫几年便过去了,而我几年前养的小狗,这时也成了一个“彬彬有礼”、懂事的中年狗了,我十分喜欢它,也十分爱护它。
记得它刚满月的时候,身上长着雪白的绒毛,胖胖的身子。走路的时候,乍看上去,根本就不像小狗,而是一个雪白的小绒球在滚动。整天吃了睡,睡了吃。跟小猪没什么两样。
它渐渐地长大了,也变得更顽皮了,叼着自己的玩具撕来咬去,像是一个武士正在和它的对手激烈地搏斗,搞得“狗毛”飞扬,场面好不“壮观”。
它长大了,也变得懂事了。每次等我一放学,它便伴着一阵叮当叮当的铃声跑过来。又是叫,又是跳,好像在说:“小主人辛苦了,欢迎,欢迎!”我今天一天不开心的事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我总是开心地拍拍它的小脑袋。
可是它却做了一件事,令我哭笑不得!
记得那是个三伏天,我在家只穿一件小背心和一条短裤,还把电风扇开到了一挡也难解其热,我家的小狗也趴在地上,呼呼直喘气,舌头早已伸得老长了。家里的冰糕被我消灭光了,只好走进厨房笨手笨脚地冻了点冰块。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它们弄了出来,随手放在挨着茶几的小桌子上,便去厨房拿小勺,打算好好品尝一下我的手艺,可是却在途中听到一阵“咯嘣咯嘣”的声音,我并没有理会。当我重新来到客厅的时候,我怔住了——小狗正津津有味地嚼着我的小冰块!我不知所措地眼巴巴地看着它把我的最后一块冰块也吞掉了才满意地舔了舔嘴巴,摇着尾巴回窝里睡觉去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哦!原来我心爱的小冰块早已葬身“狗腹”了。气得我呀……可是我一看小狗那凉快的样子,真是又可气,又可笑!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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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又被我打趴下了吧!不行就别惹我了!”一个外表是女孩的样子,内心世界却只有打打杀杀怪想法的女生说道。
被打趴下的男孩不服地站起来说:“切!了不起啊!有本事……嘿嘿!我还有事,先闪人了,拜~!”翻脸比翻书还快,刚刚一副不饶人的样子,居然这么快就溜了。
“想跑,没门!”我的好朋友一下抓住他衣服后面的帽子,然后费力地将他拽了回来,紧接着就是———左踹一脚,右打一拳。“啪!啪!”全是打架的声音。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洁,这个外表刚强,纯属一“男生”的女汉子,也有很少人知道的一面。
有一次,她在和别人玩的时候,我们班一个较强的男生跑过来骂她,男生身旁还有一群低年级小朋友,那些小朋友受男生的影响也跟着一起骂起来。
她跑过去,跟那个男生扭打在一起,打的时间越来越长,洁明显占了下风,她猛地一松手,说:“今天,我心情好,不想跟你计较!哪天我心情不好再来找你算总账!”转身又小声嘀咕道:“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跑了不久,男生还在追洁,只是那些小朋友不在。
男生见洁停下来了,又开始骂起来,而且骂的越来越起劲,洁忍着火气躲了起来。男生见洁不见了,自讨没趣地走了。
我不知道跟她说了多少次,要做一个淑女,并且女生气质很重要,不能让别人看低了自己。可她总是笑着说:“我就是喜欢现在的生活,打架多好玩骂人多有趣,不要总是拘泥于以前的时代嘛!”这句话一出,吓倒了一群女生。
我的好朋友洁就是这样的,我喜欢这个大大方方,男孩子气的好朋友,因为她就是这么特别这么有趣!你们身边有这样的好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