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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的标题(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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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的标题(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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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的标题篇一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工作意识

安全工作关系到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全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责任常在,常抓不懈。

二、采取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在暑假前根据各班的自身实际,进行一次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流感、防中毒、防突遇自然灾害、消防安全、防不法分子伤害、远离毒品和网吧等内容为主的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要特别严禁学生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海边等水域游泳、游玩;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到营业性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拒绝黄、赌、毒、各种封建迷信、及xx组织活动。同时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等形式呼吁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一次彻底的“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我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放假前组织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回头看”全面排查,用“网格化”管理机制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针对学校周边环境、教师办公室、课室、宿舍、食堂、图书馆、护栏等场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落实工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校园安全。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暑假期间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对假期停止使用的微机房、课室、办公室、食堂和贵重物品存放室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严加管理和看护,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加强校园网站的看护,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3、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假前专门召开门卫假期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加强门卫力量,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破坏作案。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坚决执行进出校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夜间巡逻制度,坚决把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不安全因素拒之门外,确保校园安定稳定。

4、落实安全管理值班制度。继续执行假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每天值班,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的监控。要确保假期安全信息的通畅,保证值班行政和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进行快报、专报,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的要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学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

假前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开会,要求工地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敦促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并要求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在校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

四、值班安排:(附后)

工作方案的标题篇二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xx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臵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不能自行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工作方案的标题篇三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根据省委办公厅《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豫办〔20xx〕3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矛盾调解化解机制、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宛办〔20xx〕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行以教育强监督、以公开促监督、以明责严监督、以制度保监督,深入开展普遍督查、重点检查、专项巡查和及时调查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以下简称“四督四查”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以纠正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加强对我镇基层站所和行政村的党员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服务群众的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改进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新甸铺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四督”

1.以教育强监督。教育是基础,只有抓实教育,才能强化监督。镇党委、政府及镇直部门要加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培训工作,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着重开展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意识。针对镇和村组干部的特点分类施教,特别是对初次进入镇领导班子和初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的,要优先培训。要重点开展基层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镇、进农村,加强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利用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设施,通过标语、广播、村报、文体活动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围,为推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2.以公开促监督。公开是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才能促进监督。镇党委、政府及镇直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镇每年要确定公开目录,依托公开栏、电子屏、公开网站等载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开;积极推进所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对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明确程序、纪律和时限;加大村级财务及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使用和处置情况的公开力度,凡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的事项要全部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要随时公开。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以及其它要求在事前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事项,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项目实施结束后,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干部权力运行。各部门要将公示等情况及时向镇纪检委备案。

3.以明责严监督。明责是关键,只有镇村及镇直各部门责任明,才能做到监督严。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乡镇是关键,村组是重点。镇党委要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领导责任,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民生政策措施、工程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负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民生措施宣传到位、执行到位,资金款项落实到位。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两委”成员、村组负责人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

4.以制度保监督。制度是保证,只有制度完备,才能保证监督。镇党委、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组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政所、审计站、农办等职能部门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也要协助镇党委、政府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规范有序、廉洁运行。

(二)深入进行“四查”

1.普遍督查。镇党委、纪委要重点督查村支委、党组织,职能部门班子及其成员在基层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是否有力,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群众诉求受理机制是否畅通,是否及时通过信访窗口、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等机构和机制,受理和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通过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群众公开;财经制度是否规范,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否进行标准化建设;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等职能部门在基层“三资”管理、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发放、农村集体财务规范方面,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重点检查。镇财政所、审计站、农办、民政所、卫生院、中心校等职能部门要将本年度强农富农惠农及其它民生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镇纪委备案。职能部门所确定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事项,一并报镇纪委备案。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向镇纪委报告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镇纪委负责对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以及报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源线索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再监督再检查中发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和严重违纪行为的,要倒查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3.专项巡查。镇纪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巡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村两委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并对巡查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事前监督,关口前移。在巡查中发现群众反映强烈、久拖未决的问题,将查究涉事一把手的责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巡查结果要记录在案,并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考察任用、奖惩调整的依据。

4.及时调查。镇纪委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转办、督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媒体披露,以及工作督查、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镇纪委和相关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查快办,回应社会关切,并充分利用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举一反三,以纠促建。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上下联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镇纪委组织实施,镇直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镇纪委要协助镇党委、政府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成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镇纪委成员分别联系各村,指导并推动工作开展。

(二)规范督查行为。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监督检查纪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公开信息,确保群众知晓,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工作方式。开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结、有建议;信访办理要有登记记录、有办理意见、有结果反馈;案件查办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批办意见、有调查报告、有办案结果、有案件剖析;各类工作事项要有痕迹记录,档案资料有归类、有整理、有顺序。

(三)强化约谈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意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村和镇直单位,由镇党委或镇纪委负责同志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工作开展。镇纪委每月统计上报本地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次典型问题。对一个季度内无情况通报、无典型问题、无人员处理的村,镇纪委进行重点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措施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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