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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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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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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一

为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泰州市财政局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全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各自的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以及细化的目标任务,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安排了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财政监督科在对各科室检查计划进行汇总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区财政局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经局领导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各科室要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检查项目,监督检查前要精心准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的监督检查通知、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等文书由相应的责任科室拟发,并抄送财政监督科。

各科室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有关调查、核查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对检查、调查或核查组提交的财政检查、调查或核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各业务科室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不涉及行政处理处罚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并督促单位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对象有财政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局领导审定,对确需行政处理处罚的重大问题,由财政监督科及时整合检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财政监督科专项检查结束后应及时下达财政检查结论或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涉及到相关科室的,抄送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要结合日常财政管理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

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跟踪被监督单位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实施回访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财政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人秘科将会同财政监督科对各科室完成监督任务、监督质量以及落实整改和材料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全年相关综合考核制度中。

6、各财政所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局财政监督科。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二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xx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七)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十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十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三)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五)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六)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七)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八)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九)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二十一)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二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省行20xx年工作要点及本部门20xx年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计划:

通过有重点的现场抽查与日常的非现场检查,及时发现本条线及部门业务管理、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跟踪、督办检查对象的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现场辅导、人员培训、业务咨询等方式,大力提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为本条线各项业务安全、合规、高效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对本条线及本部门检查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抽查和非现场检查。对辖内机构采取有重点的现场抽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运营部本部采取以各团队自查为主、内控合规团队现场抽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管辖行对辖内清算业务的检查参照本计划执行。

1、运营部现场抽查必须覆盖到县支行,机构覆盖面要达到40%/年;管辖行现场抽查的机构覆盖面要达到100%/年。

2、非现场检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频率进行,确保业务覆盖面达到100%,不得有遗漏。

3、非现场检查必须明确具体的责任人、监控内容及要求。现场抽查要有针对性,检查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并跟踪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情况。

(一)非现场检查

1、每日检查。

(1)8331调账专户、8428c、9051、9053、8534账户核销情况。

(2)核心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未发送报文、未处理报文。

(3)9065核销及9061b户转a户情况。

(4)7092/8064、9062、9173、9175、9176、9178账户全辖汇总是否平衡。

(5)5204/6104、5209/6111、5223/6123、5226/6128、5246/6148、5259/6161、5269/6170、5261/6171、5271/6181、7434/8444账户全辖汇总是否平衡。

(6)总分行间9061、7091、8063及9176(人民币)等账户销账核销情况。

2、每月检查。

(1)7092/8064、9173、9175、9176、9178账户及西安城区7611对开账户余额逐户核对。

(2)6169、5280、5258/6160及7433/8443总分行间损益计提账务是否准确。

(3)5201、5208/6110、5216、5236、5261、5270、6122损益入账是否准确。

(4)9062、9176自动结息是否成功;5218/6119全辖汇总轧差是否平衡(轧掉总分行往来部分)。

(5)运营部本部8331、7419、8421、9051等账户挂帐情况。

(二)现场抽查

1、条线检查

(1)相关规章制度的传达、学习情况及人员培训情况。

(2)条线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岗位职责及权限分配情况。

(3)重要空白凭证(人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及支付系统收付款通知)、有价单证(光票、旅行支票)、印鉴(同城票据清算专用章、人行预留印鉴)管理情况。

(4)外部账户(9131备付金账户、7611财政性存款准备金账户)核对情况。

(5)外币汇票挂帐8322账卡是否一致。

(6)部分内部资金账户tif交易信息是否建立,余额与会计系统是否相符。

(7)光票托收业务账卡核对情况。

(8)跨省、跨行卡atm异常交易挂账是否及时,申请调账是否及时。

(9)大小额系统查询查复业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0)是否设专岗监控核心系统往账回执状态,是否及时对不符交易状态进行调整;是否存在集中授权发送的现象。

(11)西安城区同城清算打码机柜员密码更换是否及时。

(12)同城票据清算账务处理是否合规。

(13)是否按要求核对并保管外汇交易证实书。

(14)理财产品表外账及核对情况。

2、本部门检查

(1)光票、旅行支票账实情况。

(2)人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支付系统收付款通知账实及预留印鉴保管情况。

(3)各系统运行日志、各类登记簿设立与记载情况。

(4)各系统柜员管理情况。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其他情况详见《20xx年检查计划附表》。

1、对于在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过提示、查询等方式向相关行进行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对于现场抽查的情况,要如实登记支付清算业务实地检查情况反馈表,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要按时将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省行运营部。

2、对于检查的结果,省行运营部除通过提示、查询及实地检查情况反馈表等形式及时进行反馈外,还将每月以通报的形式反馈全辖。

3、依据《清算业务风险控制考核管理办法》,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抽查情况将纳入对各分支行的经营管理目标考核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四

1. 对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检测要求进行初步了解,掌握产品基本知识;

2. 根据公司高层的年度经营目标与公司领导协商拟定公司过程指标,并且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

3. 12月26日前完成对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管理体系文件及记录方面的整理与规范;

4. 12月24日前完成公司内部文件控制及记录控制的程序文件草案编写;

5. 梳理公司现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根据“检查清单”对各部门进行仔细核查,为管理体系完善做好充分准备。

a、质量体系文件控制

1. 体系文件的总控清单;外来技术文件的总控清单。

2. 体系文件的保管和责任

3. 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标识(图号/编号、更改、受控、存档责任件)

4. 体系复制/分发/回收和借阅规定

5. 体系文件的更改(更改权限、更改标识、相关文件的同步更改、版本状态一览表)

6. 体系文件的存档管理

7. 贮存条件(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损坏、防窃)

8. 电子文件的管理

9. 存档范围/存档期限的规定(一览表)

10. 存档及借阅规定

11. 企业内部文件和顾客文件保密规定

12. 无效文件的处理

13. 体系文件有效性定期检查

b、质量记录控制

1. 质量记录总控清单

2. 记录表单清样

3. 记录要求(标识、正确、完整、清晰、日期、签名、审核)

4. 贮存条件(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损坏、防窃)

5. 电子文件的管理规定

6. 存档范围/存档期限的规定(一览表)

7. 借阅规定

8. 失效记录的处理

c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 一、二方iso/ts16949审核员的资格

2. 内审年度计划和审核实施计划

3. 按部门审核检查表

4. 审核实施(审核记录表、首末次会议记录等)

5. iso/ts16949体系审核报告

6. 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计划

7. 纠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c2、产品审核

1. 产品审核年度计划(覆盖所有产品)

2. 产品审核缺陷分级指导书

3. 产品审核报告

4. 纠正和预防措施

d、持续改进过程(领导推动、全员参与)

1. 制定年度优先持续改进计划(注意与纠正措施的区别)

2. 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实施及验证记录

e、纠正和预防措施

1. 规定解决问题的方法(8d)

2. 重复发生不合格的识别和应用8d方法解决

3. 所有内外部发生的不合格必须彻底关闭

4. 重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输入管理评审

f、管理评审

1. 管理评审计划

2. 管理评审的输入及职能

3. 管理评审的实施

4. 管理评审报告

5. 改进计划的实施和跟踪

6. 保存日常各项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以及工作安排意见。(如生产例会、质量例会、技术发展例会、销售例会等)

g、检验和试验状态

1. 检验和试验的状态规定

2. 各种状态标识和场合的管理责任

3. 状态区域的设定

h、不合格品的控制

1. 不合格品的判定权限

2. 不合格品的判定依据

3. 不合格品反应计划(进货、过程、成品、产品审核、已发运产品)=控制计划

4. 不合格品的可视标识和隔离

5. 不合格品的处置权限(评审、判定、报废)

6. 不合格品的处置分类(让步接受、降级使用、返工、返修、报废)

7. 返工、返修产品的控制(返修产品必须通知顾客并同意)

8. 不合格品的定期统计分析(包括退货产品)

9. 不合格品优先减少计划

10. 形成《月份公司质量分析报告》,提交最高管理层,召开质量例会。

i、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1. 计量管理人员的资格

2. 委托外部检验和试验机构的资质证明

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管理(包括台账管理)

4. 检测设施的周期检定策划

5. 使用有效期限的标识管理

6.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操作保养规定

7. 测量系统分析计划

8. 测量系统分析

9. 试验室质量体系管理

j、进货检验和试验

1. 质量判定的权限

2. 进货检验试验指导书

3. 可接受准则(c=o)

4. 紧急放行规定(权限、职责、程序)

5. 让步接收规定(范围、权限、职责、程序)

6.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7. 进货检验和试验的不合格品控制

8. 分承包方进货检验和试验数据传递给采购部门进行供货业绩评价的输入

9. 固定的记录表式

k、过程检验和试验

1. 不合格品判定的权限

2. 操作者自检责任、检查员巡检和专检责任(三检制)

3. 质量监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 过程检验试验指导书

5. 可接受准则(c=o)

6. 让步接收规定(范围、权限、职责、程序)

7.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8. 不合格品控制(标识、隔离)

9. 固定的记录表式

l、最终检验和试验

1. 不合格品判定的权限

2. 成品检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检验试验规范

4. 可接受准则(c=o)

5. 让步接收规定(顾客同意)

6.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7. 不合格品控制(标识、隔离)

8. 质量统计

9. 固定的记录表式

10.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指导书

11.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计划

12.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报告(自检和委托外部试验机构)

m、检验人员资质

1. 持证上岗

2. 检验知识技能定期考核

3. 独立行使鉴别、报告、把关的检验职能

4. 检验的可追溯性。

a、过程审核

1. 审核员的资格(具备2年产品/过程开发工作经验)

2. 过程审核年度计划和审核实施计划(按产品组)

3. 过程审核提问表

4. 审核实施(审核记录表、首末次会议记录等)

5. vda6.3过程审核报告

6. 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计划

7. 纠正措施效果的验证

b、过程开发和策划

1. 从公司产品中选出典型产品模拟开发一套apqp数据和资料

2. 从公司产品各系列中分别选取某一型号产品作:

3. 过程能力cpk/ppk分析(针对特殊特性),目标稳定工序cpk≥1.33,不稳定工序ppk≥1.67

4. 并对计量值安全特性制定升值计划cpk≥1.67。计数值特殊特性达到“0缺陷”目标。

5. 针对顾客关心的项目、特殊特性制定并实施优先持续改进计划。

c、技术文件控制

1. 技术文件的总控清单;外来技术文件的总控清单。

2. 技术文件的保管和责任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五

一、质量建设:质量控制永远是超声工作的重点,新的一年继续加强操作规范化的训练,提高诊断技术水平,按三甲医院要求开展质量控制。从规范化入手,统一检查、测量标准,根据超声操作指南对大家进行培训,完善报告内容,做好质量控制。

二、业务发展计划:继续履行既往的学习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特殊病例随访制度。由于20xx 年人员紧张,利用大家下夜班时间参加临床查房学习的工作没有进行下去,20xx年在科室人员满足时还要继续参加临床查房,加强与临床之间的沟通,切实做到为临床提供合理可靠的物理诊断,采取多种渠道加强与相关的临床科室沟通,使临床科室与我们的相关检查能相互协调统一,打破两家申请单、报告单不相往来、互不理解的局面。

三、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科研和新技术、新项目是科室业务能力的科学体现,能够扩大科室知名度,提高科室在医院及地区的影响力和良好声誉,更重要的是能够不断促进科室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随着医院的迅速发展,对超声诊断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随着我院骨科、风湿科的发展,我们在肌骨方面的诊断水平远远不能满足临床的需要,新的一年我们要紧密配合医院临床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通过外出学习、科室培训提高诊断水平,将肌骨方面的诊断作为科室发展的重点,打造成精品项目。进一步全面开展妇科疾病经阴探头的检查,因为科室设备及人员紧张,经阴超声虽然在用,但因为检查准备时间长,没有全面铺开,20xx年在科室力量加强的同时,全面开展经阴超声检查,提高妇科疾病的诊断水平。

四、强化急救演练,根据三甲医院的要求,检查科室应有急救能力,我们科虽然平时也有这方面的培训,但是远远不能适应需要,20xx年科室要加强培训,以应对急诊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梯队建设,加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对低年资医师业务能力的培养,加快新医师的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使之能尽快适应日常工作。通过外出学习等各种渠道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找最先进、前沿的知识进行学习培训,知识的不断更新是科室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

六、继续引进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着重于新进人员的人格素质和科研素质。脑电图室一直由心电图大夫轮流值班,培训时间短,难免存在技术不精的问题,为了更好的配合临床发展,提高技术,减少隐患,迫切需要有专人负责,希望医院给我们引进新医师经过系统培训后承担起脑电图的工作。超声介入及造影、射频一直是我们科室短腿的地方,随着我院肿瘤科的发展,迫切需要开展,新的一年我们希望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或优秀的研究生加快培养,尽快开展,以满足临床的需要,进一步抓好高素质人才引进的科学规划,形成良好的人才储备和人才梯队,优化人员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六、增收节支,20xx年在保持全年增收的同时,力求节约水、电、卫生材料的消耗;加强设备平时的维护保养,减少故障发生率,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日常保养,继续实现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六

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我市职业、放射卫生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动我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与安监、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本辖区招商引资信息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狠抓职业危害源头控制,从源头上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加强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项目进行审查,严格控制新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契机,针对本地职业危害因素较重的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接触职业比较严重的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在宣传方式上采取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车间宣讲、培训交流、在主要街道和重点厂矿企业、车间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重点加强对水泥、煤炭、化工、汽车配件喷漆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证范围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服务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有关档案是否健全、体检结果是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反馈。

5、举办一次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6、开展一次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放射治疗卫生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情况,以及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全面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查,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重点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所有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放射防护效果监测评价,对防护不合格的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护改造措施。

1、1-2月份对20xx年监督检查企业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档案,分析辖区内职业危害因素分布的接触人群特点,确定职业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3-4月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有毒有害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0xx年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监督覆盖率

要达到10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达到100%,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50%,市级达到70%。

3、5月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举办企业负责人和职业病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班。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

4、6-7月开展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效果监测、改造和评价,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要达到:《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建档率县级达到70%,市级达到100%,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改造率和防护效果评价率达到100%,改造合格率县级达到90%,市级达到100%。

5、8-9月开展一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按要求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职业病的体检,诊断、治疗和信息反馈工作。

6、10-11月集中力量进行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验收,对上半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企业、放射诊疗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提出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7、对各县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全市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七

我校新学年的'安全工作紧跟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为指导,以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出发点,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及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为途径,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长治久安,为全体师生创设一个安全、宁静、祥和的工作与学习环境。

1、学校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切实增强“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范畴,坚持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精细化。

2、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3、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校内外师生无重大事故发生。

㈠加强领导管理,健全安全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之首,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无小事,对安全工作千万不能马马虎虎,更不能抱侥幸心理、玩忽职守。学校多一份管理,学生就多一份安全,社会就多一份和谐。

1、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网络,成立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教务处、后勤、综治安全办、生活部一起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校长总务、教务、后勤、综治安全办、生活部全体教师形成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明确职责,严格执行。

2、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制度,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努力把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落实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状。校长先与科室教师签约,总务处、教务处、后勤同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约,层层落实,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4、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5、建立预案制度,并结合学校一月实际进行一次演练。

6、建立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工作考核与期末岗位奖考核,学校的安全岗位考核及学校岗位考核。

㈡突出安全重点,细化安全管理

对校园安全既要预防,更要突出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运用多种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学生喜闻乐见,便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懂得居家安全、校园安全、出行安全、社会安全和住宿安全的一些基本常识,包括防诈骗,防勒索、防抢劫、防拐卖、防火灾、防赌博、防毒品、防邪教等常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不良现象的辨识能力。安全管理突出重点,要确保重点安全工作的落实;注意检查电器线路及电闸开关箱是否完好,体育器械是否损坏等安全教育事故的防范。

1、加强责任制,分工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落实学校安全措施。

2、强化教师安全防范的责任主体意识,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识到自己是班级、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学生在校的活动,谁组织谁负责,谁的课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利用好晨间谈话、班队活动等渠道,帮助学生确立安全意识,严格课间、午间活动,尽可能地杜绝追逐、打闹现象,规范自主行为,增强安保能力。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严肃路队纪律,确保学生到校、离校一路平安。加强对学生校外行为的安全教育与引导,做到不玩火、不玩水、不玩电。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教学常规,特别是室外活动课(体育、课外活动等)教师一定要注意安全,教师如不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或因器材管理、活动要求不当引发的事件,由任课教师负责。

学校或班级组织师生集体外出,严格执行谁组织、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活动前必须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上报学校进行审批。活动时一定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细化安全管理,注重安全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值周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严格对学生的课间午间活动上下楼梯、集会集队等安全的指导与管理。做到常巡视,常督促,常反馈,保证学生在校园的课间安全工作。强化放学护送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4、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减少安全事故发生。良好的心理健康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落实德育导师制和充实“问题学生”档案,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外地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舒缓他们的心理压力,促使所有学生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5、严格财产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积极做好险期24小时值班、防范工作,落实学校节假日值班工作和学校用电安全、财产财务保管等工作。

6、严把入口关,规范食堂管理。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学生不吃腐烂变质食物。认真组织学习《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重申分工规定,责任到人,严格采购、贮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程度。组织炊事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加强对食物保管,严防破坏事件发生。食堂经常进行冲洗,搞好内部环境工作,做好防鼠、防毒、防霉工作。

1、各月安全工作重点

一月、二月寒假春节期间安全教育。

三月、安全教育日。

四月、森林防火教育。

五月、防震减灾教育。

六月、安全生产月。

七月、防汛、防溺水教育。

八月、暑期安全教育。

九月、新生入学安全教育。

十月、食品安全教育。

十一月、消防安全教育。

十二月、交通安全教育。

2、成立领导组

具体要求:

(1)成立安全教育管理机构,制定年度安全教育活动计划,与各科室、班主任、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2)定时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安全教育,各班每周一次安全课,每天放学前强化一次安全教育。

(3)教学楼内的设施,包括门窗、插座、开关等,责任到班级、个人,落实责任目标;安排好学生集体上下楼梯时的教师值班,明确责任范围,加强督导检查。

(4)教育学生不准在楼道内追逐打闹,不准在楼梯上滑行、拥挤,不准乱买零食,预防食物中毒。

(5)协同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6)加强文艺演出、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申请、管理并做好预案。

(7)加强交通、饮食、疾病、防水、防火等安全知识教育,抓好“安全周”、“安全月”活动,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能力。

(8)严厉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9)加强对学前班学生宿舍的管理,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对发现的任何隐患及时做好整改。

(10)加强课前点名记录管理,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及时查报缺课学生、及时查报疾病学生并送治

3、后勤责任具体要求:

(1)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部及饮用水管理并进行卫生检查

(2)加强在建、已建校舍的安全管理,确保建筑质量。

(3)建立健全校舍、消防设施使用定期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制度。

(4)对校舍、水、电、暖、门窗等设施做到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并做好记录,在第一时间内把隐患消除。

(5)实行班主任报表制度,各班随时把自查出的问题报总务处。

(6)严把食堂卫生关,预防食物中毒,严把就餐学生查体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7)加强续建施工工地的管理,设置警示牌,教育学生远离施工工地。

(8)加强体育、卫生、实验等器材的安全管理

4、门卫责任具体要求

(1)建立门卫值班制度,确保门卫人员每日24小时值班巡逻。

(2)严禁小商小贩、上厕所、拾垃圾者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者,做好出入记录。

(3)门卫在开关时间内有专人负责,并按时开关。

(4)上班时间内,无班主任签字的批条,学生一律不准出校园。

(5)对门窗、报警器等防盗设施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维修。

(6)完善夜间值班制度,确保财产安全。

(7)课间、上放学期间,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8)下午放学后,及时关好楼门,并对楼道内的窗子进行依次检查,准时开、关大门。

(10)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并填写好值班记录。

5、教务处责任具体要求

(1)加强教育教学各环节的常规管理,强化安全管理,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

(2)健全规范体育课、实验课及其他课堂教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课间活动由当课教师负责,看好学生的安全。

(4)做好上放学以及节假日时间部署工作。

总之,安全无小事,尽力控制一切事故,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力争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八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九

为了贯彻区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机关的安全和稳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机关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1、检查机关综合办公大楼7台电梯、金汤街办公楼2台电梯。

2、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

3、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化粪池、配电室、楼顶广告牌、机关食堂食品卫生、机关综合大楼二次供水饮用卫生安全。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5、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6、消防安全通道、安全指示标志。

7、是否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奥运安保工作方案。

1、维保单位对电梯是否定期进行维保,并有记录备查。

2、维保单位对机关综合大楼配电室是否进行巡检,值班人员是否到位,并作好运行记录。

3、维保单位对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中央空调冷水机组是否进行维护保养。

4、维保单位对化粪池是否每季度进行一次疏浚清掏、除渣。

5、维保单位是否对二次供水设备每半年一次水池清洗并进行检验。

6、维保单位是否对楼宇自控、消防设施每月一次例行维保,对防火隔离门、排烟系统、温感器以及手动报警器是否进行抽查,模拟报警实验。

7、维保单位是否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洗保养,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情况。

8、维保单位对广告牌是否进行巡查、检测,钢架结构、焊点、抗拉强度是否存在隐患。

9、机关大楼的避雷系统是否进行防雷检测。

10、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梯操作工,是否按期进行年审培训、换证。

11、是否对义消队员按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12、机关综合大楼、和平路办公大楼、金汤街办公大楼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是否有效。

13、对物管办,安保工作人员是否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14、医务所在药品管理、使用中是否有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情况。

15、物管办在维保单位对各种重特大设备的维保工作中是否存在监管漏洞,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规、违章作业的情况。

1、7月25日至7月31日为保卫科、物管办、医务所自查整改阶段。

2、8月4日上午对物管办人员、服务员、清扫保洁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学习反恐应急预案、奥运安保方案,布置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3、8月5日上午组织区安全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行进安全大检查。

4、8月6日至9月25日做好安全督查工作,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向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决不能迟报、误报、漏报。

2、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作好记载,向分管科室、局领导报告,不准隐瞒不报。

在检查中发现隐患,要作好记载,落实整改部门,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及时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编办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篇十

为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根据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精神,组织专题会议,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成立以滕佳林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工作落实。现就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20xx年11月26日-20xx年1月8日

学生宿舍、语音室、办公室

1)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压滤机滤布(语音室、外语教室)

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运行正常。尤其语音室要了解配置种类、数量、放置地点、使用方法,及时查看是否过期,要落实到人。

3)消防安全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落实各班级、各教研室的安全员责任。

4)是否制定了灭火和人员应急疏散预案及培训和演练计划。要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基本知识讲座,组织疏散演练等活动。

5)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杜绝使用违章电器,杜绝违章操作。语音室要对老师和学生做好培训,规范用电。

6)室内外堆放的无用易燃杂物是否清理。各教研室认真检查本教研室物品摆放,及时清楚消防隐患。

7)各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梳理检查、部署落实。

8)各教研室、班级是否组织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9)请学校组织检查语音室的消防设施和电力布线等安全隐患滤布。

4.检查方法

1)教研室自查(20xx年11月26日-12月8日):各教研室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于12月9日之前报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检查必须有记录。

2)学院检查(20xx年12月9日-12月16日):学院组织人员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学院抽查:学院将利用听课等方式,同时对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学校检查。

20xx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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