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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步周密译文篇一
鸟外疏钟灵隐寺,花边流水武陵源。
有逢即画原非笔,所见皆诗本不言。
看插秧栽欲忘返,杖藜徙倚至黄昏。
四周群山巍然矗立中间田野一片,近处都是人家远处隐约可见山村。
飞鸟去处时而传来灵隐寺的钟声,野花芬芳流水潺潺犹如武陵桃源。
一路所遇就是画原非笔墨能描摹,野游所见皆是诗本非语言能形容。
为看农夫田间插秧使我流连忘返,拄着藜杖时走时停不觉已到黄昏。
太冲、表之、公实:太冲,表之,其人未详;公实,指郑湛。
野步:野外散步。
矗(chù)矗:高耸貌。
田田:鲜碧貌。
近是人烟远是邨(cūn):用杜甫《悲青坂》“青是烽烟白是骨”句式。
灵隐寺:佛寺名,在杭州。
武陵源:地名,见陶渊明《桃花源记》,盖假托以为乐土者。
杖藜(lí):拄着手杖行走。杖,名词动用,藜,植物名,茎可为杖。
徙(xǐ)倚:徘徊。
这首诗不知写于何年。但从诗里所反映的生活情趣看,它很可能是洪炎晚年在临安(今浙江杭州)任职期间游赏近郊田园之作。从题目可知,此诗是诗人于初夏的傍晚同朋友们在郊野散步时,骋目所见、所闻和所想。
首颔二联描写游杭州近郊所见。诗人所见,有山峦、田野、人烟和村庄,还有飞鸟、丛花和流水。诗人所闻,除了晚钟外,也还有鸟语、花香和流水声。二联种种意象所交织的成一幅幅迷人的画图,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诗章。其中首联“四山矗矗”和“野田田”是崇高美和秀丽美的对照、“人烟”和“村”是近和远的对照;颔联用声和色对照。
颈联写诗人所见即诗、画,非能来写、说。“有逢即画元非笔,所见皆诗本不言。”诗人想,他不需要、也无可能用笔墨和言语把这些大自然的杰作描写出来。这一联诗人用空间艺术的画跟时间艺术的诗进行了对照。三联直抒感怀,说游览所逢所见,处处皆是画意诗情,这天然的美景,无需彩笔点染,也是笔墨和言语难以刻画和形容的。
尾联为诗人的卓见和此诗的旨趣。“看插秧栽欲忘返,杖藜徙倚至黄昏。”这两句表明,诗人最爱赏的是农民的“插秧针”,他看得几乎忘了归去,直到黄昏时候,农夫在田间劳作,诗人和朋友拄着藜杖时徙时倚,仿佛贪看于插秧,夕阳西下,黄昏来临。大概是因为他领悟到只有辛勤劳动,才可能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足见直到晚年,诗人对生活仍持着积极的态度,十分可贵。诗人末尾用农夫的辛劳跟诗人的沉思对照。结尾余音袅袅,给读者留下无限思索,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
这首诗采用了一系列对照手法。诗的前半是通过形象去描写自然景物;后半则是稍带议论以宣讲人生哲理。正由于诗人采用了这样一系列的对照手法,才使得形象更加鲜明,不因议论而削弱;结构更加紧密,不因跳跃而松弛。同时也给读者以有益的启迪。
洪炎(1067~1133),字玉甫,南昌(今属江西)人。黄庭坚外甥,出生书香门第,由祖母启蒙,洪炎与洪朋、洪刍、洪羽四兄弟,都是诗人,号称“豫章四洪”江西诗派诗人。
野步周密译文篇二
野步
宋代:周密
麦陇风来翠浪斜,草根肥水噪新蛙。
羡他无事双蝴蝶,烂醉东风野草花。
麦陇风来翠浪斜,草根肥水噪新蛙。
和煦的风吹斜了麦陇的新稻,小青蛙在水洼草根处不停的叫着。
羡他无事双蝴蝶,烂醉东风野草花。
多么羡慕那无忧无虑的蝴蝶啊,暂且沉醉在这春风过处的花田草甸吧。
麦陇(lǒng)风来翠浪斜,草根肥水噪(zào)新蛙。
麦陇:麦田。
羡他无事双蝴蝶,烂醉东风野草花。
相信许多人都有过春日野步的经历。漫步于郊原田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视野旷极,心神俱爽。我们不妨来看看诗人是怎样表达他此时的感受的。
春天的麦田是如草地般的绿色,东风吹过,麦田里一阵翠浪软软向远方飘去。稻田里的肥水滋养着新生的青蛙,让它们尽情欢叫。告别稻田,诗人又来到了一片野地,看到一对蝴蝶飞舞,它们忽高忽低,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在醇美的东风中,留恋于野草香花,安逸自然。
此诗的妙处在最后两句。本来蝴蝶舞姿蹁跹,应十分清醒才是,可诗人偏偏认定它们的舞蹈是喝醉酒导致的。推其情理,诗人漫步田野,目遇翠麦,耳听新蛙,时感东风拂体,早就恨不得醉倒在这暖暖的春风里了。诗人将这种情感外施于物,一口断定蝴蝶是喝醉了,并因此而“羡”,更显得诗人对春日野景陶醉无穷。“烂醉”二字形象地表现出蝴蝶沉醉花丛,留恋不去的如醉形态,也把作者目睹此景时的陶然之情和盘托出。
所以说,诗的前两句是情感的缘起,后两句是情感的抒发,诗人在这首诗中,以清新悠雅的语言风格,描绘了春日野步所得之景,抒发了自己淡然闲适、钟情田园的感情。
野步周密译文篇三
峭寒催换木棉裘,倚杖郊原作近游。
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
料峭的寒风催着换上了厚衣服,到附近的郊区原野去游玩。秋风最爱多管闲事了,它一来,不但把枫叶变红,还把人的头发变白了。
峭寒:料峭
红他枫叶白人头:这是名句。意思是:(秋风)把枫叶变红,却把人的头发变白了。更是感叹时间不饶人。
绝句就是“截句”,从律诗中截出两联,单独成诗,可以把不必要的部分删去,只突出精华的内容。由于形式适合,有相当一部分绝句是着眼于奇想巧思的,前两句交代,后两句用奇,此诗即如此。
“峭寒催换木棉裘”,寥寥数字,勾勒出了较长一段时间里诗人的心理状态。“催”者,催促,催逼,仿佛料峭秋寒正不停地催促诗人换上棉袄。在这里,诗人赋予了峭寒一个独立的人格,它想用寒冷逼迫诗人换衣,诗人不肯,它便更添寒冷,诗人仍不肯,它便一冷再冷,再冷,再冷,诗人不得已,只好屈服。实际上,峭寒是没有人格的,更不可能故意与诗人作对,诗人这样写,是把自身的感情外施于物,通过自己与峭寒的交锋表现内心复杂的情感。诗人为什么不肯换上棉袄呢?可能有多种原因,但结合后文来看,最可能的就是诗人认为多穿衣服是年老体衰的表现,他不肯服老,所以不愿听任峭寒摆布,但最终还是无奈投降了。“倚杖郊原作近游。”“倚杖”是说腿脚不便,“近”是指无力走远。那么,大冷的天,诗人为什么要去野步呢?他在秋风萧瑟中,又将会是怎样的心情呢?
“最是秋风管闲事,红他枫叶白人头。”诗人笔下的秋风,仿佛成了一个讨人厌的家伙,它萧萧地吹,不停地吹,吹红了湛湛青枫,吹白了满头乌发,诗人对这秋风,不禁发出一句“管闲事”的牢骚来。如果说前面的“催”字还不是那么明显的话,那么这里的移情于物就十分突出了。本来秋风没有感情,也不好管闲事,枫叶之红、青丝之白,都与秋风没半点关系,诗人发此怪怨,实属无理。但越是无理,越是有情,诗人自入秋以来,一直不堪寒冷,再加上年事已高,感伤之情就从没断过,此刻他看到瑟瑟作响的红叶,一腔悲怀再也把持不住,便冲秋风抱怨道:“你怎么这么好事!”这里的秋风,实际上已经超出它本身的含义,成为了整个秋天、甚至永远无情地流逝着的时间的代表,正是无情的岁月逼红了枫叶,也催老了诗人。诗人此处将自己的感情外化为原本无辜的秋风,以蓄意悖理的手法,让衰凉之感直达读者心灵深处,仿佛读者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步履蹒跚的`老者,在秋风中不禁洒泪。
综合全诗来看,最核心的无疑是后两句,但前两句也不应忽视。应该说,如果没有前面两句的交代和铺垫,后面的感情不可能抒发得那么充分。全诗表现了诗人对年华逝去的感伤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