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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专利申请书(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3-13 17:11:16
最新专利申请书(6篇)
时间:2023-03-13 17:11:16     小编:zd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专利申请书篇一

您好!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采用两段式写法,即分为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时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干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所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的特征一起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采用这种方式撰写的独立权利要求既清楚地说明了本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关系,又强调了其自身相对于现有技术做出改进的实质内容。有必要说明,将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撰写并不影响其保护范围。相反,与不划分两部分的独立权利要求相比,这种撰写方式具有如下诸多优点。

第一,有助于审查员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包括相同之处和区别特征,下同),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对本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尽早做出更准确的评判,因而能加快审查程序。

第二,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方便相关领域的公众决定是否采用此项专利技术,从而有利于专利许可贸易合同的签订及专利使用费的确定。

第三,便于公众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及其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关系,为那些与本专利技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对手提供更多、更确切的信息,以便在授权后决定是否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第四,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独立权利要求更为简明。因为对于那些记载在前序部分、属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内容不必进行过于具体的说明。

正是由于上述几方面的优点,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按两部分撰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对于改进型的专利申请案,按两部分撰写能清楚划出本专利与现有技术之间的界限。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专利申请书篇二

发明专利申请书的编写是不是跟创新性论文一样呢?

从本质上讲,发明专利申请书和有创新性的论文没有什么区别。但发明专利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很具体,必须按照发明申请书要求的格式撰写,才符合要求,而论文在写作上比较随意。发明专利申请书中的背景技术介绍和发明目的和论文的前言有很好对应关系,写作方法差别不大。差别最大的是发明专利申请书的发明内容与实施例部分与论文的正文部分。这由下面所述的发明专利申请书的内容就可以体现出来。

发明专利申请书由哪几部分组成,各部分又是怎么撰写?

发明专利申请书主要由发明名称、发明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目的、发明内容、发明效果、附图说明、实施例和附图组成。下面我介绍几大关键部分的撰写方法和要点。

背景技术是介绍你要申请的发明专利有关的背景技术的现状和缺陷。最重要的是要将背景技术的缺陷指出来。由于背景技术存在缺陷,所以你要搞发明专利。发明目的就是指出你针对背景技术的缺陷准备干什么,要克服什么缺陷,达到什么技术效果。

发明内容这部分是发明专利申请书的主要部分。这部分内容就是你为了达到发明目的提出的完整技术方案。这部分必须要以文字方式描述你的技术方案。习惯写论文的人,写这部分就会不适应。如果写论文,把流程图先画出来,然后对流程图说明一下就行了。而发明专利不容许这样干。必须用文字方式完整说明技术方案,当然,必要的计算公式可以包括。但不能出现参考什么图之类的文字。发明效果这部分比较简单,指出你的发明专利有什么效果就行了。

实施例部分写实现你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的方法。在这里可以结合各种设计图纸说明实施发明专利的方法。实施例最少写一个,也可以写两个、三个等。

专利申请书篇三

编号:

安徽工程大学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

作品申请表

作品名称: 电视蓝牙耳机 作品负责人: 王春子 指导教师: 无 作品类别: [ ●]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完成单位: 安徽工程大学数理学院统计111

填表日期: 20xx年9月5日

专利发明、创新大赛组委会制

作品负责人:

作品参与人:

填表说明

1、首页的编号汇入学院后,学院填写,编号格式:学院+序号(如:机械学院001)

2、独立完成的作品,作品参与人栏不填;非独立完成作品,参与人原则上不能超过4人,且参与人必须要承担合理工作;指导教师有则填,没有则不填。

3、作品负责人表格中的“已获得科学学术成果”栏,需要填写和本作品相关的前期科学成果,不得为同一作品。

4、表中各栏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插图要另附,并要有附图说明。

5、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作品,必须要有“附图说明”及附图,“附图说明”填写至“附件说明”栏,附图以附件形式附申请表后,外观专利作品本表第二栏不填、第三栏内容根据需要简写。

6、本表中各栏大小可根据需要调节,本表不能充分说明的或认为需要可附相关附件材料。

7、本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专利申请书篇四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 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 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7栏发明人应当是自然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第一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专利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9.申请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还应当填写本表第14栏,并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10.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11.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6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填写本表第17栏。

13.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8、19栏。请求书按a4纸型计算页数。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1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二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为复印件。

15.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专利申请书篇五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当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一份。(下载)

二、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当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详细地址栏,本国的地址应当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有邮政信箱的,可以按规定使用邮政信箱。外国的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并附具外文详细地址。其中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人的详细地址应当符合邮件能够迅速、准确投递的要求。

五、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③、④、⑤、⑥、○26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⑦栏发明名称应当简短、准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⑧栏发明人应当是个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发明人姓名之间应当用分号隔开。发明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公布其姓名。若请求不公布姓名,应当在此栏所填写的相应发明人后面注明“(不公布姓名)”。

4.本表第⑨栏应当填写第一发明人国籍,第一发明人为中国内地居民的,应当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件号码。

5.本表第⑩栏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当填写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

6.本表第○11栏,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并同时填写联系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联系人只能填写一人,且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申请人为个人且需由他人代收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发信函的,也可以填写联系人。

7.本表第○12栏,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当在此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8.本表第○13栏,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9.本表第○14栏,申请是分案申请的,应当填写此栏。申请是再次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针对的分案申请的申请号。 15栏,申请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应当填写此栏,并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

10.本表第○存活证明。16栏,发明申请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应当填写此栏。

缴费须知

1.申请人应当在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缴费日前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序列表)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300页的,从301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3.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4.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5.通过邮局汇付的,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

6.通过银行汇付的,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并应当在银行汇款单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

7.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当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附言栏中同时发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8.应当正确填写申请号13位阿拉伯数字(注:最后一位校验位可能是字母),小数点不需填写。

9.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印花费——印 发明专利申请费——申 发明专利公布印刷费——文印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审 发明专利复审费——复

发明专利登记费——登 著录事项变更费——变 优先权要求费——优 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改(改优) 恢复权利请求费——恢 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无效) 延长费——延

权利要求附加费——权(权附) 说明书附加费——说(说附) 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滞(年滞)

发明专利第n年年费——年n (注:n为实际年度,例如:发明专利第8年年费-年8)

10.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遗漏必要缴费信息的,可以在汇款当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补充。(传真电话:010-62084312;电子邮箱:shoufeichu@)补充完整缴费信息的,以汇款日为缴费日。当日补充不完整而再次补充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完整缴费信息之日为缴费日。补充缴费信息的,应当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的名称和金额。同时,应当提供接收收据的地址、邮政编码、接收人姓名或名称等信息。补充缴费信息如不能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的,还应当提供汇款日期、汇款人姓名或名称、汇款金额、汇款单据号码等信息。

11.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缴费手续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专利申请书篇六

专利请求书由下列主要项目组成:

这是请求书的主体项目,也是第一项目。发明名称应力求简练明确,以不超过15个字为宜。发明名称应明确表示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不宜使用“××方法”、“××装置”等外延过宽以及含糊不清的词汇,如一件专利申请中包含了多个不同种类的发明创造,在名称中应清楚、具体地表示出来,不要用“及其他”或“等等”一类没有确切含意的词语。发明名称不要直接用化学式,如“制冷式co2激光器”,应用汉语表示,如“制冷式二氧化碳激光器”。发明名称在使用评价性形容词时应慎重,应避免使用广告、宣传性词汇。发明名称应与说明书等各种文件的名称一致。

发明人必须是个人,即自然人。要填写真实姓名,不能填写他人姓名或笔名、假名,单位和团体不能充当发明人。如果有两个以上发明人,在发明人栏中只能填一人,其余人名填入“上述以外的发明人”栏中,这种填法只是填表的形式要求,并不表示发明人的主次或贡献大小。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仅提供物质条件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能作为发明人填入表中。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是个人,应填写真实姓名,不能使用笔名、化名。如专利是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需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申请人是多人或几个单位的,栏内只填一人或一个单位的姓名、全称,其余填入“上述以外的申请人”栏中。申请人是个人,而“发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时,必须提交“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并附转让合同副本一份。

代理人必须是经专利局考核批准,正式承认,并在某一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专业工作者,填写时要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人姓名、登记号、工作地址。在处理专利的过程中,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当申请人是单位,又不请代理人时,申请人方应指定一名代表人,作为专利事务的联系人填入表内。单位已委托代理人的,就不必指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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