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劳动保障工作计划篇一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新的步伐。**年**月,《**市社会保障“xx”规划》发布实施,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3、6万,比xx年底增加54、6万。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普遍地增加了养老金,并提高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保”做实个人账户工作进一步得到推进,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工作平稳有序地实施。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完善“农保”工作正式启动。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的成效。《**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开始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推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还加大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去年,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2、4万件,检查用人单位4万户,追缴欠薪欠保金额5、4亿元,涉及劳动者75万人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建立了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年受理案件2、95万件,涉及劳动者3、98万人,处理结案2、75万件,协调调解率达到66%。
4、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创新的局面。按照中央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对社保资金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深刻的剖析,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开展了切实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本市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规范管理运营机制的要求,完成了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行。从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实施内审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建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逐步地形成由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
5、抓好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呈现新的面貌。加强全系统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托本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人民群众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局长在线”活动,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履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的评议和监督。坚持建设与督查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的8项基本内容的总评分在11个被测评的综合管理类部门中排位第二,比去年上升了两位。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
7、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劳动保障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各项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窗口单位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政风行风督查,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满意度。
8、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充分发挥区县、街镇和劳动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在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健全“信、电、网、访”一体化机制,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地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将各种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因素纳入可控范围。
劳动保障工作计划篇二
xx年,劳动保障监察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及《人社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任务,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主线,重抓日常监管、难点突破、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中队实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xx年度大队荣获“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xx-xx年度优质服务窗口”、“xx-xx年度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现将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数1800户,书面审查率100%;主动监管用人单位835户,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4户,完成年度指标;一级网格12个,二级网格总数293个,网格联通率100%;本期数据库内用人单位数3000户,新增或更新信息的用人单位3000户,入库用人单位信息采集率为100%;本期接受群众举报投诉355件,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录入率100%,按期运行率100%;行政调解352件,录入内网127件,调处成功率100%。
(一)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事件处理
1、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35家,涉及劳动者约4.175万人。
2、共接受举报投诉355件,结案31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行政调解352个,结案340个。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约1700万元,涉及劳动者约1500人。
3、共处理事件48起,涉及人数约1100人,金额约2200万元,均已妥善处理。
(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大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xx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女职工特殊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700户,涉及9万人,其中农民工8.5万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8万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工作的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工资预留户开户101家,销户85家,预留款项2632万元。办结非标准工时的行政许可案件31件。
(一)全面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广泛应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积极贯彻实施《海门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机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按月报送项目作业人员的花名册、考勤记录和经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表等相关材料。不按要求报送的,大队将依法进行查处。工资预留户推行开户承诺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户时承诺工程开工后,于每月28日前将工资表如实报给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如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相关材料的,在销户时将视为材料不全不予办理销户手续。销户将在工程竣工两年后予以办理。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平台已完成,并设置了手机app。中南集团已全面启用实名制管理平台应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用正在稳步推进中。同时,根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二)巩固“两网化”管理示范市成果,强化欠薪预警。
去年通过两网化管理示范市的创建,我市荣获省两网化管理示范市荣誉称号。今年大队继续按照两网化管理示范市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强化欠薪预警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和细则,要求各镇(区街)严格执行,并对其工作进行督查、考核打分,确保欠薪预警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用工不规范行为,在与单位负责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及限期改正指令书的形式提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发现严重违法用工行为的一律依法进行查处。
(三)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确保监管无遗漏。
通过与地税、工商联动,初步确定书面审查的名单,逐一分配到镇(区街)。各镇(区街)地毯式对名单进行核查,并实行区域责任制,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数量进行确认,确保监管的全覆盖。将书面审查台帐装订成册,使得案件处理有据可查,防止用人单位弄虚作假。对未依法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提供,拒不提供的将予以处罚。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同时,以书面审查为契机,通过讲座对参审单位进行法律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水平。
(四)积极开展劳动监察实体化建设。
去年经市编办同意,大队成立三个劳动监察中队。为确保中队建设落到实处,今年1月,我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设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实体化建设专项资金的请示》,并得到市政府同意。目前,劳动监察一中队实体化创建已完成,二、三中队实体化建设基本完成。
三
1、企业关停闭现象严重,群体性劳资纠纷从建筑领域开始向工业企业蔓延。企业关停闭往往涉及负责人跑路,执行财产困难等问题,群体性案件处置难度不断增大。
2、劳资纠纷标的呈多样化,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等诉求大量增加。尤其是要求单位缴纳社保的举报,此类案件涉及金额大,人数多,处理不当将引发社会问题。
xx
(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广泛应用并更新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使实名制信息系统日臻完善,实名制管理机制逐渐成熟,并在建设施工企业中推广应用,直至全覆盖。
(二)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优化内部结构和管理。以劳动监察中队的创建为突破口,调整大队内部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打造一只有凝聚力、竞争力和战斗力的劳动监察队伍。完善执法模式。确保三个劳动监察中队能正式对外办公,使劳动监察执法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提升办案质量。扩大书面审查的覆盖面,健全用人单位基础台帐。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主动监管,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从源头上遏制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加大对办案人员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办案质量。
劳动保障工作计划篇三
1.促进就业取得新的进展。通过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3万(其中非农就业岗位15.1万),**年底,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6.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3%以内。出台了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对大龄失业人员实施了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实施了跨区非农就业岗位补贴,并强化了对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项目的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得到加强。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全年共帮助4000多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对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启动校企合作的定向培训模式,全年共完成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多人,为4.01万青年提供了职业见习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36.52万,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已提高到19%。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迈出新的步伐。**年**月,《**市社会保障“xx”规划》发布实施,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3.6万,比xx年底增加54.6万。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普遍地增加了养老金,并提高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保”做实个人账户工作进一步得到推进,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工作平稳有序地实施。市政府还发布了《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完善“农保”工作正式启动。
3.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的成效。《**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开始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推进。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和指导,**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90%。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还加大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去年,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2.4万件,检查用人单位4万户,追缴欠薪欠保金额5.4亿元,涉及劳动者75万人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在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建立了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院。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年受理案件2.95万件,涉及劳动者3.98万人,处理结案2.75万件,协调调解率达到66%。
4.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开创新的局面。按照中央工作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对社保资金案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深刻的剖析,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开展了切实整改。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制定了《**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本市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年金规范管理运营机制的要求,完成了原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整体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行。从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实施内审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建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逐步地形成由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督机制。
5.抓好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呈现新的面貌。加强全系统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服务以及电话咨询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依托本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人民群众评议本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定期开展“局长在线”活动,将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履行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展示,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的评议和监督。坚持建设与督查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政风行风测评中的8项基本内容的总评分在11个被测评的综合管理类部门中排位第二,比去年上升了两位。
**年,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是:全年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1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力争到年末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1%。
为此,要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在进一步缓解就业总量性矛盾的同时,重点在扶持创业和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上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
1.不断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和工作体系。制定实施本市鼓励和扶持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鼓励扶持创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的扶持力度。建立面向全社会、开放式的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让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方便创业、成功创业。
2.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完善对本市大龄失业人员和大龄协保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受益范围。拓展社区服务等领域灵活就业的渠道,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自谋职业。按照国家规定,将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到商贸、服务型等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
3.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健全网上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用工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全市市、区县、街镇、居委(村委)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形成地区人力资源状况的分析体系,加强失业状况动态监控,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社区就业服务网点为基础、社会职业中介为补充的农民工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
4.着力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就业援助体系。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就业。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及时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托底,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收入标准。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出现一户、认定一户、援助一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就业后实施就业专项补贴,帮助其家庭中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实现非农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对产业结构调整转移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5.切实加大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工作的力度。在本市职业培训机构中分产业类别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基地)”,充分调动和整合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全面推进校企合作、职业见习、公共实训等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完成定向培养2万人的目标,继续组织3万名青年参加职业见习,加大对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来沪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多层次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高师带徒”活动。完善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制,规范补贴培训的运作管理。研究健全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政策。
按照《**市社会保障“xx”规划》明确的目标,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着力完善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深化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完善“镇保”制度,坚持土地换保障原则,主要解决离土农民的保障问题,建立“镇保”个人缴费机制。大力推进将“农保”统筹层次由乡镇提高到区县,建立区县和乡镇两级财政共同投入机制,形成“农保”养老金稳定增长机制。在浦东新区和松江区开展完善“农保”的试点。完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研究完善“综保”制度。制定规范本市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有关政策,扩大本市企业年金覆盖面。
2.着力扩大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确保完成将本市10万名农民纳入本市养老保障体系工作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将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覆盖面扩大到360万人。研究将更多的城镇无保障老人纳入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3.着力提高本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要求,启动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连调”计划,统筹做好对本市“城保”、“镇保”、“农保”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工作。适时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城镇高龄纳保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支援外地建设退休(退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标准、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等有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4.着力加强本市社保基金征收和监管。建立健全与市有关部门对单位注册登记信息沟通比对的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和专项审计。建立向各区县通报区域内参保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函告制度,发挥各区县在督促、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上的重要作用。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各项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确保本市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探索构建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平台,确保各项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研究制定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的指导性意见,会同财政部门完善“农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面落实《**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年—**年)》各项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管。开展《**市劳动合同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贯彻实施《**市集体合同条例》,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调研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和谐工业园区活动。健全市、区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并推行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
2.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加强行业性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工作,探索发布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继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行政函告工作,督促企业建立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不断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启用劳动保障监察监督管理平台,提高主动监管比重。大力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
4.进一步理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年内全面建立市、区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调整市、区县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分工,发挥区县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推动仲裁前地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成纠纷调解和争议仲裁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建设公开透明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1.大力推进劳动保障阳光政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的总体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研究本市贯彻落实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办法。要依托劳动保障网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做好本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网站等公开渠道,充分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模式,向公众提供集查阅、咨询、办理、评价为一体的一门式网上服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取消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项目,全面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依法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群众办事。
3.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劳动保障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本市劳动保障各项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窗口单位规范服务达标活动,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政风行风督查,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满意度。
4.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人民群众的诉求。充分发挥区县、街镇和劳动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在化解矛盾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健全“信、电、网、访”一体化机制,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地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将各种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因素纳入可控范围。
劳动保障工作计划篇四
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保障差异,提高农村的保障水平;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重点,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树立劳动保障队伍好学、团结、敬业、亲和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我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
1、继续推进新增就业岗位,确保新增本地劳动力就业岗位3万个,其中非农就业6000人,城镇失业登记数控制在市政府规定14430个以内。
2、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其中本区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3000人。
3、自主开发30个青年就业实习基地,实习人数达到20xx人。
4、新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800户,新增就业岗位20xx个,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为企业40户。
5、进一步加大镇保推进力度,年内争取全面完成原镇、村办改制企业由农保向镇保的转移工作,镇保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
6、逐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养老生活费标准,适当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费补贴,减轻征地养老人员高额医药费负担。
7、进一步扩大综保覆盖面,综保参保人数38万,月均参保人数33.93万。
8、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促进就业方面:
1、推进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细化和推进双困人员就业援助、非农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招商引资与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就业政策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深化新增就业岗位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
2、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建成区域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提高就业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成职业介绍分中心浦江职介所,加强世博动迁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职业指导进社区、进学校工作,扩大职业指导范围,提高职业指导质量。
3、培育创业氛围,推进以创业促进就业。
制订和落实适合我区特点和促进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业难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志愿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开业指导工作和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开业指导和融资贷款服务。
4、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以培训促进就业。
完善我区的职业培训网络化建设,开发适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劳动者需求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针对青年失业群体,开发青年就业实习基地。推进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用工单位下单、培训机构接单,政府买单的订单式培训,使企业的用工需求与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紧密联系。
社会保障方面:
1、梳理和分析社会保障历年遗留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注重了解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梳理社会保障遗留问题,重点解决本区部分农转非人员的纳保问题;研究分析市级涵养林、片林、吴泾化工区环保项目等征用地人员的社会保障纳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2、建立农民和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金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规范农保基金和征地养老资金的征缴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保值;探索建立农民和征地养老人员养老金的合理增长机制,重点提高高龄无保障、低保障老人的保障待遇;建立征地养老人员高额医药费的减负机制,提高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水平。
3、进一步推进农保向镇保转移工作,提高农民社会保险层次。
继续做好征地农转非的审核申报工作,尤其是要积极配合做好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开发过程中农民的落实保障工作;深化镇村改制企业从农保转入镇保的政策宣传和推进工作,研究制订相关的配套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平稳;开展农保区级统筹方案的调研,设想于年起将务农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全区统一的征缴和发放标准,切实提高农副业从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4、进一步做好综保扩覆工作,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针对本区来沪从人员的不断增加的现状,进一步加大综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资金的征缴力度,维护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拓展综保卡的服务功能,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保障服务。
劳动力市场监管方面:
1、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劳动合同签订率。
积极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深入社区和企业举办现场咨询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实现我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坚决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重打击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实施分片集中监察以及开展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研究制订诚信企业的评定标准和激励政策,提升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责任意识。
3、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加强对企业改制转制、动迁、裁员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动态的跟踪和指导,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争议;创新劳动仲裁机构的运作机制,提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推广区、镇、村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加大劳动关系调解力度。
4、深化劳动力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积极推行劳动力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口受理模式;建立行政执法事务部门内部抄报和外部通报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动用工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责任制,稳妥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及时预防和化解突发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队伍建设方面:
1、深化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争创文明行业。
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昂扬满腔热情、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和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实施政风行风建设和督查并重,开展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加大对典型情况的通报力度和对查实问题的处理力度,努力形成政风行风、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努力争创文明行业。
2、深入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
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营造干部队伍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队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着眼于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整合局系统人力资源;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就业援助员、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队伍形象。
3、进一步健全法制机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通过业务素质考核等措施,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