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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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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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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篇一

[摘要] 自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诸多专家和学者关于和谐社会已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本文在分析总结解读报告的基础上,论述了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及特点,并就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 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

一、和谐社会的内涵

简单地从字面上说,和谐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社会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因此,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中外历史上都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进入21世纪后,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的提出,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也反映了党对执政规律、执政能力、执政方略、执政方式的新认识,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新的重要思想指导。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以下特点:

第一,通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这是因为创新是一个民族前进的源泉,而创新的质量又在于社会的创造活力。假设一个国家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其社会的创造活力,那么在创新这个层面上它必定落后于其他国家,而创新涉及到的又是这个国家综合素质进步的所有方面,所以其综合素质也会江河日下。

第二,通过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来维护社会公平。社会的公平被公认为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试想一个满是贫富差距的国家,贫者怨声载道饿殍遍野,富者却有无限骄奢淫逸的资本,那这个国家又如何可能和谐。公平最明显的作用方面非市场经济莫属了,假如一个国家只是支持其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而去抑制小企业的成长,那么最可能的结果就是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假如一个国家会因其人民市场地位的不同而采取过分不同的对待方式,那么也会引起民怨;假如市场上的买卖失去公平公正而欺诈横行,那么市场和谐也只会走向崩溃的边缘。由于市场经济在一个国家具有作用,要是它失去平衡,那么结果可想而知。

第三,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来形成良好的人际环境。社会之中良好的人际环境相当生物学上细胞体中的细胞液。良好的社会氛围能促进社会各种关系的交流,无论是文化、经济还是政治。假如我们能充分学会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方法并施于实践,那么这个社会的和谐氛围必定有质的提高。

第四,通过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来维护社会稳定。国家的制度是它存在的基础,假如没有明确而适合国情的制度,各种分化在所难免。民主法制是我们的制度,必须要加强以巩固社

会稳定。

第五,通过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来保证可持续的发展。自然是世界的客观存在,可以说是世界的本质,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免不了对其这样那样的改造,其中的很多甚至对其产生不可撤销的损害,这从除了人类自身利益之外的任何方面讲都是不恰当的;人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忽视了长久依赖的环境,毕竟自然是我们永恒的家园,破环它也就是不给我们自己留后路。人类每次对自然界的不尊重都是遭到报复的,因此为了避免更多来自它的报复,我们最好保持与自然和睦相处。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实践上,建设和谐社会对于我们面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严峻挑战,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上,“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一个重大突破。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再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深入认识的过程,体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以人为本和全面的发展倾向。在战略意义上,“和谐社会”体现了国家发展的价值取向。和谐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现了国家的“软实力”。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应当考虑:第一,推进社会公平。建立一套全社会能够认同和接受的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准则,在这个准则下,各个群体和阶层能够“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第二,完善社会组织,让公民、公民性的社会组织以主体姿态,以自助、自治的方式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管理,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国家通过公共和公共财政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活动,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第三,集聚社会资本,培养责任、信任和诚实为核心的价值体系。要提高社会资本的战略地位,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资本也是硬道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价值基础。

下一个阶段,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于:

第一,正确处理效益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收入分配以及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目的。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正与公平目标的所有障碍。

第二,扩大就业应成为重中之重,据有关部门估算,在宏观经济运行三大指标中,2004年就业指标最不理想,城镇真实的人口失业率从2003年的10.99%上升到了11.45%。因此宏观调控的重点应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岗位的内容不仅包括为城镇居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应当包括农村劳动力安置。

第三,缩小国内的不平等程度。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城镇居民高收入组的收入增长显著快于低收入组,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60%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

第四,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从国际经验看,这种情况曾造成很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只有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市化,才能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也才能最终实现我们所期望的城市化目标。否则不仅会使那些改变了农民身份的市民因为无业而陷入贫困,也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

第五,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首先,我国目前的公共卫生建设相当薄弱,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其次,由于“空账”情况严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巨大风险,如果不进行调整,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巨大风险。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全国的社会安全网是保证社会居民和谐相处的最基本条件。

第六,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教育事业不在于是否产业化,而在于是否严格区分教育事业产业经营和教育事业的社会目的。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曾设想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一要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社会关系;二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三要和谐兴国、和谐创业、和谐安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

现在,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这个国家则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由于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发展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什么是和谐社会》

://,《关于和谐社会的含义》

://,《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陈卓

://,《建设和谐社会若干重点》,丁元竹

谈和谐社会篇二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机器自动化专业

2007级3班

王玉麟

自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国际形势新局面的大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向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的过程。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谐,达到整个社会的平等、互助和协调。

从历史唯物主义来讲,和谐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前期,不和谐的的社会是和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表现的内容不相符的,所以,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才是正确的。从辩证唯物主义来说,和谐应该是动态的,这才符合运动的绝对性,事物的矛盾性的特点。我们要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说明我们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还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思想因素,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贯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

胡锦涛强调:“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特征呢?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哪些基本要求呢?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而不是什么资本主义的和谐社会,这是一个大的方向性问题,如果不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不坚持走中国自己的道路,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就会变质,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人么思想空前活跃,信息传播途径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限度的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思想道德素质,需要不

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正确把握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高度重视,又要从国情出发,不要脱离实际的口号。我们要构建的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发达阶段的和谐社会,而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在这个发展阶段构件的和谐社会不可能尽善尽美,我们所讲的和谐只能是相对和谐,这种和谐只具有相对合理性。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就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必须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才能实现,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再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必须有效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不断正确认识矛盾、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求得社会和谐的过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点。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社会差别问题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别;社会成员贫富差距趋于扩大,社会贫困凸现;出现新的阶层和利益群体,社会成员流动性加大;构成结构重组,呈多元化利益格局,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以上这些问题一直会贯穿于党的执政治国的全过程,是中国共产党治国必须加以重视并解决的课题。因此,构建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就是要着重解决好这些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中国共产党。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于治国的领导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为重要的是对中国共产党来讲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共产蛋是执政党,执政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必然体现。它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挥执政党的功能,发挥党在治国理政的领导作用,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治国的重要位置,通过提高自身的执政治国理政的能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除上述基本要求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要许多其他方面的建设。

首先,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

江泽民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在第三次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又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在新时期新阶段提出的全新的国家发展道路与国家发展目标,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

“创新型国家”的标准是“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要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要显著增强,并要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中共中央所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进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

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民族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我国特定的国情,特定的需求决定着中国不可能选择资源型或依附型的发展模式,而必须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道路。

如何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它要求我们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坚定不移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企业能够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国家创新体制的建设;要求国家为创新增加投入,持续增加科技的投入,创新对科技投入的机制。

胡锦涛还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

其次,要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建设。

历史表明,任何政党的兴衰存亡,归根结底取决于它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取决于人民群众对这种作用的认可程度,也就是取决于它是否具有并且保持了先进性。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课题。

“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探索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我们党永葆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永远走在时代前列,是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和不懈追求。

第三,要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

什么是和平发展道路,怎样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呢?首先,中国和平发展道路,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其次,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既要坚持对外开放,勇敢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又要把发展的基点主要放在自己的力量上,即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

最后,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实现中国的发展,以中国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中国的和平发展,是为中国的发展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尤其是重视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十一五”其间将是我国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征程中难得的战略机遇期,胡锦涛总书记根据新时期社会主义发展的具体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新型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一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委、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指明了人生追求的价值目标,为今后的道德建设确立了明确的价值标准与评价体系,这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和谐社会的构建,最重要的方面之一是经济关系的和谐。而落实荣辱观又是营造一个规范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

最后,还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邓小平曾经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中国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是处在和谐社会的治国目标之中的一个具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的治国大思路下的一项具体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共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观念,反映了十几亿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建设一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人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使改革和发展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使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安定团结的局面更加巩固。实现这一任务,必将极大地推进我们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

谈和谐社会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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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发展的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应当是公正、平等的社会。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执政能力和谐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课题。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系统阐明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光辉文献。

《决定》提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使社会更加和谐,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四中全会《决定》据此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很重要的新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归根到底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时期的要求。[1]《决定》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这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创新。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追求、崇尚和谐,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中国哲学的根本范畴,也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社会、政治理念。《易传》高度赞美并极力提倡和谐思想,提出了“太和”的观念。北宋思想家张载指出:“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氤氲相荡胜负屈伸之始。”(《正蒙·太和篇》)道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范畴。在张载这里,“太和”便是道,是最高的理想追求,即最佳的整体和谐状态。但这种和谐不是排除矛盾、消弥差异的和谐,而是存在着浮沉、升降、动静、相感、氤氲、相荡、胜负、屈伸等对立面的相互作用、相互消长、相互转化的和谐。因此,这种和谐是整体的、动态的和谐。正是这种整体的、动态的和谐,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推动着社会历史的进步与发展。

西周末年,周幽王的太史伯阳父(史伯)在议论周朝兴亡这一重大政治问题时,提出了“和实生物”的著名论断

。他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万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史伯是第一个对和谐理论进行探讨的思想家,他区分了“和”与“同”的内涵及其作用。不同事物之间彼此为“他”,“以他平他”是指各种事物的配合与协调。所谓“和”的基本含义是指各个不同的对立面相互配合、统一而达到的平衡状态。“和”才能

产生新事物。所谓“同”的基本含义是指只有某一面的自我同一,即把相同的事物放在一起,就只有量的增加而不会产生质的变化,就不可能产生新事物,事物的发展就停止了。孔子进一步丰富了“和”的内涵,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和谐是宇宙和万物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规律,也是做人的原则和人生应当追求的目标。

孔子的学生有子(公元前518—?)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孔子及其学生所说的“和”,既是一个哲学范畴,又是一个伦理道德的标准和社会治理的标准。孔子认为真正的和谐必须有严格的原则规范,并提出了“中庸”观,主张“和”与“中”。儒家主张,施政使民,贵乎“执中”;天地万物,贵乎“中和”;君子言行,贵乎“中庸”。《周易》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周易·乾·彖辞》)意为天体按照自己的运行规律运动变化,公正无私地对待各种事物的生命,保持着完满的和谐,这一切都是以有利万物的正常生长为前提的。天道超然于万物之上,保证大自然的和谐和万国的安宁。子思认为,“中和”是天下万物存在的依据,是天下万物规律的体现。子思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第1章)贾谊说,“刚柔得道谓之和”(《贾子·道术》),称“和”为刚柔结合之道。中国哲学从远古到宋明理学以下,讲阴阳之道,讲天人之道,讲道的休用,都是贯穿着一种中正、均衡、和谐、和合、和平精神的。周敦颐说:“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通书·师第七》,《周子全书》卷8)程颐说:“若至中和,则是达天理。”(《河南程氏遗书》卷15,《二程集》,第160页)司马光说:“苟不能以中和养其志,气能浩然乎!”(《温国公文集》卷4)朱熹说:“但能致中和于一身,则天下虽乱,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为安泰。而不能者,天下虽治,而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害为乖错。其间一家一国,莫不然。”(《中庸或问》第1章)王阳明说“天理亦有个中和处”(《传习录上》)。戴震说:“中和,道义由之出。”(《原善下》)先哲们的这些话,对中国文化、中国哲学影响很大,构造了中国文化、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并对中国的政治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和谐思想成了治国安民的根本法则与根本哲学。只有以和谐、均衡、中和、公正为本,才能均调天下,才能和乐人民,才能使国家强盛、人民富裕。[2]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领袖毛泽东非常善于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思想文化资源并进行创新。今天,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决定》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了思想文化资源并进行了创新的战略思想。中国历史与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文化资源,提供了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

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说明党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高度重视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党作为执政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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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篇四

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它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布局已经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提升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不只是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认识上的一大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把治国理政的视野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各个方面,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政策和道德等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和谐既包含稳定、协调,又高于稳定、协调,它是稳定和协调的本质与核心;既包含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又包含社会发展的平衡机制,它是动力机制与平衡机制的统一;既体现公平,又促进效率,它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既是一种价值目标,又是一种不断推进的现实的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过程的统一。所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各尽其能、尊重诉求、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和共生共进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创

新,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要求。在实践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涉及全局的重大关系,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开展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从理论上看,反映事物内在联系,体现事物本质特点的关系也就是规律。从实践上看,把握了客观规律就能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并不只是我国面临的独特课题。事实上,从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看,解决社会和谐问题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都必然面对的课题。建设和谐社会涉及到多方面的关系,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其基本含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一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利益格局。和谐是和而不同,将和谐社会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意味着对利益差异的承认,因为没有差异,就谈不上和谐。从逻辑上说,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在差异基础上所达成的和谐状态。

社会的和谐,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进步,是各地区、各区域共同发展,是每一项事业可持续发展。让人和社会都和谐,让社会与人齐发展。

和谐是人对自身与社会、自然的进一步认识,其实沟通也是和谐的一个组成部分。和谐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儒家的“仁爱”、“仁义”,墨家的“兼爱”、“非攻”,道家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以及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等传统文化中,都蕴涵着和谐的思想。一个中学生要想真正体味和谐,就要先从体验社会和人生开始。

那么,该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

(一)首先,要大力宣传和落实科学人才观

着力营造起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好的社会氛围犹如阳光雨露,对人才的成长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充满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人们的创造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出来。为此,形成人人可以干事、人人能够干事、人人干得成事的观念。只要通过积极的努力和创造、为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象这样的人,就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肯定。与此同时,还要牢固地树立“惜才如金、用得其时、用得其所”的思想,用真心来留住人才。

(二)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造就千百万高素质人才队伍,抓好制度建设是关键。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能够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和科学评价人才,使人们的创造成果和社会贡献得

到社会的尊重。特别要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舞台,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要制定和落实必要的优惠政策,为人才干事和创业搭建良好的平台。与此同时,还应主动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成果转化,使人才的创造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要健全人事仲裁制度,使人才的引进、流通、培养、使用等有法可依。要建立领导干部人才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中的职责。总之,要以优越的环境留住人才。

(三)再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谐社会应是人才资源能够得到有效配置的社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合理地有序流动。与此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调控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提供服务、加强管理等方式,指导和调控人才的流动和配置。这样可以防止人才工作中的无序和混乱情况发生,以确保将每位有才之士能真正的用在刀刃上,并发挥其价值的作用。

(四)最后,要坚持好党管人才原则

不断提高党领导人才工作的水平。培养和选拔构建和谐社会的千百万人才,必须加强党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管人才的原

则,做到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其重点应放在制定好政策,整合资源,营造良好的环境工作中,努力开创用事业造就人、用环境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用法制保障人,构建和谐社会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更离不开高素质人才支撑。抓好对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不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责任。因此,只能重视,不能忽视。只有在全社会中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才能使无数的有才之士更好的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在大胆地展示才华的同时,使他们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谈和谐社会篇五

论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和谐社会作为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不仅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和强烈的现实要求,更有着深厚的文化传承和坚实的理论支持。

和谐社会的依靠力量与发展归宿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把人看作是社会历史的主体,马克思说,“整个世界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决定力量。更进一步讲,“„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也就是说,历史活动不仅要以人为主体,同时还要以人为目的。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观为指导,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

同时,人的主体地位要求主体的权利必须得到切实的尊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不仅要尊重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而且要尊重人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尊重人的政治知情权和政治参与权。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体各种权利的实现不可能是平衡的,必然会有先有后,但在所有这些权利中,人的生命、人的价值是最为基本的。

最后也最为重要的是,以人为本,人是目的,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最高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发展归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马克思说过,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不仅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且要满足人的精神文化和政治发展需要。通过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模式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体。马克思主义系统观正是对唯物辩证法这一基本原则的进一步展开。从系统观的角度看,任何事物都是一个系统,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观为指导,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要素的独立性,更要注重要素间的协调。社会主体的分化既是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又是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正处于社会主体开始分化并进一步分化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不同利益主体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不同主体间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处于优势地位的主体可能会抑制处于弱势的主体。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大的系统工程中,不同主体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是必须的,我们不能将社会主体的不同个性给抹煞掉,但也不能将其割裂开来。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充满活力的特征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同时,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而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具有勃勃的生机和发展的活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生力量与生力军。我们同样要尊重他们的创造愿望,支持他们的创造活动,发挥他们的创造才能,肯定他们的创造成果。

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由经济、政治、文化等子系统组成的大系统。以马克思主义系统观为指导,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必须始终着眼于整体与全局,立足整体、总揽全局。不能只看到gdp的增长,更要避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要坚持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使得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就是对于广义上的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系统和全面考虑。

此外,和谐社会系统观还体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着,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城乡协调、区域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要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促进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还要下大力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和谐社会的思维创新和发展转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任何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表明矛盾的双方是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正视矛盾的斗争性,更要重视矛盾的同一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这种矛盾已经不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与体制不断的改革完善而得到解决。至于说围绕它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矛盾更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采取和平的、渐进的、非对抗的方法去处理、去解决、去协调。顾此失彼、水火不容的唯斗争思维,在把握矛盾双方的对立和斗争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矛盾双方的依存、融合,倡导“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兼容思维方式。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局面,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而且,马克思主义矛盾观也为我们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提供了方法论依据。在一定意义上讲,效率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而公平则属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范畴,但是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在这些年的发展中,我们一直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要想做大蛋糕离不开对效率的追求。但对我国社会发展来说,如何分配做大的蛋糕同样重要。因为我们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社会贫富差距也在不断加大。在社会迅速发展,社会群众政治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提升的情况下,过于悬殊的贫富差距不仅不可能产生效率,反而会导致经济的停滞乃至社会的冲突,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我们一定要注意在不放松效率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坚持。这些年来,工农产品“剪刀差”价格机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偏斜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造成了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和农民生活持续低迷,广大农村的交通、住房、医疗卫生、通讯以及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都还比较落后,城乡差别越拉越大。胡锦涛同志指出,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

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城市和工业发展单兵突进转向工农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发展重心的转移,体现了我们对在所有矛盾中抓主要矛盾,在矛盾的内部要素中抓住主要方面的矛盾“两点论”与“重点论”的关系的科学把握。

四、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和发展动力

利益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它同时又是一个哲学问题,有着丰富的哲学内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于利益的作用与地位有很多的论述:“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利益的冲突与协调是社会发展的深层动力。”“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利益推动着民族的生活。”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在充分把握利益本质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承认不承认物质的、经济的利益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根本动力和根本原因,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非马克思主义唯心史观的一个重要区别。从人的利益需求出发来说明历史现象和社会变化是唯物史观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来指导和谐社会的实践,就要求我们要正视并充分尊重社会群体对各自利益的追求,通过正确的途径把对利益的追求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层动力。我们要尊重社会群体对于自身利益的正当追求,并且要给与群众切实的利益。毛泽东说过:“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邓小平在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也强调:“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而且这利益还必须让群众能看得见、摸得着。胡锦涛同志指出:“一定要把对群众利益的安排给群众讲明白”。我们不仅要告诉群众在代表着利益,还要告诉群众是如何来代表着利益,是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代表着群众的利益。对群众利益的安排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为重要的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又快又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丰富的物质、文化成果,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利益的追求是和谐社会的深层动力,但毕竟人对利益追求的无限性和现实利益获得的有限性之间是矛盾的,这就势必会产生利益对立与冲突。如果处理不好利益关系,动力就会变为阻力。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来指导和谐社会的实践,还要求我们要注意协调利益。我们是在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的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自然会有其不同的阶层群体意识、不同的利益获取与维护模式,社会群体利益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我们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维护合法利益,抑制非法利益,实现利益整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大多数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既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推动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同时也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合理调整国民收人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是相当大的,但我们不能为了某一群体、某一范围的利益去取代、压制别的社会群体应该有的合法和基本利益。“和谐相处”是每个利益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不能去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或者说不能以损害其他主体利益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马克思曾经讲过,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前提。同样,每个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整体利益得以体现的前提,而不是相反。

(原载《理论前沿》200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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