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现甲乙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乙方因甲方产生________的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并且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提前解除,甲方除了应当支付乙方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缴纳乙方的社保、公积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还要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合同解除后____日内办理完各项交接工作,离职手续。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明。
乙方自愿放弃除此协议之外的其他诉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之附件共同遵守并履行以下事项:
一、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岗位/职务调动。
二、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薪金按公司《工资标准》执行发放,试用期内乙方工作表现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此条只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三、乙方同意按公司规定缴齐所有证件后购买社会保险。
四、乙方同意甲方每月薪金发放按以下组成执行:
1。岗位工资:元
2。职务工资:元(该部份工资已含每月固定加班费)
3。浮动工资:元
4。用餐津贴:元
5。住房津贴:元
6。通讯津贴:元
7。交通津贴:元
乙方同意按《工资标准》执行上述工资待遇。
五、乙方通过试用期后,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如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乙方擅自离职,甲方将以乙方一个月薪金总额代替天通知期,并有权追究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是从事_____服务行业,乙方在职责范围内需要超时工作可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在职责范围外因公司工作需要安排在节假日上班,公司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七、如有下述情况发生,甲、乙双方之《劳动合同》视为终止:
1。在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工作项目若发生撤场情况,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2。甲、乙双方所签定之《劳动合同》期届满后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八、本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为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劳动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盖章(或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主、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自愿承诺完全配合甲方做好个人的相关工作交接,若乙方未交接清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配合直至所有交接工作全部完结。
3、乙方在甲方工作 年,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元( 个月工资标准);同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终止,双方已经了结所有的劳动权利义务,薪资已全部结清,今后互不追究。
4、乙方自离职之日起,其所有行为均与甲方公司无关,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承诺离职后不得以甲方员工身份从事任何活动,亦不得对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甲方公司资料,否则由此给甲方公司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编号:),现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工作交接;
三、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元;
四、其他约定:;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五
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算不算劳动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对一宗医学院毕业生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上述问题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业协议书可视为劳动合同
个人档案被扣,她起诉医院
冯某系吉林医药学院毕业生,20xx年4月24日冯某与文昌市某医院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年7月12日,冯某与医院签订了《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其中规定“冯某跟班期满并获得执业资格后,必须在医院连续服务5年以上”“跟班学习期间医院暂不负责冯某的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
双方签订协议书的当月,冯某进入医院工作。20xx年9月冯某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之后冯某离开医院。但医院以冯某未达5年服务年项为由,扣留了冯某的个人档案,也未给冯某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冯某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为劳动合同;《协议》中的上述2条规定无效;判令解除合同,医院归还档案,并赔偿因此给冯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医院辩称医疗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每位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我国医疗规范要求医院提供培训机会,发放补助。冯某仅在医院进行培训学习,她没有医师资格,不可能与医院形成劳动关系,双方是培训关系。
她和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经审理后分析,医院与冯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本案裁判的关键。根据原、被告及吉林医药学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原、被告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以及冯某在医院的活动看,冯某在医院的管理下协助医师开展工作,虽然也参加各种培训,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时由医院支付工资。因此,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医院以学习为主抗辩,缺乏证据。
由于冯某与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从其性质和内容看属于劳动合同。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中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是有效的。医院未给冯某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违反相关规定,冯某以此主张解除合同,理由充分,于法有据。
医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医学专业毕业生跟班学习协议书》而收取并保管冯某的个人档案资料,因该协议书的解除,医院应当将个人档案资料返还给冯某。冯某主张医院赔偿其财产损失,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其损失,该项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