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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一
出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市(县)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或单位)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工作单位:_____
承租人(或单位)_____(盖章)
地址:_____
工作单位: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v^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陕机司社区二区7号楼6单元7楼110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取,下次收款日为。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把、电卡壹张、气卡壹张,合同结束时交回。
五、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民法典》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v^。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村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 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______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______%,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提前收回
本合同村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v^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2补偿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4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5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村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4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5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6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3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通知
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v^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3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5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五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六
甲方(房主):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一、甲方将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
二、租期六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包括物管费和每月数字电视费)大写:(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作为本期月租金和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电、水、液化气和宽带等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附:电表底数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其他条款
1、合同期内,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合同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合同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本租房合同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合同,以原件为准。
八、补充条款:______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每份壹张______页,甲乙各方各执______份。
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七
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________市人民政府授权与________国外交部(以下简称“fm”)就建造________国驻________(地名)领事馆馆舍的土地临时使用权签订本合同。
1.1公司同意将________市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第________号分块基地提供给fm作为建造________国领事馆馆舍之用。该基地的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该基地正确的位置和界线以及有关数据均在附图上标明,该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1)。
1.2为使用该基地,fm同意向公司支付地皮处置费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美元,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fm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后的两个月内将第一笔付款,即上述地皮处置费总额的50%汇给公司(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分行),第二笔付款即另外的________%应在该基地交付给fm后的两个月内汇交。
1.3公司收到上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第一笔付款之后,应在一个月内按照下述状况向fm交付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分块基地:
(1)拆除一切现有的建筑物和构造物;
(2)按照自然的地形高度用推土机推平。
2.1fm对第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分块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基地只能作为建造________国领事馆馆舍之用。
2.2在该基地上建造的________国领事馆馆舍将是fm的财产。
2.3fm只能在获得公司的许可下,方可转让、出租或出售该领事馆馆舍。
3.1未经公司的同意,fm不得将该基地供作本合同所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或将该基地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开采、动用或损坏地下资源。
3.2fm必须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范围使用土地,除第五条第二款所述与市政公用主管线的衔接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范围以外的土地。
4.1fm建造的领事馆馆舍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________市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见附件2)。
4.2领事馆馆舍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图应符合^v^和________市房屋建筑、安全、卫生和与建筑有关的其他通用的现行法规的规定。
4.3fm应取得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发给的建筑施工执照后方可开工。
5.1领事馆馆舍的建造费用应由fm承担。
5.2fm并应承担该基地范围内的勘察、所有附属设施的建造费用,以及其与用地范围外邻近的市政公用主管线的衔接费用。fm应向________市有关市政公用管理部门按现行规定申请该基地内的管线与市政公用主管线的衔接。
5.3该基地范围外的附图所示的公共道路和市政公用主管线应由公司建造和承担费用(见附件3)。
6.1fm应尊重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及与________市__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的其他规定。
7.1fm应在本合同签字之后的一年半内,向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提交附有一切必要文件(包括由合格的建筑师和工程师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设计的建筑设计图、施工图、说明书等)的建筑施工执照的申请书。fm应在取得建筑施工执照之日起的三年内动工建造领事馆馆舍。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八
兹有甲方房屋一套,地址:____________,自愿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壹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先付房款后住房。
二、租期内房租壹年12个月人民币:________。乙方按壹年一次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十五天不交,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房屋,后果乙方自负。
三、乙方负责租期内的卫生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视收视费等自主需要产生的费用等。方需按时交纳,如到时不交、拖欠上述各项费用,甲方在押金中扣除或有权甲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四、乙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甲、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擅自损坏、拆改房屋结构,如需装潢,需经甲方同意方可。
七、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有乙方负责,并按价赔偿给甲方。
八、租房押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乙方到期不续租,费用全部结清完毕,甲方需将押金退还乙方。
九:乙方搬走前,要通知房主验收,原房屋,设施并结清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等费用做好交接,房主并将押金如数退还租主。
十、如在租房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如:政府规划拆迁等,乙方需遵守国家政策及时和甲方联系,双方协商,甲方有权结算并退还乙方租金、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二、租房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三、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1、水表底数:________(吨)
2、电表底数:________(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协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九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v^土地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v^,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
土地的活动,应遵守^v^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v^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项目。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森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v^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___级),住宅用地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级),商业用地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______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五条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__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
土地使用权,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汇人甲方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书面签收。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和现使甩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依照规定申请九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出租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偿使用年限内经甲方同意,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乙方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给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权仍由乙方持有、乙方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项权利。
乙方转让土地时租赁合同可同时转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向甲方登记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
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在出租年限内,土地出让的,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届满,乙方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依法
无偿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土地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续期办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对该土
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在两个月内没有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拍卖。
拍卖所得除支付拍卖、评估等中介费用外,发还给乙方。不能拍卖或者拍卖不利于土地的继续出租转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时间届满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申请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儿(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1年租金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元),交款方式为年一交,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在此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涨房租。
三、在租赁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房屋损坏问题,由甲方负责(院内天井防水问题除外)。由乙方原因造成房屋问题,如:墙面人为损坏等,由乙方负责。合同有效期内,若由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乙方须维修好后,方能终止合同。
四、因院内天井防水问题造成乙方任何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因拆迁等原因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通知,并按比例退还乙方剩余房租(比如,剩余2个月合同到期,则退还2个月房租)。
六、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则甲方不退还任何房租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建筑________间租予乙方作为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_______年另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_______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_______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_____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三
编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土地管理法》、《^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v^民法典》、《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v^。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万元)。
第三章土地利用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受让人使用该宗地的现状条件为: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三条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利用土地,确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六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七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五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v^法律。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v^天津市签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 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四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v^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 面 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v^。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xx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v^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补偿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通知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v^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六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结构。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房屋装修、设备安装日期______个月,自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房屋租赁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可协商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水、电、通讯等费用;
2、乙方应当承担因经营生产而发生的经营性税费等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房屋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该房屋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屋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该房屋因国家征用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赁费用,乙方自费安装的设施、设备如有补偿、补助及设施迁移费的,应支付给乙方。
4、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除退还未到期租金外,还应赔偿乙方_____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_____个月租金。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v^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v^。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v^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v^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v^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见附件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v^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帐号为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
(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v^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v^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v^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v^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
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电 传_______;电 传_______;
传 真_______;传 真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
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v^_____省 ____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市 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签字)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v^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
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v^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v^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
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恢复界址测量,重新埋设界桩。
三、土地利用要求
开发区域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开发区域内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应控制在总用地的__%以内。
开发企业应编制开发区域内的成片开发规划,成片开发规划应在得到批准后实施。
开发区域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开发企业拟定的成片开发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省级政府批准。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如确需修改,必须征得原批准机关同意。
四、公用设施
开发区域内的全部公用设施由开发企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建成并使其达到中国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标准。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八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3、租金与押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第一期租金一次性缴纳______个月。以后每月缴纳一次。押金为一个月租金。
4、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租金和押金交付给甲方。
5、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6、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7、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如乙方不再租赁,在满足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条件下,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8、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9、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支付月度租金的______%到______%的违约金,房屋设施损坏的按实际损失支付。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10、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十九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标准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 年 月 日,结束时间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五年)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6、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
新协商。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书(标准模板)2017-01-11 18:15 | #2楼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亩(计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街的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米规划路。
(二)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三)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年。
(四)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一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承租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一条 根据《^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v^,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 ;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
第五条 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1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v^法律。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暂定年,从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金元,租房时一次性付清。如要续租,租期满后交下一年租金,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如不想续租,提前2个月打招呼,不得自行转租给别人。
三、乙方要保持房屋设施良好,如有损坏,自行修复,租期内,屋内水电设施如有损坏,自行修理。
四、乙方厕所要备垃圾桶,卫生纸不得任意扔入下水道,以免堵塞下水道。
五、乙方交押金500元,如损坏房屋设施,照价赔偿或自行修复原状。
六、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住人数_________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________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_______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超过__________日。
(5)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_____________元或_____日的。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_______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______;
(2)电表现为:_____________;
(3)煤气表现为: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四
合同双方:
出让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宇职务:局长
受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土地管理法》、《^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让方同意将位于,面积平方米(以交地面积为准)的国有土地招标出让给受让方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50年。其出让年限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算。
建设用地位置与四至范围以用地红线蓝图为准。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属国家所有,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地下空间的深度开发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受让方必须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该地块的设计条件进行建设。
第三条规划设计条件为:
(1)用地性质:
(2)建筑容积率:≤
(3)建筑密度:≤
(4)建设规模:平方米
(5)绿地比:≥
受让方应在工程设计批准后15日内向出让方报送三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第四条该出让地块中标土地出让综合价金: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其中:土地出让金: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地块土地成本: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人民币),该地块涉及土地成本之中由应分摊的规定地块控制性详规设计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费为:元,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收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受让方应支付出让综合价金总额的10%,即:万元,作为担保履行合同的定金。受让方履行合同时,定金抵作综合价金;受让方不履行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出让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返还定金。
除定金的剩余部分出让综合价金:万元,受让方同意在签定正式合同的当日内付清。
第五条受让方应在安置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付清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且受让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后,应在3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交地申请,出让方及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用地红线图验明红线标示坐标的拐点界桩,向受让方移交土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签订交地备忘录。因特殊原因不能实施交地的,经向受让方通报后,交地时限可以相应推延。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时,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由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受让方可在交地并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后30天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七条受让方应在年月底前动工建设,并于年月底前竣工。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的,出让方向受让方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延期竣工180日内的,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出让金总额5%的违约金;延期竣工超过180日的,出让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八条受让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在投入计划总投资额25%以上后,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但必须经有批准权限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九条受让方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的60日内,应依照规定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或换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第十条受让方在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和建设规模等约定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在签订修改方案批准后30日内必须向出让方提出申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不申请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有权作出处罚。
第十一条受让方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除出让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外出让方不得收回。但根据《^v^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一)、(二)项规定情形,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受让方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建设经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受让方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该地块的权利。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三条由政府批准的公用事业性各项管线等工程,受让方应允许在其受让的土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
第十四条受让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和维修活动时,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周围环境及设施有妥善保护的义务。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
第十六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权对出让宗地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受让方不得拒绝和阻挠。年度监督检查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出让方设置的交地界桩,受让方应妥善保护,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正式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凡由执行正式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出让方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受让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其他无争议的内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法律、法规之规定,也可双方约定。依本合同订立的土地使用条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采用汉字书写,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与合同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二oo年月日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
出让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400015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渝中区支行开户银行:
户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户名:
账户:帐号: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五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v^。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 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v^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七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二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且投资必须达到总投资(不包括出让金)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额使用权转让、出租。<1><2><3>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该抵押贷款必须用于该宗地的开发建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宗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五条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八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该出让宗地方案经有权一级政府依法批准后,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_____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在^v^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一条 界桩定点
1.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依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二条 土地利用要求
2.1 乙方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___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_;
(3)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4)建筑密度:_________;
(5)建筑限高:_________;
(6)绿化比率:_____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2.2 乙方同意在出让宗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_________。
2.3 乙方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宗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筑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_________。
2.4 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乙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第三条 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3.1 涉及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乙方应符合国家和_________的有关规定。
3.2 乙方应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其受让宗地内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
3.3 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护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地进入该地块。
3.4 乙方在其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条 建设要求
4.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可建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的建筑工程量。
4.2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的应至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具有充分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除经甲方同意外,自第4.1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在规定的建筑工程量完成之日止,超出_________年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要求
5.1 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办理申请手续,支付相应的费用。
5.2 用地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 、水道、电缆、其他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3 在土地作用期限内,乙方应对该宗地内的市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租赁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村委会
丙方: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行为。根据《^v^土地管理法》、《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县已开垦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三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后转租给丙方,丙方按规定向甲方和乙方缴纳国有土地租赁金,租赁金标准元/亩,租赁金50%直接支付给甲方,50%直接支付给乙方,租赁金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
二、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
三、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亩,具体四至界线、准确面积以________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准。
四、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时限:_____________(租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共____年,开发经营到期后,优先丙方续期承包。
五、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丙方必须在三年内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对田间道路、渠进行建设,并按要求在所开发土地上栽种防护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开发经营国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间工程的建设,按规定的期限及时组织田间工程验收。
3、土地使用期届满甲方无偿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规定续期,重新签订使用权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开发许可证。
2、田间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签订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得荒芜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若需改变,应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报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4、在租赁经营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
5、在开展经营期间和范围内利用他项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
6、经营期届满向甲方无偿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应的证书,需继续使用应在届满前一年,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并签订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能履行合同,可书面向甲方申请适度减、缓、免,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8、乙方保证所转租给丙方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纠纷,若有争议和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变更合同或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纳国有土地租赁金,逾期一天按当年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终止使用权。
3、若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与本合同相抵触,三方应根据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原合同废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充分协商补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一方承担。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届满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即_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三、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整(___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其它费用______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五、乙方应注意爱惜房屋内部设施,如有损坏需照常赔偿;
六、乙方支付押金_________元(___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合同期结束后,甲方对以上三、四、五三点没有异议,应立即退回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家具型号及数量:
2、燃气管道:
3、房子状况:
十、水表起用吨数___________,电表起用度数_______,燃气表起用度数______,暖气________方。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八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盈利性质用途的或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____元(此款项已含________年供热费,但是不含物业费,物业费220元需甲、乙方各承担一半),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元整,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纳给甲方_________仟元整。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如发现物品损坏时,乙方应及时更换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设备完好。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能与第三方互换用房;
3.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在到期前继续租用或不租,要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甲方,从通知之日算起,收取1月房租。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物业费220元。甲方收乙方押金500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物业费及出租房屋设备完好,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500元。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二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房屋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房屋装修、设备安装日期___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房屋租赁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__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租赁期内,租金不变。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可协商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水、电、通讯等费用;
2、乙方应当承担因经营生产而发生的经营性税费等费用。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六、房屋转租和归还七、其他约定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三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v^国土资函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1条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v^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对于乙方的_______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v^国土资函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2条租赁期限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算。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租赁用途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在符合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4条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5条租金及税费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对于本合同条所述集体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计算和支付应以甲方按条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之后),租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e)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f)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g)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h)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b)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f)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7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8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9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0条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v^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1条其他规定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2条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_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3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应适用^v^法律并应根据^v^法律解释。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4条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xxxxx室商品房一套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租赁年限: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
2、乙方付租金以每季度结算一次,季度前应一次性付清月租金。
三、乙方应依约交付租金,如迟延交租,甲方有权可提前终止合同。
四、甲方提供水电等给乙方使用。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费及经营性税收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装修,重新改造,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损坏甲方所提供的财物。否则,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得以租房作抵押等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在租赁期间,双方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终止合同后,甲方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押金并立即停租。
十、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号____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________),其用途为___________。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使用。
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的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整)。
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租金每年递增____%。
3、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滞纳金。
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_______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___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的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篇
出让方:^v^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___。
根据《^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v^,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v^法律、法规及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颁发该地块的《^v^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_______项目。(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甲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八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用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四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应相应推延.同时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采用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v^____省____乙: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二、土地利用要求
2.1用地者在用地红线图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密度)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建筑面积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建筑层数,最高/平均__________层;
(7)绿化比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室外地面标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三、公益工程
3.1用地者表示同意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一并建造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________蹲位公厕
(2)小区公用停车场
(3)自行车棚
(4)配电室(开关站)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3.2用地者表示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红线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施工、竣工
4.1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用途等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线、消防、环保、人防、航道等问题,还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并由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管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用地者负担。
4.2用地者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日内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和施工设计图纸动土施工。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完成的建筑物面积不少于________平方米。
4.3规模大的、特殊的复杂工程,其动土施工时间按上述要求进行有困难的,用地者至迟应在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日内,向市(县)土地管理局提出足够理由延建申请,且延续期不得超过____日。
4.4用地者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________日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地上建筑物无偿归国家所有。
五、建筑维修活动
5.1用地者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及维修活动时,对周围环境及设施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所属建筑物品或废弃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坏红线图以外的土地及设施。
如需临时占用市政道路,应报请市^v^门批准。
如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应与该用地者协商;若属政府未批准土地,应报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交纳土地费用。
(2)未获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倾倒、储存任何材料或进行任何工程活动。
(3)用地者必须确保土地使用范围内的污水、污物、恶臭物或影响环境的排泄物均应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损害周围的环境。
(4)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用地者对该地段内的所有城市市政设施,均应妥善保护,避免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工程的一切费用。
5.2用地者不得开辟、铲除或挖掘毗邻地段的土地。
5.3在兴建建筑或维修工程之前,用地者必须摸清地段或相邻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龙喉管)、电缆、电线以及其他设施的位置,并向有关部门呈报处理上述设施的计划;用地者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动工。基本需要改道、重新铺设或装设的费用,均由用地者负责。
六、供水、供电
6.1用地者所需的用水,应与市自来水公司签订供水合同。
6.2用地者所需的用电,应与市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6.3用地者接水、接电及开设路口,所需费用均自行负责。
七、监督检查
7.1在土地使用期间,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对用地者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用地者不得拒绝和阻挠。
7.2在地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包括堆放物品、器材等),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7.3用地者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建设。
7.4用地者对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或改建、重建。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拒不执行的,可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用地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